公路BT项目合同

时间:2026-04-25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公路BT项目合同(精华16篇)。

[1] 公路BT项目合同

发包人(甲方):孙埠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乙方):宣城市宁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经过议标,发包人(甲方)确定 宣城市宁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为孙埠镇大邱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孙埠镇大邱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1.2 工程地点: 宣城市孙埠镇大邱村

1.3 承包范围及工程量: 路面工程,约长400米,混凝土路面。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169304.00元 , 大写:壹拾陆万玖仟叁佰零肆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60日历天

工程总日历工期 6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主要工作:

3.1.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1.7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 项目经理

姓名: 路亚运 职务: 副经理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3.2.1.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5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1.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1.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1.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1.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1.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1.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

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土建定额再结合宣城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C.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二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4月16日;

合同订立地点:孙埠镇。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施工平面图

11.4 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孙埠镇人民政府 宣城市宁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签订地点:宣城市签订时间:20xx年4月16日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2] 公路BT项目合同

释 义:建设移交. 外文名:Build Transfer

 BT投资是BOT投资的变种

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BT模式特点BT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在国内得到了蓬勃发展,较好的解决了因为建设单位资金紧张而不能实施工程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政府牵头开发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应用较多。BT模式具体是指业主授权BT承包商对项目通过融资建设,建设后整体移交给业主,业主用建设期间以及工程完成以后所募集的资金,以偿付企业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的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一些现金流充足的企业,业绩较好,有一定融资能力的总承包企业就可以采用BT模式,扩大企业的业务量,延伸企业经营的范围,扩大市场占有量。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除了BT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方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方式,即建设—移交—运营等。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注意事项BT模式最大的风险仍然是资金,其次是市场价格。总承包企业应有优良的企业信誉,在危机面前或者危机来临,信誉才是最好的护路神,有了好的信誉,企业在融资,在供应商、分包商等上下游产业链上才能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共同把蛋糕做大做好。在意识方面,无论是企业的所有者还是经营者,从思想意识上要有一个充分的准备,要进行角色和工作思路的转换;在人才方面,要有懂得BT模式具体做哪些工作的专门人才,每一项工作如何去开展,做到什么深度,挖掘哪些潜力,能创造出多大利润。

项目的管理一旦签订了BT项目合同后,总承包企业就应立即着手,以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围绕项目的实施,开展包括立项、施工前准备,必要的招投标,施工、移交等等工作。

首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除了设置现场的BT项目班子,还应有专人负责外部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各政府机构、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紧密跟踪,及时反馈信息,报决策者研究布置下一步的工作。

其次,制定详细周密的BT项目计划,计划制定应充分考虑各种外部不利因素,留有足够的时间,甚至要有应急处理方案,必要的时候应请专门的项目管理公司帮助研究制定。对于不以BT意志为决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提前介入,早作打算。由于前期三通一平时出现了偏差,在工程正式实施时我们主动与我们以前的合作开发企业联系,主动邀请这些公司的外部协调人员作为我们的智囊团,请他们出面与我们的人员共同协调外部事宜,这样可以少走弯路,直接操作,既节约了时间也节省了费用。

第三,由于总承包企业长年累月与政府建筑主要部门打交道,所以相对来讲有些工程在建设部门的立项、报审等等流程和手续,还属于比较熟悉和容易办理的,只要建设方及时出具合法的手续,应抓紧时间把这些办理好。

第四,依据现有建筑法的规定,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应及时办理分包手续,需要公开招标的,应编制标书,与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招标中心联系合作,依法公开进行招投标工作。编制标书设定条件时,应紧扣BT合同,原则上要求分包承诺的条件应该比BT合同更优惠,以减少风险和预留空间。如振兴花园项目,我公司经综合分析,为减少资金压力,同时为考虑工期要求,并结合扬州建筑市场的现状,主动将整个代建工程分为三个标段进行公开发标,分别承包给江苏扬建集团和江苏裕元建设。

第五,应立即实施现场的三通一平。三通一平是下一步施工的必备条件,也是寻求合作的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形象最基本的表征,而且在实施过程中还有涉及垄断部门的工作,比如供电是不以总承包企业意志为转移的,另外有可能涉及到道路过境、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属地居民阻拦等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都会影响工程的开展,都会浪费时间和空间。我们在实施三通一平时同样遇到以上这些问题,出现问题后,我们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通过当地政府向属地居民宣传政策,对老百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所有问题都得到有效地解决。

第六,对各分包商或者供应商的管理,由于是BT 项目,一般体量都比较大,一旦实行BT后,所有的分包商配套供应商的协调,都是BT合同的正常工作,正常一个项目大致需30家单位共同施工实施,方可完成,所以对各分包商的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作为BT合同应该最大程度的优化施工顺序和流程,减少分包商之间,分包商与BT公司之间的矛盾和摩擦,杜绝出现不必要的浪费和意外。作为BT管理商更能理解建筑分包商的需求和心情,我们在管理中主动找分包商解决问题,询问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难题,对于他们反馈的问题及时解决,不推诿,急分包商所急,想分包商所想。做好分包商与业主之间,分包商与政府部门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3] 公路BT项目合同


公路建设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公路建设中,BT(Build-Transfer)模式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合作方式,受到了各方的关注和认可。公路BT项目合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它对于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公路BT项目合同是指公路建设项目中,由政府和建设商签订的一种建设、运营、转让的合同。这种合同具体约定了建设商的责任和权益、政府的支持和承诺以及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等内容。公路BT项目合同的签订,可以使得双方在清晰明确的约定下,共同推动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公路BT项目合同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合同的基本信息。这部分主要包括合同的标题、签约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合同的有效期等。通过这一部分的明确,可以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第二部分是项目的概况和背景。这部分主要对项目的背景、目标、建设内容以及预期效益进行详细介绍。同时,还可以对项目的环境影响、项目的规模和构造等进行说明,为双方在后续的合作中提供参考和指导。


第三部分是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这部分是公路BT项目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建设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权益和责任要求、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支持和监督等都需要在此进行明确规定。这样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在问题出现时有明确的责任分工。


第四部分是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这部分主要对公路BT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说明。包括项目的计划、进度、预算、质量要求等方面的约定。同时,还需要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进行详细规定,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受到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第五部分是合同的支付方式和结算规定。这部分主要对项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进行约定,包括付款方式、款项的支付时间以及支付的条件等。通过明确支付方式和结算规定,可以有效避免双方在财务方面产生纠纷。


第六部分是合同的变更和解决争议条款。这部分主要约定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情况和解决争议的途径。这样可以在项目发生变化时,确保双方按照约定进行调整,并在争议出现时能够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


在公路BT项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明确、合理,并能够充分照顾到各方的利益。合同的签订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通过合同的明确约定和有效执行,才能够保障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方的利益。


公路BT项目合同作为公路建设领域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项目的有序进行以及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约定和有效执行,可以推动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未来的公路建设中,公路BT项目合同将会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公路建设的发展做出贡献。

[4] 公路BT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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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商业部分1-大连市概况51-1大连市概况52-大连市的商业分析52-1市场回顾52-1-1国营商场同合资商场共存52-1-2超市效应62-1-3商场相对比较集中72-2大连商业分析72-2-1大连现时商业总存量72-2-2未来商业供应72-2-3市场售价及租金反映102-3大连商业个案分析112-3-1大连胜利广场112-3-2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122-3-3大连奥林匹克购物广场133-项目的商场部份分析153-1项目概况153-2项目swot分析16s——项目优势16w——项目劣势16o——机会17t——威胁184-市场定位184-1国内市场形势194-2大连商城的形势214-3本项目覆盖地域及经济潜力224-4市场需要什么234-4-1商场档次分析244-4-2商场类型254-4-3商场主题分析254-5本项目产品定位264-5-1档次定位264-5-2本项目的主题定位28※首创旅游式主题的商业物业概念28※主题新颖的吸引28※市内旅游文化的支持28※对消费人群的吸引力29※借用概念的吸引力29※借用其它元素的吸引力304-5-3形象定位304-5-4项目定位的发展优势314-6项目产品设计建议334-6-1针对项目整块建议334-6-2针对a、b、c、x地块的业态?334-6-3针对d、e地块规划354-6-4针对d、e地块的业态设置354-7项目的特色如何营造385-商场的租售策略405-1目标客户405-1-1销售目标客户405-1-2招商客户405-2租售时机405-3租售策略415-3-1租售推广策略415-5主要促销手段455-6招商条件465-6-1租金优惠466-商场的经营管理476-1角色476-1-1对内经营476-1-2对外经营476-2目标486-3效果486-3-1旺人(消费人流)486-3-2旺场(投资者和商家)496-3-3旺财(经营收益)496-3-4运用多元化经营策略,506-4商业物业主要经营管理模式506-4-1经营模式比较506-4-2采用经营模式的论证526-4-3结论527-经营推广537-1推广活动537-2信息系统建议537-4经营促销手段参考548-经营管理组织架构559-商业招商经营运作优势559-1-1具有较强的商业招商能力,559-1-2具有实际招商操作经验,559-1-3具有引入主力店的成功经验569-1-4丰富商业经营运作经验,579-1-5服务品牌57第二部分:住宅部分1-大连住宅市场概况分析592-项目的优势劣势分析602-1项目优势:602-2项目劣势:603-目标客户的`定位和分类613-1住宅的目标客户分析613-2公寓的目标客户分析614-项目定位624-1项目理解624-2产品定位624-3形象定位634-4项目形象包装645-产品建议645-1住宅功能细分和户型面积的比例建议645-1-1对a、b、c、d号楼功能说明645-2户型设计建议:676-项目命名的初步建议676-1项目整体命名676-2商业命名677-住宅与商业的互动分析687-1住宅与商业的统一性687-1-1住宅统一性体现687-1-2商业统一性的体现687-1-3住宅和商业的协调687-2住宅和商业开发推售的互动策略696-3说明71第一部分:商用物业1-大连市概况1-1大连市概况大连市位于辽宁省南部,辽东半岛南端,西北频临渤海,东南面向黄海,与山东半岛隔海相对,共扼渤海,素有“京津门户”之称,北面背依东北大陆,腹地了阔,甚称“东北之窗”,海、陆、空交通发达,十分便利。大连市区总面积约12,573.85平方公里,人口约547.41万人,分6个行政区,3个县级市。2-大连市的商业分析2-1市场回顾2-1-1国营商场同合资商场共存1998年以前,历史悠久的天百大楼、大连商场等国营大型商场凭籍货品全、信誉好,在全市商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合资商场的引入,大连商业市场饱受冲击,原有商场的租赁及销售市场几乎不复存在,代之而来的是商场与商户共同承担曲险的联营方式。迈凯乐大连商场因经营业绩突出,是大连少数采用保底扣率合作方式的商场之一,如服装保底额多订于1800美元/平方米。合资商场的进入,打破了传统商业格局,带来了许多新鲜东西,如科学的管理、舒适的购物环境、超级市场、大型游艺区等,吸引了以年轻人为主的大批消费者。面对这种市场状况,国营商场强烈感受到危机的存在,“危机”就是危险中存在着机会,纷纷调整了经营思路。天百大楼率先提出“十五条龙服务”并利用50年店庆机会,推出全场店庆价,创造了营业额3天共4000万的佳绩,此举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多次亮相。大连商场集团也推出“不满意就退货”的承诺。进入XX年,各大国营、合资商场已先后完成商户重组及市场定位,竞争同时也细化了市场,使各大商场均有一定数量固定的消费群体。2-1-2超市效应步入XX年,随着家乐福、沃尔玛、麦德龙等国际大型零售高相继落户大连,大连的商业竞争也随之进入到一个空前白热化的阶段。世界排名前三位零售商巨头—

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德国的麦德龙同时落户一个城市,这是中国独一无二的,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XX年7月,民族超市“龙头老大”北京华联超市在大连开业。华联开业的意义不只是多了一家商店,而是因为具有“民族性”,华联的进入注定了中、外超市的肉博战已不可避免。2-1-3商场相对比较集中闻名大连以至全国的天津街是大连历史悠久的传统的步行街,沿街有天百大楼、天伦商厦、国泰大厦、巴黎之春购物中心、新世界百货等大型商场。相比天津街,青泥洼桥商业街虽然属于后起之秀,但发展相当迅速,以大连商场、秋林女店、迈凯乐商场、先施秋林、中山大厦商场为核心的青泥洼桥商业街逐渐超过天津街成为大连最繁华的商业街。2-2大连商业分析2-2-1大连现时商业总存量在调查的22个已开业的商场项目中,有17个是座落于中山区,其余5个分布在西岗、沙河口及甘井子区。2-2-2未来商业供应大连市正在兴建或将会落成的商场项目主要集中在中山区及沙河口区。而预计到~年年底,将会有接近53万平方米的商场新面积落成(见下表)商场未来供应表开业年份中山沙河口XX年3月~12月229,000110,800~年72,50016,0800总计331,500271,600占百份比55%45%大连市主要已开业商场一览表编号项目名称地区位置开业时间商场总楼面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地上)层数(地下)商场管理形式1天津街百货大楼(北楼)中山天津街中段193010,00051百货1天津街百货大楼(南楼)中山天津街中段19303,0004无百货2大连商场中山青泥洼桥20年前40,00041百货3新友谊商店中山人民路2号19883,00021百货4韩国批发城中山长江路1990年以前7,5003无店铺5秋林女店中山胜利广场旁1990年以前5,40061百货6中兴大厦中山友好街42号1990-0635,00072百货7国泰大厦中山天津街西段1994-0110,8006无百货8友谊商城中山人民路2号1996-0212,00062百货9天伦商厦中山天津街西段1996-1013,0006无百货10新华洋商场中山青泥洼桥1997-052,80031店铺11富丽华酒店商场中山人民路中段1998年以前2,00011店铺12先施秋林(百货)中山青泥洼桥199820,98691百货13胜利百货中山大连火车站前广场1998-08147,00053百货14迈凯乐大连商场中山五惠路1998-0950,00071百货连店铺15裕景商城中山大连火车站前广场1999-0550,0001无店铺16时代购物中心中山港湾街7号1999-0613,80061百货17巴黎之春购物中心中山上海路1999-1023,80242百货18沃尔玛超市西岗奥林匹克广场XX-0417,000无1百货连店铺19奥林匹克购物广场西岗人民体育场北奥林匹克广场XX-0435,000无2百货连店铺20大连百盛购物中心沙河口西安路1997-1228,00051百货21家乐福沙河口黄河路与西安路交叉口XX-0113,0006无百货22华联超市甘井子金三角XX-0715,0001无超市连店铺23通发毅电子商场沙河口黄河路663号XX-0330,0003无店铺24广荣商城沙河口黄河路667号XX-0627,0006无百货25全景超市沙河口

[5] 公路BT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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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高速公路项目粗砂供应合同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晋侯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晋候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的部分中粗砂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

1、产品名称:中粗砂(机制砂)

2、产地:翼城老官庄

3、质量要求

(1)级配良好,质地坚硬;

(2)细度磨数:预制梁及承台以上结构用中粗砂为2.6~3.0;

(3)SO3含量<1%;

(4)云母含量<2%;

(5)含泥量≤2%,泥块含量1≤%;

(6)轻物质含量<1%;

(7)碱活性测试合格;

(8)符合GB/T14684-20xxB标准要求;

(9)颗粒洁净,无污染,颜色一致。

第二条单价

中粗砂阳8L19合同段搅拌站为125元/吨,以上单价,包括成本、运费及一切杂费(不含税),供货单价在晋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施工期间为不变价。

第三条供货要求

1、乙方按甲方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组织生产并运输到甲方堆场,确保甲方施工需要。

2、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和车辆,必须听从甲方现场调度的指挥,按要求停车、卸货。

第四条计量方式

甲方电子地磅过磅,扣除含水量后,按干砂吨位计量。

第五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20日结算一次。次月在25日前按项目部支付工程进度款比例结算。

2、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支付。

3、资金来源: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有关中粗砂供应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并及时通报项目部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对与砂供应相关的内容,征询乙方的意见和建议。

(2)按时提供备料计划,每月提供下月用量计划。

(3)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货款。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供的备料计划备料,按备料计划的数量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组织卸车。如不能保证供应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必须按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砂。

(3)砂到底搅拌站堆场后须配合工地试验室人员取样抽检,合格后方可卸车;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4)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人员的食宿由乙方人员自行解决。

(6)及时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第七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山西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晋候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经理部工程结束,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6] 公路BT项目合同

回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陈述_5

第一章特许权_5

第1条定义和解释_5

1.1定义_5

1.2释义_8

第2条双方义务_9

2.1特许权的授予_9

2.2担保权_9

2.3投资人的主要义务_9

2.4回购人的主要义务_9

2.5建设期_10

2.6建设期的延长_10

第3条合作前提条件_10

3.1投资人条件_10

3.2回购人条件_10

3.3回购承诺函和回购担保文件_10

第二章投融资_11

第4条项目融资_11

4.1投资人的投融资义务_11

4.2项目资本金_11

4.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_11

4.4担保权益_11

4.5融资文件_11

4.6资金使用_11

第三章项目监管_11

第5条项目监管_11

5.1回购人的监管权_11

5.2财务监管_12

5.3监理机构的监管_12

第四章项目建设_13

第6条土地使用_13

6.1征地、拆迁和补偿_13

6.2建设用地的权利_13

6.3对建设用地的限制_13

6.4临时用地_13

6.5公用设施使用建设用地_13

第7条前期工作_14

第8条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_14

第9条施工_15

9.1投资人的主要义务_15

9.2回购人的主要义务_16

9.3建设工程质量_16

9.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_17

9.5总承包人和施工监理人_17

第10条进度计划及控制_17

10.1进度计划_17

10.2进度报告_18

10.3建设中的预期延误_18

10.4建设过程中的监测、检验及异议_19

10.5工程停建或缓建_19

第五章项目延误与终止_19

第11条完工延误_19

11.1逾期赔偿金_19

第12条合同终止_20

12.1终止合同_20

12.2终止合同时的估价_20

12.3终止后的支付_21

第六章验收和移交_21

第13条工程验收_21

13.1验收标准_21

13.2验收_21

13.3重新验收_21

13.4检验争端_21

第14条单项工程移交_22

14.1移交的范围和时间_22

14.2移交文件_22

14.3技术移交_23

14.4移交效力_23

14.5合同的取消和转让_23

14.6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_23

14.7移交证书_23

14.8投资人设备的移出_23

第15条项目整体移交_24

第七章缺陷责任_24

第16条缺陷责任期_24

16.1完成收尾工作和修补缺陷_24

16.2缺陷责任期_25

第八章回购款的计算、调整和支付_25

第17条回购款计算调整_25

17.1回购款的计算_25

17.2回购款的调整_26

第18条回购款支付_26

18.1回购款的支付_26

18.2支付延误_27

18.3审计_27

第九章各方的一般义务_27

第19条回购人的一般义务_27

19.1遵守法律和合同_27

19.2支付回购款_27

19.3协助批准_27

19.4协调和配合_27

19.5法律和条例变动_28

19.6征地和拆迁_28

第20条投资人的一般义务_28

20.1遵守法律_28

20.2全面管理_28

20.3资金管理_28

20.4法律和条例的变动_29

第21条环境及文物_29

21.1环境保护_29

21.2付款到期日_30

21.3保护考古、地质和历史文物_30

第22条项目文件及保险_30

22.1项目文件的协调_30

22.2保险_31

22.3知识产权_31

第十章不可抗力_31

第23条不可抗力及影响_31

23.1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_31

23.2通知_32

23.3不可抗力造成的支出和延误_32

23.4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_32

23.5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_33

23.6灾害保险和项目的修理_33

第十一章合同转让_33

第24条双方合同转让_33

24.1由回购人的转让_33

24.2由投资人的转让_33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_34

第25条解释规则_34

25.1合同文件_34

25.2完整的协议_34

25.3变更_34

25.4可分割性_34

第26条争议解决_34

26.1定期讨论_34

26.2友好解决_34

26.3诉讼_35

26.4诉讼期间的履约_35

26.5继续有效_35

第十三章附则_35

第27条其他规定_35

27.1义务的分别性_35

27.2通知_35

27.3不予放弃_36

第28条对投资人的优惠条件_36

陈述

本协议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存续的政府机关法人,以下简称“回购人”)和(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人”)于二〇〇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签署。

鉴于:

一、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和《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二、。

三、意向决定行政区划内的

采用投资建设-回购模式(即BT方式)进行建设,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为项目的回购主体。

据此经回购人和投资人友好充分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特许权

第1条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汇和语句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协议”:指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与投资人签订的本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包括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以及各单项工程的建设协议,上述每一文件均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市政府”:指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及其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有权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政府及其任何下属机构,以及对项目公司或本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任何部门和权力机构。

“适用法律”:指所有现行有效及不时修改、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项目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或“本项目”:

指________开发改造中配套的,即_____政府采用投资建设-回购模式选定投资人,并允许投资人设立项目公司以投融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并在建设期结束后政府将以协议回购价回购的整个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指本协议项下的各个独立的建设项目。

“回购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

“投资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承包人”:指投资人通过招投标选定的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的且经回购人认可的针对本协议项下的项目进行建设的总承包商。

“总承包合同”:指投资人与总承包人签订的本项目的总承包协议。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项下的贷款人或其它资金提供人。

“融资文件”:指投资人为完成工程项目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或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任何贷款协议、担保协议、票据、保函及其他文书。

“生效日期”:指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回购人和投资人正式签署本协议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回购人接受投资人移交全部或部分本工程项目之日,从此日起,本工程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归回购人所有,并自此时起即作为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日期。

“建设期”:指自生效日期(含)起至预定完工日(不含)的期间。

“单项工程的建设合同”:

指投资人与回购人签订的本协议项下的各单项工程的协议,这些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预定完工日”:指自生效日期起个月届满之日,可根据第2.6条延期。

“完工日”:指根据第15条本协议的最后一项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备案或视为备案之日。

“质保期”:指根据第16.2.2条所规定的本项目单项工程和/或各分项分部工程和/或设备的质保期。

“竣工验收”:指本协议第13条所规定的过程。

“移交证书”:指按照本协议第14.7款颁发的证书。

“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和各商业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

“临时工程”:指为实施和完成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所需的所有各类临时性工程。

“材料”:指由投资人或由承包人通过招标采购或直接采购(用于工程中系统设备的除外)并用于工程的各类物品。

“现场”:指用于建设本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协议中可能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场所。

“一般设计变更”:

指在本协议项下的某单项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与签订该单项工程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如工程量、合同价款、工期、质量要求、位置、标高尺寸及施工方法等方面的变化,且此变化控制在一定的变量范围(见具体施工合同条款)之内。

“重大设计变更”:

指由回购人提出的或由投资人提出并由回购人确认的关于引起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量、质量、工期要求、工程价款、施工方法等重大变动且变动超出某控制范围(见具体施工合同)的变更。

“回购担保文件”:

指_______________向投资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对回购人回购本工程的担保书及相关文件。

“回购承诺函”:指回购人向投资人作出的对本工程进行回购的承诺。

“建设”:指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供货、试验与竣工,包括场地勘查和调查、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维护、交付、安装、完成、验收、质量监督以及与建设过程有关的其它活动。

“项目建设用地”:

指第6条所述的项目建设用地,不包括施工临时用地。

“环境污染”:指项目之上、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或其任何部分的沾污或污染,且该等沾污或污染违背或不符合任何有权部门的环保法律、法规或规定。

“不可抗力”:具有第23.1条所规定的含义。

“项目文件”:指本协议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

“进度计划”: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的工程进度计划。

“投资监理人”:指根据第5.3.1条按照适用法律选定和备案的投资监理机构。

“监理合同”:指投资人和施工监理人为项目的监理订立的协议。

“违约”:指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任何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或由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

“投资咨询人”:指为投资人在法律、财务等事物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

“技术咨询人”:指为投资人在工程技术方面等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

1.2释义

在本协议中:

(1)“中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规范汉字;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参照的条款和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5)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一方无论何时要求另一方给予同意或批准时,另一方不得无理拒绝或拖延给予该同意或批准;前提是该同意或批准符合本协议条款精神或法律法规。

(6)任何所指的一定天数的时间期间指公历日;

(7)所指的日、星期、月份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份和年;

(8)若要求回购款支付之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要求支付日为此非营业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9)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10)所指的协议是指列举的和作为附件的协议,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协议不时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第2条双方义务

2.1特许权的授予

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回购人授予投资人以下独家的权利:

(1)对进行投资、融资和施工建设;

(2)按第6条规定使用项目建设用地。

2.2担保权

在建设期内,投资人有权为第4.4条允许的本项目融资之目的以回购人的回购承诺书和回购保函作为担保。

2.3投资人的主要义务

在遵循本协议规定之前提下,投资人应

(1)在建设期内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移交;

(2)根据第14条将项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移交给回购人或其指定机构。

2.4回购人的主要义务

在遵循本协议规定之前提下,回购人应:

(1)按时完成立项和征地拆迁工作;

(2)保证投资人能够获得建设用地的相关权利及在建设期间有权进入该土地;

(3)根据第14条及时接收项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的移交;

(4)及时、足额地拨付回购资金。

2.5建设期

除非依据本协议第2.6条延长建设期或第12条终止协议,建设期自生效日期(含)起至全部工程项目完工日前一日(含)止,预期的建设期为_______个月。

2.6建设期的延长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

(1)第21.3条所述的情况致使建设工程延误;

(2)由于回购人的违约行为致使建设工期延误;

(3)因回购人的原因导致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期延误;

(4)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第23条项下的工期延误;

(5)国家法律变更导致工期延误;

由此引起的投资人的支出、损失、损害或费用应由回购人进行补偿,同时建设期应予以相应延长,以使投资人保持在未发生该事件之前同等的经济地位。

第3条合作前提条件

3.1投资人条件

项目公司已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注册并成立,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建设合同和融资文件的法人资格和权力。

3.2回购人条件

完全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有权力和能力履行其义务或责成协议的其他当事方分别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3回购承诺函和回购担保文件

回购人应在生效日期向投资人出具回购承诺函和______________提供的对本项目的回购担保文件。如果回购人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投资人支付回购款,担保人将就本协议中应由回购人承担责任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投融资

第4条项目融资

4.1投资人的投融资义务

投资人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及移交的全部资金(包括股本金和贷款)的筹措。

4.2项目资本金

建设期内,投资人应确保项目公司资本金比例符合适用法律和政府批准文件的要求。

4.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公司首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_______元人民币,且应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缴足。

4.4担保权益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并经回购人同意,投资人可以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凭本协议和回购人出具的回购承诺函及回购担保文件向贷款人质押贷款。贷款人可以根据适用法律、本协议及融资文件行使质押担保权益。

4.5融资文件

4.5.1投资人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签订形式和内容均符合的融资合同,并将副本送交回购人备案。

4.5.2投资人不得重复使用前述回购承诺函、回购担保文件进行质押融资。

4.5.3除第4.4款规定的质押外,投资人不得在本工程的任何资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及处置本工程的任何资产,除非得到回购人的书面同意。

4.6资金使用

投资人根据第4.4款获得的融资,只能用于本项目本身需要,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第三章项目监管

第5条项目监管

5.1回购人的监管权

5.1.1回购人有权对项目的投融资、进度、现场等进行抽查、检验、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回购人的前述活动。

5.1.2回购人有对涉及工程投资、标准等重大问题变更事项的审批权。

5.1.3回购人有权要求投资人提交融资计划、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质量控制措施等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1.4投资人若更换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须事先通知并经回购人同意。

5.2财务监管

5.2.1财务报表。投资人应在项目工程投资期间,对项目工程进行独立核算,每季依照中国现行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工程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独立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2.2编制资产目录。投资人应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将各单项工程的资产(即依本协议建设的、采购或其他有偿、无偿方式取得的动产、不动产、权利或利益等)逐项详细登记制作成资产目录,并应注明取得该资产和权益的名称、种类、取得时间等。

5.2.3回购人为执行检查,应通知投资人限期提出帐簿、表册、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文件供回购人查核。回购人对于财务报表内容及相关财务问题的查询,投资人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

5.3监理机构的监管

5.3.1投资监理人:本项目的投资监理机构由回购人和投资人双方都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担任,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授权范围开展监理工作。

5.3.2施工监理人:施工部分监理机构由投资人按招投标规定选择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费用控制、安全等实施监督工作。投资人负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回购人有权对施工监理人的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回购人的这些活动。

第四章项目建设

第6条土地使用

6.1征地、拆迁和补偿

6.1.1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和补偿等工作由回购人负责。

6.2建设用地的权利

投资人将获得建设用地的相关权利,建设用地的范围和面积见相关工程设计图纸标明的红线图。

回购人应在单项工程的建设期内:

(1)使该单项工程建设用地保持不设置任何留置权和债务保证,从而使投资人为该单项工程建设之目的在建设期内对该土地享有独家使用权;投资人有权为该单项工程建设之目的根据土地使用权合同自由地、独占性地使用建设用地;

(2)协助投资人根据单项工程建设计划办理相关手续、进入项目建设用地。

6.3对建设用地的限制

无回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投资人不得将第6.2条所述的任何土地用于该单项工程建设之外的任何目的。

6.4临时用地

回购人应协助投资人根据适用法律和单项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获得建设用地以外的临时用地。

6.5公用设施使用建设用地

投资人应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允许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用设施通过项目建设用地,但应事先征得投资人的同意,投资人不得无故拒绝同意。这类工程的建设费用不应由投资人承担。

回购人或承担建设的单位完成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后应将项目用地恢复原状或清理至符合适用法律的要求。如果这类工程的建设导致本协议项下的工程损害和由此造成的损失,则应给予投资人相应的补偿。

如果由于此公用设施的施工导致本协议项下的工程延误,回购人应相应的顺延此工程工期,并给予投资人相应的补偿。

第7条前期工作

对回购人签定协议前已经完成的部分工作和工程并且列入本项目的工程(见附件一),包括这些工程的资料和临时设施等,将移交给投资人。该部分已完成工作和工程的费用不进入本协议的回购款中,投资人也不对该部分工作和工程的缺陷和引发的问题承担责任。

第8条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

8.1回购人可以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进行修改,如果这些修改:

(1)将加快建设速度;

(2)降低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

(3)提高本项目的质量;

(4)公共利益需要;

(5)发现设计错误;

如果上述款项的修改使投资人获益,回购人不承担相关费用;否则,回购人应承担可能增加的费用(包括工程费用)。

8.2除非回购人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投资人不应对已批准的工程施工图、招标图设计、技术标准等进行任何更改和/或修改。但是当投资人在遵守关于变更设计规定的前提下,在各单项工程建设期内的任何时候,投资人发现某些变更可以:

(1)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将加快建设速度;

(2)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能降低该单项工程的建设、维护成本;

(3)提高该单项工程的质量。

那么投资人可在各单项工程建设期内的任何时候向回购人提交设计变更的建议书。如果投资人的此类建议书获得回购人批准并实施,因此节省或增加工程成本,则相应调整回购款,涉及需要回购人批准的变更节省的投资,双方各按________分成。但因投资人私自变更设计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应由投资人承担。

8.3变更程序应按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进行,任何涉及工程范围、规模及标准的变更必须报回购人同意,并取得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此规模和标准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总投资的变化,在不改变原回购款计价原则条件下,经过一定的审查程序,可以调整回购款、移交日及回购款支付时间。

8.4除工程范围、规模和标准之外的其它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要求,不损害工程的使用功能、寿命,并应得到设计单位的同意,报回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8.5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由于设计文件的缺陷,导致不能完全涵盖和反映本工程的全部工作而引起的变更,投资人应向回购人提交书面变更说明,说明中应对工程量和造价作详细增减分析,经回购人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和说明后,由投资人组织实施。

8.6一般设计变更由总承包人、投资人或施工监理人提出,由回购人和设计单位批准。

8.7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标准见附件。

第9条施工

9.1投资人的主要义务

投资人应根据本项目协议规定负责本协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建设,并承担建设工程的费用和风险。在不限于前一句一般原则的情况下,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前提,投资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1)投资人应在本协议项下各个单项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将该单项工程的项目筹划、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回购人审核。并在各单项工程建设协议规定的进度日期或之前开始建设工程施工。

(2)从各单项工程开工日期起至该单项工程建成颁发移交证书的日期为止,投资人对该单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对工程资产的完整负责。

(3)投资人应针对项目建设要求,设置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机构,机构人员配备必须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和专业资质证书,主要人员的资格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4日内报回购人备案。主要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4)投资人应保证完成的工程完全符合协议规定并适合于工程的预期目的。工程应包括为满足回购人要求的、经审查批准的投资人的建议书及资料表所必须的、或协议隐含或由投资人的任何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协议中虽未提及但推论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5)投资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有权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投资人安全措施不得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不计入回购价款。

(6)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减少施工期间给公众、地区居民以及商业造成的混乱和其他不便。

(7)及时申请并获得需要在建设期内获得的对本项目的批准,并使其在此之后保持有效,并支付获得上述批准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8)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回购人及有权部门汇报。

9.2回购人的主要义务

(1)回购人应及时取得工程所需的并只能由回购人取得的核准;

(2)积极协助投资人取得各种工程建设所需的执照、许可和核准;

(3)确保本协议项下投资人权利的实现;

(4)为投资人的融资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

(5)确定工程的规模、范围和标准及回购价款;

(6)协调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及项目所在地与工程有关的有权部门的关系并从有权部门获得批准;

(7)提供竣工文件所需的有关建设程序的法律文件及各种政府批文;

(8)完成投资人进场前应由回购人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向投资人完整移交所完成工作的资料;

(9)对投资人进场前由回购人与相关第三方签定的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各种协议负责。

(10)负责项目实施中其他配套设施如给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电、亮化、绿化、交通信号等项目的立项、投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恢复、清理等工作协调,事先要与投资人进行商榷,协助投资人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监督执行。

9.3建设工程质量

投资人应确保依照已核准的设计并按已签订并生效的各单项工程合同所列标准和规格实施各单项工程。

9.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

9.4.1在单项工程开工前,投资人应制定由投资人和总承包人共同遵循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报回购人备案。

9.4.2投资人应按月向回购人提供关于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结果的完整文件。

9.4.3回购人有权定期检查投资人、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的质量控制情况,以证实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投资人应协助进行此种定期检查,但回购人的上述检查不免除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9.5总承包人和施工监理人

9.5.1公开招标:总承包人和施工监理人的选择,采用公开招标进行。招标结果回购人应予确认。同时,投资人应确保建设承包人提供实施工程所需要的所有技术娴熟、必要证明一应俱全的人员。投资人应及时将投资人和总承包人及施工监理人指派到项目上的所有主管人员的名单连同其资历简介一并送交由回购人备案。投资人有权终止总承包合同及施工监理合同和更换总承包人和其聘请的施工监理人。但更换总承包人、施工监理人或重新签订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需提前通知回购人并获得认可。

9.5.2如经公开招标后,投标人数无法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则应依法重新进行招标。如投标人数仍然无法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则在投资人报经回购人同意后进行议标,由回购人与投资人共同参与合同谈判。

9.5.3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应包括使投资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本协议的条款或内容相对应的规定。

第10条进度计划及控制

10.1进度计划

10.1.1各单项工程的进度计划都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计划、设备及大宗材料招标、采购计划、管理及分包单位招标等计划。

10.1.2在各单项工程开工之前,投资人应向回购人和投资监理机构提交一份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资人计划实施该工程的次序(包括资金、采购、施工、检验等各个阶段);

(2)该工程施工文件编制中包含的所有的主要事件与活动;

(3)施工前审查的期限以及在回购人的要求中规定的各项期限;

(4)该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检验的次序。

10.1.3投资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为实施工程计划采用的工期安排和方法的总体说明并给回购人备案。在未通知回购人的情况下,进度计划或这类安排与方法都不应有重大更改。若工程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回购人可通知投资人修改进度计划,指出为在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须作的必要更改。

10.2进度报告

投资人应负责编制和上报各单项工程的进度报告(包括月、季、年),并将2份副本提交给回购人。第一份报告所包含的期间应从该单项工程开工日期起至完工日期所在月、季、年的最后一天止,此后每月、季、年均应在该月、季、年最后一天之后的14日内提交月、季、年度进度报告。报告应持续至投资人完成了该单项工程移交证书上注明的、完工日期时尚未完成的所有工作为止。每一份报告应包括:

(1)投融资、招标、采购、施工、调试、检验的每一阶段进展情况的说明;

(2)表明施工文件、采购订单和施工状况的图表;

(3)(与每一项主要材料的)生产商名称、生产地点、进度百分比,以及开始生产、承包人的检查、检验与运达的实际日期或期望日期;

(4)在现场的人员及承包人的设备记录;

(5)若干份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的检验结果及证书;

(6)安全统计,包括涉及环境和公共关系方面的任何危险事件与活动的详情;

(7)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包括可能影响按照合同完工的任何因素的详情,以及为消除这些因素正在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8)回购人需要的其他文件。

10.3建设中的预期延误

10.3.1如果投资人在任何时候合理地预计无法按进度计划规定的某一重大日期完成建设工程,投资人应立即通知回购人,对下述方面作出比较详细的说明:

(1)预计不能如期达到的某一重大日期;

(2)延误或预计延误的原因,包括说明任何据称的不可抗力情况;

(3)预计的延误天数以及任何其它可适当预见到的对建设工程产生的不利影响;

(4)投资人为克服或减少延误及其影响而已经采取或建议采取的措施。

10.3.2上述通知的发出如是投资人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应解除投资人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如非投资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应顺延,造成成本增加的费用计入回购价款。如果投资人提议采取或已执行的措施不足以克服预期的延误问题,回购人可要求投资人为遵守进度计划而采取回购人认为必要的额外措施。因采取此额外措施增加的成本费用计入回购价款。

10.4建设过程中的监测、检验及异议

10.4.1回购人应有权随时监测建设工程的实施并在不干扰工程进展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检验。此种监测和检验的一切费用均应由回购人承担。回购人拟进行的任何检验应提前通知投资人。投资人配合回购人进入现场,以使回购人得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测和检验。

10.4.2回购人有权在各单项工程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对任何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工程、材料或设备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投资人对此进行适当解释或纠正。

10.4.3回购人未能监测、检验,不应解释为回购人放弃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也不应免除投资人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任何义务。

10.5工程停建或缓建

10.5.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回购人、投资人双方之外原因导致本工程项目停建或缓建,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投资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回购人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回购人应为投资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经济支出,并按协议规定支付已完工工程的回购价款。

10.5.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组织退货,不能退货的价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回购人承担。

第五章项目延误与终止

第11条完工延误

11.1逾期赔偿金

11.1.1非因第2.6条款的原因,投资人未能在目标完工日后的60天内交付工程,投资人应自该日起直至该工程(视情况而定)的完工日止逐日向回购人支付逾期赔偿金。

11.1.2发生在目标完工日期第60天后,头60天内的工程完工日延误,应每日支付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赔偿金。

11.1.3发生在目标完工日期第120天后的延误,应每日支付该工程造价的__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赔偿金。

11.1.4如因第2.6条原因导致的完工延误,从而使投资人获得回购款的时间延长,则回购人除给予投资人补偿外,还须向投资人每日支付回购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

第12条合同终止

12.1终止合同

12.1.1在下列情况下,回购人可终止合同:

(1)因投资人原因,项目未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以后180天内完工;

(2)投资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购人,投资人已终止建设工程而且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

(3)投资人在完工日之前停止建设工程或检验或直接地或通过总承包人的行动从现场撤出所有或大部分人员;

(4)投资人未经回购人许可擅自转让本协议工程。

12.1.2在下列情况下,投资人可终止协议:

(1)回购人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回购款,投资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协议;

(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无法实施;

(3)因回购人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建设,使投资人无法正常履行本协议。

12.2终止合同时的估价

在根据第12.1款终止合同后,回购人和投资人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共同确定投资文件、财务文件、施工文件、工程设备、材料、投资人的设备和工程的价值,以及到终止合同日期为止投资人应得到的所有款项。

如回购人违约终止协议,除应考虑投资人的成本、利润等因素外,还应包括由于投资人提前终止采购、施工和劳动合同等增加的费用。

12.3终止后的支付

12.3.1在回购人根据第12.1款的规定终止协议之后,回购人在确定投融资、施工、竣工和任何工程缺陷修复的费用、延误赔偿金(如有时),以及回购人应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之前,没有义务向投资人支付进一步的款项。

12.3.2回购人应在12.2款规定的________内向投资人支付任何结余金额。

第六章验收和移交

第13条工程验收

13.1验收标准

13.2验收

13.2.1具备验收条件投资人应提前28天将某一确定日期书面通知回购人代表,说明在该日期将进行验收,回购人应派代表参加验收组进行检验。

13.2.2投资人要确保完成该单项工程项目中各项内容,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3.3重新验收

如果工程或某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投资人应负责修复;在修复缺陷后,重复进行此类未通过的检验以及对任何相关工程的验收。

13.4检验争端

如果回购人与投资人之间对本条规定的检验的结果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依照国家颁布的统一标准或云南省的有关规定解决此种争议。当工程实际标准因客观现实存在的困难而难以达标,必要时,可以适当降低验收标准,但应以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为前提。

第14条单项工程移交

14.1移交的范围和时间

14.1.1本协议中的移交是指对本项目某单项工程的分项工程分别验收合格后,对该工程向回购人的移交。按照验收一项移交一项的原则进行移交。包括:

(1)该工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2)与该工程相关使用的所有器材、机械、设备和设施;

(3)材料、库存和全部改扩建设施;

(4)投资人拥有的与该工程相关的有形资产;

上述所有各项应是得到良好维护和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

以及

(5)投资人拥有的旅游开发权和广告经营权及相关设施;

(6)投资人拥有的与该工程相关的资产使用权;

所有约定的该工程实体及设施;资料(含工程竣工资料、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的养护资料和检测、评定资料);移交一个月内,投资人应向回购人提交由其出具的保证函,保证投资人完全履行在移交期内所有义务,并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

14.1.2移交时间

按照项目中每项工程所标定的进度计划中所确定的时间范围内验收合格后进行移交并投入使用。工期顺延的要相应的调整移交时间。

14.2移交文件

投资人应向回购人移交完整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投融资资料、设备、仪器、仪表,资产清册,维修操作手册、质量保修书等有关资料。按照移交一项工程移交一份文件的原则移交相应的工程文件资料。

14.2.1资产清册

移交开始之前,投资人应按照回购人的要求提交所有资产清册,资产清册应包括该单项工程项目所有资产应列明项目。具体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在此类资产清册提交回购人之前,不得认为此资产清册对应的工程的移交目的业已完成。

14.2.2操作及维修手册

移交开始之前,投资人应按照回购人的要求编制针对此项工程的操作及维修手册。操作及维修手册应足够详细地使回购人能对此项移交的工程进行操作、维护、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在此类操作及维修手册提交回购人之前,不得认为此项工程移交工作业已完成。

14.3技术移交

在移交之日,投资人应在技术和专门知识可由投资人移交或转让的最充分范围内向回购人或其委派人移交和转让或责成移交或转让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和专门知识。

14.4移交效力

自该单项工程移交日期开始,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和单项工程建设合同项下有关该单项工程的权利和义务即应终止,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双方于移交日期累积及未付的债务除外。回购人或其指定机构应接管该单项工程的运营使用及本协议明示或默示的、因协议产生的、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任何其它权利和义务。

14.5合同的取消和转让

如果回购人提出要求,投资人订立的而且在移交时仍然有效的任何设备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及所有其它合同应由投资人予以解除,回购人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解除费用负赔偿责任。

14.6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14.6.1单项工程所有权移交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单项工程通过验收;

(2)投资人移交全部项目文件。

14.6.2在单项工程满足所有权移交条件后,回购人向投资人颁发移交证书。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回购人即享有该单项工程的所有权。

14.6.3在颁发移交证书之前,投资人应承担该单项工程的整体或部分受到损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在颁发移交证书之后,上述风险由回购人承担。

14.7移交证书

当该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并移交了协议规定的文件后,回购人应接收该单项工程,并颁发该单项工程的移交证书。

14.8投资人设备的移出

投资人应在工程移交完毕30日内自费从现场与工程中清除并运走投资人及总承包人的所有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因单项工程后续建设或保修需要留下的除外。投资人应保持现场与工程处于相关规范规定的清洁和安全状态。若投资人在上述时间内未能迁出前述物品,回购人有权将前述物品移至某一合适地点保存,运输和保存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应由投资人承担。

第15条项目整体移交

在本项目最后一项单项工程移交完毕之日起14日内投资人应将拥有的与项目有关的且其费用列入回购款中的有形资产移交给回购人。当最后一项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并移交了协议规定的文件后,回购人应接收全部工程,并颁发项目的整体移交证书,至此,项目整体移交完毕。

第七章缺陷责任

第16条缺陷责任期

16.1完成收尾工作和修补缺陷

为在单项工程验收之时或之后尽快使施工文件或工程符合协议要求的条件(合理的磨损除外),则应:

(1)投资人应切实尽快完成尚未完成的任何工作;

(2)投资人应在该单项工程合同的维修期内进行修正、重建和补救缺陷或损害的所有工作;

(3)若该缺陷或损害致使回购人基本上无法享用该单项工程或部分工程所带来的全部利益,对不能按期投入使用的那部分工程,经双方商定期限完成履约合同,并按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

(4)若此类缺陷或损害不能在现场迅速修复时,在回购人的同意下,投资人可将有缺陷或损害的工程的任何部分移出现场进行修复;

(5)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缺陷或损害的修复可能影响到工程使用时,回购人可要求重复必要的检验。该要求应在修复缺陷或损害后28日内通知投资人;

(6)如果回购人要求的话,投资人应在其指导下调查产生任何缺陷的原因。除非此类缺陷应由投资人负责,否则,调查引起的费用可加入回购款中。

16.2缺陷责任期

16.2.1投资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回购人的项目工程在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16.2.2质保期(或缺陷责任期)一年。质保期(或缺陷责任期)从验收合格起始日起算。投资人应在与总承包人的合同中明确规定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16.2.3投资人应在工程验收之前,与总承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在移交时将前述质量保修书的权利转让给回购人或其委派人。

第八章回购款的计算、调整和支付

第17条回购款计算调整

17.1回购款的计算

回购款由本协议项下的各单项工程的概算总价(不包含土地使用费)、管理成本、税费、融资成本、其它费用和利润组成。

(1)概算总价:是由回购人、投资人、投资监理人三方确认的,审计部门认可的该单项工程的概算总额;

概算总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包含土地使用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六部分组成。

(2)管理成本:指还款期的项目公司管理费用;

(3)税费:为投资人投资建设该单项工程所发生的除去所得税外的各种税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4)融资成本:指一切用于该单项工程筹融资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费用和融资管理费。融资管理费以累计未偿还的回购款(以复利计)______的计取;

(5)其它费用:指未包含在上述四项中的、在该单项工程的建设中发生的一切合理的费用;

(6)税后利润:按上述5项价款总额的2.5%计取。

17.2回购款的调整

除下列情况外,回购款不予调整。回购款的调整应于验收完成日至回购完成前进行。

(1)如回购人争取到税收优惠政策(指云南省重大工程缓征建筑安装营业税、工程回购款免交营业税及附加),投资人对云南省重大工程缓征建筑安装营业税(如果有)、工程回购款营业税及附加所单列报价,按国家有关规定核算后在回购款中扣除;

(2)税收政策如发生变化回购款应根据有关法律、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3)重大变更:重大变更在报回购人同意、并取得原审批机构批准后,且在此设计变更的规模和标准引起的总投资的变化不改变原回购款计价原则条件下,经过一定的审查程序,可以调整回购款;

(4)政府批准的价格调整:指政府部门正式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时,所发生的物价调整全部费用计入本项目协议回购价款内;

(5)如果在项目协议生效日期之后,由于我国的立法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减,则回购款应作相应调整。此类立法指一切法律、指令、规章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细则。如果投资人由于此类在协议生效后所作的立法变更而遭受延误(或将遭受延误)和(或)承担(或将承担)额外费用,投资人应通知回购人;回购人在收到此通知后,应同意或决定:

(a)投资人有权获得的任何延长的工期;和

(b)有关额外费用的总额,并将之加入回购款,同时相应地通知投资人。

(6)回购人同意认可的施工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

(7)由于不可抗力或非投资人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引起增加的费用;

(8)利率的变化引起增加的融资成本。

第18条回购款支付

18.1回购款的支付

18.1.1在每个单项工程移交后的28日内回购人向投资人支付不少于移交完毕单项工程的回购款;

18.1.2该单项工程的剩余回购款在第一次约定支付回购款日期后的______内支付。

18.1.3回购人在支付单项工程回购款余额时,应扣除相当于本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5%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返还给投资人。投资人应提前通知回购人要求付款。

18.1.4回购人对投资人超出建设规模和设计标准要求及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不予支付。

18.2支付延误

如果回购人延误支付回购款,投资人有权就未付款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00%收取延误费用,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应付期限的60天,如此时间内仍不能支付,则投资人有权就未付款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0%收取延误费用。并且回购人不得损害投资人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偿。

18.3审计

投资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可变费用的所有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回购人或国家审计部门指定的机构提供工程审计所需资料。

第九章各方的一般义务

第19条回购人的一般义务

19.1遵守法律和合同

回购人任何时候均应遵守有权部门发布的一切有关法律、条例和法令的规定以及为本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和有关协议。

19.2支付回购款

回购人应按照协议规定向投资人支付回购款。

19.3协助批准

19.3.1在投资人提出适当和及时的要求时回购人应尽最大努力协助投资人从有权部门获得、保持和延续所需的一切批准。回购人应在现行规定制度要求的可行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协调有关保持和延续这些批准的审批过程,减少投资人为获得保持或延长这些批准的各级有权部门审批环节。

19.3.2回购人还应确保使投资人为建设、移交项目所需的所有公用设施及服务,包括电、水和通讯,能获得同等条件下的公平价格。

19.4协调和配合

回购人应积极配合投资人协调与工程相关各方以及当地群众的关系,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9.5法律和条例变动

19.5.1如果在项目协议生效日以后,适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了对投资人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变动,投资人可书面申请调整回购款或者调整本协议的其他条件,投资人应在根据本条规定提出的任何通知中详细地表明这类变动所造成费用增长情况及投资人建议如何应对这类变动的意见。回购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投资人处于与其变动前所处的经济地位和合同权益相当的地位。

19.5.2从项目协议签订之日到回购期届满前,如果国家税收政策在此期间发生变化,回购人应调整回购款。所做的调整仅限于由投资人支付的税款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未曾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9.6征地和拆迁

回购人应负责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和补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等相关工作。

第20条投资人的一般义务

20.1遵守法律

20.1.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投资人应始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的一切有关法律、条例和法令,投资人应经常取得与适用于本项目已公布的法律、条例和法令有关的一切必要的资料。并始终被视为对这些资料有充分的了解。

20.1.2投资人为本工程签订的工程文件、融资文件等所有法律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0.1.3在工程建设期及回购人回购期应依法纳税。

20.2全面管理

20.2.1投资人全面负责本项目下所有工程的建设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对总承包人与施工监理人的监督管理,与工程范围内各有关单位的协调等,回购人应全力支持与帮助,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0.2.2投资人应根据协议规定的期限统一安排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根据工期节点合理协调、管理。

20.3资金管理

20.3.1投资人应在___________设立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银行专户,并确保该帐户内资金余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20.3.2根据项目各项工程进展需要,投资人按月提前7天向回购人提交融资计划执行情况表,报投资监理人备案,并随时接受回购人的监督检查。双方应共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保证工程用款的需要。

20.3.3除非经回购人明确批准,投资人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它权利和权益设定任何质押、抵押或其它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

20.4法律和条例的变动

如果在本项目的工程协议生效日之后,中国法律、条例和法令发生了有利于投资人的重大变动,回购人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对本协议条件进行调整,以使投资人处于与其在这类变动前所处经济地位基本相同的地位,投资人不得拒绝。

如果在本协议生效日之后,中国法律、条例和法令发生了有利于回购人的重大变动,投资人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对本协议条件进行调整,以使回购人处于与其在这类变动前所处经济地位基本相同的地位,回购人不得拒绝。

第21条环境及文物

21.1环境保护

21.1.1投资人应保持各项工程的现场(包括土壤、地面和地表的水和空气)免受环境污染,保护现场和周围的环境,并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建设期间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建筑及住户的干扰。

21.1.2投资人责任的例外:对下述情况引起的空气、地上或水(项目建设用地之上、下或周围)的污染,投资人不负责任:

(1)生效日期或之前存在的;

(2)由于非投资人原因引起的。

由上述污染所造成的损失或所提起的索赔,回购人按国家相关规定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给投资人合理补偿。

补偿应与有关的还本付息(如有)时间相一致。如果是投资人的经常性支出,补偿的支付应与投资人实际发生开支的时间相一致。在所有情况下,补偿的计算应考虑到(除其它事项外)给投资人带来的所有税务后果,不论是不利的还是有利的。

21.2付款到期日

除非有其它明确规定,本协议项下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应由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书面支付要求后的14日内支付。

21.3保护考古、地质和历史文物

投资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建设施工期间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和遗址、历史艺术珍品以及任何其它具有考古、地质和历史价值的物品。投资人应在任何这类发现后立即将有关发现及其已经或提议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通知回购人。回购人在收到此类通知时,应迅速核准投资人采取或提议采取的保护措施或就要求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发出书面指示。投资人应以应有的小心谨慎实施要求采取的这些措施。采取这些保护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回购人承担。因采取这类措施而造成的项目时间表的任何延误,应适当延长施工期作为补偿,因时间的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回购人承担。

第22条项目文件及保险

22.1项目文件的协调

22.1.1投资人应确保一切项目文件、融资文件、项目公司章程、本协议项下要求的保险单以及其他由投资人与回购人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相关文件同本协议保持一致:

(1)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2)包含使投资人能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本协议的条款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规定。

22.1.2由回购人向投资人提供的文件和计算机程序,或者在这些文件和计算机程序的基础上发展的文件和程序,是属于回购人的财产。上述各项的所有复制件均适用同样的原则。这些文件、计算机程序或其复制件只能由投资人用于本项目之目的。除非回购人和投资人另有协议,否则这类文件、计算机程序或复制件应在建设期结束之际归还回购人。

22.1.3由投资人向回购人提供的文件和计算机程序,或者在这些文件和计算机程序的基础上发展的文件和程序,是属于投资人的财产。上述各项的所有复制件均适用同样的原则。这些文件、计算机程序或其复制件只能由回购人用于本项目之目的。在项目移交给回购人或其指定的执行机构后,回购人或其指定的执行机构有权使用仅与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有关的这些文件、计算机程序及复制件,并将获得全部付讫、免交许可费或使用费来使用这类文件、计算机程序及复制件。

22.1.4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总承包人、监理人、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如果尚未公布或公开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保修期最后一天之后的五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除外。这一限制不应影响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发布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的新闻出版物。本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2.2保险

22.2.1投资人应要求总承包人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并使其在单项工程开工日至移交日之间保持有效,投资人应向回购人提供保单和有关保险费付款凭证的副本。

22.2.2保险事故发生时,投资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投资人应加强理赔工作,如因投资人原因理赔不利或漏保,对回购人造成损失,投资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2.3知识产权

投资人应保障回购人免于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工程承担因侵犯任何专利权、已注册的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一切索赔。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23条不可抗力及影响

23.1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

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该事件

(1)在签订本协议时是不能合理预见的;

(2)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

每一事件在符合上述条件的范围内,不可抗力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

(1)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风雨、海啸、大雾、海冰、暴雪、台风或龙卷风;

(2)流行病、饥荒或瘟疫;

(3)战争行为(无论是宣战的或未宣战的)、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暴乱、恐怖行为;

(4)由于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有毒炸药,或其他有害物质所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5)全国性、地区性或行业性罢工;

(6)有权部门对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实行的没收、征用、充公或国有化;

(7)有权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或

(8)国家或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

若发生上款所述的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有权中止履行。前述不可抗力只有在宣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协议订立时不能在合理范围内预见到这种情况或不能在合理范围内避免或克服这种情况或其后果时才构成暂停权。宣称不可抗力情况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不再存在后尽快恢复对其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的履行。

23.2通知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情况影响的一方应在知道不可抗力之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并说明这种不可抗力情况所造成影响的详细情况,包括这种不可抗力情况发生的日期和估计停止的日期及其对该方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的影响。

23.3不可抗力造成的支出和延误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情况对其造成的支出。

如果声称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已履行了第23.2条的通知程序,本协议中规定的履行某项义务的任何期限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该项义务产生影响的相同时间相应顺延。

23.4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应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并决定为减少不可抗力给每一方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的手段。

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消除之后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3.5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以第23.1条的规定为前提,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90天,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者同意终止本协议。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23.6灾害保险和项目的修理

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的实质性损坏,使投资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受到实质性的损害,并且该项损失无法通过保险得到赔偿,或者保险赔款额低于损害修复总支出的百分之七十(70%),或者根据保险条件,本项目或其项下的任何单项工程或分项分部工程被宣告为全部损失,除非不能得到保险赔偿的原因是由于投资人未根据本协议规定保持保险,投资人无义务完成建设或修复建设工程,直至双方就完成工程或修复的条件达成一致,以使投资人基本保持与发生该不可抗力之前同等的经济地位。

如果回购人要求投资人完成建设工程或者修复项目,或者虽经回购人要求,但投资人未能或拒绝完成建设工程或修复项目,则任何一方可以在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如果回购人同意进行补偿,该补偿应采取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付款到期日按21.2条规定。但是如果双方未能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一百八十天内就补偿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或经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则任何一方可经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合同转让

第24条双方合同转让

24.1由回购人的转让

回购人在未事先征得投资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24.2由投资人的转让

投资人在未征得回购人事先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但是为了项目融资的目的在回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向贷款人转让其权利和权益或设立担保除外。投资人在未得到回购人事先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就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权益,以及对本工程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它担保。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

第25条解释规则

25.1合同文件

本协议包括附件______至附件______,每一份附件都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本协议正文与附件之间如有歧义,应以本协议正文为准。

25.2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协议或安排。

25.3变更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增补或改动,只有在形成文字并经双方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

25.4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

(1)其它部分仍应保持有效;并且

(2)双方应商定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更换,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或更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第26条争议解决

26.1定期讨论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应定期举行会议,原则上每两月一次,以讨论建设工作的进度,从而确保本协议的充分履行。

26.2友好解决

如果双方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对其中任何规定的解释而出现任何争议或索赔,双方应根据任一方提出的要求迅速举行会晤,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索赔。

26.3诉讼

若无法根据上述26.2款友好协商解决,则双方均有权在云南省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6.4诉讼期间的履约

各方在将争议或索赔提交诉讼直至判决书公布之前,均应继续履行各自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的一切义务,但不影响根据该判决书进行最后调整。

26.5继续有效

本项目争议的各项诉讼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第十三章附则

第27条其他规定

27.1义务的分别性

本协议所规定的各方的责任、义务和赔偿责任均为各方各自的义务。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均不应解释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27.2通知

除非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由面呈、公认的快递、邮寄、电邮或传真按下述地址送至或发至各方:

回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一方可随时通知另一方的其它地址、电邮或传真号码。下述情况应视为已发送或寄出:

(1)如用信件进行的任何通信是由专人递交时,为通过公认的快递或邮寄方式(挂号、要求回执)送达至上述地址;

(2)如用电邮或传真形式进行的任何通讯则为以上述地址或号码正确发出时,但应索要回执作为发出的证据。

如果一方的地址和/或收件人更改时,应在新地址和/或新收件人启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7.3不予放弃

除非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否则,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被视为已由任一方放弃。任一方未能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或利用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并不应该被解释为今后将放弃任何这类规定或放弃任何这类权利。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对投资人的优惠条件

回购人承诺,在__________行政区划内的____________项目实施中,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享有优先权。

回购人:(公章)投资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7] 公路BT项目合同

公路维修合同



一、合同的背景与目的



公路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接城市,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然而,随着公路使用量的增加,其出现磨损、裂缝、坑洼等问题的概率也逐渐增加,对公路的正常使用和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为保证公路的正常使用,提高公路使用寿命周期,公路维修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公路管理部门需要与具备相关技术和经验的企业签订公路维修合同,对公路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养护,保证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整洁。公路维修合同在保障公路安全、提高公路交通能力和保护公路资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路维修合同是公路管理部门和维修企业之间的法律文件。该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合同的签订与生效:公路管理部门与维修企业签订合同,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后合同生效。



2.维修期限和维修范围:合同应明确维修期限和维修范围,包括维修路段、维修的具体问题、使用的材料、施工方法等有关细节。



3.维修工程的质量标准:合同应明确维修工程的质量标准,谁对质量进行监督以及如何进行监督,以保证维修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4.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应就维修费用达成一致,并约定付款方式和时间等有关事项。



5.违约处理: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及其赔偿方式,如保证金的扣除、违约金的支付等。



6.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涉及的法律责任及其解决方式,如如何处理双方的违约行为、争议的处理等。



三、合同的重要作用



公路维修合同对于公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使公路管理部门在维护公路安全、提高公路交通能力和保护公路资产等方面更加有力地推动工作,具有如下几方面的重要作用。



1. 规范公路维修工作。公路维修合同规范维修细节和工艺,使维修工作得以按照合同修缮,并对维修质量等方面进行硬性要求,提高维修质量和效率。



2.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的行为,使其合法、规范的开展业务。



3. 提高公路性能与使用寿命。公路作为基础设施设施,其维护和养护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公路的使用性能和寿命。公路维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能够保证公路的维护养护工作得以按标准、及时的开展,从而提高公路的使用寿命和性能表现。



综上所述,公路维修合同在保障公路安全、提高公路交通能力和保护公路资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公路管理部门与具备相关技术和经验的企业应签订合同,加强公路维修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路服务。

[8] 公路BT项目合同

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公路造价师考试《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比较重要的一个章节,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考试大纲的要求,欢迎阅读参考:

一、大纲要求:

1、掌握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2、掌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清单预算)及投标报价的编制;

3、熟悉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程序和招标文件的构成;

4、熟悉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程序及投标策略;

5、熟悉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定标;

6、了解公路建设项目招标的分类及内容;

7、了解国际上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

二、基础知识

1、合同的订立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招标投标的过程是要约和承诺实现的过程。

2、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主体资格合法、合同内容合法、程序形式合法、代理制度合法)、平等原则、公开公正原则、优胜劣汰原则、遵循价值规律和服从供求规律相统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3、招标范围(P191)

4、招标分类:

按标的分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招标、材料设备招标和施工招标。实践中还有设计施工总招标。勘察设计招标中如有需要可进行方案招标。

按竞争程度分为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

按招标的组织形式可分为自行招标和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代理招标。

国际工程招标方式: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国际和国内询价采购、直接采购、自营工程等方式。

国际竞争性招标程序:总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和资格定审—准备招标文件—具体合同招标广告(投标邀请书)—开标—评标—授予合同或拒绝所有投标—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采购不当。

5、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程序:

招标准备—发布资审公告—资格预审—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开标、评标定标。

招标人划分标段应综合考虑的因素:①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②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③对工程投资的影响;④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6、资格审查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资格审查办法主要有:合格制审查办法和有限数量审查办法。审查步骤分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表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7、公路建设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通用合同条款同时适用于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

9、工程量清单由说明、工程量清单表、计日工明细表、暂估价、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几部分组成。

10、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份与技术规范相对应的文件,它是单价合同的产物,其作用如下:①提供合同中关于工程量的信息,为所有投标人提供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以使投标单位能统一有效而准确地编写投标文件;②是评标的基础;③是办理中期支付和结算以及处理工程变更计价的依据。

[9] 公路BT项目合同

发包方:县农机监理站

承包方:杨海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4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赛什斯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10] 公路BT项目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已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乙方确保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月____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_________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________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________,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9、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 ,向___________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调解或者协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1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1

2、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11] 公路BT项目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由于今年雨水较多,镇内南环路保民到共合段2.6公里道路损毁严重,为了方便交通,保持通车顺畅,甲方将该路段的维修事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遵守并执行。

一、维修路段:保民到共合段南环路约2.6公里。

二、维修标准:

1、清理完所有路边塌方;

2、路面刮平上土压实,并且水毁路段要用砂石填铺垫平;

3、整个路面铺设沙石,厚度不低于10CM,路面宽度不小于4米; 4,完善路边排水沟,确保沟内水流通畅。

三、维修时限:工期从20xx年8月20日至9月20日。

四、工程造价: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206,000.00元。

五、验收:维修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

六:付款方式:维修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工程经验收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付清工程款。

七、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3、维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当年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共合镇人民政府

负 责 人:

乙方承包人:

xx年xx月xx日

[12] 公路BT项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修好公路滑坡路基,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量及内容

1、乙方负责修建公路滑坡路基堡坎。

2、乙方负责清除公路沉降处石头。

3、乙方负责维修路段的填方。

二、工程质量及要求

1、乙方将维修路段山体滑坡的土石方全部清除,并留有护坡。

2、乙方负责修建堡坎,清除路边塌方,完善侧沟,填平路面。

三、工程造价

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堡坎修建按每立方米290元结算,工程造价待维修后计算。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结束,经甲、乙双方组织验收,工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要注意安全,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未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 公路BT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晋侯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晋候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的部分中粗砂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

1、产品名称:中粗砂(机制砂)

2、产地:翼城老官庄

3、质量要求

(1)级配良好,质地坚硬;

(2)细度磨数:预制梁及承台以上结构用中粗砂为2.6~3.0;

(3)SO3含量<1%;

(4)云母含量<2%;

(5)含泥量≤2%,泥块含量1≤%;

(6)轻物质含量<1%;

(7)碱活性测试合格;

(8)符合GB/T14684-20xxB标准要求;

(9)颗粒洁净,无污染,颜色一致。

第二条单价

中粗砂阳运费及一切杂费(不含税),供货单价在晋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施工期间为不变价。

第三条供货要求

数量和时间要求组织生产并运输到甲方堆场,确保甲方施工需要。

卸货。

第四条计量方式

甲方电子地磅过磅,扣除含水量后,按干砂吨位计量。

第五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20日结算一次。次月在25日前按项目部支付工程进度款比例结算。

2、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支付。

3、资金来源: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有关中粗砂供应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并及时通报项目部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对与砂供应相关的内容,征询乙方的意见和建议。

(2)按时提供备料计划,每月提供下月用量计划。

(3)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货款。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供的备料计划备料,按备料计划的`数量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组织卸车。如不能保证供应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必须按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砂。

(3)砂到底搅拌站堆场后须配合工地试验室人员取样抽检,合格后方可卸车;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4)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人员的食宿由乙方人员自行解决。

(6)及时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第七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山西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晋候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经理部工程结束,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14] 公路BT项目合同

建设单位:**市交通局,(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江苏金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农村公路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新七公路。

二、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为1919162.00元人民币(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三、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7月开工至20xx年9月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四、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六、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七、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八、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九、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十,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十一、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十二、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十三、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十五、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5] 公路BT项目合同

公路维修合同



为了保障公路安全行车和保养公路的长期使用价值,公路维修合同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公路维修合同是指道路维修单位与委托者签订的一种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对委托者所委托的公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公路维修合同通常包括合同名称、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合同价款、约定违约责任等内容。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公路维修合同的相关主题。



一、甲方基本情况



甲方是指公路维修单位,是具有公路维修资质的单位。甲方主要负责公路的维修保养工作,并保证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甲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遵守合同条款。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甲方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传真等基本情况。



二、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是委托者,即需要维修公路的单位或者个人。乙方应当遵守公路维修单位的规定,配合公路维修工作,并对公路维修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反馈。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乙方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基本情况。



三、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是公路维修合同的核心部分,是甲方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服务内容通常包括公路保养、公路维修、公路改建等方面,具体内容应当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和明细。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服务内容的细节、工作量、技术标准等。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是公路维修合同有效期限,通常根据维修的实际需要进行约定。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维修工作的时间范围、维修的具体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是公路维修合同中甲方应当获得的报酬。合同价款的具体金额应当根据公路维修的工作量、技术水平、维修周期等进行合理、公正的定价。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合同价款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六、约定违约责任



为了保障公路维修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公路维修合同应当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设置,包括迟延履行、维修质量不达标、甲方不遵守合同约定等不同的违约情况。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赔偿方式、赔偿标准等。



以上是公路维修合同的相关主题范文,公路维修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类型,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保障性。在签订公路维修合同时,甲乙双方要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和交流,合理约定合同条款,确保公路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16] 公路BT项目合同

公路维修合同



一、 前言



公路交通是人民出行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路交通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因此公路维修工作显得非常重要。为了确保公路维修合同的签订及执行,合同双方必须清晰明确维修范围、工作流程、维修标准等内容。本文将从公路维修合同的内容、签订及执行方面进行探讨。



二、 内容



公路维修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修范围。对于每一个公路维修工程,维修合同应该清晰明确其维修范围,维修的具体位置、具体维修内容、维修所需设备工具等都要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2)工作流程。公路维修工程需要遵循一定的工作流程,这是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的基础。因此,在维修合同中要明确维修工程的工作流程,包括维修前验收、维修过程监测、维修后验收等具体流程。



(3)维修标准。维修标准是公路维修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在维修合同中需要明确具体的维修标准,包括维修工程的材料、规格、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4)维修周期。公路维修工程需要有一个具体的维修周期,维修合同应该明确维修周期的具体时间长度、维修工程的起止日期等具体内容。



(5)工程质量保证。作为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路维修的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因此维修合同应该明确相关的质量保证措施、保证期限、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等具体内容。



三、 签订



公路维修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协商一致。公路维修合同的签订需要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各自表达自己的维修意愿及要求,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2)合法合规。公路维修合同签订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要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标准合理。公路维修合同的签订应该遵循行业标准,合同双方要确保合同内容合理、符合标准。



四、 执行



公路维修合同的执行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约定执行。公路维修合同的执行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维修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2)质量保障。公路维修工程的质量是维修合同的重点之一,因此合同双方需要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达标。



(3)应急处理。在公路维修工程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此时合同双方需要及时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五、 结语



公路维修合同的签订及执行对于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各合同双方要在签订合同时充分协商、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合同内容合理;在执行合同时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操作,做好质量保障及应急处理。只有这样,公路交通事业才能顺利发展、更好的为人们提供出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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