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范文|案卷评查工作计划(汇总十四篇)_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1-06-27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案卷评查工作计划(汇总十四篇)。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商法(20xx)97号“关于开展商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组严格对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494 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开展酒类、屠宰、成品油、零售促销、再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共计 3538人次,出动车辆825辆次,下达责令改正8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其中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9起,听证程序处罚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结案19起,剩余1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重视、严格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长董林胜多次在局务会和机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董林胜任组长,副局长郑清、局长助理李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临汾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许可收费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
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经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要针对落实审批情况,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一、规范。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主要成绩
(一)行政许可方面
20xx年12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方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一、规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查封(扣押)行为,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保全期限短的问题。
4、行政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商务部规章规定了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但在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审批前,我局一律不予收费,更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和不开具财政收费收据收费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按照侯马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所有执法检查都要经过市纠风办审查并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副市长签字,并采取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我局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惩处。
四、存在问题
1、商务部部分规章内容,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职责不清,给基层执法带来较大难度。
2、在酒类执法过程中,对不配合检查的商户,缺少“限期提供”的执法文书,给检查处罚带来不便。
3、商务部门对酒类监管职责非常明确“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但上级文件总是把“酒类打假”作为执法的主要工作,造成基层无法依法行政。
4、因《山西省酒类管理条列》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范围不一致,针对料酒,在执法过程中很难界定是否属执法范围,给执法检查带来不便。
5、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
6、案件归档后,卷内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使用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的现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较多时不能做到逐页签名。
五、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严格程序,规范执法。
2、加强案卷的及时归档,并严格做到案卷询问细致,现场检查填写内容齐全,文字书写美观。
3、案卷装订做到美观大方,资料完备,提供证据材料逐页签名、文书规格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林业局2011年行政执法
案卷评查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 [2011]130号文件的精神,我局对2011年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共117件的案卷进行了评查、自查。评查、自查中,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评查方案、细化评查标准,完善执法制度,权责明确,全面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将我局评查、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体合法
1、从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
3、行政管理相对人认定准确。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法律事实、条件、情节认定准确;
2、主要证据充分、有效。
(三)适用依法正确
1、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现行、有效;
2、实施执法行为适用依据准确,具体的条款、项目明确无误;
3、行政执法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和幅度,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公正合理。
(四)程序合法
1、按照立、受理、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和顺序实施行政执法权;
2、行政执法决定前依法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陈述和申辩;
3、告知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依法举行听证;
4、行政执法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依法需经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集中讨论的,依法在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者决定的;
5、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
(五)文书规范标准
1、立案阶段;
2、调查取证阶段,有主要法律文书、调查询问笔录;
3、审查决定阶段,有主要法律文书、处罚决定书;
4、送达执行阶段,有主要法律文书送达回证;
5、结案文书,有主要法律文书、结案审批表;
6、案卷归档。
附:案卷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烟草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类案卷安监局自查报告
市场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汇报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依照市**及省环保局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年环境法制工作需要,现就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县(市)环保局、各直属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年度、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步骤
各单位接到文件后于月日前将年度、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汇总并提交汇总目录,在此基础上由市局法规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评查工作,随机抽取各单位年度、年度各5本案卷进行评查。
三、评查方法
案卷评查采取专家评查结合互查的形式进行,邀请省环保局、市法制办专家对各单位案卷进行评查,同时各单位委派一名法制工作负责人参加互查。
四、评查内容
㈠、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属于本单位法定权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
㈡、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㈢、证据是否确凿;
㈣、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包括:
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当场处罚决定书》是否有执法人员签章和执法机关公章;
2、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是否有连审批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处理意见呈报表、单位负责人签章等审批手续;
3、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是否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有无制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及主持人、记录人在听证记录上签名或盖章;
4、调查案件事实和收集违法行为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取证手段是否合法;
5、讯问笔录、调查笔录是否两人以上一问一答,笔录是否有被讯问人或被调查人的逐页签名或盖章;
6、行政处罚前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
7、给予行政罚款、没收财产处罚是否有合法票据及物品清单;
8、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是否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9、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名称、印章、日期以及告知当事人的法律补救途径;
10、法律文书是否按法定时限和方式送达;
11、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是否公开。
五、评查标准
每本案卷设定评查分值为100分,专家评查与互查各占50%权重,各单位10本案卷得分总和的平均分即为最终得分。具体评查标准见附件。
六、评查要求
各县(市)环保局、各直属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市局要认真进行总结,以适当的方式向各单位反馈意见,各单位要认真查找不足,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麻疹是一种高度传染的病毒性感染病,严重威胁着公众健康。为了控制并消除麻疹,各国纷纷实施了广泛的查漏补种工作计划。本文将详细讨论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及实施措施,以期提高公众对麻疹的认识并共同抵御这一流行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麻疹的危害,以便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麻疹病毒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患者会出现高热、咳嗽、流涕、眼结膜炎等症状,严重者还会出现皮疹和并发症,如脑炎、肺炎等。麻疹疫苗是预防和控制麻疹的最有效方法,但由于种种原因,存在一定数量的人口没有接种麻疹疫苗或没有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因此,开展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发现并接种未完成或未接种麻疹疫苗的人群,以达到一定的免疫率,避免麻疹的传播和流行。为了实施这一工作计划,需要多方面的合作与努力。
首先,在政府层面,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麻疹疫苗供应的管理和监控,确保疫苗的充足供应,并及时向医疗机构下达接种任务。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麻疹疫苗接种点的评估和监督,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其次,在医疗机构层面,需要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接种技术能力。医务人员是麻疹查漏补种工作的关键力量,他们应参加培训课程,学习麻疹疫苗的接种程序和注意事项,并熟悉相关的健康教育知识,以便在接种过程中向接种对象和其家属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规范的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及时追踪接种人员和麻疹疫苗流向,便于监管和评估工作进展。
同时,广大公众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公众应加强对麻疹的认识,了解麻疹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并积极参与接种工作。公众可以定期了解自己的接种记录,及时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补充接种,同时还应积极参与麻疹宣传活动,帮助他人了解麻疹,共同预防传染。
最后,在实施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过程中,还需要注重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评估工作的效果和进展,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此外,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推动麻疹防控工作。
总之,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对于控制和消除麻疹流行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医疗机构和广大公众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工作计划,确保麻疹疫苗的接种普及率和覆盖率,并提高公众对麻疹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以共同抵御麻疹的威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麻疹的控制与消除的目标。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第一条 为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教育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或行政备案的案卷。
第三条 局相关科室应按职责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整理归档的案卷应做到规范、真实、完整。
第四条 行政许可或行政备案案卷应当包括:申请人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办事指南的要求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行政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或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的书面材料;行政机关内部审批的书面材料;行政机关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等。
第五条 教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定期集中评查的方式。定期集中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 教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形式评查和内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
形式评查主要为:构成案卷的要件是否适当;要件是否齐备、有效;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内容评查主要为:
1、行政许可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许可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3、行政许可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4、许可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5、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
6、是否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教育科技局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机关分管的领导担任组长,案卷评查人员由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
第八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应当对评查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进行记载,对每一案卷的评查结果应作出评查结论,提出工作建议。
第九条 案卷评查完结后,评查人员应将评查结论书面通知案卷承办部门。
第十条 收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议的,相关部门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的措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错案的,应当建议相关部门依照规定实施错案责任追究。对局机关或受委托的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备案、行政检查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指出,并视具体情况,提出对有关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第十二条 对评查人员作出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论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查。
第十三条 局案卷评查领导小组自收到复查申请3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科室重新选派人员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复查。并在复查结束2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复查认为原评查结论有误的,应撤销原评查结论,并将撤销通知和复查结论送达有关部门。复查认为原评查结论正确无误的,应维持原评查结论,并将复查结论送达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论,将作为评价该单位和该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近年来,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法案件频繁,眉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积极探索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特点和规律,严格履行教育、监督、处罚职能,认真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违纪人员,教育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优化创业环境.近三年来,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挽回经济损失1403万元.
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1)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问题较多.近三年查处的86起案件中,涉及民生的案件67起,占案件总数的77起.9%.主要体现在一些负责民生工程的部门和一些村干部贪污、贪污、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扶贫救灾资金、粮食直接补偿、森林退还、拆迁安置资金等专项资金.
(二)从人员类别上看,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干部腐败贿赂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主要表现在民生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财务管理、粮食直接补偿、退耕还林等腐败贿赂、浪费、虚报等.2011年涉及村组干部总数的33%,2012年占案件总数的40%;2013年占案件总数的50%.
(3)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问题比较突出.近三年查处的86起案件中,涉及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16起,占案件总数的37起.2%,排名第一.不仅有领导干部,还有村组干部,涉案金额从几十万到几千元不等.如果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4.2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在短短三个月内收受贿赂11.2万元,贪污公款0.7万元.
(四)作案手段逐渐隐蔽.违法违纪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贪污、侵占、拦截、私人分割;虚报国家补偿资金、造福人民的资金;合伙犯罪、公款私人存款或者转让他人获取利息或者借款
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二)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所以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特别是有些农村干部,书记、主任一肩担,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更为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村组账务混乱.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支书或主任掌握;还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四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征地补偿、民生资金、财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过思想纪律作风整顿、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在全县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扶眉战役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张载祠官德教育基地、县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杨文洲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三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敛财等违反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纪委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及眉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问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制度执行有力、刚性十足.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办公、招待等费用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的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案卷评查工作是司法机关中的重要环节,它对于确保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案卷质量,保证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我院于近期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首先,在案卷评查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评查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案卷评查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同时,要加强对评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以保证评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其次,在评查过程中,我们注重提高评查工作的效能。首先,要确保评查人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因个人关系或其他因素影响评查结果。其次,要注重案卷材料的细致梳理和分析,对于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准确的评价和指导。同时,在评查录入、检查和汇总等环节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评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再次,在案卷评查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评查结果的指导作用。通过对案卷质量的评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促使办案部门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同时,要注重评查结果的反馈和落实,对于问题突出或差距较大的办案部门要加大指导力度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最后,在案卷评查工作中,我们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案卷评查工作需要与办案部门、信息科技部门等多个部门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同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案卷评查的综合效能。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及时汇报和交流评查工作的进展和结果,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
综上所述,我院的案卷评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评查效能,发挥评查结果的指导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努力完善案卷评查工作机制,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12月2日,遂宁市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市级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本次档案评审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评审两种方式。在自查阶段,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执法档案评议,认真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集中评查阶段,市法制办组织各县(区)法制办、以及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组成评查组,对市级部门选送的20宗案卷进行了评查,评出优秀案卷6件,合格案卷13件,不合格案卷1件。
从总体上看,一些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管理较规范,但一些部门的案卷仍存在如文书装订混乱、法律适用不准确、调查取证不规范等问题。评查后,市法制办将对整个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达到以查促改、以查提质、以查增效的目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5年12月8日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住建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厅作为住建部确定的全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联系单位,迅速启动,全力推进,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了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意见,并于7月15日至8月13日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县(市、区)以上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卷评查的范围是全省住建系统市(州)、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于20xx年7月15日前结案或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法案卷,共组织20场执法案卷评查会,评查方式是以市(州)为中心,将县级住建、城管单位集中到市(州)住建局和城管局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现场评查、现场点评和互动问答的方式进行,对基层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10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认真评查,共评选出先进单位4家,评出优秀案卷19份。通过案卷评查,有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的总体质量及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主要特点
从这次案卷评查情况看,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能够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开展执法活动。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统一思想,迅速启动。省厅为确保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首先召开由全省住建系统各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住建部关于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然后深入各地,组织10余场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梳理出40余条意见建议,针对基层提出的意见建议,省厅编制了新版行政处罚文书式样,共38张表和二万余字的填写说明,组织召开了新版执法文书和案卷评查标准专题研讨会和全省住建系统各单位法制机构、执法机构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会,通过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对新版处罚文书的内容、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各地在开展培训学习的基础上,狠抓执法工作落实,并积极创新执法方式,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长春市房管局通过说理式执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既减少了相对人的维权成本,更有效避免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白城市住建局、通化市住建局通过规范留置送达程序,有效破解了案件送达难的问题。
(三)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各地对省厅下发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新版执法文书式样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很多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长春市房管局、长春市建委、吉林市住建局、通化市住建局、延边州住建局积极主动向厅里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特别是长春市房管局对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逐条逐项和厅里共同进行研究修改,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为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顺利推进做出了贡献。
(四)行动迅速,组织严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启动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新版执法文书的启用和案卷评查工作。长春市房管局、白城市住建局、白山市城管执法局第一时间编制了适合本单位执法需要的新版执法文书,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对处罚程序及新版文书案卷制作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并定期对案卷进行自评自查。省厅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知下发后,白城市住建局、通化市住建局、长春市城管执法局、吉林市城管执法局、四平市城管执法局及时制定了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评查现场会组织严密,一线执法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提问,评查组现场进行答疑和辅导,有效推动了基层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三、先进单位和优秀示范案卷
根据各单位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照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抽查评查,评选出先进单位4家,优秀示范案卷19份。
(一)先进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优秀示范案卷。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3份,长房处罚〔20xx〕37号、长房处罚〔20xx〕39号、长房处罚〔20xx〕43号;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份,通建〔20xx〕处罚案001号、通建〔20xx〕处罚案002号、通建〔20xx〕处罚案003号;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份,白住建质处罚案〔20xx〕01号、白住建质处罚案〔20xx〕02号、白住建质处罚案〔20xx〕03号;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份,白山城管处罚〔20xx〕14号、白山城管处罚〔20xx〕16号、白山城管处罚〔20xx〕17号;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份,长建处罚〔20xx〕第85号、长建处罚〔20xx〕第79号;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份,辽源城管执法处罚案〔20xx〕107002号;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份,蛟城管处罚案〔20xx〕0005号;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份,集住建执法卷宗〔20xx〕6号;辉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份,辉城处罚〔20xx〕020xx号;柳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份,柳城管处罚案〔20xx〕032501号。
四、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全省住建系统各行业、各地区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不够平衡,有些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上半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特别是住房公积金行业,20xx年上半年没有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甚至近几年都没处罚案件,这确实需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案卷评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处罚主体方面问题。在这次评查中发现个别单位案卷处罚主体不适格和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的问题。有的以行政机关内部科(处)的名义实施处罚;有的是单位违法而处罚个人。
(二)法律适用方面问题。在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适用法律错误和不能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案卷,相同的违法行为罚款额度差距很大,却没有说明理由。
(三)执法程序方面问题。一是部分行政处罚案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与法制审核、案件处理呈批、集体讨论时间先后顺序倒置;个别案卷告知书、处罚决定书都是同一时间;个别案卷无法制审核、无案件处理呈批、无集体讨论就做出重大处罚决定。二是个别案卷当天立案、调查、审批、告知、处罚决定,送达、交款全在一天完成,涉嫌后补材料,有造假嫌疑。三是部分案卷应该有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而未下达指令书,还有些案卷有整改指令书无复查意见书。四是个别案卷所有送达文书的送达回执都在同一张回执表上,并且用同一支笔签字,存在后补造假嫌疑。五是个别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范围掌握不够准确。
(四)证据固定方面问题。一是询问笔录不规范,有些案卷笔录内容与认定违法事实不相关,有些案卷在笔录中抄法条,有些案卷在笔录中认定当事人违法,并告知罚款金额。个别未启用新执法文书的案卷询问笔录,未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二是证据为照片、影像资料、网络截图等,缺少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和证明事项等情况说明;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未注明执法人员核对原件情况。三是部分案卷现场检查、核查记录记载不全面,个别检查笔录未全面记载执法人员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违法事实或违法行为与违法情节等内容。
(五)文书制作规范方面问题。一是内部审批表填写不规范,存在法律依据未引用到具体的条、款、项,栏目填写不全面、审批人签名不规范等情况。二是有的行政处罚案卷集体讨论记录过于简单,最终的具体意见不够明确。三是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不充分,无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和当事人陈述、申辩采纳情况的说明;个别执法文书存在语句表达不通顺,错字漏字、格式不规范,无公章的情况。四是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存在案卷装订顺序混乱、缺少逻辑性,目录填写信息不全、页码用铅笔编写等问题,甚至个别案卷无封皮、无目录、无页码等。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的单位领导对案卷评查工作不够重视;有的单位没有法制机构或力量比较薄弱,并且还没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有的单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倾向;有的单位忽视业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次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各地下一步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案卷评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案件办理的内部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要针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和不当环节,积极查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切实将整改落实到位。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回头看活动,抽查重点是问题较多和没有执法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使案卷评查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做到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特别是容易引发争议的现场检查、抽样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措施、送达和执行等环节应当在行政执法案卷中予以体现。要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审核,审核的重点是行政执法决定是否违法或者明显不当,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确保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各地要以此次案卷评查为契机,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总结的经验、评选出的优秀示范案卷等作为下步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推广先进经验,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能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力度,完善监督制度,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各执法机关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加强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互检互查工作计划是指在团队内部成员之间互相检查和互相审查的一种工作安排。这种工作安排有助于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有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整体团队的进步和发展。
一般来说,互检互查工作计划应该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内容。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团队成员之间的工作特点和工作需求,同时也需要考虑团队的整体规模和组织架构。以下是一个具体且生动的示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互检互查工作计划的内容和相关要点。
一、目标设定
互检互查工作计划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整体团队的进步和发展。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制定具体的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计划制定
具体来说,互检互查工作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制定检查标准
在互检互查工作计划中,需要制定具体的检查标准,以明确团队成员需注意的要点。这些标准可以是技术要求、品质标准、流程规范等,具体根据工作性质而定。
2. 确定检查内容
在检查标准基础上,需要确定具体的检查内容,以确保团队成员对要检查的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和把握。对于检查内容,可以根据工作分工、时间安排等因素进行确定。
3. 制订检查时间
在互检互查工作计划中,需要制定具体的检查时间,以确保每个团队成员在每次检查中都能有充足的准备时间,并且能够准时完成检查。检查时间可以根据工作安排、项目要求等因素进行设定。
4. 设定检查方式
在互检互查工作计划中,需要设定具体的检查方式,以确保团队成员之间的互相检查和互相审查顺利进行。检查方式可以包括口头反馈、书面反馈等形式。
5. 确定检查频率
在互检互查工作计划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检查频率,以确保团队成员可以在充分的检查和反馈之后及时进行问题修正和改进,进而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实施过程
在互检互查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严格执行计划
在互检互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保证团队成员能够严格遵守计划,按照计划要求完成所有的检查和反馈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 开展合理的沟通
在互检互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开展合理的沟通,以确保团队成员之间可以充分了解和理解对方的工作情况,并相互支持和协作。
3. 积极解决问题
在互检互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团队成员需要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整改,并且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和方法。
4. 不断总结和改进
在互检互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总结和改进工作计划,提高团队成员的检查和反馈能力,进一步提升团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总结
总之,互检互查工作计划是一项重要的团队建设工作,可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制定具体的计划,严格执行,开展合理的沟通,积极解决问题,并不断总结和改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互检互查工作计划的目标和意义。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本次会议汇报20##年以来我院开展打击和防范虚假诉讼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随着社会法治化的进步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加强,当事人在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救济,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想利用打“假官司”来实现自己的非法目的,即通过司法程序来实现自己的非法利益,这就是“虚假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虚构事实;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而且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和司法机关权威。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对虚假诉讼的打击,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决定增设虚假诉讼罪。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具有民事、行政、刑事以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对于民事虚假诉讼行为,除了发挥刑事职能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以外,还可以通过民事检察职能依法对涉及的民事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等予以监督。我院高度重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连续多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在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秩序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一、我院虚假诉讼监督总体情况
(一)数据分析
2017年以来,我院共办理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31件,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提出一般检察建议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8件12人,追究刑事责任3件6人,涉案金额共计4035.9万元。在已查办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检察机关依职权发现的案件22件,占比73.3%。
(二)主要类型
1
.双方通谋逃避债务履行。
主要表现为原、被告恶意串通,通过伪造合同、借条等方式,捏造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达到转移财产、逃避或减少对外债务清偿责任的目的。
2.双方串通谋取非法利益。主要表现为原、被告通过伪造证据虚构借贷关系、买卖关系等,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法院裁判,使他人无故承担债务、少分共同财产,以获取非法利益。该类虚假诉讼多发生在离婚后财产纠纷等领域。
3.单方实施谋取非法利益。主要表现为一方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做出错误裁判,谋取非法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主要特点
1.发生领域集中。依法监督的虚假诉讼案件中绝大多数为财产性纠纷,其中民间借贷、离婚案件财产纠纷成为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占比达90%,此外,劳务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领域虚假诉讼也时有发生。集中在这些领域的主要原因是成诉的证据要求低,证据链更加容易形成,在证据形式上更容易虚构而不易被察觉。
2.以虚假调解为主。利用调解制度本身强烈的自愿性和处分性,快速达成调解协议,掩盖虚假诉讼的事实和目的。而在少数以判决结案的案件中,缺席判决占90%以上。
3.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虚假诉讼的行为人善于利用民事诉讼制度上的天然因素,如法官自由裁量权、当事人自由处分权等,隐瞒虚假的诉讼意图、伪造的证据,如果没有第三人利益受损而举报,很难发案。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线索发现,开辟案源渠道。线索发现是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的关键环节,我院多措并举,积极破解案源匮乏的瓶颈,将查办虚假诉讼案件工作推向纵深。一是以深挖类案为发力点。紧盯民间借贷这一虚假诉讼高发领域,运用类案思维主动开展虚假诉讼案件的挖掘,通过调阅民事诉讼卷宗、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执行平台查询等方式将可疑线索与已审结民事案件进行信息碰撞,以点带面发现了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的“窝案、串案”。二是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主抓手。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院扫黑办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的双向移送、双向反馈机制。通过对近5年以来“套路贷”刑事案件及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在钟楼地区的所有民事诉讼案件进行逐案排查,获取各类案件明细信息500余条,从中排查线索30余件。经依法监督,向法院发出4份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提请抗诉2件得到市院支持,10名当事人被依法提起公诉。三是以控告申诉为突破口。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民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入社区、街道、乡镇、企业,大力宣传民行检察职能和虚假诉讼的危害性,提高群众认知度和参与度。2017年以来,共从控告材料中发现8件虚假诉讼线索,经审查对4件案件作出监督决定,获得法院改判,为受害人、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95万元。
(二)强化调查取证,破解查证难题。
一是挖掘自身潜力,用好调查核实权。调查核实是办理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件的重要手段,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一般在诉讼前即建立攻守同盟,因此大量客观性基础证据的收集,是突破当事人心理防线、获得真实有效言词证据的重要前提。我院坚持用足用好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综合运用询问当事人和案外人、咨询专家意见、委托技术鉴定、查询银行交易记录等方式收集和固定证据,确保证据扎实。如在办理马国平与郑时贤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围绕600万元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发生,到银行调取了近千页的个人账户资料,发现双方当事人借款的情形存在明显矛盾,不合常理,为后期案件进一步突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内部配合,发挥刑民一体优势。坚持刑事追诉与民事诉讼监督并行,既强化民事检察部门的主导作用,又强化与刑事检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如在发现刑事部门办理的以徐彩军为首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存在虚假诉讼情形后,及时介入刑事案件的审查工作,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及时固定了徐彩军等人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以赚取高额利息,在已经收取高额利息的情况下、仍以债务人未归还利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事实。三是注重外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借助公安机关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力量,整合司法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对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的,民事检察部门及时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沟通,由公安机关与民事检察部门联合进行调查取证。建立“一案一议”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公检联席会议,对基本事实、案件定性及证据要点等方面提出建议。建立引导侦查、协助调查、证据转化等调查机制,将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转化为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新的证据”运用,有效节省人力物力。如在办理包宸澄与郭建青、常州科豪建设工程公司系列虚假调解案件中,由于涉案当事人均已取保候审,我院及时委托办案派出所通知当事人配合调查,一次性成功突破3人供述,固定了虚假诉讼证据,共提请抗诉3件,获得市院支持。
(三)构筑惩防体系,突出监督效应。一是构建多元监督体系。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检察监督多种手段,打好组合拳,实现“办理一案、多点开花”的局面。对涉及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到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秩序中的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虚假诉讼当事人建议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处罚;对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并加强跟踪,以提升监督质效。如我院办理的
谢听金、谢晶伟等骗取调解书系列虚假诉讼案
,3名造假者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罪分别对3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针对2起民事案件,我院分别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对不当执行行为发出了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精品案件。再如办理的王凤标与常州市中侨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中,发现原告中侨公司在诉讼中隐瞒关键事实和证据,遂向钟楼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作出再审改判,并对原告处以罚款5万元,该案的再审检察建议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二是构建诉中防治体系。为有效防范虚假诉讼的发生,从源头上震慑虚假诉讼不法分子,与钟楼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预防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搭建信息互换平台、联合调查平台,成立联合小组,实现了防范虚假诉讼案件由事后处理向事前矫正发展。如徐妍与邱炫皓、徐婧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该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向我院通报了该情况,我院及时启动调查程序,根据查明的虚假诉讼事实建议法院中止案件审理,同时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涉案4名被告人均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较大影响。三是构建司法诚信体系。加强预防虚假诉讼的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向人民群众普及诚信诉讼的法治理念。定期编发宣传手册、开展典型案例巡回宣讲,并通过作客电台、电视台、拍摄微电影、网络直播等方式进行全媒体宣传。如我院在微信端发送的打击虚假诉讼宣传内容点击量累计超过3000余次。走进常州电视台的《新闻夜班车》直播间举案说法,节目视频在全市地铁、公交循环播放。以谢听金系列虚假诉讼案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债》被各大媒体转发,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近年来,钟楼区院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难”“查处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监督手段有限、监督刚性不足、监督能力仍较为薄弱;公检法协作配合不强,尤其公安机关对移送的虚假诉讼线索查办时间长、侦查效率不高、线索流失还存在较多问题。如2017年以来,我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的8件虚假诉讼线索,立案的仅有4件,立案侦查的案件办案时长均超过半年以上,这些都不同程度制约检察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钟楼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题审议为契机,深入贯彻审议意见,勇于担当、锐意进取,认真落实XXX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强化监督办案,以实际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进一步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破解发现难、调查难问题。用足用好法定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意见的质效。强化虚假诉讼案件办理质效,通过精准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办理一批精品案件,督促法院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追究涉案违法行为人和司法人员的违法责任,修复司法公信力。延伸办案效果,通过打击虚假诉讼违法行为、发挥惩戒警示教育作用,来引领司法理念和社会价值,促进社会诚信和道德体系建设。与此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多发性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二是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建议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单位通过会签文件、联合座谈、信息共享等方式,畅通虚假诉讼发现途径,建立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制度,实现程序无缝对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同时就联网查询、案件协查、监督惩戒、标准认定等方面努力形成协作配合机制和指导意见,构建打击和防范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
三是探索建立虚假诉讼线索信息化发现平台。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线索的发现能力,推动办案质量效率的提高。探索开发智慧民事检察系统软件,通过基本检索、组合检索、自定义检索和工具筛选等运行方式,对海量民事裁判文书进行要素化处理。通过大数据分析,打造以信息化为引领的虚假诉讼新模式,初步实现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转型升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钟楼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大人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做深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最优营商环境、促进司法公正作出更大贡献。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二、组织健全,周密安排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2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2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2X年1月至202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2X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凤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根据《凤翔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09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凤府法发〔2009〕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我局共查处违法案件61起,其中行政案件19起,简易程序案件42起,罚没款合计10.2万元。全部结案,无一起复议被撤销和败诉案件。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县法制办要求,我局明确了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为了更好的开展本次评查工作,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从现场检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集体审理、告知、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管理阶段分解细化自查指标,对我局61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评查,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方面,我局从2009年起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罚缴分离。经检查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通过本次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我局能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改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了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促进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1、立案材料不完整。个别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不清、地址不详;案卷文书记录不全,文字书写不整齐美观。
2、个别案卷文书使用不规范;个别当事人签名不规范,没有签署意见和日期。
3、一些案卷装订归档不及时。有的案卷材料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有的案卷装订不规范。
四、工作要求
我局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举一反三,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 案卷评查工作计划
(专刊投稿政策法规科)
近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局、省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始终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工作主线,把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工作切入点,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只素质过硬的办案队伍。为抓好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我局在本系统内率先提出“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工程”的目标,作为落实措施,自2007年起,我局连续三年在全市药品监管系统内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达到了以查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建的目的。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省局、市**的充分肯定,我局连续五年被市**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1、 加强领导,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药品执法监督,我局先后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监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药品执法案件审核领导小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形成了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的格局,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4次,为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 精心部署,以档案评估为出发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每年初制定当年度全市食品药品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印发《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考评方案》、《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和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公开考核评价程序、考核标准、考核方法,以及考和评价结果的运用、责任追究;三是建立档案领导机构和工作办公室,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四是要求县、区、市局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禁毒执法活动中;五是明确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市局案卷评查工作机构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每季度进行自查,每季度次月10日前完成上季度办结的全部执法案卷的评查,市局对各单位的案卷评查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市局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系统内案卷评查活动。
3、 认真组织扎实开展禁毒执法档案年度评估工作
创新执法检查机制,发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药品
行政执法和档案评估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了全系统依法行政和办案水平。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案卷评查活动,提高了药品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行和自觉性,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1) 现场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档案
市行政执法局标准化建设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人员结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深入市局执法科室、县区局,本着既公平公正又具代表性的原则,从该单位年内办结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中现场随机抽取不少于5份案卷(行政处罚卷含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案卷),并当场进行密封处理作为参评案卷,参加市局集中开展的案卷评查。
(2) 选派人员组成档案评审小组进行初评
根据评查方案,抽调各县区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局法制工作人员组成案卷初审组,依据《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卷评查制度》、《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评查工作办公室将抽取的案卷分发给案卷评查员,现场启封,按照回避原则,采取交叉阅卷的方式,案卷评查员不参与本单位案卷的评查。评审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独立完成档案评审工作。根据需要,评估应以评分或复核的形式进行。
评查员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评分表》进行阅卷评分,并认真书写“扣分原因说明”。一轮评查结束后,案卷评查员将案卷连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评分表”一并交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下一份参评案卷案卷。
凡发现评查案卷有不符合执法主体合格、被处罚对象确认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属于行政处罚范围,符合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具有管辖权、财务处理符合规定等《案卷基础标准评查表》中的内容的,该案卷为不合格案卷,判为零分。
(3) 请法律专家审阅档案
案卷初评工作结束后,我们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天香律师事务所律师等法律专家组成案卷评审专家组,对参评的案卷再行考核评审,从不同角度、更高层次上对案卷进行评审,并虚心听取专家意见,选取一部分典型案例进行点评。我们还对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理和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认真整改。三年来,接受法律专家考评药品执法案卷93份,评出优秀执法案卷66份,良好卷21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8条。
针对专家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加以整改,较好地促进了药品执法案卷质量的逐年提高。
4、 通报评估情况,注重提高执法水平和档案质量
根据案卷评查初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们对每份参评案卷进行综合评定,汇总整理出每个参评单位的平均得分和存在的问题,在系统内及时通报,并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
通过几年来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市局及各县区局均较好地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案质量、案卷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逐年得以提升。一是禁毒执法人员依法办案一是明显增强。对辖区内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立案、查处及时,规范了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能严格办案程序。查办案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人员办案程序合法等特点。三是按要求制作行政处罚文件,并及时备案。
多数案卷中案由准确、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真实、客观,用语确切,调查提问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证据收集较为完整,填写执法文书比较规范,调查终结报告简练、清晰。四是量刑适度,慎用裁量权。做到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基本相一致,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了执法公平、公正。
五是注重整改,逐年提高档案生产水平。多数单位对往年行政案件查处中,执法案卷存在的使用法律法规款项不细、制作文书有缺项漏项、文字表述不够严密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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