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时间:2023-12-24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县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系列3篇)。

为了更好的实现工作目标,我们常常需要书写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要实现的目标,以及想要达成的效果,工作计划最有必要的一点是,可以回顾以前计划中存在的不足,总结出经验。工作计划主要是写哪些内容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县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系列3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县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篇1

(一)原料采购

1、采购原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2、对大宗食品采购单位要定点,并必须索证,同时要组号采购记录,并建立台帐。

3、对零星小额食品的采购也应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供货渠道的稳定、畅通和安全、卫生。

(二)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1、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的,不得加工使用。

2、易腐败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即时使用和冷藏。

3、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材料分开存放,并根据食品性质分类存放。www.fz76.com

4、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5、净菜、切配菜等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要配备离地15cm以上的地脚架,以防污染食品。

6、学生食堂严禁野生菌类、凉拌菜、四季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上架。

7、食品存放应又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摆放和无人看管。

8、食堂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清洁设备。

(三)留样

1、食品成品留样在学生集体供餐中式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食品成品留样式说明当餐饭菜卫生质量的唯一根据。

2、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再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00g。

3、留样要有时间、名称。

4、留样的各种样品要分别装放。

(四)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在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身体健康,不带任何传染病,每年定期到县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把健康合格证交总务处查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县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篇2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到位。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综合监督科要高度重视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对涉水产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强化问题整改。

(二)严格执法,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学校所使用的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分质供水卫生管理和供水水质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以及供学生直接饮用水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规范且整改不力的,要依照《传染病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强化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主动消除水质卫生隐患,保障饮水安全。

(三)加强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各综合监督科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有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并加强与辖区内学校的沟通配合,通过分解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互通学校饮用水相关信息等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杜绝因饮用水引发健康危害事件。

县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篇3

(一)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全面掌握我县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重点开展对作为学生饮用水源的二次供水、学生直接饮用的各类饮水和各类饮水设施设备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和落实各项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防范介水传染病和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结合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发病季节特点,科学有效地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报告、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校内公共活动区域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等各项防治措施,预防校园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对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学校校舍、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建筑、采光照明、微小气候、课桌椅、黑板、宿舍、厕所等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状况开展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四)对学校医务室的监督检查。

校医室的设置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中小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配置相关资料及卫生专业人员或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记录以及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校医室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处置记录。

(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预案、制度的建立和事件报告人员的配备以及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结合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工作,督促学校排查风险隐患,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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