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作总结年度

时间:2023-01-06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总结范本: 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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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落实朝阳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对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质量的监督管理,北票市商业局从8月3日至8月12日,会同北票市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等单位的执法工作人员,对北票市境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及肉品市尝酒类流通企业进行了全面集中整治。现将集中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全面部署

我局接到朝阳市服务委、北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通知后,当天召开了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酒类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由主管领导全面部署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企业、酒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加强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在北票商业之窗跟踪报道、在北票报刊电视等平台及时报道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普及肉品、酒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了加大集中整治的力度,我们编印了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屠宰企业、肉品、酒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方位检查,确保肉品、酒品安全

在检查中,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酒类管理办法》、《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联合有关部门对畜禽定点屠宰厂、肉品、酒品市场进行全方位的集中检查。检查单位数150个、出动车辆2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确保了肉品、酒品市场质量安全。

(一)加强肉品市场质量监管,规范肉品市场经营。

此次定点屠宰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单位数51个,共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中对生猪定点屠宰厂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一是重点检查了北票市西郊屠宰厂和16个B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北票市西郊屠宰厂已经按照要求购置了“瘦肉精”检测设备酶标仪,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用酶联法对每批次生猪进行100﹪的检测,达到了国家关于生猪“瘦肉精”检测的标准。B级生猪定点屠宰厂也购买了“瘦肉精”检测卡,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每批次生猪进行100﹪的尿液测定。对来自外埠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生猪产品,要求生猪产品经营户必须持有肉品质量合格证和“瘦肉精”检测报告制度,保证合格的肉品上市。二是对街里农贸市尝市内周边市场及农村各乡镇市场的屠宰业户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私屠滥宰生猪案件的发生,未发现含有“瘦肉精”及“注水”猪肉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合格,确保了北票市生猪产品的安全性。三是对宏发食品有限公司的肉食鸡,兴民畜禽屠宰厂的下架鸡进行了严格检查,这两个单位屠宰设备精良,屠宰操作规范,肉品质量合格,确保了北票鸡肉产品的安全性。四是对北票市的牛、羊、驴等大牲畜定点屠宰厂及大牲畜肉品也进行了检查,对各大牲畜屠宰业户进行了定点屠宰的政策的咨询和宣传,增强了大牲畜屠宰业户的法律意识,为8月中旬开展的大牲畜定点屠宰做出了强有力地前期准备工作。

(二)肃清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规范酒类市场经营。在这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北票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共检查商户99户,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执行《辽宁省酒类管理办法》、《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规定,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集中整治期间查封假冒名优酒179瓶,洋酒12瓶,无随附单的酒类品120瓶,散白酒13桶,立案7起。进一步肃清了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规范了酒类市场经营。

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通过这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基本按照规章规程合法经营,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农村屠宰点卫生条件不合格。对这样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我们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二是污水处理不合格。对这样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我们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做好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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