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时间:2023-03-29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合集。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又到了需要写工作总结的时候了,你要开始写你的工作总结了,通过总结我们能走得更好,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工作总结?考虑到你的需要,工作计划之家的编辑特地编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感谢您的参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篇1

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职能,制定了《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积极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总结如下:

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责任制。结合自身职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摸底排查,及时掌握涉黑涉恶信息。建立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台账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数据和材料收集存档及上报工作。

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排查化解等治安防控手段,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气氛。开展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渣土运输等专项治理,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对抢建违建毫不手软,即查即拆。强化对娱乐场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监管,对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等领域内媒体报道、群众反映强烈、黑恶势力容易滋生的行业领域主动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

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扫黑除恶”办公室,同时根据各科室职责,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违法建设、渣土运输等领域明确职责分工,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指导,开展专项督查,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坚决查处为黑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柳林县公安局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文奇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我局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宣教科和扫黑办牵头,各科所室队具体实施的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局通过“柳林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柳林”微博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广播、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主动协调利用各类户外视频、街面LED屏等媒介循环播放《吕梁市扫黑除恶宣传片》。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

截至目前,该局共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56条、固定宣传展板236块、张贴两高两部通告668份、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及举报奖励办法489次、公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42条。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公安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篇3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反腐正风、扫黑除恶”意识

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2月7日,我处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宣传《方案》精神,让干部职工深刻了解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按照《XX市“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处结合实际,列出任务清单及制定工作措施,任务清单主要有两项:

(一)认真排查城市照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向市纪委和市城管局监察部门报告。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工作措施主要有三项

(一)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自查,全体党员干部配合市纪委和市城管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检查,按方案推进专项工作,如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强化责任追究。把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各科室、维修站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给予批评。

(三)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三、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通过召开职工大会、个人谈话和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自查,目前,我处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篇4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制定《xx旗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具体指导本院扫黑除恶工作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团队建设,提升审判能力。选取3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格规范审理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组织团队审判人员、法官助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执法理念,明确执法标准,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到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三、坚持依法审理,增强打击合力。将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明确围绕扫除十五类重点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案件实行优先办理,结合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密切与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确保凝聚合力、精准打击、量刑适当。

四、建立专门案件台账,全程监督案件进度。建立专门涉“黑恶”案件收结案登记本,明确专人进行登记。案件将按照1:1:1办案顺序分案,快速进入审判程序,确保及时结案,并做好审判总结工作。

五、指定辩护制度兜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于涉“黑恶”类案件,若被告人未聘请辩护人,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同时依法通知辩护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旁听庭审,确保每一名被告人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进一步提升案件的服判息诉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篇5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按照市扫黑办关于严格规范使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召开会议、提高认识。日前,市局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全系统提高政治站位,维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对工作高度负责和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认真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增强宣传发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各负其责、全面核查。根据工作分工,市局各部门对本领域涉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网站、图版、LED电子屏、微博微信、宣传画册、展板及单页发布的宣传标语和相关内容是否存在不准不实,存在扩大化及张贴场所不当,存在表达不清、词不达意、错别字频出,存在引起群众误读误解等问题。对表达不准确、形式不恰当、张贴场所不当等问题,要立即纠正,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市局建立宣传标语初审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涉及的宣传标语内容,由市局扫黑办初审,再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方可实施。对涉及的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和其他宣传内容,建立备案备查机制,一律留存备查,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学习、强化督导。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xx督导为契机,切实严格规范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市司法局将利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局周例会,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每人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不定期开展闭卷知识测试;同时加大对县区督促检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即时整改,对在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工作不力、排查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从严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篇6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重普法抓机制,法治建设稳步前行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田,助力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市推广创新亮点普法责任田工作做法,已在13个县区全面铺开180多块责任田, 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步骤、重大措施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打黑、除恶、治乱的教育和警示。二是拓展法宣阵地,搭建扫黑除恶普法新平台。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橱窗、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中省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黄龙县、xx区分别在全省率先建成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先后有来自省内外各地的干部群众及游客1万余人参观学习,现已成为全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的示范点和知名的普法阵地。三是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补齐农村普法短板。总结推行两个三工作机制,全市共发放三张卡38万余张,确定村(社区)法治副主任1339名、法律顾问613人、法律明白人62105人。让广大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帮助,改善了全市农村(社区)普法工作相对薄弱的情况。四是制作法治影视精品,培育群众法治信仰。在全省首次拍摄了6集普法电视剧《司法所的故事》,弘扬基层一线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先进事迹。xx电视台在春节期间播出后,赢得全市观众良好口碑,对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强服务保民生,法律服务惠及百姓

一是强化涉黑涉恶律师辩护案件管理监督。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和业务培训,以党建工作提升律师四个意识,以强化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更好主动配合刑事辩护工作。严格落实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今年有市区十二名律师为以闫宏伟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十二名被告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做好专案辩护工作,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二是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建成14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其中两个县在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17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78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和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提高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法治能力。三是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每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截止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体检和服务共计7000多人(次)、化解矛盾纠纷944件、开展法制宣传和讲座2800余场(次),取得显著成效。

三、定措施促规范,特殊人群管理到位

一是加强制度创新,培育工作亮点。xx区司法局通过与xx区关工委联系沟通,决定从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中聘请15名志愿者担任社区矫正社会监督员,并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聘请五老志愿者担任社区矫正社会监督员会议并发放了聘书,为社会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新模式。二是加强线索摸排,提升管控力度。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线索长期摸排工作,定期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为主题的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通过多次排查活动,发现了疏漏,整改了问题,提升了工作水平。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信息录入。对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信息进行补录工作,完成率达到百分之百。目前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48人,累计解除5036人,在册1212人,累计再犯罪6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096℅,远远低于全国的0.2℅的平均水平。

一年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2019年我们将理清思路、补齐短板,力争司法行政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新的跨越新的发展。一是加大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力度。二是加强律师双随机一公开执业检查抽查制度,加强律师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篇7

市工信局扫黑办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和XX市创建全省扫黑除恶排头兵工作为契机,提高站位,强化学习,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调整组织机构,助力工作开展。由于局机关机构调整,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局扫黑办依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做出了调整,并做好了工作交接,保证了局扫黑除恶工作持续不间断。

二、积极查漏补缺,严格落实整改。根据市扫黑办《关于报送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的通知》要求,局扫黑办认真审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从严从实的标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力戒敷衍整改、数字扫黑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起草《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报告》。根据《方案》,工信局负责整改的重点地区工作推进不平衡和重点问题解决不够彻底两大类问题,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对涉及的5条具体整改任务进行梳理总结,在前期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查漏补缺,系统地归纳梳理、补充完善,确保不漏项、不漏事、不漏人。

三、全面剖析问题,主动担当履职。根据省、市扫黑办《关于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局扫黑办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对照文件中所提及的4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剖析,并建立台账进行整治。起草《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情况汇报》,并上报给市扫黑办。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局扫黑办以督导为契机,以问题整改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精神,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加强督导宣传,促进工作落实。8月23日,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吴忠阳同志带领扫黑办工作人员赴中牟县科工信局督导调研创建扫黑除恶排头兵工作开展情况,并与中牟县科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新献同志展开深入交流。吴主任指出,在全市创建扫黑除恶排头兵工作开展如火如荼之际,中牟县作为XX市排头兵创建工作示范地区,工信部门应该抓住机遇,在工作上提高要求,促使扫黑除恶工作再迈新台阶。

为推动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和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9月12日,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吴忠阳同志带领局国防工办和扫黑办工作人员赴新密市督导调研民爆企业安全生产运输情况,并和河南永联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分公司负责人展开深入交流,通过现场查看库房以及调查监控记录等方式检查平安企业落实情况,同时向企业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企业负责人咨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并表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稳定工作。根据省会防恐办的指令,局扫黑办依据工作职能,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运动会期间和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定时报送相关信息。

六、结合文件精神,探讨工作计划。通过学习《XX市创建扫黑除恶排头兵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XX市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但当不作为》两份文件精神,根据局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局扫黑办立足实际工作,对文件中提出的问题全面盘点,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畏难,细化工作台账,夯实工作基础,探讨工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的工作新举措,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机制打下基础。

七、夯实工作基础,报送日常台账。严格落实《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工作制度》,按时向市扫黑办和省工信厅上报每月工作小结;按时报送六个突出周统计表、宣传教育工作周统计表。

本文来源:http://www.fz76.com/gongzuozongjie/22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