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供水应急预案(精选20篇)_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时间:2019-02-25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居民供水应急预案(精选20篇)。
一.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抗旱应急预案是指根据旱灾情况制定的一套预先安排的措施和方法,以确保供水系统在旱灾期间高效运转,满足人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需求。该预案不仅涵盖了供水部门的责任,还涉及到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协同配合。下面将从预案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供水抗旱应急预案。
首先,供水抗旱应急预案的制定背景。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不同地区的气候和水资源分布差异巨大。尽管中国在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地区由于地理条件和气候因素等原因导致水资源短缺的问题。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旱灾的发生频率和强度也在逐渐增加,供水系统的稳定性和抗旱能力面临严峻挑战。因此,有必要制定供水抗旱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旱灾。
其次,供水抗旱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供水抗旱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早期预警机制:供水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早期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气象数据和水资源变化情况,及时预测和发出旱灾警报,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 预备储备能力:供水系统应根据地区的水资源特点和需求情况,合理规划和构建储备水库、水井和水泵站等设施,确保在旱灾期间有足够的水源供应。
3. 用水限制措施:在旱灾期间,供水部门可以通过限制供水时间、控制用水量和实行水价调节等方式,合理调配水资源,降低用水峰值,保障水源供应的持续性和均衡性。
4. 危机管理策略:供水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危机管理策略,包括紧急疏散和转移人员、储备应急物资、维修和保养供水设施、加强协同合作等方面的措施,以应对旱灾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最后,供水抗旱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供水抗旱应急预案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对供水系统的影响,确保供水安全和民生需求。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使得供水部门能够在旱灾来临之前做好准备,及时调剂水资源,降低用水峰值,提高供水效率。与此同时,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也能够根据预案的要求积极参与抗旱工作,如加强节水意识、减少水浪费、积极抢修供水设施等,共同应对旱灾带来的挑战。
综上所述,供水抗旱应急预案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抗旱方案,涉及到供水部门、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多方合作。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合理的调度,该预案能够确保供水系统在旱灾期间的稳定运行,满足人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需求,达到应对旱灾的目的。这不仅是供水部门的职责和使命所在,也体现了政府关心民生、保障民生的责任和担当。
二.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序、高效、安全、妥善地处置好城市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可靠,保障我县经济稳固、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供水管理办法》、《淄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文件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系高青县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依据,适用于高青县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渠道、涵管等发生垮坝、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台风、雷电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主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5)消毒、净水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6)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
7)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8)其他影响城市供水系统正常运行的事故。
1.4突发供水事故分级
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预计严重程度和事件可能影响的范围,分为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一般级(Ⅳ级)等四个级别。其中:
1)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Ⅰ级):
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30%以上,且48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
2)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Ⅱ级)
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20~30%,且48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
3)较大供水突发事件(Ⅲ级)
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10~20%,且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
4)一般供水突发事件(Ⅳ级)
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5~10%,且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
1.5工作原则
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供水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执行“科学预警、紧急处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1.5.1科学预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学预测”,充分发挥全体市民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应定期收集、分析供水和社会综合信息,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化解,争取把问题处在萌芽状态时就得到解决。
1.5.2紧急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不得延误。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按规定上报。
1.5.3统一指挥: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布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其他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协调配合。
1.5.4分级负责:突发事件中,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及时采取行动,听从指挥,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
2组织体系
2.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设立高青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外事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国网高青供电公司、事故发生地街道办分管负责人,以及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工作;(2)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3)指导和协调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4)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5)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供水突发事故的调查;(6)负责审定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通报、报告;(7)向县政府报告供水事故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2.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办事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主任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见人,副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水利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
(1)负责落实指挥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2)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3)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4)指导供水企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5)发生供水事故时,负责甄别供水事故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6)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之间的联络,根据分工组织开展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7)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3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开展信息和通知发布,统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城市应急输水、调水和供水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
县公安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故现场交通疏导;维护现场治安,保证应急抢险的顺利开展。
县民政局:指导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账户制度,对应急经费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负责污染源排查,组织实施水源周围环境检测,及时作出水源污染评估,制定水源污染应急处理方案,强化水源周围污染源的防控。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为应急抢险提供有关地下管线资料,负责因供水突发事故造成损坏的道路以及供热、燃气等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供水和抢修的交通运输工具调集保障工作,负责因供水突发事故造成损坏的公路抢通和恢复重建工作。
县水利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供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组织和督导供水企业供水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调度城市供水水源,启动应急和备用水源,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企业避峰用水方案;依托水利工程实施调水引流、引清释污等措施,保证出厂水质达标;组织协调防汛抢险,为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处置提供雨情、水情信息。
县商务外事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县内各商业企业做好瓶装水的储备、调配工作,组织县内各大超市将储备瓶装水集中送达指定地点。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供水水质卫生监测,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组织和指导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需要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进行支援。
县应急局:参与协调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突发事故调查处理。
县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消防供水车辆对指定地点进行送水。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市场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的违法行为。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市政绿化特种车辆对指定位置饮水供应,限制或停止洗车场用水。
国网高青供电公司:负责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抢修提供电力供应,为应急供水提供电力保障。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做好供水设施运行及管理工作,加大供水设施巡视巡查工作力度,科学合理调度城市供水;供水设备设施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供水企业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修设备保养维护和物资储备工作,接受指挥部统一调度安排;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停水公告和水质信息。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事故发生地街道办、相关供水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抢险人员和物资,指挥实施抢险预案,确保实现应急供水目标。主要负责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对供水突发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尽快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指导有关单位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
2.5专家工作组
指挥部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由相关专业部门、供水行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分析研判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研究制定供水突发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对城市供水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为应急决策、事故处理提供咨询和建议。
3监测预警
3.1监测
建立完善日常供水监测机制,做好风险评估,有效预防供水突发事故。
(1)县水利局做好水源地、输水工程、水厂等重要环节的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水源突发事件的发生。
(2)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监测,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
(3)供水企业要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点部位安全防控,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4)供水企业要加强对供水调度、自动控制等系统的安全防范,实现供水水量、水压的实时监测,保证供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供水企业水质检测中心要做好供水水质检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预防水质突发事件发生。
(6)供水企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厂和水质检测中心的危险化学品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消毒间应设置回收和报警装置。
(7)指挥部依托供水企业水质检测中心,开展供水水质监测,强化水质抽检督察,为水质突发事件提供早期预警。
(8)指挥部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9)指挥部指导供水企业完善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2预警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县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供水突发事故级别,预警信息应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故预警的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3预警级别
依据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红色(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橙色(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事故,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消除。
3.4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
接到报警信息后,县水利局分析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红色、橙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提请总指挥批准发布或解除,黄色、蓝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解除。
发布的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受停水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市政、供暖等部门以及工业用户进行专门告知,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的及时、广泛、有效。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
4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程序
4.1.1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获悉供水突发事件警报,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1.2指挥部办公室立了解事件发生情况以及发展趋势形成汇报,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1.3指挥部负责向社会公众媒体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让有关部门和群众做好充分准备,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1.4经指挥部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后,通知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指挥部进行协调指挥。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实施抢险、救灾等工作。
4.1.5有关单位履行各自应急职责,按指挥部统一部署,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1.6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定性质、早报告、快处置、保安全”。
4.2应急响应
4.2.1分级响应
红色预警响应(Ⅰ级)
红色预警情况下,由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授权后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上报上一级政府、部门。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岗到位。县长主持成员会商会议,部署有关处置工作,各行动小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组织调度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
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橙色预警情况下,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指挥部批准,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由指挥部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成员到岗到位。指挥部总指挥主持成员会商会议,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按照分工开展工作,所有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前往应急第一线,现场指挥部负责协调所有成员单位的资源,确保抢险成功。
黄色预警响应(Ⅲ级)
黄色预警情况下,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指挥部批准、授权后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的应急抢险与指挥工作。
蓝色预警响应(Ⅳ级)
蓝色预警情况下,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调动供水企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实际需要,县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配合处置。
4.3应急抢修及应急供水
当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县有关部门应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对抢修现场提供物资、通讯、运输等后勤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4.3.1供水设施损坏引起的供水事件
①以专业抢修队伍为主,动员和协调一切社会力量,迅速抢修损坏的供电、供水、净配水设施及管网设施。
②组织安排各成员单位临时向无水或者低压区域送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③在最短时间内建立临时供应设施和取水点。
④在情况严重情况下可启动应急水源,包括水厂贮存水、局域管网水补压井、自备井。
⑤供水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配辖街内水厂水量。
⑥根据自来水厂产量和管网情况,采取分时段供水。
⑦必要时限制或者停止其他行业用水。
4.3.2水源水质或供水设施受到污染引起的水质突发事件
①水厂现有工艺不能解决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下令停止该水厂的供水。
②及时调度其他正常水厂的自来水或启用未受污染的备用水源,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饮用水。
③确认被污染的供水设施彻底断开。
④立即通知可能受其影响的用户。
⑤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发生的污染种类、污染范围、影响程度等情况。
⑥通知相关医院,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⑦通过消火栓和排水口等设施对污染管段进行排放、冲洗、消毒。
⑧加强对水源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确认水质合格后恢复供水。
⑨加强水质监测,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情况。
4.3.3储存间二氧化氯、臭氧严重泄漏导致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①迅速组织医疗技术人员全力抢救中毒人员并疏散人群,同时启动吸收装置。
②以专业抢修队伍为主,动员和协调其他社会力量,对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③切断泄漏源,控制事故发展,尽量缩小影响范围。
④向受影响居民临时送水,确保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⑤科学调度辖区内水厂产量,缓解供水需求。
⑥检测空气中有毒气体含量,确定对人体无危害后才能进入事发地。
⑦全面检查有关供水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方可恢复生产。
4.4扩大应急
4.4.1如果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以高青县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指挥部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情况,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请求上级部门参与处置工作。
4.4.2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县大部分地区,造成的危害程度十分严重,超出高青县自身控制能力,需要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的,指挥部通过县人民政府,将情况立即上报省、市人民政府,由上级有关部门直接指挥或授权高青县指挥,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和外市应急资源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
4.5社会动员
4.5.1依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社会动员的等级。在启动全县或部分地区城市供水应急处置时,由县政府批准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
4.5.2全县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县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指挥部负责全县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搞好宣传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4.6应急结束
4.6.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6.2特别重大和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一般和较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4.6.3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由指挥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5恢复重建
5.1善后处置
5.1.1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5.1.2事发地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安民,安抚、理赔工作,有关部门和相应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赔付工作。
5.1.3供水企业继续跟踪对源水、管网水水质的监测,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处置。
5.2调查和总结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参与处置的各部门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救援结束后一个月内,一般、较大供水突发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报指挥部办公室;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
6附则
6.1本预案由县水利局牵头拟定,由县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并报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6.2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三.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及农村供水管理规程相关要求,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而采取的防冻保供减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防冻保供水准备工作
(一)开展抗寒防冻专项安全检查
极端低温天气发生前,各镇(办、处、区)安排各供水单位对供水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组织力量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供水工程的机电设备设施、供水主干管道、配水管、水表及表箱、管网附属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能抵御冰冻和安全隐患,安排供水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力量,成立日常督导检查专班,由局领导班子带队,划片对供水防冻工作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防冻保暖措施到位。在出现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持续包片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一线应急指挥,包片领导至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结束。
(二)抗寒防冻防范工作
1.水厂运行设施
(1)加强对供水机泵、配电线路、电气控制柜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加氯加药管道、生产用水管道、闸阀等易受冻部位用保温材料进行包裹覆盖,确保各类设备的良好运行。针对冬季特点,合理调节水处理工艺,确保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
(2)水厂准备大量的防寒防冻物资,包括净水剂、消毒剂、防冻液、电热丝、石棉保温材料等。
(3)对水泵、泵房进行防腐保温处理,为设备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4)对水厂所有设备加大维护、巡检,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供水的正常。
(5)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人员和设备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管网设施
(1)仔细排查所辖供水区域内供水主干管、水表、消防栓和加压泵站、二次供水等设施展开拉网式普查,做好相应防冻工作。
(2)备好发电机、焊机、风镐、水泵等抢修必备设备。
(3)展开拉网式普查,维护闸井、表井、阀门、确保大小管道安全畅通。
(4)抢修车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证抢修的需要。
3.水表设施
加强居民常用水表、闸阀等防冻抢险物资提前备足到位。全力保障在任何时间都能领到抢修所需常用材料,满足各种可能出现的水表等更换需求。
(三)应急水源
各供水单位要就近选择好的水源作为应急水源,做到各供水工程有双水源,水源地一用一备,确保在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能够正常保障供水。
(四)应急队伍
各供水单位要迅速组建应急供水专班,专班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应急专班调整及调度由市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
(五)物资和后勤保障工作
极端低温天气发生期间,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将防冻保暖物资及各种抢修管材配件物资采购到位,确保备足备齐防冻保暖及抢修物资。
官山镇、盐池河镇、白杨坪林区、大沟林区、土关垭镇等重点山区镇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重点应急演练,准备应急供水车辆各1辆,当冰冻灾害发生,造成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立即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送水,全力保障应急供水到位。应急抢险所需车辆、设备和材料随时处于待命状态,灾害期间发生费用据实申报统筹解决。
(六)技术保障
各镇(办、处、区)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成立应急抢险技术组,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力量成立应急抢险专家组,给各供单位提供技术指导。
(七)防冻宣传工作
1.加强对用户宣传工作。各供水管理单位要全面告知用水户入户或表后管道的责权问题,日常维护全部由用户负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加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各镇(办、处、区)及供水管理单位要通过微信、QQ、报刊、电视、上门服务等方式向广大居民宣传水管、水龙头、闸阀等防冻知识,进行低温雨雪天气保护水表闸阀的宣传,让居民了解到保护水表闸阀等供水设施的信息,发动居民积极做好供用水设施防冻防护工作,降低供用水设施损坏率,减少居民因水表闸阀被冻坏后带来的生活不便。
3.发放提醒单。极端低温天气发生期间,除及时加大发布天气信息日报外,各镇(办、处、区)应督促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排人员向各用水户递送或张贴冬季供水防冻《温馨提醒单》。
四、冰冻灾害预警与响应
(一)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的情况,认真组织讨论分析,科学研判,对可能发生的冰冻灾害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冰冻灾害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I级(特别重大)
冰冻灾害造成全市总计2万人以上或某个供水工程点0.8万人以上饮水无法保障的。
2.II级(重大)
冰冻灾害造成全市总计1.5-2万人或某个供水工程点0.5-0.8万人饮水无法保障的。
3.Ⅲ级(较大)
冰冻灾害造成全市总计1-1.5万人或某个供水工程点0.1-0.5万人饮水无法保障的。
4.Ⅳ级(一般)
冰冻灾害造成全市总计0.5-1.0万人或某个供水工程点0.05-0.1万人饮水无法保障的。
(二)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应标明冰冻灾害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应急响应
出现冰冻灾害达到预警等级时,各镇(办、处、区)及各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要快速对应冰冻灾害预警等级,快速启动执行应急响应。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全市重大冰冻灾害的指挥调度。市水利和湖泊局、镇(办、处、区)、村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冰冻灾害的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供水单位负责本服务区域内冰冻灾害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1.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重大冰冻灾害(I级)时,由市水利和湖泊局会进行科学研判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会商,布置启动I级应急响应。
(1)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各地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镇(办、处、区)应派出工作组和村“两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冰冻灾害发生后,各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I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冰冻灾害(II级)时,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主持会商,布置启动II级应急响应。
(1)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应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各地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镇(办、处、区)应派出工作组和村支两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冰冻灾害发生后,各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冰冻灾害(Ⅲ级)时,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或委托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主持会商,布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视情况决定是否派出工作组,指导各地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镇(办、处、区)人民政府派出应急工作组应急和村支两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3)冰冻灾害发生后,各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县)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冰冻灾害(Ⅳ级)时,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分管副局长主持会商,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同时加强调度跟踪,督导各地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各镇(办、处、区)应急机构工作组和村支两委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3)冰冻灾害发生后,各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理
当冰冻灾害发生,造成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灾情带来影响。
(1)现场组织
抢修人员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应快速赶到现场,首先进行关阀止水,然后设立抢修标志,再进行抢修施工。大型抢修工程要有分管领导等负责人在现场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抢修时限
成立抢修专班,建立巡查、抢修台账。管网抢修按对外服务时限承诺要求处置,水厂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修复,用户水表冻坏在24小时内更换,用户进户水管的地面部分在24小时内修复,用户进户水管的墙面部分在48小时内修复(若天气恶劣则待施工条件许可后开始施工)。
2.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冰冻灾害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镇(办、处、区)一起发动群众参与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尽快恢复供水。
3.应急结束
当冰冻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灾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市水利和湖泊局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可宣布应急结束。协助各镇(办、处、区)、村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全面恢复供水。
本预案由市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负责相关解释。
四.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随着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城市供水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城市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于居民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供水设施故障、恶劣天气等可能导致供水中断或水质问题,威胁到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的正常运行。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城市供水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应该明确指定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职责。政府应该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比如,当供水系统遇到故障,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向市民发布信息,告知供水中断和恢复预计时间。政府还应与相关企业建立紧密合作机制,确保及时获取各类物资和设备,以应对紧急状况。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需要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当有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发生时,预警系统应能及时发出警报,提醒市民,让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预警系统不仅应考虑声音警报,还可以利用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等多种传播途径,确保信息能够广泛传达。同时,政府还应组织培训,提高市民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以应对突发情况。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还应包括水源保障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水源供应可能会受到限制或中断。因此,供水公司应该进行多渠道的水源调配和保障。预案应规定各种水源比例和调用顺序,以确保供水的稳定性和正常运行。同时,供水公司还应保持供水设施的良好状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供水问题。在有水质问题时,供水公司还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增加消毒设备、开展水质监测等,以保障市民用水的安全性。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还应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政府应加强与超市、商店等销售水源的商家之间的合作,保证市民能够及时获得饮用水。同时,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供水车辆,通过临时供水点向市民提供紧急用水。同时,政府还应向市民普及储水的重要性,鼓励市民在平常时期就做好充分的储备工作。
小编认为,城市供水应急预案是确保供水系统稳定运行的关键。政府应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同时,预警系统的建立、水源保障、应急供水和市民的生活需求也是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完善的预案,可以在紧急情况下高效应对,最大程度减少供水中断对市民生活和社会运行的影响。
五.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为保障冬季供水安全,应对因寒潮来袭造成的城区供水管道冻结、水表爆裂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排忧解难,确保用户正常用水,让城市用水设施安全越冬,特制定本预案:
1.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客服中心、运营中心、管网部和水厂四部门组成应急行动小组,确保在突发供水故障时协调、指挥、调度和抢修人员在岗值守,能迅速解决出现的问题。
2.对用户加强安全用水知识宣传,根据天气预警提前告知用户做好应对寒潮天气的准备,提醒用户对水管、水龙头等用水设施做好保温措施,并对出现爆管漏水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关闭表后阀门进行止水,公司客服热线电话和和管网抢修热线电话,均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客服中心和管网工程的四部车辆确保随时待命。
3.客服中心每天有两名客服员在岗待命,客服热线在接到用户突发爆表、爆管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调度抢修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用户关闭阀门,尽量减少用户的损失。
4.管网工程部巡线维修人员及两名维修工组成巡线抢修队,部门人员分成三班,带班人员24小时接听抢修热线,及时处理应急抢修问题。确保对出现的管道爆裂及爆表漏水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在维修开挖现场放置围挡、警示牌、彩旗等做好安全防护。
5.管网部抢修热线接听人员做好来电记录及客服流转的维修、更换水表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巡线维修队,对更换水表的详细信息做统计报表。
6.运营部提前备齐春节期间及应对寒潮所需的水表和抢修物质,为降低更换新建小区远传水表的费用,与金水科技协商,集中拆卸水表返厂维修。备好替代表,妥善解决户表因水表冻坏不能正常用水的问题。
7.抢修工作根据轻重缓急安排人员,对表前爆管漏水问题,及时关阀止水并加班加点进行维修。对用户家庭内的漏水,指导用户关闭表后阀门止水,对阀门无法关闭的安排人员协助用户管阀止水。
8.对日供水量增加的问题,客服中心、管网部和水厂联合听漏查找,分片关闭阀门以缩小查找漏点范围,准确查出漏点并予以及时维修。
9.客服中心与应急送水车辆随时保持联系,以防出现大面积、长时间供水中断时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10.加强管网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率,水厂加强设备设施的巡检,做好水压监控。
11、水质监测部加强水质监测,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六.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及时控制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处置城区供水重大事故的能力,保证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处置的科学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县城居民用水及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__]11号);
②《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桂政发[20__]62号);
③《灵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④《灵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
⑤《灵山县自来水公司不间断供水应急工作预案》。
1.3现状
灵山县县城城区面积约21km2,人口约22万人。现有两个水厂,合计供水规模8万m3/日,现有供水管道DN100以上约170千米,DN100以下约700千米,自来水用户约4.3万户,自来水覆盖率约98%。近
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经本公司的努力,供水安全生产抓得较为扎实,未有发生重大供水事故,杜绝了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水源污染事故极少出现,管道爆裂事故虽偶有出现,但都较轻微。随着灵山县城区给水系统扩建工程的逐步推进、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供水安全事故将会大大减少。
1.4分类分级
供水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区域,以水源污染事故、二氧化氯消毒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管道爆裂事故为主。水源污染根据污染物毒性高低有不同程度破坏性,水源污染于本单位没有可控性,但只要科学处理,均具可防性;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因自来水余氯过量而发生,轻微过量对人体不会造成伤害,只有严重过量才会影响人体健康,该类事故影响范围广,但具有可控性;机电设备事故多由操作不当及漏电引起,对人体伤害大,由于科学技术的提高、设备的更新改造,此类事故发生率极低,且只要规范操作,就能预防;造成管道爆裂事故的原因有地质变动、车辆及人为破坏、管材老化、局部水压偏高。此类事故多发生在冬季气温忽冷忽热的时候,发生事故轻微的仅影响到用水人、事、物,严重的会引起地质变形、破坏道路,危及群众和群众财产的安全,处置此类事故经验较为丰富,可控可防。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灵山县城区供水范围内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自然灾害或供水水源污染事件。
1.6工作原则
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
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信息共享,加强合作。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成立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科长组成。
2.2办事机构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是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办事机构,分管副经理任主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专业人才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由本公司在职给排水专业人员、机电专业人员、技术公关人员组成专业人才库,负责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处理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加强与广西城镇供水协会的联系与协作,发挥协会对其成员的技术支持作用。
2.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4.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4.2及时将所了解的情况向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机构报告,并保持联系;
2.4.3协调相关应急处理机构的关系,负责供水事故的专业抢救;
2.4.4布置供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做好日常防范准备工作:
2.4.5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安全事故问题,贯彻奖励办法。
2.5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2.5.1组织框架职责说明及联动机制
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处理统一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即时向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报告,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即时向上级汇报,并组织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科、厂、中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行动小组进行救援。
3、运行机制
3.1预测、预警级别及应急措施
3.1.1信息监测与报告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各科室、队、厂、中心负责收集科室管辖范围内有可能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向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果断处理。
3.1.2预警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在职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向本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其所掌握的供水安全事故隐患信息。事故突发现场人员负有报警责任,应向本科室领导报告,本科室领导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汇报。报警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人员负有接警责任,不得拒接、谎报情况。
3.1.3预警级别及应急措施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供水重大事故根据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3.1.3.1三级预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无法预控的情况,致使无法正常供水,致使全县城用水户停水24小时以上。三级预警信号为蓝色。
3.1.3.2二级预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无法预控的情况,致使无法正常供水,致使全县城用水户停水48小时以上。二级预警信号为黄色。
3.1.3.3一级预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无法预控的`情况,致使无法正常供水,致使全县城用水户停水72小时以上。三级预警信号为红色。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组织人员逐户通知方式进行。
3.2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发生三级、二级、一级预警事故时,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启动应急机制,负责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发现异常情况的第一人,应立即按照科室领导—分管领导—公司领导的方式逐层上报,公司领导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根据灾情来组织应急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进行抢救。把水质情况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环保局报告的同时,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源水的监督应沿着源水上游1000米采水检测,若生物监测出异常情况或化学检测超过允许尝浓度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报县应急办备案,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停止用水的消息,直到水质达标后再恢复供水。
应对水源污染事件,必要时可停止从河道取水,启动应急水源。
3.3指挥协调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公司各科室、厂、中心配合,公司专业人才库辅助决策,必要时聘请广西城镇供水协会专家参与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3.4应急结束抢救工作结束后,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应急状态解除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发布机构提供应急结束信息,予以公布。
3.5后期处理
3.5.1善后处置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事后要做好人员及物资补偿、救济物资上报。
3.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及时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并将结果向上级汇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教训,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分清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3.5.3信息发布
调查评估后,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信息发布遵循客观真实、准确明白、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陈述与分析相结合原则,内容包括:
①事故单位、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地址、时间;
③事故简要经过;
④事故处理的经过及措施;
⑤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评估损失、经验教训;
⑥事故报告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单位盖章,签发日期。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1.1应急处理要加强领导,应急人员及时到位,履行相应职责。
4.1.2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成及通讯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1.3经费及物资保障
应急救助经费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确保应急处理经费足额、到位。根据事故类别,明确相应物资储备,保证物资性能,随调随到。此项由财务科负责。
4.2交通运输保障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现有广州本田公务用车一辆、双排座供水抢修汽车三辆、五菱宏光S两辆、宏光小卡一辆、奥铃货车一辆。供水安全事故突发时,车辆及其驾驶员按照应急处理方案要求作好启用车辆准备,服从指挥。运输车辆用于现场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调配及其他抢救运输,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
4.3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社会治安保障、紧急避难场所保障、通信保障按上级规定执行。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预案演练,所有参与人员不得缺席,并熟悉各自职责任务。每年春秋两季各在水厂演习一次,演练内容包括水源突发污染应急处理,管道爆裂应急处理等。演练采取实战形式,努力追求速度与技能统一,要求快速反应,紧急行动,措施果断,有条不紊,达到最大限度避免事故扩人和人员伤亡的目的。
5.2宣传和培训
5.2.1在新闻媒体公布上本预案,利用微信公众号、墙报、横幅、电视联办专题等舆论阵地宣传相关应急法律法规,讲解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处理基本常识,指导居民合理科学使用供水设施。
5.2.2培训
应急处理相关人员培训后方可上岗。灵山县自来水公司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排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技能知识和应急处理知识,有计划组织应急处理相关人员参加本行业和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题知识讲座,选派应急处理相关技术人员到院校、科研机构深造,不断提高本公司员工应急处理技术水平。
5.3监督检查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对相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实施现场监控,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6、附则
6.1本预案相关自来水生产技术指标执行国家标准。
6.2本预案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突发事故处理预案规定执行。
6.3本预案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
6.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七.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为做好今年的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确保水厂安全生产和供水管网系统安全供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汛期城市供水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水厂安全生产工作小组
组长:
职责:负责二水厂的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应急抢险等工作。
成员:
(2)管网抢修工作小组
组长:
职责:负责市区供水管网的维修、维护工作、应急抢险等工作。
成员:
(3)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xxx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的.各种物资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
二、应急措施
1、 在汛期到来前,水厂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应仔细巡查二水厂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求做到以下四点:
(1)检查排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2)检查配电间、泵房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漏雨情况,须尽快整改到位。
(3)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4)中化室和二水厂化验室要加强水质检测,密切监测水质变化情况。
(5)净水剂(碱式氯化铝)及消毒剂(液氯)仓库储备量应保持合理的水平。
2、在汛期到来前,管网抢修工作小组应做好应急抢修准备工作,备足抢修材料,随时可投入抢修。
3、在汛期到来前,各相关部门应做好抽水机、柴油发电机、起重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抢修设备维护准备工作,使设备、机械、车辆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4、在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后,防汛抢险各小组成员应听从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调遣,立即投入到防汛抢险工作中。
5、所有应急抢险人员坚守24小时待命,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八.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着力提高本单位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本单位饮用水卫生安全,为本单位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平安和谐社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处着眼,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本单位一把手为领导的二次供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龙开凤
副组长:徐米成
成员:李堂、黄鸿永、陈厚森
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及预防措施)
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事发单位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并对事发单位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卫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同时,购买大量纯净水、矿泉水供应用户,等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九.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镇供水成为了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保障乡镇供水的正常运行,不仅涉及到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也关系到农业生产、工业发展等方方面面。由于各种不可抗因素的存在,乡镇供水系统可能会遭遇各种应急情况,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完善的乡镇供水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一、编制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1.保障供水安全。乡镇供水系统作为生活供水的基础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或者受到灾害影响,将会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编制应急预案,可以有效地提前预防和应对各类可能出现的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2.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乡镇供水系统受多方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水源中断、管网爆裂、设备损坏等不可预测的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就可以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处理机制,提高乡镇供水系统的应急处置能力。
3.防范供水事故风险。通过预案的编制、演练,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乡镇供水系统中的潜在隐患,提高管理者的水平,减少供水事故的发生。
二、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的内容
1.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包括建立领导责任制度、指挥部成立、应急值班制度等,确保在应急时刻能够快速有效地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灾害防范措施。包括对供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设备设施的规范运行管理、管网漏水检查等一系列具体的措施,以减少灾害风险。
3.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各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分工、资源调配机制、协作配合流程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做出迅速、有效的应对措施。
4.信息发布和宣传。及时公布应急事件信息、警示和解决措施,教育居民正确的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资源准备。包括储备水源、备用供水设备、应急救援队伍、通讯设施、物资储备等,确保在灾害发生时有足够的资源储备。
三、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的实施
1.定期演练。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需要经过实际演练检验,以发现并消除其中存在的不足,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效率。
2.持续改进。应急预案是动态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始终保持在最佳状态。
3.培训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技能水平,确保能够熟练运用应急预案中确定的措施和流程。
4.加强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共同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通过制定并不断完善乡镇供水应急预案,可以为乡镇供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提高公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在应对突发事件时,重要的是保持头脑清醒,冷静应对,以最快速的方式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仅有完善的预案和有效的执行,才能在关键时刻保障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
十.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为确保黄州城区供水安全,应对因冻害造成的供水危机,最大限度地减少停水时间,缩小停水范围,降低停水损失,保证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订如下防冻抢险供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冰冻期间城区正常供水,黄冈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冻抢险指挥部,机构设置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另外根据防冻工作实际情况,指挥部下设四个应急小组,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小组:安全生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小组:管网抢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小组:新闻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预案启动及具体办法。
在冬季气温过低或冰雪天气极大影响城市正常供水,根据实际情况,由防冻抢险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防冻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建委备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三、应急准备:
各应急小组根据抢险工作安排,及时就位,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负责两水厂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运行,并保证能随时启动水厂各项应急预案。
第二小组:迅速成立20人的抢险突击队到营业所集中统一调配,负责城区管网的抢修工作,及时快捷地应对管网突发事故,保证管网正常供水。
第三小组: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供应及储备,并保证质量和数量;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车辆,保证各单位通信畅通;保证公司职工的劳保、防护用品。
第四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对外宣传工作,包括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停水对外公告以及用水设备防冻措施和办法的宣传,并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应急小组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四、防冻抢险保供水应急处理程序
1、险情发生后,第一知情人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详细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抢险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具体情况。
3、抢险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由各责任小组进行实施。
4、各应急小组应将事故处理情况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向指挥部提交险情分析报告。
5、指挥部联络电话:
略
五、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
2、各应急小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难,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
3、各应急小组应无条件执行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4、各应急小组组长和公司调度中心主任在预案实施期间每日下午3时30分向指挥部汇报当天工作情况,重大决定应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执行,抢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赶到现场。
六、各生产单位密切关注近期天气变化,各单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抢修、维护恢复工作,尽早做好人员安排。各项抢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门出现问题要追查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将作行政处分。
七、应急终止
应急预案的终止应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和对供水的影响程度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市应急办、市建委批准,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王汉良宣布终止。
十一.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城镇供水突发事故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理突发事故,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本预案所指城镇为城关镇及以上城镇。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贵州省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3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监测、预测、预警和应对准备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企业依法确定的应急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处置能力和科技水平,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强化企业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事件分级
供水突发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Ⅰ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本预案“附录1”。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发生的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污染;②因自然灾害导致水源枯竭,水源输送中断,供水设施受灾、受损;③供水输配水管网系统干管断裂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④供水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和供水构建筑物倒塌等事故;⑤恐怖活动导致供水设施损坏,供水供应中断。
2组织指挥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据应对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需要,成立修文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内较大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2.1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分公司总经理、贵阳水务集团修文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城镇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气象局、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修文水务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县城投集团、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及修文经开区、各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
2.2指挥部职责
(1)贯彻国家应急工作的法规和方针,依据我县应急工作的原则和方案,拟定、完善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部署;指导和协调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地提供支援。
(3)及时了解掌握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4)组织城镇供水应急技术研究和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城镇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的重要事项。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机构、有关市(州、地)、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联系,掌握、传递最新信息。
(2)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收集、整理事件发展和应对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工作,
组织对事件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4)起草、审核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稿件和应对情况简报、快报,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5)传达指挥部指令,指导事件发生地的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和城镇供水企业进行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
(6)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城市供水设施、管网工程的项目立项,加强供水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好市场桶装水的价格监管。
(3)县工信局:负责医药、食盐的储备管理等工作。
(4)县公安局:指导并参与事故前期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等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道路通行畅通;配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及时研判事故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情报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接报的突发事故信息。
(5)县民政局:协同做好事故影响人员疏散安置和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并监督应急资金的使用。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8)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的物业管理企业做好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善后工作,保障自来水能够正常入户;必要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协同做好供水中断县域紧急运水供水工作。
(9)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和道路保畅工作。
(10)县水务局:加强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制定、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术方案;加强水情和水文资料分析,保障水库供水;做好管辖水库、水源的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业做好水质监控;负责事故发生时水源水供给保障和调度工作。
(11)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康复工作;做好入户自来水和临时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1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指导、协调现场救援工作,组织较大事故调查评估和处理等。
(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1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支持应急抢修时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的开挖与占用。
(15)市生态环境修文分局:负责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水质安全工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提出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并负责协调和监督落实。
(16)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有关信息,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
(17)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修文水务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县城投集团: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突发事故第一响应机构,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负责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保障水质安全;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制定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自来水安全监测和事故预防预警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组织自来水事故应急技术研究等工作。
(18)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中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协同做好供水中断地区的运水保障工作。
(19)县供电局:负责事发区域电力供应和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应急用电。
(20)修文经开区、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辖区内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在自来水长时间无法正常供应的情况下,及时查看、保护和利用辖区内的其他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稳定。
(21)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抢修及救援工作。
2.5应急咨询机构
建立修文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作为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专家组由水务、住建、气象、卫健、民政、生态、工信、应急、消防、公安、交通、电力等方面的专家(原则为各单位高级工程师或者业务熟悉人员)组成。其职责为:对应急准备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会商,开展专题研究;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有关责任部门要做好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各供水企业和供水管理单位按职责负责城镇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城镇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负责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县政府和县水务局报告。
3.2预警
按照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见本预案“附录2”。
3.3预警发布
指挥部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依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滚动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上级政府备案,同时通报有关单位。
3.4响应预警
进入预警期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突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城镇供水管道实时监测,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城镇供水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
4.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根据需要,对城镇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应急响应
4.1处置程序
(1)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供水企业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突发事故,如属于突发事故的,应直接报县水务局。
(2)县水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核实并报告指挥部和上级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上报县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应急局,各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2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的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特、重大供水突发事故,要直报县应急局,同时报县人民政府、上一级供水行业主管部门。
4.3报告内容
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报备的有关事项。
4.4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5先期处置
5.1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县政府立即成立指挥部,按照事故等级,立即上报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部。
(1)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视情况成立各工作组,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2)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成员赶赴现场,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决定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协调全县专业应急队伍及物资装备参与抢险救援。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故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6)组织开展损害评估。
(7)根据需要,请求支援。
5.2突发事故发生后,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修文水务有限公司、贵阳修文瀑泉供水有限公司、县城投集团等单位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判定突发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同时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及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开展联动处置。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要服从现场指挥部调度,第一时间实施人员疏散、现场事故救援等工作。
5.3应急处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指挥部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置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状况及趋势。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记,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3.1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10分钟内报告局长、分管副局长,并向县政府、县应急局电话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1小时内,通知办公室成员召开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宣布启动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1小时内,启动与事件发生地政府部门通讯系统,接受和传达指挥部指令,随时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动态和应急情况;明确专家组组成人员并取得联系;督促上报事件快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必要时向县应急局和县政府汇报。3小时内,指导小组召开专家组工作会议,根据事故发展和应对情况,研究提出初步的应对城镇供水重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抢修、应急供应等处置措施和建议方案。
(3)指导小组接报后,24小时内,召开指导小组全体成
员和专家组成员会议,研究组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4)成员单位或有关单位接到指导小组通知后,立即做好
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处理自然灾害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过挖潜增强城市供水量,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水源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水质标准。
(2)对自然灾害事件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包括水厂清水池贮存水、局域管网水补压井、自备井和社会库存桶(瓶)装水)和临时供水设施。
(3)根据城镇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4)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5)调整城镇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用水等。
(6)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7)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8)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城镇应急供水。
5.3.2处理工程事故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
(2)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式净水设备、水质净水装置,以及家庭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3)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镇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4)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5)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3.3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关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污染的城镇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启动城镇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城镇水源或供水设施等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卫健部门、县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并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
(3)增加备用水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备用水源井或者新凿水井,由卫健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家庭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5)根据城镇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6)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镇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7)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8)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9)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突发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由指挥部报市级应急指挥机构通过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及一般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终止由县政府负责。
5.5发布信息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指挥部协调发布,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及时、准确、公开向社会公布。参与突发事故处置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通过非正常渠道外泄相关事故信息。重大情况发布报县政府决定。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指挥部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补偿。妥善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按规定给予赔偿、抚恤或补助。做好后续的修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6.2调查、评估与总结
6.2.1调查评估
突发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重大突发事故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较大突发事故由县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一般突发事故由县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
市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2总结
城市供水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县水务局应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7应急保障
7.1智慧通信保障
县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同县政府、县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应急响应期间,电力部门应保障城市中心调度室、各制水厂的电力供应,确保制、供水生产及管网运行调度正常。
7.2队伍保障
建设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有限公司和修文消防救援大队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有限公司要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和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设施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应急管理、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抢险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县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7.3装备保障
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修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每年更新,并报县指挥部备案。
8责任追究
县指挥部依法依纪,对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供水突发事故重要情况的;
(2)未按照职责规定,完成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的储备、维护的;
(3)在事故处置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
(4)在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5)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水务局负责管理、更新与解释,县水务局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9.2实施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二.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依据今年前期干旱,后期降雨频繁的天气变动,加之xx矿山刚开采,生产和管理都还不规范,矿山内废土多,堆淋点多,这给安全上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和管理的严峻形式。为确保石山工人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底圩石龙xx矿山的生产实际,订立本处置预案。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有效防备好矿山的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好正常的生产安全秩序,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乡党委、政府特成立矿山安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负,副组长由联系分管安全的副乡长担负,成员分别由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司法所所长、广播电视站长、财政所所长、乡党政办公室主任,乡政府民政助理员等担负,为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如下:
乡长:对矿山的防汛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矿山安全的各项工作具有领导、协调、引导和帮忙的责任。
副乡长:要常常到矿山了解各项安全工作,做好防汛工作的引导,要认真排查汛期安全隐患,实行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派出所所长:对矿山的安全工作具有引导、协调、搭配责任,常常深入矿山讲授安全防范学问,并对汛期安全隐患大的地方进行认真的排查,如有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要适时排查处理,做好事故原因的处理。
卫生院院长:对矿山的食品卫生安全作常常检查,对矿山发生群众疫情、中毒、地质祸害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作出应急措施,适时出诊。
财政所所长:对矿山的安全宣扬教育活动经费和因矿山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祸害造成群众群体伤亡的,在紧要领导同意的前提下,要保证经费的投入,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司法所所长:对矿山安全工作要常常引导、协调、要常常深入矿山传授法制学问,使矿山确定要按法制化、制度化的规程进行生产。
广播电视站站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扬矿山安全的防范学问,把外地管理阅历和安全工作典型事例宣扬到矿山,到周边村寨,使矿山工人和周边群众提高安全意识。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做好乡党委、政府对矿山安全工作布置布置的上传下达,对上级下发的.对矿山安全防汛工作的文件、传真电报等要做好传阅、督办及上报工作,要布置人员值好班,坚持在汛期内24小时不离岗的值班制度。
乡民政助理员何启能:要做好防备救灾抗灾工作,一旦矿山发生灾情,要及明筹调救灾物资,保证群众的生活不受影响,不再显现非正常的死亡现象。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
工作原则:促使全乡干部职工和矿区内人民群众充分认得到做好防汛工作及防备地质祸害的发生的紧要性、长期性和困难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努力搞好矿山防汛和防备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作目标:尽量削减汛期内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把不因人为因素发生的灾情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管理
乡矿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矿山在汛期的安全工作。
紧要职责:在底圩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落实矿山在汛期内的各项安全工作,适时收集信息,认真排查隐患,分析、讨论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组织、协调汛期内的抗洪抢险工作。
四、常常性防备与掌控措施
(一)宣扬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常识教育宣扬,加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本领,同时也要时时提示矿山施工人员的安全注意力,提高安全生产的警惕。
(二)防备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矿山安全的管理监督,防汛领导小构成员在汛期内要常常组织到矿山进行检查,要认真排出隐患,不留任何死角,发觉问题要适时提出整改。
五、应急
(一)应急措施
1、在乡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适时成立应急分队,适时赶赴灾区现场。
2、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紧要”的原则,充分调配医务人员到现场出诊抢救,首先抢救伤员,再抢救财产物资。
3、充分调动人力、物力、车辆进行救灾。
4、如有山体滑坡现象威逼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适时调离群众,做好布置和生活困难的解决。
5、做好防洪准备,订立确定的防洪栏沙袋。
(二)反应措施
1、矿山人员如发觉灾情事故要适时向村委会或乡政府适时汇报。
2、乡政府接到灾情后要适时深入调查,进一步核实,适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和向安监部门汇报。
3、在汇报期间要订立相应的措施掌控灾情的扩展,调动一切能够发挥的气力解决灾情困难。
十三.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对农村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一组织和指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农村公共供水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证农村供水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标准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菏泽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东明县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本行政区域以外,但可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的突发事件,适用于本预案。
(四)分级标准。按照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的城乡供水突发事件。
Ⅱ级(重大)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城乡供水突发事件。
Ⅲ级(较大)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居民供水突发事件。
Ⅳ级(一般)包括:
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未达到上级标准的农村供水突发事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应急预案体系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级:
1.县级应急预案:县水务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并备案。
2.乡级镇应急预案: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务局批准并备案。
3.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乡镇(街道)政府批准并备案。
(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县指挥部办公室,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有关部门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要强化疫情期间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水质检测等各方面落实措施,进一步做好制水供水过程中的消毒工作,确保供水稳定、水质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成立东明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和县水务局局长担任(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供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召开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完成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机构。东明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作为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制定县级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工作。负责分析和上报预警信息;承接突发事件报告;根据现场处置指挥部对突发事件的判断和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建议;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和处置进展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突发事件处置的指示和批示;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指挥机构。县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现场指挥部,县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县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建议;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组。专家组由县水务局,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交通局、供电公司以及交警、消防、供水公司等有关专家建立县专家库,并依据实际情况组建专家组。
主要职责:参加县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三、应急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预测与预警系统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及时收集、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水文、地质、水质、污染等预报信息;相关单位和个人监测、发现到的异常信息;可能影响或者威胁农村供水安全的其他信息。
2.预警信息来源
(1)县气象局、水务局对天气形势、水文、汛情、施工等进行监测、分析得出可能对供水水源、设施安全等方面造成威胁的信息;
(2)县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各个环节的监测,发现污染、疫情等影响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3)县水务局、供水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者分析得出影响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4)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信息。
3.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信息级别。县指挥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对城乡供水造成危害的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信息的发布权限。特别严重、严重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县应急办报县指挥部批准,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较重、一般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县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
(3)预警信息的发布方式。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通信、手机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应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说明事件发生地点、类型、影响范围、损失情况等。县指挥部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县政府。
2.先期处置
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
3.应急响应
(1)Ⅰ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特别重大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由县指挥部报请县应急办启动预案。
县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上级。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重大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由县应急办报县指挥部同意,启动预案。
县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上级。并立即派出工作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较大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由县指挥部启动预案。
县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做好抢险救援和事件调查工作,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上级。
(4)Ⅳ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一般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由县指挥部或者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与协调
发生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后,县指挥部立即组织、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将情况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召集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提出处置的决策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县现场指挥部成立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封锁现场,派遣专家,协调部署应急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应在组织会商后,尽快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5.应急联动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通信、交通、物资、生活、资金、治安等保障行动,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属地乡镇(街道)政府以及县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配。
6.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
卫健部门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治;民政、人社部门依法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做好抚恤、救助、慰问等工作;对因应急处置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应急行动实施单位负责恢复和补偿。
2.社会救助
财政、民政部门负责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对救助资金和物质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要及时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4.恢复重建
较大级别以上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一般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由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和事发单位负责。
(四)信息发布
由县委宣传部门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县水务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乡镇(街道)政府和相关企业组织成立城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及时处置城乡供水突发事件。
(二)财力保障。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人员培训、应急演习与实施、设备维护、日常运作、物资奖励等提供资金保障。
(三)物资保障。县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明确物资存放地点和联系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四)医疗卫生保障。县卫健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五)交通电力通讯保障。县公安局、交通局、供电公司、交警、消防、通讯要确保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应急救援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设备等,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六)治安维护。县公安局建立供水设施安全保卫机制,应急处置治安保障机制,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的治安秩序。
(七)人员防护。县水务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及各乡镇(街道)政府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五、应急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二)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农村供水相关的应急基础知识,增强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一)预案修订。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二)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三)发布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四.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一、我镇农村供水工程概况
(一)农村水资源利用情况
我镇辖区共有行政村22个,人口5.4万人。除镇区、四里村以及梅家村、阴泉村、石盘村部分村民小组已与镇区自来水厂管网连接外,其余全部为村组集中供水工程。到20__年中,我镇村组集中供水工程共100处,分散供水工程散布在其余自然村,基本解决了全镇所有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大部分供水工程取用地下水外与山泉水,个别村组供水工程取用自山塘、溪流等地表水。
(二)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原因
我县属湘南山丘区,喀斯特地貌,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呈现南北山区多、中部丘陵少的特点,特别是四里镇辖区属于少雨区,加上地表植被差、上型号水利工程少等原因,属于我县少有的干旱少雨区,遇干旱易造成水量不足。部分水源井为浅层井,采水深度均在50米以内,但由于得不到降雨的有效补给,也易造成水量不足。
特别是今年6月以来,我县持续高温少雨天气,累计平均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均值偏少四成,部分村组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根据我县及我镇气候规律以及气象 部门预测,后段降雨仍有可能持续偏少,群众生活用水困难问题将可能进一步加剧。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防汛抗旱指标部的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人民政府与行政村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抗旱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季节性缺水发生以后,各级各部门应根据预案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三、应急措施
1.相关村组出现季节性缺水情况后,立即报告村委会,由村委会逐级上报至镇政府。
2.相关村组应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寻找应急备用水源并投劳筹资自行建设。一旦出现季节性缺水,可启动备用井,与原管网连接供水。
3.村庄周边无备用水源的,由镇政府采取送水等方式应急供水,确保供水量不低于《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中的相关指标。
四、水质保障措施
1.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及沿岸为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排放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源水域水质的活动;
(2)采矿、采石、挖砂、堆放废渣;
(3)新建、扩建、改建与村镇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4)禁止捕捞、停靠船只排筏;禁止人工养殖、放养家禽。
2.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取水点周围半径30米内为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
(2)采矿、采石、挖砂,堆放垃圾、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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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铺设污水管渠、修建设置渗水厕所、渗水粪坑等污染源;
(4)新建、扩建、改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五、应急预案体系
镇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两级:
1.乡镇应急预案:镇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2.村级(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村委会(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六、职责分工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争取上级抗旱应急资金,拟定全镇季节性缺水应急工程投资估算和实施计划,指导季节性缺水应急工程建设;镇财政所负责本级抗旱预算资金筹集并监管资金使用;镇卫健部门负责应急水源点的水质检测和日常监测工作,督促相关村组落实水质消毒净化措施;塘市公安派出所负责应急水源点人为污染事件的查处;镇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应急备用水源保护措施。
各村村委会对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负责本辖区内季节性缺水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群众解释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积极组织受旱群众生产自救,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对确无备用水源的村组,应立即组织送水车送水。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镇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应急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季节性缺水情况,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季节性缺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财力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及时核拨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抗旱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三)技术队伍保障
县水利局各管片技术人员负责应急水源建设的技术服务指导,镇政府安排好车辆和人员负责应急送水工作。
(四)后勤保障
镇政府负责制定后勤保障预案,负责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抗旱服务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五.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作体制,加快形成科学管理,高效稳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服务监管体系,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对农村饮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了太和镇农村饮水抗旱保障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季节性缺水应急处理措施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二)因水质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正常供水。
1.寻找新的水源;
2.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
3.采取应急定点、定时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二)寻找新水源点
采取增设水源点与原蓄水池并网方式解决;无新水源点,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既无新水源点,又不具备打井条件,采取送水方式解决。
六、应急结束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镇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六.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农村供水安全中突发性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坡渡镇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镇供水应急体系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并组织实施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羽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许先海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梁林镇人大主席
韦鹏镇党委副书记
代浪镇纪委书记
戴吉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梁开军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邹灵镇科技副镇长
梁振县综合执法局坡渡分局局长
王刚坡渡派出所所长
刘维成县市监局坡渡分局负责人
成员:谢小会镇党政办负责人
田力镇水务站负责人
王仲镇财政负责人
汪杰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何勇坡渡中心校校长
娄方刚坡渡卫生院长
韩晓峰坡渡自来水厂负责人
杨光卫驾驶员
各村第一书记、支书或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供水工程管水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水务站,由田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一是及时了解掌握各村(社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应急工作。二是应急响应启动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务、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是负责编制全镇农村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二是负责全镇农村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三是落实工作中应急领导机构制定的应急措施与办法。
二、供水安全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
(一)I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含48小时)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人均日取水量不到5公斤),影响规模超过1000人(2公里范围内又无备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又无备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又无备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应急突发供水事件分类
一是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二是因持续干早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三是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四是深井取水导致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五是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六是传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四、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县气象局发布的旱情信息与县环保局、卫生局发布的水污染信息。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
(二)监测信息。
1.水旱灾害防御(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水污染防治(县环保局、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3.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县水务局、县供排水公司)。
五、应急响应
(一)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时,启动应急相应预案。
一是镇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30分钟内将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好抢险救援。二是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采取向受灾区域派出送水车(镇消防车),启动应急备用水源,无备用水源时,应当启动异地调水,及时组织人员对受损工程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群众每人每天基本生活用水不低于35升的规定。
一是在镇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二是镇级应急领导小组要配合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三是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发动群众参与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旱灾影响恢复供水。四是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缺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各村(社区)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坡渡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责任追究
本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二是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三是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四是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五是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七.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为确保县城(南白、龙坑)供水安全,解决因低温凝冻灾害造成的供水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停水时间、缩小停水范围、降低停水损失,保证县城正常供水,想方设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温凝冻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县城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特制订如下供水防冻应急抢险预案:
在冬季气温过低或冰雪天气极大影响县城正常供水,根据实际情况,由防冻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报上级应急办,各抢险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公司成立供水设施防冻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文荣毅任组长,各副经理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供水设施防冻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特殊情况离开城区1天以上要书面向组长请假并明确其授权代理人。成立6组应急抢险小分队(每组5人以上)和管线巡查组(3人),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1)水厂部分:
1、水厂要准备好大量的防寒防冻物资,包括草袋、食用盐、防冻液、电热丝、石棉保温材料等;
2、对厂区内的加氯加药管道、生产用水管道、闸阀等易受冻部位用保温材料进行包裹覆盖,确保各类设备的.良好运行;
3、针对冬季特点,合理调节水处理工艺,确保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
4、对水泵、泵房进行防腐保温处理,为设备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5、24小时值班备勤,人员和设备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管网部分:
1、安装公司保证库房储备足够的抢修所需常用材料;
2、备好发电机、焊机、风镐、水泵等抢修必备设备;
3、展开拉网式普查,维护闸井、表井、阀门、确保大小管道安全畅通;
4、公司的4台抢修车必须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证抢修的需要。
(3)水表部分:
1、营业所保证在任何时间都能领到抢修所需常用材料;并保证足够的水表储备,满足各种可能出现的水表更换需求。
2、展开拉网式普查,通过短信、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提醒用户采取防冻措施、确保水表正常运行;
3、营业所人员轮流值班,保证抢修或更换水表及时到位。
办公室和客服中心24小时负责各方面水表冻坏、水管冻裂和各种报漏信息,值班人员对受损地点、漏水状况和报告人电话等作好详细纪录,及时经信息反馈至分管副经理,重特大事件及时报告公司经理。
抢修人员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首先进行关阀止水,然后设立抢修标志,再进行抢修施工。
一、二级抢修要有分管生产副经理等负责人在现场负责组织协调。
供水管网抢修按公司对外服务时限承诺要求处置;水厂设备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用户水表冻坏要求在24小时内更换;用户进户水管的地面部分要求在24小时内修复;用户进户水管的墙面部分要求在48小时内修复(如天气恶劣则待施工条件许可后开始施工)。
管网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且停水范围较广的,由公司抢修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用临时供水措施,通过开启消火栓或申请消防车免费为停水区居民送水等措施。
应急预案的终止应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和对供水的影响程度由抢险领导小组批准,由抢险小组组长宣布终止。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强化责任,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各部门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不畏困难、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
3、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
4、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分队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防冻抢险所需车辆、设备和材料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冬季供水防冻应急抢险处置完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出具处理总结报告及整理归档资料。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处理效果和结语。归档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电话记录、巡查记录、现场照片、事故处理总结报告等。
十八.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一、引言
近年来,全球水资源日益紧缺,我国也面临着供水压力不断增加的问题。为了应对突发情况,保障供水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要制定供水应急改造预案。本文将详细介绍供水应急改造预案,并针对其中的关键步骤进行生动的阐述,以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背景和目标
1.背景:水是生命之源,供水服务的安全和稳定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然而,突发灾害、水污染、管网老化等不可预测和逐渐显现的问题,给供水系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2.目标:供水应急改造预案的目标是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快速实施紧急维修和改造,以确保供水系统的连续供应和水质安全。
三、预案内容
1.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监测供水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2.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供水应急响应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3.备件储备和库存管理:建立供水设备备件的储备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快速调配和使用备件进行维修和改造。
4.紧急维修和改造方案:制定供水紧急维修和改造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快速响应和高效实施。
5.人员培训和演练:定期进行供水应急维修和改造的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技术水平。
6.信息共享和协调:建立供水应急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应对。
四、实施步骤
1.建立供水应急改造工作组:成立供水应急改造工作组,确定工作组成员和负责人,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风险评估和预警:组织专业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建立预警指标和预警系统,以及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3.备件储备和库存管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备件种类和数量,并建立备件储备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备件的及时供应和有效调配。
4.制定紧急维修和改造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紧急维修和改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5.人员培训和演练:组织供水应急维修和改造的人员培训和实地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技术水平。
6.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建立供水应急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突发情况。
五、案例分析
在供水应急改造预案的指导下,某市供水系统在遭受龙卷风袭击后成功进行了应急维修和改造。通过及时响应、迅速调配人员和物资,他们在短时间内修复了大面积受损的供水管网,并提供了临时供水设施,确保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用水。
六、总结和展望
供水应急改造预案是保障供水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风险评估、备件储备、紧急维修方案和人员培训等措施的实施,可以提高供水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经济的持续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验的积累,我们相信供水应急改造预案将会更加完善和有效,为未来的供水服务提供更好的保障。
十九.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1.0、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建工新城饮用水卫生安全。
2.0、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处着眼,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3.0、组织机构
3.1 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2 职责:
3.2.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3.2.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2.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4.0、应急处理程序
4.1 发现轻微污染情况,工程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通告客服务中心,由客户中心通知各用水户。
4.2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
4.2.1 物业公司任一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二次供水领导小组,通知工程部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会同综合部、医务室核实情况,经核实后,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集团总公司领导、卫生防疫部门。
4.2.2 综合部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治疗病人,医务室人员负责求助现场的医疗技术协调。
4.2.3 工程部保护好现场状况,了解事件经过,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经领导同意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4.2.4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4.2.5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4.2.6 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4.2.7 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并对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4.3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4.4 如遇洪水,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同时采用紧急供水措施,待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5.0、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5.1 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水质污染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教训,提出需该进的意见,后期的总结报告由综合部进行存档备查。
5.2 对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6.0、培训与预演
6.1 邀请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2 不定期开展模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6.3 对各部门员工广泛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指导员工以正确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
二十. 居民供水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做好全市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用水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城镇燃气、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东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东阳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阳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是指因突然发生供水设施设备损坏、供水管网破损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众停止供水及相关事故,危及公共稳定的紧急事件。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有关部门、供水企业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统筹协调,科学救援。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发生供水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并快速处置。长效管理,依法规范。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2风险识别与事故分级
2.1风险识别
可能造成供水突发事故主要风险:
(1)水源污染风险:生物、化学品、病毒、放射性物质等造成污染。
(2)水厂生产事故风险:电厂、变电站发生停电事故导致供水企业、泵站(闸站)停产;调度、自动控制等信息系统遭受入侵、攻击和失控、毁坏;次氯酸钠、液氯、液氧、高锰酸钾等危化品泄漏、爆炸等。
(3)供水管网事故风险:室外主要输配管(隧)设施爆管、损毁等;井下作业等高危作业发生多人伤亡等;管网水水质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灾害风险:因地震、滑坡、台风、暴雨、大雪、低温、咸潮入侵等自然灾害,导致机电设备毁损、水源水无法取用等影响城市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5)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爆发大规模传染性疾病,生产运营人员严重减员等。
(6)人为损害风险:因误操作、施工危害、战争和恐怖活动等因素造成生产与供应系统损坏和停产、减产。
2.2事故分级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按照其紧急程度、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2.1特别重大突发事故
特别重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用户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2.2重大突发事故
重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用户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2.2.3较大突发事故
较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发事故
一般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2)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或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上述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应急组织体系
3.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东阳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内较大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水务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水投集团总经理和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投集团、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东阳供电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及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
3.2应急组织职责
3.2.1市指挥部职责
(1)实施东阳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2)领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事项;
(3)负责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掌握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市政府、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6)决定其他有关全市范围内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3.2.2办公室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市指挥部办事机构,履行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统筹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做好供水事故预防工作;
(2)编制和修订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责任与措施;
(3)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单位制定相关预案,并做好预案备案工作;
(4)动态掌握供水行业存在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根据事故动态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5)组织或参与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6)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3成员单位职责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市发改局:负责城市供水设施、管网工程的项目立项,加强供水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好市场桶装水的价格监管。
(3)市经信局:负责医药、食盐的储备管理等工作。
(4)市公安局:指导并参与事故前期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等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道路通行畅通;配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及时研判事故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情报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接报的突发事故信息。
(5)市民政局:协同做好事故影响人员疏散安置,组织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并监督应急资金的使用。
(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事故处置,并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8)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的物业管理企业做好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善后工作,保证自来水能够正常入户;必要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协同做好供水中断市域紧急运水供水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10)市水务局:加强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制定、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术方案;加强水情和水文资料分析;负责渠道泄洪、控制闸、电厂负荷的调度工作,保障水库供水;做好管辖水库、水源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水质监控,及时处置蓝藻等危害水质安全的危害因素;负责事故发生时水源水供给保障和调度工作。
(11)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康复工作;做好入户自来水和临时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1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指导、协调现场救援工作,组织较大事故调查评估和处理等。
(1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1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支持应急抢修时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的开挖与占用。
(15)生态环境东阳分局:负责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水质安全工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提出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并负责协调和监督落实。
(16)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有关信息,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
(17)市水投集团: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突发事故第一响应机构,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负责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保障水质安全;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制定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自来水安全监测和事故预防预警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组织自来水事故应急技术研究等工作。
(18)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中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协同做好供水中断地区的运水保障工作。
(19)国网东阳供电公司:负责事发区域电力供应和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应急用电。
(20)相关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辖区内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在自来水长时间无法正常供应的情况下,及时查勘、保护和利用辖区内的其他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稳定。
(21)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抢修及救援工作。
3.3应急咨询机构
建立东阳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作为市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专家组由水务、城建、气象、卫生、民政、环保、通信、应急救援、公安、交通、电力、安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为:对应急准备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会商,开展专题研究;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4预警机制
4.1预防监测
有关责任部门要做好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供水企业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及供水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4.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一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事故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二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4.3预警发布
市指挥部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依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滚动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上级政府备案,同时通报有关单位。
4.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突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城市供水管道实时监测,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城市供水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
4.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根据需要,对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1.1报告程序
(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110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者119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突发事故,如属于突发事故的,应直接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2)供水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核实并报告市指挥部和上级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各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5.1.2报告内容
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2先期处置
5.2.1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市指挥部,按照事故等级,立即上报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部。
(1)市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视情成立各工作组,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2)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成员赶赴现场,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决定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协调全市专业应急队伍及物资装备参与抢险救援;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故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6)组织开展损害评估;
(7)根据需要,向毗邻市或者省有关厅局请求支援。
5.2.2突发事故发生后,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投集团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判定突发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报告市指挥部,同时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开展联动处置。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服从现场指挥部调度,第一时间实施人员疏散、现场事故救援等工作。
5.3应急处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置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状况及趋势;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记,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3.1处理自然灾害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过挖潜增强城市供水量,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水源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水质标准。
(2)对自然灾害事件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包括水厂清水池贮存水、局域管网水补压井、自备井和社会库存桶(瓶)装水)和临时供水设施。
(3)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4)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5)调整城市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用水等。
(6)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7)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8)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城市应急供水。
5.3.2处理工程事故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
(2)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式净水设备、水质净水装置,以及家庭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3)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4)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5)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3.3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关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启动城市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环保部门、卫健部门、市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并向下游通报情况。
(3)增加备用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备用水源井或者新凿水井,由卫健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家庭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5)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6)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7)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8)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9)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突发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由市指挥部报省级应急指挥机构通过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及一般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终止由市政府负责。
5.5信息发布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协调发布,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及时、准确、公开向社会公布。参与突发事故处置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通过非正常渠道外泄相关事故信息。重大情况发布报市政府决定。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市指挥部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补偿。妥善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按规定给予赔偿、抚恤或补助。做好后续的修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6.2调查、评估与总结
6.2.1调查评估
突发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重大突发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较大突发事故由金华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一般突发事故由东阳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
市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2总结
城市供水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市水务局应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7应急保障
7.1指挥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同市政府、市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随时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应急响应期间,电力部门应保障城市中心调度室、各制水厂的电力供应,确保制、供水生产及管网运行调度正常。
7.2队伍保障
建设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市水投集团和消防救援大队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市水投集团要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和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设施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应急管理、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抢险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市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7.3装备保障
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修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每年更新,并报市指挥部备案。
8责任追究
市指挥部依法依纪,对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供水突发事故重要情况的;
(2)未按照职责规定,完成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的储备、维护的;
(3)在事故处置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
(4)在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5)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水务局负责管理、更新与解释,市水务局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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