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方案|国有股权转让方案(收藏18篇)

时间:2022-11-09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收藏18篇)。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一】

1.1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3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__元(大写:整)

1.4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二】

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杭州某有限公司(简称“某”)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某的100%的股权转让到乙方名下,但不含某所持有的不动产和债权债务的转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以税后价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元整)的价格受让甲方 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乙方于完成工商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后日内,将万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尾款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于完成变更后60天内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某甲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 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 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第五条 双方的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的保证及承诺

1、甲方保证某是甲方合法设立并至今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法人代码证书等一切必备手续。甲方股东身份符合法律规定。某和甲方股东在合法性上均无任何瑕疵。

2、甲方保证甲方股东对某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无任何权利瑕疵,所有股权均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者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隐名股东等),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3、甲方保证某经营范围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安全技术防范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活动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司名下的人员证书,可交由乙方使用(详见附件一)。

4、甲方保证某自成立至今已依法按时完成纳税申报等所有法定手续,足额缴纳了全部应交税款,不存在任何拖欠税款的情况,未受到任何税务处罚。若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

5、甲方保证某披露的债权债务,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和遗漏。

6、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除甲方列明某现有债权债务(具体后附清单),某对外对内不再有任何担保、抵押、债务(包括拖欠股东分红款)等。若出现上述所列清单外债务纠纷,甲方各方自愿共同向乙方和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甲方保证某在签订本协议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因甲方与乙方并行运营至 年 月 日,故原新瑞职工在此期间平稳过渡,对公司人员逐步分流,除股权转让后的某岗位需留人员外,原公司人员由甲方进行分流、辞退等方法处理。乙方及某应主动出面配合,所涉及的老员工,留、辞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工伤等)由甲方负责。

8、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9、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10、甲方对某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11、股权转让过程中若涉及不动产评估,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若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

12、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应当承担的部分。

(二)乙方的保证及承诺

1、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某100%股权的行为表示充分了解,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资质相关人员证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到期后若乙方继续需使用该些人员证书的,由乙方承担挂靠及后期维护的所有费用。

5、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6、股权转让后某新发生的债务(新发生的债务指新项目产生的债务,并不包括股权转让前的项目新发生的债务)由转让后的某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股权转让过程中若涉及不动产评估,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若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

8、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应当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 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所述债权人直接向某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某名义支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某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某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某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某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某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七条 财务处理规定(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时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双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三)遵守合同的一方在取得违约方违约金赔偿后,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保密规定

(一)甲乙双方保证对该股权转让协议及附件予以保密。

(二)甲乙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及保密。双方保证该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

第十二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杭州市 区签订。

(二)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某存档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项下若有与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不同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三】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做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声明、保证,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如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赔偿受让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的误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3、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受让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的误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四】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受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委托人是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依法持有______公司%的股权。现根据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年月日前将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权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并履行相关合同条款;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五、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发生转让的股东;并在其所在地的公证处就近办理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

___年___月___日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

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鉴于:1、甲方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______省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2、乙方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______省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3、______标的公司全称(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系依照中国法律在______省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总股本为______万股,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为:经营范围为:4、甲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______万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基于以上情形,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之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股权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转让给乙方。2、乙方同意购买上述由甲方转让的股权。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转让股权。4、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5、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权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股权转让的方式乙方以支付给甲方货币或转账的形式,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1、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到位,甲方现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如所转让的股份对应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可约定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并注明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目标股份)。2、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根据股权变更登记的步骤,按照下列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给甲方:(1)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___元。(2)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___元。(3)在目标公司办理完毕股东登记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交易情况约定其他支付条件)。(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四、损益的处理方式1、双方同意,在股权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股权转让涉及的资产及相关负债所带来的损益,由甲方拥有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交割日为本协议生效日。2、双方同意,在股权交割日之后,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资产及相关负债所带来的损益,由乙方拥有和承担。

五、双方的声明和保证风险提示

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1、甲方和乙方不可撤销地声明与保证如下:(1)各方为依法组建、有效存续的法人。(2)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本协议各方签字人已经获得适当的授权以签署本协议。(3)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生效。(4)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5)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6)甲方与乙方相互提供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所提交的文件副本与正本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7)甲方和乙方有义务确保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手续之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计及法律调查的顺利进行。2、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如下:(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质押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任何形式的担保。(4)甲方与乙方将通力合作,共同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工作,并在本协议签署后,向乙方提交下列文件:a、其合法持有股权的证明文件。b、其内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c、协助乙方申请并取得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文件。3、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如下:(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2)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3)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让股权的价款及履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

六、变更股权手续的办理本协议生效后,由甲乙双方协助标的公司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等手续。风险提示

二: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七、受让方根据协议、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对标的公司行使作为股东依法应享有的所有股权权利。

八、本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甲方股东会、董事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3、乙方股东会、董事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九、不可抗力1、如果由于无法预见并且其发生和后果无法防止或避免的事件(统称不可抗力事件)直接使协议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全部或部分地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遭受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____日天内全面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括称述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理由的说明书。3、协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责任和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协议他方造成的损失。4、不可抗力指不在任何一方控制能力以内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2)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国内骚乱。(3)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等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4)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不可抗力事件。

十、本协议未作规定情况的处理甲乙双方均应认真依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在实际履行中遇到本协议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报对方,并以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妥善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损害对方利益或有意放任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害。十

一、违约责任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十

二、适用法律、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本协议双方间因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性质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各方未能友好地解决该等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十

三、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2、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六】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订立。

鉴于甲方在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该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元作为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余款。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天之内一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应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务的承担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第四条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由甲方负责实施,乙方享有股东的监督权。

第五条公司的收益分配

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受让的股权转让与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担任公司股东期间不得从事和本公司相同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XXX公证处公证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协议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XXX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七】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一)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二)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八】

附件:

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国有股权(以下简称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股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权,是指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过程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授权资产运营机构,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到投资参股企业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代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级财政部门持有国有股权的资产运营机构(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国有股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国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 公开进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国有股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六条

转让的国有股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股权不得转让。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国有股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国家农发办和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国有股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转让方具体组织实施国有股权转让。

第二章 国有股权转让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国家农发办对国有股权转让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国有股权转让制度和办法;

(二)批准国有股权转让事项;

(三)开展国有股权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对国有股权转让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审核国有股权转让事项,上报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二)选择确定从事国有股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

(三)负责国有股权交易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国有股权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第十条

转让方对国有股权转让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国有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投资参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国有股权转让初步意见,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核;

(三)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股权转让情况。

第十一条

国有股权转让可按下列基本条件选择产权交易机构: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有股权交易的政策规定;

(二)履行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严格审查国有产权交易主体的资格和条件;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并能够定期向转让方和省级财政部门报告国有股权交易情况;

(四)具备相应的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渠道和专业人员,能够满足国有股权交易活动的需要;

(五)产权交易操作规范,连续3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第三章

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

第十二条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第十三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批准程序,国有股权转让事项 经国家农发办批准后,转让方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开展清产核资或者实施全面审计。资产损失的认定与核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执业行为。

第十四条

在清产核资或者全面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后,作为确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在股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须在获得国家农发办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十五条 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股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转让方披露的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构成情况;

(三)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四)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第十六条

在征集受让方时,转让方可以对受让方的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提出必要的受让条件。

受让方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受让方为外国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招投标等竞价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采取拍卖、招投标等竞价方式转让国有股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家农发办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第二十条 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第二十一条

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转让与受让双方的名称与住所;

(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的基本情况;

(三)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四)股权交割事项;

(五)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负担;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七)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九)转让和受让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二条

国有股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第二十三条

转让国有股权取得的净收入,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后,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股权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股权登记手续。

第四章 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准程序

第二十五条 国家农发办批准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拟进行国有股权转让的,省级财政部门需预 先报国家农发办审批。

第二十六条 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由转让方提出初步意见,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提出正式方案,报国家农发办批准。

第二十七条

审核、批准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文件:

(一)转让国有股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二)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三)资产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

(四)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证明;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七)审核、批准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八条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的基本情况;

(二)国有股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

(三)国有股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

(四)拟刊登国有股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 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后,如转让和受让双方调整股权转让比例或者国有股权转让方案有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在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和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农发办或者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股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

(一)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的;

(二)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国有股权的;

(三)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以及未经审计、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四)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股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未按规定妥善处理拖欠职工各项债务以及未补缴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六)转让方未按规定落实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非法转移债权或者逃避债务清偿责任的;以国有股权作为担保的,转让该国有股权时,未经担保权人同意的。

(七)受让方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影响转让方的选择以及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的;

(八)受让方在股权转让竞价、拍卖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对以上行为中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相关企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社会中介机构在国有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中违规执业的,转让方不得再委托其进行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业务,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产权交易机构在国有股权交易中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不再选择其从事国有股权交易的相关业务。

第三十三条

国有股权转让审核、批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擅自批准或者在审核、批准中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第三十五条 已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9 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九】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_(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湖南**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 __月_ __日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湖南**物流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一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湖南**物流限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湖南**物流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湖南**物流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乙方付款后即成为湖南**物流有限公司章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十】

7.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7.2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3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4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

7.5在本合同生效后___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6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___所负债务以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债权人要求___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公司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出让方应在公司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___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若出让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转让___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未支付部分款项由受让方向公司支付。

7.7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出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若出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7.8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受让方应在收到出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受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出让方。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十一】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 %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 变更登记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______签订。

转让方(甲方):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年 月 日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十二】

国有股减持的定价策略探讨  

  [内容提要] 在国有股减持势在必行的今天,减持定价方案也是各方关心的焦点,目前国有股存量直接转成A股高价发行上市不被市场接受,关键是定价不合理。本文评价了目前盛行的策略观点,并提出自己的定价方案设想。

[关键词] 国有股 减持 市场定价 净现值 内在价值


    国有股减持,已成为当前阶段中国股市最敏感的问题,不仅管理层为此颇费周章,更牵动着数千万股市投资者的心。其实,我国证券市场一直十分关心国有股的问题,最早的国有股减持案例可以追溯到94年珠海恒通收购棱光实业的“恒棱模式”,但是直至党的十五大和十五界四中全会有关国有减持的具体政策出台,提出“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的总体原则,这才真正为减持国有股给予了方向上的指引和政策上的保证。经过多年对资本市场改革的探索和尝试,我们深刻认识到国有股减持是当务之急、是必由之路却也是任重道远。

    国务院今年6月12日发布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但此执行办法出台数月,股市重挫数百点,业已形成利空影响。广大投资者对现行减持办法多抱反对态度,究其根源是定价策略的不妥。很显然,国有股减持定价是比国有股减持的方式更复杂、更敏感的问题。对减持定价策略的分析和探讨就是本文的重点。

现有减持方案定价策略评价
    国有股减持的核心问题是价格问题。市场是由供需双方构成的,只要国有股减持的价格公允,市场是能接受的。而如果价格由单方面决定且不公平,投资者就还是只能选择“用脚投票”。在价格不确定的情况下,市场只会增加不确定因素,投资者无法判断能否获得稳定的预期,就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信心。

    国务院6月12日发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减持国有股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这种说法未免有些含糊,让市场来定价这个大原则是好的,但我们目前的具体操作方法却是把国有股减持与新股发行捆绑在一起,以市场定价方式存量发行。也就是说,现行的政策可以概括为将国有股存量直接转成A股高价发行上市。应该说,这一政策从国有股与社保基金的利益最大化出发,操作起来一步到位,简便易行,比较符合市场化的大方向。但是,这种定价方式可能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国有股当初以面值认购的股份现在直接以新股市价上市流通,这首先就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原则,强化了国有股的持有者、券商和行政主管机关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的机制。国有股是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产物,是我国股份经济内在机制扭曲的突出表现。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过程中,国有资产经过评估,已经出现了较大幅度增值。即使按净资产减持,国有股的持有者也已经得到了比较多的溢价收入,但现在的减持方案却根本不考虑国有股形成时的定价过程,相反,却以几十倍的市盈率向社会出售,市场又怎能接受呢。二是现行定价政策对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有失公允,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价位存在较大偏颇,股民们可谓处于“骑股难下”的地步,最后只有买不起、躲得起。投资者的信心由此受到极大打击。这也是导致数月来股市成交量急剧萎缩,股指狂泻500点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是这种定价方式又引出了一个新问题:现在国有股可以高价直接上市变现,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其他民间机构持有的为数不少的法人股是不是也可以引用这一定价权利?四是目前国内股市市盈率已经很高,泡沫较大,管理层一直强调要温和的挤掉泡沫,实现“软着陆”。但国有股直接以高价如此大规模的上市流通,对降低市盈率,减少股市泡沫是毫无益处的。

    由此可见,《暂行办法》之所以得不到良好的市场反响,不为投资者所赞同,症结就是定价策略的不妥当。吴晓求认为:国有股减持方案不应该成为市场大起大落的根源,如果一种方案成为市场大起大落的根源,那么这个方案、这个办法、这个措施本身就存在问题,需要修改。我很同意这个观点。其实,无论什么时候,广大投资者从来也没有反对过减持国有股,只是高价减持的方案无疑有失公允,有“圈钱”之嫌,投资者们才纷纷采取“用脚投票”的方法来加以反对。于是无奈之下,管理层于10月22日宣布首发增发股票停止执行《暂行办法》。可是,虽然国有股减持方案的暂停执行,意味着国有股高价减持的方案暂时被搁置,但国有股减持的具体操作办法,日后还会出台。除非新的减持方案与定价办法能够完美处理好国有股股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系,做到多赢,否则后市的变数和隐患仍旧存在。那么,到底我们的减持定价应遵循怎样的原则呢?

国有股减持方案的定价原则
    很显然,国有股减持定价是比国有股减持的方式更复杂、更敏感的问题。我认为,在研究国有股减持定价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定价方案必须坚持公平原则。

     这是我们国有股减持定价方案首要遵循的原则。所谓公平,是指凡是参与国有股减持的交易各方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处理相关事物,各自相应的权益得到公平的保护,机会均等。这一点体现在国有股定价上就表现为既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要考虑到二级市场的预期;既不能以牺牲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为代价,也不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行的减持定价方案就是没有把握好这一原则,广大投资者普遍认为购买按市场定价配售的国有股并不是“股有所值”,没有投资价值。

第二、定价方案必须以市场稳定为前提。

    市场的稳定以及持续发展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所以我们必须重视市场稳定。如果一种方案的实施会造成市场巨大的动荡,无疑这种方案本身就存在着问题。我们要尽量采用多渠道、多元化的定价方式,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既要保证国有股减持顺利进行,又要保护市场健康发展。

定价策略探讨
    我国加入WTO后,证券市场将在今后5年内逐步对外开放,因此时间上是不允许中国证券市场仍然保持如此大的国有股控制比例,减持是迫在眉睫的。政府与管理层也表现出积极与客观的态度:11月15日,证监会开始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方案, 证券会首席顾问梁定邦也曾对媒体称,关于减持的国有股如何定价,政府会请包括承销商在内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去操作。有理由相信,在政府、专业人士以及市场参与各方努力下,国有股减持将在一个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方式与价格水平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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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十三】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本协议由下列人员于20xx年1月签署

甲:(身份证: )

乙:(身份证: )

丙:(身份证: )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十四】

5.1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出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出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受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___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十五】

自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有股减持政策措施以来,这一问题一直受到中国证券市场极大关注,屡屡成为引发股市大起大落的缘由,而设计切实可行的减持方法已成为管理层思虑、理论界研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出台试点方案,进行了积极探索;社会各界更提出了大量政策建议和方案设想。如,自11月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方案以来,在短短20天时间内就征集到建议和提案四千余件,公众关切之心由此可见一斑。广泛的社会参与一方面表明国有股减持是关系国家、公司和投资者各方利益的大事,其稳妥解决将影响甚至决定了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也说明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设计能够兼顾各方利益的、为各方认同的减持操作办法具有相当难度。为此,有必要先行明确国有股减持操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取得公认的分析评价不同减持方案优劣的依据和标准,以便在此基础上形成为各方广泛认同的减持办法。

从近年来讨论的情况看,人们谈论较多的减持操作原则包括维护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减持方式多样化、减持定价市场化,等等。这些原则当然都是不错的,但问题在于,强调的减持原则过多反倒会顾此失彼,失去对实践的指导意义。笔者以为,从可操作性上考虑,可将上述原则简化为公平与效率这一基本原则。国有股减持涉及当事各方切身利益,公平原则是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公平”在经济学中虽然颇有争议,但它终究是一个利益分配问题。在国有股减持中,公平原则体现在市场各参与主体经济利益的损益上,它的最低要求是,国有股减持不应当仅使其中某一方受益而使另一方受损,其较高要求则是实现各方多赢。“效率”是经济学中广泛使用的概念,一般而言,效率指对经济资源的充分利用与合理配置。效率原则体现在国有股减持操作上,就是要求所选择的减持办法应简便易行,能够在相对短的.时期内完成预定的减持目标。因为很显然,国有股减持目标完成的程度与时间长短,同中国资本市场的效率乃至国民经济整体效率是密切相关的,因而,尽早完成预定减持目标便是效率原则的第一要求。因此,如果一种减持办法是公平而有效率的,那么它一定是保护了国有资产所有者和投资者双方权益的,因而它也必定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当前和长远发展,并能够极大提升中国证券市场的功能与效率;而强调多样化减持方式和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也旨在通过多种减持方式结合和市场机制在定价中的作用,实现国有股减持操作的公平和效率,可见公平与效率原则是可以涵盖上述各项原则的。从深层次上讲,效率与公平是市场经济产生、发展与完善之本,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价值,因而是公认的经济学规范分析的基本准则,它完全可以也应当作为评价和判定不同减持办法优劣的基本原则。

依据公平与效率原则,本文对不同国有股减持方案进行了分析评价。其所用资料来源于月中国证监会对社会各界提出的国有股减持方案的汇总整理结果,并基本上依照证监会对这些方案所进行的七个类别的划分。

1.股权调整类方案。股权调整类方案即在对国有股内在价值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对国有股缩股或对流通股扩股的方法,使得国有股成本与流通股价格相接近,从而在保障各方利益的条件下实现国有股上市流通。由于缩股或扩股改变了公司股权结构,故称此种方案为股权调整类方案。股权调整类方案力图先行解决国有股与流通股的“同股同价”问题,以便实现两者的“同股同权”,使国有股具备上市流通资格;同时股权调整有利于改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不合理股权结构。“缩股流通”是该类方案中最有代表性的建议。所谓缩股流通,即按照某一比例(如按照公司成立时国有净资产折股价格与股票发行价格的比例)合并国有股份,使合并后的国有股在二级市场流通(减持)。缩股流通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操作上难度大――上市公司大多进行过增资配股,这给计算两种价格的比例造成了困难;如果公司进行过分红派息或送股,则上述计算将更加繁难。缩股流通的第二个问题是缩股以后上市操作的问题,可以预料的是,缩股以后的国有股成本依然会与股票市价存在较大差异,于是我们不得不重新回到问题的起点――寻求适宜的国有股上市操作办法。可见,“缩股流通”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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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十六】

北京消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高西庆在昨天召开的第三次亚洲养老基金圆桌会议上表示,社保基金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资本市场,同时社保基金也正积极地参与到国内资本市场的投资实践。

他透露,在今年7月,社保基金丰富了原有的委托投资产品系列,推出了稳健配置及新股申购产品;8月,社保基金又积极参与了国内债券市场重要创新品种--资产抵押证券的投资。

高西庆说,除了用于流动性管理外,养老金机构将绝大部分比例的资产配置在资本市场之上,以获取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长期收益。

高西庆表示,从公共养老金的`角度来看,机构投资者正在为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探索可行的改革道路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在应该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探索国有股权向社保基金有效转持的路径,促进资本市场的重大制度转变。这样可以促进改善投资者的结构,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减少市场波动。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十七】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为以下两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就甲方将以下两间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并退出公司经营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广东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于__年__月__日成立,由甲方与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鉴于甲方在公司实际拥有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并且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全部股权。

广州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于__年__月__日成立,由甲方与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鉴于甲方在公司实际拥有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并且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全部股权。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以上两间公司所持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甲方自__年__月__日起不再参与原合股公司任何经营,同属,对之后产生的如工商、税务等经营性风险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但对在此之前的经营性风险(除因恶意竞争和名誉诽谤造成的纠纷外)继续承担对应股权的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元整(__元)将其在两间公司拥有的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元整(__元),剩余转让款分__个月支付,即每月支付__元整(__元)。

三、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将转让给乙方两间公司__%股权对应的权利义务,同时,乙方享有所持股权对应的权利义务。

3.股权变更登记、以甲方名义开具用于原合股公司经营管理的手机卡及其他涉及业务管理、对外宣传账户等,须在收到首批款一周内进行变更。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所持有的股权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行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七、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的,每日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支付滞纳金。

3.甲方收到上述第一期款项后,应协助配合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手续;如甲方拒绝配合办理转让变更登记,则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已付款项,并自交付款项之日起按已付款项的__%计算违约金。

八、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商标档案材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两间公司各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广东__有限公司(盖章)

广州__有限公司(签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十八】

8.1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8.4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___书写,并以___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

达。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___月___日出具的___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___年___月___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持___份,___存档___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______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

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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