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公司规章制度(分享7篇)。
创维公司规章制度 篇1
1、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为了规范xx基地运行管理例会的召开,xx基地工作计划的编制、审批、下发及持续跟踪流程,制定本规定。
1.2 依据
xx基地周运行管理例会的.管理需要。
2、会议基本要求
2.1 参会人员组成
xx基地全体在基地领导、部门主管或委派参会人员。包括:财务/办公室/安全管理员/安检/保安/厨房/消防/司机保洁各岗位负责人等接到办公室通知人员。
2.2 召开时间与频率
每周一上午10:00,如遇假期则以基地领导通知为准。
2.3 记录与存档
由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会议记录/发布/存档;均可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2.4 决议执行
会议安排的任务和决议,会后由办公室整理,下发到相应个人进行确认,各部门或个人需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完成之前,每次周例会必须上报完成进度,直至领导或专业岗位人员认可完成。
3、会议流程
3.1办公室负责人通报前期工作安排完成进度,各负责人现场进行表述。
3.2由各班组负责人通报本部门需要协调和解决的问题。
3.3基地各领导通报需要学习的文件及需要传达和安排的事项。
3.4主持会议基地领导布置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表述为:“责任人+工作内容+完成时限”。
3.5办公室负责人复述布置的工作内容/要求/负责人及完成时限。
创维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法规和条例,熟练掌握铝、塑门窗和中空玻璃的加工、安装等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二、按照质量标准和工程合同要求,全面负责从原材料的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检验工作。工序检验、半成品、成品检验,签发合格证明的均应从严掌握。按要求对生产工序进行抽检,一般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30%,关键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50%。
三、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记录分析工作,对加工、安装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四、严格按检测标准测试关键部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定不能安排生产、指导工序操作人正确使用工卡重具,让职工养成严谨细致、科学的工作作风。
五、指导车间和仓库保管员认真做好不合格品的标志、隔离和保管工作,防止与合格品混淆出厂,以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
六、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把关,使成品窗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优良逐步达到50%以上。
七、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质量管理知识。掌握新的科学的检测方法,经常维护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使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始终处在良好工作状态中,按要求请质监部门对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年检,做好周检表的登记保管工作。
创维公司规章制度 篇3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规范公司员工加班各项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创维公司规章制度 篇4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创维公司规章制度 篇5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
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制度,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班制度,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
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创维公司规章制度 篇6
20xx年X月X日XX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企业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等XX项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将XX项基本制度进行标准格式的转换,统一纳入公司标准体系进行运行,现将执行情况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宣贯
公司董事会XX项基本管理制度发布以后,各项制度的归口部门按照制度的要求,组织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了统一的宣贯培训,让员工充分了解制度的各项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运用。公司统一充分利用内部报刊、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大力宣传。
二、制度执行情况
经各单位自查和公司抽查,XX项制度颁布以后,在公司组织的'各类检查中均为发现不按制度执行的情况,总体执行情况良好。目前没有修订的必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的调整,确保制度的符合性、有效性及适应性。
特此报告。
创维公司规章制度 篇7
“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中最根本的制度,也是出版单位内部微观管理的基本内容。在这种体制背景下,以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根本制度为突破口,对整个内部运行机制进行改革,这既是经济体制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出版单位的现实选择。三项制度改革的难点与症结集中体现为旧有体制束缚与企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矛盾的焦点在于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在出版企业内部,只有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核心内容的、面向全体员工的统一的劳动用工机制和收入调节机制,因身份不同而产生的劳动特权和分配特权将不再存在,竞争将在更加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展开。我社通过讨论,总结意见如下:
一、“员工能进能出”
伴随国企转型,国企中的人员也经历着转型。国企中的优秀人才接受新观念、吸收新知识、学习新技能,不单适应转型后企业的需要,也保持了在人力资源市场的竞争力,有能力有机会自主选择企业和工作。另外一部分员工,由于企业计划安置多、培养机制少,加上自身的观念与能力问题,导致市场适应性差、生存能力低,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保护”。因此,国企内部劳动制度改革不仅仅是企业内部的事情,也牵扯到很多社会问题,如何在保证平稳、安定的前提下,使国企内部劳动制度改革得以落实,需要考虑“增加投入”的策略。
我社亦存在部分人员需要分流的问题,资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国家需要为员工过去几十年为国企发展乃至国家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作出认可和补偿,也需要为员工过去没有得到足够的职业培训和培养予以补偿。希望集团能为各出版社向政府争取政策及资金以解决人员分流问题。
二、解决员工身份障碍
由于过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复杂,涉及“干部、集体工人、自聘人员”等各种成分,现在在企业机制下人员成分的弊端逐步显露出来。因部分集体工人和自聘人员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但鉴于其身份在竞聘、职务安排等过程中始终无法给予合适的安排。故希望集团能针对该情况,打破身份问题,制定合理政策,为一些优秀的工人争取工作利益,也为我社培养优秀人员提供更好的平台。
三、分配制度改革——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挑战
在三项制度改革中,分配制度的改革涉及面最广,参与程度最高,它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是整个改革中最敏感的地方,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视为三项制度改革的落脚点,改革实践中着力较多的也往往是这一部分。但综观整个行业的改革进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仍未能充分体现,体制性弊端依然突出。
一是职工收入的很大部分未能和企业效益挂钩,固定收入在职工收入总体构成中所占比例仍然偏大,未能充分反映企业经营效益的变化。现行的工资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行政色彩十分浓厚,工资确定的主要依据是职工的.身份背景,如工龄、学历、职称、行政级别等,核心因素是资历的积累。
二是新旧体制下的员工存在差别待遇,同工不同酬。目前出版单位聘用员工的待遇千差万别,大部分是通过劳动合同约定,领取固定报酬。相对于正式职工的工资性收入来说,聘用职工的报酬标准本身就不算高,加之其收入与工作业绩不能挂钩,势必影响这部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此外,分配形式单一也是目前分配制度改革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尽管改革已经历十余年,但分配制度的总体格局仍未有大的改变,工资加奖金的模式一直沿用至今,该模式形式单一,办法不多,机制不活,导致在分配中生产经营一线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拉不开差距,高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拉不开差距,总体上看,分配中的平均主义色彩依然相当浓重。
四、干部能上能下
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通过改革,出版单位内部干部选拔任用的操作程序及规范有了一定改革,公开化、透明化的用人机制打破了以往干部人事管理中的诸多积弊,通过竞争上岗等操作方式,调动了积极性,培养了竞争意识,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干部任用中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等陈规旧习,干部人事管理观念得到更新。从实际效果看,由于劳动用工制度方面的改革不彻底,出版单位职工队伍缺乏必要的流动性,不需要的人出不去,需要的人进不来,造成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干部的选拔任用必然受到限制,缺乏竞争。
综上所述,我社支持集团关于各出版社三项制度改革的倡议,但也对目前改革的历史性局限保持清醒的认识。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对旧有体制安排的过多让步,改革的思维和举措更多地定位于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对原有制度框架更多的是变通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突破,改革对于人们思想观念的冲击或许远远大于实际的制度性结果。我们希望集团尽早出台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尽快开始三项制度改革的进展,以进一步激发各单位的积极性,推动集团整体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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