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入通知(合集17篇)_车辆出入通知
时间:2017-10-13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车辆出入通知(合集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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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游客车辆
1.非特种旅行车辆按照停车场管理相关要求停放于景区停车场指定位置,不得驶入景区门岗之内。
2.特种旅行车辆(房车、露营车等)凭有效身份证件经登记同意后,方可驶入景区,并按规定在指定露营地停放。
(二)村民及经营户车辆
1.村民及经营户车辆提前报备车辆信息至景区公司,经景区管委会及县交管大队审核,景区公司建立村民车辆数据库,村民及经营户车辆经门岗进入景区时需接受值岗安保人员检查,遵守景区出入秩序,不得私自携带游客进入景区。
2.村民及经营户车辆按规定于景区观光车道路由南至北靠右停放,村民停车场建成后,按停车场管理制度停放车辆,严禁在村寨巷道内长时停滞逗留。“三月三、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实施由南向北单行线,并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不违停、不超员超载、不超速、不乱鸣笛。
3.对工程类、农作类、房建类等大型或运料车辆出入景区实行限时制:一是非重大节假日出入时间为16:00至次日10:00;二是重大节假日出入时间为17:30至次日09:00;三是农忙时节农作类车辆在配合值岗人员调度的前提下可自由出入景区。
4.凡村民的亲属及朋友车辆由其村民提前向景区公司报备,经值岗人员核准登记后亲属及朋友车辆可出入门岗。门岗内村民家庭重大活动(红、白、寿事等)需提前报备景区管委会及景区公司,亲戚朋友车辆活动期间可以免票出入景区,涉及车辆管理按第(二)点第2条执行。
(三)公务车辆
1.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来宾车辆,需提前向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及景区公司发函(接待事由作函附件)报备,经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及景区公司批准后可免票进入,但须办理公务登记手续,有搭乘观光车需求的`需购买观光车票。
2.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环卫、林溪镇等特种及公务车辆为免检车辆,值岗人员可简要询问后放行,并根据需要指引路线或配合工作,同时上报景区管委会及景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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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大雁山风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保障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秩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进入大雁山景区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购票进入。第三条 为方便景区商户车辆出入,大雁山风景区设有《广东大雁山森林公园VIP卡》和《景区机动车通行证》,每间景区的商户限配五辆机动车通行证,超出额度的合作商户的车辆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办理VIP卡,凭通行证或VIP卡方可免票进入景区。
第四条 《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分长期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两种。长期通行证有效期1年,期满后由车主单位申请,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审验换发,实行登记发证,一车一证的方法。临时通行证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制发,在通行证上注明为“临时车辆通行证”和有效期限,车辆有有效期内可免票出景区。
第五条 负责景区日常的卫生清洁维护的车辆,必须由单位或工程主要负责人,备齐有效的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景区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经过景区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景区办公室核发《景区机动车通行证》。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临时车辆通行证:
(一)在景区施工的工程车,由施工单位备齐有效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景区办公室领取《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经过景区领导审批同意章后,由景区办公室通知票房需要放行的车辆号码,进入景区时由票房发给临时通行证,出景区时将临时通行证交回票房。
(二)为景区旅游企业送货的车辆,由票房询问清楚后,登记好车辆号码司机电话和送货目的地后,由票房发放临时通行证准其进入,出景区时交回临时通行证给票房。
第九条 持《景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通行车辆应当遵守核心景区车辆通行管理规定,不得在下列禁行时段内通行。
(一)重阳节期间:重阳节实施交通管制期间,除公务车辆之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景区;初八至初十的三天,年卡及通行证不得使用,进入景区的车辆和游客实行人车收费。
(二)因天气影响,为了游客和车辆的安全,景区会实施临时性封闭,游人及车辆不得进入景区;
(三)景区的开放时间是07:00——22:00,非景区开放时间,年卡及通行证不得使用;持有《景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雁山景区商户的车辆,晚上23:00后不得自由出入景区。
第十条 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只能在通行证规定的时段内通行,同时应遵守第九条的规定。第十一条 经批准进入核心景区的车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核心景区管理制度,严禁随意摆放或占道。
第十二条 核心景区禁止自行车通行,禁止无牌车辆进入景区。第十三条 核心景区内禁止任何车辆载客。
第十四条 票房实行保安员值守,所有进入景区的车辆,一律凭通行证放行或购票进入。第十五条 票房保安或工作人员在放行时应仔细查验证件,对进入景区车辆放行时应查验其车牌号与通行证一致,通行证不得转借其他车辆使用。
第十六条 无证车辆强行闯关的,报辖区派出所或交警部门处理;冲关损坏车杆的,照价赔偿,情节恶劣的报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 该管理办法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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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实习的目的。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拓思路、激发创新;帮助学生树立学以致用、研以致用的创业、敬业和服务社会的职业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条专业实习的内容和目标。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来制定专业实习内容,具体内容和方案要与专业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通过专业实习,不断调整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关系,检验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平、适应性强的目标。
第三条专业实习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学院组织安排与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的专业实习的形式。其中,学院安排的实习单位以专业实习基地为主;学生自主实习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接收单位同意,学院批准方可进行。同时,由学院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教务处的职责。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专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订专业实习的总体规划、基本原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2)审批各专业的实习方案和实施细则。
(3)负责全校实习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4)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
(5)对全校实习基地的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
(6)参与处理与实习有关的各种重大事件。
第五条学院的职责。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关于专业实习的目的、内容、目标以及形式的基本总则和教务处的具体要求,切实抓好专业实习的各项工作。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实习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组织制订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形式和内容、目的与要求、组织领导、指导教师、地点和时间、经费预算、考核方式等。并于实习前一周将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将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发给学生。教师工作量计算可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制定。
(2)组织落实实习计划的实施。包括:实习动员;专项培训;安全教育;人员安排;时间、地点和经费的落实;经费的使用与审批;实习内容和效果的检查监督;事故处理。
(3)组织进行实习工作总结与交流;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
(4)建立和完善专业实习基地,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实习效果。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职责。专业教师应积极承担专业实习指导任务,指导教师的具体职责包括:
(1)按照实习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专业实习方案,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2)认真做好实习指导工作,确保每位实习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
(3)认真做好实习的检查(附表1)、考核和总结工作(附表2)。
(4)专业实习结束后,及时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并将之与工作记录及时上交学院。
(5)实习期间要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6)指导实习期间,根据学院要求全程参与实习工作,定期检查实习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领导批准和教务处备案,同时要做好其他指导教师的接替工作。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七条参加专业实习的学生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纪守法,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声誉、危害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2)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3)按时参加专业实习,保证实习时间;不得自行更换实习单位,擅自更换者,一经发现,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刻苦钻研,理论联系实际;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力争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
(5)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准动用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实习单位或指导教师报告。
(6)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专业实习者,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实习时间1/3以内者,必须经学院指导教师同意;请假时间为实习时间的1/3至1/2者,必须经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1/2者,不能取得实习学分。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否则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实习工作结束后,参加实习的学生须撰写(不少于20xx字),对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第三章专业实习经费管理
第八条专业实习经费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依据实习学生数量,由教务处按照一定标准划拨给各学院统一使用。
第九条学院支配专业实习经费,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成本,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专业实习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条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经费的管理。教务处根据专业实习有关规定,对专业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四章专业实习成绩评定
第十一条专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采用五级评定标准: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实习单位和学校双方的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专业实习中的表现、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评语和成绩。专业实习成绩的评定,严格按照各学院制定的专业实习成绩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考核。专业实习成绩评定原则上应成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率。各专业实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比例一般应不高于30%。
第十二条专业实习成绩评定程序如下:
(1)实习单位根据实习期间学生的表现和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给出评语及评分建议。
(2)指导老师依据实习过程检查情况和学生实习报告给出评语及评分建议。
(3)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双方评分建议进行综合评议,给出学生的最终实习成绩,并将成绩记入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表。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各学院参照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院可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制定相关细则,如有特殊情况,实习方案须上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实习生管理规定范
一、总则:
1、毕业生实习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司毕业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行期限为3-6月。
3、本规定适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专毕业(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在校的)实习生
二、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所学专业对口。
2、实习生原则上为本科,,特殊岗位可接收品学兼优的专科生,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生或(以学校实习推荐信为准)。
3、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审批程序:
1、行政部对实习生所在院校推荐信及《实习生档案登记表》进行审核。
2、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综合意见后将适合的《实行生当案登记表》交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
四、实习生待遇: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给予实习补贴:
①应届毕业实习生:研究生x元月,专科生x元月。
②在校实行生:原则上公司不予考虑补贴,但是,在实习期间有突出贡献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考虑。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确有必要,则按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待遇执行。
(3)实习生的食宿问题由个人解决。
(4)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限为3-6个月
五、其他事宜: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三)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
(四)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五)实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公司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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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动车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五公里),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凭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方可在规定时间(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内入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校,则必须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并在上课时间内进入校园。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必须将校内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全年奖金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校门西侧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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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生产用车辆一律凭粘贴或悬挂机运公司标识牌进出厂区。车辆标识牌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如有损坏及时更换。私家车出入厂区时须将“通行证”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2、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按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遵守厂区内各项交通警示,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客、等客。
3、外协、外雇车辆需进入厂区,请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掌握情况及时放行。
4、运送货物、备品备件进出厂区必须符合管理规定,并经保卫处同意,开具物资进出通知单,方可放行。
5、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上访人员、推销人员带入厂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厂区内所有路段严禁停放各种车辆,各种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厂区内通行的车辆一律按厂区内交通标志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人员
上、下车后立即驶离,不得在通道上滞留。
3、公司大院内楼前位置为轿车专用停车位原则上只供科室职工私家车停放车辆,具体的车位由综合科掌握和协调,其它部门和人员的车辆不得占位停放,需要停车的可到公司后院所画停车区域进行有序停放。
4、外单位工作人员公务来公司大院办公的一律到东区停车场,停放时不得阻塞通道,按线有序停放,严禁跨线停车,线外停车。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应主动与车主或门卫人员联系,妥善处理。
所有车辆(包括私家车、外协外雇车辆)进入厂区后,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厂区管理规定,文明行驶,文明停车。对不遵守停车、行驶管理规定、不配合工作、不服从指挥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厂区内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和行驶的,被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查处的或被公司武保处查处的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给与50-200元罚款;个人车辆如违规三次以上将通知车主予以警告;并在下一轮更换通行证时将不予核发单位厂区汽车通行证。
2、对使用别人车辆通行证进入厂区的车辆,一律没收厂区汽车通行证,并在下一轮更换通行证时将不予核发单位厂区汽车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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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校开放式校园和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出校园不断增加的实际,为加强校园的平安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平安和稳定,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的顺利进展,特制定外来车辆、人员进出校园的`平安管理制度。
一、校园各值班门卫及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门卫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查询进出校园的车辆及外来人员,并严格实行登记及查验证件。
二、严禁各种营运、无证及借道穿行校园的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三、对运载贵重物品和情况不明物品的机动车辆,要严格查验车辆内物品,登记驾驶员的证件,并凭保卫部门放行条(证明)放行。
四、发现校园可疑的车辆、外来人员或可疑情况时,应及时查证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保卫处)报告。
五、亲密注意校园及周围的治安动态,凡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重大可疑疑情况(紧急事件)时,要及时报告校卫队和值班室(保卫处)指导。
六、校卫队员(保安员)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值班时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值班室内的各种设备的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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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规范各车间及外来人员出入车间、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3.0职责:
3.1行政部:员工出入厂区打卡方法的宣传;负责员工出入车间、厂区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导;监督员工出入厂区的打卡行为;对员工打卡时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4.1总则:
4.1.1工厂主管及以下级员工出入厂区均须打卡;所有公司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来宾佩戴贵宾卡。
4. 1.2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4.2工作时间:
4.2.1生产一线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厂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一般情况下,员工工作时间为白班上午上班时间为7:45,下班时间为11:45;白班下午上班时间为13:15,下班时间为17:15;夜班上班时间为19:45,下班时间为7:45(中间半小时吃饭时间,其它时间计加班)。
4.2.2办公室人员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班时间为17:30,如有调整,以公司通告为准。
4.3加班: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于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提出加班申请,部门主管批准(详见***MS-0030/00《员工加班管理办法》)。员工加班时间出入厂区,同样必须打卡。
4.4因公外出:
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离厂时,外出申请单交保安室由当值保安员确认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员工回厂时,由当值保安员填写入厂时间后交行政部。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
4.5因私外出:
员工因个人原因外出并于当日返回公司者,需填写《请假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并需当值保安员签名确认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由保安员直接交行政部。员工因私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待遇人员)人员,因私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请假,且需于第二天返回或更长时间者,《请假单》交行政部保管,不在此管理办法之列。)
4.6 漏打卡:
如果员工在规定打卡时间,未按要求打卡,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上司说明原因,由部门文员统一交行政部保存,否则视漏打卡时段为旷工。员工每漏打卡一次,扣款5元;主管及以上级人员(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每漏打卡一次,扣款5;当月漏打卡次数累计超过四次(含四次)者,加倍扣款。如有员工因迟到、早退而故意漏打卡,一经发现,每次作旷工半天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员工因漏打卡扣款由行政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4.7代打卡:公司严禁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为,如有发生,一经查出,将对所有当事人给予书面警告或以上处分,并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厂。
4.8故障:如员工在打卡时因卡钟系统或员工工卡等客观原因而导致无法打卡或打卡无记录者,不视为漏打卡;打卡时,工卡出现故障者,员工必须于两个工作日内到行政部更换,两个工作日后,将按漏打卡处理。
5.1车间出入登记制度:
5.1.1部门间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其它车间或部门;
5.1.2所有出入非本部门的人员;
5.1.3在各车间设在位于大门侧的登记簿上登记并注明出入时间、事由。
5.2严禁串岗:
定岗人员外(机电修人员、物料员、统计员)各车间生产员工严禁串岗。其它人员如:各部主管除公司明令禁止进入区域外均可出入;工程技术人员应按职责界定可出入区域,如有违反此规定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3违规处罚:生产部各车间的主管及当班拉长有权力及义务对来本部门的“外部人员”(非本部门人员均可视为外部人员)进行询问并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罚建议并移交行政部处理。分布在各车间的品质部组长负责对生产部该项工作的监督,如该项规定未能得到充分贯彻执行,将追究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拉长、组长责任。
5.4送货人员一律严禁进入车间、厂房。
5.5外来人员及外厂技术维修人员进入厂区须经设备部主管批准。在获准进入后,需佩戴身份识别卡;在相关部门人员全程陪同下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外厂维修人员可交由相关车间予以控管,不得进入非指定区域,违者一经发现交由行政部严肃处理。
5.6公司所有人员,严禁在工作期间无领导批准、无任何理由进入车间、仓库等工作现场,如有紧急工作需处理应向公司当值保安员及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并由值班员纪录在当天值班记录内。
5.7公司欢迎广大员工积极举报无理由串岗者,凡举报且属实者公司将给予50-200元不等的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本管理办法自厂长/总经理签字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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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10月9日讯 为了配合城建地铁施工,哈尔滨市有关部门9月11日发布《关于调整哈站区域道路交通流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9月15日开始试行。试行期间,交警部门根据市区交通流量的变化及建设项目时序调整情况,决定从10月8日起,对之前《通告》中的“五减二”规定择时实施,放宽了“外地车”通行范围。
经优化调整后从8日起限行的措施为――
单双号限行:
每日6时30分至19时,下列8条道路(桥梁):霁虹桥、霁虹街(兴安街至霁虹桥)、经纬街(尚志大街至霁虹桥)、红军街(霁虹桥至大直街)、邮政街(海关街至果戈里大街)、一曼街(果戈里大街至鞍山街)、果戈里大街(东大直街至一曼街)、兆麟街(田地街至经纬街)。
除公交车、出租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乘载学生的专业校车,其它机动车辆须按照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行驶(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
交警提示:对于车牌尾号与日期不符的车辆,可以选择尚志海城桥、安发桥、承德桥、新阳路、田地街等道路绕行。
比如说,由道里方向去往哈站接送旅客的车辆,可以选择从尚志海城桥、邮政街、公司街、民益街、海关街前往哈站广场;道外方向的车辆,可以走南极街、景阳街、银行街、阿什河街、民益街、海关街前往哈站。
外地车辆限行:
早晚高峰期间,二环路以内区域禁止外地号牌车辆通行的规定调整为:工作日期间,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下列11条道路,禁止黑A以外牌照的机动车通行:东大直街、西大直街、和兴路(含高架桥)、三大动力路(含高架桥)、康安路(含高架桥)、河鼓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征仪路(保健路至和兴路)、文昌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宣化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内环西路(安国街至文昌街,含安发桥和教化桥)、友谊路。
交警提示:外地来哈车辆,在早晚高峰时间,只要避开这11条交通拥堵路段,从其他道路绕行,就可以正常通行。
比如由大庆等江北方向进入哈市的车辆在高峰时段可以走阳明滩大桥进入市区;去往花园街、中山路的车辆,可以选择三环路、哈平路、和平路、中山路前往目的地;由佳木斯方向进入哈市的车辆可以走先锋路、南直路、长江路进入中心城区;由牡丹江方向来哈的车辆可以走进乡街、通乡街、公滨路、中山路进入中心城区。
交警提示:在限行区域内的单位职工、居民,持驾驶证、行驶证或居民身份证等能够证明在限行区内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件,允许在限行区域内道路就近驶入驶出;对运送急患、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车辆,一律保障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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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员工车辆
2.1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2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
3.1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3.2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
4.1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4.2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4.3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 车辆出入通知 ⏣
尊敬的各位员工:
大家好!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公司决定对出入鹤壁的员工进行严格的管控。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管控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疫情结束之日止。
二、管控措施:
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防疫措施,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
2.员工在进入公司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公司。
3.员工必须保证自己身体健康,如有身体不适者,不得进入公司。
4.员工在进入公司后,必须保持公司规定的社交距离,不得与同事近距离接触。
5.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防疫规定,如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参加聚会等。
三、注意事项:
1.如有员工出现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及时就医。
2.公司将对进入公司的员工进行严格管控,如出现疫情情况,公司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如有疑问,请随时向公司办公室咨询。
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公司的防疫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谢谢大家!
此致
敬礼!
鹤壁公司办公室
2023年2月19日
⏣ 车辆出入通知 ⏣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外来车辆、私人车辆进出入现场的要求。
1.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外来车辆和个人。
2、目标和原则
规范施工现场车辆、人员的出入,保障工程安全和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车辆、人员的安全监管,保障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结合公司及项目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3、职责
由项目安全部负责项目部车辆、人员的进出入。
4、管理规定
4.1、凡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门禁卡)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4.2、出入施工现场应举止文明、着装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或赤脚、袒胸露背等衣冠不整者进入施工现场。
4.3、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到门卫处进行登记,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走过水槽,同时主动出示相应证件或有效证明。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出入施工现场。
4.4、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建造洗车池,对出入现场的车辆用高压水进行清洗,防止将泥土等工地废料带入城市道路。对于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要用蓬布覆盖;所有进出现场的车辆要按预先制定的路线进出现场及市政道路,禁止超载、超高、超速行驶。对工地周围的道路要求专人清扫,及时清除撒落的尘土砂石。
4.5、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4.6、各分包作业单位的各种车辆均应在驾驶室玻璃右上方张贴由项目部统一印制的单位名称和通行证。分包商组织供应的架料、设备、租赁材料应按照计划时间、数量组织进场,分包单位应按平面布置图立即组织卸车,并码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的畅通,材料的堆放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7、施工工程机械进入现场时,由设备部、安全部对相关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特别是运送塔吊、施工电梯、钢筋机械等车辆。
4.8、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时,应按照现场的规定路线进入、码放材料。出场时,自觉停车接受门卫的检查。
4.9、现场材料、机械需要运送出厂时,必须要签订车辆放行条。
4.10、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小孩、亲友或其他人员及其车辆擅自带入施工现场。业务人员联系工作,应征得接待单位同意,并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出入。
4.11、外来参观、实习人员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由接待的同意后到保卫部门办理“参观证”或“实习证”。
4.12、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由接待部门与门卫值班员联系,做好接待工作。
4.13、违反本《规定》,保卫部门有权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项目部的相关规定和项目部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协商。
⏣ 车辆出入通知 ⏣
为方便公司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内/外部的联系,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保证公司信息畅通。公司为外联频繁的各部门负责人购买了一批电信HUAWEI C8812手机,作为公务手机进行配备。
为了规范手机(含UIM卡)使用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为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
1、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离职时应结清相关费用、归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所有使用手机人员需遵守手机号码归属地的套餐细则,尽量充分使用套餐,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自理。
3、公务手机应保证电量充足、话费足额,随身携带、人机一体,确保随时处于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凡配备手机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在工作时间内如出现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现象,每次罚款10元。
4、手机丢失,应于12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1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协调电信部门办理购买新机、补办UIM卡,费用由丢失者承担。
5、手机发生故障,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总经办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手机丢失、发生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向总经办说明情况,告知联络方式。
6、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出入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篇20第一条校(院)微信公众平台以资讯推送、信息发布等方式向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校(院)发展和事业进步成就,推广校(院)品牌形象。
第二条校(院)微信公众平台由信息技术部建设、管理、维护,信息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校(院)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统一由信息技术部实施,各部门需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信息技术部发布。
第四条校(院)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第五条本办法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出入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篇21 1、使用洗衣机时,应按照先后顺序进行使用,严禁相互间争抢洗衣机或其它不文明行为。
2、使用洗衣机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洗衣机操作规程,进行熟练操作,严禁乱拧、乱按、乱拆或其它损坏洗衣机的行为。
3、洗衣时严禁用水管直接冲洗洗衣机的开关控制部分,以免造成短路、漏电或触电事故。
4、使用洗衣时,应根据洗衣机的容量,适当放置需洗衣物的数量,避免洗衣机超负荷运行。
5、使用洗衣机的.过程中应掌握控制好时间,并自备盛放衣物的盆(桶),洗净后应及时将衣物取出,以免在衣物洗净未能及时取出时,影响他人使用。
6、洗衣洗净后进行脱水时,衣物要放平,不要将衣物乱扔进脱水桶。
7、在使用洗衣机的过程中,不得随意将他人未洗完的衣物取出,如发现有已洗净的衣物,应及时帮其取出装入准备好的盛衣盆(桶)内;如使用半自动洗衣机选定程序完成后10分钟内无洗衣的人操作洗衣流程,可将未洗完的衣物取出装入准备好的盛衣盆(桶)内。
8、以上注意事项要严格遵守,如发现在洗衣时违反上述操作程序,造成洗衣机损坏除赔偿维修洗衣机的费用外,并将严肃处理。
9、洗涤衣物时要注意个人卫生,禁止使用洗衣机洗涤鞋、袜、内裤等,如果发现违反此条规定,罚款20元/次。
10、本管理规定在实际执行中逐步完善。
11、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车辆出入通知 ⏣
尊敬的各位同事:
大家好!近期鹤壁市进行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为了确保大家的健康安全,现就出入鹤壁市的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管控措施:
自2023年2月20日起,鹤壁市对所有人员实行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1. 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外出。
2. 如需外出,请提前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了解外出流程。
3. 如需前往外地,请提前联系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申请批准。
4. 所有进入鹤壁市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疫情防控证件,并接受体温检测和消毒等措施。
二、注意事项:
1. 出入鹤壁市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控措施,不得随意外出。
2.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了解申请批准流程。
3. 请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4. 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告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希望大家能够遵守通知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谢谢大家的配合!
鹤壁市疫情防控部门
日期: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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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1、骑非机动车辆者在校门外3米处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把车停放在学校统一指定的.位置。在校小学生不得骑车来校。
2、停放非机动车辆做到“前轮向左斜,后轮一条线。”停放好的车辆应当锁好,以避免遗失。
3、对乱停放非机动车辆者,给予批评教育,态度恶劣不听劝阻的学校将对其做进一步处理。
4、任何人不得在校园里骑行非机动车辆。
5、若有故意损坏他人车辆,放气等行为的,将做严重违反校纪处理。
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1、教师私家车辆上下班,7:30前进入学校,下午5:30后离校。
2、教师私人车辆都统一停放在规定车位,不得在校园里随意停放。
4、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 车辆出入通知 ⏣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小区内车辆停放要服从统一规定,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停车线内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车库内,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5、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6、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7、机动车辆在本小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9、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10、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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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城广大业主阁下,商家、摆摊者: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自20XX年6月24日进驻康城小区以来,在广大康城业主的鼎力支持下,利用7月1日正式接管前这短短六天,熟悉小区区域分布,查验小区设施设备、清洁、绿化现状,逐步解决部分小区众多长时间存在的各类问题。
如大堂和部分楼道照明的恢复、水箱浮球阀更换、房屋漏水渗水的查验、业主报修、给排水的应急处理、配电设施的查验和在建违建的叫停、清理生活和建筑垃圾等等。
但诸如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或占用公共部位经营、天台和地库违规住人、黑车横行、建筑垃圾偷倒堆放、楼道大堂臭气熏天等一系列问题难题还需在康城广大业主阁下,各商家、摆摊者支持配合下逐步逐项解决。
当前,应广大业主的强烈要求,为规范上海XXX小区公共秩序和维护公共环境整洁,经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康城业主委会员,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上海康城综合治理办公室、上海市闵行区公安分局莘松派出所共同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8日起。
首先对乱停乱放车辆和占道或占用公共部位经营违规违约法行为联合整治,凡是乱停乱放车辆将受到纠正和整治,进出小区的大小货柜车辆必须经过小区物业保安检查后通行;
凡是在小区内利用各门店进行经营的商家,请自觉遵守小区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将相关物品商品摆放在店面以外的公共部位,并搞好店面门前的清洁卫生,对已存在和利小区公共部位摆摊设点的商家、摆摊者,接到本通知后请尽快退出小区。
20XX年7月8日前为自我纠正和整改期限,逾期(20XX年7月8日)不自觉纠正和整改者要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特此通知。
20XX年7月4日
⏣ 车辆出入通知 ⏣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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