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实用十四篇)_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1-09-24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实用十四篇)。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第六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
(五)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七)向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告;
(四)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
(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国有资产台帐,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特殊情况确需出租、出借的,应当事先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所获得的收入,应当及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国有资产占用费按怀政办发〔20XX〕14号规定征收。
第十一条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属于基建工程类资产配置,必须公开招标,并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决算评审。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对上级部门直接配置、奖励、调拨的资产,接受捐赠、利用上级补助或者其他收入购置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经批准设立临时机构使用的资产,机构设立和撤销时,应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第十三条调剂使用或者处置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由市政府决定,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有偿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开原则。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资产处置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二)先审批后处置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三)“三统一”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实行资产统一公开处置、收益统一上缴、资金统一调控。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占用、使用单位负责提出处置申请和提供相关资料,不直接参与资产的处置。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归市政府,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
(二)闲置的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其他按国家和市政府规定需要进行处置的资产。
第十八条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履行下列审批手续: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国有资产处置申请;
(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三)行政事业单位到市财政局领取并填报《**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四)市财政局审核后出具批复意见,其中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等资产处置的,市财政局应当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或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处置的申请,同时提供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或者市政府分管领导签署的意见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处置的纪要;
(二)市财政局组织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
(三)市财政局委托市房产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或其他拍卖公司依法拍卖处置。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文件、证件或者资料:
(一)资产处置申请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二)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包括购货单、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三)资产统计报告或决算报告、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专业技术鉴定部门依法出具的鉴定报告;
(四)单位资产处置公示资料;
(五)资产目前的使用情况说明,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处置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对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或者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按照财政主导、单位配合、中介评估的原则实行公开处置,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二)处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资产的,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转让标的应当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作价参考依据,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值;
(四)受委托负责处置国有资产的部门,应当在处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处置情况及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并提交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五)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者签署意见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按规定办理账户、资产等有关手续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工商、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审批、权证变更、注销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规定缴存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专户,由市政府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实行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年度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并对其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
市财政局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进行批复,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向市政府报告资产清查情况。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并由市财政局核发统一印制的产权登记证。
(一)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登记;
(二)因分立、合并、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三)因终止或者依法被撤销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产权登记实行年审制度,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三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追究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履行职责,资产管理混乱,造成损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造成资产流失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四)擅自转移、转让、处置资产的;
(五)擅自提供担保的;
(六)未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
第三十一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拒不申报或弄虚作假、瞒报、少报的单位,由市财政局责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并追缴应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的行政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可以停拨或者缓拨其经费。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8日起施行。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资产管理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部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服务、效益、创新的工作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在校区领导的关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体同志齐心协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建设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完成常州校区十二五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与学校一起上报教育部,为十二五期间常州校区基本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2、以精品的意识组织开展科研实验综合楼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于3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目前正进行装饰工程施工。该项目列为20xx年教育部国拔资金建设项目,2903万元已全部到账,经费使用通过了财政部驻江苏财政专员的检查。
3、根据教育部、常州市的要求,完成了有关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工作。
4、积极谋划,组织开展校区用电量的测算,并与常州市供电公司联系,开展校区供电增容方案论证工作。
5、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第二食堂建设项目被评为常州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
二、工程修缮
1、积极组织申报教育部专项修购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部组织的立项审计工作,第一实验楼一期大修及功能改造项目于4月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审,获准20xx年立项修缮。
2、利用暑假组织实施教育部修缮专项项目常州校区第一食堂大修,按期完工,保证了新学期的启用。经过修缮,第一食堂达到常州市A级食堂标准,改善了师生员工的就餐环境。
3、组织实施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及各类专项维修工作,各项目的实施严格按项目管理。完成的主要项目:毕业生宿舍大修;东大门亮化美化工程;校园东北角绿化区园路铺设;学生社区宣传栏建设;高配及水泵房维修;田径运动场下水道改造;公共设施屋面防水,墙壁渗水、漏水维修;一号楼管道井上下水管支架加固改造;学生浴室室内吊顶笼头维修;各类家具、特种设备维修等。组织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净化、亮化、美化了校园。
4、进一步加强校区修缮工程的管理,继续推行修缮工程项目两审制,完成一审审计项目60多项,节约了校区修缮资金。
三、物资采购
1、在物资采购工作中,坚持公开招标,加强采购前期调研,进一步健全供应商选择及竞争机制,做好用户回访意见的收集和售后服务工作,切实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全年签定采购合同69份,合同金额739.5万元。
2、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20xx年度行政设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经费审批严肃认真,按程序规范操作,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做好校区教材的征订、采购、保管、发行等工作,保证教材在开学初及时到位。全年完成教材采购任务119.76万元,45680册。
四、设备管理
1、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各部门资产台帐,加强与财务部门、用户单位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确保资产数据安全,及时准确为校区提供各项资产数据。
2、做好已购置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及大额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登记工作,全年验收设备、家具1294件,金额达832.6万元。严格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审批手续,对无法使用的仪器设备、家具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全年共办理设备、家俱报废331件,金额197.7万元。
3、强化成本效益的理念,组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工作,全年共考评设备25台/套,金额达1187.9万元。加强校区闲置设备平台建设,开发了《常州校区闲置设备调剂系统》,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4、做好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监管工作,对后勤服务集团资产占有情况进行数据核查,及时计提资产折旧,核算资产使用费,签定《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托管协议》,明确产权关系,确保后勤资产的保值增值,征收后勤集团经营性资产占用费47万元,体育看台房屋、设备资产占用及增值费12万元。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校区人防工程、特种设备和公共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年度检验等工作,保证了校区安全生产。
五、房产管理
1、进一步深化资源配置改革,积极开展调研,探索校区公用房配置与管理模式改革。组织制定了《常州校区公有用房管理规定》,基本完成了各类用房的测算工作,为科研实验楼一期项目投入使用进行用房调整,编制了初步调整方案。
2、加强门面房管理,通过市场调研,确定门面房租赁价格,通过规范化的操作,及时化解了租赁工作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完成了新一轮的租赁,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下一租赁期合同租金同比增加20多万元,年合同租金达320多万元。
3、加强校区公寓房、青年教工过渡房的管理,及时做好交流干部用房的调整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及时解决了新引进青年教工的住宿及人才引进住房,安排已婚青年教工过渡房,及时办理过渡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4、完成教育部组织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清理核实工作。
5、积极推进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在职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专项申报工作,争取资金基本完成了在职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发放工作。本年度办理63位教职工购房补贴,补贴金额125.53万元。
六、其他管理工作
1、参与学校十二五 校园与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的起草,牵头起草常州校区十二五校园与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规划。
2、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编制部门三年任期目标任务,进一步理顺部门科室工作职能,制定并完善各科室岗位职责,落实校区党委的工作部署,顾全大局,切实做好新一轮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3、部门内部坚持改革创新,重视业务能力建设,注重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研讨,梳理部门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流程再造,编制部门服务指南,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与服务效果。
4、根据校区工作安排,经研讨并报校区批准,一卡通管理模式由建设初期的建设单位负责制调整为使用单位负责制,进一步理顺了职能。牵头编制了一卡通建设规划并转信息中心,以便进一步论证。
5、加强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发了教材信息管理系统,已进入调试阶段。房产管理信息系统正进行数据整理和数据测算。做好部门网页的管理工作,对部门主页布局、栏目设置、信息内容等进行更新和调整,修改后的网页内容更加充实、栏目设置更加合理。全年网上公开物资采购、专项维修招标等信息60余条,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
6、在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专项维修、住房制度改革、门面房招租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采购量超过5万元的与供应商签订《廉政责任书》,全年共签订43份。
7、加强资产管理的约束监督机制,在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中推行廉洁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全年收缴廉洁保证金22万元。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市国有资产领导小组:
根据樟树市委办公室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19号文件关于《樟树市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市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我场的自查工作,我场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分管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场的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让)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场于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4月15日期间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场没有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情况,也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樟树市试验林场
20xx年3月15日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特点,20xx年暑假期间我处实行突击事务全处人员集中办理,日常工作安排值班,全处人员保持手机开机,信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保证了处内水电、门窗的安全,完成了假期初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做好以色列政府贷款设备到货、验收等工作。办理了以色列政府贷款进口设备卧式加工中心的免税工作。
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到货设备所需场地的论证、规划等申报工作,参与了委托市招标局所做的实训厂房项目招标工作。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教学设备的采购工作。在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没有经费归集的前提下),暑假期间我处向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共上报了9包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涉及11个系(部)设备,组织相关人员3批次前往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参与开标,督促两家中标供应商暑假期间向相关系(部)提供中标产品,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
四、为确保开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做好学校急需设备、低值品的自行采购工作,暑假期间我处共完成19项招标采购项目,这些采购项目的完成保证了系、部急需物资的供应,参与了二期办、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多个项目的招标、验收等工作。
五、经过多次努力,在电子信息工程系的配合下,接收了合肥汇联电子有限公司赠送我校的六台安捷伦电子测量仪器,共计价值28900元。
六、完善了西班牙政府贷款项目绩效评价的后续工作,将检查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待9月份进行归档。
七、参照西班牙政府贷款项目材料整理方式,将以色列政府贷款相关材料进行了分类、整理。
八、配合学校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接受了安徽大学审计处和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对我校的固定资产情况的审计。
八、完成了省教育厅室布置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核查工作。按照省教育厅8月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xx〕133号)文件要求,我处完成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核查的自查工作,并形成了文字材料,撰写了总结分析报告,待上报省教育厅。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凤资[**]08号)和**县关于层转《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凤国资办[**]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国资管理工作经验总结、问题查摆及制定**年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现将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修订了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国资专管员,负责局国资具体业务。二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国有资产内容形式、资产管理职责、资金使用、产权登记、资产处置、责任追究等各项内容都有了明确规定,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提高认识,强化国资专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防患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强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建设,做到硬件上台阶、软件规范、人员到位、数据准确。五是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调度会,总结经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加强管理、扎实工作
一是做好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做到资产登记、统计及时,资产使用人变动后及时在国资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使国有资产使用到人,资产明确。二是全面清查资产,数据详实,做到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底数清、情况明、资料全。三是按要求及时核销国有资产,如需增加资产能严格按照程序报送资产购置备案申请表、**县政府采购表,做到先批后买,不批不买。四是规范国有资产资料、台账,能按照国资委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能按要求及时报送国有资产各类报表,能准时参加国资办召开的会议及业务培训,能及时完成国资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近年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县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县地震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促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多次受到了国资委的表彰。但我们也意识到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地找差补缺积极加以克服解决,不断提升国有资产工作管理水平。
三、国有资产年报及月报填报工作
每年按照国资部门要求,及时、完整、准确上报资产年报及月报,数据达到帐实相符。
四、按时开展资产清查盘点
为摸清家底,每年单位组织开展两资清查盘点,使单位资产明晰,每年七月及十二月按时进行清查盘点。
五、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近年来,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在县国资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主要做法有:完善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加强国资收入管理,加强监督、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方面。
县地震局运行管理新增资产流程为:由需要采购设备股室提出审请,报单位国资专管员审核,然后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以上程序完成后,由单位国资专管人员向国资部门提出申请,数额较小的经国资部门批准后由本单位自行采购,属采购目录及大额采购的,统一提交招投标局进行招标采购。
县地震局国资运行管理核销资产流程为:由单位资产使用股室根据固定资产情况提出核销申请提请办公室国资专管员,国资专管人员根据申请和本单位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提出是否符合核销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同意后由国资专管员根据核销规定报国资办备案或审批。国资办进行备案或批复后由单位专管员在国资平台进行资产处置,经国资办网上审核批复后交由单位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三)信息化建设方面。
为切实加强国资信息化建设,单位领高度重视,为从事国资工作专管员配备了专用电脑,用于对本单位的国资信息录入与上报。
六、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多年的努力,我单位在国有资产的管理实践与探索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离真正实现国有资产有效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还有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有欠缺和不足。
(一)制度建设滞后,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还需要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没有可行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对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无良好的运行机制,在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上,无有效的结合,单位购置资产在年初无预算,在购买时随意使用各种资金(无预算资金)。
七、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以制度有效管理国有资产。制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及核销流程,加强对本单位国资运行机制完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购置资产,原则上无预算不进行资产购置。
八、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加强监督,严肃制度,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预算,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配备购置;对预算执行中,因特殊需要,需临时追加预算购置资产的,也应严格按程序报批,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购置。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在一开始我通过自己的辛苦付出,得到了同事们的认可还有上级的赏识,让我升任了部门负责人。在我接收这摊子工作起,便注意跟同事拉近关系,经常鼓励和指导大家的工作,增加了部门人员的凝聚力。在整个部门集体的辛勤付出下,我的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将本行的资产打理的稳步有条,在此我把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
1、已有成果
一个是我利用自己敏锐的判断来及时的提升风险意识,在采取长期健康的情况下,我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不良资显露的苗头。并且可以根据已经了解到的情况和数据信息,来作出有效的评估,来判定资产的性质和等级。其中对一些有不良表现的资产作出了降权和重新划分信用等级。随后就对被确认为不良的部分资产展开了清收,维护了我行利益。
2、具体工作
我在年初就在努力降低风险,对抵押的做了全面的核实,一个是全面衡量抵押的资质,是不是具有可靠性,或者是不是被法律所认可的。一旦不能满足法律条件,那么将会给本行带来非常大的风险,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在最短的时间里采取措施。一个是走法律请途经来寻求维权,另外还要寻求其他的资产信息和证据来保障维权。
3、觉悟能力
在这方面我在平时做到了遵章守纪,在日常的工作里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操作,并且恪尽自己的本分,全力投入到为我行谋发展的实践当中。再者我一向都要求自己保持廉洁,从来不接收下属或者客户的馈赠和请吃。尽管被人误会我是一个冷血的人,但是为了站定自己立场,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用这种严肃要求自己的方式来维护单位的声誉。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概况。我市国有企业分市本级国有企业、相关部门代管国有企业及园区下属国有企业三类。
1.市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国有企业从2014年开始实施实体化转型,至**年1月,形成城投、国投、交投、水务四大市属国有企业,上述市属国有企业均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
2.相关部门代管国有企业。规模较小的保安服务公司、粮食公司、建投公司、环卫处、新城绿化、公共服务中心等,目前均暂由相关部门代管,计划在本轮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逐步划归市属国有企业。
3.园区下属国有企业。我市7个园区均有下属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公司)。由于这些国企(平台公司)承载的工作任务不同,其规模和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其中:吕四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下属融资平台规模较大。吕四开发区下属融资平台沿海开发外部评级为AA,**经济开发区下属融资平台**创新型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为发债企业,外部评级为AA。高新区下属融资平台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企业股权均包装至国投公司,小部分包装至城投公司,海工船舶园、江海产业园、滨江化工园、圆陀角旅游度假区下属融资平台规模较小。园区下属国有企业大部分属纯融资性平台,无具体业务及人员。从股权关系上看,部分企业由国资办(管委会)出资,相当数量的企业由国投、城投直接或间接投资,园区管委会实际管理企业之间交叉持股的现象也较普遍。目前,7个园区平台企业均委托相应园区代管。
(二)国有企业资产总体情况。据统计:截至**年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87.13亿元,负债总额796.5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90.54亿元,资产负债率57.43%。其中实体化运作企业(城投、国投及部门代管企业)资产总额710.82亿元,负债总额389.0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21.8亿元,资产负债率54.73%;其中城投公司总资产402.75亿元,净资产为199.13亿元。剔除为发债并入的子公司,实际城投公司总资产为352.93亿元,净资产为164.39亿元;国投公司总资产305.54亿元,净资产为121.72亿元,剔除为发债并入的子公司,实际国投公司总资产为79.38亿元,净资产为26.71亿元。融资平台类企业资产总额676.3亿元,负债总额407.5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8.73亿元,资产负债率60.27%。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资本投向。截至**年底,我市共投放国有资本金107.81亿元。按投向主体分类:向城投、国投及**年初完成转型的交投投入47.03亿元,占比43.62%,其中:向城投及其代管的国有独资公司投入17亿元,占比15.77%,向国投及其代管的国有独资公司投入10.53亿元,占比9.77%,向交投及其代管的国有独资公司或国资办控股企业投入19.5亿元,占比18.09%;向园区管理的企业投入60.33亿元,占比55.96%,且大部分投向经济开发区和吕四开发区;向住建、公安、发改委管理企业投入0.45亿元,占比0.42%。
(二)国有资本布局。现阶段,国有资本主要分布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道路、供水管网、金融投资、公共服务等领域,市属企业资本运作情况如下:
1.国投公司。主要负责保障房建设、公益性项目建设、融资性担保、基金投资、小微企业贷款、投资、融资及咨询,从事控股、参股和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处置和经营等职能,同时考虑到规模和现金流问题,适度进入惠萍镇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领域。目前,国投公司已完成珠江村镇银行、省信用再担保公司的入股工作。
2.城投公司。城投公司定位为**市城市运营商,对市区公共资源的整合和运营。负责区域供水管网建设管理;市政道路建设、管理;市区绿化经营管理,市区广告资源管理;汇龙镇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保障房、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文体中心建设管理;妇幼保健院建设管理;养老中心建设管理。
3.交投集团。交通集团定位为**市交通运营商,负责交通设施工程投资、建设、管理;绿化养护、智能化、交通广告等;机动车检测;公务用车社会化管理等。注入部分土地、房产等优质资源,适度进入道路沿线镇乡一级、二级土地开发、农业资源、农业旅游等具有一定现金流的行业。
4.水务公司。水务公司主要负责整合我市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地下管网等水资源相关经营性国有资产,提供城市供排水服务,开展水务基础设施及相关涉水产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通过开展市场化运营和资本运作,不断推进我市水务一体化,做强、做大水务产业。
总的来说,城投和国投在发债之初,为提升企业评级,对市内其他主管单位下属国有企业仅就股权关系作了归并,致使我市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呈现股权与实际管理权相分离的局面。企业目前仍以公益性项目建设为主,自身造血功能不强,主要依靠融资保证现金流量,在市场经营类业务领域仍有较大的开拓发展空间。
由于原水务企业的股权属城投、国投所有,股权变更将触及发债报表重大事项变更,故从全市大局出发,在城投、国投业务做大做强之前,暂基本维持原股权架构。当前,水务公司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后续在全盘考虑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状况、业务职能、股权关系及市水务资源后,逐步对其注入子公司和资产。
(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为提高资本效益,我市不断深化国企改革。根据业务相近、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的原则,优化国有企业之间资源、资产和资本配置,采取组建市属集团公司的形式聚集优势,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清晰定位企业功能,明确业务板块,推动资本向主业聚焦。
1.不断提升市属企业市场化程度。通过整合全市优质资产、增资、债务置换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减轻经营负担,增强城投、国投优势竞争力,提高其市场化程度。**年,城投公司取得中诚信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在安置房等传统业务基础上,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形成安置房建设、市政建设、农业流通、二手车交易、物业管理、热力等多元化经营格局。国投公司以市场化原则承接建设项目,发展类金融业务,参与保险公司筹办,从事担保、中小企业转贷业务及基金投资,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推动城投和国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借力民营资本技术、管理、市场运营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与非国有资本合资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参股非国有企业。已建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涉足金融、供热管道、装配式生产、电子商务农业、智慧城市等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领域,充分发挥了国企资源及政策优势,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也为国企进一步优化战略规划、开拓市场、提高经营效率奠定了经济和技术基础。
3.积极推进市级融资平台转型。**年上半年启动交通局下属融资平台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工作,**年1月,在原江海交通(外部市场评级为AA)基础上,整合归并交通局管理企业后组建交投集团,市国资办追加注资2亿。**年下半年启动水务公司组建工作,**年1月正式成立。公司采取集中决策、分散经营的一体化管理方式,对涉水企业统一管理,对涉水资产统一投资建设,对涉水业务统一运行管理,促进资源、人才、技术等共享。
4.初步形成园区融资平台转型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通过深入调研、自摸家底,结合我市国有平台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整合、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对现有园区融资平台开展市场化转型工作。拟将经济开发区、吕四开发区、圆陀角旅游度假区下属融资平xx立转型,组建3家新的市属企业;将高新区、海工船舶园、滨江化工园、江海产业园下属融资平台撤并整合至市属企业中。
5.扎实开展平台市场化转型工作。一是理顺国企股权关系。摸清了全市所有国企和融资平台的股权、管理关系、业务情况。二是初步掌握平台资产及债务情况。**年各融资平台全面盘查历年资金来源、投向及形成资产情况,推动全市国有企业间资源的有机整合和优化配置。三是聘请中介机构,对园区平台全面展开清查核资工作。
(四)国有资本监管和风险控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年起,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制订《**市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按国有企业事项性质及重要性程度建立分层级、多渠道的监管体系;对国有企业用人选人、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国有资本变动收益等规定具体的监管权责。切实按管理办法落实监管措施。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探索建立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对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在公司章程中体现国有资产出资人意志和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充分激发经营活力,在总体把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对由市场主导的事项,交由企业依循市场规律自主经营决策,承担履职责任,对重大投资、注册资本增减、债券发行、产权交易、公司形式变更等重要事项以审慎、专业、稳健为原则实施监管。全方位防范国有资本风险。为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引导市属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分明、约束有力、互相制衡的决策管理和议事制度。强化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决策作用,增强其责任意识。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范重大投资、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律师制度,降低法律风险。对国有企业开展月度债务风险督查,督促其实施定期会办制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夯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防范廉政风险。
(五)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年4月,根据中央、省和南通市的部署及要求,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制订《**市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市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水平、综合考评办法、薪酬的规范支付管理、福利待遇的统筹规范、薪酬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等。**年起,新薪酬制度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执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的工资结构。
市国资办根据各市属企业业务功能、经营发展情况,每年分别制定年度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年度届满,组成考核小组,对市属企业年度经营目标、承担任务、内部管理与风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加强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加强其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考核评价,体现以德为先、全面担当。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薪酬,任期评价结果与任期激励直接挂钩,体现公平性、远期性原则,充分发挥薪酬激励导向和约束作用。
(六)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情况。以降成本、促效益为前提,坚持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管和收益评价,确保国有资产价值充分利用,交易过程规范有序,各方权益获得有力保障。国资办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等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市场化运行机制,指定合法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加强对交易全过程的审核、备案、监管和综合评价,保障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公平、公正、公开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度挖掘国有资产内涵价值,引导市属企业通过规范化的公开拍租形式出租闲置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年以来,国资办以法律法规和规范化流程为本,对城投公司安置房拍卖、商业用房出租,国投公司蝶湖酒店及国有土地转让行为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监管,促使其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指导市属企业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年底,组织市属企业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鼓励企业结合自身主营业务和专业特长,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如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医养综合体、文体中心等项目,助力城镇建设,保障民众美好生活的需求。通过平台转型与深化改革,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增加从业人员,切实为社会减轻就业负担。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成立县级层面的国企监督管理机构尚需政策支持。目前市国资办与财政局合署办公,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专业性亟需提高。为做好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等工作,亟需成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构,增加机构编制,招录专业人才,增强管理队伍力量。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财政部门负责政府债务管理,新机构负责转型后的市场化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新模式。但是由于国家层面机构改革,成立新的机构暂时冻结,目前仅有通州区于去年成立专门机构。
(二)已市场化转型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已转型企业的业务目前仍以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和收入不能完全覆盖成本的安置房建设销售等为主,且市属企业间存在一定量的业务交叉,导致各企业间可能会相互占用资源、制约发展。各企业虽有纲要性的经营定位,但并未在全盘统筹各母子公司资产资源的基础上明确清晰的集团业务板块。
(三)快速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亟需政策指导。财预〔**〕50号和苏政发〔**〕124号文均要求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已成为当前化解债务工作的重点之一,转型已成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的必然选择。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绝非“一转了之”,如何让转型后的国有企业能够生存并做大做强。目前上级尚未确定一套系统的评价标准来衡量评价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的标准,上级关于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的政策指导也有待进一步明确。
(四)园区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展缓慢。目前我市七大园区分别成立了一套融资公司体系,七家平台公司承载的历史使命和具体功能不一样,在平台融资收紧的背景下,导致各家后续发展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别。园区间资源禀赋不同,单独一个园区无法调动足够资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但是,打破行政区划后,如何调动园区的积极性,如何处理招商和项目建设的关系,都将成为难题。另外,新的市级国有企业,由于整合了不同园区的平台公司,如不建立适当的防火墙机制,在个别公司可能存在债务风险的情况下会直接传导到其他主体,导致系统性风险发生。
(五)国家出资人与出资企业间权责边界不完全清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的发展壮大,监管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未完全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且未完全考虑企业功能定位、经营能力、发展阶段及自主管理成效等,致使某些事项仍存在国家出资人代表机构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权责边界模糊的现象,国有资产监管仍存在实施手段不够精准、监管适度性尺度拿捏不准、监管关系双方职责不清的情形。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台《**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方面推进改革、落实指导和管理工作,力争到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整体实力强、主业突出、市场化程度高的国有企业新格局,为**实施“领跑沿海、融入上海、包容四海”的发展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进一步夯实市本级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在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工作中,立足长远,求真务实,注入有效资产,招引优秀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防止出现只为化债而转型和简单化债数据挪位的现象。一是实体企业注入。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实体注入我市国有企业。二是资金注入。根据我市土地出让金的收入情况,逐步向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三是划拨资产。通过闲置资产的测绘、转性等工作,在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条件下,将闲置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四是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参与竞标土地机制,解决国有企业优质资产匮乏问题。五是探索代建项目市场化结算机制。
(三)积极稳妥推进园区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目前我市园区经济建设任务差异明显,3个省级开发区后续基础设施、园区开发投入较大,而海工船舶工业园、滨江医药化工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基本成型,后续仅有零星的安置房建设和道路建设。我市将采取分类整合、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开展市场化转型工作,将园区低层级平台分类整合至2A+、2A已市场化转型国有企业中,集中优势资源、经营性资产或资本金、授予特许经营权、规范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大并小”解决低层级平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经济开发区下属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近期开始实施,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下属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方案初稿已完成,文旅板块涉及的圆陀角度假区下属融资平台转型工作已启动。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为做好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等工作,建议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强化完善。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成立国企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有关地区做法,成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构,增加机构编制,招录专业人才,增强管理队伍力量。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财政部门负责政府债务管理,新机构负责转型后的市场化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新模式。二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五)开展分类授权,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分开,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按照企业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发展实际情况,一企一策地对国有企业分类授权,做到权责对等,并定期评估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落实国有企业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精简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第二十三条人防国有资产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人防资产评估:
(一)资产有偿转让、租赁、抵押、拍卖;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开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和人防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形式。
第二十四条 人防国有资产评估,由占有单位委托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五条 人防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由占有、使用人防国有资产的单位提出申请,经本级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资产评估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确认。其中亿元以上重大的其他评估项目,要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立项、确认。
第二十六 条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者委托,人防国有资产占用单位也可以审批资产评估立项申请和确认资产评估结果。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行政事业费拨款形成的资产;通过科研、横向开发、各类办学收入形成的资产;学校各经营实体在营运中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学校校誉等收入形成的资产。学校国有资产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归口统计、报告国有资产的各种资料;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维护国家、学校合法权益,保障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推动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负责组织学校的资产清查、评估、产权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组织实施设备采购、验收、参与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投入的经营性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向上级报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全校国有资产产权由校产设备管理处统一归口管理,各单位负责对所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统一协调管理,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资产的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校产设备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长办公室、财务处、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研处、后勤服务公司、基建处、审计处、纪律监察办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办事机构为校产设备管理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交校长办公会决策。
(二)根据学校各项建设的需要,提出全校现有资产优化配置和界定工作的意见,交有关会议决策。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布置、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第七条校产设备管理处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统一对学校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政部、教育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负责制订并贯彻有关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土地、公用房屋、家具、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组织学校的财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登记、产权界定、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申报和审批手续;
(五)组织实施资源的合理配置,调剂闲置资产,组织实施学校设备采购、验收,参与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申报手续,并对投资者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针对各自管理的对象,协同校产设备管理处制定具体管理实施细则,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二)定期清查盘点,确保管理对象的帐、卡、物相符;
(三)定期向校产设备管理处反映资产变动情况,协同校产设备管理处完成资产清查、评估、界定、登记和资产年报等任务。
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校产总公司除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外,校长办公室负责无形资产管理(包括校名、校誉等);财务处负责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及固定资产资金量的核算管理;基建处负责学校土地规划管理、新建工程立项、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全校水电设施、道路、室外建筑物、园林植物的管理;校产总公司负责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及保值增值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收缴企业应缴利润和费用,维护学校各类资产的收益权。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由主要领导负责管理工作。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和损毁。
第十条各单位要确定资产管理人员,资产量较大的单位应设立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资产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岗位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不清,原管理人员不得离岗。
第十一条对外出租出借学校国有资产必须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所有出租出借资产必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并由校产设备管理处与租借方签订相应的协议、合同。所有资产出租收入必须全额上交学校财务,财务处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收益分配。未经校产设备管理处同意,出租出借的资产不得二次转租。
第十二条学校经营性资产是指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批准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取得收益活动的资产。批准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经营实体,必须明晰产权关系,及时办理国有资产占有的申报工作,由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登记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经营实体不得将国有资产转为集体或个人所有。
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必须按国资事发89号文件颁发的《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经营实体要保证所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并促进其保值增值。学校对各类经营实体定期进行校内产权登记工作,由经营实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经营实体占用学校国有资产种类、数量、总额表;
(二)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验资报告;
(三)其他需要出具的文件、材料。
经营实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
(一)经营性资产完好程度考核;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
第四章财务处置和产权纠纷的调处
第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学校国有资产的处置依据国资事发[1995]106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规定处理。上级指令性要求调出资产用于救灾、扶贫的,由主管校长审批;学校土地属有限资源,严禁转让、出售;闲置的资产需要变卖、出售的由原使用单位提出,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十四条各单位无权直接处置国有资产,需要报废、报损的资产,由校产设备管理处统一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非经营性资产处置收入必须全部上交财务处,并按规定使用。经营性资产的处置收入,由各企业和经营实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用于自身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或上缴学校财务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私存、私分、入二级财务帐或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纠纷,是指学校所属各单位对外、对内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上的纠纷。凡涉及产权纠纷,事发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校产设备管理处,由校产设备管理处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办理调查、取证、调处,或提交司法部门调处。校内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由其主要负责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调解裁定。
第十七条学校的国有资产是确保教学、科研等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资基础,学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用于贷款的抵押或投保。
第五章责任
第十八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资产的义务和责任。所有校办企业及经营实体都有依法保证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十九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是一种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系统管理工程,从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损到变卖、出售、转让各单位都必须认真、严格、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学校定期对在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二十条各单位对占有、使用、管理的国有资产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校产设备管理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建议学校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其职责要求反映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清查、登记,帐、卡、物不符,不及时填报资产报表,隐匿真实情况的;
(三)未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对外服务、投资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学校国有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对校办产业、经营实体的资产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学校权益受损的。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中瑞华恒信杯”国有资产竞赛组委会s0100
2004年10月31日,由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主办的“中瑞华恒信杯”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决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落下帷幕。这标志着历时半年,覆盖全国电力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圆满结束。受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委托,笔者对本次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的整体情况作一总结。
1、以宣传贯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宗旨,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构建新型资产管理体制。
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资委随后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这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它们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都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电力行业作为国有支柱行业,各家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可谓任重而道远。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的领导非常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2003年12月,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组建后的第一次会长联席会就做出决议:作为下年度学会工作的重点,定于2004年10月举办一次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2004年5月24日,电力分会发出通知,对竞赛组织、竞赛内容、竞赛方式、时间安排等方面做出了详细安排,以宣传贯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宗旨的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就此在全国电力行业轰轰烈烈地展开。
2、积极准备,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
按照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的文件要求,本次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前后分为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是预赛阶段,采取分区选拔的方式。选拔赛赛区分为16个:华东电力会计学会、华北电力会计学会、东北电力会计学会、华中电力会计学会、西北电力会计学会、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代表队由各赛区自行选拔产生。
第二赛程是决赛阶段,采取集中决赛的方式进行。16个赛区产生的16支代表队,决赛地东道主单位可单独组队直接参加决赛,这样共有17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后国电集团公司代表队因故未能参赛,所以最后是16支队伍汇集于北京,角逐总冠军。
为了充分做好此次竞赛的准备、选拔、组队等工作,电力企业各单位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此次竞赛活动,16个赛区都展开了热火朝天的层层选拔工作,经过多次选拔赛,选出了最优秀的选手。10月中旬,各赛区将代表队人员名单报到学会秘书处,选拔赛基本结束,第一阶段赛程圆满结束。
3、奋勇拼搏,成绩显著,各队选手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实力和风采。
10月29日,“中瑞华恒信杯”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决赛阶段的笔试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拉开帷幕。16个代表队共64名选手参加笔试,通过专家阅卷、评分,华东代表队的徐帅、吴建琳、杨仁标,华北代表队的杨艳玲、韩婷,华中代表队的叶黎慧等6人获得笔试个人单项奖。
30日,16支代表队分组参加了两场现场答题阶段预赛,经过激烈竞争,华北电网公司、华东电网公司、西北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华能集团公司、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8支代表队进入了最后的决赛。
31日上午,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中瑞华恒信杯”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决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经过三个小时紧张激烈的角逐,华北电网一队技压群雄,以总分285分的成绩获得了一等奖,西北电网、华电集团获得了二等奖,华北电网二队、华能集团、华东电网、华中电网、南方电网代表队获得了竞赛三等奖。东北电网公司、大唐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获得了本次竞赛组织奖。西北电网公司的张瑜获得现场答题个人单项奖。
在整场比赛中,选手们表现出了精湛的技艺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也充分展示了电力行业财务人员积极进娶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他们文明的举止、精彩的回答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也得到了莅临赛场的各位领导、专家评委和各参赛代表队的一致好评。本次竞赛的圆满成功,将学习贯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值此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之际,极大地振奋了电力行业职工的精神,鼓舞了士气,而且扩大了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的影响,使财务工作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
本次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由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主办,学会成立了以陈月明会长为主任的竞赛组委会。陈月明会长对本次竞赛非常重视,对竞赛的宣传发动、专家人选等方面做了明确指示。学会也专门发文,明确了竞赛组织方式和内容等。为做好竞赛辅导材料的编写和命题工作,还成立了由多名财会专家组成的竞赛专家小组。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全国电力行业迅速掀起了一股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的热潮,其参赛人数之多,覆盖面之广,均为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成立以来之首次。本次大赛命题范围以《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为主,但不仅仅局限于此,还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8个法规,并结合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规中有关资产方面的内容,综合考察参赛选手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所以说本次竞赛是对全国电力行业财会人员的一次大练兵、大比武。对于每个参赛选手来说,要想取得好成绩,除了要熟知各项法规条文之外,还必须具有极强的专业技能、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本次竞赛是在全国电力行业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的。分为16个赛区,基本覆盖了两大电网公司、四家发电集团公司、四家辅业集团公司以及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各赛区历时3个月,从最基层单位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层层选拔,最后选出了16支代表队共64名选手进京参加决赛。从决赛阶段的笔试、现场答题的情况看,各队选手均是优中选优,水平很高,基本代表了所在参赛单位财会人员的最高水平。比赛竞争也很激烈,获得个人单项奖的选手实力相当,水平在伯仲之间,前6名选手的得分依次只有0.5分的差距。
“中瑞华恒信杯”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历时半年多,遍及全国电力行业,是一次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意义深远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仅是一次竞赛,同时也是一项富有教育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重要活动。
通过竞赛,选手们充分表现了电力行业财会人员过硬的业务本领,展示了新时期电力职工勤于学习、积极向上、开拓进娶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通过竞赛,电力行业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对于构建电力企业新型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竞赛,电力行业各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了一次很好的交流,财会队伍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广大财会人员依法治企的观念和业务技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通过竞赛我们还发现了一批优秀人才,他们是电力企业未来发展的希望之所在,他们将会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先进人物的表率作用,依然保持强烈的学习精神和昂扬向上的状态,把书本知识变成工作智慧,将法规条文变成政策水平,为提高企业的财务资产管理水平,提高每个职工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做出新的贡献。
1、领导重视,各方支持,是竞赛成功的根本保证。
为了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电力分会成立了以陈月明会长为主任,黄佳武、魏云鹏常务副会长为副主任,各发电集团公司、辅业集团公司以及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财务负责人为成员的竞赛组委会。陈月明会长对本次竞赛非常重视,对竞赛的组织工作多次做出指示,使得此项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各会员单位认真落实电力分会文件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在组织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充分体现了电力企业各级领导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对财务人员的关心支持。各赛区做了大量工作,精心组织,层层比赛,选出了最优秀的选手。各参赛队的领队、辅导老师、选手也都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艰辛的劳动,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为决赛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矗本次竞赛还得到了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远光软件股份公司等协办单位的大力支持。所有这一切,都为本次竞赛的成功提供了保证。
为了真正达到宣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目的,将竞赛活动在全国电力行业中深入地开展起来,我们电力学会进行了广泛动员,各会员单位也都热情高涨,积极响应,展开了热火朝天的层层选拔工作,并广泛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还进行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答题活动。东北电网公司要求所有财会人员都必须参加答题,从中选拔人才。华东赛区多次组织到电视台进行实地热身赛,积累比赛经验。华北电网公司组织集中培训,除请专家授课外,还采取行之有效的'结对子问答、拓展训练、模拟竞赛、心理辅导等措施。其它各赛区也是各有高招,组织周密,培训系统,集训严格。这些都是竞赛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坚实基矗
3、周密部署,精心准备,是竞赛获得成功的关键。
整个竞赛活动历时半年多,涉及面广,参赛人员众多,组织工作复杂,要想取得圆满成功,一方面要高屋建瓴,整体把握;另一方面要关注细节,周密安排。
根据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领导的指示和竞赛组委会的总体部署,我们及时下发关于竞赛工作安排的各种文件;召开秘书长联席会议,进一步研究竞赛的有关议题,修改《竞赛方案》;组织专家编写竞赛大纲和辅导材料,并以最快的速度将14000册辅导材料分发到各分赛区;编写竞赛简报,及时沟通信息,督促落实各阶段的工作;派员观摩部分赛区的选拔赛,积累经验等;决赛阶段更是仔细考虑每一个细节,从会场的布置、设备的安装调试到参赛队伍的吃饭住宿比赛等各环节,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不出意外。
1、以竞赛为动力,以学习贯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这次国有资产监管知识竞赛已经圆满结束,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是对大家辛勤劳动的充分肯定和最好回报。在欢庆胜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上的重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于我们电力企业而言,学习贯彻好这次全会精神必将对提高依法治企和依法办电的能力,推进企业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希望大家抓住这次竞赛成功举办的有利时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竞赛为动力,以学习贯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契机,抓好财务管理,抓好经济效益,将电力行业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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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财会队伍素质。
财会人员是企业财务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财务工作的质量,影响着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通过本次大赛,我们发现了一批优秀人才。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选手都是各单位通过层层选拔出来的业务尖子,并不能完全反映电力行业财会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水平。开展业务培训,促进电力财会人才成长,是我们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的基本职能之一。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使电力行业财会队伍的整体素质再上一个新台阶。
3、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需要好的环境和好的机制。我们一定要创造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公平竞争、合理使用的良好企业环境,建立一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科学合理的使用选拔机制,促使优秀财务管理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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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近几年来,在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我校的软硬件建设都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固定资产增幅明显,管好这些资产,发挥其的服务效能,成为新时期总务后勤工作的工作重点。近年来,我校后勤全体同志强化责任,提高认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使我校的财产管理工作有了新的飞跃。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自上而下,深化认识,提高认识水平。
办好一所学校,提高办学水准,离不开财产设备的有力保障。尤其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多媒体设备在提高教学质量,作用是显而易见,无可替代的。可以这样认为,一个单位的财产管理,取决于领导对财产管理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我校领导非常重视财产管理工作,不仅重视财产设备的添置,更注重财产设备管理和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我校的财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
财产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服务性极强,既忙又繁还杂的工作,但不管多忙多繁多杂,作为财产设备的管理员,必须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这是做好财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如果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就很难把工作做好。面对种类繁多的财产设备,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管理员职责的同时,从财产设备的实际出发,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我校财产管理制度,构成物物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管理网络。
三、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管理员队伍。
财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关键在于建设一支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热心工作的管理员队伍。多年来,学校领导注重对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严格要求管理人员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管理人员坚持原则,严格财产的采购验收借用损坏赔偿等手续,认真做好财产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等多方面的工作,提高财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学校领导还多次亲临实验室,与相关的管理人员研究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我校财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转变管理方式,提高师生爱护公物的积极性。
近两年来,学校每学期都与各班主任签订班级财产使用责任书,明确班主任岗位职责,并将班级财产管理工作的考核纳入班主任常规考核之中,这些举措大大提高了班主任对财产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班级财产的正确使用及保管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本学期以来,学校转变管理方式,让学生参与到班级财产管理考核中来,每学期末对各班级进行考核。这一考核方式的转变,产生了较好的效果,许多班级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学生对学校财产爱护比以前更自觉了。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学校全体员工,特别是各部门管理员以及全体班主任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财产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我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市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路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造更大财富,打造“六型”行业的总体要求,深化经济运行机制改革,创新管理经营机制,资产管理工作得以加强和规范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保持省级设备管理标兵单位称号;
2、设备管理先进单位6个(其中省级叁个);
3、红旗设备27台;
4、设备完好率95%,利用率45%;
5、机务节余40万;
6、收缴设备折旧费80万元;
7、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
以上目标基本完成。
二、主要做法:
(一)、经济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入,管理机制有所创新。
根据年初市处要求,今年我们重点在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改革上下功夫,分类指导,全力推进。
在经济运行机制上,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侧重从资产经营的角度来管理设备资产。实行全员参股经营,走股份制、市场化之路。各单位机械设备(租赁)公司集中管理和使用机械资产,以经营机械为主导,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逐步形成相对独立的“管、用、养、修、租、算、收”一体化的经济实体。
在管理机制上,全面推行资产有偿使用制、经济承包责任制、折旧费定额上缴制、单车(机)核算制、持证上岗制,以机械运营为重点,实行“四定三包”,即定人员、定机械、定任务、定利润,包支出费用、包安全生产、包管理责任。同时实行工效挂勾,责权利相统一,封存档案工资,实行效益、岗位、奖励工资制,同时加强经济指标考核。凡年底未完成利润指标或出现亏损者,一律取消“争先创优”评比资格。
为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完成,市处在5月份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和重点推进,各单位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改革现已全面完成,机械设备资产管理逐步实现了由单纯追求机械量的扩张和完好程度为目标向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为目标的转变,从生产服务型向租赁经营型的转变。引进市场机制,既要满足工程和养护需求又要创造自身效益。使各机械设备公司成为各单位创收的一大经济实体。
(二)、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制度措施有所完善。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市处报请市编办批准将原机务科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理科,理顺了职能,今年陆续制定下发了《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租赁合同范本》、《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办法和规定,从而使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逐步规范。做到有偿使用,定额上缴,实现保值增值,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为使各单位(部门)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十一月初召开了有各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及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公路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成立了“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宣读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关于在全系统进行资产清查的通知》,落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制发了清查表格。并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各单位(部门)自查工作正在进行,核查工作在年末完成。从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设备租赁管理不断规范,经济效益有所增长。
为规范设备租赁管理工作,做到有偿使用,年初市处制定下发了《租赁管理办法》、《租赁合同范本》,从设备产权、租赁报批、租赁原则、承租条件、租赁程序、租费计收、租赁管理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要求各单位内、外部租赁经营活动均要签定租赁合同(站与设备公司之间;设备公司与养护、工程公司之间;设备公司与社会承租方之间)并报市处备案。另外,集整机销售、配件供应、设备调剂租赁于一体的公路机械调配中心(工程机械大市场)的成立,为市处能及时掌握全系统设备需求及闲置情况,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益,以便面向系统内部及社会进行租赁,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今年全系统共创收300余万元,其中对外租赁收入6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设备综合管理不断强化,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从强化人员管理入手,注重人员培养,搞好技术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市处组织各单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参加了省局设备管理使用培训班,并全部获得省局考发的上岗操作证,受到省局好评。同时通过强化购置管理、基础内业管理、成本控制管理、制度管理、折旧费提取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全面管理,使内业规范化、外业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方面有了长足进步,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确保省级设备管理先进单位打下坚实基础
1、机械设备核算真实、及时。
我们对机械设备的核算工作重点要求“准确、及时”,认真规范机械设备的台班收费标准,做好核算的基础工作。要求各单位的核算工作要严格执行省局标准,按标准提足各项规费,折旧费执行市处统一下达的标准,并在年初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公路系统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管理办法》,以保证机械设备管理更新和维修的费用。
2、小型设备管理工作得以加强。
小型设备大部分在工程公司和养护公司使用,并在工程和养护生产中发挥着很大作用,但它的管理难度较大,我们对这些设备的管理原则是以大带小,以点带面,要求机械公司要与工程和养护公司相互配合、共同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3、机械设备内、外业的管理日趋标准化、规范化。
这几年因机务内业人员调整频繁,各基层单位的内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所下降,所以,我们重新细化了机械设备的内业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内业建设标准》,使内业工作有章可循。机械设备外业工作涉及面广,外业工作重点是提高全体机务人员的自觉性和管理水平,我们要求各单位设备操作人员自觉地保持和维护车容车貌的完整,促进外业工作水平的提高。
4、合同化目标管理落到实处。
我们把市处机械设备的全年工作目标向各单位进行了认真的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了人和车头,做到合同化的目标管理,站部与公司、公司与设备操作手,层层签定合同,使之目标明确,干有劲头,以保证评优指标的顺利完成。
5、争先创优意识日益浓厚。
各单位都能积极采用各种办法努力调动全体机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使人人有指标,有争先创优的意识。能够把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落到实处,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设备,并学习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和做法,通过先进典型带动各项工作,市处今年两次深入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使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全方位提高。
(五)、安全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安全意识有所增强。
安全是各项工作的永恒主题和最大效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坚持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安全生产做为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已列入各单位全年工作考核目标中。各单位能够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位,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工作,使全员抓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了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另外,参与了市处工程机械大市场的组建工作,现集整机销售、配件供应、设备租赁、二手设备、设备维修、建材销售于一体的机械大市场运营良好。协助研制所进行了新一代推雪铲的改进设计,帮助联系活源,组织鸿华机械公司和研制所参加省局设备投标中标70万。上报了我处三年设备购置规划,今年争取省局设备购置费补贴210余万元。
三、存在不足:
、基础内业规范化有待提高;
、外业管理还有差距,车容车貌不整洁;
、设备利用率低,市场经济意识不强;
、各单位之间管理水平不均衡,个别单位亟待提高。
、资产管理制度还未落到实处。
四、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思想是:摸清底数,当好管家;完善制度,健全机构;保值增值,提高收益;有效监管,规范流程。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水平,确保省级设备资产管理标兵单位称号。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推动和实现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设备完好率95%,利用率70%(5-10月份);
3、设备管理先进单位6个,红旗设备29台;
4、机务节余50万元;
5、及时收缴国有资产占用费、折旧费90万元;
6、保持省级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7、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工作安排
1、健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全处国有资产监管系统;
2、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细则,规范工作流程;
3、1-6月份在完成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引进条形码管理系统,规范管理,合理合法处置国有资产。同时完善基础档案建设;
4、4月末前完成机械设备冬季检修和人员培训工作;
5、完善与机械设备公司经济运行体制改革相配套的相关管理细则;
6、加强设备管理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设备管理水平;
7、大力协调和拓宽机械设备内外部租赁市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效能,提高利用率。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萍乡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国有企业财务快报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对未实施转制的国有企业要求其每月进行财务快报,使我们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行情况,为改制做好前期准备。
二、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xx]39号)和《财政部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办[20xx]43号)的要求,我市全面实行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即资产清查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是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实施,对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改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的实施,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对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采纳了初始信息,实施了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
三、抓紧改制企业的履约监管验收
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认真审核改制企业履约监管验收要件,严格把关,客观详实地判断改制企业履约情况,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严谨地做好验收工作,使社会、企业及职工的利益都不受到侵害。对于改制后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积极地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尽力为企业以及职工排忧解难,加快验收步伐,使企业得以持续良性发展,使职工利益充分得到保障。对待不积极配合的个别改制企业,通过座谈、走访等手段,耐心宣传政策法规,使其认识到监管验收是国企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若不接受验收,企业改制就是不完整的,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四、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严格按照《萍乡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要求新购置及盘盈资产要及时入帐,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合法转让的国有资产,坚持申请、评估、审批、拍卖的程序,保证国有资产变价收入足额及时的上缴到财政专户;对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帐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将资产回收后按估算价值找对应机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剩余价值。
对于个别单位违规对资产进行处置,例如:擅自拆扒房屋类固定资产、先处置资产再提交申请等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并且上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五、工作中的不足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尤其是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比较混乱。某些单位对资产进行出租,没有完整的审批手续,这有可能使租金收入没有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处理,存在个别“坐支”现象。有些单位资产出租协议不过完善,租金及租期不合理,例如房屋类资产租期时间过长,租金却始终保持较低价格,这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部分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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