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集锦十九篇)
时间:2023-07-14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集锦十九篇)。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单位、派遣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单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 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元。
c、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甲方有义务监督用工单位在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用工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四)合同期内乙方无工作期间,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六)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规定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确认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九、劳动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方应如实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三)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二>
用工单位(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电话:
派遣单位(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劳动法》、《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需要向甲方派遣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动派遣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需要的劳动者和劳务派遣服务。
(二)甲方按照本协议以及本协议补充协议的要求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
二、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以及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为用人单位,甲方为用工单位。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劳动者为乙方的员工,由乙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劳动报酬、负责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二)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劳动者的人员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甲乙双方的权责划分以及甲乙双方之间各种费用结算的具体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使用劳动者时,必须明确告知该劳动者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劳动保护以及劳动报酬支付等劳动者应当知悉的情况。
(二)甲方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并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动者发生工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人伤害事故的(凡是需要经过权威部门认定的,必须经过权威部门认定),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三)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各项费用,不得拖欠。
(四)甲方有权按照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各种考核,甲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劳动者采限相应的奖惩措施。
(五)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纠正违法行为。因为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赔偿。
(六)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安排劳动者工作和休息。甲乙双方对工时制度另了约定的,依据双方的特别约定。
(七)根据《劳动法》、《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将该劳动者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4条第7项1-5,甲方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的,应向乙方提供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认定事实材料;根据本协议第4条第7项6-7,甲方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的,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处理相关事项。
9、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甲方违反法律规定退回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为甲方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确认合格的劳动者赴甲方工作,乙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二)乙方应对劳动者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派遣至甲方,体检和培训费由负担。
(三)乙方负责对劳动者进行派遣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进行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害向劳动者介绍甲方情况。
(四)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政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定期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了解甲方使用劳动者的情况,甲方应当予以配合。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教育劳动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工好劳动者的思想工作。
(五)甲方将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六)乙方负责劳动者的录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办理社会保险费用等有关手续,协助甲方处理劳动争议纠纷以及劳动者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动者因在甲方工作期满或者因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等原因被退回乙方的相关事宜。
(七)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乙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理手续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如违反本协议,有拖欠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的情况向甲方索赔。
六、协议的解除
(一)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法给予经济赔偿。
(二)协议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情况严重的;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劳动者中超过百分之不符合甲方用工标准的。
(三)协议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合法使用劳动者,情况严重的;
3、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法继续履行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二)乙方在甲方派遣劳动者,在甲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而遭到甲方退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已经支付的为招聘劳动者所花费的作理费用.
(三)乙方在办理劳动者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甲方决定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四)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议是否继续履行和继续履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胡定是否继续履行和继续履地的期限等问题.双方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本协议到期终止.
(五)甲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法或者违约造成劳动者损害的,有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无责任的一方依法承担了损害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确实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的,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七)甲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影响另一方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有权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对另一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对方的监督,提供良好的监督条件.
八、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一)甲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有关费用结算明细等内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用工单位劳务费说明
附件2: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聘用派遣员工通知书》
附件3: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
附件4: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劳务人员需求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盖章)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三>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选派乙方赴新加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总则:
1-1甲方选派乙方赴新加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工作准证为1+1准证。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应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在新加坡期间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雇主的领导和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风俗习惯,如因违法、违纪而遭受罚款或被驱逐出境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个人承担。
乙方如果不服从工作分配、聚众闹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而被雇主辞退者,其所交一切费用将作为罚款甲方不再退还;若乙方不能通过新加坡政府的体检者及安全考试,其往返机票及相关费用由本人负责。
1-4乙方到达新加坡后应根据雇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论在哪个工地,其薪金发放按该工地当时的定额标准执行。未经业主验收的工程量,当月不予结算。乙方工资在扣除各种扣款后雇主于次月支付,支付货币为新加坡元。正常情况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300新加坡元。
计件单价
1、 模板(包括支撑)5.20--7.00新元/m2(视不同工程而定);
2、钢筋绑扎60.00--120.00新元/T(视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砖3.80新元/m2
5、一砖5.80新元/m2
6、内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浆2.50新元/m2
乙方到达新加坡后,其护照、工作准证、安全合格证及技术鉴定考试合格证书均交由雇主保管。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借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雇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间,因工伤的医疗费由新加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规定支付,除此以外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最多不能超过60天。经医生证明乙方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工作、乙方在工伤后无法恢复正常工作,雇主有权终止解聘并安排乙方回国。诈取工伤者根据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在新加坡期间因没有任务或因工伤(经指定医院的医生证明)无法继续工作或死亡,经甲方同意提前回国者,劳务管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退还。乙方如果不服从分配,表现不好、闹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在雇主告诫后仍无改进而被雇主辞退者,甲方将不予退还此款。
甲方责任:
2-1负责为乙方办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续和工作准证,并承担相应费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劳务管理费不得超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2-3在工作期满后,确保雇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国的机票。由于某种原因机票没有使用,属雇主原因的,乙方应立即将机票退还雇主;属乙方原因的,乙方退还机票款给雇主,机票由乙方处理。
2-4乙方到达新加坡后,雇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当地政府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将由雇主承担。如乙方不能通过体检或三个月内发现身体不能适合工作,雇主将立即把乙方送回国,返程机票由乙方负责。三个月以后如发现乙方身体有异(在国内隐瞒病情者除外),不能再胜任工作,雇主将安排把乙方送回国,并提供回程机票。
2-5新加坡准证公司将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费用由雇主承担。如乙方因工伤致残、重伤或死亡,雇主将根据当地劳工法和保险条例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按新加坡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赔偿。如乙方发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权按新加坡当地的习俗办理丧葬事宜(包括遗体火化),然后将死者骨灰送回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新加坡劳工法所规定的保险范围之内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质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处理后事,甲方也无义务安排乙方家属奔丧。
2-6雇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与当地劳工相应的居住条件,如需要,将负责住处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个人所得税后,实际税款与所扣数字有出入,将采取多退少补但不退利息的办法处理。需补部分,雇主将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乙方责任: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尽快提供各种个人资料给甲方,以便甲方为乙方申办出入境手续。
3-2乙方的护照费、出国体检费、外派劳务培训费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费和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证服从雇主的安排和调动,努力工作、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如果乙方懒散不守纪律或挑衅闹事将被辞退遣送回国,其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所交费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间保证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变更雇主、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罢工、不与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经发现将被辞退遣送回国,并接受处罚。所交费用一概不退,同时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内要求回国,应视为乙方违约或乙方不能通过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试,所交费用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6乙方应严格按雇主的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保证质量,确保业主验收通过。对于操作不当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处罚。未经业主验收的工程量,当月不予结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及生活设施,节约材料,无故丢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动必须维护甲方及雇主的声誉及利益,不允许以另外的名义对外活动,更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及雇主有竞争性质的业务。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间,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乙方所交费用一概不退,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动,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到双方完成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回国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见证人:_______家属: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业务需要,向乙方提出 需求,同时乙方也具备该项目工作的能力,并愿意承接该项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谨遵以下条款:
一、派遣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甲方 岗位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年,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后工资 元/月。
2.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招录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须经乙方同意,或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原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变更,应由乙方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二)费用的来源及发放标准:
1、劳务人员的工资由甲方提供劳务报酬工资表,经核准后按月按时发放。
2、甲方应支付按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在确定的序号后"√"或"×")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员工的体检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以甲方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乙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并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年)支付,由甲方于 月 日将当 (月、季、年)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社保费及其它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
2.确保派遣员工工作场所、设施的安全,避免发生危险,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3. 甲方若安排乙方派遣员工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必须查验相关证件或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方可安排上岗。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条件下,按时提供合格的派遣员工,对不能按时保证派遣用工影响生产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
5.甲方有权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用以规范管理派遣员工,并对其考核,每月及时报乙方。对违反企业管理规定的派遣员工的处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甲方辞退不合格派遣员工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报乙方备案且要书面通知乙方辞退原因。
6.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员工考勤、工资分配明细、奖罚明细。工资表经甲方确认后,于每月 日前按当月实际发生额结算劳务费用,并转账到乙方。
7.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甲方对以下派遣员工可以书面形式退回乙方:并书面说明退回原因。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吸毒、贩毒。
(5)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
(6)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8.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派遣员工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调整其岗位时须以书面方式告之乙方。
9.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遣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到岗工作,乙方派遣员工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应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换休,乙确乙方派遣员工享有的各项权利。
10.甲方因生产组织发生变化或生产经营困难,需要减少派遣员工时,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员工合同期内甲方终止用工以及员工合同期满终止用工,需给予派遣员工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办理手续。
11.甲方有义务审核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使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条件下,按时提供合格的派遣员工。乙方对派遣员工进行政审及岗前体检,经岗前安全和综合治理等教育后,负责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甲方工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劳务费用后, 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或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
3.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工资计算和发放(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7日内发放完毕),以及人事、档案关系的管理和各项社会保险金的收缴工作。
4.负责派遣员工各类保险待遇的申报,审批和发放工作。
5.乙方的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换人。
6.今后国家或地方政府有新的派遣员工政策出台,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
7.负责日常事务性的管理工作,如提供有关证明之类问题等。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从事与甲方业务竞争有关的工作。
2.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致伤、致残、致死,由甲方负责组织抢救,甲方负责召开事故分析会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乙方负责相关事宜(住院手续、工伤鉴定)的办理,工伤事故也由乙方统计、上报。工伤医疗费用等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工伤保险机构和甲方负担。工伤以及工伤员工旧伤复发医疗期间陪护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陪护人员的工资、交通费、生活补助费按国家或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承担。
3.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不能工作,或医疗期满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予以退回。
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间,甲方按生育规定执行。
5.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规定从工资额中扣除该派遣员工因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服装的剩余部分,并收回标志、证件等,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对于移交乙方的员工,在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种遗留问题由甲方承担。
7、派遣员工上岗当月即交纳社会保险,未产生工资无法扣缴的,个人部分由乙方垫缴,次月由派遣员工工资扣回;企业部份当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给派遣员工个人垫付缴纳社会保险产生的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八、结算方式。
按照约定,由乙方财务人员按月填写费用结算表,经甲方审核、签字盖章,办理结算手续。因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上述费用,使乙方无法按时发放派遣员工工资及为其交纳社保费用,所致损失甲方负责。
九、 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无故未按时结算工资额、社会保险费用及管理费等,将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无故不按时给甲方出具发票或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将以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金额为基数,每日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它出现单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如有变动,双方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必要资料
1. 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 《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甲 方:(单位盖章): 乙 方:(单位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 号: 税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五>
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保卫处科员工作职责
1、负责保卫处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收发各类文件、资料、材料、立卷归档,做到分类清楚,完整齐全;
2、负责保卫处的物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借用和退还手续,不得擅自处理;
3、负责管理使用公章,不得滥用。
4、负责保卫处全体人员的考勤登记和统计。协助户籍管理工作。
5、负责起草保卫处的各种文件,收集统计各种情报信息和群众反映,做好上传下达。
6、完成上级部门、学院领导、保卫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教务处科员工作职责
1.负责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包括英语A、B级考试、四、六级考试的报名系统维护、收费、统计、信息采集、上报、排考、考试材料的准备及试卷的取送等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考试的材料准备、排考、试卷印制、成绩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3.负责常态学业预警工作。依据“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负责每周的学业预警工作,做到及时与系部的沟通,及时进行学业警告,退学警告等工作,通过及时警示,避免更多的学生存在学业问题;
4.负责学生评教等相关工作; 5.负责教务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科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宿舍、早操、晚自习、教室卫生及校园分担区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早操、晚自习、宿舍及教室卫生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工作;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及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2.负责校园文明规范检查和教育工作,开展校园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3.负责学生寒暑假车票、公交IC卡的办理工作; 4.负责违纪学生的违纪情节调查和受处分学生违纪后的教育工作,负责受处分学生的材料备案工作;
5.负责接待和处理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学生处网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部分的建设和维护;
7、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1.根据学工部要求和系工作实际,拟定各阶段学生工作计划,经系党支部讨论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学期结束后就学生工作情况向所在系作出全面汇报;。
2.根据学生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积极有效地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开展学生道德修养、行为规范和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4.努力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对学生上课出勤率、自习情况、学习成绩和奖励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
5.加强与各任课教师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及时向教师反馈学生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教师提高教学效果;
6.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学生的身心特点,关心困难学生、关注特殊群体,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反映学生在教学和生活上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做好宿舍管理及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7.积极指导班团组织广泛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科技、体育、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8.协助党支部抓好学生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积极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
9.认真抓好学生入学、军训、安全、毕业等各环节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班级和学生的各项评优工作;做好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做好学生的奖、助、困、补等工作;
10.对学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向系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11.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调查、推荐、统计和就业指导工作;
12.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13.完成学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信息与电气化系实验员工作职责
1、负责电工电子实验室设备管理、检修与维护; 2、负责电工电子实训室管理与维护;
3、负责电机实验与实训室的管理与检修、维护; 3、负责电工、电子、电机维修实训准备,实训期间的工器具、材料的供给,实训结束后的设备、材料清理。
4、负责电工、电子、电机实验室、实训室的日常安全、防火和防盗等工作;
5、参与电工、电子实验指导; 6、参与电机与拖动课程的实验指导。 建筑与测绘工程系实验员工作职责
1、负责测量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保养、维护、维修等工作; 2、负责测量实验实习实训前的准备工作,并参与指导; 3、负责测量仪器发放、回收检查及记录工作;
4、负责测量实训室的卫生管理、安全管理,保持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和防盗等工作;
5、负责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6、遵守学院、系、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在实训室主任的领导下,以高度责任心完成实训室的各项工作,爱岗敬业,不迟到,不早退。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2014年8月6日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六>
甲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集团
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终止20xx年1月23日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双方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劳务派遣服务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该部分劳务人员由乙方整体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劳动关系。
三、甲方因终止双方合作协议而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乙方承担该部分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应将20xx年3月31日前劳务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劳务管理费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按实将员工的社保费补缴至20xx年3月31日,从4月1日起由乙方与其建立社保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七>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
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各省、市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各省、市地方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各省、市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各省、市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各省、市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八>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方派遣员工到乙方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二)甲方的工作地点: 。
(三)甲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甲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甲方员工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二)乙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元。
(三)合同期内乙方未能安排工作,应按照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甲方报酬。
五、社会保险
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员工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九>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 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三条 单位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单位是指 (用工单位);员工是指 (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本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 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六条 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七条 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九条 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 、星期日 ;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十一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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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增加奖励假七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内。
(三)丧假:员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到外地奔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四)产假:女员工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担负50%,此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费。假期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女职工怀孕流产后,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期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以上不包括非婚生育)。
(五)探亲假: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休息约一昼夜的,给予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十二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假期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单位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第十四条 考勤规定:
(一)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上下班考勤须由 登记,不得委托他人登记或代替他人登记;每日考勤由员工签字确认;
(三)员工不得无故旷工;
(四)因事、因病必须向人事干部或主管请假,人事干部或主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签。人事干部或主管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员工可以向单位领导反映。
(五)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应提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六)一次迟到或早退 分钟以上的,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半天论处;
(七)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 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一)进入工作单位,必须按单位规定佩戴工作证或穿着工作服;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单位合法合理的正常工作安排;
(三)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单位环境卫生清洁;
(六)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单位财物;
(七)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
(八)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九)关心单位,维护单位形象,敢于同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十)上班后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十一)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
。
第十六条 安全守则:
(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由自己掌握的各项物品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
(二)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人事干部、部门主管等相关领导报告;
(三)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四)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单位;
(六)下班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子单位和分单位。
第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小时工。
第四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_______小时,其中上午为______,下午为______。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人近期的体检报告,以确保身体健康,具有能够完成甲方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工具。
第七条乙方同意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如有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请假,且甲方有权扣除其请假当日劳务报酬。
第八条劳务报酬
(一)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为1500元/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方式为按月计发;
(三)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时间为每月10日。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完成本合同义务的。
第十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方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1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
第十二条双方出现任何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二>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合同工(contractworker),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三>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
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四>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自查自纠报告
第1部分:某公司劳务派遣现状自查报告p>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分别于2014年12月28日、2014年7月1日发布即日起实施。
决定重点修改原《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主要有四个方面:
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原50万元),还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2014 年 7 月 1 日之前的执照(有效期为一年)。)完成。不符合者标准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派出的岗位数量(第六十六条)。 很明显,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中实施。临时工作被定义为持续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辅助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工作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因全日制学习、休假等原因不能工作的,可以由其他劳动者代替工作的工作
.
3.强调同工同酬(第63条),并给出具体的比较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同一岗位的劳务派遣工和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人单位无同一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提高用人单位非法使用劳务的违法成本(第九十二条)。 处罚标准从每人1000-50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
为进一步规范A公司的用工行为,避免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对劳务派遣现状进行了自查。 2、自查
受a公司委托,2014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在a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配合下,我对a公司进行了调查。 (含子公司) )对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调查。劳务派遣情况如下(详见附件):
1。派遣机构、派遣人数及岗位构成
某公司(含分公司)共有劳务派遣人员26人,派遣机构均为b公司。 a 公司总部共派出人员8人:xx部7人,xx部1人。其子公司a1共派出人员7人,其中xx部6人,xx部1人; a2公司共派出人员11人,均来自xx部。
2.聘用期限及现有合同期限
2名以上派遣人员的聘用期限(在公司累计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的人员姓名; 1-3年,10个; 1年以下,14人。
目前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7月19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三。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需要改进的问题1.原派遣机构资质不达标
b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仅为1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未增资申请行政许可,达标前不具备经营新劳务派遣业务的资格,公司如需办理劳务派遣,应找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在同工同酬的规范实践下可能没有经济吸引力或竞争力。 2. 部分派遣岗位不符合三性的定义,应进行调整。
a1公司的主营业务是.... xx部门的员工是其常年工作团队,其成员也是常年值班。因此,对于a1公司来说,这个职位不符合“三个特点”的要求,不能申请f或劳务。发送。
某公司经营具有淡旺季特点,xx个岗位随季节变化明显增减,旺季集中在3-9月(约6个月),同时也有变化每年各商业网点,具体岗位期限短,可归为“临时工岗位”,适用劳务派遣。 xx帖子是冬季淡季继续存在的帖子。属于长期岗位,不适合劳务派遣。
a2 公司主营业务是...,但xx职位不是专业的。可以看作是……的“辅助位置”。
3。劳务协议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的,必须进行调整。并且收入包括在内。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劳务派遣人员与正式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和提成比例存在差距,需要及时调整和弥补;
现有的26份劳动合同中,9份只同意为其缴纳“三险”,不缴纳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其余17人只同意为他们缴纳“五险”,不缴纳公积金。以上都需要调整。 4、部分劳务协议的有效期存在缺陷,需要及时调整。
公司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按照签订时间先后分为以下两类:
(1)按照“同工同酬”标准,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共17份合同)
根据链接规定新旧法之间,调整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2014年1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是2014 年 7 月 20 日,合同期限 3 年,至 2014 年 7 月 19 日届满。26 份劳动合同中,2014 年 12 月 28 日前签订的有 6 份,其中 xx 岗位 3 份,xx 岗位 1 份, 2为xx岗位,均于2014年7月下旬至8月底到期。劳务派遣协议及t 6份劳动合同达到同工同酬后,可继续履行至合同期满。另一个是在2014年12月29日至2014年6月30日之间签订的,派出的岗位符合新法的要求。 26份劳动合同中,只有15份合同符合本期要求,其中xx岗位3份,xx岗位1份,xx岗位2份,xx岗位9份。经分析,xx仓、xx仓因不符合“三性”要求而无法继续执行;继续表演。
(2)因违反新法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共9份) 该类合同还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2014年12月29日至6月期间2014年3月30日签订,但派遣岗位不符合新法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总共有 4 个合约,其中 3 个为 xx 仓位,1 个为 xx 仓位。另一种是2014年7月1日以后的续约。本案共有5份合同,其中销售岗位4份,导游岗位1份。对无效合同涉及的相关人员,应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4、关于劳务派遣工调整的建议
调整原则:公司作为规范的劳务企业,应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范派遣用工,避免劳务纠纷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劳永逸的来源。考虑到原有的合作劳务派遣机构作为劳资纠纷的防火墙已丧失,劳务用工成本与劳动合同用工成本趋于一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劳务派遣用工。
1.对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在按照新法要求调整“同工同酬”合同内容后,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共17份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7月下旬至2014年10月末)原则上继续履行,但应履行自2014年7月1日起,工资将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进行调整。虽然外派劳务的人工成本优势不复存在,但持续的业绩能够更好地维持公司人员的稳定和业务的正常运转。合同期满后,将按以下方式处理(符合以下第二条条件的,可一并外包)。
2、a2公司的服务员岗位和a1公司的xx岗位可以集体外包。
注:如果综合系统劳务派遣人员不符合继续派遣条件或限制增加正式编制的,可考虑转为业务外包(非首次选择)。即公司与其他法人签订商业合同,对方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本公司与对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务派遣关系。这可能是很多公司采取的规避措施,可以在政府明令禁止之前尝试。操作:
(1)a2公司的服务员都是劳务派遣人员。除a1公司xx岗位一名正式员工外,其余均为劳务派遣人员。如果只调出一名全职员工,这两种职位都可以整体外包。
(2)因为a1、a2公司的经营内容是以取得职业资格执照为前提的,而相关行业法规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擅自从事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除外)。及相关设备、设备,并处以违法所得5-10倍或8-10倍的罚款),建议将a2公司的服务员岗位和a1公司的xx岗位外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
(3)为了留住来之不易的xx员工,避免解雇这两类员工的麻烦,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现有劳动力推荐给外包公司,外包公司将与该公司合作。两类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不愿进入外包公司或外包公司不同意聘用的,应退回b公司,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1)这个职位的门槛比较低,普通人员经过一点培训就可以直接上岗。
(2)本岗位人员需求季节性波动较大,旺季明显且集中。长期设置岗位会增加不必要的人工成本。
(3)公司有比较固定的实习合作单位,可以更好的保证实习生的交付。
操作:在有补充实习生的前提下,终止相关人员的劳务派遣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符合上述第一条条件的,可以履行合同至合同期满。 4、在公司有固定岗位的,派遣人员表现良好的,可转为正式员工。 (一)b公司丧失劳务派遣经营资格,不能继续劳务派遣服务。即使找到另一家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机构,在劳动力成本上也没有优势,存在违规限工的风险。
(2)考虑到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该岗位是公司必不可少的岗位,人员相对固定,有利于提高员工忠诚度和工作积极性。
(3)本次增加准备是法定调整的需要,公司有充分依据,应上级公司批准。
操作:确定岗位和人员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报道是否正确,请领导指点。刘俊杰律师
2014年7月5日
(附件及相关学科信息已略)第二部分:劳务派遣研究报告劳务派遣研究报告一、劳务派遣
法律关系体现在劳动者、派遣机构、被派遣单位三方关系上。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务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有偿发生在被派遣劳动者与被派遣单位之间,体现了用工与用工的分离。
二、单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的优点1.减少人事(劳)纠纷 2.可以避免劳务损失。 3.可以减少劳资纠纷。 4、部分单位的风险可以转移。三、我司使用劳务派遣方式存在的风险
1. **地区常用的一种劳务派遣模式是:用人单位支付管理费,被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等,用人单位将钱转给劳务公司
代表它处理它。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员工订立、终止、解除,劳动争议也由劳务公司处理。但是,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仍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承担赔偿责任。但工资、社保、风险等方式完全由劳务公司承担。目前,大型劳务公司不愿采用这种模式。
2.工商管理公司共有17人,其中6人签订劳务协议,其余11人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人)。 如果您想采用派遣方式,您将面临我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您在我公司工作的年限,您需要支付一整年的一个月工资和一年以下的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没有违规违纪的情况下,被单方面解雇,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这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4、劳务公司情况
经咨询**市人社局,因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小型劳务派遣公司无法承担相应风险。必要时建议使用劳务。对于派遣而言,选择大型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经调查,我们找到以下3家公司供参考: 1. **菲图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查询:管理费80元/人/月。员工工资不变,续保由我公司代办,由劳务公司代为办理。 2. **菲斯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查询:管理费50元/人/月,员工工资不变,续保,由我司转让,劳务公司于代表手柄。 3、立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集团选定)。
查询情况:管理费80元/人/月,员工工资不变,续保,由我司转,劳务公司代为办理。五、律师建议
劳务派遣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律师协商后,可以转移单位用工风险,减少劳动争议,便于管理。提议的建议是可行的。 6. 来自办公室的建议
1.从经济角度看,使用劳务派遣公司一次会支付大量的经济补偿。
由于社保和工资实际上还是由我公司支付,所以用工成本(工资接近市场平均水平,工资一降就招不到人)不能降低,而是每年增加每名员工600-960元的管理服务费。 2、从就业风险来看,工伤在社保报销后仍需承担相关责任。
3.劳务派遣比较适合工厂、银行、事业单位、银行、国企等。我司工商管理公司车库人员比较稳定。根据工商管理公司的建议,自2014年起,未休年假工资限额为724元/人。补偿更经济。
4.综上所述,建议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方式一:维持现状,支付未休年假应支付的工资,但是要求企业管理企业和员工做好思想工作。仅从2014年开始计算,以前的不考虑。估计费用在人民币左右。
方法二:维持现状,支付未休年假应支付的工资。但是,绩效不佳的员工可以被淘汰,并在终止合同时保留员工违规和纪律处分的书面通知作为证据。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的离退休、重新聘用人员、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期满人员,可协商派遣。备注:1、工伤余额
经咨询**市工伤保险科,根据《**市工伤保险文件》,工伤发生时保险缴费基数变更,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如上述半年工伤最低缴费基数为1178元,7月调整为1335元,差额用人单位虚报或隐瞒给付基数,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减少的,差额由公司补足。工伤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2.单位应当承担的其他工伤责任在工作中或被诊断(确定)为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自受伤之日起或者诊断(鉴定)职业病之日起,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
认定为1至10级伤残,自劳动能力鉴定有效结论作出之日起次月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和死亡职工的受抚养亲属的年龄按死亡当日计算,受抚养亲属自次月起享受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工人的死亡。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第三部分:我局劳务派遣可行性报告局关于实施劳务派遣的意见
为更好地管理我局社会化就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我局社会化职工劳务派遣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我。我局社会化就业管理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劳务派遣》《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实行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
2014年7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中实施。”明确规定“临时性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替代性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不能在该岗位工作。 “因全日制学习、休假等原因,在一定时期内工作。代工。”
我局社会化就业岗位均为长期工作岗位和主营业务岗位, 2、“劳务派遣”正处于清理整顿期,目前实施劳务派遣的时机尚不成熟。
目前,一些单位将劳务派遣变成了劳务的主渠道,量力而行,量力而行,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在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说明中(草案),日劳务派遣人员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一是劳务派遣单位过多,操作不规范。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将劳务派遣作为就业的主要渠道;三是劳务派遣工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同酬、不同保障待遇问题更加突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和参加工会组织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些外派人员没有归属感和较大的心理落差。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滥用,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传统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制度造成了很大影响。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解决,势必会给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劳务派遣起源于欧美,主要用于短期用工、项目用工和小规模用工。目前,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劳动立法趋向欧美。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5日,如获得通过,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2014年和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劳务派遣工,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正处于清理整顿期,目前实施劳务派遣时机尚不成熟。 3、我局无需通过劳务派遣解决缴纳社保、转移劳动关系等问题,无需实施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一是外省企业不能在我省纳税的分公司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二是为降低成本,少交社保费,部分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费;第三,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劳动关系,达到随时辞退的目的。
首先,现在省级机构可以缴纳工伤保险,加上之前缴纳的“三险”,我局社工的社保缴费基本解决了,不用了通过劳务派遣解决社会保险问题。二是我局不能通过违反国家政策来降低成本。另外,我局社会化职工工资大多低于社保最低基数,不存在通过少缴社保来降低成本的可能;三是我局社会化用工方式始终坚持长期、稳定、归属感,实施劳务派遣会降低员工的归属感,影响其稳定性。社会化员工退休后到社会保障机构领取养老金。他们与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全社会实行社会保障。这是大势所趋,没有必要改变劳动关系。综上所述,我局社会化职工改变劳动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必然会引发诸多劳动争议,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第四部分: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报告
劳务派遣业务是我国人力资源市场近年来根据社会需要推出的一项新型人才中介服务项目。用人方式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公司派遣所需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实施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 .使用关系,不是雇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企业是组织下岗职工以劳务输出的形式,实现再就业,以劳务为经营项目的企业。设立劳务派遣企业是对年龄较大、有一定就业能力或对企业依赖程度较高的下岗职工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就业促进措施。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务进出口条件,避免下岗职工在个人求职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歧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务进出口行为,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 相关信息: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一种将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分开的多元化、灵活、灵活的新型用工模式。其本质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用劳动力,用工与管理分离。
①劳务派遣的主体有派遣机构、被派遣员工、用人单位三个主体。 ②派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用人单位仅使用派遣机构派遣的员工,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④派遣员工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必须按照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
劳务派遣与传统劳务中介的区别在于就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采集和指导,依托省内各级技能培训机构,在省内、省外等方面实施就业。省内、外地为员工。开展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从自发无序到依法有序转移。这种劳务派遣形式有很多优点。 1、用人单位优势:
①人员管理方便、专业。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人员或机构来管理派遣人员。使用这些人员时,可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工要求,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派遣员工。具体的日常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等事项。都是派送公司做的
。通常只需对派遣员工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终止,是否续约,由用人单位决定。雇主可以在业务增加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就业非常灵活。 ②减少用人单位的劳资纠纷。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指导下,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雇佣合同。用人单位和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以避免与派遣员工发生劳动关系纠纷。
③有利于用人单位解决“进易出难”的问题。雇主现在以时间敏感和分阶段的方式雇用人员。用人单位最担心的是“人一进来,就要管一辈子”的用人模式。劳务派遣表解除了用人单位的后顾之忧。无论被派遣员工在哪里工作,劳动关系始终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④机关事业单位用工,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既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受编制和指标限制的问题,又避免了因招聘、解聘等复杂问题而带来的困扰。员工,提高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 2.劳动力的优势
①能充分体现个人选择职业的自主权。由于个人劳动关系、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均在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用人单位可以在派遣期满后无障碍地走动,重新选择更能发挥其人才的工作。
②在劳务派遣合同期间,劳务派遣公司成为用人单位的主体。在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③劳务派遣实施后,个人可以合法地建立多元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原有工作的情况下,寻求更多发挥才能的机会和空间。总之,实施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管理职能,减少了用人单位的工作量,企业可以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劳动者建立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改变用工方式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多保障。
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落实《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各项福利。如果用人单位在短时间内以标准化的方式聘用所有人员,工作量将是巨大的。因此,委托我单位为公司员工实施劳务派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一条捷径。
(1)采用劳务派遣的新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在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前提下,确保劳动和管理受到法律保护。劳动法,员工的权益也得到保障。保证。员工会因为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而更加努力地为用人单位工作,但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并没有改变。
(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规定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
因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延长,失业、医疗、工伤、退休后的生活都有保障。
(3)由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应在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以便劳动者更快地出具与人事档案有关的各种证件。
总之,劳务派遣实施后,劳务管理功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净化。减轻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因此,对于个体劳动者而言,改变用工方式后的合法权益更有保障。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手续简单,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劳务需求(劳务人员可录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或通过劳务公司招聘)确定员工名单,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务手续。办理派遣手续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明确劳务派遣合同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北京市
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全体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拟派遣公司名称和职务。
(3)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和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劳动者的工资如何支付
公司根据《劳务派遣合同》,按月对劳动者的情况进行管理和考核,确定工资总额、社保基金、加班费、劳动者每月月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账户,由派遣机构发放所有劳动者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基金。如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照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劳务派遣机构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按月按月增加劳务人员,如减少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办理转入、转出社会保险人员的转入手续; p> 费用报销手续;
(五)申请单位要求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6)为用户提供政策咨询和各种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新的社会保险政策。
如何解决员工工伤问题
用人单位应负责工作场所、设施和环境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劳动者,避免工伤事故。劳动者因工负伤时,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劳务的,借调、聘用、输入劳务单位应当负责工伤保险。”贯彻执行规定。派遣机构将协助用人单位处理工伤索赔。如何管理劳动档案
为了及时、真实地掌握劳动者的情况,劳动者的档案尽量采用统一的管理方式。主要内容有: (一)及时办理劳务人员人事档案移交手续; (二)及时办理新录用劳务人员录用备案手续;各类城管文件; (四)按规定办理相关档案(结婚证、出国政治考试等)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计算备案期间的工龄;
(5)派遣协议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的要求,留存或移交代理档案。
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作需要做的事情
法律规定,劳动是依法规范的,劳动者的各项费用由其承担。
(二)为保障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开展,规范和完善各类劳务人员管理制度,对劳务人员负责在职培训,适当技能培训。
(3)劳务派遣实施后,用人单位可以着眼于如何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采取合理的奖惩机制,为用人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惩标准,考核劳动人员,并按规定给予奖惩。栏目: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如何商谈派遣业务?具体流程怎么做?劳务派遣的定义 派遣业务是我国人才市场近年来根据市场需求推出的一项新型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可以跨地区、跨行业开展的新型用工方式。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公司派遣所需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实施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 .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五>
1、含义不同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务承揽是指企业将非核心业务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委托给承揽单位,由承揽单位按照承揽合同的要求以人力资源“活劳动”为内核,辅以技术、资本、土地、基础设施等生产资料的共同投入,通过完成产品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来获得相应报酬的一种经营活动。
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劳务承揽承揽合同的员工,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工,必须按照企业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3、资质要求的不同
劳务派遣的资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
劳务承揽则是针对具体的业务形态,要求具有相应业务的经营范围,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实体。在具体的业务形态中,涉及业务项目的具体功能,技术标准等会存在相应的资质要求。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六>
劳务派遣工作总结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飞速进步,劳务派遣工作成为了当前就业市场上备受瞩目的一种就业形式。相对于传统的正式就业和临时工作,劳务派遣在就业市场上的优势显而易见:可以给求职者提供更加丰富、多样化的就业机会,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弹性和高效的用工方式。在此,我对我自己一年来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进行一个总结。
一、对于求职者:提供更多样的就业机会
劳务派遣公司的职责就是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与传统的人才中介相比较,劳务派遣拥有的资源更加丰富。首先,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面向更广泛的用人单位进行招聘,因此提供给求职者更多样的工作机会。例如,我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与一些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签订了长期的合作协议,而这些企业或机构的用工需求通常涉及到很多不同的职位。通过劳务派遣,求职者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这些机会,并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最符合自己需求的职位。
此外,劳务派遣公司通常会针对不同的行业和职位开展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这对于没有相关工作经验或者需要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的求职者来说十分有益。通过参加这些培训和获得相关证书,求职者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让自己更容易获得心仪的职位。
二、对于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弹性和高效的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公司的另一个职责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相对于传统的直接招聘和人才中介,劳务派遣的优势在于更加灵活和高效。首先,通过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更加自由地安排用工,避免了对于固定人员需求的限制。例如,当一个企业需要在某个时期内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有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需要完成时,可以借助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来调配更多的员工,而不必担心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此外,劳务派遣公司还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为其提供专业、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例如,我们公司就在某个银行为其提供了大量的柜员和客户服务人员,而对于这些员工的考勤管理、工资发放、保险报销等相关工作都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承担。这就避免了用人单位因为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而影响到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问题。
三、在工作中的体验和感悟
在我个人的工作中,我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对于员工的培训和管理都十分注重。每个员工入职后都会接受相关的职业培训,了解公司的业务以及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同时,公司也会为每个员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管理,通过与员工的沟通、反馈、整理和总结,让员工可以自我管理和提高,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工作内容和管理模式。
在工作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传统的就业模式和劳务派遣的不同。相对于传统的正式就业,劳务派遣的灵活性和可塑性更强。在接触了不同行业和工作内容的之后,我也逐渐明确了自己工作兴趣和职业发展的方向,对于未来的规划也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总之,劳务派遣服务的优势在于可以同时服务于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市场上缓解了供求矛盾的问题。而对于每个劳务派遣公司,关注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是保证服务质量和员工个人成长的基础。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的个人能力得到更好的发展,对于公司也能给予更加稳定和高效的服务。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七>
尊敬的领导:
我叫麻,于20xx年11月18日进入海澜之家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营业员一职,负责销售工作。到今天2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以前对海澜之家只是在广告上看过,现在自己成了海澜之家的一员,对它的'认识也更近了一步。以前也从事过服装行业,但通过这两个月的实习,发现海澜之家比起别的品牌在管理上面更为规范和人性化,我们也能学到更多的东西,比如POS系统的运用。关于产品的陈列等等。我为自己能成为海澜之家一员而感到高兴。--在这当中我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也同时学到了海澜之家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也了解到了海澜之家的服务理念、运营理念等等。我会以良好的执行力去完成领导布置给我的任务,我会“不断否定自己,永远追求卓越!”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
也许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一定会是最努力的!
相信自己!
为自己而不断奋斗!
为海澜而永远加油!
今天的努力会变成明天美丽的风景!
在以后日子里我会努力学习,认真做好销售,希望自己能跟这新开海澜之家共同进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八>
尊敬的处领导:
我于2010年8月9日成为****工程公司的一名劳务派遣工人,到今年在建工处工作已满3个年头。根据建工处派遣工流转相关文件的条件要求,我具备流转资格,现申请转为建工处正式员工。
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工,初来建工处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新的领导和同事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建工处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打消了心里的`不安与犹豫。 在与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之初,我通过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积极的自我施工实践,实际施工技能有了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很快适应了建工处施工管理的工作环境,掌握了瓦工作业的整个操作流程和基本质量要求。
在这3年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班长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班组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当然,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要领导指正;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上级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3年,我已经能够胜任目前我从事的工种,砌墙、抹灰、混凝土浇注中的振捣、压光我都能干得很好。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施工操作能力。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xx,xx学历,自2011年1月至今作为劳务派遣员工在xxx分行营业部已服务3年,现职为营业部柜员。
本人在职期间表现良好,工作认真、勤恳,同时个人工作能力、办事能力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熟悉本职岗位的业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工作中服从领导安排,与单位的同事相处融洽,并在2012年荣获营业部年度先进个人的荣誉。在业余期间,本人修读了广播电视大学的会计专业相关课程,并顺利毕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实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和专业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农行服务。本人愿意长期为xx银行服务,渴望成为x行的正式员工,和x行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特此申请转正,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总结 <十九>
甲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有权退回该派遣员工并要求乙方予以及时更换。 派遣员工招聘、录用1. 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甲方需求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及人员配置。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员工的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退回派遣员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3天内更换符合甲方条件的派遣员工: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5.派遣员工同时与乙方以外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派遣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7.派遣员工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8.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9.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方: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的;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4.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5.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甲方的生产安排调整,对派遣员工的需求量降低的。(九)甲方应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费用。(十)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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