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通知行
时间:2025-12-08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信用证通知行(汇集十七篇)。
⬢ 信用证通知行 ⬢
信用证是贸易支付中的重要工具,它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信用证单证员是处理信用证相关文件的专业人员,他们负责确保交易各方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证贸易顺利进行。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信用证单证员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以确保工作高效、准确、无误。以下是一份信用证单证员工作计划的示例:
一、每日工作安排:
1. 每天上班后首先检查昨天未完成的工作和今天需要处理的文件,做好处理准备。
2. 根据客户要求和信用证的规定,逐一核对文件内容,确保符合要求。
3. 处理完毕后,将文件及时发送给相关部门和客户,确保文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4. 检查当天收到的新信用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二、每周工作安排:
1. 每周整理之前一周的工作记录,汇总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主管汇报。
2. 根据主管安排的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方向,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
3. 对之前处理的文件进行检查,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确保贸易合作无误。
4. 与客户保持联系,及时解答他们可能存在的疑问,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每月工作安排:
1. 每月对当月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 分析当月的信用证业务情况,制定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并向主管进行报告。
3. 定期与客户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
4. 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为更好地完成工作提供保障。
四、每年工作安排:
1. 每年年初制定新的一年工作目标,包括完成的任务和提高的方向,为全年工作做好规划。
2. 定期向主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3. 参加行业内的研讨会和交流活动,与同行进行沟通,获取更多的经验和信息。
4. 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完善信用证单证员的工作技能和能力。
以上是一份信用证单证员工作计划的示例,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信用证单证员可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贸易合作提供更好的服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信用证单证员工作有所帮助。
⬢ 信用证通知行 ⬢
金额条款是信用证的核心内容,其表达方式有:
FOR an amount(a sum)not exceeding total of USD ...总金额不超过....美元
Up to an aggregate amount of USD........总金额不超过..美元
二.汇票条款(Clause on Draft or Bill of Exchange)
信用证常见汇票条款:
Drafi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must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in Guangzhou ,China on or before 25th june..
凭本证开具的汇票须于6月25日前(包括25日)在广州提叫议付.
Drafits in duplicate at sight bearing the clause “Drawn under ...L/C No ...dated....”
即汇票一式两份,注明“根据.........银行信用证.....号,日期....开具”
Drafits are to be drawn in duplicete ti our order bearing the clause “Drafits under United Malayan Banking Corp.Bhd.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No....dated July 12,”.
汇票一式两份,以我行为抬头,并注明“根据马来亚联合银行7月2日第..........号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开立”.
All drafits drawn under this creddit must contain the clause,“drawn under ...Bank of China ,Singapore credit No,6111dated 15th August,2000”
所有凭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均须包括本条款:“(本汇票书)凭新加坡中国银行208月15日所开第6111号信用证开具.”
Draft(s) bearing the clause “Drawn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 No...(shown above)of ...Bank”
汇票注明根据“根据......银行跟单信用证......号(如上所示)项下开立”
Draf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to be marked “Drawn under ...Bank L/C No...Dated(issuing date of credit)...”
根据本证开出的汇票须注明“凭......银行....年.....月......日(按开证日期)第......号不可撤消2信用证项下开立”.
⬢ 信用证通知行 ⬢
20 May 2005
Kee & Co., Ltd
34 Regent Street
London, UK
Dear Sirs:
We would like to place an order for 500 Irina 262 electric typewriters at your price of US0 each, CIF Lagos, for shipment during July/August.
We would like to pay for this order by a 30-day L/C. This is a big order involving US0,000 and, since we have only moderate cash reserves, tying up funds for three or four months would cause problems for us.
We much appreciate the support you have given us in the past and would be most grateful if you could extend this favour to us. If you are agreeable, please send us your contract. On receipt, we will establish the relevant L/C immediately.
Yours faithfully,
Tony Smith
Chief Seller
----------------------------------------------------------------------------
——先生:
本公司欲以贵公司报价条件,以每台300美元价格(拉哥斯到岸价),订购500台伊琳娜262型号电动打字机,于七至八月装运。
是项交易款额高达150,000美元,本公司只是适量现金储备,占用资金三、四个月将造成麻烦,故建议以三十日有效期的信用证付款。
承蒙贵公司一向照顾,若能继续给予优惠,本公司感激不忘。如同意上述建议,烦请赐寄合约,即开立信用证。
销售部主任托尼·斯密思谨上
2005年5月20日
⬢ 信用证通知行 ⬢
信用证通知行(通常缩写为LC),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金融工具。它是由买方(进口商)的银行,也被称为开证行,向卖方(出口商)的银行,也被称为通知行或受益人银行,发出的一份书面承诺。这个承诺是在买方向开证行支付款项后,通知行向卖方支付该款项的保证。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信用证通知行的定义、功能、操作流程和优点。
首先,信用证通知行是承担着支付责任的银行。它接收来自开证行的通知书后,负责支付给卖方所指定的收款人。这意味着如果买方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支付了款项给开证行,通知行将负责将这笔款项支付给卖方。这种安排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确保资金安全的方式,使得卖方可以放心地交付货物或完成服务,并有保证能够收到对应款项的保证。
其次,信用证通知行的操作流程相对复杂,但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首先,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使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然后,买方向开证行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核对资料后,决定是否开立信用证。如果开证行同意开立信用证,它会通过国际结算银行发送一份通知给卖方的银行,即通知行。通知行收到通知后,核对信用证与合同的一致性,并通知卖方。如果卖方同意合同条款,它可以开始履行合同,并向通知行提供相应的履约证明。最后,通知行核实卖方的履约证明后,将付款给卖方。
信用证通知行的存在有许多优点。首先,它提供了买方的支付保证。买方将款项支付给开证行后,即使在货物交付前,通知行也会支付相应的款项给卖方,这确保了卖方能够按时收到款项。其次,对于卖方来说,信用证通知行要求其提供履约证明,如提供货物运单、发票等。这确保了货物的真实性和交付准时性,为卖方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交易环境。此外,信用证通知行在操作过程中会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进行核查,确保交易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信用证通知行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作为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桥梁,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提供支付保证,要求履约证明,并按照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进行核查,信用证通知行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有保障的贸易环境。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可以在信用证通知行的支持下,更加放心地进行国际贸易。
⬢ 信用证通知行 ⬢
【摘要】信用证结算方式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外贸企业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尽管由银行提供信用,但它仍旧内潜着很大的风险,本文总结了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常见风险,希望能对我国外贸公司选择结算方式时有所帮助。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贸易飞速发展,信用证支付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信用证适用领域的跨国性及银行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与基础贸易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银行的付款与买方的收货载信用证交易中是两个毫无瓜葛的环节,因而暴露了信用证特征下的明显局限性。总结起来,我国企业在使用信用证进行结算时,面临如下风险:
所谓进口商所在国带来政治与经济风险,是指东道国的政治、社会和宏观经济生活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和调整,给出口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影响、制约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国家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发生变化时,由于贸易主体对新政策理解滞后而发生的被动对抗行为所导致的风险,各国对外贸政策的变化会对贸易活动带来很大的影响和损失。同时经济危机或经济波动同样会带来风险,如的亚洲金融危机,导致世界各国经济都陷入了低迷的状态,我国的出口贸易也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文书规定: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开证行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这就意味这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增强了支付的安全性。但是令人不可忽视的是银行也并非坚不可摧,在一些国家银行破产的事时有发生,即使在历史悠久的大银行也不例外。尤其是那些中小银行,开立信用证以后一旦停业、倒闭或破产,就无法履行付款的责任。其中最闻名的要数英国闻名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到现在这一事件仍是震惊世界。也就是说银行一旦无法履行付款时,风险又再一次转向了出口商,使其收汇没有保障,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
有的不法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给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有的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用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者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若此时卖方贸然发货,将造成出口商被欺诈的被动局面。例如: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国标准麦加利银行伯明翰分行名义开立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37,200.00元,通知行为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因该证没有像往常一样经受益人当地银行通知,真实性未能确定,故该公司在发货前拿该证到某种行要求鉴别真伪。经银行专业人员审核,发现几点可疑之处,银行初步判定该证为伪造信用证,后经与开证行总行联系查实,确是伪造的信用证。
软条款,也叫陷阱条款,是指在一份不可撤消信用证中规定有若干开征申请人单方面可随时解除付款责任主动权的.条款,使得表面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变成了实质上可撤销的信用证,通常这些条款的设置都很隐蔽,如果出口商审证不严,就会落入圈套,陷入被动。软条款一般有如下几种:
开证申请人要求开证行开出“暂不生效”的信用证,规定必须取得某种条件或某种文件之后该信用证才能生效使用。譬如,待到货样经开证申请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生效,或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再通知生效,或由通知行签发通知后再生效,或由受益人先提供履约担保书、申请人通知船名等等。这样,信用证虽然以开出,信用证的主动权完全由开证申请人掌握了。如果受益人对此类软条款认识不足,急于发货,一旦货物的行情发生变化或其因他原因,申请人不愿接受货物,就会拒绝发出生效通知,以信用证还未生效为由拒收货物,致使出口商遭受损失。
⬢ 信用证通知行 ⬢
制证室自2018年6月29日正式开展工作以来,严格按照质检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的工作,在保障民事业务的出证速度的前提下,兼顾金融业务的出证速度,确保已经经过审批的案卷的安全保管直至移交档案室,每月5日前按时将上月档案移交档案室并做好交接工作。现将制证室的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出证
出证工作一直本着民事优先于金融的原则来进行,最大程度的保证民事证的出证速度,同时兼顾制证质量,7月初出现过粘贴后的公证书开裂的情况,后经过检查是胶棒的质量原因,再综合部的配合下更换了胶棒,之后再未出现公证书开裂的情况。在制作涉外公证书的时候出现公证员印章不清晰、签名章的边角污染公证书的情况,与综合部沟通过后,更换了涉外公证员的签名章,保证水印纸上的干净整洁。在制作民事公证书的时候多次发现待装订的卷宗里的公证书副本材料的份数与其要出的份数不相符的情况,经过与其部门沟通后类似情况情况发生的次数有所减少。在金融证方面出现的问题集中在交费发票的复印件上,部分承办人员未能及时的将发票复印件送到我室,影响交卷的时间,后经业务二部的负责人协调后改善了此类情况,当然我室在制作金融公证书的过程中因为卷宗集中出证的原因,发生了某个合同未留档的情况,经过承办人的提醒,及时收回了未留档的合同,并经过整改杜绝了此类情况的发生。
对于未交公证费先予审批出证的案卷,经过部门负责人及审批人员同意后予以先出证,过后再补交公证费,并对特殊正审批单进行留存保管,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计00本此类案卷,同时承办人也及时的将公证费发票复印件交回我室。为配合当事人在使用公证书时发现公证书份数不够用的情况,我室累计配合出具公证书副本00次。
因为停电原因导致公证系统服务器不能登录,而当事人着急需要公证书时,我室启动应急证管理预案,此类情况发生两次,共计出具11本案卷的公证书,在系统恢复使用对相关案卷进行了补录。
二、档案管理
每一本出证后的卷宗,我室及时进行卷宗整理排序并补全相关表格里未填写的内容,按照承办人分别保管,并对其进行分部门登记相关信息。金融卷在整理后移送财务处核查交费情况并打印有关交费内容,随后找承办公证员在呈批表上签字,有些卷宗在发证后出现内容错误的情况,在经过承办公证员、部门负责人及审批人员的同意后,我室配合承办人对其进行公证书的收回及更改,对每次的案卷调回审批单进行保管,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计调回更改案卷00本。
在与档案室交接档案方面,7月移交档案室000本案卷,8月移交档案室000本案卷,9月移交档案室992本案卷,10月移交档案室835本案卷,11月份的案卷目前还在档案室清点过程中,截至2016年11月30日已经出证但是未能移交档案室的案卷共计15本,其中11本是等待承办人补全相关证明材料,0本是出证后当事人未领证。
三、公章管理、水印纸管理及套打纸管理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对外使用公章257次,主要是开具核实科的介绍信,其他使用内容大致归为综合部的对外交涉的介绍信及以我处名义签订的合同,包钢房管局要求出具的关于延期使用委托公证书的证明以及我处人员关于生育报销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
我室在财务处领取水印后,由我室对水印纸进行特殊保管,日常存放于保险柜内,在正常出具公证书的时候,会有打印错误或者由于打印机的原因造成水印纸作废的情况,对于这部分水印纸我室进行了详细的登记,累计出现296张作废水印纸,作废的水印纸及其登记簿也存放于保险柜内。
因业务需求,银行的驻点人员需要套打公证书在其驻点进行公证书的打印,截至2016年11月30日包商银行驻点领用套打纸10次,建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及房管局驻点人员各领用1次,对于每次的领用套打纸编号我室进行了登记。
四、来年工作目标
制证室经过半年的工作运行,已经形成了更为科学的管理制度,在2017年的工作,我室要继续加强在出证速度上的突破,保证公证书又快又无错误的出具,在制作过程中也要帮助审批人二次校对,发现错别字等及时与承办人沟通并更正,真正做到让当事人不会为同一项公证内容再返回我处,最大程度的做到高效便民。对档案的管理也要更加细致入微,对缺材料的案卷及时催促承办人补全资料,尽量做到当月出证当月归档。在公章的对外使用上,不仅要进行使用地使用人的登记,对于一些说明、证明、承诺等内容的文件要进行复印留存。在日常工作中更多加强一些业务学习,打造一支高业务水准的制证队伍。
⬢ 信用证通知行 ⬢
保函和备用证作为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金融、国际租凭和国际贸易及经济合作中应用十分广泛。由于二者之间日趋接近。甚至于有人将二者混同。事实上,二者之间既有基本类同之处,又有许多不同之处,准确把握两者之间的相似与区别,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它们来促进国际经贸的开展,也有利于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类同之处
(一)定义上和法律当事人的基本相同之处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虽然在定义的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总的说来,它们都是由银行或其他实力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某项交易合同项下的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向交易的另一方(受益人)出立的书面文件,承诺对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条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声明或其它单据予以付款。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法律当事人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申请人、担保人或开证行(二者处于相同地位)、受益人。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申请人与但保人或开证行之间是契约关系,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以开立保函申请书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则是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条款为准。
(二)应用上的相同之处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可发挥相同的作用,达到相同的目的。
在国际经贸交往中,交易当事人往往要求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债项的履行,如招标交易中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设备贸易的预付款还款担保,质量或维修担保,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付款担保等,这些担保都可通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形式实现。从备用信用证的产生看,它正是作为保函的替代方式而产生的,因此,它所达到的目的自然与保函有一致之处。实践的发展也正是如此。
(三)性质上的相同之处
国际经贸实践中的保函大多是见索即付保函,它吸收了信用证的特点,越来越向信用证靠近,使见索即付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在性质上日趋相同。表现在:第一,担保人银行或开证行的担保或付款责任都是第一性的,虽然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从用途上是发挥担保的作用,即当申请人不履行债项时,受益人可凭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取得补偿,当申请人履行了其债项,受益人就不必要使用(备用信用证就是如此得名的);第二,它们虽然是依据申请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基础合同开立的,但一旦开立,则独立于基础合同;第三,它们是纯粹的单据交易,担保人或开证行对受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基于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中的条款和规定的单据,即只凭单付款。因此,有人将保函称为“担保信用证”。
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
(一)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
保函作为人的担保的一种,它与它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从属性抑或是独立的关系呢?据此,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独立性保函是二战后为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从属性保函的发生索赔时,担保银行须调查基础合同履行的真实情况,这是其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所不能及的,且会因此被卷入到合同纠纷甚至诉讼中。银行为自身利益考虑,绝不愿意卷入到复杂的合同纠纷中,使银行的利益和信誉受到损坏,而趋向于使用独立性保函。而且银行在处理保函业务时,正越来越多地引进信用证业务的处理原则,甚至有的将保函称为但保信用证。第二,独立性保函可使受益人的权益更有保障和更易于实现,可以避免保函申请人提出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合同履行不可能等等来对抗其索赔的请求,避免对违约人起诉所花费大量的金钱、精力及诉讼旷日持久等缺陷,可确保其权益不至因合同纠纷而受到损害。
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种形式,并无从属性与独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受益人在该信用证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与条件来决定是否偿付,而与基础合约并无关。
(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由于各国对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的,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的发展。
⬢ 信用证通知行 ⬢
常见诈骗手段:
①吸引中老年人上钩,谎称其有“血光之灾”,利用“消灾除病”等迷信心理骗财。
②自称“医生”、“大师”,有祖传秘方或珍贵药材,对病人、老年人行骗。
③故意掉下包,同伙当着事主面拾到后,主动提出与事主平分包内贵重物品,伺机掉包。
④假称回复急事借手机,趁机骗走手机。
⑤假冒医务人员,通知事主家属,以出车祸、突发重病住院急需用钱为由,让家属往指定账号汇款。
⑥向手机、网络游戏用户发送“中奖”等虚假短信,以让“中奖”者承担邮寄费、个人所税等为由骗财。
⬢ 信用证通知行 ⬢
信用证种类――Kinds of L/C1. revocable L/C/irrevocable L/C 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
2.confirmed L/C/unconfirmed L/C 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
3.sight L/C/usance L/C 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
4.transferable L/C(or)assignable L/C(or)transmissible L/C /untransferable L/C 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
5.divisible L/C/undivisible L/C 可分割信用证/不可分割信用证
7.L/C with T/T reimbursement clause 带电汇条款信用证
8.without recourse L/C/with recourse L/C 无追索权信用证/有追索权信用证
9.documentary L/C/clean L/C 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10.deferred payment L/C/anticipatory L/C 延付信用证/预支信用证
11.back to back L/Creciprocal L/C 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12.traveller''s L/C(or:circular L/C) 旅行信用证
信用证有关各方名称――Names of Parties Concerned
(7)at the request of Messrs 应(某人)请求
(10)by order of and for account of Messrs 奉(某人)之命并付其帐户
(11)at the request of and for account of Messrs 应(某人)得要求并付其帐户
(12)in accordance with instruction received from accreditors 根据已收到得委托开证人得指示
(4)favouring yourselves 以你本人为受益人
⬢ 信用证通知行 ⬢
编号:
通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受益人):
开证行名称:
信用证编号:___________开证日期:___________信用证金额:___________
我行收到上述银行电开信开信用证一份,经核验,印章相符,密押正确,现随附通知。你单位申请议付交单时,请将本通知及信用证一并提交,否则,你单位应对议付后果承担责任。
备注:
本信用证连同通知书及附件共___________页。
如对本信用证的条款有异议,请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排除交单时可能发生的问题。通知行地址: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通知行签章
⬢ 信用证通知行 ⬢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信用证:由 银行开出通过 通知编号为 的 信用证。
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 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款第一点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出运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款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 %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 信用证通知行 ⬢
据或文件,开证人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必须付给受益人一笔规定的款项或承兑汇票的一种书面凭证。
备用信用证是现代银行代替银行保证书或保函的流行方式,是1983年修订的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4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统一惯例》)增加规定的一种新的信用证。
《统一惯例》第2条规定,备用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凡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及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及支付该汇票;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所以,备用信用证也有跟单性质。由于备用信用证不是以买卖一定的货物商品作为银行保证的基础,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信用证,所以银行对备用信用证的金额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交易者出于清偿债权债务、获得融资便利、降低交易成本、规避风险等诸多考虑,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日趋综合化。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这一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但在我国,备用信用证的认知度仍远不及银行保函、商业信用证等传统金融工具。鉴此,认识备用信用证的法律性质及功能所在,并予以合理应用,无疑有助于企业更有效率地参与国际竞争。
备用信用证具有的法律性质
根据《ISP98》所界定的“备用信用证在开立后即是一项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要求单据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备用信用证具有如下法律性质:
一是,不可撤销性(Irrevocable)。
备用信用证一经开立,除非有关当事人同意或备用信用证内另有规定,开证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在该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义务。
二是,独立性(Independent)。
备用信用证一经开立,即作为一种自足文件而独立存在。其既独立于赖以开立的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合约,又独立于申请人和开证人之间的开证契约关系;基础交易合约对备用信用证无任何法律约束力,开证人完全不介入基础交易的履约状况,其义务完全取决于备用信用证条款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表面上符合这些条款的规定。
三是,单据性(Documentary)。
备用信用证亦有单据要求,并且开证人付款义务的履行与否取决于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符合备用信用证的要求。备用信用证的跟单性质和商业信用证并无二致,但后者主要用于国际贸易货款结算,其项下的单据以汇票和货运单据为主;而备用信用证则更普遍地用于国际商务担保,通常只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以及声明申请人违约的证明文件等非货运单据。
四是,强制性(Enforceable)。
不论备用信用证的开立是否由申请人授权,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受益人是否收到、相信该备用信用证,只要其一经开立,即对开证人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备用信用证的四个法律性质相辅相成,共同造就了这一金融产品的优异特质:“不可撤销性”锁定了开证人的责任义务,进而更有效地保障了受益人的权益:“独立性”传承了信用证和独立性担保的“独立”品格,赋予了其既定的法律属性:“单据性”则将开证人的义务限定于“凭单”原则的基准之上,有益于“独立性”的实施:
“强制性”则是对开证人义务履行的严格规范,它与“不可撤销性”的融合充分体现了开证人责任义务的约束性和严肃性,有助于杜绝非正常因素的干扰。
⬢ 信用证通知行 ⬢
烟台万华 刘洪涛二、信用证性质:信用证虽然依据合同开立,但在法律效力上与合同相互独立,只要卖方向银行提交的单据符合申请人申请开证时所要求的单据,银行即应付款,而不审核卖方是否实际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也不审核合同内容。
原因:为了降低银行风险,设想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执,银行无法判断哪方的主张是合法的,所以只审核单据,只要单据符合要求即付款。
1.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同时约定必须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一般是提单、发票、合格证明等。
2.买方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同时填写对方付款时必须提交的单据(按合同约定,一般是提单、发票等)
3.卖方将货物装船,取得由船主签发的提单(买方只有拥有提单才能提取货物,而原则上只有付款才能取得提单)
4.卖方将提单及其它单据交给当地银行,再由当地银行邮递给卖方所在地银行
如果不符,可以拒付(很少这样做),实践中把提单交给买方决定,买方可以要求拒付,但买方如果提货就要付款(其实买方提货后,单证仍不符,银行仍可以拒付,银行要求买方提货就必须付款的真实原因是:按照UCP500的规定,银行付款之前买方原本得不到提单,不能提货,银行既然把提单交给了买方,相应的提货风险也就转移给了买方)
调整信用证的“法律”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500,属于国际惯例,我国未加入该惯例,但是中行率先在其所开立的信用证中标注“依据UCP500开立”,随后所有银行进行效仿,所以实践中我国银行仍受UCP500的约束,发生纠纷,UCP500在我国的仲裁机构及法院均有约束力。由于国际惯例的法律效力不如国内法强,所以部分法院为了地方利益擅自进行违背该惯例的判决,银行的违规操作行为得不到警戒,所以实务中不少银行违规操作,人们对信用证的理解也就众说纷纭。实践中常有这样的案例,卖方交付的单据合格,但货物坏损,按照UCP500的程序,只要单据相符,买方就付款赎单,然后提取货物之后才发现货物损坏。但我国实践中,银行先把提单交给买方,买方提货后发现货物损坏,于是要求银行拒付。这种实践操作方式虽然表面上合理,但严格违反了UCP500的规定,部分地方法院做出有利于买方的判决,严重损坏了中国银行系统在世界的声益。意大利的银行系统在世界的声益不好,就是国为意大利法律允许法院做出判决,以货物有缺限为由,阻止在单证相符时付款。我国的牛皮出口企业销往意大利的皮革,因此受到严重损失。
附加条款常约定如下内容:如卖方所租船的船籍国必须是某个国家、卖方迟延交付的罚款等。信用证所约定的附加条件,必须使银行能够从单据中辨认出来,否则对其无效。例如,附加条款中约定承运船必须是中国船,银行从提单上可以得知。约定迟延交货的`罚款,银行从提单上所记载的日期与信用证所要求的日期的差额上可以得知对方迟延交货。因此,信用证的附加条款不是可以任意约定的,其所约定的内容必须使银行仅从单据上便可得知,从合同上得知的无效。例如对方迟延交货,如果买方修改了信用证要求的交货期限,银行就会认为提单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使银行手中有合同,银行也不会按合同审查对方是否迟延交货,而是按修改后的信用证所要求的期限来审查提单所记载的交货期是否迟延,是否可以扣除违约金。
1.烟台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订购阀门一批,合同约定迟延交付超过60天的,烟台甲公司有权扣除美国乙公司的违约金。结果美国乙公司迟延交货73天,烟台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银行扣除违约金。
无权,必须在信用中填写附加条款,并且该迟延交货必须能够从单据上体现出来,使银行仅从单据中便可得知,实践中卖方迟延交货,船东签发给他的提单就要相应地迟延若干天,银行将提单的记载与信用证要求的交货期相比较,便可得知迟延的天数,从而扣除违约金。本案中未将违约金作为附加条款,故银行无权扣除。
2.仍是上案,现在假设银行开立信用证时约定了该附加条款,买方迟延交货,单据不符,银行可能拒付并导致买方无法提取货物,于是买卖双方商定修改信用证的交货期限,买方同意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金,但双方未修改信用证金额。信用证修改后,买方在申请付款时,要求银行扣除违约金,可否?
银行仍无权扣除违约金,因为买卖双方与银行商定修改信用证的交货期限以后,迟签的提单与修改后的信用证相符,此时虽然银行知道对方违约,但由于提单与修改后的信用证相符,银行必须付款。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种:1对方同意承担违约金时,要求同时修改信用证金额。2单证不符的情况下,由于中国的银行实践中仍把提单交给买方,买方可以先提货,然后在付款时引用附加条款,要求扣除违约金。此时信用证并未修改,银行将迟签的提单与信用证要求的提单签发期限相比较,可以计算对方迟延天数,进而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数额。
3.中国甲公司向比利时乙公司订购货物,合同中约定货物的标准达到M级,并要求对方在出厂时提供甲M级标准合格证书,甲公司在申请开立信用时未要求对方提供M级合格证书作为议付单据。发货后,甲公司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先提到货物,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M标准,并请当地检疫部门出具证明,提交给银行,要求银行拒付。银行可否拒付?
不可,虽然银行知道对方违约的事实,但银行只按单证相符的原则处理,只要对方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就必须付款。本案中,甲公司在开立信用证时未要求提供M级标准合格证书,尽管在合同中有此约定,但银行不审查合同,也不审查对方是否实际违约,只审查对方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此案即典型的“单证相符原则”案例,“单证相符”是UCP500的核心精神。
⬢ 信用证通知行 ⬢
(1)in reimbursement, we shall authorize your Beijing Bank of China Head Office to debit our Head Office RMB Yuan account with them, upon receipt of relative documents 偿付办法,我行收到有关单据后,将授权你北京总行借记我总行在该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
(2)in reimbursement draw your own sight drafts in sterling on…Bank and forward them to our London Office, accompanied by your certificate that all terms of this letter of credit have been complied with 偿付办法,由你行开出英镑即期汇票向……银行支取。在寄送汇票给我伦敦办事处时,应随附你行的证明,声明本证的全部条款已经履行
(3)available by your draft at sight payable by us in London on the basis to sight draft on New York 凭你行开具之即期汇票向我行在伦敦的机构索回票款,票款在纽约即期兑付
(4)in reimbursement, please claim from our RMB¥ account held with your banking department Bank of China Head Office Beijing with the amount of your negotiation 偿付办法,请在北京总行我人民币帐户中索回你行议付之款项
(5)upon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to us, we shall authorize your head office backing department by airmail to debit the proceeds to our foreign business department account 一俟向我行提交单证,我行将用航邮授权你总行借记我行国外营业部帐户
(6)after negotiation, you may reimburse yourselves by debiting our RMB¥ account with you, please forward all relative documents in one lot to us by airmail 议付后请借记我行在你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并将全部有关单据用航邮一次寄给我行
(7)all bank charges outside U.K. are for our principals account, but must claimed at the time of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在英国境外发生的所有银行费用,应由开证人负担,但须在提交单据是索取
(8)negotiating bank may claim reimbursement by T.T. on the…bank certifying that the credit terms have been complied with 议付行须证明本证条款已旅行,并按电汇条款向……银行索回货款
(9)negotiating bank are authorized to reimburse themselves to amount of their negotiation by redrawing by airmail at sight on…bank attaching to the reimbursement draft their certificate stating that all terms of the credit have been complied with and that the original and duplicate drafts and documents have been forwarded to us by consecutive airmail 议付行用航邮向……银行重开一份即期汇票索取议付条款。索偿汇票须附上证明,声明本证所有条款已履行,单据的正副本已由连续航次寄交我行。
⬢ 信用证通知行 ⬢
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可撤消的信用证
отзывной аккреитив
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неотзывной аккреитив
保兑信用证
-
工作计划之家-fz76.com小众深度精选:
- 健康证通知 | 健康证体检不合格通知 | 信用借款合同 | 正月十七过生日的句子 | 信用证通知行 | 信用证通知行
потвержён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循环信用证
револьве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商业信用证
това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非押汇信用证
това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оплачиваемый ез преъявления отгрузочных окуметов)
押汇信用证
това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оплачиваемый при преъявлении отгрузочных окуметов)
通知信用证
циркуля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信用证金额
сумма аккреитива
信用证条款
усло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为……支付用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в пользу
写有……姓名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на имя
金额为……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на сумме
清偿信用证FZ76.com
аккреитив с внесенным покрытием
附支付担保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гарантией оплаты
见票即付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оплатой тратт на преъявителя
定期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преъявлением срочной тратты
使用信用证支付
платеж с аккреитива
用信用证清偿
покрытие по аккреитиву
信用证有效期限
срок ейст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信用证有效期满
истечение срока ейст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延长信用证的有效期
пролевать срок ейст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取消信用证
аннулиро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修改信用证
вносить поправки в аккреитив
撤回信用证
отзы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开信用证
откры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用信用证支付
платить с аккреитива
核准信用证
потверж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用信用证取款
получать еньги по аккреитиву
补充信用证
пополнять аккреитив
扩大信用证
увеличи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 信用证通知行 ⬢
五种关系准据法的分析并结合法院地国冲突法所接受的观点,
①Audi Gozlan,International Letter of Credit:Resolving
Conflict of Law Disputes,,p36.
② Raymond Jack,Documentary Credits,1993,p293.
③ Nicholas Creed, “TheGoverningLawofLetterofCreditTransactions2Journalof
InternationalBankingLaw,p41.
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6月版,第251—257页。
⑤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编著,《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10月版,第267-272页。
⑥ 该公约的内容及相关评论可登录网址:www.un.or.at/uncitral
⑦ 见前注②,第293页。
⑧ 见前注②,第302页。
⑨ 见前注②,第38页。
⑩ Denis Petkovic,“The Proper Law of Letters of Credit”4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p141.
11从信用证交易的整体过程来看,一般涉及到三种不同的付款地点:第一,开证行或其代理行向受益人付款的地点;第二,开证行与代理行之间进行偿付(reimbursement)的地点;第三,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付款赎单的地点。本文此处所讲的付款地点是指《惯例》(UCP500)第42条a款规定的付款、承兑交单地点(a place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for payment or acceptance),也就是上述第一种付款地点。
12Lazar Sarna, Letter of Credit: The law and Current Practice, 3rd ed.,Toronto,Carswell,1993,p345.
13见前注③,第44页。
14见前注②,第299页。
15《罗马公约》即1980年欧共体国家签订的《关于合同义务的法律适用公约》。英国为实施该公约专门制定了1990年的《合同法律适用法》,该立法适用于1991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
16见前注3,第43页。
17 根据《罗马公约》第4条1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未明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也无法从合同条文或案件具体情况合理认定当事人的选择,则合同应适用与之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按照第4条2款的规定,履行合同特征性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惯常居所地国家,或该当事人是法人组织或非法人实体时,其管理中心所在地国家,应推定为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但是,如果合同是在其特征性义务履行者的贸易或专业活动过程中订立的,则该方当事人的主营业地所在国应推定为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如果特征性履行行为是在上述主营业地以外的另一营业地(例如分支机构所在地)完成,则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应是该另一营业地所在国。
18有关本案详情,参见前注10 , 第144页。
〔本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第3期〕
In the transaction of a letter of credit, the par-
ties may often be situated in different jurisdictions having different
laws regarding both substance and procedure. When incorporated,
letters of credit are governed by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UCP). While the UCP is a set of rules
and practice on the use of letters of credit, this particular codifica-
tion does not offer solutions in the absence of a choice of law to the
problem of conflict of laws over disputes involving letters of credit.
The purpose of our study is to analyse doctrinal opinions and case
study on the matter and to propose a method for solving conflict of
laws. Furthermore ,any solutions introduced here must respect the
autonomy principle of the letters of credit.
⬢ 信用证通知行 ⬢
_________银行信用证修改书(正本)
编号,
修改日期,?年?月?日
我行现对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立的第__________号跟单信用证进行第__________次修改。
申请人名称,
受益人名称,
通知行名称,
地址,
邮编,
本次修改包括如下内容,
1.
2.
3.
4.
5.
6.
7.
原证其他条款不变。
本修改书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开立。本修改书是原证有效的组成部分。
开证行地址及邮编,
电传,
电话,
传真,
编押,?????开证行签章
注,
1.信开信用证修改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副本;第二联正本;第三联副本;第四联修改通知。用途及联次应分别印在“信用证修改书”右端括弧内和括弧与编号之间。
2.电开信用证修改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副本;第二联修改通知。用途及联次应按第1点的要求印在各联上。
3.货物描述、提交的单据等按信用证修改申请书记载。
-
想了解更多信用证通知行的资讯,请访问:信用证通知行
本文来源://www.fz76.com/gongzuojihuafanwen/18138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