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必备15篇)
时间:2018-02-14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必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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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农村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为了满足学生入学需求,提高教育质量,每年的小学招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旨在确保公平公正,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
二、前期准备
1. 宣传推广:提前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宣传栏、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优质教育资源等,吸引家长和学生的关注。
2. 确定招生名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育资源配置和教学质量,确定招生名额,并按照一定比例安排开放给外来学生。
三、招生方式
1. 公平竞争:招生以面向社会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2. 报名方式:家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报名,并准备相关材料,如学生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
3. 报名审核:学校组织招生专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每个学生的身份信息及相关条件。
四、入学选拔
1. 笔试评估:通过笔试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学习能力进行评估,以排除学生之间的差异。
2. 面试评估:通过面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等进行评估,以发掘学生的潜能和特长。
3. 体检评估:对学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确保学生具备正常的学习、生活能力。
五、招生原则
1. 公开透明:学校将择优选取学生,所有录取结果均公布于校园公告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3. 特长优先录取:对具备特长的学生,如音乐、体育、美术等,给予优先录取的机会,以充分发掘每个学生的潜能。
六、结果公示
1. 合理公布:学校按录取名额,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2. 申诉机制:对于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和家长,学校设立申诉机制,及时处理并做出公正的批复。
七、欢迎新生
1. 新生入学:按照规定时间,对被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报道,办理相关手续。
2. 适应辅导:为新生提供完善的适应辅导,帮助他们快速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方式。
3. 定期评估:学校定期对新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个性化发展和辅导计划。
八、总结回顾
每年的农村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都是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公正、公开、透明的招生方式,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公平的机会接受优质教育。同时,也为学校提供了更多的优秀学生,推动了教育的进步和发展。未来,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为农村地区的学生带来更好、更具挑战性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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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1、招收学生总数:200人
2、招收专业:音乐、舞蹈、戏剧等
3、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以及社会考生
4、招生标准:学生需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具备必要的艺术天赋和才华,能够通过专业考试的筛选。
二、招生程序
1、宣传
本次招生工作应采取全方位的宣传模式,将招生信息在学校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广告宣传等多个渠道发布。同时,将在城市各大公共场所、文化艺术活动中心、艺术学校等地张贴宣传海报,确保信息覆盖面和宣传效果。
2、报名审核
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招生办公室将进行初步审核,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及考生名单,列入艺术类大学录取优惠政策或考试分数加分。
3、专业测试
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招生专业设定相应的测试内容和考试方式,对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测试科目主要包括常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
4、艺术面试
对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将进行一对一的艺术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形体、表演、音乐、舞蹈等方面的个人特质和素质,以此综合评定考生的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
本次招生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录取结果,并通过邮寄、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录取考生。同时,要开展招生入学辅导工作,确保新生充分了解我校官方信息和入学须知。
三、招生要求
1、学生应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足够的专业学习能力以及感性、理性方面的特质和素质。
2、报名时应提供本人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并确保所上传证件照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学生报名及参加考试,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
4、凡通过报名、审核等环节进入考生名单,都需参加考试。考试分数按“百分制”计入成绩,考试作弊者成绩无效。
5、优秀表现者和成绩最终拼凑结果的“特招名单”可在录取时获得优惠,个性化协助服务。
四、招生宣传
为更好的推广我校招生宣传,做好接下来工作的展开,我们需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强:
1、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投放招生海报、学校宣传视频和特别报道等,确保宣传信息在校内外传播。
2、举办“艺术生走进校园”等艺术展示活动,以提高广大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认识,吸引更多有艺术天赋的考生。
3、派专业教师走进初中和高中开设艺术讲座等宣讲活动,引导学生了解本校艺术专业的发展方向和求学规划。
4、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将学校艺术专业招生信息和精彩的艺术节目呈现在网上,吸引更多网民关注本校艺术招生工作。
五、招生工作经费
为做好本次的艺术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效果和宣传质量,我们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1、宣传费用:10万元
2、考试费用:20万元
3、面试费用:5万元
4、招生专项费用:5万元
总经费:40万元左右
六、招生工作保障
1、招生办公室将成立专门的招生服务小组,派出专人负责招生咨询、考试安排、面试评定、录取发布等相关工作。
2、保障招生环节的顺利进行,招生办公室将建立招生调度系统和用户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录取的信息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3、招生办公室将在每个招生环节中加强考场监督和考试防作弊系统建设。
4、同时,为了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招生部门还应做好学生的社会心理辅导工作。
七、结语
招生是学校宣传工作和招生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前景。在本次招生工作中,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为学校的长程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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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区域间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效用,根据市教育局芜教基〔20xx〕22号《关于同意芜湖市一中等九所省示范高中20xx年自主招生的批复》精神,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工作即将启动。
一、招生计划:
50名。
二、报名:
1、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本县户口;
(2)外地户口、取得陵南正式学籍并获得20xx年中考资格;
(3)芜湖市区户口。
2、报名办法:
(1)学校推荐报名:根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推荐,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并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派专人携带相关材料至陵南中学集中报名。
(2)个人自荐报名(仅限芜湖市区户口学生):除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
3、报名材料:
①《陵南中学20xx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②《陵南中学20xx年自主招生学校推荐报名考生统计表》(芜湖市区学生个人自荐报名无需提供);
③户口簿及复印件;
④3张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
⑤各种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⑥经学校审核的初三最近两次模拟考试成绩统计表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4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5、报名地点:陵南中学教务处(综合楼十楼)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人文素养(200分,语文100分,英语100分)、科学素养(300分,其中数学150分、物理100分、化学50分)。语文含作文40分,英语不含听力。
2、考试时间:4月25日(全市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3、考试日程:
上午:7:30—9:10语文;9:30—11:30数学;
下午:1:30—3:10英语;3:30—5:30理化。
4、考试地点:陵南中学。
四、录取:
1、录取程序:
首先根据自主招生考试五门学科成绩总分,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若再有并列,再按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确定)。
然后对前100名的学生按照市县教育局核准的指标数,依据自主招生考试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前5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数学、物理、化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县教育招生部门审批。
2、各校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五、学籍、教学管理:
1、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统一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根据学情特点单独编班,有针对性配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2、自主招生学生均按统招生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给予适当减免。
以上所有工作均在市、县教育局和县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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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全体科室人员团结协作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招生人数1080人;完成了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给我校的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任务450人,顶岗实习安置率100%,毕业生就业率达98%。现将一年的科室工作总结如下:
生源是办学的基本条件,招生是硬指标,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由于种种原因,招生出现了诸多的不利因素,招生市场竞争激烈,生源之争已达到了白热化程度,招生形势非常严峻。为了搞好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务,我们继续发扬“四千”精神,不畏艰难,克服了重重困难,想尽办法招生。从招生方案的修订、招生简章的精心制作,招生对策、招生的宣传发动,组织生源、新生入学到录取审批等都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继续成立招生工作组,分工落实,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今年的招生方案,抽调部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社会关系多、有招生能力的教职工组成招生工作组,任务到人,分片负责,大家团结协作,齐心协力,为完成招生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广泛宣传,扩大知名度:我们精心制作了__年的招生简章,在全区14个市教育局出版的招生指南上刊登;在__日报上刊登学校的招生信息;今年我们共印制发放招生简章、宣传资料近10万份;制作招生宣传展版3个。
我们还利用社会招生人士、学校网站、电话、短信、电视广告、通过邮政邮寄学校招生简章资料等方式和手段宣传学校,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有利地促进了招生工作;使考生及家长能够多方面、全方位对学校有更全面的了解。这些措施对于宣传学校,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吸引和扩大生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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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办学成果报道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二)消息2-3篇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三、对全市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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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xx〕26号)精神,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我县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县户籍回宜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学校同意后上报县教科体局审核存档,延缓入学期满后督促办理入学。
三、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学区范围,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
四、招生范围
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五、入学方式
(一)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小学升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县教科体局为每一所初中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申请就读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四证”审核制度。须向县教科体局提供“四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教科体局在审核“四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须按照县教科体局派位意见,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县户籍务工人员提供县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我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县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薄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见附件3):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和流出区县教育部门流出登记表(开出流出登记表需审核户籍、居住、务工证明)。
(四)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凡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科体局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职能,根据我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无故拒收。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六、招生程序
1.核定招生计划。5月20日前,县科体局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编制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
2.划分、公布学区。5月25前,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修订各公办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做到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6月3日,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区范围。
3.资格审查登记。6月22日至6月24日,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登记。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到注册。20xx年秋季开学报到时间,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学校报到注册入学。
七、工作要求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主任具体负责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要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县教科体局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照就近原则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乱收费及提前招生等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6月3日前,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6月3日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加强学区划分、招生办法、资格条件、时间安排、招生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宣传。县教科体设立咨询电话,明确负责人员,及时为群众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疑问,回应关切。
(三)依法保障入学权利。要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六册五表一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要准确掌握在户籍地外入学学生情况。凡从户籍地流出到县市区以外借读的学生,必须持由户籍所在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外地借读流出证明。
(四)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处罚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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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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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枞阳县教育局“枞教职成(20XX)44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市、县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努力完成今年中职招生输送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省、市、县职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枞阳县中职招生工作动员大会” 的会议精神,确保我县职业高中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成 员:董晓龙(教导主任) 祖正华(901班主任) 王宜贵(902班主任)姚志刚(903班主任) 夏根生(904班主任) 李为民(905班主任)
①召开行政人员会议、制定中职招生输送方案、奖惩制度,布置有关工作。
③5月13日:组织九年级学生学习枞阳县三所职业学校的有关宣传材料。
⑥6月27日,各班要抓住学生填写志愿表的黄金时间,做好中考低分数段(350分以下)学生、动员学生上职高。
①实行初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直通车”共同做好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保送工作。
②往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可直接到县内职高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③中职招生工作重点放到初中毕业生分流上,专人负责。
1、落实《枞阳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奖惩办法》的文件精神。
2、对当年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校下达指标的班级,学校奖将给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且与学校的评优评模结合起来。
3、确责任,实行中职招生一把手负责制,将中职招生指标分解到九年级
每一位班主任身上。
五、采取强有力指施,确保输送任务的完成。
1、加在宣传力度,千方百计抓紧好中职招生工作,
2、严明中职招生纪律,本校任何教师不得向外推介生源,抵制非法招生。
3、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校长与毕业班班主任签订责任书,指标到班。
3、大力推行本校中职招生相关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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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暑期招生动员大会。首先,今天我全体教职员工欢聚一堂。让我为自己能光荣加入这个团队表示热烈 祝贺。今天的.大会是一个鼓舞士气的大会,一个为大家鼓劲加油的大会。
生源是学校的生存之本,对于民办学校来说。生源的多少将直接决定着学校的发展前景,所以招生就成了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民办学校是教育与商业的结合体,只有好的教学质量没有更多的生源,那么我学校只能驻足停歇;相反,有了生源,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学校将会坐以待毙。所以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教学质量,扩大生源,学校才会蒸蒸日上。
得到家长的认可,如果说的昨天只是努力付出中吸引着诸多家长的眼球。让他把孩子送到这里来就读,那么的明天将会因为我今天的共同努力而变得更加灿烂辉煌。暑期的共同目标是:预招新生300名,今年9月份让600名学生享受教育。下学期的主要目标是人将共同努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精品小学。这不仅是量的突破,更是质的飞跃。
力争9月份让600名学生享受教育。今天我召开这个暑期招生动员大会的主要目的共同努力完成暑期目标—预招新生300名。
首先要改变观念,要达到这个目标。打破常规。未来的人不但要学会教书育人,更要学会营销。所以我人人都应参与到招生的行列中来。人人为学校,学校为人人。学校的发展离不开个人,个人的提升离不开学校。既然选择了小学,就不要后悔,而要为学校的发展添砖加瓦,把自己的潜能挖掘出来,让它这片热土上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要好于面子,放不下架子,生存面前他分文不值。要记住:碍于面子的人永远干不成大事。
每个人都要树立自信。自信是成功的基础,其次。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自信,就相当一棵树没有了根一样,永远不会长成参天大树。所以我要学会销售自己,要相信我学校没有问题,办学理念没有问题,教育质量没有问题,学费没有问题,老师没有问题,自己更没有问题…请大家和我一起说:好,好,就是好。遇人就说,逢人就道,不管是亲戚,朋友,熟人,还是学生家长…让他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日积月累,身边的人就会觉得就是好,所以自信在营销中是非常关键的
不要墨守陈规,再次。要敢于走出去。不要心有余而力不足,心里整天想着:要招生,要招生…可就是不行动,那样只能是望梅止渴,永远品尝不到梅子的美味。所以走出去,会看到一个广阔的天空;走出去,会看到一个别样的全新的自我走出去,就会有意想不到收获,只有走出去你才能成功。30年前,一个伟大领袖,一个中国新时期的设计者—邓爷爷,代表亿万人民,顺应历史潮流,打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中国从此走向世界,世界从此认识中国,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蓬勃发展,改革开放使人们生活安居乐业。现在正值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谁抓住了机遇,敢于挑战,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一个人的能力代表着他现在而一个人的学习力却代表着他未来。让我从现在开始,老师们想说的一个人的文凭只代表他过去。不断学习,学会营销,挖掘自己身上的招生潜能,达到暑期目标。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1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出台如下方案。
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均衡配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缓解生源饱和学校的压力,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户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㈠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为适龄少年儿童分配学位。
㈡坚持市、区协作,属地管理原则。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㈢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低龄不入学”的原则。
㈠小学新生入学。20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并开展预报名。2018年8月下旬,城区小学新生正式报名,具体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家长持就读材料到学校报名。
㈡初中新生入学。
1.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2018年5月将就读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验档录取工作,2018年6月下发初中入学通知书。2018年9月1日,学生持通知书到校报名。
2.凡12月31日以前学籍属于市铁路小学、新钢一小、市西湖小学的毕业生,原则上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别录取至市九中、新钢中学、市五中,即铁路小学直升市九中;新钢一小直升新钢中学;西湖小学(北师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直升市五中。上述小学毕业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读的,按第1条办理。
3.从外地市小学毕业或乡(镇)小学毕业后需转入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2018年8月15-25日持相关就读证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办公室)办理就读手续。
㈢残疾少年儿童入学。2018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残联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需求摸底工作。全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为2018年9月1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购房证明)。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发票付款时间须在2018年8月25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租房证明(208月31日以前租住)、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8年1-3月)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证时间为年8月31日以前。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
5.外籍员工、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1000万以上)、持有绿卡的企业家、外省商会副会长以上、高层次人才、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须分别提供:户口簿、商务局开具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人事部门开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或部队证明、父(母)亲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
6.城区拆迁户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这类人员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学。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年龄符合就读要求。
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全部接纳。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分配学位。
第一类:父母房产(如果是多人持有产权份额,其父母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本人,且学生户籍在学区内;
第三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报生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四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户籍不不在学区内;
第五类:学生父母无房产但租住在学区内的廉租房等公房内,且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学区内;
第六类:能提供用工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七类:其他情况。户籍在学区内的学生,根据学区划片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转户人员子女按我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执行。
市一中、市四中、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属于超大校额学校,由于学位紧张,优先录取上述的第一、二、三、四类生源,严格控制本市主城区内其他学校在籍学生转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学校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提出,渝水区区属学校的招生范围由渝水区教体局提出,仙女湖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生范围由仙女湖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提出。具体划片范围详见附件。
市教育局于2018年秋季改革“单校划片”的方式,选取长青小学、明志小学、逸夫小学、渝水六小上述4所小学,以及新余一中魁星阁校区、新余三中、新余五中、新余九中上述4所中学试行“双向学区”的学区划分方法,即学校与学校的交接路段划出一片区域属于双向学区,双向学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可以在这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入读。
长青小学与渝水六小的双向学区:赣西大道以北、仰天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西、宝鼎路以东。
明志小学与逸夫小学的双向学区:铁路以北、仙来西大道以南、五一北路以西、长林路以东。
新余五中与新余九中的双向学区:白竹路以北、铁路以南、长宁路以西、五一南路以东。
新余三中与市一中魁星阁校区的双向学区:解放西路以北、铁路以南、胜利北路以西、劳动南路以东。
㈠实行阳光招生。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㈡规范材料审核。在招生过程中无法认定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协调公安、房管等部门进行认定;如有必要,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确保入学资格真实有效。
㈢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45号)精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择校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不招收6周岁以下儿童(8月31日以后出生)。市教育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受理群众投诉,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1.长青小学:赣西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西、仙来中大道以北、竹山路向北延伸段及北湖公园南北中轴线以东区域。
2.明志小学:仙来大道以南、里木塘路以西、五一路以东、沪昆铁路线以北的区域(不含格林小镇)。
3.铁路小学:里木塘路以东、仙来大道以南、沙土街以西、沪昆铁路线以北区域(含格林小镇);铁路天桥以南的铁路居委会。
4.暨阳学校:赣西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东、仙来东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区域。
5.逸夫小学:仰天岗大道以南、天工北大道以东、北湖西路以北、北湖公园中轴线至春龙湖畔豪园西边路以西区域;北湖西路以南、长林路以东、仙来西大道以北、竹山路以西区域;长林南路以东、仙来西大道以南、五一南路以西、沪昆铁路以北区域。
6.西湖小学:北湖西路以南、长林路以西、仰天岗大道以东(不含同创国际、中央公园)、沪昆铁路线以北区域。
7.五一路小学:沪昆铁路以南、天工大道以东、白竹路以北、金桥花园和小铁路以西区域,及新钢行政区及富塘村委交界的商住小区。
8.新钢一小:新钢公司辖区内山下片12个居委会;新钢公司行政区域内商住小区(如沁园村、北村嘉园小区、望城商住区、钢都现代城、公园一品等)。
渝水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由渝水区教体局提出:
9.渝水一小:抱石大道以南、胜利南路以西,西至原新钢铁路以东;团结东路以北、胜利南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南、玉紫南路以西;抱石大道以北、劳动南路以西、石油公司(108号)以南、公园1号以东;胜利南路以东、团结东路以南、府南路(含菜市场)至老东街5号以西、老东街以北;老东街以南、进士路以西、袁河以北,胜利南路以东区域。
10.渝水二小:解放东路以南、永济巷以西、通瑞路以北、抱石东大道以北、人民北路以东;团结东路以南、府南路(不含菜市场)至老东街5号以东、老东街以北、西;老东街以南、进士路以东(魁星阁)、袁河以北、老吉新路以西、抱石大道以南、人民南路以东区域。
11.渝水三小:抱石大道以北、胜利北路以西、劳动南路以东、浙赣铁路以南;抱石大道以北、公园北路以东、站前西路以南、劳动南路以西[不包括:抱石大道以北、劳动南路以西、石油公司(108号)以南、公园1号以东]。
12.渝水四小:胜利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北、人民北路以西、铁路以南;人民北路以东、解放东路以北、百花湖南门以西;抱石大道以南、玉紫南路以东、团结东路以北、人民南路以西区域。
13.渝水五小:劳动南路立交桥以西、浙赣铁路以南、新屋北路(铁路涵洞路)以东、站前西路以北;公园北路以西、站前西路以南、白竹路以北、新屋南路以东;公园新天地小区、玉竹新城小区;原城北办富塘管理处户籍居民。
14.渝水八小:新欣大道以东、抱石东大道延伸段以南、袁河以南、袁河以西;抱石东大道以北、通瑞路以南、通济路以西;永济巷以东、解放东路以南、通济路以西、通瑞路以北;百花湖南门以东(含南湖花苑)、解放东路以北、通济路以西、孔目江以南;铁路以南、孔目江以北、新欣大道以西;通济路以东、铁路以南、袁河以西、抱石东大道延伸段以北区域。
15.渝水六小:赣西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春龙湖畔豪园西边路向北延伸段以东、孔目江以西与观巢镇交界处以南的区域。
16.市八中小学部:沙土街以东、仙来东大道以南、孔目江以西、沪昆铁路以北区域。
19.北师大新余附属学校小学部:仰天西大道以北、红色纪念广场以西、仙来西大道延伸段以东区域及同创中央公园,仰天岗办事处应星村委及渝水区袁河办郑家村委部分村小组适龄儿童。
1.市一中:赣西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东、仙来东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区域;仙来东大道以南、沙土街以东、沪昆铁路以北、孔目江以西区域。
2.市一中魁星阁校区:抱石大道以南、新钢铁路老东街以东、袁河以北、康居路以西区域;白竹路东延伸段连接解放西路以南、公园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北、胜利北路以西区域。
3.市三中:沪昆铁路以南、劳动南路以东、解放路以北、新欣南大道以西区域;解放路以南、胜利北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北、新欣南大道以西区域;康居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南、袁河以北、新欣南大道以西区域;新欣南大道以东与石洲管理处交界区域内商住小区。
4.市四中:劳动北路以西、仙来中大道以北,赣西大道以南、长林路以东区域;里木塘路以西,仙来中大道以南、青年路以北、竹山路以东区域。
5.市五中:长林路以西、沪昆铁路以北、仰天岗山大道以东区域(不含孔目江行政区域内楼盘);仙来西大道以南、竹山南路以西、沪昆铁路以北、长林路以东区域;沪昆铁路以南、五一南路以西、白竹路以北、天工南大道以东区域。
6.市四中仰天岗校区(原毓秀校区):赣西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与孔目江行政区域交界处以南区域商住小区。
7.市九中:沙土街以西、仙来大道以南、里木塘路以东、沪昆铁路以北区域;沪昆铁路以南、五一路南路以东、白竹路以北、劳动路以西区域;铁路天桥以南的铁路居委会。
8.新钢中学:新钢公司辖区内山下片12个居委会;山上片7个居委会;新钢公司行政区域内商住小区(如沁园春、北村嘉园小区、望城商住区、钢都现代城、公园一品、公园新天地等)。
9.市十三中:袁河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浙赣铁路以南、天工南大道以西区域。
10.市十六中、高新区各小学:孔目江东岸的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各商住小区及各行政村、镇。
11.北师大新余附属学校初中部:仰天岗西大道以北、红色纪念广场以西、仙来西大道延伸段以东区域及同创中央公园,欧里镇、观巢镇、仰天岗办事处辖区。
⬭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
2017年澄江街道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城市义务教育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学校之间的不均衡发展,被人为地分成所谓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两大类。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澄江街道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登记时间为:本地新生在7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2天;新市民新生在7月8、9日(星期六、星期天)2天。均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登记地点为澄江街道各小学。其中,符合“三证”条件的新市民新生登记学校以学校通知为准,如有遗漏,可咨询街道教育科。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澄江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相关儿童、新市民子女。各学校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
登记对象为:2017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2017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无房产,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2017年5月31日前,江阴市非澄江户籍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3年以上,长期实际居住,且在澄江街道有稳定的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持有房产证6年以上,长期实际居住。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公安、人社、卫计三个部门出具的合格查验证明(即“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2017年澄江街道小学施教区比照2016年划定的区域,新澄江中心小学本地新生和城西中心小学、北大街小学、虹桥小学、环南路小学、大桥小学、英桥国际学校新市民新生施教区作适当调整。其中,本地新生:原环南路小学施教区的南街以南、青果路接忠义街以西,前进河(新河)以北,锡澄运河以东区域划入新澄江中心小学施教区。新市民新生:原城西中心小学施教区的通渡南路接通渡北路以东,五星路以南,锡澄运河以西,西横河以北区域划入环南路小学施教区;原大桥小学施教区的锡澄高速以西,鲥鱼港路向北延伸至长江澄江街道界以东,滨江中路以北至长江澄江街道区域划入虹桥小学;原大桥小学施教区的锡澄运河以东,滨江中路以北,鲥鱼港路向北延伸至长江以西澄江街道区域划入北大街小学;原大桥小学施教区的五星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通渡北路接通江北路以东区域划入英桥国际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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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坚持以户籍为准,相对就近,免费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分期分批招生原则。
02
招生对象
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具体包括
(一)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于2018年6月30日以前登记或迁入我校施教区内的(我校施教区范围为桥下村、桥上村、连村、韩埠村、方岙村、外湾村、山联村、肖山村、金兰村、上降村、桥下居委会)。
(二)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需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
1.烈士子女、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政策性移民子女及政府安置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永嘉新居民子女。
4.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对象。
(三)确需在施教区外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03
招生办法
(一)学校实行分批次招生原则。
(二)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1)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且父母(或本人)具有住宅型房产权证的适龄少年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无住宅型房产权证的适龄少年儿童;
(3)政策照顾对象
①烈士子女及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②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
③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才子女;
④符合文件规定的工业企业员工子女;
⑤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对象;
⑥政策性移民子女、政府安置人员子女;
⑦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对象。
第二批次
(1)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住宅型房产权证(房屋产权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一套房产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申请就读施教区学校,下同),且入住时间至2018年7月1日满1年以上的;
(2)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住宅型房产权证,入住时间至2018年6月30日未满1年的;
(3)①父母一方属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②父母一方属所服务的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含合同派遣人员,下同),且在所服务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报名时间满5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③父母一方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④父母一方为山区(边远)学校(公办幼儿园)(见附件4)在编在职且累计教龄满5年、业务荣誉在县学科骨干及以上名优教师的;
(4)下列三类对象属指定公办学校招收:①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和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②父母一方在县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或省二级(含)以上民办幼儿园工作,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招生报名时间满2年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③父母一方在上年度功勋企业、巨龙企业和明星企业中的同一企业工作,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当年招生报名时满3年(含)以上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5)①在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住宅型房产并入住1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权证的;②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举办个转公司制或年缴纳税费5万元以上并从事实际生产经营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报名时间各满1年的。
第三批次
(1)①父母一方属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报名时间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②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企业单位工作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报名时间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③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报名时间各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④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已签订购买合同并报县住建部门备案的;
(2)符合当地学区规定条件,确需在该学区内学校就读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
学校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招收学生,先招录施教区内拥有户籍的学生(若施教区内拥有户籍的学生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优先安排有户籍和父母住宅型房产权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出招生计划的该类对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入学),然后启动其他类别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招生工作,额满为止。若同类别对象报名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同时录取的对象视为同类别对象),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录取。参加公开摇号未被录取的,可到当地学区其他学校的下一批次申请报名。
1
第一批次
学校先录取对象(1),再录取对象(2),然后录取对象(3)。如仍有剩余学额的,可启动程序招收下批次学生(下同)。
2
第二批次
学校先录取对象(1),然后录取对象(2),再录取对象(3),再指定公办学校录取对象(4),再录取对象(5)。
3
第三批次
学校先录取对象(1),再录取对象(2)。
04
特殊情况
(一)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住宅型房产权证(不动产证)并入住而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可到当地学区其他学校第二批次(3)对象报名时申请报名。在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房产并入住1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权证的,应向学校提交实际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后,按有关程序进行录取。因县政府统一进行旧城改造的,其子女可选择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或在政策安置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
(二)系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登记的我县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卫计、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三)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入学,应按《关于印发永嘉县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外侨〔2018〕2号)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文件规定的永嘉县人才申请子女入学的,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永嘉县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永委人办〔2018〕2号)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文件规定的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申请子女入学的,按照《关于印发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永经信〔2018〕40号)相关规定执行。新居民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优质公办学校工作的通知》(永新居民〔2018〕3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县户籍的中、重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05
注意事项
(一)其中户籍于2018年6月30日以后登记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由当地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二)学生在申请就读地的同期公办学校同批招生中只能申请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多校申请,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公开摇号录取资格,由有关学区重新统筹安排入学。
(三)我校严格执行本招生方案,严格按照招生条件、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招生录取名单按录取批次、招生对象条件顺序报学区审核、备案。学校要及时组织新生注册工作,县教育局对已报到注册的学生统一进行电子学籍迁移。对于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学校要认真组织动生,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具备政策条件的对象全部入学。
(四)严格控制择校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五)严禁为入学报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严禁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监护人不得以不正当理由让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逾期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六)学校建立招生工作公示监督机制。学校有关招生信息、录取名单将在桥下一小校园醒目处予以公布;学校设立咨询电话:0577-67475612和监督电话:0577-57679202,欢迎家长来电咨询,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本招生方案由桥下一小校长室负责解释。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xx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城区:解放小学7个班,xx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1个班,xx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
2.城郊:xx中心小学3个班。
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xx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围
1.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粮食局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2.xx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xx小学:xx亭村、xx村及xx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5.xx小学:xx社区、xx村(除xx1组)、xx村、xx村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6.xx小学:xx村、xx村、廉租房小区、工业园区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7.水头中心小学:除传统招生范围外,另加水头棚户改造区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8.xx培英学校小学部:面向全县招生。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法令年龄为xx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视学位情况,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可延迟至xx年12月31日前。(二)对象及条件
1.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的城区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在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就读学校: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孤儿、烈士子女;
④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
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⑤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4)符合上述(1)、(2)、(3)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不同时段的用电、用水、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
2.城区有房产但非城区常住人口子女
(1)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在县城只有一处房产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租住政府廉租房缴费凭证为准),以房屋所在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在县城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父母现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符合上述(1)、(2)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不同时段的用电、用水、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由招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调查核实后确定入学资格。应核材料如下:
(1)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居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不同时段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
(2)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3)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父母至少一方)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册复印件(需经用人单位盖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父母(至少一方)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金石镇以外的户口本和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
(6)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4.其他特殊情况者
(1)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人社、商务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后,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须持组织人事部门或部队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登记,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城区小学本校教师子女可安排在本校就读。
(4)xx小学所在地xx村和焦家垅小学所在地焦家垅村外嫁女的子女分别可在xx小学、焦家垅小学就读。资格认定程序:先由本人写出报告交当地村民小组、村委盖章证明,再到公安户籍部门审核,最后由学校审定。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1.城区常住户口或有县城房产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持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或租住政府廉租房缴费凭据)和不同时段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到所属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2.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原籍户口簿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各校报名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要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新生名册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查备案。
3.符合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及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持户口簿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发的入学派遣单到指定的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六、招生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大局。县教育局成立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光辉;副组长:朱美军;成员:李永虎、莫万刚、陈四新、郑永祥、肖一鸣、伍桄宏、雷冲、林睦堂、郭华荣、蒋光辉、罗斌。局领导小组重在对小一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具体招生工作直接由城区县属小学和金石镇中心学校所辖城区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各校要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小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招生工作班子,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方案制订出本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教育局基础教育股。2.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外来人员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会保险凭证等)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准确性。城区各小学要牢牢抓住审查核实这个关键环节,务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学校校长亲自把关,在审核各种佐证材料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甄别材料真伪(证照类必须审验原件),如因某种原因导致材料有缺项或对材料的真实性存在疑点,学校应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各学校对招生范围内无固定职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要积极引导他们的子女回原户籍地就读。
3.严禁造假,实事求是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和有关招生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不管有无证件或虽有证件但不辨真伪而导致信息失真,或者有意弄虚作假或协同他人徇私舞弊,影响小学招生工作,造成社会不稳定和带来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4.阳光操作,统一步调
(1)统一招生宣传时间。各校定于8月20日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与要求等信息,各校的招生公告在发布前必须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
(2)统一报名登记、审验户籍、房产等相关资料时间。各校定于8月25-27日对各自招生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审验户籍、房产等相关资料。
(3)统一复核、公示时间。各校在报名登记、初审户籍、房产等资料后,定于8月28日-29日两天集中对已登记的小学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逐一进行复核确认,8月29日张榜公示符合招生要求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校应设立招生电话或招生举报信箱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习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解放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监察部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龙川小学
(2)7月2日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3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
(4)7月4日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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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
根据"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我校是全国中学生田径协会成员,可提供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和辽宁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的机会),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__年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1、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孟祥利、李述良、刘旭
2、监督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2人)
3、测试组:
组长:王田丰
成员:李永毅、于彩新、吴连明、宋洋、姜伟、周健、于晶、陈思宇、
4、录像负责人:钟建刚
5、医务组负责人:王利民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大连是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身体素质方面,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健美操:须获得__年大连市第十三届十一中杯健美操比赛单项前3名,或者获得__—__全国健美操联赛或冠军赛(单项或集体项目)前3名。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__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考生携带填写好的"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一式两份,持本人体育特长方面的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于__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3、咨询电话:
四、我校拟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以及录取标准
(一)、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
1、田径(6人)
男子:200m、400m、800m
女子:400m、100m
2、健美操(4人)
(二)、拟录取标准
1、田径项目要求:
(1)、田径项目专项技术测试成绩须达到下列成绩标准(手动计时):
男子200m:24秒5以内(包括24秒5)
男子400m:55秒以内(包括55秒)
男子800m:2分12秒以内(包括2分12秒)
女子400m:1分06秒以内(包括1分06秒)
女子100m:13秒8以内(包括13秒8)
(2)根据考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健美操要求
(1)健美操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70分)。
(2)根据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测试时间、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5月28日(周六)8:00—11:00在学校操场。
2、专项技术测试:5月29日(周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体操馆。
3、复试时间:6月3日(身体素质)8:00—12:00
6月5日(专项技术)8:00—17:00
复试地点:大连育明高中。
六、测试的程序(见附件1)
七、特长生认定
1、我校按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占70%)相加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本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确定我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6月3日、5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
2、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公正、公平。
2、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测试的各项考务准备工作,保障考场体育设施齐全、安全,同时,要安排医务人员到测试场地。
3、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进入考场和准考证入场,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4、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5、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6、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测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九、安全预案见附件2
十、本方案为我校暂定方案(招生人数和项目以大连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未尽事宜,根据"__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规定"、教育局即时信息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
⬭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
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来到学校主要向大家介绍职业教育情况和怎么样选择满意的职业学校。
同学们,很快就要中考了。
大家心里一定在彷徨:到底读普通高中还是读中等职业学校?到底是升学还是就业?这些问题,一定会让很多同学和父母纠结。
现在我根据人才需求和教育发展形势,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这些问题。
”就读职业技术学校,可以让大家及早掌握一、两门技术。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各行各业迫切需要大量技术人才。
以我市为例,目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喜人形势。
有的同学或者会说,初中毕业如果没有考上普通高中,我就去打工。
当然,打工也是一种选择。
但是我要告诉同学们的是,现在很多工作条件好、工资待遇高的大型企业,如生产电力机车的株洲南车电力机车公司,他们需要的是大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脑力与体力结合的技术人员。
如果不学习和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只能在一些劳动密切型企业从事流水线作业。
流水线作业不但工资报酬低,而且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更严重的问题是,将来企业一旦引入新设备、新技术,你因为没有相应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还会很快成为新的下岗工人。
现在,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习不但可以帮助同学们学习技术,掌握技能,而且能够学好技术、学好理论,将来无论就业还是自己创业,都难不倒。
有的同学或者会说,我家里比较困难,既不想读普通高中,也不想读职业中专。
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一个好消息,现在党和国家非常重视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技术人才培养。
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助学金,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每人资助1500元,入学后由国家直接划入你有个人帐户内。
如果选择涉农专业的中职学生,还可全免学费。
有的同学也许会问,如果我不满足中等职业教育学习的水平,想继续升学深造怎么办?这个问题问得好!现在我们国家不但需要大量初级、中级技能型人才,也需要大量高级技术人才。
现在中职学生继续深造的通道越来越畅通了。
一是可以通过参加专门的对口升学考试考入大学深造,二是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读大学;三是参加湖南省和全国的技能竞赛获得奖励,可以免试推荐进入大学学习。
现在国家正在启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职业学校优秀学生考研究生、出国留学也将很快成为现实。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实行的是自主招生政策,如何选择好的职业学校还是有窍门。
“有资质的职业学校和专业”是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
请同学们选择职业学校时,多问问,多看看,多与家长商量。
目前有几条正规途径可以帮助同学们了解到哪些学校、哪此专业是有资质的。
一是登陆“株洲教育网”、“株洲职成教信息网”查询,二是向株洲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电话:22663745)、当地县市教育局职成教股问询,三是查看刚发放在同学们手上的《株洲市职业院校招生报考指南》。
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的是,不要轻信各类招生广告、熟人介绍、招生中介等,也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提供给他人,有疑问一定要找正规途径。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职业教育投入,已建设或正在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学校条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相对来说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办学理念新、教学条件好、办学行为规范、教学质量有保证。
目前我市共有25所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中职部和民办职校),其中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建设校3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在建学校6所,全国重点职业中专5所,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牵头学校4所。
一般来说,就读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牵头学校是比较好的选择。
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共有100多个。
这些专业都是经过市教育局审批的,一般来说是适应当前和将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同学们到学校实地考察,除全面了解学校环境、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学生管理、就业等信息外,要重点了解专业的师资力量、实习实训设备等关键条件,选择好自己满意的专业。
专业是一所职业学校的品牌与灵魂,专业选对了,可以说你的职业生涯规划也就成功了一半。
同学们,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也是谋生致富的教育,职业教育的大门向大家敞开。
你们的成才,是你们父母盼望的,也是我们盼望的,更是党和国家盼望的。
最后,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愉快,圆满完成初中学业,实现新的人生理想!
⬭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
根据龙新政规〔2022〕2号《xxx市xxx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教育局关于xxx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批次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
(三)坚持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
(五)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规范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与范围
招生班级数:8个
招生总人数:416
招生辖区(社区、村或楼盘):大时代广场、紫金莲园、龙地世纪榕华、禹洲城上城。部分石粉村村委会审核对象。
划片范围:东至小溪,南至金鸡路,西至莲庄南路,北至莲南路的合围区域。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条件和录取批次
第一批:房产和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符合政策性对象子女。
第二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四批: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xxx区非“七街四镇”(东城、南城、西城、中城、北城、西陂、曹溪七个街道及东肖、红坊、龙门、铁山四镇)户籍的适龄儿少,以及外县(市、区)到本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xxx区居住证(xxx区和xxx区的提供有效居住凭证),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在xxx城区居住并合法从业一年以上。
2、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交xxx辖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从《xxx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当月至6月30日。
(1)第一、二、三批次
根据招生计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适龄儿少按批次、积分在招生范围学校安排入学。若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按照积分高低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一批积分相同,房产积分高的优先录取,若房产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二批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三批积分相同,按适龄儿少户口迁入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前三批未录取的对象根据原登记学校认定批次和积分,按填报的志愿学校依次检索录取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见附件3)。
政策性对象子女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类别录取。
(2)第四批次
第一、二、三批录取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顺序,一生一录,总分高的适龄儿少先投档,且依据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若积分相同,社保积分高的优先录取。初中录取时优先录取xxx辖区的小学毕业生;有空余学位时,再录取符合条件的非xxx辖区小学毕业生,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符合前四批招生条件的对象,同胞子女申请同校就读的,同批次优先录取。
五、积分计算方法
(一)第一、二、三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一、二、三批次积分含房产积分和户口积分。
1、若房产是向开发企业购买的商品房,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其他已办证的房产(如二手房、自建房等)以x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下同)。
2、户口以迁入招生片区的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选择一方和适龄儿少累加计分。户口在招生同片区内的时间可累计积分。
(二)第四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四批次积分含稳定居住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
1、稳定居住分
(1)随迁子女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
(2)2018年12月31日前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xxx城区亲友家的,按月计分,每月1分,其父母双方不参与计分。2019年1月1日之后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城区亲友家的,不予计分,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分。
2、职工养老保险分
随迁子女父母按缴交xxx辖区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含职工养老保险有中断的),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社保可累加计算。
六、政策性对象
(一)企业职工子女
xxx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的年纳税均达100万元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期间参与投资的,投资时间达三年以上)子女、所聘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总经理子女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二)现役军人子女
驻xxx辖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森林武警的子女)和xxx籍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其他符合xxx市委、市政府,xxx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政策性对象子女。
(四)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子女。
以上政策性对象子女,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登记建档工作
(一)登记建档时间
2022年7月1日—7月8日。
(二)登记建档方式
1、网上登记方式:通过下载“xx”APP、关注“xx”公众号或访问“xx”网站(网址:xxxxx)等方式进行登记。
2、便民服务登记: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于2022年7月3日到居住所在地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
(三)登记建档所需材料
1、第一、二、三批次
(1)户口簿(须提供适龄儿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少本页,下同);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4)初中入学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2、第四批次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4)初中入学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5)父母一方居住证(xxx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可视同居住证)。
xxx区、xxx区户籍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与居住有关的任一有效凭证或xxx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凭证为缴交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房租等票据(缴交水电的票据须分别以水务部门和电业部门出具的凭证为准、缴交房租的票据以银行或微信转账凭证为准,下同)或之前办理的暂住证。
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政策性对象
(1)生产性企业: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③近三年完税票据;④户口簿;⑤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⑥父母双方身份证;⑦受聘人员须提交该企业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工资发放凭证,受聘高级技术人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军人:①军人证;②结婚证;③户口簿;④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⑤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①户口簿;②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③父母双方身份证(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的,须提供居民居住证);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等)。
八、关于房产与户籍的说明
(一)户籍要求
适龄儿少的户籍应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二)房产要求
须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土地证》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或房产备案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少父母(或适龄儿少本人),且房产面积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的,其个人产权占有份额大于50%且面积大于50平方米。
有关房产历史遗留问题,按照xxx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xxx市教育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岩教信访复字〔2015〕29号)文件执行。
(三)祖辈房产
若房产符合要求,适龄儿少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的户口落在祖辈的房产处,且父母及适龄儿少在城区内无房产,同时满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同一监护人合法多生育除外)的,可凭祖辈房产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若学位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无证商品房
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但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商品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并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计房产积分。
(五)无证自建房
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自建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土地审批的权源等材料和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并以缴交水电或燃气的起始时间计房产积分。
(六)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
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户口在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同一片区,且父母及孩子城区另无房产的,按第一批登记建档;若户口不在单位集资房或商住房同一片区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年与单位或村(居)签订的原始合同、缴款发票和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并以购房时缴款原始发票时间计房产积分。
(七)未办理交房手续商品房
未办理交房手续的商品房,按第三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房产同一片区,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并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计房产积分。
(八)购买“二手房”
购买“二手房”入学的,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没有在该片区小学或中学就读,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合法多生育除外)。若学位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计分时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时间计房产积分。
(九)廉租房或公租房
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视同居住证。报名时须提交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以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计居住分。
九、其他规定
(一)招生登记建档所需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属第一、二、三批招生对象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属第四批招生对象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若登记学校学位不足,第一、二、三批次中未被预录取的对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公布后,小学可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第四批次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任选有空余学位的6所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有意填报民办学校xxx北大附属实验学校的适龄儿少,应同时填报南城校区和东肖校区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
(三)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少,应按《2022年xxx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登记,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登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第四批对象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四)适龄儿少被学校(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得申请调剂。
(五)适龄残疾儿少入学。依据残疾儿少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形式妥善安置,保障适龄残疾儿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暂不能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缓学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到户籍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xxx户籍的对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xxx区教育局窗口办理),延缓入学时长一般为一年。
十、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东山小学: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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