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方案(实用12篇)_购销方案
时间:2019-12-14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购销方案(实用12篇)。
一)购销方案
需方:
供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供货明细:
一、交货方式:
1、按需方要求时间发货。
交货地点:需方货款到账后发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需方承担。
2、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供方负责。自需方收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起,产品所有权转移。
二、付款方式及票据:
1、款到发货。
三、质量保证:
供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规格和数量提供产品,并保证是原产包装、原厂合格产品,附有产品的保修卡和随机资料。产品交付后,若发现产品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原厂标准,需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或由供方负责在一个星期内进行调换或补足。
四、售后服务:按厂家售后条例执行,提供原厂一年保修服务。
五、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总货款的1%),如果供方逾期交货超过5天的,需方有权拒收合同所需产品。
2、供方提供的产品型号、品牌、数量及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如供方按合同时间交货,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供方因送货所产生的运输费用,拒绝收货时间超过5天的,供方解除本合同。
4、有效期为三个月。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依法生效,双方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要补充的条款可另附补充协议书,也视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名称:
供方名称:
需方地址:
供方地址: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二)购销方案
契約番号: 締結場所:
20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甲という)と 会社(以下乙
という)は製品取引の注意事項について以下通りの協議を締結する(契約)。
第一章 総則
第1条:基本原則
甲乙が取り引く場合に、平等互恵、友好信頼という考え方を持ち、信用に基づいて、忠実に本契約を履行する。
第2条:適用範囲
他の有効的な書面契約がない場合に、本契約はあらゆる甲より注文乙より供給する製品の取引契約(以下個別契約という)に適用する。
第3条:個別契約
1、個別契約のは甲が注文書で乙に注文して、承諾のもらいを前提として、成立とするもの。乙が注文書を受け取ってから一週間内に異議を提起しずに受注になる。
2、甲が注文する製品の名称、数量、単価、納期、納入場所等を注文書に書き入れるまたは相関内容を添付書類として注文書と一緒に乙に渡す。
第4条:個別契約の変更
1、甲は製品に設計変更と生産変更を行うまたは他の原因で、乙の同意をもらった上で個別契約の内容に対してほんの一部の調整または全部調整、キャンセルするまでもいい。
2、上述の変更につれて、乙が損失を受けた場合に、甲は乙と相談してから賠償する。
第二章 取引
第5条:製品規格
1、甲に渡す製品の規格は、乙が甲の以下の指定要求の通り実行する。 ⑴甲に貸してもらった図面、説明書、各規格標準及び他の技術書類や資料等(以下借りた図面という)。
⑵乙は図面、説明書によって製造して、甲はそれを認可する(以下認可図面という)。
2、乙は借りた図面、認可図面及び甲のほかの要求に対して、質問または不明な所がある時、直ちに甲に提出して、指示を待つ。甲は乙の質問に対して、早く返事すること。
3、需要によって、甲が製品の規格を変更してもいい。
4、乙は認可図面を変更する場合に、事前に甲の同意をもらうこと。それで変更過程の資料をよく保存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第6条:借りた図面の管理
乙は借りた図面管理する専職担当者を置けて、以下の要求を厳格に守ること。 ⑴甲の書面認可をもらわないと、乙が図面をコピーしてはならない;甲乙以外の人に貸してあげまたは読ませてはならない。
⑵使用済みまたは要求された場合に、乙は直ちに借りた図面を甲に返すこと。
第7条:価格
1、個別契約を締結する前に、甲乙双方は相談した上で価格を確定する。 2、甲に見積書またはコスト予算計画を提供する要求された時、乙は早く提供すること。
第8条:納品
1、乙は業務によく知っている専任の検査人員を手配して、出荷する前に厳格に検査して、規定された期日、数量と納品方法によって合格製品を指定場所まで送ること。
2、乙は迅速、安全、安値、納期守りの原則に基づいて運送を按排する。運賃の負担について双方が価格と一緒に決定する。
3、乙は納品する時に、注文書のコピーや他の要求される検査記録と予備品を一緒に渡す。
第9条:納期変更
1、納期遅延の可能性がある時、乙が延期原因と予定納期を 日間前に甲に出し、指示を待つ。
2、乙が自身の原因で納期を延ばすので甲に損害をもたらす時、一切損害を賠償する。
3、乙が納期を繰り上げようとする時、事前に甲の同意を取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第10条:納品数量
乙が要求される数量により、納品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第11条:引き受け
1、乙が第8条または前条規定により納品する時、甲が受け取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2、乙の納品した製品が第8条または前条規定に違反した場合に、甲が返却してもいい。
第12条:入荷検査
1、引き受ける製品に対して、甲が三日間内に甲の決めた方法で検査の上合格品を引き受ける。
2、不良品を検出する時、甲が直ちに不良内容を乙に知らせる。
第13条:不良品の処理
乙が不良品の通知書を引き受けてから甲の要求により( )日間内に修理するまたは足りない分を補充する。
第14条:特採
乙の要求または他の理由により、甲が軽微不良がある製品を特採同意する場合に、乙が甲の要求により製品の等級を下げる。しかし、原則の上で一つ種類の部品には一回に限るから。乙は早く改善対策をすべき。
第15条:所有権の移り
1、第12条または第14条により検査の上引き受けてから、製品の所有権とリスクが自動的に甲に移る。しかし、製品の内に甲からの支給品が入っている場合に、第23条により処理する。
2、甲が乙の所で検査済みの製品を乙より甲の要求によって指定された所に運搬する。運搬済み前に専職担当者を置けて管理すること。
第16条:不良品の取引
1、乙が不良品の通知を受け取る日から一週間内に(第14条特採する不良品除外)すべての不良品を取り返す。しかし、甲に無償支給された材料、部品の原因で不良になる場合に、規定によって甲が自分で処理する。
2、乙が不良品の通知を受け取る日から一ヶ月以上に不良品を取り返さない場合に、甲が自行処理する権利がある。
第17条:代金の支払い
甲が検収した製品の代金を( )日間内に乙の指定口座に電報為替(送金為替、勘定の振り替え等)する。
第18条:相殺
1、前条と他の代金に対して、甲が規定する期日以内に有償支給の部品又は機械設備の貸賃金と相殺してもいい。
2、甲が前項通りに相殺する時、乙の買掛金から相殺金額を差し引いて、残高を乙に支払う(相殺伝票について双方協議する上で決定すること)。
第19条:品質保証
1、乙は甲の国際共通の先進建設設備を生産する目的をよく理解する上で第5条の規格と品質特性の要求に合う製品を生産することと保証する。
2、乙が技術能力を安定的に高めてくることを図って、有償または無償で技術指導を積極的に受け取る。それに、優れた人員を育成するために、乙が教育訓練計画を作成し、実施する。
3、乙が工程ごとに品質をよく検査して、必要な検査設備と測量器械を設置して、優れた品質製品を甲に提供することを保証する。
4、甲が検出する不良品に対して、乙は甲に指示された通りに修理取り替え、損害を賠償する同時に、再発生対策と措置を制定する。
第20条:乙の下請会社の利用
1、乙が事前に甲の認可を取る場合に、第三方に全部または一部分の製品の製造と加工を下請してもいい。
2、乙が下請会社に任せる場合に本契約についての責任と義務を移してはならない。それに、下請会社の行為について、甲が乙、下請会社に対して一切責任を負わない。
3、甲の技術基準、図面等を下請会社に貸した場合に、乙が最低の貸す範囲に限り、相手に借用証明書を書かせて、使用済みすぐ返させることと要求する。それに、情報を守るために、下請会社に本契約を厳格に守らせる同時に、『第三方に販売禁止』という規定を厳格に守ることと要求する。
第21条:甲より提供する材料、部品等について
甲乙双方は共同協商して、特定部品の特性を保持するために、甲の規定によって、乙に製造加工用の原材料、部品、半製品、組み立て製品等(以下支給品という)を有償でまたは無償で支給してあげる。
第22条:支給品の検査
1、乙は甲より支給した製品を受け取ってから、三日間内に検査して、不良または数量不足を見付けた場合に、直ちに甲に知らせて、指示を待つこと。 2、乙は前項規定に沿わなくて損害を招く場合に自分で責任を負う。
第23条:支給品の所有権
1、甲より無償支給品及びそれを利用して乙が製造加工した再製品、半製品と完成品の所有権は甲に属する。
2、乙が支払い済みの前に甲より有償で提供した製品またはそれを利用して製造した再製品、半製品と製品の所有権は甲に属する。それに、有償支給品について、乙は別途に使用してはならない。残りがあれば甲に返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第24条:支給品の管理
1、乙は甲の支給品の使用が規定に限って、別途に使用禁止に基づいて、専職担当者を置けて支給品を管理すること。
2、乙は甲の無償支給品の端材、切粉の処理方法について甲の要求によって処理すること。
3、第三方が支給品を没収または他の処分なので甲の所有権利益を大きく損害したあるいは損害可能性がある場合に、乙は製品の所有権が甲に属すること
三)购销方案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物资名称及规格:0#柴油(具体型号按需要填制)
二、供货期限:20 年月至20 年月
三、单价: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 地区批发单价,每吨优惠元(送到工地价)。价格的变动应有权威部门的书面通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四、付款方式: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送货。
2、在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施工用油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自行购油。
3、及时组织工地验收卸车,运费由甲方承担。
4、及时组织资金。
(二)乙方
1、无论资源情况如何,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工地正常施工用油;
2、由于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工地停工、误工,或由于乙方油品质量引发机械质量事故,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3、甲方在他处购油,使机械发生质量事故,
乙方不负责。
4、 负责组织运输到甲方工地交货。
5、满足甲方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a)、运输途中必须按要求进行覆盖,制定防抛洒措施,在施工区域行车限速15Km/小时。
b)、供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员、车辆、货物安全责任。 c)、供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环保所需的必要费用。
六、计量:乙方应确保供应油料的数量,运料时甲方派人跟车或货到工地后甲方进行过磅或检斤,乙方运油车应配备准确的计量器具。
七、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参与实施本合同的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包括:负责人及其职责,计划安排人员及其职责(甲方调度),计划实施人员及其职责(乙方调度),运输司机及其职责,工地验收及签收人员及其职责;结算及收款人及其职责。对于名单以外的人员参与本合同实施的,必须经过合同法定代表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参与实施本合同。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20 年月 日 20年月 日
四)购销方案
甲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乙方: 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36000 (大写: 万 千 百 十 元)
一、付款方式:现款现货
1 、对公帐号:XXXXXXXXX (XXXXXXXXXXX)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投资创业支行
二、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政策:
1、 甲方对以上销售的产品按说明实行保修,在保修范围内硬件一年上门服务,软件故障(死机、不能开机)一年内上门服务,终身技术支持。
2、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不予执行售后政策和收取相关费用
A: 产品售出时间已超出售后政策的规定时间的,软件故障超过一个月的。
B: 乙方私自开封产品设备、标签,或自行维修而造成产品损坏的。
C: 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如带电拔插、高压等情况下造成的,甲方在维修时,视产品损坏情
况的级别,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或提供建议信息。
三、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维修时请出示此合同。
2、 本同自签字之日并支付款项后立即生效。
3、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购销合同的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因此,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当事人。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2)在合同中规定,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从保护弱者出发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一般是在格式条款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对原来的格式条款重新协商修改的条款,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如果与格式条款不一致,当然采用非格式条款。
五)购销方案
购销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签订的一种合同。该合同规定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具体明确了产品的质量、数量、价格、交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具体要素,是一份重要的交易文书。购销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购销合同是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基础的合同,通过双方签订后,既明确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具体事项,使得双方约束力更加明确,维护了交易的公平和持久。
二、保障合同实行
购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保障合同实施的重要法律保障文书之一。一旦签订购销合同,双方当事人就有了明确的约束和契约义务,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购销合同的签订能够有效维护合同的实施,同时也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三、促进交易顺利进行
在交易过程中,购销合同的签订可以避免双方之间出现任何矛盾和纠纷,维护交易顺利进行。在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交易要求和流程,包括诸如产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交付期限等详细的事项,使得交易过程更加具体明确、流程合法,从而促进了双方合理、协调的交流。
四、建立交易信任
购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建立交易信任的重要手段。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都要表现出诚信,遵守法律规定,这种信任会进一步扩大双方的交往和对彼此的了解。通过签订一系列的合同约定,双方之间的合法性、透明性、稳定性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保障。
综上所述,购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至关重要的合同之一,对于促进商业活动稳定进行、维护合同实施、建立信任关系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当双方在合同中认真约定规定条款,并切实执行,才能为商业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六)购销方案
编号:
订货方:北*科技有限公司(商城)
供货方:(简称供货商)
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1条总则
1.1双方在具体交易中,应以本协议书为基础签订单项商品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明确规定商品名称、种类、质量、规格、数量、单价、验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货日期、地点、方法、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
1.2供货商须依据本协议书及双方认同的订货合同向商城提供商品,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订货方保证按订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
1.3在交易过程中,如商品价格、规格、包装、数量等事项发生变动,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确认后方为有效。
1.4双方确认的订货合同一经签署,即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第2条网上销售页面的设立
2.1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商城负责在网上商城下属的分类页面上,为供货商开设商品信息介绍页面,以展示商品,商品的文字介绍和图片由供货方负责提供。页面的制作由商城负责。
2.2所有在网上销售的商品,其价格及折扣按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执行,供货商在此之后提供的新商品应与商城另行签订追加的订货合同。
2.3双方商定,商城根据需要组织商品特价促销活动时,供货商应积极配合,双方共同确定促销品种、促销价格及促销时间。
2.4如供货商单独提出为其商品做形象促销宣传的页面时,事先需征得商城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3条销售商品的授权
3.1供货商授权商城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销售由供货商生产或供货商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代理销售的商品。
3.2供货商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推出新产品时,商城享有优先销售权,并享受原折扣比例或低于原折扣比例的供应价。
第4条商品质量保证
4.1供货商应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不低于一般的通用标准;订货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标准的,不得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
4.2订货合同应明确约定供货商对商品质量的保证条件和期限,同时,供货商应提交该商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及商标使用权证明。
4.3供货商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负完全责任。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而给消费者、用户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并由商城承担直接赔偿责任时,供货商应承担由此而使商城支出的一切费用或承担的损失。
第5条商品的知识产权
5.1保证与赔偿
5.11供货商对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及其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并保证订货合同中对有关商品知识产权陈述的真实性。
5.12供货商如违反5.11保证,致使商城被指控侵害第三方的人身权利、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使用权、商业秘密而负民事责任时,供货商同意赔偿商城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13供货商的本项义务不因本协议书及相关商品订货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2如商城因该商品质量问题或知识产权纠纷受到第三方指控,供货商必须积极协助商城进行诉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必要时应与商城一起参加诉讼或授权商城代其进行诉讼。并按本协议书5.12条款履行其义务。否则应赔偿商城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3商城保证不对供货商上述商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供货商商品版权及商标权。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商城如发现版权及商标权被他人侵权,应及时通知供货商并提供相应帮助。
5.4因供货商或供货商的供货方在生产、经销、宣传商品上违法、违约而被追究责任,供货商应承担因此而给商城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6条价格
6.1供货商供给商城商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供货商向商城所在地的其它客户(与商城同类型的客户)提供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最低供货价。
6.2商品供应价格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一经确定,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更改,供货商若调整价格,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商城。
第7条包装
供货商所供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与厂址、规格、等级、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成份的名称与含量、用途、使用说明、出厂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第8条交货与验收
8.1商城在订货合同签订后,应利用互联网或其它通讯形式通知供货商该订货合同商品的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
8.2每次进货之后的补货,商城可以在订货合同基础上,通过互联网或其它通讯形式通知供货商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
8.3商品的交货地点为商城的商品库房或商城指定的其它地点。
8.4每次交货时,供货商应同时提交该批商品商城指定的进货传票。商城验收合格并在商城指定的进货传票上签字并加盖收货章后,商品交接才算完成。
8.5运送商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货物的运费、保险费)由供货商承担。
8.6商城在验收后认为商品不合格时,可拒绝接受产品。
第9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商品的所有权及丢失、损坏的风险在商城验收并完成收货手续后由供货商转移至商城,出现商品滞销以及商品距离保质期3个月,供货商应接受退货或换货。
第10条货款支付
商城在结算日向供货商发出货款支付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的汇款地址支付。
第11条商城违约责任
由于商城未按本协议书、订货合同履行其义务而给供货商造成的损失,商城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12条供货商违约责任
12.1供货商交货的数量不足时,商城有权要求供货商限期补足,供货商同时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12.2供货商所交付的商品或包装不符合本协议书、订货合同的约定,商城有权要求供货商更换或退货,因此而造成延迟供货的,供货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3商城可以从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供货商应向商城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第13条转让禁止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书或订货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14条解除合同
14.1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另一方不需要任何通告即可解除全部或部分订货合同;
14.11双方中的一方破产、清算;
14.12双方中的一方不能支付或停止支付;
14.2解除订货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供货方在通知后15日内将退货提走,同时商城结清货款。
第15条保守商业机密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能泄露从本协议书及商品订货合同规定的交易活动中得到的对方的各种商业机密。
第16条争议解决
由于本协议书中未规定的事宜或由于双方对本协议书个别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以诚相待,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一年,以后亦同样处理;
第18条生效
18.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货方:北*科技有限公司供货方:
(公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七)购销方案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下,遵照我国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双方协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
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范。
《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
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第四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乙双方上述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权于材料出厂前对材料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出厂前5天通知甲方。
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5、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生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
2、交货地点:
种方式进行:
①乙方送货;
②甲方自提自运;
③乙方代运,甲方付运费;
④其他(此处注明)。
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的结算与发票交付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发票交付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发票,写明不合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净购货金额,和包含这些税的购货金额。甲方可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交付发票交给乙方_______。
(1)在每次交货时交给零售店的财务人员。
(2)每隔_______天交付发票一次,此发票涵盖在此期间向有关零售店交付的所有货物。
(3)结算前_______日向乙方财务人员送交发票。
2、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_______
(1)预付_;
(
(
(4)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的违约金。
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解除合同的条件
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6、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达到规定要求。
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
6、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购销方案
合同编号: 号
购苗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苗木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交货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交货时间和地点:以“货物清单”记载的时间和地点为准,且应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可视路程另行约定调整)通知乙方。若临时变更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三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充足的交货时间。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第二条 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3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4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第三条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供苗结束后,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苗木验收单”及采购合同与甲方当日结算。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现金支付。
第四条 苗木质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选苗并做好标记,乙方应按甲方选苗并做好标记的苗木进行供货,确保苗木质量。
其他要求: 。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5.1 甲方责任:
⑴核实进场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货物清单”相符,如不一致时,督促乙方及时调换。
⑵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苗木款;
⑶负责合同履行,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等事宜;
⑷如甲方提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责任:
⑴保证苗木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组织供货。
⑶如乙方送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方式
苗木进场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与乙方共同验收,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苗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开据“苗木验收单”作为乙方结算凭据。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标记的苗木送货,甲方可以退货,乙方必须迅速将缺少部分的苗木补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无故拒绝收货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终止
8.1因解除而终止
8.1.1、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8.1.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8.1.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8.2.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8.2.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8.2.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8.2.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9.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9.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它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4、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13.5、本合同条款中的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13.6、其他约定: 附件:货物清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九)购销方案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十)购销方案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规格(mm)、数量(张)。
二、交货时间:20xx年4月8日开始。
三、供货方式:每月根据需方计划分12个月交清。上述规格板材。
四、付款方式:根据需方每月计划的板材当月付款,分12个月付清,每月26日对账,30日前付清当月货款。
五、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10mm以下)。
六、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七、胶水:用环保胶。
八、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九、供方逾期不能交货(宽限两天),如超过宽限期,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每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十、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十一、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十二、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十一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十三、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埴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四、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五、合同期限:(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4月7日本合同结束)。
十六、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十一)购销方案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十二)购销方案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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