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本尊作文(范文19篇)

时间:2025-01-06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同桌本尊作文(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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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经过一次分别,心里似乎有些伤痛,阳光稀疏的散落进新教室,一切都静悄悄的。不知为何,周围似被朵朵鲜花包围着,阵阵淡香沁人心脾。抬头一看,教室中竟多了一位可爱的女生,短短的头发,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眉毛又细又长,说话一动一动的,就像夏天里随风飘动的柳叶。全身散发的温和的光瞬间将我内心的伤痛消减的毫无痕迹,仿佛一切都静止了。

原来,她就是我在新教室里的同桌。经过数天的相处,我才知道,她,一个善良的“小孩儿”,永远长不大似的。让人忍不住想把她捧在手心里。执着,不对,应该是固执,是她的性格。处处充满好奇是她的特点,这不,好奇的她又开始发作了。“老师呢?”“怎么这么安静了?”“这个题怎么做?”……她整天乐呵呵的,好似没有什么忧愁,或许这就是她带得大家的最大的收获。

有时候,她也很颠覆她那一身淑女形象。就像现在,她一副“假小子”的样子掐着腰,大声的说着“为什么今天的地这么不干净,我们是不可以这样子的。学校是我们的家,我们大家要一起爱护它……”她的生活似是储满了有趣,充满了奇迹。

或许她不是精卫,但却比精卫还天真,她固执地填平盘旋在我们之间的河流,不知疲倦的奉献自己的一份心。有时候,她会在我遇到困恼慢慢开导我、当我难过时,她也会给我讲笑话……有了她的帮助,我在生活中的困难也逐渐减少,这大概就是真正的朋友吧,不让对方难堪,总会想尽一切办法,化解我们之间的问题。

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比天长比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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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别提他了,他就是我的死党同桌,真不知道我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还是上辈子做了什对不起他的事,真是想不到,我这辈子居然会跟他做同桌。

你永远想不到他到底有多么刚正不阿。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趁老师不注意,我悄悄给他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你知不知道倒数第二题应用题的答案。他看了看,在上面写了几个字之后,把纸条还给了我。上面写着:知道,但就是不告诉你。

对了,还记得还有一次。我考试考了满分,举着试卷在他面前炫耀着:“我考了满分,你没有我考的好吧!”只见他说:“卷子给我看看。”我说:“不要。”他却说:“你看看,肯定是心虚了,不敢把卷子给我。”我理直气壮地说:“才没有呢。”便把卷子给了他。只见他检查了一会儿说:“哈哈,这道题答案应该是2.5,你却写成了25。”他边说边向办公室跑去。他一会儿便对我说:“看看这回没满分了,99.5”我拿着这份试卷心里嫉妒不已。

同桌的脾气不是很好。在班里,同桌可是出了名的肥呀。我们那一天老郑闲的没事儿干。就说了一句:“你看看你呀,怎么这么肥,你再这么下去的话,会影响脑细胞生长的。”这一句话可把我同桌惹急了。老郑见状,急忙说:“您啊,大人不记小人过,别打我了。”我同桌见老郑,老老实实道歉,没再说什么。过了一会儿,老郑又跟我说:“你看看他像不像《哆啦A梦》里头的胖虎呀!”这时我不由得笑出了声。可谁知,这被旁边偷听的同桌听见了,然后就听见教室里一阵惨叫声。

虽然他现在转走了,但是我很想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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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萧吟饮镖

满月高挂天空,家家户户都沉浸在团圆的欢喜中。但一位少年,却在海岸上叹气。原来这少年是一个孤儿,今年他刚满16岁,因为没人陪他过中秋,非常孤独,所以来海边,希望心情好点。少年长相一般,不经意的瞧一眼之后便可把大海捞针视为易如反掌了,因为他的鼻子太突出了,可谓是千里挑一啊!鼻孔大而圆,一个肉球稳稳地坐在少年的鼻尖上。这个鼻子与他的眼睛一比真是天壤之别了,眼睛是那么小,一笑便看不见眼睛了,只有两条细缝粘在少年的脸上,少年的下巴宽,有7、8厘米吧!他的手和脚与他的身高不成正比例,手和脚是那么大!这少年看着大海,又看看夜空,随后少年把目光转到了满月上,忽然这位少年的眼睛渐渐变白,身子也不知不觉的轻飘飘地飞了起来,他感觉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动也不能动,只有任凭摆布。这少年的眼睛最终呈雪白色,这时,少年已失去了意识,失去了感觉,像昏迷一样。一会儿一道刺眼灵光从大海中闪出,海面巨浪翻腾,一把太刀从海面飞出,这把太刀细而长,宽约1分米,长约1.4米,厚几乎与透明的塑料纸一般,但竟然一点不透明,又像巨剑一般厚。剑把长约3分米,剑顶头有一骷髅,散发着淡淡的绿加黑的光芒。在月光的照耀下,闪动着刺眼的光芒,但一会儿又呈现雪白色,没有耀眼的光芒,但还是闪动着光芒,只是光芒温柔许多。又一会儿,剑身闪动着血红的光芒,更加不刺眼,几乎没有光芒,但在黑夜中,还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又一会儿,剑身闪动起纯黑色的光芒,在黑夜中,与这种黑完全不同,可以明确地看出太刀的身影。太刀就这样闪动着直冲少年奔去。

太刀贴近少年时,突然停了下来,这是,几乎看不见太刀的身影了,甚至看不见了。轻盈盈的落在少年手中,少年的右手握着太刀,但这不是他的意识,而是被控制握住太刀的。正在这时,两个飞镖盒子从天而降,在月光的照耀下,并不像太刀一样闪闪发光,而是只能在远处隐约可见。镖盒表面是两个骷髅头组合而成,另一面则是光滑如镜,镖盒底部是尖尖的,在黑暗中闪出淡淡的蓝色,蓝色中又掺杂着淡淡的绿色,一看就使人毛骨悚然。镖盒旋转着直奔少年的额头。

只见少年一个空腾,双脚朝下向海面垂下,正在少年头刚贴近海面时,镖盒贴在少年了小腿部,镖盒的左右两边分别出来了两条像树叶上的丝一样细的绳子,但比树叶丝、绳子都要坚固,可以说是无所不催了,绳子缠住了少年的小腿。

少年沉入海底,只听见一个洪亮又庄严的声音,“司剑!”这位少年被这个声音猛然震醒,“恩?你是谁?”司剑大喊“我这是在哪里?”

“不要紧张,你在海底……”司剑一听,打断那人的话“什么?我在海里?”“是的,我是月神月斌,因为在地面你听不到我的声音,所以我就把你控制带到这里,与你谈话。”

原来,刚才是月神月斌把司剑控制之后带到海中的。

月神又道:“你看看你手中的那把太刀……”

月神说到这,司剑才注意到,手中的那把剑。只见这把太刀细而长,宽约1分米,长约1.4米,厚几乎与透明的塑料纸一般,但竟然一点不透明,又像巨剑一般厚。剑把长约0.3米,剑顶头有一骷髅,散发着淡淡的绿加黑的光芒,在海水中不受骚扰。司剑挥动起这把剑,竟然在海中,不受海水的阻碍,非常轻盈。

“这把太刀名叫萧吟,是魔界的的魔主墨竹耗费毕生精力所打造,削铁如泥,坚硬无比,可以随你的力量而改变形状,但剑变得越大,力量也会随之平均消弱。”说到这,司剑又认真的打量起这把太刀。怎么与普通的太刀没什么两样啊!“你腿部的镖盒,名叫饮镖,是魔界长老魔邪花费了12年才创出的。飞镖是由主人的力量而形成的。只要主人还有力量,飞镖就无穷无尽,主人力量的大小也与飞镖力量的强弱紧密联系。”思剑听着这里,不由自主的看了看腿部的饮镖,怎么只是个空盒,没有镖呢?

“月神,怎么只有镖盒,而没有饮镖?”

“因为你的力量太小了,我指的力量不是你们的力气,而是在你的身体里的一种隐藏着的力量,在仙界还有魔界都叫‘内力’!”月斌长叹到。“如果你想有强大的内力,这个‘内力修神丸’可以祝你一臂之力,这是墨竹临终前,把毕生能量转化而成的!但是,吃下去之后,有一股力量瞬间冲击人类的身体,因为墨竹他一生即练有火属性的功夫又炼有水属性的功夫,冰属性的功夫,还有他的魔气更是强大无比,一般人是无法承受这强大的力量的,吃下去之后,他的内力会在人类的身体里不断冲击,直到和人类的身体相结合……”

听到这,司剑不耐烦的打断月斌的话“快拿来吧!别??铝耍痹卤筇玖颂究谄?桶选澳诹π奚裢琛比恿讼氯ァK窘A?炊济豢淳屯塘讼氯ァ

司剑顿时,感到浑身像被一团热火包围了似的,浑身汗水犹如暴雨似的留个不停,又感到浑身像被千年结冰冻结了似的,把汗水全部冻结在身上,筋骨还有血管都冻裂了似的,一动都不能动,全身冻结,又是一阵火热,比上次更加火热了……

司剑实在受不了,“啊!”一声惨叫,失去了知觉,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醒了!!医生!!”思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模糊的看见一位不认识的大叔正大叫着。

“你是谁?”思剑疑惑的问。“你躺在路边,幸亏他把你送到医院来的!”护士插嘴道。思剑漫不经心的“哦”了一声,后面又加了一句“谢了”更加漫不经心,仿佛对他人的救命之恩不但不感激,而且更加渺视。这一句,并没有把那位大叔激怒,大叔和蔼的问道:“你没事吧?都昏迷了一个月了。”

什么?我都昏迷了一个月了?

司剑回想起在海底的过程,这是梦吗?……还是真的?……

由于情绪的骚扰,加上司剑的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使司剑穿上衣服,真诚的说了一声“谢谢”,便不顾劝阻的直奔桥边。

因还是晚上,月亮还是满月,但已是下一个月的满月了。

司剑抬头望望满月,又低头望望海水。回想起在海中的过程,大喊“这是真的吗?天!”

一个明亮的声音从海中传出来,传入司剑耳中“当然是真的!”虽然司剑听见了,但他周围的人们好像没听见。

恩?这声音怎么这么耳熟……对!正是月神月斌的声音啊!

想到这,司剑马上从岸上跳入海中。在海中说道“既然这是真的,那我的萧吟和饮镖呢?”

“不是在你的身上吗?”

恩?怎么在我身上?思剑低头一看,啊!真在我的身上,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我刚给你佩戴上的,就在你跳入海底的时候,哈哈哈……”

“哦,原来如此。”司剑在说话中,心想:月斌的功力果然不同凡响,不愧是月神,不知我何时能练到这种境界呢?

月斌又道:“你现在已经有了墨竹的毕生功力,但是你还不会使用这种功力。我也不便现身教你功夫,所以以后就看你自己造化了!”

说完,一股无形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把思剑拖到了岸上。

第二章初次战斗

司剑刚到岸上,正在回想在海里的事情,想在海底怎么和在陆地一样呼吸正常?而且身上一点感觉都没有,完全像是在路面上,衣服也没有湿,这是怎么回事呢?司剑正沉思着,突然身后两道黑影闪过,来到司剑面前,一个在司剑左边,一个在司剑右边。

司剑见后,道:“你们是谁?”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抬起头,轻蔑一笑,道:“那你不必知道了。不过你可以知道我们是为你身上的神器而来的,你最好识相点,拿出来,要不然……”“哼!”两人冰冷的说“那你就回老家吧!”

司剑想:把神器交给你们也未必能活着走,反正就是一死,还不如……拼了!

司剑想完,道“老子难道怕你们这两个混蛋吗?”

司剑也不是鲁莽之人,只是性子急了点。司剑勇气可嘉,面临这种生死决斗怎敢小视,就算本来鲁莽,现在也等知道考虑怎样迎战,更何况司剑不是鲁莽之人,更是知道思考的了。司剑毕竟是没有文化,没学过习啊,思考得不全面。

说完,握紧太刀向两人杀去。那两人相对一笑,就缤纷两路,齐朝司剑奔去。两人在距司剑还有一米时,从衣袖中露出了匕首,以极快的速度分别向思剑的喉咙和心脏刺去。俗话说:计划不如变化快。司剑一看,哪里还想着刚才的计划,心里只想躲闪,保住性命,只见司剑身子向后平躺,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击。

其中一人见了,向前一挪步,来到了司剑脸前,用匕首直刺平躺着的司剑的喉咙。

司剑一看,这还了得!又是致命的一击啊!眼看就要命亡了,司剑手不自觉的握紧了萧吟,直竖在胸前,挡住了这一击。

虽有神器,但一点也不懂武功,只会瞎打。司剑躲过这一击之后,早已退到了三米之外,正想思考怎样保住性命,打败这两人。

月神说我已有了墨竹的毕生内力,但我怎么发挥呢?看来只有在这场战争之中自己领悟了。

司剑想到这,又握着萧吟冲了上去,这次明显的比上次聪明了。只见司剑到了两人面前,一弯腰,直刺其一人的致命点——心脏。但这一人哪那么容易对付啊!只见这人身子一侧,左手握住匕首向司剑的脖子砍去。司剑一看,身子猛然往后一退,又握着萧吟朝那人的左臂砍去,快砍到那人的左臂时,那人突然把左手中的匕首扔向了司剑,司剑身子往右一测,但毕竟本身速度不及匕首那速度,再加上匕首发出后司剑才反应过来,所以司剑的右肩划上了一道倾斜的伤疤。司剑一阵疼痛,就在这时,另一个一直站着不动的人突然向司剑冲来,司剑一见,眼中充满了恐惧,虽然司剑是一条汉子,但生命之珍贵,谁不知道珍惜啊!司剑又一次更深的知道了生命的可贵!司剑心想:生命太珍贵了,所以我……一定要站起来,打败他们!我要变成强者!

司剑下定决心之后,不顾右肩的疼痛,用左手握紧萧吟朝那人冲去,本计划在靠近那人之后,身子向左侧偷袭。但计划始终不如变化快,刚到那人身边,只见那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用右手握紧匕首,朝司剑的肚子就是一刀。只听一声惨叫,司剑双膝一跪,双手紧握住伤口,趴倒在地。但没想到,司剑的身子刚着地,另一个人又冲过来用双手生把司剑拖了起来,然后右手逮住司剑的衣服,左手冲着司剑的肚子连续打了五拳,才放手。空气中流动着惨叫的声音,等那人放下司剑时,司剑早已动弹不得,一点余力也没有了,司剑的胸上全是血迹,右肩上鲜血也流个不停,司剑的整个右臂全是血色,几乎不掺杂任何颜色,全是血色。嗜血在打斗的过程中脱手而出。

那两人拿起萧吟,正想转身飞去。一道白影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如果你还想活命的话,那就别挡道,不然……”其中一个人冷冷的说道“你就会想他一样”说着,那个人指了指司剑,又看看白衣人,就冷笑了起来。

“大哥!还跟他罗嗦什么,就让我废了这老头吧!”另一个人道。

“呵呵,你们两个小子倒很高傲,但是你们两个高傲也得有实力吧!就你们这两只小蚂蚱,也敢跟我这么傲慢,那不是找死吗?”白衣人微笑着非常和蔼地说道,好像没有一点生气的样。

刚说完,眨眼间的功夫,月斌以伸出两指朝两人杀去。当两人醒过神来时,白衣人的两指已临近其中一人的喉结处,如果被打中那可性命不保啊!但那人哪有这么容易被打败啊,只见这人身子迅速后退,同时左手握紧匕首向白衣人的心脏刺去,白衣人见后,轻轻的笑道:“你这只蚂蚱果然名不虚传啊,不愧被称为‘狂杀二魔’啊!”那人一定心中暗自心惊:他怎么知道我就是“狂杀二魔”呢?就这样稍一分神的的功夫,白衣人就来到了那人的背后,朝着那人的颈部一下,就把那人给击晕了。刚击晕这个,另一个“狂杀”虽也心惊,但还是朝白衣人冲了过来,白衣人仿佛早就知道一样,身形一闪便躲了过去,这个“狂杀”好像也料到了,白衣人刚躲过去,这个“狂杀”就停住身形,转身就向白衣人的胸口又刺去,白衣人仿佛对这致命的一击,毫不放在眼里,右手来到胸前,就用两指夹住了匕首,并且左手一块杀出,也把这个“狂杀“击倒在地。

就这样,“狂杀二魔”竟然在白衣人面前不堪一击的被击倒了。

白衣人把“狂杀二魔”击倒后,便不再去理睬他们,向司剑去了。白衣人来到司剑面前,只见思剑脸色苍白,全身只有眼睛还在不停的眨着。白衣人一见,就蹲下来看了看司剑的伤势。

片刻之后,白衣人对司剑说道:“司剑啊!不错,”说到这,白衣人对司剑微笑的伸出了大拇指,又道:“在这两个人的面前,你还没断气啊!!哈哈哈哈……”

司剑也勉强笑了几声,然后有气无力的问:“你是谁啊?那两个人又是谁?”

“哦,我就是月神月斌。他们就是新一代魔主云心毅的手下,被称为‘狂杀二魔’,他们是亲兄弟,在云心毅的手下干尽了坏事,‘狂杀二魔’的老大叫雷奥,他兄弟叫雷旭。他们在来杀你之前,就曾追杀过我的徒弟,幸亏我徒弟聪明机智,逃出了他们的追杀,我正想找他们算账了,没想到,他们竟自己找上门来了。这次……”月斌说到这里顿时停止了说话,顿了一下又说道“唉!不说了,还是先给你疗伤吧!”

说完,双手呈掌形在司剑背后帮他治疗。只见一股白气在司剑与月斌周围缠绕,不一会儿,一股漆黑的魔气从月斌掌中飞了出来,在司剑头上盘旋,司剑也皱紧了眉头,月斌顿时一惊:没想到墨竹的魔气果然强大,就连我的天地罢气也无法与之相比啊!想到这月斌已满头大汗,因为在给司剑疗伤时,自己的天地罢气一直与墨竹的魔气相冲突,自己只有绕道而行,绕开与魔气的冲突,不然会伤到司剑,造成司剑更大的内伤,如果自己的天地罢气坚持不下去的话,也会造成内功反攻,在加上魔气的进攻,自己也会有生命危险,刚才那一片飞出来的魔气是自己实在躲不开,所以只有用天地罢气把魔气包裹从司剑的身体中排了出来。

经过月斌的“月毅至罢”的治疗,司剑的伤势已逐渐好转,伤疤已逐渐愈合,月斌也渐渐收回了功力。

“司剑你的伤势已经好转,但你还是不会运用你的魔气,所以我就送给你墨竹创的‘魔春杀痕’”月斌说着把“魔春杀痕”拿了出来,接着说道“这门武功威力之大,难以形容。只有像墨竹那样的武学天才有可能练成这一神功,如果你练成了,那你就有100%的把握战胜云心毅了。”

说完这,“狂杀二魔”也醒了过来,月斌把“魔春杀痕”交给了司剑之后,又到“狂杀二魔”那,说道:“这次就先饶了你们,别再让我碰见你们,滚吧!!”

说两人吓的魂飞魄散,其实他们两个人还没那麽胆小。只是两人心想既然这个人这么厉害,自己又捞不到甜头,又何必跟他硬拼呢!还不如叫魔主来教训他呢。想到这,两人还是很嚣张,一块问道:“你是谁?”“恩恩,不妨就告诉你,我就是月神,你如果想叫你的魔主来送死,就叫他来这个地方较量较量。”月斌笑道。

“狂杀二魔”一听,便转身就不见了。

司剑一见,就奇怪了,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了呢?便问月斌这是怎么回事。

月斌笑道:“以后你就知道了,你现在先找个地方修炼去吧!等到你再来找我的时候,就是解开这个迷的时候了,你可能也能像他们一样,瞬间消失呢!”

月斌说到这里,转身也消失了。

司剑环顾四周,看看手中的“魔春杀痕”,仰天长叹:“我之后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这还是个谜,我要用我的双手去改变一切,改变整个世界!哈哈哈哈!!”司剑对着满月大喊道。说完,司剑便向自己的家奔去。

司剑是个孤儿,生活当然也不会好太多,它的家就是一个别人丢弃的破房子,里面也没床,司剑就拿石块当枕头,杂草铺在地上就是床,至于被,则是一年前,在元旦时,认识了一个生活比较好的朋友,他叫莫仁,他很善良,知识非常渊博,他给了司剑一床棉被,本还想告诉他的父母资助司剑呢,可是司剑不想让别人帮助他太多,更不想让别人小瞧他。司剑的房子里除了这些东西,在没有什么东西了。他每天也就是吃莫仁给他的食物,以前则是吃别人施舍给他的食物,实在没有食物,他也只有吃垃圾箱里的食物了。

司剑坐在“床”边,看起了“魔春杀痕”,随着一字一字的阅读,终因没读过书,有很多字都不认识,所以他想请莫仁为他解说一下“魔春杀痕”。

想到这里,司剑正想到莫仁那儿去,却见莫仁正从不远处向他奔来,只见他的手上拿着一把长剑,剑长1.7米,宽2分米,厚1厘米,剑把长0.25米,剑把顶部是小佛头,整把剑都被淡淡的白色的雾气包裹。

司剑一见,心想:恩?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也得到神器了吗?

莫仁刚到司剑面前,司剑正想问怎么回事,反倒莫仁比他快了一步,“你也得到神器了吗?”

“恩。我也得到神器了……”司剑向莫仁解说了他身上的两种神器的,又说了一遍他这一天的旅程,又问了莫仁他的遭遇和神器。

“我这把剑叫束雷,它是雷神彝良打造的。”莫仁答道“我是也是从海里得到神器的,我得到神器之后刚到陆地上,就被‘血亦’血恋追杀了,而且差点死在血恋的手上,幸亏光煽鸟救了我,我也得到了雷神的毕生内力,光煽鸟又送给了我“雷齿孤欲”。

司剑听后,想到:我靠,和我的遭遇怎么这么相似啊!

两人互相了解过情况后,思剑和莫仁互相看了一下他人的秘籍,思剑看后,暗想:还有没有其他人也得到神器和奇功了呢?云心毅就那么厉害吗?那么难打倒吗?

两人一起沉默了。片刻,思剑打破沉静道:“还可能有别的同伴,一起获得了神器和奇功。你觉得呢,莫仁?”

莫仁一听,想:没想到司剑的思维还不低呢,跟我想的一样啊!“我想也是。”莫仁沉思片刻后,道“先不管它了,咱们还是先去搓一顿吧!我刚拿了零花钱,1000块,够你饱饱吃一顿了。”

吃饭中司剑有仔仔细细地看了看一个月没见的唯一的朋友,只见莫仁也是申字脸,只是鼻子很小巧,还有眼睛比司剑的眼睛放松了许多,看起来活泼的多,不经意地一看真像个女生。

第三章幻界杰斯

饭后,两人各自回了家,并约好,在明天上午,共修神功。

清晨,太阳还在沉睡的时候,莫仁就到了司剑这里,一看司剑,还睡得正熟。

莫仁一看,便来到司剑旁边,说道“起床了,司剑!”

没想到,莫仁说后,司剑好像还没什么动静,没听见。莫仁无奈之下,就在院子里练了起来,但毕竟是现代人,怎么知道武功呢?书本上有没有画,莫仁经认真思考之后,决定还是等司剑醒来后在问问他有什么想法吧。他就利用司剑睡觉的这段时间出去买点早点,等司剑醒来之后正好吃上香喷喷的食物了。莫仁一想,司剑的生活还真是悠闲啊,吃完睡,睡完有吃,但没办法,莫仁就去买食物了。

与此同时,“狂杀二魔”与“血亦”也来到了云心毅那里,正向魔主苦诉。“魔主,我们本快到手了,可没想到月神竟来插手,所以……所以我们……我们就……”“狂杀二魔”还没说完,“血亦”也插嘴道:“魔主,光煽鸟的异常厉害,没办法,我也……失手了……”

魔主听后,并没有大怒,因为他自己也知道月斌和光煽鸟的厉害,所以道:“恩……的确是情有可原,我就再给你们一次将功补过的机会,这次再不成功,那就……别怪本座了……”

“是!魔主!请吩咐。属下一定会完成的,就算死也在所不辞。”

“那就好,这次你们再去抢一次,这次再不会有人阻碍你们了。这次只许成功,不能失败。”

“遵命!”

说完,三人分头向思剑和莫仁那奔去。

莫仁回来以后,司剑早已醒来。“司剑,你看看秘籍,没有画,全是字,你说我们应该怎么练啊?”莫仁见后,拿出“雷齿孤欲”对思剑问道。

司剑看了一会儿,更不知道怎么练了,那可怎么办的呢?司剑和莫仁又想了许久,司剑突然想起了月斌临走时告诉他“有事就到这来,把萧吟往海里一插,然后大喊‘月’就行了,我就会出来见你的。”所以司剑对莫仁说:“莫仁,我们去找月神吧!”

莫仁虽不知道月神是谁,但还是很相信司剑。

“let’sgo!”莫仁喊道“我们走!”

“走!”

思剑来到海边照月斌说的做了起来,果真月斌马上出来了。

“月斌,这‘魔春杀痕’怎么练啊?”

“你来了。这可不是普通的秘籍啊,这是需要用心灵与它接触。你必须保持心如止水,只有有内力的人,只有心如凝镜才进入幻界,这种功夫是需要安静的,你只有在幻界才能修炼这门功夫,关于怎么修炼麻……”月斌停顿了一下“我也不太清楚,你只有找到幻界的幻主才能知道怎么修炼,只要是幻界的,幻界都知道,这本秘籍必修在幻界修炼,环志肯定知道。现任的幻界幻主是我说的那个幻界幻主的儿子,他很友善,很好客,只要你碰见他,那你就会很快的了解幻界。”月斌停了一下又说道“幻界是人界、仙界、魔界,互通的必经之路,只有在幻界才能去这三界,比如说吧:你在人界,想去仙界,你就得在幻界去仙界。这样说不知道你懂了没有啊!”

“哦”司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幻界可是虚的哦,千万别在不了解幻界的时候乱跑,不然你就会死在幻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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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剑和莫仁刚到家,司剑就静坐在床上,闭目修炼了起来。莫仁一见,来到司剑旁边坐下,也跟司剑一样,闭目修炼着。都一个时辰都去了,司剑和莫仁竟然还没到幻界,只因他俩就是达不到心如凝镜。就这样不知什么时候两人都坐了3个时辰,他们终于坐不住了,但是为了修炼两人还是坚持了下去,但心更不能平静了,不知不觉6个时辰过去了,已是深夜了,司剑猛地睁开双眼,对莫仁说道:“莫仁,咱们还是找点东西吃吧!我饿了,肚子疼死了!”

莫仁缓缓睁开双眼,对司剑认真的说道:“修炼是非常重要的,”又笑着说“但是填饱肚子是更重要的!呵呵……”

“那咱们去哪吃饭啊?”司剑道

“那好办,去我家吧!”莫仁笑着说道“我家还有三只烧鸡没吃呢!”

“我不能去你家,”思剑看看自己的衣服,又道“你看看我这身装扮,怎么去你家啊?”

“好吧!”莫仁叹道。“既然你不想去,我就不逼你了,你在这等着,一会儿我给你带烧鸡来。”

“好啊!”思剑一听高兴的大叫道。心道:呵呵!正合我意!呵呵……又说道:“多带点食物,我都饿死了。”“好了。快去吧!我等着你凯旋而归。”

“那我走了,拜拜!”

司剑见莫仁走后,自道:“莫仁家,整夜都开着门吗?”

不一会儿,莫仁高高兴兴地回来了,手里拿着两只烧鸡,嘴里还叼着一只鸡腿。但没想到,司剑竟睡着了,莫仁一见,没办法。正想自己吃,但没想到,司剑竟然闻见烧鸡味就忽然跳了起来,大叫:“啊!我的烧鸡可来了!”“真拿你没办法!”莫仁无奈的说,然后把烧鸡递给司剑“给,快吃吧!”

司剑接过烧鸡,便狼吞虎咽地把第一只烧鸡吞进了肚子,再看看莫仁正在目瞪口呆地望着思剑,嘴张得都能吃进思剑的脑袋了。莫仁说道:“哥们儿,太厉害了,如果你在打仗的时候也有这种速度,那你肯定很厉害”“嘿嘿,就这么快,没办法。”说完,拿过另一只烧鸡又吃了起来。

等到两人吃完后,又修炼起来

这次他们终于能心如止水、心无杂念,进入了月斌所说的幻界。终因对幻界还完全不熟悉,所以两人进入幻界之后,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一个界魂来到他们身边,说道:“欢迎天外来客,我叫杰斯,请问你们尊姓大名?”

“你好,我叫司剑,他叫莫仁。”司剑说着指了指莫仁,又对杰斯说道:“我们是刚到这来的,你能不能带我们熟悉熟悉这儿。”

“好啊!”杰斯爽快的答应了“你们跟我来。”

不一会儿三人来到一个大广场的门上,壮观之极,难以形容。大门是两个大理石柱子,石柱上分别刻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脚踏白云,周围要让一股白气所包围着,但可以看见这位老人的面目。这位老人面带微笑,眼色温柔,非常慈祥的样子。在老人的头顶上还有一个佛头,这个佛头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一看是人心里有一用暖意。石柱的上边是圆球上面则是一个半圆盖在上边,两条波浪缠绕在半圆的边缘上缠绕。

司剑和莫仁正看得入神,耳边响起了杰斯的声音“这就是幻界的无边广场,进入这以后则像在空中翱翔,但不管怎么走也没有尽头,在里面自由自在,没有什么骚扰……”

杰斯还没说完,司剑和莫仁激动地说道:“哇!这么神奇!”说完两人就冲了进去,结果里面全是白色,但自由自在。像在空中翱翔,但脚能感觉到在地面上,;像在水中遨游,但不受空气的阻碍,感觉不到空气的流动;像在陆地走动,但像在空中飞翔一样,身子轻飘飘的。

“喂!”杰斯也追了上来“你们怎么跑这么快啊,我还没说完呢。”

“哦,还有什么没说?”司剑心急地说道。

“在这里面可以不受空气的阻碍,修行之人可以静心修行,不受打扰;娱乐之人可以尽情玩耍,不受阻挠;受伤之人可以安心养伤……”

“什么?这么神奇!”司剑和莫仁一听,惊讶地说道。司剑又问道:“这是谁打造的啊??这么厉害?!”

“这是我父亲、他的朋友和他聘请的法力很高的法师,用强大的法力打造而成的。”

莫仁一听,马上惊讶地问道:“杰斯,你就是新任幻主吗?”

“是的。”杰斯停顿了一下,看了看司剑和莫仁惊讶的表情,接着介绍道“这里的白气就是我父亲和那些人的真气,在这里练武之人可以吸取这些真气提升内力,受伤之人可以吸取这些真气快速疗伤。而且这些真气是用之不竭的,这全是靠这两个打石柱。”说着杰斯指了指身后的两根石柱“这个石柱上是我父亲和石柱上的老人和手打造的。这位老人的功力非常深厚,他是我父亲很要好的朋友。这个石柱能吸取三界以及其它界的天地精华,然后把精华分到广场内,这样就会让真气繁殖,永不消失了。”

“果然不同凡响啊!”一句带着讽刺味道的声音传入了三人的耳朵里。

杰斯、莫仁和司剑一起回头一看,原来是追杀他们的“狂杀二魔”和血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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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静的夜里,清亮的灯下,我久久地凝视着那尊塑像:他身着白色长衫夕坐在藤椅里,一头浓黑直立的头发,象用墨写成的隶书一字一样的胡须,指间半截纸烟仿佛还在燃烧。在这样的夜里,这样的灯下,他那深深的炯炯有神的眼光仿佛正在看着我。第一次见到这尊塑像时,我刚满七岁,全家要搬迁了,爸爸从书橱最高的一层上把它捧下来。这是谁呀?怪可怕的。耐不住好奇的我问道。爸爸边仔细地揩去上面的灰尘,边缓缓地说:儿子记住,这是一位非常非常伟大的中国人,他的名字叫鲁迅。后来这尊塑像一直摆在爸爸的玻璃大书柜里,它的背后是一排精装本的《鲁迅全集》。

那时,我总是缠着爸爸给我讲那书上的故事,爸爸说夕那上面的故事要等我长大以后自己看才会明白。于是我开始盼着长大,盼着快快学完所有的方块汉字,好去读它们。再以后,我上了学,开始在课本中接触到鲁迅先生的作品。最初的一篇叫《少年闰土》。我对那紫圆脸、戴着银项圈,会在雪地捉雀,会在月夜捕碴的闰土,真是喜欢得很。于是,便跑回家,在书橱里翻出课文的出处《故乡》来。可是一读,却觉得心里堵得慌。老年闰土那被扭曲的形象,直让人难以接受。再去读其他小说,也象书中的木刻插图一样夕那么冷,那么愤怒。我问爸爸这是为什么,爸爸说那是因为鲁迅先生骨头最硬、眼光最利,他在和旧社会的种种罪恶作斗争。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觉得鲁迅先生的文章写得非常好,但未免离我远了些。这种感觉一直保持到刚上六年级的一个下午。

我放学回家,发现家里气氛不对,爸爸告诉我他要出差去很远很远的地方,要一两年才能回来。我焦急地间为什么,爸爸默默地从书架上抽出一本鲁迅著作,翻出《狂人日记》里的一段话给我看。那一段文章讲的是有一位大哥对他发了疯的小弟喝道: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的错!我莫名其妙地读着读着后来我才知道,爸爸由于举报了单位一位领导的舞弊行为,遭到排挤,被调到外地去了。从此夕我觉得自己渐渐能够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了。他的沉着勇猛夕他的深刻思索夕虽然我还不能全部理解。但鲁迅先生伟大的人格深深地激励着我。到了期末,那个有舞弊行为的领导得到了应有的处理,爸爸又回到了我们身边。

可是,就在半个月前,爸爸因为得了喉癌要住院开刀。临去医院时,爸爸已经说不出话了,他把鲁迅先生的塑像从书柜里取下来,放在我的小书桌上,用手势比划着问我喜不喜欢。我忍不住地哭了起来,爸爸却静静地笑了,伸手轻轻擦掉我涌出来的泪水。我永远记得爸爸那一刻的微笑,就象我永远记住今夜鲁迅先生注视我的眼神。在这样的夜里夕在这样的灯下,写这篇作文,我想的是要永远记住应该怎样做个正直、勇敢、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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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春游,是广州市雕塑公园的。广州市雕塑公园这个地方我去过很多次,我几乎可以把这儿画下来,包括各个角落。我带的东西除了食物外,还有一本书,以免无聊。

刚走进公园大门就举行“拉歌”活动。同学们都在唱,就我在一边看书。大概过了一个半小时,我们便开始参观了。

当我走到一处拐弯角处,一尊雕塑把我吸引住了。全公园的每一角我都熟悉,就这一尊雕塑我给忘了。

先说说人吧。一个胖一个瘦,像是对“反义人”。那胖的,走起路来像个大王,脸上一副天下人都欠“她”的.样子,比世界级帅哥还要“帅”,像个开跑车戴墨镜的人。

那瘦的,走路的样子像个模特,好像进行服装表演一样。“她”的腰挺得很直,也像一位空军军官。

接着是两条狗,狗和人太配了,我无法形容,胖人牵胖狗,瘦人牵瘦狗。胖狗也是一副傲视天下的样子,瘦狗也“学着”模特走。

这雕塑,每一个细节都很逼真,我还以为那是真人真狗。这次游乐活动一下子就过去了,但这尊雕像还时不时飘浮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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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木棉霍尊歌词

《木棉》是霍尊首张个人专辑《天韵·霍尊》的'主打歌曲,由田辰明作词,霍尊作曲并演唱,接下来就由小编带来木棉歌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

忽然间

风都一起停歇

闭上眼能闻到木棉香味

这一刻

往事历历泛起

那时久违气息

想过去

我们在这里

牵手走过开满花的河堤

这一路

我都会带着你

去看世界的美丽

花都开满了

风都渐暖了

思念在惊蛰

想你泪是甜的

花都开满了

我在等你呢

流淌的生命多清澈

见底也只有一个你

多年后

我们还在一起

再牵着手穿过满城飞絮

这一生

我都会带着你

去看世界的美丽

花都开满了

风都渐暖了

思念在惊蛰

想你泪是甜的

花都开满了

我在等你呢

流淌的生命多清澈

见底也只有一个你

你总是红着脸安静

手指却在我手心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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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上,老师要求我们做卷子,一次无意偶尔的机会让我借到了一个好朋友的卷子,我就开始狂抄了。开始抄了,我小心地不停摆弄着朋友的卷子,然后就开始狂抄了。在途中,我有时在狂笑,有时在自言自语,暗自觉得:爽啊!爽啊!这都能给我借到,爽死了耶!!!我在心里不停地反复着这句话。我同桌的男同学见我不停地在笑,便问:“你在干嘛!老在笑,没事吧?”坐在我前面“飞机位”*的男同学早知道我在抄了,就问我:“告不告诉他?”我遥遥头,示意他不要说出来,费事他又说什么“又抄”“我最增人抄别人的功课了”之类的话了,他这个人不喜欢人家抄功课的。我的同桌是一个男同学,长着兔子牙,广州话就是“哨牙”,常常看青春小说。他近期还戴了一副眼镜,我的感觉就是:真像个傻瓜!!!他还说:“恩,戴了眼镜后不可以再惹事了,要为这副眼镜积德才行!!!”后来还不是又惹事了。他独一的长处就是-----成绩好!这一点才是我羡慕的!!!这就是我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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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级2班李佳霓

每一个人都有同桌,有的帅气,有的学习好,有的调皮,有的安静……而我的同桌却有点与众不同。

我的同桌是个淘气小男生,是我们全班公认的电脑管理员(因为他的电脑技术是我们班数一数二的)。从外表看,戴着一幅小眼镜的他似乎显得很斯文、很沉稳,其实不然。

同桌啊同桌,你知道吗?在你看似沉稳的表面,其实藏着一颗“小女子”的心。每一次你犯错了,总会装可爱让我不要告诉老师,你知道吗?你每次一装可爱,卖萌的样子,都能让我鸡皮疙瘩洒一地。无奈之下,只好包容你。可是,你发怒时就会像狮子一样挑起战争。不过,你不太敢欺负我,因为我是班长,也因为你的评分小组长是我的好闺蜜,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你不愿与我斤斤计较。

同桌啊同桌,你能不能不要总是玩橡皮啊!每次上数学课,你都要在桌兜里玩你所谓的橡皮大作战。就算你喜欢玩,下课后我可以陪你一起玩,请你不要浪费上课时间“自娱自乐”了。同桌啊同桌,你能不能不要在操场上疯跑了,不要再和你那群朋友做危险游戏了,这样很容易受伤的。

同桌啊同桌,遇见你真好。你是我的开心果,总能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笑;你是我坚强的后盾,总能在我遇到困难时挺身而出。希望我们能一直坐同桌,做朋友,我再也不会无缘无故画三八线了,再也不会把你当出气筒了,我俩就一直做好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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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就是一对天生的冤家。有“疯癫型”的同桌,有“学霸型”的同桌,而我的同桌属于“奇葩型”!

我的同桌叫林辰灏,有一脸的肥肉和油脂。他还长着一双常常眯成一条缝的眼睛,有一头的刺猬发。

三八线大战

最近我发现我的好闺蜜背叛我了,经常和林辰灏讲悄悄话。一上课他就说:“吴馨语,我们定一条界线,谁超线,就罚‘我错了’一百遍。”“行!”本小姐爽快地同意了。

第二节课,同桌越线了!我用胳膊肘碰了一下他,他没有反应。我又用手指捏了一下他,他才惊醒起来。他问我怎么了,我指了指界线,他不理解,我就忍到了下课。

“林辰灏,你怎么搞的?越界了,抄一百遍!”我同桌一听,顿时呆了。他又立马缓过神来,跪在地上,伸出兰花指说:“呜呜,好同桌,亲爱的同桌,求求你放过我吧!不抄行不行呀?”“不行!”我坚定地说道。“你自己说的,不能反悔呀!”没辙,我那同桌只好乖乖地写了一百遍给我!看着他那失落的表情,我霎时笑逐颜开。

同桌在求神

期末快要结束了,我的同桌在自己的桌上摆出了一大堆求神的东西,还念着:“天灵灵,地灵灵……”后来,我趁他睡着了,偷偷地将他求神的东西藏起来了,哈哈,真想知道他发现后的表情是什么样的!林辰灏一睁眼,发现自己的桌上空荡荡的,就东找找,西看看。我心里窃喜:“哈哈,你慢慢找吧,本小姐有的是时间把这些东西交到老师手上。”

同桌在“发奋”

我同桌整天游手好闲的,但最近却好像开始“发奋”了。我好奇地凑过去,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满桌都是。哦!原来他在看课外书。过了几天,他又开始“发奋”了,但还是偷偷地在看课外书。

我的同桌是奇葩,他会撒娇,会翘兰花指,难道不奇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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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学四年,经历了很多同桌,其中有欢笑,也有悲伤,也有愤怒。但是有一个同桌是我最佩服也最记得的。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同桌。

今天早上,这门课是数学。“丁”正在上课。这节数学课,老师讲了如何画对称图形。之后,让我们根据数学书上的练习练习画画。这时候有些人开始担心了,因为他们没有带齐所有的学习用品,要么忘记带铅笔,要么忘记带尺子,只好四处打听。可惜大部分同学只带了一支铅笔,我在大部分学校,虽然我很想帮助他们。他们到处借,没尺子的拿到了,没倩碧的还在。这时,你“站起来”。在你迅速画完之后,你把唯一的铅笔借给你周围的人。这时,我的问题来了,我犯了一个错误,早上忘记带橡皮了。这怎么可能?我现在不能借。有的人没带,有的人没画完。就在我想着怎么擦掉错别字的时候,你“双体出来”了,变了

戏法一样拿了一块橡皮就放在我的手中,让我赶紧改正。一节课下来,我感觉班上七十七个人,都有七十个人借过你的铅笔、橡皮、尺子。下课时,同学们都一个个的来感谢你,而你却说:“不用谢,都是同学,都是小事情。”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当然这只是你的冰山一角,对吗?你的好人好事还多着呢!有空我给大家再多讲述些你的故事吧。

对了,忘了忘了,你叫什么?让大家认识一下吧!王刚——就是你吧,我的好同桌,好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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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一个矮个子男孩,长得白白净净的,一双小小的眼睛里充满了对世界的好奇,一个大大的脑袋里装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他叫张翰林。

他非常喜欢写作,是老师和同学眼中的好学生。他写作文时,每写一句话都要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肯下笔,因此他写作文的速度比较慢,每次都是别人已经急急忙忙写完交卷了,他还在一丝不苟地思考和斟酌,虽然慢一些,但每篇作文都写得有声有色。老师对他的作文更是大加赞赏,每次作文讲评总是重点讲评他的作文,让大家很羡慕。尤其让人羡慕的是,他已经在《中国未来文学家》杂志上连续发表好几篇作文了。老师说,他是未来的作家。

他还很喜欢看书,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他经常去书店看书,直到书店关门才走。你说他是不是一只“书虫”呢?他脑袋里装的全是知识,怪不得他的作文那么精彩呢!

他不是什么都好,也有缺点:第一,个子矮,因此他站队总是第一排,座位也是第一排,我真为他担心,担心他长不高,不过我还是要鼓励他一定要加强锻炼;第二,胆子小,平常他很少说话,也不抢着发言,总是文文静静的像个小女孩,下了课也很少像别的男孩子一样疯玩。

这就是我的同桌——张翰林,一个文静的小男孩。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热爱阅读、认真作文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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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公园里需要一尊人物雕塑,雕塑家雕完以后,对作品很满意,甚至对这个人物产生了崇拜心理。在人们所见到的文字资料中,这个人物是个圣洁、高尚、纯粹的人,几近完美。可是由于在运输过程中,搬运工不小心碰坏了这尊雕塑的一块皮肤,这一碰不消说,人们发现这个人物的内部结构,并从这个伤口露出了里面的灵魂,与其传说大相径庭,甚至完全相反。人们发现这是一个十足的伪君子,是个内心狭隘、妒恨、虚伪、肮脏、极端卑鄙的小人,干尽了丑恶的勾当,却一直以善良、正直、博爱标榜自己,甚至把自己伪装成人类灵魂的典范。

人们通过雕塑看穿这个人的真相以后,感觉受到了极大的欺骗,都因自己的盲目宠信而蒙羞。有人气愤地要砸碎这尊雕塑,以解心头之恨,被雕塑家制止了。雕塑家认为自己不仅雕出了他的形体,还因损坏而意外地发现了他的灵魂,他认为这是他一生中最成功的雕塑作品。

现在,这尊雕塑即将摆在一座公园里,如果你见到了他,先不要指责和嘲笑,你先想一想,如果把这尊雕塑换成你,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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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下半学期开学了,我长高了不少,哈哈——老师要帮我们调座位啦!我终于可以离开那讨厌的同桌和第一排啦!我期待着语文课……

“叮叮!”上课铃响了,我回了座位,老师把我和同学比来又比去的,终于,我坐到了第三排!兴奋啊!可是,现在我知道其实调座位不一定好了,因为我的同桌是一位自做多情的同桌——孙博甦!

大家知道吗?有一次数学考试,我的铅笔掉了,我弯腰去捡铅笔时,孙博甦深吸一大口气,瞪大眼睛说:“哦!你抄我的!好吧好吧!抄吧!”我心想:算偶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这小孩计较!

还有一次,英语听写,我发现橡皮没带,就向孙博甦说:“嘿!橡皮借一下!”他却回答道:“哦!你趁机抄偶的!赖皮死了!”结果杨老师发现了,骂了一顿孙博甦!哈——我心里的气一下子散了!

唉——如果大家有这样一个同桌的话,你们一定会疯的!我,已、经、快、死、啦、、、、!!!!嘿嘿,不过,我的同桌是不是很可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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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遵循古老的法则,母系社会那种奉行走婚制度的女尊男卑,奉行人人平等,合理化分工。虽然也有固定伴侣,但此类没有真正意义上形成现代人主观上的婚姻制度。

第二种,将男尊女卑倒过来,女人娶男人(可多娶-无限制),女人主外男人主内,男人要绝对服从女人。

第三种和第二种很类似,是属于小说式的女尊男卑,女强男弱,其主要体现在体力上,男人生育,遵循女婚男嫁的规则(可多娶-无限制)。

第四种,女儿国版,女人被奉为神的化身,占社会主导地位,统治男性,没有婚姻制度,男人的社会地位极大的低于女性。

颠倒派:女人孔武有力,男人娇小柔弱,与现实中完全颠倒(多为男生子)。也就是说,把此类文中的人物性别反过来就是正常向文;把正常向文的人物性别反过来就是此类文。此类女尊为最常见的女尊形式。现实派:除在社会地位上女尊男卑外,男女其余各方面都与现实无异。也就是说,男人还是男人,女人还是女人。

幻想派:由于女人拥有男人没有的或远超过男人的超能力,故而导致社会地位悬殊极端派:女人奴役男人。也就是说,女人全是主人,男人全是奴隶。此类女尊为最罕见的女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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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哈哈,而女主正好穿越到颠倒派与极端派啦。在现代女生最痛苦,有两种,一种是精神上的,一种是身体上的,身体上的就是生孩子了,精神上就是失恋,离婚,亲人离开了,这一。

现代要有月经的说、每次都很痛的。女生还要减肥,还要生孩子,这是为什么。但这次不有啦,完全颠倒过来啦,哈哈啊,白冰心很爽啊。

白冰心就是第一大国白雪国,其次是火列国、花草国,暗黑国。【暗黑国是男尊】。火烈国的公主是当今的媚妃娘娘-----依蝶媚,花草国的郡主是凡妃——月思凡。后宫出估3亿,还在不断添加中。

而原来的皇上虽后宫多,却很爱民,脾气好,这才是后宫男人死心塌地的爱着白冰心的原因。

既来之则安之。看女主怎么玩转后宫吧,还有法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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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人如梦

作曲 : 阿鲲

作词 : 何其玲

繁星如许 明月如初

前尘往事 从何细数

心有情丝万千束

却剩得一缕孤独

春花开谢 秋草又枯

盛衰荣辱 如何细数

汨水暖 渭水寒

换不回伊人如故

尝尽悲欢离合人间苦

却怎么咫尺天涯陌路

痴心诉 痴意笃 痴情再相付

愿为你 拼尽柔情傲骨

望尽相思红颜凋零处

我只愿与你朝朝暮暮

爱入心 恨入骨 生死再相赴

愿为你 永生永世守护

浮萍霜露 随波而逐

凡尘夜梦 如何细数

萧声依依 彩衣飞舞

却空留斜阳日暮

青山走远 古道荒芜

巍巍宫阙 难再细数

曾许下的 如虹归途

千年一瞬尘与土

尝尽悲欢离合人间苦

却怎么咫尺天涯陌路

痴心诉 痴意笃 痴情再相付

愿为你 拼尽柔情傲骨

望尽相思红颜凋零处

我只愿与你朝朝暮暮

爱入心 恨入骨 生死再相赴

愿为你 永生永世守护

愿为你 永生永世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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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太可恶了!”看着同桌趴在那儿偷笑,我的气不打一处来。

我的同桌是个调皮捣蛋的家伙经常捉弄我,这不,我正做作业,就发现我的铅笔盒长翅膀飞了。经过前桌同学的提示,才知道是被同桌藏起来了。你说?

怎么不让我生气呢?

“我你着急,就帮你找到了,不识好人心的家伙!”他用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强辩道。哎,真拿他没办法。从此以后,我们水火不容,几乎天天爆发世界大战,从橡皮到数学题,能打响战争的地方都被我们跑了个遍还觉得不爽。

不知什么原因,我的眼睛开始近视了,胆小的我还不敢告诉老师,每次看黑板,都要眯起眼睛,十分难受。

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写了几道题,并要求我们当堂完成,我眯起眼睛仔细看黑板,可它偏偏跟我做对,我扔看不清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蚂蚁”代表着什么,看着同学们一个个奋笔疾书,我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同桌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关切地问“你近视了?”“要你管!”我恶狠狠地回答道,心想他一定是在幸灾乐祸,没想到,同桌耐心地把黑板上的题目一字不漏地讲给我听,我惊呆了,没想到他还有这么好的一面,他声音里包含的是温柔。

算了,以后别和他作对了,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我的铅笔盒再次不翼而飞,同桌呢?一溜烟跑了!“喂,你给我站住!”我们再次投入到战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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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丹青,一个与书画相关的名字,三年级第二学期转入我们学校,现在是四年级一班小组长。因为我个子高,这个学期老师安排我与她同桌。她喜欢画画,可是,老师说她画画的领悟性不强。

她爱梳蘑菇头,喜欢穿有简笔图案的素色服装。在她重重的书包里总是有不少关于绘画的书,还有一个专用调色板。

上周星期五美术课上,老师要求我们自由画画。

时间到了,她的画上太阳像月亮,小狗像猫。这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她涨红着脸说:“别闹了,这是课堂。”

“我就是画不好,总是把圆的画成方的,让同学们笑话,我怎么这么没出息。”她泄气地说。

听了她的话,我想,我应该帮助她。

我说:“没关系吗,画不好,不是在学吗?来,我教你。”

“画太阳,要留心时段和色彩,画小狗,要画出活泼可爱的特征,你看绘画教材上的小狗在大树下远眺前方时是多么的神气,头的大小,耳朵倒垂还是竖直,前足、后足及尾的长短都要合适,否则,就不像狗。太阳西下快靠山时的颜色与早上太阳升起时的颜色是有区别的,方向也不同……”

虽然她听得很认真,画得很仔细,结果作品还是被老师批改为不及格。

哎,我的同桌,要想成为绘画高手,看来,有困难。但是,如果她在老师的指导下坚持努力,成功还是有希望的,世上无难事吗!

同桌,不要灰心,坚持努力,认真琢磨老师的教导,就会成功。我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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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灰心,不要气馁,你一定能行……”他那短短的十三颗字像有力的`铜锤直击我的心扉,也像那洁净的泉水将我的大脑冲刷干净。让我幡然醒悟。小雨,“感谢你那字字千金”的话语与鼓励,让我从黑暗的深渊里找到了光明的出口。

记得我在小学阶段,由于每次上课或考试我老是表现的十分凸起,为此时常赢得老师们的称赞,得到同学们的热捧,拥有家长们的宠爱。一开始我默默地接受了这一切,并不为这些有什么特殊设法主意,但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掌声、鲜花愈来愈多,我茫然了。时间久了,我内心深处的那情感一下子喷发而出,甚至主有点沾沾自喜,心里总是自得地想自己十分智慧。我几乎天天都沉寂在“唯我独尊”的境界中。书里的那些书籍以抹上了一层灰,书房里很少见我的身影,妈妈看到我的这样子容貌整日唉声叹气,眉头紧锁。

今年的六年级中考马上要来临,下课后,同学们各个都端坐在教室里,手捧着书在当真温习。唯有我,不以为意的悠哉在椅子上,一直玩转着手心里的笔:“不就是一场考试吗,哪要温习这么久?”我不满地嘟了嘟嘴,轻轻地嘟囔着,“这次我一定能考好。”

转眼间,期中考已经来到了,我偷偷一笑,暗自窃喜:这数学课时我的拿手好艺,对我来说真是小菜一碟呢!

卷子得手了,我二话不说,拿起笔在卷子上“刷刷”的几下,大功告成!这时,我心里的那股感觉又涌了出来。眼看同学们各个都还在埋头苦写,我只好用画画来打发时间。

“分数出来了。”数学老师双手叉腰,眼睛向同学们打量了一番,最后目光冷冷地射到了我身上,这是我全身不禁打了个暗斗。岂非考不好吗?不可能吧。“小轩九十九分,小银九十八分,小青九十八分,小茉九十六分……”当每个名字从老师口中脱口而出时,我心里又多承载了一块石头,“小煦……九十一分!”老师大声呼啸着,那冰凉无色的目光再次落在了我身上,他像一把利箭刺穿我的心。这样的分数可能对老师来说是十分遗憾,而对我来说是一种打击。在同学们质疑的目光和纷纷议论声中,我模糊地走到讲台上,颤颤巍巍地接过卷子,这鲜红的几个大字是多么的耀眼,它仿佛在冷笑我的骄傲自大,回到座位后,泪水如喷泉一样直涌出来,“啪啪”打在卷子上……

脑海中浮现出老师失望的样子,同学们鄙夷的目光,爸爸妈妈……不不不,他们对我期望最高,这次失败肯定避免不了呵呵骂。我咬着嘴唇泛起了血丝,心里不停地想着。

我此时是多么的无助,多么的软弱无能,灰心和自卑像狂狼般直击向我。我应该怎么办?该怎么办?算了,自己太无能了……

是你,在这时给我莫大的自信和勇气。

忽然,一只手,暖和的手搭在颓废的我的肩上,我一惊,抬起头来,是坐在我身边的同学小雨。她轻轻地为我擦拭着眼泪,另一只手抓着我,当真地说:“小煦,不要紧,考砸了一次不要紧。你一定不要灰心,不要气馁,你一定能行!”

……

我的瞳孔慢慢放大,头慢慢地抬起,惊诧地看着面前这个女生,她头微微偏着,脸上露出迷人的笑脸,好像向我传替着什么东西,这东西恰是我从刚在发生的事情中丧失的东西——对,是坚强与长进!

“不要灰心,不要气馁,你一定能行!”一股股暖流直侵入我心田,将我千疮万孔的伤全部得到了治愈与安慰。

推倒了那道阴霾之墙。此刻我嘴角上勾,也冲小雨来了个阳光的微笑:“谢谢你,小雨!”

是你在我最难题的时候,给与我的匡助;是你在我最伤心的时候,给予我精神上的安慰;你那鼓励的话语使我终身受益,它就像那冬天的一盆火炉暖和了我的心;你那灿烂的笑脸在我心中紧紧地早已画刻下来,谢谢你!我亲爱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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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叫李帅,一头短短的平头,有点小的眼睛,个儿矮矮的,常穿一双运动鞋,大有一副好男儿走四方的样子。

我和李帅本是冤家,可所为不是冤家不聚头,偏偏老师把我两调在一起坐,于是,我们矛盾进级,战火不中断,害的四周百性常向同学抱怨。

有一次,数学课上,刘老师叫他在黑板上做题,他的字写得龙飞凤舞,我讥讽他说:“你的字真好看呀。”话音刚落,我的胳膊就挨了他一拳,我哪受过这种气,回身一个飞毛腿,踢得他哇哇乱叫,响声惊动了刘老师,刘老师澄了我一眼,我们立即休止站斗。下课后,我找他论理,睡知他拍拍屁股,溜到了老师身后,我气的登了他一眼,他竟然摸摸头发,说:“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呀。”我再也忍不住,笑了。

李帅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具有优默感,又和我战火不中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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