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时间:2025-12-10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锦集10篇)。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1

基坑支护方案是指在建筑施工中为保障工人的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而采取的一系列支护措施。本文将从基坑支护原理、类型、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基坑支护方案。



一、基坑支护原理



基坑是施工中的“坑”,当地基不够稳定或地下水位较高时,就需要进行基坑支护。基坑支护主要有以下原理:



1. 土体加固:将土体加固后形成稳定的土体形态,能够减小基坑位移和深度,缩小变形范围,避免产生较大的地面沉降和位移。



2. 声波或洲棚支撑:在基坑周围设置支撑结构,将周边土体受力分担到支撑结构上,使其变为平衡状态,从而保证安全。



3. 地下水控制:地下水会对土方体的稳定性造成极大的影响,在进行基坑支护时要进行合理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4. 加强整体桩基:通过设置桩基及其它支撑结构加强基坑的整体稳定性。



二、基坑支护类型



1. 土钉墙:通过在土体内部设置钉子将土体加固,形成挡土墙。



2. 桩基或钢板桩梁:在基坑的边界或核心区域采用钢板桩、钻孔桩等形式的立体支撑结构。



3. 舱壁:在泥浆状土体中采用舱壁结构,形成直立的支撑结构。



4. 土挡墙:通过复合土壤工程和加强筋,形成被动土压力,从而承担土体的作用。



5. 预应力锚杆支护墙:使用预应力锚杆加固土体,形成一种具有较高刚度的支撑结构。



三、基坑支护设计



基坑支护设计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位、岩土层情况、基坑形状和深度、环境影响等。具体应考虑以下因素:



1. 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的存在会对基坑支护设计产生影响,需要进行合理的地下水控制。



2. 岩土层情况:岩土层情况是决定基坑支护设计的关键因素之一,需要进行合理的岩土勘探和分析。



3. 基坑形状和深度:基坑形状和深度需要和支护结构相匹配,保证支护结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环境影响:施工现场的环境也需要考虑,如邻近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引起环境问题。



四、基坑支护施工



基坑支护施工需要严格的工序控制和质量管理。具体施工步骤为:



1. 准备工作:确定基坑的位置、形状和深度,清除地面杂物和障碍物。



2. 测量定位:根据设计图纸和标高要求进行定位、测量和标注。



3. 周界支撑安装:根据设计方案和需要安装周边支撑结构。



4. 核心支撑安装:在基坑核心区域按照支护方案安装支撑结构,并进行复核。



5. 各项工程施工:开挖基坑、布置钢筋、浇筑混凝土等。



6. 拆除撤离:在完成工程施工后,拆除周界支撑结构和核心支撑结构,撤离施工现场。



总之,基坑支护方案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位施工人员需要在对基坑支护原理和设计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合理选用支护结构和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2

甲方将其投资建设的乔南国际玉器中心•博和城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规格、数量:

1、承包范围:基坑支护中的钻孔灌注桩、水泥搅拌桩及三轴双管水泥高压旋喷桩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文明、包施工工艺质量,包一切机械设备、用水用电设备和施工工具,包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其中钻孔灌注桩包钢筋制作、安装中的铁丝、保护层整块、焊条、泥浆外运)。甲方只负责商品混凝土及钢筋运至乙方指定位置商铺砼运输道路材料及垫路铁板配合施工,以及水泥搅拌桩施工前的场地平整挖土机配合工作。

3、规格:钻孔桩Ф700、Ф900、Ф1000;搅拌桩Ф600;高压旋喷桩Ф700。

4、数量:按经甲、乙双方签证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严格遵照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四、施工工期:

1、总工期:120天(从第一根桩试桩及满足全部设备用电用水隔日算起)。

2、以上工期如因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遇地下障碍、甲方无故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工期顺延。

3、乙方配备进场钻孔桩机10部,深层搅拌桩机2 部,高压旋喷机2部进行施工。

五、承包价格:

双方商定:钻孔灌注桩Ф900和Ф1000:150.00 元/m3,Ф700:180.00元/m3;水泥搅拌桩Ф600:7.00元/m;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50.00元/m;有空桩部分及有效桩长增加1.0m作为实桩桩长;以上价格不含一切税费及水电费,乙方以劳务班组身份参与生产。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水泥搅拌桩和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工程量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作为结算长度×合同单价。

2、钻孔灌注桩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的长度×设计桩半径的平方×3.14×合同单价。

3、付款方式:

(1)乙方设备进场之日起,甲方向乙方先支付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启动资金;

(2)按月支付,每月月底(如逢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70%;

(3)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完成,乙方全部人员机械物资退场时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0%;

(4)主体结构地下室顶板完成付清余款。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轴线、水准点和本工程所需施工图纸及地质资料各一份。

2、负责材料、试件的检测费用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桩的抽芯检测。清理地下障碍物,提供回填空孔及施工道路所需材料以满足施工需要。

3、派专人委托监理人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做好有关工程量及资料签证和交工验收手续。

4、及时供应现场所需要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提供水、电源接头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人员空调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有权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实施。

2、必须具备满足进度计划所需人工、桩机等配套机械设备、工具、枕木等,乙方必须保证对其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并及时进场施工。

3、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一式二份,于完工后十五天内交甲方审核存档。

4、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6、负责制作相关试件和材料取样并由甲方送检。

7、负责工程测量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负责工完场清,泥浆和生产生活垃圾需清运干净。

9、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道路、作业面的平整工作,材料由甲方负责。

10、服从甲方和监理人员的管理,配合做好各项工程的检测与验收工作。

11、负责其自身机械设备物资的保护,若有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1)乙方承包施工该分项工程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范规定及广东省及揭阳市现行规范要求,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乙方如实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全部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二套),并完成移交工作。

(3)工程竣工交付后15日内,必须报送全部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及变更、签证资料目录。

(4)工程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1、 乙方要确保安全施工,派专人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经常组织学习安全宣传活动,严防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2、乙方在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及监理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由甲方及监理方批准后实施。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及监理方对工程施工的管理要求,满足揭阳市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管理的要求。

4、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按政府部门要求办好相关保险),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方可上岗,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

5、乙方对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若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处罚乙方。

6、乙方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配备工地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内业资料。

7、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由于违反各级安全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的经济开支及其责任。甲方所受到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1、因施工工艺导致桩抽芯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桩的完整性、密实性、垂直度、施工尺寸偏差等因素导致基坑施工过程中出现渗水、位移、坍塌等现象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钻孔桩完成直径超过设计直径15%以上部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商品砼损失。乙方没按图纸设计施工配合比要求施工,造成水泥超量使用,超量部分水泥价款,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抵除。

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30天或无故停工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后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应负责补强加固的全部费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甲方经查核属实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内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

7、乙方各期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工人工资,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或工人闹事、罢工及向劳动部门申诉等情况导致工程进度拖延或因此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阶段的工程进度款项。

8、甲方应依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必需时另订补充合同书。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3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基坑支护合作中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签定的前提及基础

1、 发包人经招标程序确定了专业工程承包人及专项施工方案,指定施工承包人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 乙方对其方案的可行性及施工质量负责,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确定的专项方案施工,负责管理乙方的质量行为,负责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配合。

3、 本合同为合作合同。

二、 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工作内容:

工程地点:南阳市独山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 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03月24日

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04月07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15天

四、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根据乙方在发包人招标时的约定,该基坑支护工程中素喷混凝土部分单价为 元/M2,锚干支护部分为 元/M2,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

2、 发包人对乙方付款办法:该项工程款由发包人(南阳鑫邦房地产)支付,支护工程完成后付 %,筏板工作完成后付 %,基础土方回填完后付 %。

五、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按其在发包人招标时所报方案进行施工(该方案已经发包人认可确定并转达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所进各种原材料的材质情况及施工质量情况;

2、 甲方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内工作关系。

3、 甲方负责该项工程款的按时拨付。

4、 甲方有权拒决不合格工程,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对甲方负责,组织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分阶段制定各分项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每拖延一天罚款伍百元(下雨、停电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3、 严格按照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得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在施工现场保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

6、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应为其施工现场人员及第三人、材料、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及竣工后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11、 乙方负责地方关系的协调。

1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转包或再分包。

13、 乙方在施工中的施工用水、用电按实计量,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4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130锚杆(引孔、装修合同简单版制作、安装、设注浆管、注浆、二次注浆、搭设架体及材料、锚杆与装修合同电子版梁的交接钢筋);

2、坡面喷锚10cm厚(立面土厚20cm以内人工修整、安装泄水管、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素喷、制作安装钢筋网、搭设架体及材料);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简单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

机械要求:

(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

(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装修合同报价清单械的投入。

四、质量装修合同电子版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简单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家装修合同简单版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装修合同简单版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装修合同简单版、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要求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装修合同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装修合同电子版免钻装修合同报价清单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装修合同电子版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装修合同报价清单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装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5

(1)斜柱支撑:适用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时;

(2)锚拉支撑: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不能安设横撑时使用;

(3)型钢桩横挡板支撑:适于地下水位较低、深度不很大的一般黏性土层或砂土层中使用;

(4)短桩横隔板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5)临时挡土墙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6)挡土灌注桩支护:适用于开挖较大、较浅(小于5米)基坑,邻近有建筑物,不允许背面地基有下沉、位移时使用;

(7)叠袋式挡墙支护:适用于一般黏性土、面积大、开挖深度应在5米以内的浅基坑支护。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6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小结

****项目是****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位于**市**区开创大道以东、云埔四路以南交汇处。建筑设计由***建设工程勘察院负责设计,监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有限公司。本基坑为方形,周长约360米,基坑地下室开挖深度为3.8米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三级,局部承台密集位置开挖深度为5.3米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本基坑北面采用灌注桩支护,A1A2段采用灌注桩+锚索支护,其余三侧采用土钉墙支护结构,止水帷幕采用双排φ550@400搅拌桩。

我公司接到****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后,派出有多年基坑支护施工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研读施工图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排4台搅拌桩机、1台旋挖机、3台锚杆钻机、2台空压机、1台喷锚机进行施工。

施工前技术人员均对机组人员进行认真、严肃的安全教育和细致的技术交底,安排专职人员对桩机进行检查和负责。

施工中安全方面,工人都佩戴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不穿拖鞋、不赤膊,每天开工前对钢丝绳、滑轮、卷扬机、关键的紧固螺栓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也安排固定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对磨损超过标准的钢丝绳进行更换;发现滑轮损坏,及时更换;发现松脱的螺栓及时进行紧固;机长、主机操作、吊机操作、焊工、电工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不准上岗。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本基坑支护工程由2014年8月1日开工,至2014年12月30日全部共完成止水加固φ550搅拌桩共5374根, φ1000@1200支护灌注桩共81根, φ800@1000支护灌注桩共20根, Φ140钢管桩95根, Φ48钢管桩331根, 预应力锚索47根,Φ48钢花管590根,喷锚6340m2,冠梁137m3。在各相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完成本基坑支护工程。

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对本工程基坑支护桩基进行了9根抽芯试验、11根低应变试验、3根锚索抗拔试验和6根锚杆锚向抗拔试验,试验结果均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资料经我公司工程部对该工程桩基础子分部资料审查后,该工程的技术资料齐全、有效,达到验收要求。

项目经理:

******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汇金公馆B栋基坑临时支护装修合同书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汇金公馆B栋地下室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2、建设地点: 城关镇建设路 。

3、工程内容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承包人承建发包人 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

1)、50mm厚C20高压喷射细石混凝土。

2)、机械成孔130,放入 16锚筋、M20砂浆注浆、14钢筋压筋,再加6@200200钢装修筋网再喷100mm厚的C20细石砼。

3)、喷面的所有50PVC泄水管。

4)、基坑边坡的人工修整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工期为15天(为有效工作天数)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工程。

六、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结算:以工程量(发包人签证确认工程量)单价+签证其它工程量

2、发包人在承包人全部完成后二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金额的95%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园整(¥190000),发包装修合同怎么写人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三日内完成计量和结算余款在地下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及畅通的场内施工道路。

2)、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使用场地。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电。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生产进度计划。

5)、乙方人员统一佩戴安全帽并服从甲方管理。

八、施工管理及协调

1、为加强现场管理,承包人的现场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听从发包人的统一调度,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督和检查。

2、承包人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发包人有关现场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承包人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3、在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防护要求做好施工防护工作,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装修合同简单版全文明施工。

4、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装修合同书。

九、装修合同违约责任

1、若因承包人原因而致该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2、以上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扣除。

3、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4、超出双装修合同方确认工期5天视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装修合同怎么写人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装修合同怎么写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由双方签字、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和签证应由发包人签字、加盖公章。

十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8

一、工程难点

一。对于标志性重大工程,基坑的安全稳定尤为重要:

本工程为海南省地标性建筑,高度428米,施工现场临近海南省**,地理位置特殊,社会影响巨大,因此基坑的安全稳定性问题是工程施工的重中之重。

2、超深基坑,控制要点突出;

该工程基坑深度约20.3m,局部埋深25.1m,比海南大厦基坑高0.5米。

3m, 局部超深 5.1m,是迄今为止,海南第一深基坑,这种超深基坑合理的支护设计, 变形控制值的选取,现场施工质量的监控,都对基坑的安全稳定起决定性因素;

3、地下水丰富,控制难度大:

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影响范围内共赋存有一层地下水,含水层系主要为赋存于④粗砂及⑤粉砂的孔隙潜水,补给**以大气降雨入渗及层间渗流为主,含水层厚度较大,透水性较好,属强透水层,这层地下水是影响基坑安全的不利因素,有效的止水措施,控制坡面漏水,保证基坑的安全稳定,为土石方和基础桩施工提供干燥的施工环境,是基坑施工控制的重点;

4、周边环境复杂:

本工程场地北边为绿化带和国兴大道,距离基坑 5 米处有一根东西走向的电缆,埋深约 2.5 米,东、西边为规划路和空地,南边为20米规划路和米铺水厂,相对于南边东侧 1/3 处有正在建设的米铺水厂办公楼,基坑南侧有一根东西走向的水厂进水管,埋深约 2.5 米,直径 1.

4 米,距离基坑最近处约4米,是变形控制的关键点。

二、地下连续墙优点

1、结构刚度大、安全性高采用地下连续墙方案的支护刚度比其它形式的都要大,控制变形能力强,用于基坑开挖时,极少发生地基沉降或塌方事故,其结构安全性极高。

2、结构整体性强、使用寿命长地下连续墙方案的整体性比其它支护要强,不会出现由局部破坏导致的整体性破坏;其使用寿命比其它支护更长,由于多次采用锚注技术,支护的使用寿命更长。

3、工期短、施工工序相对较少该方案的工期主要集中在土方开挖前,一旦地下连续墙完成后就可以很快配合土方开挖,且不需要额外做止水帷幕,也不需要做腰梁,锚杆养护后可直接张拉,施工工序相对较少。

4、能适用各种土层地下连续墙方案适用于各种土层,包括深厚淤泥、软土、流砂、饱和流塑土层等,其它支护形式不具备这个优点。

5、施工空间小、噪音低地下连续墙施工可在狭窄地段进行施工,其施工震动少、噪音较对较低,非常适合在城市施工,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6、工序少、造价低地下连续墙方案由于具有 “二(承重、止水)合一”的特点,又加上采用多次注浆锚杆(同强度下锚杆长度可减少 15%~20%)、不需要额外设置腰梁等, 其经济造价比普通桩锚支护要少约 15%,其优势是明显的。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9

深基坑支护是对地下结构的施工安全以及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实行的保护措施,通过支挡、加固和保护对深基坑的侧壁和基坑的周边进行防护,是近年来城市高层建筑的中常见的一种新型实践工程学理论,尤其是如今城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相邻工程的深基坑支护形式也有着互相影响的作用,因此对于深基坑边坡的支护需要特别重视,避免边坡事故。本文主要围绕深基坑边坡支护的设计方式、施工方法和维护管理方法进行阐述,加深对深基坑边坡支护的认识,提升其安全性和合理性。

1.深基坑边坡支护的设计思路与安排

由于深基坑边坡支护工程通常应用于城市的中高层建筑,而目前我国的城市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土地利用率也在逐步增加,因此相邻工程的深基坑距离通常较近,所以施工的安全性成为其中尤为重要的问题。其次则是需要依据工程设计的要求,首先保证工程质量,其次保证工程设计的成本优化和施工效率的优化。可以将施工过程分为三个大的步骤来进行。

首先,勘察施工场地的情况,尤其是了解地下管线的分布,对于现场的支护段界限进行了解,并对施工基坑的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场地的土质情况,结合勘察报告总结场地的地下水层状况。

其次,确定工程的具体施工步骤,通常按照钢管桩施工和后期的土方开挖、锚杆和混凝土施工。喷锚的施工阶段可以与土方开挖相结合,在将土方开挖深度进行大致的层级划分后,依据实际的开挖情况安排具体的锚杆排距,而喷锚的施工需要在喷锚工作面成形后第一时间进行,避免深基坑的边坡受天气等外界因素的严重影响。一般在施工的过程中,依据土方开挖的层级进行施工,喷混凝土施工的时间应当尽量与水泥浆的强度成形状况相联系。

最后,在施工的后期,要通过适当的监测系统来进行现场的位移和沉降情况的监测,并在土方开挖的层级加深时进行实施的土层状况调查,在监测的过程中要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支护桩深层位移、竖向沉降值等等,在出现一些相对较大的数据变动时,要及时寻找并发现影响因素,例如土层状况、水土合力作用等,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施工的效果和安全性。

2.深基坑边坡支护的施工方法

基坑的支护施工主要分为钢管桩施工、土方开挖、预应力锚杆施工和普通锚杆施工四个部分。

钢管桩的施工主要集中在基坑边坡上,尤其是与电缆相交出的支护和加固,通常的施工工序是先进行孔位制定,然后在制定的孔位上实施钻孔,在钻孔机开始施工前要先对垂直度、机位等进行细致的调节,从而保证与孔位的严格吻合,钻孔完成后进行下管、清孔、灌浆、补浆等一系列施工后确定根桩,其他根桩同样按照次步骤来进行。钢管桩通常采用110钢管,在施工前对钢管底部进行处理,保证出浆孔的正常。管内采用压浆,水灰比例应在0.50左右,灌浆时的浆压应维持在0.7MPa左右,避免气体等的混入,最后可以通过补浆来进行加固。

土方的开挖应当提前确定出大致的开挖层级,通常在开挖前将每2m确定为一个挖深层级,即分段式开挖。挖掘过程与边坡锚喷要求互相配合,保证机械开挖距符合实际的施工要求。并且在每个层级的开挖结束后进行及时的清土作业,保证施工场地的正常运行,及时的采用运输车辆对挖出的土方进行外运,尽量使用自卸车在基地内进行土方的外运。

预应力锚杆的施工是与其结构直接相关的,预应力锚杆本身对于支护的机构起到支挡和土层稳定的作用,通过穿孔的滑动面将钢筋固定在土层中,再借助钢筋的拉伸形成一定的回弹力,从而对土层加固,形成支挡结构。其具体的施工工序应当首先进行平台的架设,在确定打孔位置后调整钻机的位置和角度,之后的施工过程与钢管桩的施工过程较为类似,差别仅在于最后的张拉锁定处理,这是预应力锚杆施工的关键,也是其支挡作用形成的关键,因此在设计之初应当合理的估算预应力的损失,从而调整应力,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张拉,因此在封孔时可以考虑采用沥青等防渗材料来进行。

常规锚杆的作用就是对土层进行常规的拉伸加固,其一端连接工程建筑,另一端深入土层,在深基坑的支护中起到侧面的加固和牵拉作用,其基本施工步骤与预应力锚杆的施工过程类似,但在施工的最后也需要通过压浆、补浆等方式保证其应力标准。

3.深基坑边坡支护的施工管理及维护方法

深基坑边坡支护的施工管理及维护主要集中在后期的测试和安全维护两个重要的方面。在监测方面,应当注意将监测过程全面覆盖到工程施工直至工程完工,借助信息化的管理和监测系统,对于土层结构、土层受力情况、土层变形情况,对周围土层形成的结构位移、沉降、受力等情况进行适时的分析,在沉降和位移监测上要借助专用的精密仪器进行测量,从而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还要加入人工监测,保证对于明显的土层和深基坑周边影响的及时发现。在发现问题后,要及时的对于沉降、位移等情况进行分析,从而调整施工方法,保证工程的总体效用。

总结学者的研究经验可以发现,深基坑的安全威胁主要存在于土体内的水位变化,可以通过土钉混凝土面层的隔水作用降低对基坑边坡的影响,或者通过打泄水孔来进行泄水处理。另外要注意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避免在雨水较为集中的季节施工。在整体的施工规划中,要严格进行开工前的障碍物清理,树立施工标示,在机械施工的过程中,明确操作规范,并要求现场常驻专业的指挥员,在深基坑施工工地周围设防护栏,并保证防护栏的稳固,避免滑移,还要尤其注意地表水向施工基地的渗漏或者流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工程隐患。

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

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对上述条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书。

第十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图纸、深基坑工程专家评审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应结合合肥市具体地质情况,须经过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在我市试点应用。

第三章

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前期的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止。

对其它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也应作好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相关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为保证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因深基坑支护问题造成基坑周围建(构)筑物、设施损坏和人员、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先给予赔付,后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计价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削减施工过程中的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可能受影响的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订相关协议。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对于因深基坑施工造成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受损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章

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勘察报告应当按规范和经审定后的勘察方案进行编写。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勘察,深入了解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当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深基坑设计要求时,必须提供专门用于深基坑设计的勘察报告,并做好后续服务,必要时进行补勘。

工程勘察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勘察数据不准确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险情、事故的相应勘察责任。

第五章

深基坑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经验(具有3个以上工程设计经验的)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综合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基坑侧壁工程安全等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基坑结构及重要相邻设施变形允许值和预警值、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围地面允许荷载、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检测要求和监测项目等。

第二十五条提倡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深基坑设计。当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非原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时,其设计文件涉及主体结构工程时应由原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和变形的适应性。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后,应首先拿出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应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派专人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第六章

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内容。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经修改完善后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土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

第三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依照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施工企业如发现安全专项方案中确有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安全之处,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重新组织原专家组进行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变化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当发现支护结构、相邻设施或者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及事故后果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建委或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所有的监测点,积极配合监测单位的监测。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对相邻设施和基坑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当深基坑工程超过设计有效期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对深基坑现状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七章

监理、检测、监测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特点,认真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的履行;

(五)深基坑开挖后暴露时间较长的,应及时制止。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审核制度。

土方开挖前应当进行开挖条件审核。开挖条件包括:具备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图,经审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已完成的支护结构检测合格,截水排水检查或者检测合格等。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对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等关键点进行控制。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条监理单位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根据本基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出各项预警值,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委托方审核后实施。监测单位对基坑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监测记录应当规范。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预警值或出现险情时,监测单位应先口头报告后再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建设单位迅速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险,迅速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三条监测工作必须从基坑开挖前进行,直至完成地下结构至±0.00和基坑与地下结构外墙间的空隙回填完毕。若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发生变形,监测工作应适当延长。

第四十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应当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第四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深基坑施工质量。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违章作业或违反本规定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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