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心得
时间:2026-03-02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问责心得(集锦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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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党的《问责条例》等一系列资料,对“问责”和“责任”有点肤浅认识,从严明责任到履职尽责,再从失责必问到问责必严,是我们党十八大以来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要求。有职必有权,有责必担当,责任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过程,承载着党性、党纪、党风的全部要求,构成了管党治党的“本”之所在。
回首过去的几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历程,一些干部和职工有这样的感慨,“真没有想到下属出了事,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曾有何时,一些单位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纪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人主义”流行,管党治党要求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等,很多部门存在宽、松、软现象,一个突出原因就在于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责不力。在开展从严治党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以来,党中央英明果断,要求从中央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
XXX强调,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穿始终,用层层压实责任的“战术抓手”,厚植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基础。“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权力运行因为权责统一而更加优化。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履行“两个责任”没有完成时。过去在很多单位确实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张口闭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些职工把心思放在混日子、耗时间上,不想干事,工作但求过得去,无所事事。我们作为基层的国家公职人员,除了自已的工作责任,也有管理好自已身边人和旁边事的责任,不能有“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错误思想。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心肠问责,有力地保证责任链条不断延伸、问责利剑震慑常在,有效治本攻能日益增强。
我们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做到与时俱进,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找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环节,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要强度不减,力度不变持续纠正“四风”,运用好“四种形态”,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主动履职尽责,强化日常管理,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把一切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问责条例是强化担当精神的有力武器。抓问责不仅要盯住严重问题,更要盯住一些细小问题,抓早抓小。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警醒更多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正如一个受到过批评提醒约谈的同志所说:“批评才是真爱护,如果不管不问,让我犯下大错,连后悔都来不及啊!从严治党我衷心拥护”。要从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管党治党方面起“头雁效应”,自上而下突出“关键少数”,由点到面带动大多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有新气象、新作为、新风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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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庸问责活动心得体会
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和纽带,必须自觉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转群众的桥梁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市妇女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我作为妇联组织中的一员,决心在“安其位、精其道、新其形”这九个字上下功夫,勇敢地经受住全市“治庸问责”风暴的考验。
一、“安其位”,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做工作
工作岗位,不仅是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或许不是每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都能与自己的理想和初衷相符,但即使我们不能“选我所爱”,也要“爱我所在”、“爱我所有”,学会用感恩、感激的心态面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脚踏实地、尽职尽责。一是带着感情。作为一名妇女工作者,要“用心”对待我们的服务对象——全市广大妇女群众,要怀着对她们的尊敬和热爱,贴近妇女、服务妇女,深入了解妇女需求,及时反映妇女呼声,有效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把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妇女群众的受惠面和满意度作为工作的评判标准,竭诚为妇女群众维权益、谋利益。二是摆正位置。“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了解别人、认识世界是一种智慧,但正确认识自己、摆正自身位置更是一种能力。只有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位置,才能“在其位做其事”,正确有效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才能做好份内事,不缺位、不越位。同时,不能以管人者自居,必须主动当好全市妇女儿童的服务员、信息员、联络员,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踏实肯干。要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不能眼高手低,拈轻怕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更不能遇事推诿,敷衍塞责,因为自己岗位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影响到工作全局。
二、“精其道”,加强磨砺,提高能力促发展
年轻干部包括年轻的妇女干部在内,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就是要通过磨砺和锻炼,提高能力、增长才干。这也正是“治庸问责”的题中应有之意。要让“治庸计划”触动每一个干部职工的思想灵魂,让“责任风暴”席卷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工作岗位,提高胜任岗位职责的本领和能力。一是勤学。“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学识渊博就会触类旁通,厚积薄发才能得心应手。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就必须要端正学习态度,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拓展视野,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深厚的知识底蕴。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生活习惯,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二是善思。善于思考是一种本领。只有胸怀全局、谋划全局,才能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中心,融入中心,推动妇女工作科学发展。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妇女同胞的呼声,感受困难家庭的疾苦,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多提金点子,多出好思路,主动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助手。三是笃行。实践出真知、实干长能力。我们年轻人要珍惜和把握每一次工作实践的机会,勇于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挑战。虚心在群众中总结经验、提炼思路,不断提升自我学习、自我约束、自我加压的能力和自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平时多实践、多付出、多流汗,才能水到渠成,练就一身过硬的工作本领。
三、“新其形”,开拓创新,激发热情增活力
没有思想的解放、思维的创新,人类就不可能进步发展。同样,我们的工作也会因为没有创新发展而固步自封、失去活力。治理“庸懒散”,就是要激励全市党员干部焕发出奋发有为的朝气、开拓创新的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一是更新观念。提高创新力,关键是思想创新,观念更新。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打破因循守旧的束缚,勤动脑、敢尝试,做一个创新型干部。要树立自我加压、争创一流的观念,不断拓宽服务妇女儿童的领域;树立敢闯敢试、勇创新路的观念,精益求精地开展妇女群众工作;始终保持鲜活的思想、前瞻的思维,善于发现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更要与时俱进,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新途径、新方式、新办法,不断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转变作风。要把求真务实的作风贯穿于妇联工作的始终,把“治庸问责”与创先争优、“五型”妇联机关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实事求是地反映成绩,力所能及地解决问题。对妇女反映的合理诉求,能解决的要立 即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呼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同时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努力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要主动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以推动城乡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目标,以帮助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为重点,努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三是激情创业。市妇联陈光菊主席曾这样诠释“干事文化”: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净干事”。“想干事”是责任、是追求;“能干事”是能力、是水平;“干成事”是标准、是关键;“干净干事”是境界、是要求。治理“庸懒散”,不仅仅只是局限于治理“上班迟到早退”、“上班玩游戏炒股票”等问题,而是从制度、体制等多个层面综合施策,完善科学的用人选人机制,实现“能上庸下,庸者去庸,能者更能”的局面,从而点燃更多人积极干事业、激情创事业的愿望。
“责任重于泰山、治庸从我做起”。我将以更强的责任意识,更好的精神状态,更高的服务水平,为实现“做美丽女人,建魅力组织,创美好生活”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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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部分市州问责处理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金昌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兴华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违纪违规问题被问责。4月,金昌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王志宇、会计包红亮等人因违反财经纪律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虚开考察费用发票冲减单位超预算接待费问题受到查处。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监管不到位,石兴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兰州市榆中县小康营乡党委书记高斌因对反映所辖村问题线索调查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5月,小康营乡彭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家霖等人套取、私分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3.68万元受到查处。之前,榆中县纪委就将反映李家霖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转交小康营乡纪委调查,乡纪委经过调查后认为反映问题失实。203月,榆中县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反映问题被查实。高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康营乡纪委原专职副书记王宾霞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酒泉市敦煌市住建局党委原书记、局长马军,纪委原书记张存等人因下属人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7月至月,敦煌市住建局原会计李磊因多次挪用安全措施费受到查处,涉案金额达1005.59万元。年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马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敦煌市住建局局长职务,副局长曾伟、王丽、胡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局长东明亮(已退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张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对分管范围内工作监管不力,时任敦煌市分管住建局工作的副市长韩兆斌被诫勉谈话。
4.张掖市甘州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王正荣等人因下辖乡镇畜牧站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问题被问责。20至,甘州区畜牧兽医局下辖的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共计51.78万元。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王正荣和区畜牧兽医局党总支原书记张生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武威市天祝县石门镇党委原书记冯军、镇纪委原书记赵忠英等人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至年,石门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冯志鸿因涉嫌贪污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此外,冯志鸿还存在违反生活纪律与某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等问题。冯志鸿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冯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石门镇党委书记职务;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赵忠英被诫勉谈话。
6.甘南州卓尼县洮砚乡党委原书记赵永新、乡纪委原书记康海平等人因下属人员严重违纪问题被问责。年,洮砚乡古路坪村古路坪组包组干部郭聚财因挪用、克扣、滞留灾民生活补助资金5.564万元以及违规确定精准扶贫对象受到查处。2016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赵永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洮砚乡原任党委副书记、乡长童永红及原任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春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洮砚乡党委副书记张彩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洮砚乡原副乡长何国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康海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充分说明,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思想认识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还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时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以责任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办法(试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866”检查考核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切实把责任压到县乡,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同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把落实责任担当变为行动自觉。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握问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要敢“唱黑脸”,敢“叫板”、“较真”,敢“啃硬骨头”,对不敢问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追责,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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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行政问责的不断学习,我的感触颇深,行政问责的实施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乃至生活作风的转变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各级行政人员实施问责,对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勤政廉洁,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我市对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提速增效,提高政府行风建设、反腐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举措。行政问责的实施不但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对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的不断增强是个很好的阶梯。作为一名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我认真学习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并对照自身的工作总结了以下几点心得:
1、思想观念要进一步更新,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及时的融会贯穿到所负责的工作当中,逐步改变以前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工作方式,要积极主动,善于创新,争取全面发展,在工作中不断精益求精。
2、学好、学懂、学透所负责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的原则性。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使自己的理论素养不断提高,跟上新形势的发展。
3、在工作中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办事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党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
4、端正心态、摆正位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求做好工作,不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辛勤耕耘、不畏艰难、随时准备接受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5、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工作目标任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自已实际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学习更多新知识,胜任自己的岗位,做合格的人民公仆。
问责制作为一种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有足够制度作保证,无疑可以增强行政领导的工作责任心,能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更好地增强公务人员的公仆意识。
作为一名公务人员,应该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要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我负责的工作组织性、原则性很强,需要认真审核每位要求进步的入党人员的手续、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并严格按照时间的规定,限时办结。对于调转、调入党员要进行认真登记,对于区委布置的工作按要求时限准时完成,对于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媒体的重要性,与上级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与沟通,这些都要求我做到尽职尽责。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2、结合自己的岗位实际,继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行事,严格要求自己,绝不干有损于党员形象、有损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
4、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心系群众,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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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问责条例》强调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纪律的刚性、政治规矩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但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号”,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搞变通,使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党的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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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第四条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五条 问责对象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问责。
第八条 党的领导弱化,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
(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落实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三)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
第九条 党的建设缺失,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中,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党员队伍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
(二)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中,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的;
(三)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
(四)在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中,党内法规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第十条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对巡视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认真履行纪律检查、作风督查、纪律审查等职责,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
(三)党的领导干部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的。
第十一条 维护党的纪律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损害党中央及省委权威等问题严重的;
(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不力,管辖范围内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非组织活动、违规选人用人、不按规定执行请示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问题严重的;
(三)维护党的廉洁纪律不力,管辖范围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严重的;
(四)维护党的群众纪律不力,管辖范围内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作风粗暴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重的;
(五)维护党的工作纪律不力,管辖范围内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工程建设、司法、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严重的;
(六)维护党的生活纪律不力,管辖范围内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问题严重的。
第十二条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惩治腐败不力,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
(二)没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的;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突出的。
第十三条 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十四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十五条 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采取通报方式问责的,应当在问责决定中明确通报的范围。
第十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本实施办法规定问责情形苗头性问题的,应当予以提醒谈话或者诫勉谈话,并写出书面检讨,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
第十七条 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作出违规违纪决定应当问责的,在问责党组织的同时,对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进行问责,重点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第十九条 有本实施办法规定问责情形的,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启动问责。
巡视机构、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及有关工作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本实施办法规定问责情形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纪委(纪检组)或者党的工作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党组织根据问题性质或者工作需要,可以直接进行问责调查,或者指定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下级党组织进行问责调查。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问责调查。
第二十一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需要进行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的建议。
对下级党组织的问责,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可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的建议。
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二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第二十三条 受到问责的党组织应当将问责决定执行情况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进行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应当及时与被问责领导干部谈话,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五条 实行问责审理制度。凡是由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调查的,应当及时审理。
第二十六条 实行问责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纪委(纪检组)每月汇总统计本级的问责情况并向上级纪委(纪检组)和同级党组织进行书面报告。重大问责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 实行问责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问责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的警示教育作用。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 实行问责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对不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本实施办法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纪委承担。
第三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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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部署和重要指示,中央纪委从下半年着手研究起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数个月的起草过程中,中央纪委充分调研、反复论证。中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先后13次主持中央纪委会议、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条例起草工作,明确制定思路和主要内容;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到辽宁召开座谈会,听取辽宁省委、省纪委和省人大会、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同志的意见。中央纪委还安排各位副书记,分别召开所联系地区和单位纪检机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在此基础上,5月18日,经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共180余家单位对条例的意见建议。各单位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稿充分体现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目标明确、简洁凝练、务实管用,是一个成熟的稿子。同时,也提出不少很好的意见。中央纪委对意见逐条梳理,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条例送审稿。
条例的制定严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层层传导压力,释放从严管党治党强烈政治信号;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有限目标,不贪大求全,突出重点作出规定,增强条例针对性和实效性。
206月14日、28日,中央政治局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条例送审稿。年7月8日起条例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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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XXX告诫全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 前进。事必有法,然后可成。严字当头,重在抓实。要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必须靠制度来保障,就必须用好问责这 个重要抓手,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中央纪委通报曝光河南新乡市 委和市纪委原主要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问责工作持续深入,内容方式不断创 新,体现了党中央以强有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为制定问责条例提供了实践基础。
同时,也应看到,在问责方面,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的现象依然存在。在现有500余部党内 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对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存在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 一等问题。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 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更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问责条例将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进一步扎紧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从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六方面失职失责行为,到聚焦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从明确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具体问责 方式,到问责执行、终身问责等方面的规定问责条例突出政治责任、聚焦从严治党,明确了问责的依据与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从制度 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
宝剑锋从磨砺出。问责条例的13条内容,源于管党治党实践,又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 实,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问责工作核心思想;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 数、把握有限目标,突出重点作出规定,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条例突出党规特色,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实现纪法分开,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 接,做到要义明确、简便易行。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制定《中国共 产党问责条例》,党中央一步一步箍紧制度笼子,不断激发制度治党的强大力量。用问责砥砺全党,用担当诠释忠诚,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我们党必将进一步焕发 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领广大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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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堪称是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必赘述,对问责条例的施行,公众充满期待。“问责”是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的纠偏与处罚,我们一再强调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问责是最有力的保障与最有效的促进。不追究责任,责任就是空的,相关制度规范就会沦为“稻草人”。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必须严格执行不走样,方能成为“杀手锏”。
问责条例来源于实践的提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在执行与践行中不断完善……这是制度创新与实践的循序渐进。问责条例,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又是“严是爱、松是害”的反映。问责条例的鞭策动力与衍生力量在于,从严厉问责、规范问责入手,消除党员干部“乱作为”“不愿为”或“不敢为”的思想藩篱,朝着“有作为”“必有为”“大作为”的方向迈进。
问责是手段,问效是目的。或者讲,强化问责贵在助力问效。“问效”不仅是进一步的监管行为,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核心。“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办事效率和办事结果上。”这才是关键所在。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党内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是确保“权为民所用”,不仅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让权力对权利产生敬畏,增强权力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问效也是检验问责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讲,问效,首先要追问机关效率与效能。目前,机关的“庸懒散奢”行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对此,必须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实招,在优化效能上动脑筋,无疑及时到位的问责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是追问办事效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不能局限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改观,更要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及时有效的问责拉近官民之间身体与心灵距离的“一线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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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全市邮政“问责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专业局、市级分局、部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责任追究,按照省分公司党组和市分公司党委要求,决定开展“问责年”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0日-2016年12月31日
二、活动目的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规矩,解决管党治党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纪律不严、处罚不力、模糊地带多、规矩意识差、制度执行变通走样、责任追究“宽松软”等问题,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的问责力度,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问责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成立问责工作领导组:
组长:市委书记、市分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市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市分行副总经理
成员:市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分公司办公室经理兼任,具体负责“问责年”活动的开展。
市分行建立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安排部署“问责年”活动相关工作;听取各单位、各部门问责工作落实情况和问责决定执**况的汇报;讨论研究问责决定;其他需要上会研究的事项。
问责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问责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四、工作任务要求及时间安排
(1) 明确纪律规定并建立名单(2016年6月10日至6月15日)
1.梳理纪律规定和处罚办法。市分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局梳理汇总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纪律规定、规章制度、处罚办法,本着立破并举、务实管用、适应需要、便于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停止使用、作废的制度规定要及时废止;对不易实施、适用性不强的企业制度规定和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对于存在制度缺陷的环节,应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和办法。
同时,15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落实、学习,重点岗位人员填写告知卡。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思路,全市上下围绕清单开展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经营管理工作中违规违纪事项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解决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各县(市、区)分公司、各专业局、市分公司各部门根据本条线工作实际情况和重点考核工作内容,针对以往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内部控制相对薄弱的环节和岗位,确定检查主题,制定检查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检查频次。市场经营部视察室、**金融业务局等部门单位仍然按照已有的检查频次、检查内容、检查范围规定开展检查活动。
(二)对2014年以来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回头看”(2016年6月15日至6月20日)
1参加人员:县(市、区)分局、专业局、市级分局、部门。
2.“回头看”内容:集团公司、省分公司、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单位、邮储银行、寄递局等地方和上级部门通报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自查活动和在各项检查自查活动中发现的违纪问题;通过举报、投诉、上访等渠道反映的违纪违法行为;新闻****的违规违纪问题。
3.“回头看”工作方式:在“回头看”中做到“四查四看四不放过”:
检查需要解决的问题,看是否已经解决,对没有解决的问题不要放过;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检查整改是否到位,对整改不力的不放过;检查制度建设,看是否应该建立制度。如果制度不完善,我们不会放过它;检查问责,看处罚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承担的管理责任是否追究到位,不追究的不放过。各单位、各部门“回头看”活动中所发现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要逐条逐项进行汇总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时限和措施,责任到人,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4.对“回头看”情况进行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在6月23日前将“回头看”总结材料上报市分公司问责领导组办公室。
总结材料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存在的问题、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3) 收集并上报日常违规信息(2016年6月20日-12月31日)
各县(市、区)分公司和市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每月要将通过检查活动和其他渠道获得的违规违纪信息进行汇总,汇总信息要全面客观反映违规违纪事实,不得出现隐瞒真相、自行处理、避重就轻等现象。违规违纪信息要于每月3日前向分公司纪检监察室上报,要重点明确具体问题(事项、责任人、责任领导)、处理处罚建议(问责适用方式、问责依据)、整改措施等内容。
五、问责程序
(一)提交问责事项。在问责工作领导组会议上分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向问责工作领导组提交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事项,也可根据问责事项的性质、紧急程度随时向分公司领导或问责工作领导组提交问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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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笔者认为,开展“治庸问责”,应达到以下五个方面的目的。
一是“励志”。
一位年轻干部到基层任“一把手”,临行时向领导表态:上任后保证不出问题。
可见,在一些领导看来,重要的不是做生意,而是要避免出现问题。
也就是说,为了不出问题,当官可以没有作为,没有目标,可以“庸”。
这样的“为官之道”,表现形式多样:不学习,止步于既往的工作经验;不观察,看不到时代的巨变;不思考,满足于从本本到条条,机械照搬照抄;不用心,敷衍了事,浅尝辄止,得过且过;他们没有进取心,缺乏忧患意识,自满自恋,当他们取得一些成就时,他们会很高兴。
这些都可以归结为事业上满足现状、没有志气,或者暮气沉沉、志气不足。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陈胜称王与其年轻立志分不开;“语不惊人死不休”,至高追求成就一代诗圣杜甫。
“治庸问责”就要向那些没有志气、“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干部队伍开刀,树立其胸怀大志、敢于担当履职、敢于创造佳绩的工作豪气,使其争创一流、百折不挠、奋力开拓,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去担当建设“四个襄阳”的重大使命。
二是“提能”。
有的同志工作努力,工作努力,但效率不高,成绩不突出。
原因何在?我想,主要是能力不足。
好比汽车拉东西,想多载,就是爬不上坡。
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明确了建设“四个襄阳”、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有非凡的精神和能力。
这种能力**和不断的学习与思考。
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学习、不思进取,使他们的致使和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他们思想狭隘,工作方法很少。
只有注重学习,才能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提高正确贯彻政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以“治庸问责”为东风,敢于查摆自己能力上的不足,始终牢记,学习无止境,奋斗无止境,善于在实践中历练自己,提高自己适应工作、推进工作、创新工作的能力。
三是“明事”。
“明事”就是明确岗位职责。
只有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机制,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
责任不明确,要求不具体,任务少人,责任落实难,责任追究难。
拿老干部信访工作来说,老同志从寄出信访件那一刻开始,每天都在翘首期盼,如果局系统信访接待人员不明确、程序不规范,老干部队伍能有今天的稳定局面吗?如果不清楚工作职责,不熟悉工作流程,就会耽误工作,影响部门形象,更谈不上成就和创业成就。
开展“治庸问责”,就要结合实际,梳理部门职责及其内设机构职责,切实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和管理真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制定部门、单位、岗位职责,推进部门职责法制化;明确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能力要求,实现岗位职责的具体化;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实现责任层级清晰化;建立岗位与部门之间的责任链,实现责任的无缝对接。
四是“察绩”。
产品合格与否,标准制定容易,检验方便。
党员干部工作绩效的考核,一直以来都是一项复杂的难点工作,特别是有些岗位,不能用一二三甲乙丙来衡量。
这次“治庸问责”重点之一就是推进各部门在“察绩”上动脑筋、下功夫。
要把岗位当“厂房”,把工作质量当“产品”,向“精细化”要绩效。
要对现行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改革,按照“精简指标、提高标准、拉开差距、奖优罚劣”思路,把治庸问责与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科学的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突出中心工作,突出主要职能,拉开考核档次和距离,考出压力、考出动力、考出干劲、考出效能、考出真本领,改变“工作虽然一般化,年底个个是先进”和“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
通过科学的绩效管理,激发党员干部提高能力、改进工作的主动性,改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在行、不在状态等现象,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勤勉者吃亏,懒怠者得利。
五是“责过”。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同志在全市治庸问责动员会上都反复强调,推进治庸问责,重在“治典”,必须“刮大风”、“打大雷”、“下大雨”。
治庸问责光靠“和风细雨”式的说服教育解决不了问题,推进治庸问责,必须敢于问责、善于问责。
责任是基础,体现了决心和勇气;善于问责是保证,依靠的是制度和法规。
要对不履责、不尽责、有过失的人真问严罚,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采取“零容忍”政策,不搞“下不为例”,使党员干部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忧患之心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之心
笔者认为,开展治庸问责,就要真刀实枪,敢于动真碰硬,敢治、狠治、大治、重治。
治庸问责,不能光靠“和风细雨”式的说服教育,还须以雷霆手段、霹雳之势,“打大雷”、“下大雨”、“见阳光”,严肃问责。
以壮士断腕的魄力,摧枯拉朽的气势,形成治庸问责的高压态势。
第一步,坚持宣传在先,警示在前,先要“打大雷”。
开展治庸问责必须敢于“刮大风”、“打大雷”,加大宣传,做好警示教育。
通过动员大会,给党员干部吹来一股治理问责的大风,掀起一场治理问责风暴,让那些懒散的人知道大雨来了。
再者,通过**、报纸、公告栏、横幅、标语等手段,提高治理和问责工作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步,坚持敢于问责,狠于问责,做到“下大雨”。
治庸问责,关键在于“问责”。
“只打雷,不下雨”,犹如隔靴搔痒,不仅治不了庸,还会助长庸气扩散。
只有处理到位,责任才能到位。
从严管理、严治问,既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取长补短、趋利避害的需要。
惩罚不是目的,而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只有通过惩罚,被处分的干部才能吸取教训,起到表率作用。
情节和影响较轻的,直接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谈话;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组织部调整职务、降级或者撤职;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程序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要通过“下大雨”让庸、懒、散、软无处藏身,让尽职尽责为人民办实事的干部大显身手。
第三步,坚持动态管理,健全机制,实现“见阳光”。
治庸问责,问责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打大雷”、“下大雨” 达到“见阳光”的效果。
当前,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一些“庸、懒、散、软”问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 “庸、懒、散、软” ,亦非一日之功。
“庸、懒、散、软”这些病症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有它适宜生存的土壤、空气、水分等。
只有建立权责明晰的岗位责任制,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服务机制,建立优质高效的工作落实机制,坚持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让治庸问责真正融入党员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作为一种习惯、作为一种自觉、作为一种常态,方能做到药到病除,铲草除根。
(编辑:果宝)
一、选择题
1在以下桃花结构中,发育成果实的结构是()
a、 子房b,子房壁c,胚珠d,受精卵
2.呼吸的本质是()
a、 分解有机物,储存能量b.分解有机物,释放能量
c、 合成有机物,储能d。合成有机物,释放能量
三。旱地作物被淹后,要及时排水,主要是促进()
a、 叶片光合作用b.叶片蒸腾作用
c、根的呼吸作用d、根的吸水
4在农业生产中,作物合理密植主要是为了()
a、 提高作物b的吸水率,提高土壤无机盐的利用率
c、 改善作物蒸腾作用,提高作物光合作用
5在下面对光合作用原料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光合作用的原料是二氧化碳b。光合作用的唯一物质是二氧化碳
c、 淀粉和二氧化碳是用来制造水的。d、 二氧化碳和水是光合作用的原材料
6、晚上,将金鱼藻放在盛有水的试管中,将试管先后放在离白炽灯如下距离处,在相同时间内试管内产生气泡数量最多的是( )
a、 10厘米b,20厘米c,30厘米d,40厘米
7储存蔬菜和水果以保持低温,这是因为()
a、 低温,减少细菌性疾病b,温度低,呼吸微弱,有机物消耗少
c、 低温促进了光合作用的积累。d、 温度低,蒸腾作用弱
二、实验**题
1、下面是验证“绿叶在光下制造淀粉的实验”的具体步骤,请回答有关问题:
① 把盆栽天竺葵放在黑暗中一天一夜。
② 用黑纸把一片叶的一部分的正面和背面盖住,然后移到阳光下,照射3小时~4
小时。③ 剪下遮光叶,去掉黑纸。
④ 将刀片放入盛有酒精的小烧杯中,然后放入大烧杯中,用水加热。叶子的颜色逐渐变了
⑤取出叶子并用水冲洗。然后把它放在培养皿里,在叶子上加碘。
⑥ 停一会儿,用水冲洗碘溶液。这时可以看到,叶片遮光部分呈色,没有遮光的部分呈色。
(1)步骤①的作用是
(2)步骤④中酒精的作用是
(3)这个实验说明了
2、有一次小明上街买回来一袋黄豆芽放在阳光下,下午去打开一看,发现许多黄豆芽变成了 “绿豆芽”,小明觉得奇怪,他把这一发现告诉了同学们,他们决定把问题搞清楚,请你和他们一起去**。
(1) 你的问题是:它会影响叶绿素的产生吗?
(2) 针对你的问题,请假设它对叶绿素的产生有影响。
(3)设计实验方案:
a、 取一定量的鲜豆芽,分为两份,放入两个容器中。
b、把甲放在下培养,把乙放在处培养。
(4) 本实验的预期效果是:黄豆芽在a绿中,豆芽在b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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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次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具体内容尚未公布,但是通过政治局会议的相关表述,已经可以透视出中共这部党内问责条例的诸多侧重点。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记者分析,此次会议强调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这就颇具针对性。
马怀德说,此前中共党内也有诸多问责制度,但是,就执行效果来看,问责存在不平衡、不主动的现象,影响问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一些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的现象突出。
“比如,被动问责的多,主动问责的少。一个问题出现了,有领导批示、有上级督办这样的问题就问责的多、问责的快,其他问题就少问责、不问责。再比如,一些问题,直接责任追究的多,领导责任就追究的少,主体责任没有落实。问责不力,官员的责任意识就无法形成,从而出现了官员只想要权力,不想担责任的现象。”马怀德说。
此外,针对会议强调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的相关表述,马怀德说,这个要求就是将党内问责更细化、更具体、更明确。
马怀德分析,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需要党的每个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共担,以前总在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但是对于党内的不同系统来说,落实从严治党和权力问责,责权需要分的更细致。
“既然是全党的问责条例,就要细致说明责任;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的问题,有必要明确到具体的系统和部门,组织系统的责任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宣传系统、统战系统、政法系统等,这些都需要明确。”马怀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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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于律己真抓实干
用激情和汗水践行岗位职责
治庸问责是指围绕“强化履责,优化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庸下能上”的主题开展的一项旨在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整风运动。从2011年8月份开始,全省上下拉开了治庸问责活动序幕。县委、县**在今年2月份全面部署“治庸问责”效能建设以来,有两月有余,在此谈几点心得体会,同时反思自己,以利于更好的开展工作。
一、几点体会
“治庸问责”效能建设活动是一项有利于事业发展、班子建设、行政效能发挥和个人成长的整风运动。治庸,是指治理庸、懒、散,与其相对的为“勤、快、实”;也指治理庸、懒、散、软,“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问责就是要强化责任意识,特别是要改进干部作风,形成长效机制,保证治理实效。
我认为,开展治理问责活动是非常必要的。
㈠治庸问责有利于事业发展
2011年我们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我们面临的压力很大,如何在工作上不掉队、在年终考核上不掉位?必须要通过扎实而辛苦的工作做基础,而通过“治庸问责”效能建设活动,可有效解决我们在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上的一些突出问题,使我们拥有更足的精气神,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身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中,借助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㈡治庸问责有利于组织形象
当前,“能力平庸、业绩平庸、思想懒惰、工作懒惰、纪律作风松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我们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作为一名年轻党员干部,一个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窗口,我们计生团队的每个人都代表集体形象,我们容不得平庸,容不得懒惰,容不得散慢,只有敢于负责、勤奋工作,追求卓越、追求效率,才无愧于热血青春,对此,通过治庸问责,可以为我们自己套上“紧箍咒”,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反思自己,并进行有效整改,以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加强计生办的整体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从而彰显良好的计生部门形象。
㈢治庸问责有利于个人成长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庸懒散软”现象如果得不到治理,就会助长一些我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谋人不谋事”,甚至投机钻营的心理,带来一些消极,影响我们的积极性。而对于我们年轻同志来讲,若长期处于“庸懒散软”状态,必将是虚度光阴和浪费生命的开始,若将“庸懒散软”与随之附着的不正之风、消极腐败联系起来,我们的人生将更加可怕。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治庸问责就是治病救人,治小病可以避免得大病,治大病可以帮助我们误入歧途,少走弯路,早走正道。
可以说,治理问责的效率建设对我们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治庸问责”效能建设活动中,我自认为还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够深入。我们在思想和行动上还没有意识到治理和问责的现实意义,与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反思不够深刻。对我自身以及整个计生办来讲,还没有深刻、全面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开展的不够。三是治理力度不大。
我们虽然能够正视自己的问题和不足,但治理整顿力度不够,缺乏毅力和毅力。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下步工作及“治庸问责”效能建设活动中,我们除了针对自己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逐步改进和加强之外,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不断提高个人以及计生集体的整体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一是积极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对政治理论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只有理论上的坚定与清醒,才能有政治上的坚定与清醒,作为党员必须有高的理论水平,积极加强对马列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并将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活学活用马列主义理论的能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
第二,要增强创新意识,带头工作。与时俱进,开拓新思路,大胆工作,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思考,多找办法。要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争做践行职业道德的楷模。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作风,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和自己的工作。
第三,密切与同事的联系,加强团结合作。计生部门工作量大,很多工作都需要出人意料地进行,加班加点完成。自己要克服人际交往等方面的不足,在保持诚心对人、热心待人品格的同时,还要学会与同时交流沟通,善于帮助同事、加强与同时的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㈣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针对自身的薄弱环节,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和改进。第一,多参加集体活动,学习别人的长处;二是要借助机关各类主题活动、下乡工作的契机,大胆尝试和表现自己,增加胆量;三是要多学习、多谅解、多反思,少抱怨、少浮躁、少自满,努力提高自身修养。
四要进一步从衣着、言行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塑造公务员良好形象。
⬖ 问责心得 ⬖
6月29日,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精神。
会议指出,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中央政治局在建党95 周年前夕审议通过问责条例,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率先学习,学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更准,保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
会议要求,问责条例下发后,要及时按照中央、中央纪委要求,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要抓好宣传引导,结合贵州文化、贵州实际,创新宣传思路和方法,注重宣传时效和实效,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紧扣中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问责机制,确保真正用好用活条例,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行动要快、问责要准,越往后执纪越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醒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利剑向何方板子怎么打?——聚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四大看点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专家指出,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细化具体化,问责的利剑指向何方?板子怎么打?新华社记者梳理条例为你一一解读。
覆盖各级党组织瞄准关键少数
条例: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问责条例对问责工作的概念作了明确界定,首先明确了问责工作的主体和对象,即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的问题。问责的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问责工作必须落实分级负责的原则,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压实责任。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除了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这是问责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
对于对谁问责的问题,条例规定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
专家表示,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包括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也要把自己摆进去。同时,条例还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6种问责情形体现纪法分开
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干部作出了责任追究,起到了很强的震慑警示作用。
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
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6个方面失职失责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就要进行严肃问责。
——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
——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
——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
——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
辛鸣表示,条例从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
7种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
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不同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条例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谢春涛分析指出,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经常使用,问责条例对既有各类问责规定中的问责方式进行了规范。
条例还规定,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谢春涛认为,这主要是考虑到在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时就要将两种方式合并使用,双管齐下。
规定问责时限实行终身问责
条例: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辛鸣认为,条例明确规定了问责决定作出后如何执行等细则,特别是要求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书面检讨的同时,还要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可以保证问责达到最终效果。
这既体现了squo;严squo;和squo;实squo;的精神,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squo;惩前毖后、治病救人squo;。辛鸣说。
此外,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对此,谢春涛表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才能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相关专家最后指出,作为一部党内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目的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留下余地。
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第四条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七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八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九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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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可以说,《问责条例》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一次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
突出主体责任。《纪律处分条例》所适用的对象是全体党员,而《问责条例》条例则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等于就切中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大动脉,唯有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问责条例》无疑是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同时,把责任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一举打破单兵作战的陈旧思维,有利于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唤醒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就必找准责任边界,形成管党治党的负面清单,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严肃问责是《问责条例》的重要内容。《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对于强化两个责任机制来说,无疑是一次制度上的巩固和完善,对于领导而言,更是责任的倒逼和担当精神的落实。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问责条例》的导向。只要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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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责心得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是来自公司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责任在我心中,治庸从我做起。”。
责任是一种使命,真诚和坚守使命是责任。庸是平庸而不突出,没有作为。如何把这四个字做好?这四个字如何体现在我们的工作和行动中?
俗话说“责任重于泰山”。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是责任,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不是平庸。这次在全监民警中开展的治庸问责作风建设活动,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真正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民形象,做到治庸问责从我做起、从我严起,我监的各项工作才能持续发展,才能顺利实现将我监建设成为窗口监狱、示范监狱、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宏伟目标。
治庸是为了快干、干成、干好;干,是治庸的良方。那么,具体到每个人,如何干,怎么治庸,我以为,就要从强化责任、敬业爱岗做起。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工作是我们立足的基础。工作也是我们每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一个人工作的关键是他是否有责任心,是否认真履行了职责。责任决定你对待工作的态度和工作的成绩,我们既然选择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在工作中,就是要明确的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责任是把你的工作当作一种精神上的生活体验。表现在工作的勤奋和主动,即自信和创新。无论身处何种工作岗位,都必须对工作有责任,对事业有忠心,时时处处做有心人,善于动脑,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勤于思考,乐于奉献,勇于拼搏。
责任体现在每一个平凡的工作日和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如果我们人人都能成为一个认真责任的人,把工作当成一种享受,把工作当成一种使命,那我们社会一定会蒸蒸日上,我们的祖国一定会兴旺发达!
心中有责任,才能使自己懂得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提倡、什么要坚决反对,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到位的责任。心中有责任,才会热爱本职工作,敬重本职工作,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发挥自己的才能,承担起自己所在工作岗位的责任,那么工作就由被动,转化为积极主动,并享受工作乐趣和取得成绩的快乐。
责任是工作的基础,学习是行动的指南,当今世界是一个巨变的世界,“日新月异”是这个时代的主题。在这样一个不断更新的环境和形势下,我们必然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因此只有保持高度责任心和不甘平庸的工作精神,才能在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只有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才能增强综合实力迎接新的挑战。我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负责和不甘平庸,那么无数个责任汇聚而成就伟业,无数个不平庸凝聚而成就辉煌。
让我们主动承担更多的责任。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心里想着责任,想着自己昨天的工作是否已经圆满完成、今天的工作是否尽心尽责、明天的工作是否已有计划,想着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责任重于泰山!
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成就我们非凡的业绩!
选择了监狱工作就是选择了奉献,选择了监狱工作就是选择了拼搏,随着我监规范化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我们广大民警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挑战,如果你和我一样,拒绝成为一名庸者,那就从热爱你的职业、忠诚你的岗位做起吧。最后,让我以一首诗结束今天的演讲: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会滋润一寸土地吗?
如果你是一缕阳光,你会照亮黑暗吗?
如果你是个螺丝钉,你总是坚守岗位吗?
不能长成参天大树做栋梁之材,
不如做一棵草,为春天提供一点绿色。
不能像海洋用宽阔的胸怀拥抱百川,
不妨做一条小溪,为大地盛下甘露。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问责心得 ⬖
为切实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库车县地震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地震局的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省州政府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我局成立以屈红刚副局长为组长,阿依古丽、欧家理、许燕为成员的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小组。职责: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四项制度的实施;加强领导,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组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个成员负责人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按照盛州政府的要求,认真在机关内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一办法三制度”,把思想统一到盛州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深刻认识实施“一办法三制度”的重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时完成。提高管理处的形象和公信力,为建设服务型的管理处作出积极的贡献。
地震局正副局长及其他干部职工和实施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即: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政令不畅的;对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2.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即: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决定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或者不依法对受委托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监管的;干预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干预行政执法、执法机关依法行使执法权的。
3.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即: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对应该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结,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对群众、对社会、对上级、对下级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的。
4.不求进娶平庸无为。即:对处领导班子和局领导作出的重要布置及安排的工作任务,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影响整体部署安排的。
5.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即:对职责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总是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编报虚假数据,虚假成绩欺骗上级和公众的;瞒报、谎报、迟报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的。
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对下级部门和企业的请示汇报和反映解决的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不明确回答,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群众的上访检举、控告、申诉不接待,不依法受理,无正当理由拒绝的。 有上述行为发生的坚决实行问责。
1、(1)诫勉谈话;(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评;(6)调整工作岗位;(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责令辞职;(10)建议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采用(6)项至(10)项问责方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政纪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由州监察局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问责情形: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
3、从重处理的情形: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问责实施的。
4、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可从轻、
减轻问责。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可免予问责:(1)因下级(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2)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能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3)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职责的。
(四)问责程序:1、地震局领导班子及处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3、巡视(巡查)、工作检查或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意见建议;4、新闻媒体的报道;5、其他渠道反映的。
反映情况存在的,由初步核实的干部职员员向地震局领导班子提出书面建议,由地震局局长或者副局长决定启动问责程序,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其他成员及有关部门组成县地震局调查组进行调查。
被调查的行政责任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提请暂停其职务的建议。
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行政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调查组一般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管理处领导班子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调查终结后,由地震局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问责情况应
及时告知提出问责批示、建议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被问责的行政责任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地震局领导班子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地震局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复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2、问责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3、问责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的,撤消原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 问责心得 ⬖
《问责条例》责任大于"权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四大问责坚持原则,以及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时限等。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问责条例》的出炉,是继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抓起,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毫不松懈地狠抓"四风"问题和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同时坚持严厉查处腐败行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问责条例》的施行,是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能的利器。问责条例的实施更加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俗话说:权责是把"双刃剑",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担当,不能存有畏难情绪、碰到问题不敢抓,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好用,硬办法不能用,不想担责、不敢担责、不能担责,怕困难,做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其次要正确用好权,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权用得不好就会损害集体和人民的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做一个合格的好干部。最后要不忘本,谨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标准,为民办实事、好事。
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永弃非分之想,明白权力姓"公"不姓"私"的道理,跳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误区,把权力理解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一种考验,筑牢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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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堪称是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必赘述,对问责条例的施行,公众充满期待。“问责”是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的纠偏与处罚,我们一再强调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问责是最有力的保障与最有效的促进。不追究责任,责任就是空的,相关制度规范就会沦为“稻草人”。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必须严格执行不走样,方能成为“杀手锏”。
问责条例来源于实践的提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在执行与践行中不断完善……这是制度创新与实践的循序渐进。问责条例,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又是“严是爱、松是害”的反映。问责条例的鞭策动力与衍生力量在于,从严厉问责、规范问责入手,消除党员干部“乱作为”“不愿为”或“不敢为”的思想藩篱,朝着“有作为”“必有为”“大作为”的方向迈进。
问责是手段,问效是目的。或者讲,强化问责贵在助力问效。“问效”不仅是进一步的监管行为,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核心。“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办事效率和办事结果上。”这才是关键所在。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党内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是确保“权为民所用”,不仅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让权力对权利产生敬畏,增强权力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问效也是检验问责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讲,问效,首先要追问机关效率与效能。目前,机关的“庸懒散奢”行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对此,必须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实招,在优化效能上动脑筋,无疑及时到位的问责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是追问办事效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不能局限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改观,更要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及时有效的问责拉近官民之间身体与心灵距离的“一线牵”。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在95年的光辉岁月中,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道道险阻,将曾经一穷二白的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的国度,让人民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而拥有一支纪律严明、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让人民有信心、国家有希望、民族有未来。
能否拥有一支深受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不仅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虽然从总体上讲,建党95年来,绝大多数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克己奉公、一心为民,始终怀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来开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立场有所动摇,在开展工作时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受不良习气的影响,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仅贪图享乐安逸,甚至还沾染上了腐败习气,工作上更是消极应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疏远了党群关系,党的队伍建设因此面临新的挑战。
当下,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不行,这是由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实际决定的。因此,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通过从严治党来提升党的战斗力,更好地为来百姓服务。而在建党95周年纪念日来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释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这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应该说,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有利于打造更廉洁、更高效、更主动的党员干部队伍。但是笔者觉得,要想使问责条例能够真正成为推动并改进党的工作,更好服务身边百姓的重要力量,关键还是要强化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始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指导思想,以强有力的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锤炼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领全国人民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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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纪委获悉,20xx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采取集中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治理等方式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了打击“两违”专项治理,依法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1300余宗,面积10万多平米,拆除违建面积4万多平米;开展了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查纠违规资金1549.9万元;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查处乱收费问题4起49.8万元;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4个部门、32名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继续开展了房地产专项检查,收缴违纪款2788万元;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清理,清理吃空饷人员684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的问题,开展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收送“红包”、“为官不为”、“小金库”等9项专项治理,查纠问题421个,查处案件6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人,收缴违纪款2200余万元。加大了问责力度,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服务发展等工作中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183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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