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吾心作文(汇编16篇)
时间:2017-09-19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初见吾心作文(汇编16篇)。
● 初见吾心作文 ●
初见,是前世的相约,还是今生的等待?容若先生曾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不知道生命,会与谁有多少次初见,或悲伤,或喜悦。因为一次次的初见,才续写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故事,那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故事又汇聚了每个人不同的人生,初见,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珍贵的。
可是,谁的人生又像初见时那样美好呢?动人的一刻,往往就在转瞬时消灭了踪影,然后在初见的那条道路上,若即若离地徘徊,等待着下一个初见的人。
初见,虽然稍纵即逝,却仿佛已在心底酝酿了千年,似无意,也有意,寻遁着你生命中的每一个过客。这大概就是“前世的一千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的意义所在吧!
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生,只为下一世再次与你相遇。只是,来世遇见你时,还能否依稀铭记得我。
曾经,在花飞满枝,畅游芳丛的季节里遇到了你,我真情的初见被你定格在那一天,四年前,一个温暖的初夏。从此,我的初见没有了归路,我的人生也没有了归路。那一瞬间,我不知在梦里演绎了多少回?
初见,宛如前生里一颗颗冰封的眼泪,化作陨落的流星,跌碎了今生一次次的流连。冥冥中,看到了那一世的自己,在风雨中飘摇。
初见,有无法磨灭的味道,不管经历过多少缘起还有缘灭,是真实,还是幻觉,或者仍旧一片虚空,哪怕在昨日,我们还无法理解,都没有关系。
我带着人生的全部,来赴这场,没有约定的初见,初见里,有不灭的惊魂……
● 初见吾心作文 ●
秋与冬,它们没有冬变春的新绿萌动,也没有春变夏的活力丰满。它所有的只是那层晨雾,与那微冷的空气。蓝天初冬,不如隆冬神圣,也不如金秋带给人们喜悦。然而,它却承载着另一种美,让我眷恋。
初冬的清晨是舒适的,刚蒙蒙亮的天被那薄薄的晨雾笼罩着,犹如人间仙境一般。深吸一口气,那新鲜而冰冷的气息也似乎给予了人们一天的活力。
太阳偷偷地从雾中探出头来,似乎是害了羞,脸红的把周围的云都染成了粉色,然后才不情愿地从雾的面纱中升起来,开始一天的工作,一霎间,金色的光芒照亮大地,似乎在提醒人们:是时候去工作了。
初冬的风并不像春天的风一样柔和,也不如寒冬的风凛冽冰冷。它只是轻轻如冰凉的水一般触摸着肌肤,让人们顿感神清气爽。说它无情也没错!看,那几片儿枯黄的孤零零的叶子被它吹得摇摇欲坠。终于,有的坚持不住了,宛如一只蝴蝶般轻飞曼舞地落下来。
在孤零零的树上,唯有那光秃秃的鸟窝。鸟儿们似乎对干枯的树枝有些不满,“叽叽喳喳”地“抗议”着。但是,似乎并没有人在倾听它们,叫了一会儿觉得很扫兴,便都知趣地闭了嘴,开始在地上寻找着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
金秋时节的虫儿们也渐渐地少了,它们都准备好一切过冬的粮食,缩在家门口,等待着冬天的到来……
其实,只有在经历了枯与荣,炎与凉之后,才会呈现出绝美的韵律。眼前的初冬,别有一番滋味,别有一番风情。
初冬的清晨是舒适的,刚蒙蒙亮的天被那薄薄的晨雾笼罩着,犹如人间仙境一般。深吸一口气,那新鲜而冰冷的气息也似乎给予了人们一天的活力。
太阳偷偷地从雾中探出头来,似乎是害了羞,脸红的把周围的云都染成了粉色,然后才不情愿地从雾的面纱中升起来,开始一天的工作,一霎间,金色的光芒照亮大地,似乎在提醒人们:是时候去工作了。
初冬的风并不像春天的风一样柔和,也不如寒冬的风凛冽冰冷。它只是轻轻如冰凉的水一般触摸着肌肤,让人们顿感神清气爽。说它无情也没错!看,那几片儿枯黄的孤零零的叶子被它吹得摇摇欲坠。终于,有的坚持不住了,宛如一只蝴蝶般轻飞曼舞地落下来。
在孤零零的树上,唯有那光秃秃的鸟窝。鸟儿们似乎对干枯的树枝有些不满,“叽叽喳喳”地“抗议”着。但是,似乎并没有人在倾听它们,叫了一会儿觉得很扫兴,便都知趣地闭了嘴,开始在地上寻找着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
金秋时节的虫儿们也渐渐地少了,它们都准备好一切过冬的粮食,缩在家门口,等待着冬天的到来……
其实,只有在经历了枯与荣,炎与凉之后,才会呈现出绝美的韵律。眼前的初冬,别有一番滋味,别有一番风情。
● 初见吾心作文 ●
不知是在哪样一个夜晚,开始迷恋文字。疯狂的迷恋,如痴如醉,不可自拔。字里行间,流淌的是心灵的真实写照。偶尔疲倦,为自己泡杯杭白菊,翻开一本书,邂逅一群人,很满足。
相知容若
在初三那段高压时光下,我总算认识了纳兰性德。后来才发现其实很早就认识他,从小学耳熟能详的《长相思》开始: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就是这样的人,虽然金铁戈马,建功立业是不属于他的。可风格忧伤彻骨,清秀婉转而亦有豪放大气。这么说或许不准确,但我确确实实为他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怦然心动。
是,纳兰不是柳七,不像“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潇潇离情,不会有苏辛一般的狂歌痛饮,更不会有陆游的报国壮志。他有的,是将他那千思万绪画作文字。对皇帝身边的青梅竹马的思念和无奈,对好友顾贞观的恩情,亦或家妇的悼亡,都凝结在他的笔尖,化作纸上的一道道墨痕,记录下自己一段段心的轨迹。纳兰文字安静中略带一点伤感。也许,他的名字从最初就注定了他的不平凡。“纳兰性德,纳兰容若。”怎么念,都有一种想要吟诗作画的冲动。他正是王国维说的千古伤心人,终其短暂的一生将悲伤一咏三叹。或者说的不好听些,就是个没经历过太多磨难的富贵公子,悲切的无以复加。如:“只是去年秋,如何泪欲流。“,亦如“回廊一寸相思地,落地成孤倚。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爱纳兰词的人,是懂得他香消玉碎的悲伤,空缱绻的惆怅。是爱他的倾国文采,淡淡的倾吐,伫立。
相遇小王子
捧着《小王子》,为这个清澈动人的故事潸然泪下。
故事相当简单。小王子一次简单的旅行。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商人、等爱的狐狸、孤独的玫瑰花.....收获的,确实难以言语的感动。
不知该把他列为一个童话还是寓言。拥有者天真动人的言语。
“人类不再有时间去了解事情了,他们总是到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但是,却没有一讲商店贩卖友谊,所以,人类没有真正的朋友。”这是他对人类情感的解读。“只有心灵能洞察一切,本质的东西是肉眼看不到的。”是小王子总结的哲理。
记得小王子在即将离开地球,回到那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行星上时,对听他倾诉的飞行员说:“如果你爱上了星球上的一朵花,夜晚仰望星空时,会觉得特别甜蜜,所有的星球都好像鲜花盛开。”是善良。是宽容。
小王子走了,我却收获了麦子的金黄。
希望像小王子一样,干净的生活。内心可以不要再被世俗和喧嚣所纷扰。给心灵留一片宁静,可以笃定的生活,学会坚守和忍耐,缓慢,从容。种自己的花儿,建造心里的小小行星。暗香疏影中,盛开如花。
文字给了我太多,同时,我希望我身边的文字真实。华而不实的文字,只是娇揉造作的产物。内心微微一触,便再次迅速地平静于最初。
心烦,意乱。文字,最好的解药。
心喜,念欢。文字,最好的伴侣。
字里行间,吾心低语:愿与文字终身为友。“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 初见吾心作文 ●
弹贝多芬,如哲人之沉思雄辨;弹肖邦,如吟诗;弹德彪西,如作画。
——题记
一袭白衣,我空洞的眼光慵懒的扫过。扫在钢琴时,顿时有了生气,深达眼底的喜悦驱使我快步走到那里,我抚摸着琴盖,如逢故知,如鱼得水。
“乐器之王”——每一个琴音都有它独特的高度与内涵,88个琴音,都埋藏一颗平和而柔韧的心,当指尖叩动时,它如春笋般破土而出,厚积薄发——每个键都沁人心脾。指尖轻抬,以为“声”已戛然而止,的确,但“意”越发肆虐的流淌在空气之中,融进去了。
钢琴,她是我的朋友。我喜欢一面聆听雨夜,一面指尖飞点。我想笑,这有点无病呻吟的意味,不过心却真真实实的知道其中快乐。对,就是快乐。
站在岁末的年槛上,抬首仰望记忆的星空,那轮白玉盘已至中天。最璀璨的却依旧是那或明或暗的星星。伸手触碰其中最夺目的那一颗——却发现,它,并没有因指尖的流沙褪去色泽。那是一次考级。琴房内,我坐了下来,把手指放在琴键上,却忽然闪电般抬起手腕——“咚”,只是一瞬间,就急促的落下。这只是第一个音。我顿了顿,手指起落间,一个个叠音便有序的、几乎不留喘息的、令人窒息的想起。运动着的空气迅速、沉重的压抑了下来。短暂的空隙,似乎只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我把力量全部送到指尖,积蓄那一瞬力量的爆发!好一个闲庭信步的人!好一首闲庭信步的曲!
接下来——交织了、沸腾了、疯狂了!一发不可收拾了!行云流水的琴声从我的指间倾泻,虽不在空山幽谷,琴音却依旧是不经雕琢、质朴浑然的。这是我的舞台,我的手指像脱缰的野马,已完全把那些轻重缓急、冗长的英文标语抛到脑后了。我惊异,那小小的身躯竟能爆发出如此巨大的力量,更惊异,那薄薄的琴谱竟能左右一个忘情于其中的人。弹至一半,雄狮的怒吼已转为衰虎的低鸣。我的手指不经意间轻了下来。那平缓的乐音却没有掩盖住那颗炽热的心,指尖的力度慢慢的加大,由弱到强,由衰到盛。一切到了最后却并没有归于平静,也没有雷霆万钧,而是悬崖勒马——令人意犹未尽。我也不例外。一曲终了,我怔着的笑容活了起来。脑海中浮现出那句话:我喜欢这样的收鞘。这是张爱玲《霸王别姬》的结尾。她收鞘成功了,我想我也是吧。想完了,走出琴房,着急地奔向家,奔向家里的钢琴凳,奔向钢琴旁的一窗风景。
● 初见吾心作文 ●
清晨,我走在街道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是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还未开封,封面很精致,但不花哨,画的是一片大海,海面上有一个少年的影子。
这是我所读过的第几本村上的小说了呢?第五本?亦或是六本?时间相隔了将近三年,我早已忘记了。
我在路边找到一条长椅坐下,用手指甲轻轻刮开包裹着书的保护膜,小心地取出书本,静静地阅读起来。街道上的行人并不多,很适合阅读。村上的书开头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从第一次开始读就这样觉得。那是在三年前吧,我还在上初一,那个时候同桌是个理科学霸,严于律己,而且十分爱学习。和我这种半吊子不同,他可是每天回到宿舍都躲在被窝里打手电看书的人。在我眼中,这种人是不会有空去看小说的,然而?有一天,他从背包里拿出了精装本的《且听风吟》,是村上的处女作。“一定要看完呢。”他说着,“虽然刚开始的文字有些晦涩,但一定是本能触动心灵的书。”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那我还是看看吧,如果不好看就马上丢在一旁。
这样想着,我翻开了书。不看则已,一看便欲罢不能,虽然这本书意境很散,文体也很散,但它却总有某种力量拉扯着我继续看下去。从早晨开始,一口气看完已是傍晚了。合上书,心中浮起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不能平复。
此后,我便对文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愫,好像已经离不开它了。如果有几天没看书,就会顿生一种失落感。因此我常常找同桌借书看,也开始买书,有村上的、有卡夫卡的、列夫托尔斯泰的、易卜生的。一遍看不懂,我会看上两遍、三遍,然后我便发现,重温同样的书,会从中获得不同的东西,可以是心里的感悟,也可能是对生活的指导。难道这就是“温故而知新”?
街道渐渐变得吵闹起来,也不适合读书了,但我却无法移动,就好像我的背已经和长椅黏合在一起。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贪婪地阅读着,想知道下一个情节,想弄清下一步主角会怎么做,就好像主角就是我自己一样。
时光流逝,我在书籍的海洋里已经遨游了近三年的时间了。很多时候,书读的多了,我会有一些自己的感悟,村上的书深深透着一种无奈和小人物的反抗;卡夫卡的书总是从不一般的角度打动人;而列夫的书则从宏观上震撼着阅读者的灵魂……越是读,我就越是对这些作家升起一种崇敬之心。我会隐隐地想,我也要成为那样的文学家,要读写更多的书,从书中解剖他人,也了解自己,欣赏到不同的人生风景,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
● 初见吾心作文 ●
有一种相逢,如惊雷炸响耳际,如闪电击中心扉,比光速更快,比梦境更神奇,有恍如隔世的穿越之感,让人倾心陌上,醉倒花丛。它的名字叫:初见。
清朝少有好诗词,人们却记住了一个名字:纳兰容若。纳兰有词云,“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最是这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任何一个敏感多情的人都会为之绝倒。是啊,茫茫人海,与君相遇,花开刹那,山河顿转,那是多么无法言喻的感觉。如果不能像刚刚相识的时候美好而又淡然,没有后来的怨恨、埋怨,那么一切还是停留在初见时的美好吧。
纳兰容若生活于满汉融合的时期,虽侍从帝王,却向往平淡的经历,以其超凡俊逸的才华在清代词坛乃至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他长于情深于情,其词哀感顽艳,有南唐后主之遗风,词句情真意切,很多句子辞采华美,夺人心魄,让后人念念不忘。
台湾诗人席慕蓉在《初相遇》写道:“美丽的梦和美丽的诗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常常在最没能料到的时刻里出现。”那份初见的美丽,如诗如梦,动人心扉。
是的,初见总是美。传说中,白蛇初见许仙,为他玉树临风的飘逸所吸引,遂萌生下凡之念,许仙见到白娘子也是忘情的,一把雨伞便充当了爱情的桥梁,由此,才展开了一段人妖相恋的曲折离奇故事。唐朝诗人崔护轻拈妙笔,绘下了“人面”,留住了“桃花”,那一份初见的喜悦,那一片粉红的桃花,桃花旁那张青春的面庞,不是一直闪现在诗卷中么?任结局模糊或凄凉,心中总有一份美好在,总为那动人的初见留一个圣洁的位置。
冥冥中,由命运之手操纵人生的初相遇,总是令人刻骨铭心。诗人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描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的初见,“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恰是至妙之笔,没有哪一种感受比这种相遇更令人动容了:眼中全是她的笑,她的媚,她的明眸皓齿,是仙子降落人间,纵是阅尽天下美色,爱情却是排他的,除此一人,还能容得下谁呢?这样惊心动魄的初见,也为这对年龄差距很大的恋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马嵬之变,三尺白绫,君王掩面之时,眼前闪现的是不是贵妃“回眸一笑”的醉人场面呢?夜半无人,雨洒梧桐,君王辗转难眠之时,眼前浮现的是不是贵妃“芙蓉如面柳如眉”的绝世容颜呢?而白居易自己,也曾在落魄送友之时,巧遇一位琵琶女,那“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复杂感受,伴随“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天籁之音,为后世留下一段经典的篇章,令人久久回味。
想当初,文坛异数张爱玲,在见到胡兰成之时,从孤绝清高的旷世才女,一变为满心欢喜的小女人:“见到他,我的心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显然,这是爱情的力量。才华横溢又如何?貌美如花又如何?个性飞扬又如何?在时间面前,这些都显得太匆匆和苍白,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她便是个水一样的女子,卑微而细心,为他颦为他笑。她当时肯定不知道,胡兰成竟然是个风流成性的不堪男子,及至最后,她决绝地与之一刀两断,却又无限哀怨地对他说:“没有你,亦不可能去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与爱情一同萎谢的,还有她的才华。但是,初见时的那些美好,晚年的张爱玲会忘么?当初的胡兰成,像一阵春风漫来,带着千山万水的花香和溪流的潮湿,给她的生活涂抹了绚丽的色彩。她独居异国他乡、孤苦无依时,有没有默默念起纳兰容若的这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呢?
著名学者钱钟书与杨绛的初见,则造就了一段世间难得的美满姻缘。1932年,22岁的杨绛在清华园偶然碰见了钱钟书,从此出双入对,珠联璧合。若干年后,杨绛在《我们仨》里打趣说,“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而钱钟书回忆初见情景时曾作一首七绝赠杨绛:“缬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不知靧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大意是说,初见杨绛时,钱钟书眼前一亮,如醍醐灌顶,暗自揣测,不知她小时候是不是用红花和雪来洗面,这样的娇柔白嫩。两人相濡以沫63载,共同营造了最纯净的婚姻,钱钟书曾总结道:“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人生若只如初见。悲也罢,喜也好,所有往事都将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与倾情,忘却那些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该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若如此,记取最初也是一种幸福,因为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岸边杨柳青青,陌上繁花盛开。
● 初见吾心作文 ●
寂凉黑夜,或许只属于孤独、寂寞的人吧,独自一人依靠在墙落,眼泪已经婆娑落下。想想这七年来,我到底做过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心里就一阵阵的心痛。
或许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很开朗,活泼的孩子,可是我的心事却比任何人都多。我承受的远远已经超过了我应有的负荷。
七年前,父亲的突然离开给予我太大的打击,我是个很要强的孩子,这件事我没告诉其它人,我一人独自承受着痛苦,父亲离开没多久,母亲也相继走了,这个家从此后没有了大人。而姐姐是个胆小的人,弟弟还小,我就挑起了家里的重担。
一直以前,我都表现的很坚强,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不起我们,我是个爱面子的人,不想别人在我们背后指指点点。但天下永远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家的里很快还是被大家知道了。他们给予我的多的是安慰和关心反而少了我原本想的那些东西。
纵然发生了太多伤心的事,但我对于生活还是充满了期待,渴望,因为父母说过好人一定会有好报,只是这些年来我的生活一直都是如此,没有一丝的起色,周边的和我年纪相仿的人大都已经谈婚论嫁了,而我至今也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我很排斥这个问题,因为我觉得我没有恋爱的资格。
父亲走后的三个月零23天,我亲手把姐姐送上了婚姻的殿堂,我以为姐姐从此后过的很幸福,但我后来才发现,原来一切都错了,姐姐过的一点也不幸福,相反的是多了几丝的忧虑。
其间,我还一手将弟弟送进了大学的校门。看着弟弟走进校门的'那一刻,我内心充满了幸福,就如自己走进校园一样。
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姐弟,我希望姐姐可以幸福,弟弟可以成才。可最后的最后我到底留下了什么。
夜寂的可怕,没有一丝的动静,周边的一切都是静静的。静到可以听到我微弱的呼吸。回想这数几年来发生的一切,做过的一切,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留下了什么。
在天堂的爸妈,你们告诉女儿,女儿做的到底是对还是错?
有谁可以真正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陪在我身边,是否我的人生就要这样在灰暗的日子中渡过,此城空寂,我的心微凉。
● 初见吾心作文 ●
“叮铃铃,叮铃铃……”铃声响起,操场上一片沉寂,在初中2年级6班内却十分吵闹。
“咳咳。”两声咳嗽震得全班人都安静下来。“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林老师。接下来,我点到的人上讲台来拿课本。”林老师提高了嗓音,“柴晓明、陈露、姚晨…宫少羽”“哇!他好帅呀!”“是呀是呀!”班上同学不停地议论着。“甄雪儿。”“哇!她好漂亮呀!”“下一位,宁馨雅――”“到。”一声柔美的声音刚落,便踏出一位美丽的少女:飘长飘逸的棕色长发,瓜子的脸廓,一弯清秀的长眉,水晶葡萄似的眼睛,小而高挺的鼻子,樱桃红的小嘴;,身穿淡粉紫的连衣短裙,脚踩微高跟鞋。宁馨雅慢步走向讲台,台下所有男生(宫少羽除外)都迷上了这位美少女(宫少羽除外)。甄雪儿暗中嘟囔:“宁馨雅丑死了,我才是最美的,她有什么了不起的。”甄雪儿心中十分不满。“好了,所有人都已经领到自己的课本了,今天第一天上学,你们自己自由活动。”老师随后说道。
宁馨雅走向甄雪儿的座位,对她说:“你好,我叫宁馨雅,可以和你交朋友吗?”甄雪儿一手推开宁馨雅,自己走开了。而宁馨雅却摔倒在地,夏宜婷跑来将宁馨雅扶起,宫少羽对宁馨雅说了一句话:“以后,自己小心点。”
下课铃声响了,宁馨雅回家了,宫少羽也回家了,整个学校又恢复了平静。
● 初见吾心作文 ●
踏进初中校园,开启人生当中第一次住宿生活,望着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庞,我的心情是多么激动而又紧张!
起初,大家只是客气的打招呼,然后各做各的一份事儿去。经过时间的发酵,我们渐渐熟络起来,我们成为了彼此的好伙伴,大家的性格也互相影响。
很快的,我们迎来了第一场考试。那天中午我们都闷在书本中,紧张地复习着,气氛很是压抑。忽然,一段优美的歌声在宿舍里飘起来,让我们心情也飘了起来。大家放眼望去,只见平时在教室表现得很安静的同学,这时在宿舍中间花枝招展,紧张的气氛随之活跃,大家的连忙放下书本蹦出床铺拿起工具一起伴奏伴舞,终于,这场艰难的复习在我们的歌声欢笑声中结束了。
渐渐的,宿舍里的笑声渐渐多了起来,但还是逃不过作业的魔爪。那天晚上的作业,不知为何格外得多,大家都垂头丧气地埋怨着。时间飞快的流逝,回到宿舍,正当我们想要放弃准备洗刷睡觉时,有一位同学端端正正地坐着,还在不停地划过纸上的空白。原来,想要成功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于是,大家又开始奋笔疾书,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每当我们想要放弃时,都会情不自禁地望向那台灯下执着的身影,便不觉奋斗起来。
舍友们给了我很大的影响,她们让我变得乐观开朗,努力向前!感谢初见!
● 初见吾心作文 ●
我常常想大海是怎么样的,大海是什么颜色的呀!
爸爸你带我去看看吧!好不好!顿时爸爸拉下脸来.不行不去.话音刚落,我就抱着爸爸的裤腰带说:"爸爸现在就去嘛?"我用渴望的眼神望着他,爸爸实在拗不过我就带我去了.
一路上,我哼着小曲儿不一会就到了...我跳下车,忍不住"哇呀!"的尖叫起来.深蓝色的大海,闻到那大海的海味,真让人心旷神怡.呼,呼,微风拂过海面上泛起了层层波纹,海鸥在海面上自由飞翔,金黄色的太阳衬托着一望无际的天空,顿时,白云更白,天空更蓝了,如同千万朵棉花糖漂在空中.回过神来,看着那辽阔无垠的大海 ,望着那条远远的地平线,我好想成为海中那自由自在的鱼儿在海中游荡,那该是一件多么美妙事情呀!
咦!那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吸引着我的好奇心,问问爸爸才知道真相,那是堤坝上无数个防浪墩,个个像保卫祖国家园的穿着绿军装的战士一样挺立在大海边,"咚,咚"一个声响把我吓了一跳,哦!原来是跳鱼在跳动声,它们欢快的游着,跳着,唱着,好似是来欢迎我们的.
随着时间的飞逝,天也渐渐黑了.我们一家乘着自家车行驶在回家路上.
● 初见吾心作文 ●
夕月和几斗在咖啡店和修一直聊到了傍晚,夕月也觉得很晚了,就和几斗告别了修,走在去别墅的路上。傍晚的纽约绚丽多彩,五颜六色霓虹灯把城市照耀的更加美丽。街上的行人并不是特别多,多数人都在家里或者在用晚餐。
几斗牵着夕月散步似地走着,一直到,走在一个小巷子里的出口,往里面望去,几个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不良少年正在把一个长得特别可爱的LOLI围住,那个LOLI有着黑色的长发已经拖在了地上,如同蓝宝石般的眸子依旧平淡无水。
几斗和夕月互相对望一眼,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并没有上前帮忙,而是站在原地继续看着,如果再出什么事情,上去也不迟啊。还有就是一般的LOLI对于像这样的不良少年,要么就是大声呼救,要么就已经哭的跪在地上了,可是这个LOLI却好像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动都不动,眸子里充满着不屑与无聊。
“切,没找到人就算了,还碰上尔等鼠辈,吾岂是你们能碰?”LOLI高傲着说着,手上已经显示出了一团火,火逐渐变大,LOLI很快便干掉了几个不良少年,然后用脚踢了踢他们的“尸体”夕月和几斗快速的闪到一边。夕月拉了拉帽子,琥珀色的眸子有过一丝诧异,这个LOLI不简单啊。几斗看了看夕月,又看看里面的LOLI,看来,又有好戏看了。
“尔等出来吧。”LOLI走出巷子,看了看没有人的四周,缓缓说道。
“
”等待的是一阵沉默,夕月和几斗并不打算出去在暗处看着就行了。“出来!”LOLI放大了声音,大有你如果再不出来,我就少了整条街的样子,手上的火蹭蹭的往上冒着,越来越大。夕月和几斗一起走了出来,俯视LOLI,因为这个LOLI大概才140cm左右的身高对于一个169和一个175身高的夕月和几斗只能是俯视。
“尔等报上名来。”LOLI一如既往的高傲,双手抱胸,说道。
夕月抽了抽嘴角,“星璃夕月。”“月咏几斗。”几斗无所谓的说着。
“尔等可与吾定下契约?”夕月看看几斗,琥珀色的眸子全都是疑问,仿佛可见夕月头上有一个大大的问号。“好。”几斗率先做了回答,夕月不解的看着几斗,契约?传说中有仙子会与恋人定下契约,可是
那不是骗小孩子的神话么?“那好。”LOLI说完之后,夕月和几斗还有LOLI的周围泛起了一圈琥珀蓝光阴,LOIL的背后展开了一双巨大的羽翼“以吾仙子之名,恋の仙子魔法,与尔等定下契约,以‘血’起誓,吾将伴随尔等及其终成眷属,定!”接着,夕月手上莫名其妙的带了一条琥珀蓝手链,几斗也有了一条深蓝色的手链。
“吾名幽,好了,契约完成,那是你们的契约见证,如果这条手链没了的话,说明吾也就回到天上去了。”幽慢慢的说道,勾了勾嘴角,“撒,我们走吧。”幽一手拉着夕月一手拉着几斗,朝回别墅的路上前进
● 初见吾心作文 ●
不知不觉间我又看完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合上书,我又想起了我看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那还是在我五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我们去一个图书馆看书,那个图书馆叫什么名字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们那天参加了很多活动和我看的第一本动物小说。在自由活动的时候我和我的一个朋友坐在一个地方休息,她知道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狮子,所以一直帮我找关于狮子的书,然后我们一抬头正好看到沈石溪的一本书《雄狮去流浪》,我很高兴的跑过去,把它小心翼翼地拿了下来,我观察了它一下,在它的封面上印着一只威风凛凛的雄狮,我开始翻开书看了起来,但是当我看的正投入的时候听见老师说还有十分钟集合,我一听有点着急了,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只能买下来,但是那天我带的钱不多,而且我之前还买了点别的东西,就剩下一点钱了,正好是那本书的一半。但是一半终究是一半,是不够买下它的,但是我又不忍心把它放回去,只能向其他同学借钱但是他们的钱也不是很多了,不过还好,最后我还是借到了剩下的钱,我终于心满意足的买到了那本书。但是当我看完那本书的时候发现竟然还有下册,由于故事内容很精彩,我又让妈妈给我买了下册。看完之后我觉的沈石溪写的还不错,于是他写的书就一本一本多了起来。
现在我只有他写的《大鱼之道》没有看了,我觉得大家在闲暇时间了解一下动物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 初见吾心作文 ●
开学了!步入我曾经追寻梦想的学校,熟悉而陌生的氛围包围着我。
走进五年级的教室,班上早来的同学惊诧的看着我。我明白那目光,仿佛在问我:“你怎么会来?不是得胃痉挛在医院治疗吗?”我在四年级时,离开了学校,在刺鼻的消毒水味中度过了一年。昔日的同学……还记得我吗?
“张悦阳?真的是你吗?!”声音从背后传来,还有掩不住的惊喜,我缓缓转身,分不清那声音的主人是谁,却眼睛还没来得及认清,一团黑影袭面而来,狠狠地抱住我,巨大的冲力把我震得往后一退。
“肖雯?”
“讨厌的张悦阳!走了一年,都不回来看看我!讨厌讨厌!!!”肖雯的拳头砸着我,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疼,反而很高兴。
“肖雯!人家张悦阳刚出院,小心再被你砸的近院!”肖雯这才停下来。“王琪?”
“怎么?一年不见,忘了我?”这时,其他同学也反应过来,王琪说:“让我们欢迎张悦阳归校!”
“欢迎张悦阳归校!啪啪!欢迎张悦阳归校!啪啪!欢迎……”五十多个人一起说,还带拍手。
我的泪珠在眼眶中打转。心,无名,爱,有名。我用有名的爱,装满无名的心。
● 初见吾心作文 ●
“战马嘶鸣,刀光剑影,遍地都是阵亡的将士的尸体,血色涂满了苍夷的大地。在冲锋声、惨叫声中,一位将军横空出世,他威风凛凛,金刚怒目,大杀四方,进出犹如无人之境,这是手持战戟,睥睨四方的真英雄——魏征”,记忆的碎片跨过时空的距离又一次印在我的灵魂深处。
我的第一世是一位受人敬仰的将军,而我这一世却是一头任人宰割的牛。有果必有因,五丈原上,丞相企图逆天改命,而我便是一切因果的承受者,需经历六世轮回之苦,方能还清一切!
炎炎烈日下,炽热的阳光晒得我睁不开眼,主人皮鞭的鞭笞下,我不得不继续迈动步伐,在田间耕耘。不知迈出了多少步子,不知受了多少皮鞭,走进牛棚时,我已彻底力竭了。躺在地上,汗水流经伤口时引起的疼痛,让我的精神还保有一丝清明。“这头蠢牛不会是死了吧?”主人嫌弃地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随手扔下一堆杂草,嘴里嘀咕着走出牛棚,想必此时他已有把我送进屠宰场的打算吧!这就是我的悲惨命运,平时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到了无用之时,便被弃之如糟粕。
嘴嚼着杂草,我的心思转动起来,我不甘心,不屈服,想我前世是多风光,敌人惧我,人民敬我,即使战死沙场,也必将流芳百世,我乃将军魏征,虽转世为牛,但怎能像其他牛一样屈服命运——生只为等死!于是乎,战斗的火焰从我身上熊熊燃起,不再熄灭。从此以后,我更加努力做事,一切苦难全当是对我的磨炼,主人对我的表现越加满意,我成了牛棚活得最久的牛,每看到同类被装上车时,眼里流露出的悲凄与绝望,我就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我要反抗命运的枷锁,追求真正属于我的天地。
我怒吼着,即使他们嘲笑我发出的怪异的声音,我拼命战斗着,即使他们对此疑惑不解,并骂我蠢,而我的力量一天比一天强大,在主人被丰收的喜悦麻醉时,我抓住机会,奋力一冲终于冲破了束缚我的缰绳,在其他牛羡慕、渴求的目光中,我拼命狂奔,随意所欲,畅快潇洒,发出声声怒吼,让大地在我的低沉哞声中颤抖。
转世为牛又如何,只要我乃拥有一颗不屈服的,战斗的心,我永远都是生命的王者!吾心即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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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阴雨绵绵的季节,天却是晴朗见底的,毫无渣滓的一种澄清,一个炎热而疲倦的下午,我独自一人沿着小区的石径向家走去,穿梭在人群中,听自由沉重的足音。乍一看,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小区的梨树已经开了不少了,花朵一朵接着一朵,从叶里探出头来,打量着外面的世界。
那是一颗不算高大的梨树,听大人们讲,它入住我们小区的时间与我不相上下。儿时总爱和几位小伴一起用手揪住他那不算粗壮的枝丫,爬在树上聊天,甚是欢乐。常有路人经过,使劲拔下一两片树叶,送到鼻尖,轻轻闻闻,鼻尖似乎也嗅到了一抹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也许因为小孩子们调皮扯它叶子,遂这么多年来它从未开过花
依稀记得,去年夏天,风止不住的吹,似与鹏借的六月风也差不了多少。甚至高大威武的梧桐树也被吹断了树干。闻之,遂赶忙赶往梨树旁,心想:它如此脆弱,定是经历不起这磨难的。果不其然,它整个树都被吹倒了,枝啊叶啊全部掉落了下来,见此惨状,不免心疼起来。若不是物管将他扶起来,他可能就要化作春泥去护花了。可数日之后,它又吐出了嫩芽,见此便得知它活过来了。
好一个梨树!
见它开花,心中免不了有一丝惊叹。只是那花开的太白太淡了,薄的像张纸,像一位患了重病的少女,苍白的脸,又苦涩涩的笑着,和贾平凹的小桃树有的一拼。除了调皮的孩子愿意攀登他外,连一只蜜蜂也不愿在他身边逗留。孤零零的在角落生长着,曾被我们讥笑唾弃,却不曾放弃,抓住机会绽放自己。虽没有梧桐的高大魁梧,也没有桃树那样灼灼其华,但依旧努力着,挣扎着,拼命着!
好一种精神!好一个梨树!
梨树告诉我,只要结局是喜,粉身碎骨都要为之一搏,学习中的我们,不更应该这样吗?
● 初见吾心作文 ●
一回首,你的笑容深深的迷住了我;二回首,你的身影已烙进了我的心里;三回首,我只愿和你长相厮守。若,只如初见,我愿不会回眸。
人生,若只如初见,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他还是他,她还是她,两条永远也不会相交的平行线,相交也只会是悲哀的尽头,注定越离越远。
若,只如初见,多好。一切可以重新再来,我可以找寻到曾经的自己,依旧藏匿在自己的小角落里,与世隔绝,过着属于自己的世界。然而,这只是奢望。如果奢望有一天能成真多好。不可避免的时刻终究要来临。那一眼便是千年的等待,那一瞬间便是甜蜜与艰辛的开始,开始着就注定了结果。奇迹,终究没有发生。巨大的阻碍隔着。为什么我看不到你,为什么我看不到尽头。牛郎织女般美幻的爱情真的不想再上演第二遍,希望只是美丽的传说。相遇的开始就注定着结局,那,为什么,若初见,为何让自己陷得更深呢?可是,当我们不能回头时,我们只能向前走,期待奇迹的发生。在一起就足够,不在乎天长地久,因为这是奢望的开始,只在乎曾经拥有,能遇见你也是一种幸福。
若,只如初见,多好。让命运的安排能够粉碎,多好。我只希望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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