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集锦18篇)
时间:2020-01-08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集锦18篇)。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第一章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1、选地
由政府或开发商针对土地储备整理或拟定的项目进行项目选址。2、土地前期开发申请
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前期开发申请。3、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4、土地开发实施方案预审
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5、土地开发方案修改
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前期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确定土地开发单位
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前期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协议 7、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
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8、确定实施规划方案
开发单位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工程造价预算和具体设计实施方案等。
9、办理拆迁安置及市政基础建设
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征用集体土地与征用划拨土地的程序不同,详见《征用集体土地及划拨土地的程序》)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组织验收开发土地
建设项目的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审核土地前期开发成本
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 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 纳入市土地储备库
1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 用地申请报告 法人营业执照 立项批文
县以下建制镇应出具镇政府证明
经审查批准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图纸(一式2 份)1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建设单位需委托测绘单位对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进行测绘钉桩,由测绘院按照建设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制要求绘制地形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一般指协议出让申请,申请用地者应当同时向市城市规划局、市土地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 申请用地报告书;
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 在地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有关批准成立(设置)机构的批准文
件、营业执照。未在 经济特区注册登记的国内其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境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供有效的营业注册登记证件(开业执照)、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注册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注册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个人申请用地的应当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在 省、市营业的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书; 大型、重点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议书、环境保护分析报告、初步规
划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1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房地产项目用地单位将《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返回行政主管部门,带领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用地现场实地勘察,查明土地状况。、委托地价评估、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土地评估公司对所规划用地进行评估,必须经市、县、自治县国土局批准,并核定的地价标准登记手续。
16、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估价报告预审制度实施方案》,对需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确认估价结果的土地估价报告,承担估价的中介机构可在向委托方提交土地估价报告前,向国家土地管理局提出预先审查申请,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土地估价报告进行预审,经预审合格后,再向委托方提交土地估价报告,由委托方按规定程序向国家土地管理局申请土地估价结果确认。
17、办理土地出让审批、举行土地出让活动(招、拍、挂)
土地前期开发企业接受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委托进行土地前期开发,生地变成熟地之后项目骏工验收合格后3 个月之内政府优先对土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开发企业有优先竞争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土地所有者——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出让土地的范围、面
积、年限、用途、出让土地的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问题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交付土地出让金 21、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款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章 土地一级开发办理拆迁安置全流程
一、征用集体土地的拆迁安置 1、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规划选址等情况
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
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用地申请时,在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的征用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 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方案:拟定各项征地方案后逐级上报审批立案:农用地转用方案,报请市、县审查同意;市、州签署意见。、签订征地协议、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征地协议书的签订必须体现自愿、公开、公正、平等、有偿的原则,既不能阻碍国家建设,又不能伤害集体和农民的利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由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协商签订。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
他合法证件,到公告指定的地点与拆迁人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4、确定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且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修改、确定、审批。其一般操作过程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市政府下文征地
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通过后,市政府下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征地批文。征地事由、征地范围、征地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实施征地的主体、实施征地程序等都由法律具体规定。、交纳各项税费
缴纳耕地占用税、菜田建设费、征地管理费、粮差费等各项税费。各项税费由区局开单,银行收费,分别转到区财政局(耕地占用税)、菜田建设费(市蔬菜办)、征地管理费(区国土局)、粮差费(市粮食局)。、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办理冻结户口、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拆迁范围和拆迁方案确定后,区、县国土房管局通过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冻结手续。拆迁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房管局提出户口冻结申请,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国土房管局确定拆迁范围。、办理农转工工作、农转居工作、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到市国土局核农转非指标,然后由村收取户口本,最后到派出所、公安局、劳动局等办理农转非及劳动力安置手续,办理农转工手续,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安置工作。
根据《土地管理条例》,国家按照征用土地的比例分期分批将被征地单位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每次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面积除以征地时该单位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被征地单位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由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批。
10、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一种货币补偿形式。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行作价补偿的,作价补偿的金额可以按所拆房屋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乘以130%结算。、征地结案、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
办理“核减耕地通知书”及征用土地结案函,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提供: “三表”原件 耕地占用税、菜田建设费、征地管理费、粮差费等缴交证明或收据 农转非办结证明原件 征地补偿协议(复印件)征地补偿款付清证明(由村出)
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应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申请;市政府批准征(占)地的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附件和附图;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4 份;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工程进度计划;计划任务结转单,但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交。12、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当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委托拆迁形式时,按照房屋拆迁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委托手续并交纳一定比例的代办费,由委托代办单位具体实施拆迁。、办理拆迁申请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人应当持以下文件向当地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申请书;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资金证明; 规划部门选址意见或者规划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附图;
拆迁计划和方案(包括对被拆迁人安置地点、补偿形式、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过 渡期限和搬迁方式等)。
14、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 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需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房屋拆迁责任书是拆迁人实施拆迁时需签署的书面文件。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时,与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签订责任书。、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的房屋拆迁申请被批准后,由当地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向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发出《房屋拆迁通知书》,并通知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同时,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入、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房屋拆迁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应当将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 日;但是,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 日。
17、办理户口冻结 18、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房屋征收部门在应 “房屋拆迁公告”时一并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租赁房屋。
19、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确定拆迁方案:拆迁人按照拆迁方案的各项内容,制作拆迁预分方案表,确定拆迁方案。方案审批备案:拆迁人确定的拆迁方案报经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批后,报市国土房管 局备案。、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 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拆迁人召集被拆迁人或拆迁单位参加,由国土房管局主持,召开拆迁动员会议。拆迁人进行被拆迁人的搬迁、周转,进行拆迁安置。拆迁安置完成后,原房屋作价拆除,做到场平地净。、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一般程序:开立资金专户→出具存款证明→资金使用监督→开具领款凭证→支取补偿款项
23、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拆迁人及其委托的拆除单位在进行房屋拆迁施工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24、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拆迁人应当在被拆迁人全部搬迁完毕后1 个月内向区、县国土房管局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25、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26、强制拆迁
二、征用划拨土地拆迁安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办理划拨用地申请时,应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填写《××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央单位的建设
项目还需提交市建委的《规划设计项目计划通知书》,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需提交危改立项批复及危改责任书,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需提交经济适用住房立项批复。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审定设计方案通知 书》及附图,建设用地范围内有中央产、军产、宗教产、文物的需提交有关用地协议; 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相同比例尺的地形图3 份(蓝图);
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开发资质批准证书。2、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交表:用地单位将《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返回行政主管部门。勘察:用地单位带领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用地现场实地勘察,查明土地状况。、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根据《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应当坚持以项目带土地的原则,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县级(含县级市)人民政府1公顷以下,地级市人民政府2公顷以下。超过限额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查时,用地单位须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填写《××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 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央单位的建设
项目还需提交市建委的《规划设计项目计划通知书》; 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需提交危改立项批复及危改责任书; 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需提交经济适用住房立项批复;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审定设计方案通知 书》及附图;
建设用地范围内有中央产、军产、宗教产、文物的需提交有关用地协议; 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相同比例尺的地形图3 份(蓝图); 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开发资质批准证书。4、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划拨用地申请的批准:行政主管部门代人民政府拟文批复同意用地单位用地,并核发《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及拨地红线图。划拨用地申请的备案:区、县国土房管局核发《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后15 日内,应将区、县政府划拨城镇建设用地批复、《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附件》及拨地红线图各一份,报送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办理划拨用地批准手续时,用地单位需准备以下各项文件、资料:交纳税费证明; 区、县政府划拨建设用地批复;××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拨地红线图。
第三章 相关税费、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地价=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利息+土地增值收益,其中土地取得费包括征地费即三项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各类税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以及地级城市收取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条例》,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应当在90 日内付清。逾期未付清出让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达90 日仍未付清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回,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并可以请求赔偿。、土地使用费
这里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指的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天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财政部指出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的场地使用费或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都作为土地资源的取得成本进行财务处理,同时应当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与国土和房屋管理部门签定用地合同,合同中确定应纳费额。、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按照以下各项标准收取:
对征用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单位和个人,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土地面积,按每平方米20 元的标准征收。
对在划拨国有土地上进行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建设用地批准书确定的土地面积,按每平方米20 元的标准征收。
对使用土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地面积,按每平方米每年2元的标准征收。
5、土地闲置费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知》
(国办发〔2006〕37 号)有关闲置土地处置的规定,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7、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标准收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市、县、自治县土地使用税的使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最低额不得超过以上最低税额的30%。、地价评估费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 号)规定,一般宗地评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按一般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执行。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标准。
9、出让土地预订金
根据《土地管理条例》,受让人应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 天内缴纳地价款总额10%作为定金,其余的在90 天内付清,所付定金可抵充地价款。
10、征地管理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统一年产值
省范围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均根据《 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XX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标准收取。、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在 省范围内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均按《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同一地块上间种或套种其他种类作物的,其套种或间种的青苗补偿标准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征地时按照实际情况与产权人协商确定。《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中的青苗不包括花卉、景观苗木、名贵树木、特大树木等特殊苗木。涉及特殊苗木补偿的,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其补偿标准,取得产权人同意的也可以按照议价方式确定其补偿标准。
13、地上物补偿费 根据《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规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县政府按照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市场重置价格制定并公布实施。涉及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电力、通讯、水利、交通等设施的,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其补偿标准。、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是指国家征用城市郊区菜地时,有用地单位支付的,用于开发新菜地费用。15、耕地占用税
国有农场(含县、市、自治县管的农、林、牧、茶、渔、盐场)的适用税额按所在县、市、自治县税额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其中在集体土地征用时拆迁安置各项费用:
1、房屋拆迁补偿费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搬家补助费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搬迁的,由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低于5 元的标准,付给搬家补助费。3、提前搬家奖励费
提前搬家奖励费是指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规定的搬家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对这部分使用人支付一定的提前搬家奖励费。一般由拆迁人自行制定奖励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付给时间从被拆迁人交出房屋之日起至拆迁人通知被拆迁人迁入安置用房之日止,超过协议规定时间的,从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的200%付给。、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以拆迁公告发布前一年的月平均利润额按月予以补偿。补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 个月。利润的计算以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申报为准。拆除被拆迁人的商业用房,因拆迁影响不能营业的,根据以税收为准的营业额给予补偿;补偿最高限额每月不超过停业前3 个月平均月营业额的8%。、房屋拆迁服务费
房屋拆迁服务费,由承担拆迁服务的单位按照一般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15%向拆迁人收取。
开发商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项目合法性问题
对于土地一级开发商来说,在投资开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时,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是否合法。由于目前国家对土地一级开发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各地规定并不一致,而且各地地方政府操作也比较乱,实践中有些项目的合法性方面存在问题。若项目合法性方面存在瑕疵,将会给开发商带来很大的潜在法律风险,因此,开发商应重视项目的合法性问题。开发商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1)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急于进行城市建设,甚至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没有编制和批准的情况下,就委托开发商开始进行土地一级开发,这对于开发商来说风险很大,若将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总体利用计划得不到批准,地方政府又无力偿还开发商已发生开发的成本,开发商将面临投入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2)立项文件的合法性
开发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认真审核项目立项文件的合法性,比如是否经有审批权限的政府批准立项、是否存在立项文件的内容与实际操作不一致的情形,等等。在实践存在着一些须经省级政府批准但只有地方县级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批文的情形,若出现上述情形,开发商须对立项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3)其他相关项目文件的合法性
开发商还应认真审核其他项目文件的合法性,比如控制性规划文件是否已经批准,征地拆迁文件合法性等。另外,开发商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注意审查自身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相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签约程序问题
综合分析各地有关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定,大多规定政府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土地一级开发商。但实践中,很多地方政府并未严格遵守招标确定开发商的程序,而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协议。对于开发商来说,则须注意签约程序的合法性,以防上级政府以未通过合法程序而不认可开发商的一级开发主体地位。就此问题,即使地方政府已就一级开发事宜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开发商也应建议地方政府按照规定通过招标形式签约。当然,由于有关土地一级开发的地方规定并非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层面,即使不通过招标形式通常也并不会因此导致一级开发合同无效。
3、开发商应把握的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中的要点
开发商签订一份内容完善的土地一级开发合同,能够有效防范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比如拆迁难风险、政策变化风险、土地出让价格风险等。从开发商的角度而言,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时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1)约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政府负责承担
对于开发商来说,在目前国情下很难自主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应要求在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中约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政府方面承担,开发商只负责承担相关费用。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承担费用:政府包干和据实支出。政府包干,即开发商与政府约定一个包干费用,由政府包干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据实支出,即开发商根据政府拆迁安置工作的进展逐步据实支出费用。开发商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适当的费用承担方式。(2)约定分期分块滚动开发、减轻资金压力
对于开发商来说,土地一级开发占用资金量大、周期长、利润率低,因此,若想减轻资金压力,可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分期分块滚动开发的方式,即将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根据规划情况分割成不同的区域地块,按照优先顺序分期先后投资开发各区域地块,成熟一块、出让一块,出让后收回成本和收益再投入下一区域地块,这样滚动开发可有效减轻资金压力,同时也可降低投资风险。(3)约定政策变化时由政府承担责任
政策变化风险对开发商来说是不可预知的风险,比如国家或上级政府对项目规划作出重大调整或被撤。对于该等风险,开发商可在合同中约定由政府承担政策变化风险。但须注意的是,在约定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方式时,若项目重大调整或被撤时尚无土地出让收入,则存在开发商投资回报落空的风险,在此情况下,须明确约定政策变化时开发商收回资金和收益的方式。(4)约定土地开发成本的组成
土地开发成本是土地一级开发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开发商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应将就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支出的所有费用均计入土地开发成本。但须注意的是,开发商计入的成本最终须经政府审核确认,若开发商的某项支出政府审核后不认可,且也未在合同中列明,开发商将不得不自行承担该等费用。同时,在合同中列明土地开发成本有利于开发商预估和控制项目投资总额,也可使开发商有理由拒绝投入政府要求承担的合同中未列明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政府规定的土地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虽然大致相同,但也有很多不同之处,开发商须根据各地规定灵活掌握。比如,对于融资成本(贷款利息)各地约定就不一致,北京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土地开发成本包含贷款利息,而成都相关规定中就明确约定不能将融资成本(利息)作为开发成本。(5)约定收益分配方式
对开发商来说,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约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通常情况下,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分配方式有如下几种:
A.固定收益:开发商的投资收益=土地开发成本×固定收益率。也可约定每年固定收益率,按每年投入的开发成本计算投资收益。相对下述按比例分配收益方式而言,开发商采用固定收益率方式,资金及收益收回的安全性较高,可有效规避土地出让价格风险,但通常收益率不会太高。
B.按比例分配收益:开发商的投资收益=(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开发成本)×开发商分配比例。相对于固定收益方式而言,按比例分配收益方式中开发商收益比例通常较高,而且关键是有利于开发商受让开发项目中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二级开发。实践中,很多开发商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就是为了便于二级拿地,采取按比例分配收益方式,可使一级开发商在土地出让竞价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因为土地出让价格中含有一级开发商按约定比例可分取的收益,土地出让价格越高一级开发商可分取的收益也越多。但采取该种方式,开发商须注意防范土地出让价格风险,有必要约定出让价格低于开发成本时的处理方法和责任承担。
C.固定收益+按比例分配收益:开发商的投资收益=固定收益+按比例分配收益。这种方式具有上述两种方式的优点,开发商既保证了固定收益,又有参与分配的权利,但政府通常会相应调低固定收益率和收益分配比例。(6)约定成立项目公司
开发商就单个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立项目公司,可以有效地隔离和规避单个项目风险,避免连锁反应。而且由于土地一级开发投资项目大、投入资金多,需要开发商专门设立公司在投资地进行长时间、持续性的具体操作。同时,成立项目公司也通常是政府对投资开发商的要求。(7)约定适当的融资方式
若开发商自有资金不足或有可能进行项目融资,可在合同中约定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尤其是约定股权融资方式,即约定通过转让部分股权(或设立项目公司时引入合资方的方式)的方式进行融资,以便在必要时引入合作投资方或部分转让项目。
综上所述,开发商投资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时,首先应根据当地政府发布有关土地一级开发的相关规定,审核项目的合法性,并按照规定的合法程序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机构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若是与政府授权委托的机构签约,开发商应注意要求签约单位提供有权政府部门的授权委托文件。由于目前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开发商与政府之间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就成为双方之间的“法律”,开发商在签约时一定要把握住合同要点,将相关要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国土资规〔2017〕17号
一、总体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二)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三)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制管理。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符合规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
二、储备计划
(四)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五)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内容应包括:
1.上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含上末的拟收储土地及入库储备土地的地块清单);
2.新增储备土地计划(含当年新增拟收储土地和新增入库储备土地规模及地块清单);
3.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含当年前期开发地块清单);
4.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含当年拟供应地块清单);
5.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
6.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
其中,拟收储土地,是指已纳入土地储备计划或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目前已启动收回、收购、征收等工作,但未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入库储备土地,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已取得完整产权,纳入储备土地库管理的土地。
(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编制完成下一土地储备计划,提交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或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原因,确需调整土地储备计划的,每年中期可调整一次,按原审批程序备案、报批。
三、入库储备标准
(七)储备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备。
(八)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储备范围: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收购的土地;
3.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
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入库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土地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规性、经济补偿、土地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情况进行审核,不得为了收储而强制征收土地。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
(九)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协商,经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或地方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确认。
(十)储备土地入库前,土地储备机构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储备土地登记的使用权类型统一确定为“其他(政府储备)”,登记的用途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前期开发、管护与供应
(十一)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理清入库储备土地产权,评估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
(十二)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必要的前期开发,为政府供应土地提供必要保障。
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应按照该地块的规划,完成地块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进行土地平整,满足必要的“通平”要求。具体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
前期开发工程施工期间,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完成后,土地储备机构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并按有关规定报所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土地储备机构应对纳入储备的土地采取自行管护、委托管护、临时利用等方式进行管护;建立巡查制度,对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储备土地的管护,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的内设机构负责,也可由土地储备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选择管护单位。
(十四)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应报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储备土地的临时使用,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十五)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并具备供应条件后,应纳入当地市、县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土地供应。供应已发证的储备土地之前,应收回并注销其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中予以注销。
五、资金管理
(十六)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的规定。土地储备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实行专款专用。
(十七)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不得挪用。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
(十八)土地储备机构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经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后执行。终了,土地储备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或者由同级财政部门指定具有良好信誉、执业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十九)土地储备资金应当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安排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的依据。
(二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的规定。
六、监管责任
(二十一)信息化监管。国土资源部利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监测监管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开展情况。
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机构应按要求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填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土地资产存量和增量、储备资金收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相关信息,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土地储备机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违反相关要求的,将被给予警示直至退出名录。
(二十二)部门分工监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监管土地储备机构、业务运行、资产管理及资金使用,定期考核,加强对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与指导;及时核准上传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的信息,审核调整土地储备计划及资金需求,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管理及发行等相关工作。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监管制度,对土地储备业务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监管土地储备机构及本地区土地储备业务运行情况,审核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土地储备规模、资金及专项债券的需求,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及发行等相关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决算、监督管理资金支付和收缴及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还本付息等工作。
(二十三)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联合监管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对储备土地、资产、资金、专项债券进行监督和指导。
七、其他要求
(二十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会同当地同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十五)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以“学创”活动为主题,以实现市政府“东跃西进”、“大双征、大收储”的战略和“重大项目推进年”为工作目标,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在摸索中进取,在困难中拼搏,在程序上规范,在探索中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土地收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汇报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加大土地收储业务管理力度。
1、理顺收储职能。
收储中心成立以来,我们报请市局确定了职能范围,从基础和源头入手,理顺了管理职能,规范了业务程序,实现了权属核查、调查核算、多元融资、前期开发、储备管理等应有职能的回归,结束了多年来部门职能重叠,多头收储的局面,确实增强了国土部门代表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完善运行机制。
由于过去收储未形成系统规范、分工明确、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导致土地收储工作前瞻性不强,效率不高,风险系数大,为此,我们进一步完善了运行机制。首先抓好入库环节,根据市场规律,认真研究每一宗收储地块,确保把有限资金投入到具有
高增长、高附加、高回报市场价值的地块,为入库增值打下良好基础。其次,抓好库存环节,坚持“一个池子蓄水”,原则上未经收储的地块不能进入市场,确保一个笼头放水,由政府统筹,适时投放,最大限度地显化了土地资产价值。通过完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了“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笼头放水”的运行模式。
3、强化政策保障。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收储工作机制,我们代市局向政府起草了《松滋市土地收储管理暂行规定》,将上报市局审核,政府审定。《规定》规范了收储工作程序和职能分工,《规定》出台后,使土地收储工作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执行更加有力、程序更加顺畅,土地收储工作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大力推进土地收购储备业务。
1、收储工作思路新、步伐快。
上半年以来,我们科学运作,稳步推进收储业务。一是明确工作思路。明确了“快收地、收好地、规模化收储、把握库存容量及时间、实现收储效益最大化”的思路,确立了力争收储工作年内有起色、2-3年实现大收益的目标。在此工作思路指导下,认真执行三部委下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规模化、高效率收储,彻底转变了收储中心不收储、收而不储、即收即出的局面,规模化收储已初见成效。二是科学制定计划。年初,我们精心编制了20_年年度收储计划,计划收购土地70宗,共204.53万
平方米(3068.08亩)。三是高效组织实施。1、新增地收储3宗地。上半年,我们组织了9人工作专班,全力配合完成了贺炳炎大道西侧232121.16平方米(348.18亩)土地的双征工作。配合落实了办公地点、制度上墙、计划拟定、面积勘测、界线确定等工作,并以中心人员为主体,全面完成了双征土地范围内的房屋、面积及林木的登统工作。完成了城北统征地27290.87平方米(40.94亩)土地收储工作。同时,完成了玉岭北路以南双征地块6125.36 平方米(9.188亩)的土地收储工作。2、上半年,完成了民政局社会福利院等12宗存量地收储工作,收储总面积111752.4平方米(167.63亩),收储总额为5894.46万元。其中已营运8宗,实现营运收益1.88亿元。
2、多元化拓宽资金渠道。
由于地方财力、融资渠道等限制,资金问题成为制约土地收储工作的瓶颈,我们努力拓宽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一是财政资金投。对小面积新增地实行现金收储,报请政府通过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对收储地块进行一次性补偿。二是银行资金贷。上半年,我们抓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机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继续申报了土地收储专项贷款。一是完成了湖北银行20_年度申贷余额的发放,去年,土地收储融资项目共申贷
2.4亿元,到位1.5亿元,上半年申贷余额到位9000万元。二是20_年申报了农发行土地收储融资项目,该项目以城北统征土地为抵押载体,申贷资金1亿元,正在上报审批,贷款可在8
月份发放到位。三是垫付资金保。对拆迁难度大、资金需求多的存量地收储地块,报请市局、政府同意,委托拆迁,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商先行垫付资金,进行拆迁和前期开发,然后净地收储。目前,我们正委托金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人和路以东14.8亩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前期拆迁工作。通过拓宽资金运作渠道,实施多元化、多途径筹措资金,缓解了政府资金压力,基本形成了融资贷款为主、财政资金为辅、垫付资金为补的收储资金保障机制,为土地收储工作注入了源头活水。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1、制定制度,坚持制度管人,强化内部管理。
收储中心去年底从城投公司分离,单位内部管理亟待走向正轨。我们即刻着手,修订完善了考勤、学习、后勤、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土地收储管理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收储项目限时办结制、责任过错追究制、业务会商制等各项制度。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用制度管人。通过建章立制,中心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为争先创优奠定了基础。
2、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中心成立伊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解决开局难的问题,市局为我们配备了强劲的工作班子。人员调配到位后,我们迅速理顺内部结构,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狠抓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收储业务,在短期内做到了人人懂业务、个个会做事,使单位整体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得到了
全面提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形成了“想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1、学创活动转作风
按照市局统一布署,我们以“学创”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持续构建“高标准、快节奏、创特色、新局面”的发展格局,将学创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带领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深化学习,提振精神,增强信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竟劲提质,彻底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为服务群众,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打下基础。
2、宣教活动促廉洁
5月份,我们以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土地收储工作的特点,制定方案,精心部署,严格按照“7个一”开展活动,做到了“有内容、有特色、有阵地、有笔记、有心得”。同时做到逢会必讲“清、慎、勤”,遇事必提“廉”,教育党员干部理清思路,坚定信念,分辨是非,正确对待权力和利益,“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增强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了警钟长鸣,不越雷池。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总结
一、工作概述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合理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为了全面了解和监测自然资源状况,以及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我单位开展了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
二、工作目标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全面了解和分析我国的自然资源状况,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以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利用情况和问题。
三、工作内容
1. 数据收集和整理:通过采集、整理和分析各类自然资源相关数据,了解自然资源的种类、分布、数量和质量等基本情况。
2. 情况分析和评估:基于收集到的数据,我们对自然资源的现状进行评估和分析,深入研究资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3. 制定政策建议:根据对自然资源现状的分析和评估,结合国家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我们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以促进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四、工作成果
1. 报告撰写:我们根据数据分析和研究结果,撰写了一份详尽的自然资源专项报告。该报告系统地介绍了我国各类自然资源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2. 信息发布:我们通过各类媒体和网络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了相关的自然资源信息和报告概要,以增加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的了解和关注。
3. 决策支持:我们将自然资源专项报告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和决策机构,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以促进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
五、工作总结
通过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我们对我国各类自然资源的现状和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为相关政策制定和措施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我们也意识到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仍面临许多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测和管理,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将继续努力,为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作出更大贡献。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教学目标】
1、知道自然资源的定义和范围。
2、了解自然资源的分类,知道常见的可再生资源和非可再生资源。
3、了解我国自然资源的特点,理解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
自然资源的分类
【教学用具】
地理景观图,中国煤矿分布图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
1、引入新课:观察景观图,引入自然资源的讲述。
2、阅读课本52页,找出自然资源的定义,区别资源和自然资源。
板书:一、自然资源极其类型
1、自然资源
讲解:我们要特别注意,一些人工产生的东西也是资源,但是不属于自然资源。
那么,自然资源分几种类型呢?请同学们讨论给出答案,并且结合日常生活举几个例子。
补充:自然资源分类的关键是能不能生长繁衍和循环利用,注意他们的界限不是绝对的,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因此,即使是可再生的资源也要注意保护,合理利用。
(转承)我国的自然资源有什么特点呢?大家通过阅读煤矿、石油天然气分布图得出结论。
板书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1、总量丰富,种类多。人均占有量少
2、空间分布不均
讲解:课本54页的表格是一个考试内容,要依据几种自然资源的位次,说出我国自然资源的特征。
总结:我国自然资源虽然总量大,但是人均少,浪费现象严重,因此要合理利用,注意保护。自然资源指的是自然界中对人类有利用价值的物质和能量。
前提是自然界中的东西,就是天然形成的,条件是对人类有利用价值
阅读课本知道,分可再生资源和非可再生资源。前者如土地、生物、气候等,后者主要指矿产资源。
阅读煤矿分布图,知道我国主要的煤矿分布在北方,油田也分布在北方。得出我国自然资源分布不均
【作业设计】
我国自然资源的特征,举例说明。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平安建设工作总结汇报:自然资源管理
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篇报告将对我部门在平安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部门一直致力于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首先,我们加大了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力度,确保各种自然资源受到充分的保护。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巡查计划和路线,有针对性地查找和解决自然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巡查,我们及时发现和制止了多起非法捕捞、盗猎和滥伐等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珍稀物种和植物资源的生存环境。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自然资源利用的监管和管理。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各类自然资源的使用标准和限制,确保资源合理利用。我们还加强了对采矿、水资源、土地利用等重点行业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在某某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中,我们密切关注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多次组织检查,确保采矿活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我们还推行了信息化建设。我们建立了自然资源信息数据库,收集和整理了大量的资源数据和监测结果,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我们还推广了无人机巡查技术,利用先进的遥感和图像识别技术,及时获取和分析地表资源情况,提供更加准确和全面的信息。这些措施极大地提高了我们对自然资源的监测和管理能力,为各项决策和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平安建设方面,我们注重加强安全意识和培训。通过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我们提高了员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能力。我们还加强了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紧密合作,建立了安全联防机制,共同维护了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稳定。在某某地区,我们还针对当地自然灾害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了防灾减灾工作。
总的来说,过去一年里,我们在平安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依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们还将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将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交通运输需求的不断增长,治超工作在维护公路交通安全、保护环境资源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自然资源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治超工作的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治超工作。现将我局治超工作进行综合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况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覆盖全国各地,负责对货车超载、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执法和处罚。通过实施综合治超整治行动,我局成功取缔了大量超载车辆,并加强了对超限运输的管理。有效减少了道路货运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保障了公路交通安全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成果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严厉打击了货车超载和超限运输行为,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车辆,有效遏制了超载超限行为的蔓延势头。另一方面,加强了执法力度和监管措施,提升了治超工作的效能和社会认可度。通过不断强化法制建设和技术手段应用,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对治超工作的监管能力。
三、问题与挑战
在治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部分地方存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导致一些超载超限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其次,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规避治超监管的行为,甚至与执法部门勾结,使得治超工作的效果受到一定影响。此外,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对于一些高科技手段的应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解决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治超工作,自然资源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超载超限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尤其是对恶意逃避治超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建立健全治超执法标准,确保各地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执法工作。
2.强化监管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技术手段在治超工作中的应用,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度。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治超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守法意识和自觉遵法的能力。
4.推动法制建设。加强对治超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及时跟进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调整,确保治超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有序开展。
五、展望与建议
展望未来,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将进一步提升科技手段的应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提高治超工作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建议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推动治超工作的长效发展。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然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不容忽视。通过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和推动法制建设等措施的综合应用,相信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将更加高效有序,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总结
一、工作背景
自然资源是国家和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科学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是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旨在对国家自然资源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本次报告工作重点关注了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的情况。
二、工作内容
1. 土地资源状况评估:
通过对全国范围内土地利用、土地质量和土地变化情况的调研和分析,对土地资源的地类结构、肥力状况、土地沙漠化和生态恢复等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对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冲突和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2. 水资源状况评估:
针对全国各地水资源的分布、利用率和供水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重点考虑了水资源供需矛盾、水质污染和水资源流失等问题,提出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措施和建议。此外,还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进行了研究,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3. 森林资源状况评估:
通过对森林覆盖率、林地质量和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对全国森林资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进行了评估。重点关注了森林资源的砍伐和破坏问题,提出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恢复的对策和措施。同时,还对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效益进行了评估,为政府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参考。
4. 矿产资源状况评估:
通过对矿产资源的种类、分布和储量等进行调查和研究,对全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考虑了矿产资源的耗竭和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对策和措施。同时,还对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了评价,为政府科学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了依据。
三、工作成果
1. 全面评估了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的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2. 分析了土地资源利用冲突、水资源供需矛盾、森林资源破坏和矿产资源环境污染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对策措施。
3. 综合评价了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4. 在报告中提出了关于自然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具体建议,包括加强立法和监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措施。
四、工作总结
本次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全面、准确地评估了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的状况,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和对策措施,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相关部门精细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然而,仍然存在土地资源浪费、水资源污染和森林资源破坏等问题,需要继续加大力度,加强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此外,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全球自然资源的共同管理和保护。希望未来能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评估与管理体系,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土地交易工作总结作为一名从事自然资源土地交易工作多年的从业者,我深刻地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自然资源土地是国家重要的资源,它的交易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科学规划,安全监管和精细管理,确保土地交易的顺利进行。
首先,我们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土地交易涉及到多种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土地交易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规范。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用和执行,不能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其次,我们必须科学规划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必须合理规划土地利用,防止乱用乱占和过度开发。我们应该把土地资源的使用纳入总体规划,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土地利用方案。同时,我们还应该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注重土地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其三,我们必须安全监管土地交易。安全监管是土地交易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土地资源的使用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我们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控,确保土地交易的环境安全和健康,同时也保护了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
最后,我们必须精细管理土地交易。精细管理是土地交易的重要手段,它包括了规范土地交易流程,加强信息公开,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督察监管等方面。我们应该制定更为细致的土地交易管理措施,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土地交易更为合理和公正。
总之,自然资源土地交易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也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科学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监管土地交易,精细管理土地交易流程,确保土地交易的顺利进行。在实践中,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加强对自然资源发展利用的研究和监测工作,本次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围绕自然资源的现状、问题和解决方案展开,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措施。以下是本次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的主要主题范文:
自然资源是宝贵财富,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本次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主题分为四个方面:一是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二是自然资源问题和挑战,三是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四是自然资源利用和发展。
在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方面,通过对国家的自然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监测,了解自然资源的数量、分布和质量等基本情况,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依据。基于这些数据,可以对自然资源进行科学规划,推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自然资源问题和挑战方面,我们面临着水资源的短缺、土地资源的有限、森林资源的破坏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次报告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如推动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保护、实行严格的土地使用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恢复等。
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我们需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使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在自然资源利用和发展方面,我们要推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科技创新,加大对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本次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主题涵盖了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自然资源问题和挑战、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利用和发展等多个方面。通过对这些主题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指导和推动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为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本人作为自然资源局审批办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一、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自然资源局审批办共受理了各类审批项目XXX件,其中土地使用、矿业和水资源审批项目占到了大部分。我们依托于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和高效的工作团队,保证了所有审批项目都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了审批。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倾听各种声音,解决了一些突发状况和应急事项,确保了工作流程的快速、高效。
二、工作成效
在自然资源局审批办的努力下,我们完成了各项审批项目的批复工作,维护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营。我们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了互相支持的合作局面。我们还注重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建立了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每一个项目都按照流程进行,避免了管理上的漏洞。此外,我们还做好了相关的后续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便于公众了解和参与,增强了政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同时,自然资源局审批办也在一些方面实现了创新和进步。我们引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使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我们加强了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养。我们还积极推行廉政文化,加强了对各方面的监管和防范,确保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诚信。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问题和不足,比如说有些审批项目不够全面和客观,有些流程还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有些业务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和短板,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为了争取更加理想的工作成果,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和速度,优化工作流程和标准,以提高审批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加强团队协作和内部协调,使得各项审批任务有序地完成,确保政策执行的顺畅性和合法性。
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和人才培养,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加有利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
四是持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加监管和预防措施,使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和有序。
四、结语
总之,过去一年是自然资源局审批办取得成绩和进步的年份,同时也是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年份。我们在这里向领导和各位同事表示感谢和敬意,也希望今后能够继续相互支持和合作,共同进步,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工作成就而努力。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加强政府对城市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储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将其以收购方式取得的土地和政府依法收回、征用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予以储存,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 土地储备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统一规划、统一储备整理、统一供应。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决定土地储备供应中的重大事项。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监督管理。
市计划、经济、建设、财政、物价、规划、房产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具体承担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范围内土地储备供应的日常工作。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机构,具体承担本辖区土地储备供应的日常工作,并接受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土地储备
第七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制定土地储备计划,报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一)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被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三)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土地;
(四)依法没收的土地;
(五)改变原批准用途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土地;
(六)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国有土地;
(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由土地使用者申请交回政府的土地;
(八)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由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
(九)依法征用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
(十)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的土地;
(十一)无主土地;
(十二)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第九条 土地储备实行预报制度。凡符合本办法规定储备条件的国有土地,用地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提前向土地储备机构申报。
第十条 属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土地,政府依法收回、收购和征用后,由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土地使用进行补偿并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储备。
第十一条 土地收购补偿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偿;
(二)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依据有关城市房屋拆迁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的土地,按照土地转让申报价格给予补偿。
第十二条 土地储备机构收购土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收购:符合收购条件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储备机构申请收购;
(二)权属核查:土地储备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的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
(三)确定规划条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城市规划方案,提出储备地块的具体规划使用条件;
(四)方案报批: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土地权属情况和规划使用条件,提出土地收购方案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重大储备项目资金投入的,还须报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签订协议:收购方案经批准后,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
(六)收购协议: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实行土地置换的,进行差价结算;
(七)权属变更:土地储备机构和原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办理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或注销手续,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储备机构交付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第三章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与利用
第十三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达到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等市政配套条件。
第十四条 储备土地开发整理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土地储备机构应当负责拆迁,或者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成片开发需要拆迁的,也可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拆迁。第十五条 储备土地出让前,土地储备机构可以依法将储备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出租、抵押、临时改变用途等方式加以利用。
储备土地出租、抵押或临时改变用途,土地储备机构应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
第四章 储备土地供应
第十六条 储备土地供应实行计划管理,纳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市场需求情况、制定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储备土地的供应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七条 储备土地供应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十八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将土地供应信息以公告方式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拟供应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
第十九条 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土地,应当依法采取拍卖、招标、挂牌方式进行出让。
严格限制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因城市重大引资、投资确需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必须在地价评估基础上,经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批准,并将协议结果予以公布。第二十条 储备土地的供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土地供应计划,确定拟供应土地地块;
(二)土地储备机构拟订储备土地供应方案,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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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之家fZ76.coM】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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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已批准的土地供应方案,土地储备机构公开发布土地供应信息;
(四)依法采取拍卖、招标、挂牌或协议方式确定土地受让人;
(五)土地行政管部门与土地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储备机构供应土地;
(六)土地受让人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以划拨方式使用储备土地的,用地单位须与土地储备机构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按规定支付开发补偿费,凭缴费凭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并办理土地登记等手续。
第五章 土地储备资金
第二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投入、土地收益和银行贷款等。
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土地出让收益(含开发补偿费)的收取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土地部门拟订,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应当纳入储备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进行土地储备而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构)筑物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土地储备机构未按协议规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解除改购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有追究原土地使用权人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原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的,或者在交付土地的同时,擅自处理其地上建(构)筑物的,土地储备机构有权要求原土地使用权人改正,并按协议约定追究原土地使用权人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用地单位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未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交付的出让金不予返还。
第二十八条 有关当事人因土地收回、收购、储备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和土地储备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由所在单位或监察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0日起施行。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一、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城市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创新,其基本思路是由城市政府的委托机构,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征用、收购、置换等方式,将土地使用者手中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土地整理和开发,在完成一系列前期开发整理工作后,变成可建设的“熟地”,根据城市土地年度计划,通过招标、拍卖有计划地将土地投入市场,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它类似于欧美的“土地银行”制度。
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城市存量土地供应不能垄断,造成城市土地供应总量失控,土地招标、拍卖制度难以推行,土地资产流失屡禁不止的状况。由于历史和制度的原因,城市存量土地几乎都掌握在土地使用者手中,无偿划拨以及规划、计划没有控制好,土地供应量过大,结构不合理,导致城市土地闲置或低效利用,以往推行过“退二进三”,鼓励困难企业自行盘活自己使用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这些土地使用者可通过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转让土地,成为土地供应者,形成存量土地多头供应的局面。
1999年新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加大了保护耕地的力度,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数量受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数量受到严格控制,用途管制、占补平衡和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分成的措施不仅使新增建设用地的数量大为减少,而且占用耕地的成本有了较大提高,使城市存量土地的利用价值更加突出。同时新土地法将利用存量土地的权利和收益放在地方,这使得利用存量土地成为城市政府增加建设用地供给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由于城市发展,城市区域的向外扩张,使一些原来地处城市边缘的工业、仓储用地逐渐进入城市的内部,占据了中心市区大量区位条件优越的土地,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也给居民生活及城市环境等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无论从城市更新还是从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看,对存量土地的投资需求越来越强。此外,通过土地的收购、储备、供应的运营,政府财政支出在投资乘数效用下,有效地刺激了当地经济发展。
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在杭州、上海、深圳、青岛等城市都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但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在发展的初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还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目前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设置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单一结构,土地储备机构隶属土地管理部门,如上海;另一种是双结构,即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和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由政府设立,成员由土地、财政、计划、规划等部门组成,任务是协调收购-储备-出让政策,土地储备机构隶属于土地管理部门,接受收购储备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比较已实施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的经验,双结构的运行比较顺利,但尚需工作运行的制度予以保证。要保证部门之间的协调、有效,减少运行环节,提高土地储备和土地资产运营效益,必须制订科学的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计划,并与整个城市经济发展、用地计划、旧城改造计划、近期建设计划、房地产开发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等有机的结合起来,把有关责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因此,土地收购储备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规划、计划、建设、财政、土地等许多政府职能部门的紧密配合。如城市土地利用用途要受城市规划所制约。《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在城市中相同经济区位不同用途的土地其价值差别很大。土地储备制度的一个目的是要获得土地市场的垄断收益,而储备的土地的规划用途及规划指标的控制,是否与这个时期市场的土地需求结构相适应,是否能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对土地储备机制的运作影响很大。从这一点讲,规划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协作效率就非常重要。目前大多数城市政府机构设置中,规划和土地部门都是分设的,这种情况下,市长挂帅的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的.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
1999年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对城市政府如何建立土地储备机制,行使土地统一收购权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需要从法制上对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予以研究。《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约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①国家建设的需要;②实施城市规划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求;③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批准续期使用的;④由于土地使用者的原因,如单位撤销、搬迁、破产,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土地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⑤其他非法用地的。但收购与收回从概念的内涵上不同,收回土地是一种行政行为,补偿是对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获利能力的支付,与土地价格无关。而收购土地是一种经济行为,必然涉及土地价格。特别是这种收购是一种“强制性买卖关系”(后面将分析),不是一种经济主体间的平等经济关系,而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首先要解决立法和制度建设问题。
三、土地收益分配及收购价格
以往,大多数城市政府往往将盘活原划拨给企业的存量土地的主动权交给企业,土地盘活所得大部分归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支配,政府只收土地出让时的级差地租。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其核心问题是权利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如何准确界定土地收益构成,合理分配政府和原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是土地储备机制顺利开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科学界定土地使用权内涵是合理分配土地收益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明确对原土地所有者的补偿性质、补偿依据等。从目前我国土地产权体系分析,直接关系土地收购价格的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发展权。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土地收购价格中不应包括土地所有权价格。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一定的土地进行利用、管理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权含有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不完全处置权。土地使用权有无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收购价格中应包括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处置权包括土地买卖、继承、转让、出租和抵押等权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收购价格中不应包括处置收益,但对出让士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拥有不完全处置权,土地收购价格中应包括相应的土地处置权收益。土地发展权是指土地规划调整而最优利用条件下的权利。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土地增值机制来看,土地发展权收益应归政府所有,土地收购价格不应包含土地发展权收益。
土地增值收益的原因有:①经济发展致使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及土地需求增加造成地价上涨;②人口增加导致土地利用需求量增大造成地
价上涨;③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使各类城市用地更符合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土地开发利用能获得更高的开发收益,从而导致地价支付能力增强,地价上涨;④城市规划用途的调整使土地利用条件发生变化,在变化方向有利于土地高度化利用时,地价将上涨。如在相似经济区位下,土地价值与土地利用方式之间的关系是商业>居住>工业>耕地>农牧地>荒地。可见以较低价格购进的工业用地,如能转换为居住或商业用途,其投资价值可能成倍增长,带来巨大的投资收益;⑤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进行资金和劳动力投入,把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凝结在土地中,增加土地效用的同时也使土地增值。从土地增值收益的原因进行分析,①、②属于自然增值,应为全社会公共所有,为国家或政府所有,③、④源自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投资及规划条件改变,故其增值收益应为地方政府所有,⑤为士地使用者的贡献,收益应为土地使用者所有。土地收购价格的内涵应是与原土地使用者对被收购土地拥有的权利和利益相一致的土地经营权或处置权价格,也即原土地用途的价格。以现用途作为依据进行收购储备,规定土地优化利用所带来的收益为土地所有者享有。从实际看土地收购不同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做法,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保证原土地使用者(居民)生活和居住水平不至于下降为主要目标的。土地收购价格内涵构成中不包括土地发展权价格及地上建筑物补偿费、职工或住户安置费、企业异地经营建设费。
然而,对当前在企业转制中需要通过盘活土地来解决困难的企业来讲,除了土地往往拿不出其它可以盘活的东西。因此如仅仅按照土地现用途为依据对企业进行补偿,企业就可能搬不走,更谈不上解困和发展,所以要考虑企业现有权利进行补偿。考虑补偿的实际问题,特别当收购价格不足以弥补原土地使用者因土地被收购而导致经济损失时,政府应建立一条合适渠道,给予企业价格以外的补偿。但补偿与收购价格无关,是体现一种“恩恤补偿”,确定收购价格不能将价格以外的安置补偿混同考虑。目前被收购土地主要是占据中心地区的经营亏损或濒临倒闭的企业用地,对于这些企业的职工,即使其土地不被政府收购,政府仍需对其安置。另外,也可由政府将土地发展权益以国有资本金注入的方式返回给企业,这样既有利于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加快土地盘活进程。
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政府由出让“生地”为主转为出让“熟地”为主,除要支付土地收购费用,一般还要在出让前经过拆除地上建筑物、平整土地直至“七通一平”等前期开发整理,为此需要支付相当大的成本,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采取资本金由市财政拨款,运作资金通过土地抵押贷款等方式筹措。土地收购费、前期开发整理和储备期间的管理费由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并从土地受让单位支付的土地开发整理费中补偿。
资金和土地是土地储备制度的两大基本要素,土地储备过程是土地流转过程,也是资金循环过程。目前无论是政府财政拨款或是银行贷款,都未形成有效的资金筹措机制,而且存在较大的的风险,特别是统一收购制度实施后,客观上要求政府对需要盘活的土地实施敞开收购,资金需求量很大。笔者曾就利率对土地储备运营资金收益的影响做过分析,表明土地收购资金运作受利率变化的影响较敏感,在储备土地较长时间不能卖出的情况下,土地收益将低于土地储备成本,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
因此,要改变单凭银行贷款来筹措资金的做法分散风险。可通过设立土地基金、实施土地债券化、推行换地权益书等做法吸纳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储备。这样,既保证政府在土地盘活中取得合理的收益,又能有效地调动社会资金,共享利益,分担风险,保证政府对城市土地资产的有效经营。
由于运营中需要大量资金,对经济不发达或经济实力较差的城市,政府无法承受如此大的经济负担,影响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调整存量土地,关键是按城市规划调整不合理的用地结构,对城市规划中确定的更新改造地块,原则均可列入储备范围,使政府在实施土地收购时可以编制切实可行的计划和留有选择的余地。规划用途决定土地使用价值,因此要择优收购开发潜力大、价格较低、规划用途与市场需求一致的地块。收购要进行效益评价。
通过储备土地,一个重要的目的是对土地供应总量进行控制,而只有土地储备积累到一定数量,才能使政府在市场土地供应短缺,地价暴涨时具备调控能力。但土地储备过多,会造成资金占用过多,而资金不足,储备量过小,就达不到调控土地市场的目的,如何科学地确定土地储备数量是一个重要课题。土地储备数量的确定要根据土地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而土地供求取决于社会、经济、政策等若干因素,可通过对相关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设计需求预测模型,进而得到最佳土地储备数量。
通过土地储备制度有利于实现城市规划,实现城市规划指导下的土地最优利用。例如可根据“法定图则”出让土地,即以法的形式明确土地开发范围、用途、容积率等要求,使土地供给与城市规划相一致,使“弹性”过大的城市规划增加“刚性”,也为根除“土地寻租”创造条件。
建立土地储备制度,需要对土地收购原则进行研究,它是土地储备制度的基础。考察国外“土地银行”制度以及杭州、上海等城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实践经验,实施土地收购的主客体双方可能存在三种关系:一是市场条件下的“自由买卖”关系,在这种关系下,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在实施土地收购时,与被收购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是两个平等的经济主体,是否收购和收购价格应根据市场状况自由协商制定。那么实施土地储备的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就是一个纯粹的地产开发公司,它仅能实现其效益最大化的微观目标,而土地储备制度的宏观的社会、经济目标就无法实现;二是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即土地收购是政府的权利,对被收购方讲是对国家的义务,收购是一种行政行为,收购价格不必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这不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三是国家对土地收购的“强制性买卖”关系,承认土地收购双方存在“买卖关系”,但这种“买卖关系”是强制性的,表现在收购与否由政府决定,收购价格由地价评估机构评估并由土地行政部门确认,而不由原土地使用者自由要价。“强制性买卖”关系有如下性质:①土地统一收购属于政府的特有权力;②土地统一收购权力是用于公共目的;③行使土地统一收购权力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
综上所述,土地收购要坚持强制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1、所谓强制性原则是指政府收回土地无需征得土地使用者的同意。首先,当根据城市发展规划调整土地使用时,土地使用者只能服从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其次,对土地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权能,受法律的保护。至于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理应依法办事,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如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官地收回”,其性质是完全一样的。
2、合理定价原则:是充分考虑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分配问题,除土地使用权价格以外,还应适当补偿地上物和搬迁费用以及付给一定的地段差价。
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控制了土地供给总量,随着土地需求增加可能造成土地价格上涨。同时政府以招标、拍卖出让土地,是追求土地效益最大化,也会带来地价上扬。有一种观点认为采取招标、拍卖引起土地价格上扬,开发商势必将这部分费用转移给消费者,有引起投资和消费需求趋缓的可能,进而抑制经济增长。但若采取协议方式又会助长“土地寻租”行为,使土地低价出让有失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际上,土地价格适当上涨但不是暴涨,反而有刺激房地产投资的作用,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有了土地供应的“蓄水池”,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对市场的监控,适时、适量地增加土地的供应量,以调节土地供求关系及土地价格,防止地价上扬过快造成的混乱。
受价格变动影响较大的可能是低收入家庭,因此需要政府部门在安居、危改用地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如此类用地可按协议方式出让。由于安居住宅一般位于城市边缘,大部分是通过新征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农地与居住用地的差价很大,政府有条件限制此类土地的出让价格,因此土地储备制度对广大低收入者来讲冲击不大。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20____年我局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土资源规划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把电子政务应用到全县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中,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现将20____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几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制定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工作台账,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及日常更新维护工作,由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了更好地通过互联网向外公开信息,我局配备了电脑、网线、打印机等设备用于信息的对外公开。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设备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对网站的工作动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公告、单位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公地点、领导简介;公开本部门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政务动态等信息等相关国土资源工作进行公开和更新,发挥了“窗口”和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广大干部群众了解____县国土资源相关工作提供了平台。二是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有电话、传真、信函、现场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和制度,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对申请人作出答复。三是本年度以来,单位未发生任何泄密问题,没有因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认定违法的情况,没有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收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因不更新电子政务门户网内容受到上级通报的情况。四是制定并公开了《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配置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____县国土资源局20____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三、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业人才。我局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信息中心至今没有编制,不仅影响目标任务考核,也使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缺乏一支既熟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又掌握计算机系统建设和应用技术的专业化队伍。
(二)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对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等问题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
(三)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重,范围广,涉及面宽,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明确发展目标任务,有序建设争取早见成效。
(二)完善机构,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早日落实我局信息中心编制,完善机构,保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队伍的稳定,选拔一批高素质的既熟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又掌握计算机系统建设和应用技术信息化专业人才,充实到国土资源信息化队伍中。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四)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从经费投入、管理方式、技术手段、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起一套长效发展机制,确保完成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各项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政务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进一步推进全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学习目标
【知识与技能】
1.初步了解自然资源及其主要类型。
2.了解自然资源与人类生产、生活的密切联系与重要性。
3.了解我国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人均不足,且破坏严重的现状。
【过程与方法】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探究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使学生形成正确的资源观,自觉和积极地参与到合理利用资源、保护资源的行列中。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自然资源的主要类型及我国的自然资源现状。
【教学难点】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教学方法
启发学生积极进行发散思维,理论联系实际,使用情景感受法、自主学习法、读图分析法、合作探究法。
■教学课时
1课时。
■教学过程
【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播放一段反映我国国土辽阔、资源丰富的视频,这就是我们美丽的大自然,她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学生总结:(土地、阳光、矿产、水、森林等)。
循序渐进:
1.它们是存在于自然界,还是人为创造的?
2.它们对人类来说有没有利用价值?
【讲授新课】
一、图说自然资源(自主探究,归纳提升、学以致用)
(一)自主探究
阅读学习“可再生资源与非可再生资源”,找出以下问题:
1.什么是自然资源?
2.自然资源的分类?
3.怎样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二)归纳提升
1.从衣、食、住、行和学习等方面,举例说明哪些是自然资源?
2.小组讨论:在我国东南沿海,小河中的水为什么总也流不完?
(提示:水资源是一次性资源吗?从而引出自然资源的分类。)
可再生资源: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更新、再生,或者能够循环使用。如土地、阳光、森林水、水能等;非可再生资源:形成、再生过程非常缓慢,几乎不可再生,用一点就少一点。如煤炭、石油、铁矿等。
3.过渡:引入教材3.1可循环使用的土地资源和3.2用一点就少一点的煤炭资源进行比较。
(通过比较可再生资源和非可再生资源的形成过程和速度的不同,明确可再生资源和非可再生资源要区别对待)。
对于可再生资源:要合理利用,并且注意保护和培育,对于非可再生资源:应该十分珍惜和节约使用。
(三)学以致用
1.探究一:认识和区分可再生资源和非可再生资源。
老师根据学生的讨论结果,适时点拨提升,引导学生正确区分可再生资源和非可再生资源。
2.探究二:小组讨论对于可再生资源,是不是就可以不注意保护和培育呢?难道可再生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吗?可再生资源与非可再生资源有严格的界线吗?
可再生资源与非可再生资源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如果不加以正确使用,可再生资源也可能变成非可再生资源。
二、图解总量丰富,人均不足(识现状、找原因、想对策)
(一)识现状
出示我国自然资源现状表,让学生对“地大物博”有清醒的认识。
使学生意识到: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人均不足是我国自然资源的基本国情。
(二)找原因
小组讨论:我国资源总量丰富,却人均不足的原因?
(三)想对策
1.探究三: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你认为未来资源需求量会如何变化?
总结: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自然资源的需求还将大幅度增加,我国自然资源相对短缺,人均不足且仍在下降的状况更加突出。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资源供给呢?
2.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并不难,对于我们往往是举手之劳。那我们应该用什么实际行动节约利用和保护资源呢?
3.你还有哪些保护资源的好办法呢?
分组讨论:(成立小小环保队、进行检查校内水龙头、回收废旧电池、垃圾分类等活动)
总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善待地球也就是善待了人类自己,我们也应积极参与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实际行动中去,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作一名小环保主义者。
【展示提升,开拓视野】
一、展示提升
二、开拓视野
启发与保护珍惜自然资源有关的节日、行动,合理利用、珍惜自然资源不仅在中国、在全球都有共同行动。巴西挽救热带雨林的“我们的大自然计划”;日本的垃圾回收和再利用;北欧的'新能源开发:而且还有3月22日的“世界水日”;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6月17日的“世界防治荒漠化日”;近些年我国进行的“世界地球日”的宣传主题:“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等等。
【知识梳理】
学生整理,帮助学生将知识系统化、条理化。
【达标测评】
【课后作业】
写一封关于日常生活中节约资源的倡议书。
■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教学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理念。基于本节内容涉及面广、资料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了多媒体的优势,使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新颖、多样,给学生以听觉、视觉、感觉等多维度、立体的刺激,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通过数字的比较、资料的分析,结合讨论、探究,让学生自己去感知、思考和理解,提高学生对合理利用、保护和节约自然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在授课过程中体现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利用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对抽象的概念进行拓展和补充,让学生通过自己的知识来推导、理解新知识,掌握一些最基本的规律。注重引导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在此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生存的重要基础,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各个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自然资源整体工作,并展望未来。
我们在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组织了大规模的自然资源调查活动,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样本。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我们深入了解了自然资源的分布、质量和数量等方面的情况。在监测方面,我们借助新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和准确性。这些工作为我们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我们在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了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我们还积极参与了各种生态恢复项目,通过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方式,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增加。这些努力为我们的后代留下了更为美丽和健康的自然环境。
我们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通过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明确了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原则,加强了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的监管。我们还积极推动了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利用理念的实施,促进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约使用。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自然资源的规划和评估工作,确保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得到落实。
我们也清楚,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依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一些地区的资源开发依然不可持续,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还存在着数据不准确、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同时,一些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对自然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完善相关数据和样本的收集和分析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我们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合力,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自然资源整体工作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但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克服各种困难,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构建美丽中国。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创造绿色、可持续的未来!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条件和资源,包括土地、水、空气、矿产等。在全球环境日益恶化,资源短缺和能源紧张的情况下,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对自然资源进行专项报告工作的总结是一项必要的工作。一、背景介绍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然而,随着全球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的加剧,自然资源的消耗速度越来越快,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给人类的未来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同发展。
二、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是对自然资源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为资源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下面从报告的目的、步骤、内容和意义等方面进行总结:
1. 报告目的
自然资源专项报告的目的是通过对自然资源的调查和分析,深入了解自然资源的现状和问题,制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护和管理方案,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和谐发展,实现可持续的人类发展。
2. 报告步骤
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的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调查范围和目的。确定自然资源专项报告的调查范围和目的,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任务书,明确报告的要求和标准。
(2)开展调查和分析。通过采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对自然资源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分析,分析自然资源的特点、分布、利用状况和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
(3)制定报告内容和结论。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制定自然资源专项报告的内容和结论,包括自然资源的状况、问题和趋势等方面,提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护和管理方案。
(4)报告撰写和提交。撰写自然资源专项报告的正式文本,经过审核、审定和修改后,提交给有关部门和领导机构。
3. 报告内容
自然资源专项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资源的现状和特点。介绍自然资源的种类、分布、质量、数量等方面的情况,对自然资源的特征进行分析和解释。
(2)自然资源的利用状况和问题。介绍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分析自然资源的消耗速度和资源的短缺问题。
(3)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自然资源的利用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和危害。
(4)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护和管理方案。提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护和管理方案,包括加强资源管理、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发展绿色经济等方面的措施。
4. 报告意义
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基于对自然资源现状和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了科学可行的资源保护和管理方案,有助于加强相关部门的资源管理和监管,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2)推动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它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依据和方向,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和谐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3)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对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深入认识了自然资源的生态保育和文化价值,有助于推动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结语
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工作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它有助于深入了解自然资源的现状和问题,发现问题和矛盾,提出对策和措施,对促进资源保护和管理、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保护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我们需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同发展,共同创造美好的人类未来。
◈ 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简介
摘要:本文主要简单介绍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基本知识、审计的要素、程序和方法以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评价体系。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自然资源保护问题也日渐突出。如今,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在我国已广泛开展。并贯穿到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而审计作为政府监督的重要手段,其在当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983年9月。审计署正式成立,虽然这一阶段并未明确提出“资源环境审计”的概念,但已积极围绕各类环境保护资金和项目展开试点审计。1998年,审计署设立了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标志着我国资源环境审计新阶段的开始,其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工作。
1.1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概念
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的概念,蔡春、毕铭悦[1]认为:“自然资源资产就是指特定主体拥有的能加以控制、能以货币计量、可能带来未来效用的自然资源和降低主体对自然资源的影响而采取措施的资本化成本”。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认为,自然资源审计与其实施的其他审计类型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自然资源审计就是指为了加强国家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而开展的审计[2]。目前我国开展的自然资源审计以政府审计为主,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为辅,在政府审计领域,审计的重点为自然的开发、利用、保护和资金管理情况。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领域,主要是对资源审计中的能源审计进行了拓展。
1.2 自然资源审计的分类
要明确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类别首先要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分类有清楚的认识。
自然资源资产按其来源分为陆地资产、海上资源资产和大气自然资源资产。这些资源一些属于大陆海洋都有的资源,一些是独有资源。陆地资源包括土地,生物,水,能源,矿产等资源资产。土地资源资产是指在当前的社会技术条件下人类利用和可能利用的由土壤、掩饰、地形、水文、气候等组成的综合体,包括:已经利用的生产经营用地(如耕种用地、林业用地、产业用地、矿区用地、交通用地等资产),生活用地(如居民点用地等资产),为利用的荒地、沼泽地、滩涂地等资产。生物资源资产是指在当前社会、技术条件下人类利用可能利用的各种生物资产,包括植物资源(包含树木、草原等植被)资产、动物资源资产、微生物资源(含各种菌类)资产。水产资源资产是指当前的睡会技术条件下人类利用和可能利用的各种水源资产,如河川水、湖泊水、千层地下水、大气水等资产。能源资产是当前色社会技术条件下能够给人类提供能量的有形物质和自然过程形成的资产,包括煤炭、石油、草木、天然气、沼气、风能、地热、潮汐等资产。矿产资源是指露于地表或藏于地下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各种矿物质或者有关元素合成体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能源矿等资产。海洋资源资产存于海水之中、表面、底部、海岸的各种资源资产的总成,包括海洋生物、从海水中提取的各种化学元素、海底能源(石油、天然气等)、海底极其海岸矿物质(锰解和等)、潮汐能等资源。气候资源是指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人类可以利用的太阳辐射产生的光、热和风力、降水等资源资产。
自然资源资产按其数量变化分为一次性耗竭的资源资产和非一次性耗竭的资源资产。一次性耗竭的资源资产是指在当前社会技术条件下人类利用即消耗殆尽的自然资源资产,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产。非一次性耗竭的资源资产是指在当前的社会技术条件下人类的利用会产生纯度更高物质的自然资源资产,如金属矿资源资产。这种分类有助于人们了解自然资源资产的特性,注重对一次性耗竭的资源资产的节约。
自然资源资产按其再繁殖能力分为有再繁殖能力的资源资产和无再繁殖能力的资源资产。有再繁殖能力的资源资产是指本身具有再繁殖能力的资源资产,如草原资源、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资产。无再繁殖能力的资源资产是指本身不具有再繁殖能力的资源资产,如矿产资源中的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石油、天然气等资源。这种分类然我们更加关注没有繁殖能力的资源资产,使其充分利用,对于有繁殖能力的自然资源合理保护和繁殖培育,以保证后代生活需要。
自然资源资产按其利用限度分为可持续利用那个资源资产和非可持续利用的资源资产。可持续利用的资源资产是指反腐利用的资源资产,如水能、风能、潮汐等资产。非可持续利用的资源资产是指不可反腐利用的资源资产,如每、石油、天然气等资源资产。这种分类有助于了解自然资源资产的特征,主义节约不可反复利用的资源资产,长期充分利用可持续利用的资源资产,并且对这些资源资产加以保护。
自然资源资产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资源资产和非流动资源资产。流动资源资产是指本身可以流动的资源资产,如动物资源,水资源等。非流动资源资产年是指本身不能流动的资源资产,如土地等。这种分类是我们重视对非流动资
源的节约,重视对流动资源的保护,尤其注意在利用流动资源是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自然资源资产按其用途分为公益性资源资产、非公益性自然资产。公益性自然资产是指用于公益性事业的资源资产,如政府直接管理的公园的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非公益性资源资产是指用于企业经营的资源资产,如企业购置的土地资源,能源资源等。
自然资源按其所有者性质分为国家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计提所有自然资源资、私有自然资源资产、共有自然资源资产。这种分类有助于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所有者,产权所有者对自然资源资产用有开发利用的权利,也承担着自然资源资产极其生态保护的则责任[3]。
有以上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分类我们不难理解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类型。目前,自然资源审计按照审计类型划分,可分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以绩效审计为主;按照审计主题的资源属性划分,可划分为土地资源审计、矿产资源审计、水资源审计、海洋资源审计、气候资源审计等;按照审计内容划分,可分为资源政策审计、资金审计、项目审计等[4]。
1.3 自然资源审计的必要性
自然资源委托代理关系的建构是有效地管理、使用和生产自然资源的基本架构和前提,没有这种委托代理关系,自然资源管理、使用和生产将处于无序状态。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由于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使得与自然资源相关的代理问题得以产生,次优问题得以放大,自然资源经管责任的履行受到阻碍。首先,人都具有自利性,在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和环境不确定的情形下,代理人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出现代理问题。由于自然资源的产权特征,代理人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使用和生产中有可能采取一些损害委托人利益而利己的行为,正是这些机会主义行为,导致自然资源问题严峻,自然资源经管责任的履行受到负面影响。例如,长期以来,中国官员的晋升概率与地区经济增长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过分关注GDP 的晋升锦标赛模式,使得一些领导干部逐渐形成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而谋取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依赖,个别地区甚至形成土地财政依赖[21]。其次,人还具有有限理性的特征,既然是有限理性,人就难免犯错误。在委托代理关系下,由于是使用委托人的资源为他人服务,所以代理人可能会放胆而为,从而放大有限理性带来的次优问题。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使用和生产过程中,即使没有委托代理关系,责任者也可能犯错误,出现次优问题。然而,在自然资源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其产权特征,代理人并不用承担其决策或行为的全部
后果,所以其有可能采取一些错误决策或行为,从而放大了次优问题[22],使自然资源经管责任的履行受到负面影响。
上述与自然资源相关的代理问题和次优问题交织起来,可能造成严重的自然资源问题,使自然资源经管的履行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影响。由于自然资源经管责任的内容多,所以自然资源审计问责的内容也就有多种选择,不同的问责内容选择,决定其在治理机制中的不同定位。显然,它不会是内部治理机制。自然资源审计定位有两种可能:一是作为外部监管机制的组成部分,处于第二道防线,对自然资源专门监管部门已经完成的监管进行再监督,此时问责的内容是行为合规性和信息真实性;二是作为监视机制,处于第三道防线,对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进行评估,发现其缺陷并及时推进整改,保障前两道防线持续有效地运行,此时问责的内容是制度健全性[5]。
1.4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2003年,审计署成立了环境审计协调领导机构,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实践,审计的领域不仅仅停留在生态环境领域,还逐步到土地、矿产、水、大气等领域的审计。2009年,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实践[6]。2014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自然资源离任升级研讨会上,学者们从审计目标,主体,内容到方式方法进一步探讨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为自然资源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16年5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种、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XXX系列重要讲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经济和社会发张第十三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审计署集合全国审计工作实际,制订了《“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该《规定》指出要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2018年起全面推开,2020年建立起比较晚上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7]。
近年来为了发展经济对自然环境破坏严重,很多政府官员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面对国家的相关政策有令不行,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而监督机制的缺失更加滋生了一些腐败现象。目前我国各省市正在积极开展试点审计,努力探索出一条道路。早在2014年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审计已经成为审计署审计重点出现在对部分省市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中。目前已在江苏、内蒙古、福建、湖南、四川、陕西、湖北、广东、山东、云南等十个省份进行了审计探索试点。各个省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审计的情况也不同。内蒙古试点城市审计内容主要是起草关于矿产、草原等6个方面的初步审计计划。湖南在全省开展试点城
市,审计内容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农村耕地保护和土地征用情况、矿产资源开发情况等。并且建立了问责机制。云南省在昆明东川区进行试点,审计内容是林业法律法规的实施,绿化的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森林管理、退耕还林等内容的完成情况,并作为绩效考核和任用的主要依据,及时存入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的领导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责。江苏省在连云港开展试点审计,审计内容有是否遵守海洋资源法律法规、实施决策制度完成情况、是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其他各省市,如陕西、湖北、四川、广东、福建、山东等省也都不同程度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8]。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要素
2.1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主体
自然资源属于国有资源。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领导人对环境问题的问责也已经上升至对领导干部的终身追责制。在这种审计环境下,由企业或个人来承担资源的审计工作都存在较大的风险,因为其审计职权可能受到当地政府的职权干预,从而难以得到保障,致使审计结果难以具有权威性。由此可见,只有国家审计机关能够担任对自然资源的审计,且其审计职权及审计结果具有权威性的保障。因此,其主导自然资源审计的绝对地位无可置疑[9]。
2.2 自然资源审计的客体
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自然资源审计工作的客体是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以及自然资源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他们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环境行为的监督和控制中,对当地环境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他们常常作为审计的客体[10]。
2.3 自然资源审计的内容
郑石桥[11]认为,自然资源审计的内容如下表1所示
表1 自然资源的审计内容
自然资源经管责任要求,责任者要按法律法规、委托人要求,最大善意地监督、管理、使用和生产自然资源,这些行为与自然资源经管的具体业务活动相关,称为自然资源业务行为。由于责任者的自利及有限理性特性,因而其可能违背上述要求,出现自然资源业务行为不合规或不合理现象。具体情形如下: 第一,违背上级关于自然资源业务相关方针政策的要求;第二,违背自然资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三,违背委托人关于自然资源业务的明确要求;第四,未做到最大善意地履行自然资源相关业务行为。前三类是违规业务行为,第四类是不合理业务行为。
自然资源经管责任要求,责任者要真实地报告自然资源及相关资金的信息,由于责任者的自利及有限理性,自然资源及相关资金的信息都可能出现虚假或错误。一是自然资源数量、质量、流量、存量等方面的业务信息可能出现虚假或错误;二是自然资源相关资金取得、使用和结存情况的财务信息可能出现虚假或错误。
自然资源问题的治理机制包括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内部治理机制是自然资源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内部建立的应对自然资源问题的机制,主要体现为这些单位的自然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自然资源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对于内部治理机制的审计,其中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内部治理机制的设计是否存在缺陷,这里的缺陷包括不符合自然资源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要求,以及内部治理机制不合理,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或不能有效地应对自然资源问题;二是内部治理机制是否得以有效执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3.1 自然资源审计的方法
周胜利[12]总结出自然资源的一般审计方法有①收集、查阅的方法。比如收集、查阅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职责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任期印发的相关文件和制度评价定的法规制度,将部门制定的法规制度与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相对比,检查和评价是否与国家经济法律法规相一致,是否贯彻执行了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等。②统计、审阅的方法。如统计、审阅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与部门事业发展相关的统计数据和有关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指标和检查考核结果,与国家发展规划、部门或行业发展规划、部门历史发展数据等进行对比,通过对比分析、统计分析、增减比率趋势分析等方法,检查和评价有关部门事业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部门
事业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情况等,以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发展责任、结构调整责任、防范化解风险责等。③座谈、了解的方法。通过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有关领导同志个别谈话,召开相关部门人员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和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的主要思路、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另外还可了解地方领导在相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等。④比较、核实的方法。如比较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与党中央和国务院、地方党委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制,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向社会、公众公开承诺的责任目标。收集、查阅部门为完成目标责任采取的各项措施、制定的发展规划、采取的工作部署、相关部门事业发展统计资料等。通过采取对比分析、核实有关数据、实地调查了解等方法,检查和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为完成有关目标责任制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有关目标责任制如环境保护责任等是否落实和完成等。
张宁[13]则是将这些方法对应到相关的审计类型之中。对于环保法律法规制度的审计,一是文件资料查阅法。收集并查阅相关环保政策制度等文件资料,审查评价对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分析归纳得出各项评价指标的标准,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对未能达标的要查找原因,建议制订相应措施,通过审计督促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效实施。二是对照检查法。将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相关规定归纳成工作标准(或目标)与实际完成进行对照检查,评价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可以设计对照检查表使工作标准(或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对照。对于环保资金的审计,按审计方法使用的目的不同,主要有五种,一是在规划审计项目时使用的方法有:重要性水平确定的方法、审计风险评估方法、分析性复核方法等;二是设计审计工作量使用的方法有:风险评估、审计抽样、管理决策分析方法等;三是直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主要有:检查、监盘、查询、函证、观察和计算等。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条件下使用的方法还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技术、电子数据转换技术、电子数据审查技术等;四是帮助审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方法主要有分析、计算等;五是在评价中使用的审计方法主要有:比较法、经济计量和决策分析法、对数据资料的整理分析法、趋势预测法等。
3.2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程序
金密[14]将自然资源审计的审计程序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质性测试阶段,审计报告阶段。
(1)准备阶段。自然资源审计的准备阶段是指从确定自然资源审计项目起到具体实施审计工作之前的阶段。
(3)实质性测试阶段。(3)审计报告阶段。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评价体系
金密[14]认为自然资源审计的评价应当立足于区域自身特征,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水平,同时,评价指标设置时需要避免笼统化,理论化的情况出现,定性指标应当根据地区、时期、类别以及部门的不同对领导干部制定各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评价指标,而定量指标则应当尽量选择通过搜集、监测等方式比较容易获取到数据的指标。依据自然资源审计的目标和内容,建立以下四大类审计评价指标:(1)自然资源开发状况指标,其中包括二级指标:自然资源开发比率、人均GDP、水资源利用量、矿产资源利用量、土地资源量、森林覆盖率。(2)自然资源保护指标,其中包括二级指标:三废(废气废水固废)处理达标率、耕地资源补偿量、自然资源循环利用率。(3)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指标,其中包括二级指标: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自然资源政策的问责机制实行情况、自然资源开发中安全隐患处理情况、相关环境预警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4)资金财务状况指标,其中包括二级指标: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管情况、环境治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情况。本文将主要对自然资源开发状况、自然资源保护情况、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资金财务状况所包含的内容及主要针对的问题、目标和作用的对象分别进行阐述。根据主体功能区不同的功能定位,必须对四类主体功能区的自然资源进行分类审计考核。具体为优化开发区要强化对自然资源的回采率,损失浪费率以及区域内自然资源资金预算管理情况等的审计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和区域内工业化水平的评价。重点开发区要对自然资源管理和开发状况,区域内经济增长、资金财务状况以及城镇化水平等实行综合评价。限制开发区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禁止开发区应当主要评价自然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为此,应当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自然资源审计评价指标确定不同的权重系数,即对自然资源开发管理状况,自然资源治理保护情况、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资金财务状况,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确定其在各类主体功能区中的权重。各项指标如下表2:
苏孜,程霞等[15]选取了和上述相似的自然资源资产评价指标。并运用层次分析分析法计算出了各个指标的权重,各个指标权重见下表3,并对特性指标给出了计算方法见下表4。结语
我国地大物博,作为一名华夏子孙接受着大自然的诸多馈赠。我国的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腾飞,科技的进步和创新,一方面得益于国家 法规政策,另一方面和我国 的自然条件密不可分。矿产资源的开采使采矿业红火了起来,水资源的利用使电力为 工业企业提供了厚实的能量来源,土地的合理规划使我们拥有更美丽生活或坏境……但是,雾霾,温室效应,环境污染的出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的自然资源作为物价的资产,被我们用来换取经济利益,是我们的经济发展太快? 为我们的环保意识太薄弱?两者皆有吧。
本文简单介绍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概念,分类,要素,方法程序及评价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但是他又属于我们所有人。因此国家审计来监督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和保护情况是最合适的。但是,这样似乎有些阻碍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发展,接触这种审计模式的人仅仅只有 审计的人员,而且仅仅只是国家审计中参与自然按资源资产审计的工作者。我国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研究的学者也不少,这证明我国学者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研究热情还是
有的,只是缺乏 实务工作的经验而已。相信通过政府和学者的不断努力我国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会有更新的进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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