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城乡规划思想总结

时间:2025-07-18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国外城乡规划思想总结(汇总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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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乡城乡规划建设宣传工作

间报第1期

石门镇党建办2012年5月2日

2012年4月21日,在乡党委、**高度重视下,对城乡规划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配备专用宣传车辆和人员,在乡街道罗施会处采用设点宣传的方法对《城乡规划法》展开了强力有效的宣传。

2012年4月25日上午,我乡宣传小组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出动宣传人员和车辆兵分两路,一路从石门至新民、女姑;一路从石门至河坝、新合、年丰以车辆流动宣传和音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城乡规划法》的宣传

2012年5月4日,我乡宣传小组利用赶集之机,结合我乡实际,在乡集市进行设点宣告传,同时循环进行音影**,散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广大群众纷纷驻足咨询城乡规划过程中涉及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对相关实质性问题进行讲解,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宣传,广大村民对《城乡规划法》有了新的认识,并表示今后将积极支持我乡城乡规划建设,维护规划建设工作破坏违规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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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总结2010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职责,全局上下同舟共济,迎难而上,合力攻坚,党的建设得到加强;政府目标圆满完成;创先争优蓬勃开展;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喜获丰收;积极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规划服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市规划局领导班子2010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建工作卓有成效(一)深入开展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学习制度为抓手,以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学习为基础,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持久学习的氛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必需的各类知识。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使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升、规划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局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建设现代宜居、宜业、宜游和谐新***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发展作表率、服务基层当先进、服务群众争先锋”为主题,准确把握“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实践特色、激发内生动力、注重继承创新”原则,重点在不断推动科学发展、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力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四个方面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城市大建设”、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文明创建及和谐机关建设、城乡结对共建、机关效能建设、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关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和推进机关基层党的工作创新等九个方面开展创先争优。努力在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掀起了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七一”前夕,局党委对所属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集中表彰。(三)以“五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一是抓好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紧紧抓住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这个关键,加强理论武装,大力弘扬勤学之风,探求善学之策,带头端正学风,努力在抓学习、强本领上取得新进展。紧紧抓住提高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这个根本,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洞察形势的谋断力,迎难而上的推动力,合力奋进的团结力,清正廉洁的感召力,努力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敢打能拼、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二是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和工作观、权力观。三是抓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全市规划系统科以上干部到先进城市参观考察,派员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访问,广大干部职工的视野进一步拓宽,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高;注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多措并举落实人才建设战略规划,大胆培养、造就和使用拔尖人才,市规划、勘测两院三名主要领导等同志成长为省建设系统中青年专家;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协调人社部门,采取直接考试方式选调、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急需人才,满足事业发展需求;选派领导干部双向挂职,实现纵、横向交流,专业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好的提升;出资鼓励工作人员报考规划、城建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习,支持报考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和注册岩土师,多人获得相关资质;大力引进各类紧缺专业人才,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短期聘用、技术攻关等方式,开展技术和项目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公司的联系与合作,提高规划水平,锻炼规划队伍。通过努力,人才素质得到了提升,队伍结构得到了优化。四是抓好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建立并落实好党内情况通报、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五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和两院党支部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向、职能定位和中心任务,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使党的基层组织更好地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大力倡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规范干部行为。一是制定完善三大类共55项制度;二是建立制度更新机制,及时调整相关制度。三是使各项制度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使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五)推进文明创建,提高效能建设。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诚信单位为抓手,全面推进效能建设。首先,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强化全局意识,从全局、长远和战略高度思考规划问题,用是否有利于发展去统领我们的工作;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既要为各行各业各部门做好服务,又要为基层、企业、老百姓做好服务;三是强化效能意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强化廉政意识,塑造规划部门的新形象。其次,探索“四个转变”,即由服务承诺向主动策应转变,由简化工作流程向服务建设过程转变,由否决报备向献计献策转变,由例会审办向特事快办转变。从根本上消除“中梗阻”现象,提升规划执行力,加强规划保障力。再次,推行“四个做优”。即:做优结对服务,为发展谋划;做优帮办服务,为发展提速;做优会办服务,为发展保驾;做优特办服务,为发展护航。二、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落实好新三定方案按照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认真执行市里下达我局新的机构三定方案,通过理顺职能、优化结构、整合队伍,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坚持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对新设的行政审批科,由局副调研兼任科长,长期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处理行政审批相关业务;新设的村镇规划科的相关职能由总规划师办公室承担,负责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规范工作流程和提高办事效率,在保持经济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淮上区分局原有办公地点、规划管理职能不变的基础上,对新设的龙子湖区分局、蚌山区分局、禹会区分局,分别于2010年10月在各自区政府挂牌,局分别安排建设工程科科长、建设用地科科长和规划科科长担任分局长,负责承担龙子湖区分局、蚌山区分局、禹会区分局的规划管理职责,确保分局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划工作成绩斐然(一)突出规划编研,提升规划引领力。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共30余项,涉及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重点开展的规划编研项目有:《***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龙子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市花鼓灯嘉年华详细规划》、《***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编制的重大专项规划有:《***市供热规划》、《***市城市抗震减灾规划》、《淮河路商业中心区地下空间概念规划》、《淮河路人防地下商业街详细规划》等;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滨河西片区控制性规划》、《高铁新区控制性规划》、《高新区南拓展区控制性规划》、《高新区电子工业园控制性规划》等。(二)突出规划创新,提高规划执行力。1、创新规划理念,加强对焦点、难点、重点问题的规划研究,以增强规划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研究的规划内容有:一是挖掘城市定位,开展了***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二是积极利用高铁优势,开展了高铁地区交通组织和发展战略研究;三是围绕城乡一体化,开展城乡统筹规划研究。 2、完善规划审批机制,加快建立先进快速、科学合理的规划审批体系。一是坚持分级决策制度。始终坚持重大项目规划须经规委会审议决策;二是建立健全规划管理规定,改革完善规划审批机制;三是加强规划调控,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内的建设项目,积极引导和推动工业进园、农民进村。3、优化城镇布局,强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继续履行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乡镇和村规划编制和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全市划定规划区域内村庄规划,目前,全市完成村庄建设规划共计359个,其中***县57个,五河县110个,***县192个,另外***县还有30个村庄建设规划正在编制。(三)突出规划服务,强化规划保障力。通过搭建规划平台,强化引导调控,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管理机制,依法科学规划,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严格依法规划审批,按照法定程序限期办理;二是加强批后管理,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三是强化竣工验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四)突出规划意识,增强规划实施力。加强规划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规划管理地方性规定,组织编制《城市蓝线规划》,修订完善《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结合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改完善规划编制、审批、公示、监督检查等制度,为保障城乡规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供法制保障。加强规划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五)突出规划宣传,增强规划公信力。一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规划展示馆宣传规划;二是通过规划公示宣传规划,实行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制、批后公告制,将规划审批项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规划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定期全面公开,推动规划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让广大群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执行规划;三是积极吸纳合理化建议,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邀请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审议,对规划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六)突出基础工作,加强勘测管理勘察测量工作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承担了中环线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工作,完成测量线路总长约68.4公里,线路中心线两侧各测200米,面积约27.4平方公里。共完成各种比例尺地形测图101.48平方公里, 建(构)筑物放线804幢,规划道路路中放线99.3公里,地下管线探测118.8公里,竣工测量10幢,沉降观测44幢,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测量271块,控制点普查157个,1:1000数字化测图缩编256平方公里。岩土工程勘察共完成土钻孔5525个,进尺85044米;静探孔727个,进尺9367米;抗震波速测试孔187个,进尺6197米;取土样11371件,标贯试验10141次,水样386件,提供勘察报告240份。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参加“法治***建设”活动。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五、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做好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的执行,促进廉洁从政。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局领导负分管责任,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课教育,组织收看廉政教育电视片,开展从政道德和党性党风教育。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保障措施。开展廉政谈话,落实廉政档案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延伸基层。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四是积极推进廉洁从政预警机制建设。制定了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大讨论,提高廉洁从政意识;继续推行政务公开。五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各项费用支出审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部门指定帐户管理。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规划系统奋发进取之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科学发展观大旗,科学规划谋发展,加速构建大城市,团结拼搏,奋勇争先,强力推进城乡规划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全力以赴做好2011年工作,全面开创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为城市大建设和社会经济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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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范文】一

同志们:

这次全市重点项目督查工作会议开得很活、很成功、很有效。

昨天和今天上午,大家在一天半时间里,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听、一路想,收获很大、感触很深,可以说,基本达到了交流学习、督促检查、加压鼓劲的目的。刚才,各县区和市发改委分别通报了上半年项目推进情况及下半年项目工作打算。稍后,市委书记叶壮同志将作重要 讲话 ,请大家务必深刻领会,认真落实。

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认真 总结 经验,坚定实施项目推进战略的信心和决心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奋力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坚持把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投资规模作为拉动经济增长、增添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跑项目、争项目、上项目,初步形成了争取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推进一批的重点项目工作机制,项目推进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持续较快增长。1-6月,预计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6 亿元, 同比增长24.4%,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6 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的50.1%,进度比去年同期快2.2 个百分点。其中,资中县冬尖产业化基地、资中县饲料加工、资中县多维科技硫酸渣利用、威远冶化公司硫铵工程、资中入城线改造等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基本建成,白马3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竣工投产,川威集团深冲冷轧带钢项目土建工程全部竣工,山山药业集团万立方米抗生素工程配套设备正在安装;威远生态建设综合治理日元项目转贷协议顺利签定,示范新村、资中县塔罗科血橙基地、柠檬产业化加工基地等项目建设基本达到工程形象进度,大千国际酒店、东兴区五星生态观光农业开发项目、发电总厂烟气脱硫技改等工程建设速度加快,省道207 线、征地拆迁安置还房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加速推进,隆昌古宇湖风景名胜区建设全面铺开,石牌坊古镇主体工程竣工;资中甘露寺水电站可研编制、资中沱江二桥可研和地质钻探勘测顺利完成,白马1×60 万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项目获得国家支持并成为全国科研示范基地,资中2×60 万千瓦坑口电站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内遂高速公路进入招商引资环节。

可以预期,随着这些项目的竣工投产和启动实施,必将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推进剂。

回顾项目推进战略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 总结 :

一是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为迅速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市委、市政府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整合人力、政策、机制、资金等各种资源,利用会议、媒体、宣传栏、标语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大力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的意义、作用、政策,在全市上下初步形成了全民动员、全民重视、全民支持项目建设的良好局面。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始终强化发展是硬道理、投入是硬指标、项目是硬任务的理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支持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投身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看能力、论功过、定奖惩,以谋项目、抓项目、促项目为导向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是积极争取,对接到位。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加大向上沟通、协调、争取力度,多次组织开展政策对接、用地对接、建设资金对接、招商引资对接和省重点项目对接等系列活动,较好地解决了项目的立项、用地、资金、环评等问题。经过与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的衔接、协调、沟通,我市有17 个项目被列为20xx 年省重点建设项目,比20xx年增加13 个。特别是在国家减少国债发行量的背景下,通过积极争取,到6 月底,全市仅从发改委系统就争取到国家投入2.3亿元,比20xx 年净增9500 万元,其中无偿投入1.2 亿元,同比增加20xx 万元,缓解了我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紧缺的矛盾。

三是破解难题,协调到位。针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土地资金闸门关紧、环境保护政策严格的现状,注重把制约因素剖析在前、突出问题解决在前,认真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土地、资金、环评三大瓶颈制约。积极完善项目征地、拆迁、安置以及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相关政策,初步建立了“市区联动、部门联手”的征地拆迁机制;整合各种资源,搭建投融资平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省开发银行3000 万元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已经到位、5 亿元政策性贷款即将落实;多方筹资解决了321 国道改造城区段征地拆迁的资金缺口。

四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位。注重完善落实市 领导 联系重点项目、月度协调、季度汇报分析、检查督查等系列制度,明确市县 领导 和各部门职能职责,66 个重点建设项目全部按要求落实到领导、到岗位、到人头。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积极想办法、添措施、解难题,全面推行项目建设有关制度,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全程监管,确保了重点项目的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等单位还多次组成联合督查组,参与重点工程的政策处理和难点问题的协调督查,有力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

项目推进战略实施近一年来,我们相继竣工投产了一批,加快建设了一批,开工启动了一批,招商争取了一批,全市项目建设总体态势良好,特别是全市上下进一步深化了对加快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项目建设的目标、重点和方向,建立和完善了项目筛选、论证、包装、转化和组织、协调、落实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我们深入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我们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提供了宝贵的工作经验。

二、全面查找差距、深入分析原因,深刻反思当前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从1-6 月全市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看,尽管目前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时序进度、投资总量仍然不够理想。具体讲,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平衡”: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不平衡。今年以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高开低走,增速起伏大、回落快。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一举扭转了多年来开局负增长的被动局面,增速达到45%,名列全省第6 位,但4 月份快速回落至24.1%,5 月份又拉升至30.6%,预计到6 月底,将再度回落到24.4%。全市大部分县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个别县区甚至回落50 个百分点以上。据调查,在确定今年启动的14 个投资亿元以上和9 个投资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中,尚有9 个和3 个尚未动工;到5 月底,完成投资在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仅3 个,完成投资2.2 亿元,仅占投资总额的6.7%;上年结转的139 个项目中,36 个项目没有新的进展,62 个项目完成投资在500 万元以下。这充分说明全市项目建设开工不足,推进不够,后劲乏力,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缺乏持续有力的支撑。

二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今年全市共确定市级重点项目66 个,年内 计划 投资39.1 亿元,1-6 月完成投资14.9 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2.1%,进度落后于固定资产投资进度10.5 个百分点。其中,竣工投产项目33 个,上半年共完成投资7.9 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9.2%,超目标进度9.2 个百分点,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加快建设项目20 个,上半年共完成投资6.7 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34.3%,落后目标进度15.7 个百分点;争取开工项目11 个,除市中区太子碑至双河十里休闲观光走廊开工建设外,其余项目无一正式动工,上半年仅完成投资2500 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4.3%,落后目标进度45.7 个百分点;加快前期项目4 个,虽然前期准备进展较好,但今年要正式开工的可能性并不大。“四个一批”进展的不平衡,直接导致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迟缓,影响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

三是市县(区)之间项目之间不平衡。一方面,县区间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个别县区固定资产投资离目标进度还有较大差距,完成进度最快与最慢的相差10 个百分点以上。另一方面,市级重点项目总体进展缓慢,大千园、拦河坝、沱江四桥以及一批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均未能如期开工建设。同时,项目与项目之间也很不平衡,在66 个重点项目中,农林水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2.4 亿元,占目标进度的69.7%;工交能源项目完成投资6.8 亿元,占目标进度的37.7%;城建项目完成投资3.6 亿元,占目标进度的35.0%;社会事业项目完成投资2.1 亿元,占目标进度的28.1%。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今年全市的在建项目,仍然呈现出项目个数多、单个体量小,传统项目多、工业项目少,扩量多、提质少的特点,能支撑一个行业、拉动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大项目明显匮乏。

究其原因,从客观上看:一是国家从严控制信贷规模,放缓信贷投放,中长期贷款增幅逐步减少;二是中央紧收土地闸门,征地拆迁补偿要求趋严,部分项目用地无法保证;三是国家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环评指标不断细化,环保要求日益严厉;四是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致使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降,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影响了企业投资意愿,约束了企业投资扩张;五是历史遗留问题制约项目推进,如大千园建设各项施工准备就绪,但因土地被银行置押,致使项目无法解冻、如期启动。这些客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新上项目的开工建设和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

从主观上看:一是基础工作不实,一些项目单位片面注重争项目、抢项目、抓项目,对项目前期基础工作重视不够,编制上报项目深度不够,在当前国家、省上要求先进规划后批项目、不进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的情况下,对我们的项目后续争取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包装意识不够,在项目包装中忽视与国际通行惯例和规则并轨,讲求“概念式”、“提纲式”、“临时性”包装,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大,项目成功率、命中率不高;三是部门配合不力,个别部门大局意识不强,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机制,未能形成工作合力,推诿、扯皮、制肘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直接影响了重点项目的无障碍施工;四是问题预见性不强,对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敏锐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工作中没能积极发现和解决存在困难的问题,导致一些本可预见的问题不断出现,阻碍项目推进。如沱江城区段拦河坝,由于前期工作做得不深、不细、不实,在项目性质、环评上花费大量精力,倾注了大量心血后,仍因疏忽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这一实际问题而再度搁浅,教训可谓深刻。希望各级各部门下来后,务必结合实际,对照检查,认真总结项目推进战略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

三、突出重点项目,破解困难矛盾,全面完成今年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实施项目推进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希望所在,重点项目建设是项目推进战略能否取得成效、今年各项经济发展目标能否全面完成的关键所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 体会 议确定的“一三七”工作思路,紧紧抓住项目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推进战略,重服务、强协调、解难题,抢时间、抓进度、见实效,千方百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确保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 亿元。

(一)突出重点,加快进度,全面完成项目推进的建设任务。

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66 个重点项目,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对照检查,倒排工期,抢抓进度,以点带面掀起全市项目建设新高潮。一要确保一批重点项目如期建成。要着重抓好康神药业GMP 三期改造、山山集团万立方米抗生素生产线、松林丝厂重磅系列真丝产品开发、隆昌山川机械减震器生产线、威远建业集团环己酮一改二、苯精制生产装置等项目、川威集团深冲冷轧带钢工程等工业项目,争取早日竣工投产。要加快隆昌柏林寺水库除险加固、隆昌禽苗市场改建工程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要着力抓好东桐路沥青罩面工程、滨江东路堤顶道路等城市建设项目和省道207 线、球马路威远段、资中甘贾路等公路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使用。要抓紧完成50 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传染病医院等社会事业项目。对已竣工的白马30 万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等项目,要切实强化后期管理,争取发挥更大效益。二要加快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要继续抓好发电总厂烟气脱硫技改、威远冶化公司碳焦化工程;加速推进国道321 线XX段、内吴路、兴隆路西环北段、东兴一号干道中段等交通和城建项目进度;着力解决市垃圾卫生填埋场、隆昌县垃圾卫生处理厂融资问题,确保年内实施。要继续推进市政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开发项目,推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技术大楼、大千国际大酒店等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按 计划 施工。同时,要扎实抓好各县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和入园企业的项目建设,积极发挥园区的规模辐射效应。三要力争一批重点项目年内开工。要积极做好威远生态建设综合治理日元项目、沱江城区段拦河坝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启动川威集团提钒工程、隆昌生物质发电项目、XX市博威燃化变频节能改造工程、归连铁路、威玻四期池窑拉丝生产线、资中福元肉类加工、沱江四桥、省道206线、大千园、资中甘露寺水电站、资中沱江二桥建设等一批骨干项目。要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和远程教育项目,争取启动市体育中心、XX职业技术学院搬迁等一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四要做好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深入研究国家、省“”规划等重大政策走向,及早谋划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特别是要组织力量抓好内遂高速公路、内遂铁路,资中15 万吨燃料乙醇、白马1×600MW 循环硫化床示范电站等工程可研、论证、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对比较成熟的前期项目,要切实做好土地征用、环境评价、资金筹措、拆迁安置和项目报批准备工作,创造条件,促其及早上马建设。

(二)盯住难点,突出重围,着力破解项目推进的要素制约。

要针对制约项目推进的土地、资金、环评等三大瓶颈制约,在做深做细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政策研究、协调争取、沟通对接,确保项目建设需要。一要保证项目供地。今年以来,经过国土部门的协调和争取,我市项目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有所缓解,但受国家建设用地政策和土地审批程序的影响,归连铁路和一批城市道路、市县卫生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建设仍因土地问题无法实施。对此,国土部门要在做好已批土地安置补偿的基础上,积极向上反映用地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争取用地指标,加快土地审批速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建设用地协调、对接和报批。二要拓宽融资渠道。要重点抓好华东招商、西博会、“两湖”招商等成果的跟踪落实,确保上海浦发等招商项目和资金尽快到位;认真筛选,加强沟通,搞好对接,推动苏商建设集团在实质性投资;精心包装,着力推介,把沱江四桥、大千园等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推向市场,通过BOT、TOT 等方式引入建设资金;利用市中小企业暨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增资3000 万元的机会,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龙头企业贷款担保的力度,增强其融资能力,满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需要;抢抓金融部门政策有所调整的契机,加强协调衔接,积极争取银行增大对重点项目信贷的投放,特别是最近国家开发银行已为我市落实政策性贷款5 亿元,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资金尽快落实。

三要做好环评报批。环评是建设项目一道绕不过的坎。针对当前我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缓慢的现状,市环保局一方面要加大对项目的前期介入力度,指导建设业主加强政策研究,做好环评资料准备等基础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上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大千园、山山药业万立方米等重点项目环评尽快通过。同时,对已竣工项目,要及时协调或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确保项目早日投产、早日见效。

(三)立足基点,强化服务,努力营造项目推进的良好环境。

要针对当前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措施,强化整治,以更加宽松的政策、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安全的环境,促进项目推进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一要优化舆论环境。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在项目建设中先进 事迹 、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引路,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项目建设,努力在全市上下营造起“一切围绕项目干、一切围绕项目转”的良好氛围。二要优化政策环境。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时研究制定有利于项目培育实施的政策规定。当前尤其要用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专项经费,鼓励和支持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家、投资方大干快上项目。市上明确,对向上争取的的重大项目,将优先安排地方配套资金和项目启动资金;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将优先安排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对投资大、增值高、带动强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将优先考虑政府授信贷款。我在这里特别要求,今后凡国家未明令禁止的产业,我们都应吸纳;凡周边地区执行的政策,我们都可借鉴。三要优化建设环境。要继续推行项目联审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速度,特别是对重点项目,要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特事好办。

要严格控制各类检查的次数和规模,对确需检查的,尽可能打捆进行,让业主有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放在项目建设上。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坚决制止强买强卖、索要好处、“阻工”闹事等影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干扰、妨碍工程建设以及侵害建设业主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稳定的建设施工环境。

(四)狠抓增长点,谋划来年,不断增添项目推进的内在活力。7 月3 日,市政府常务会听取了关于20xx 年建设项目摸底情况的汇报,应该说,对来年的项目准备,全市上下做了很多努力,下了很多功夫,总体效果不错,但项目小、少、杂、散的特点十分突出,工业项目、大项目、支撑项目明显缺乏。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汲取今年上半年项目准备不充分,土地、资金、环评支撑不够的教训,一手抓当前项目建设进度,一手抓明年项目准备。

一要抓项目筛选。要结合发展需要和自身优势,立足大项目,突出工业项目,围绕工业五大支撑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旅游发展、城市功能配套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现代服务业态,对内向企业和社会深挖项目,对外向专家、学者征选项目,对上向中央、省争取项目,早规划、早筛选、早论证、早争取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二要抓政策对接。要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因素、地方优势因素、市场因素、存量因素、技术因素和环保因素等,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产业投资方向、投资政策,不断提高项目储备的科学性、政策性和实效性。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规建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转变思路,前移服务,加强联系,沟通信息,会同项目单位确定项目性质,提前研究国土、环保、融资等政策,指导项目单位做细项目用地、环境评价、资金来源等基础工作,并及时与省上有关部门协调对接,确保新上项目一经敲定、即可上马。需要强调的是,储备项目一律实施动态管理,今后凡新上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剔除,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凡涉及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的,国土、环保部门必须提前介入,以确保土地、环评报批过关。三要抓启动准备。对20xx 年拟开工的项目,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在认真开展前期工作的同时,按照初步确定的开工日期,倒排启动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启动准备。当前重点要围绕工业生产性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明确投资对象,细化投资行为。对市内企业投资的项目,要协调解决启动的相关问题,跟踪衔接资金的落实情况;对国家投资和补助的项目,要提前向省上相关部门汇报,主动沟通,积极对接,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对拟向外招商的项目,要立足产业招商、资源招商和园区招商,充分发挥企业招商的主体作用,精心组织,主动出击,推动招商尽快取得实质进展,确保如期启动。

【城建环保范文】二

一、认真分析当前我市招投标管理形势

近年来,我市招投标工作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为目标,深化制度改革,健全服务功能,加大监管力度,促使招投标程序不断规范、工程投资效益逐步提高。自20xx年1月1日以来,全市进行国家投资(含国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237个,立项批复金额18.5亿元,通过招投标节约建设资金3.5亿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招投标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我市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经核准擅自招标。按照有关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事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但许多招标人在未经核准的情况下就擅自招标,脱离监管。二是超越核准范围招标。一些单位在招标中搞“偷梁换柱”,超越主管部门的核准范围进行招标。三是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四是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部分工程违反建设程序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给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五是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为了承包到工程项目,千方百计找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降低了工程质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六是串标、围标。在利益驱动下,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串通招标人,一家投标,多家陪标,达到围标串标的目的;一些投标单位搞部分联盟或全部联盟,使招标单位利益受损,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七是恶意低价抢标。部分投标人为了在竞争中中标,有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抢标,在实施过程中又不按约定施工,采取非正当的方式如“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等手段迫使建设单位提高工程造价,有的甚至以降低质量威逼业主让步,给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带来危害。八是转包、违法分包。8月4日,《四川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题为《28家单位进“黑名单”》的文章,报道了南充市“两路一桥”工程建设存在的严重问题。虽然近两年我市未查处相关的案例,但转包、违法分包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个别 领导 干部和工作人员有法不依,工作不负责任。个别 领导 干部有令不行,利用职权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干涉招投标工作。个别工作人员与投标企业相互勾结,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有的工作人员不尽职履责,发现问题不 报告 ,不制止,导致一些问题屡次发生。二是个别部门主体错位,监督乏力。有的项目主管部门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与业主单位共同研究应付招标的办法,给其他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制造困难。有的监管部门对项目业主不严格要求,招标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工程临近开工时,就以各种理由帮助简化招标程序和搞“变通”。个别监督部门只重视程序上的监督,缺乏对招标评审办法的研究,让投标者在投标过程中有机可乘。三是个别招标代理公司业务水平低。个别招标代理公司既不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也不懂招投标法的基本程序,对业主的违规要求也不制止,客观上导致了工程招投标一开始就误入歧途。四是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评标专家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因评审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无人承担责任,致使一些评标专家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五是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相关配套办法不完善,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特别是在监督处罚上缺乏刚性规定,违法违规成本太低,不足以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六是信用体系不健全。有些企业问题很多、信誉很差,但却能屡屡承包到工程,经常是“南边骗了骗北边”、“市上骗了骗县上”。七是个别企业唯利是图。个别企业为了拿到工程择手段,铤而走险;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偷工减料,置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利益于不顾,在更大程度和更大范围制造了混乱和问题。

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市招标投标的健康发展,妨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切实解决。

二、充分认识开展和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如围标串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运作招标投标活动等情况,很多都是通过商业贿赂的手段来实现的。商业贿赂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它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经济环境,破坏了公平竞争和正常的交易秩序,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 讲话 中强调,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治理。开展和规范招投标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学习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工作尽职履责,促进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环节,坚决治理招投标违规行为

工程招投标中一些重点环节,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公平、公正竞争,也是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要高度重视,严格规范。目前,国家已颁布了《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省政府也颁发了《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国家部委也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市招监委、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严禁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严。

一是严格招投标程序、招标范围、招标标准。招投标法定程序是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和保证。招标人应严格按法定程序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和备案手续。要严格资格审查、规范评标办法、完善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对应该核准而未经核准的,不得进行招标投标工作;已经进行的,要依法对项目法人实施行政处罚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招标人要按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法定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招标投标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间。对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 材料 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在50万元以上的,也必须进行招标。

二是严禁“三边工程”。坚决杜绝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要切实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搞好施工图设计。如果没有施工图就进行招标,无法计算工程量清单,无法提出技术要求,将给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带来严重隐患,为一些唯利是图的中标人随意更改设计、变更工程量提供便利。因此,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合理分配时间,统筹抓好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严禁没有施工图的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如遇特别重大的特殊情况,必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制定出周密的工作方案,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

三是严格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能够对投标做出客观、量化的评价,有效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充分体现招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的评标方法和决标标准,应在全市招投标工作中大力推行和落实。但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并不等同于最低投标价中标。对工程实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必须设置预算控制价,以防止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四是严禁排斥潜在投标人 。对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如果实行资格预审要严格标准和方法。资格预审原则上实行强制性标准法,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严禁超过招标项目的自身要求,故意抬高项目的技术指标,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让某一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严禁对本地区的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地区的投标人实行不同的资格评审标准;严禁暗箱操作,使资格预审处于不公开不透明的状态。

五是严禁违规放弃中标项目和挂靠他人投标。对无故放弃中标履约的中标人,招标人必须依法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挂靠他人投标,或通过转让、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投标,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是严禁转包、违法分包。转包是承包人“不劳而获”的惯用伎俩,由于层层盘剥,致使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往往会造成建筑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其危害巨大。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转包行为,这是一条硬杠子,必须不折不扣的遵守。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要求必须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约定之外分包事项的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中标人或总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四、完善制度,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

一是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的要求,“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统一信用评价标准、统一信用奖惩机制”, 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要抓紧制定《XX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信用标准》,尤其针对当前在招投标过程不规范、拖欠工程款和黑白合同等突出问题,制定信用标准,明确哪些行为属于失信行为,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将招标投标当事人在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阶段的各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查询,将其信用状况与其投标工作挂钩。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一年内不准其在本市范围内参与投标。当然,我们也要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行为,引导他们走“诚信立企”之路。

二是建立低价风险担保制度。建立低价风险担保制度,是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影响工程管理和质量的有效办法。当实际中标价低于公布的预算控制价的85%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担保,其担保金额为控制价的85%与实际中标价之间的差额。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推诿扯皮和其他纠纷,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返回。

三是建立投标回访制度。市发改委、市招监办等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督,重点检查业主和施工监理对工程管理的履职情况,检查施工企业项目班子履职情况,随时监控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评标专家是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招投标工作做出了贡献。对于他们,我们第一要尊重,第二也要对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遵纪守法,业务素质高,道德操守好的要大力表扬奖励。对徇私舞弊,工作不负责,因评标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是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直接进行招标投标操作,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但是,招投标出现的很多问题,如围标、串标等,多与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资格标准,认定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严格招标代理的市场准入;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及时记载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构成、工程业绩、市场行为、奖惩记录等资料,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招标办要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督导,对异地承揽业务的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实行限制、淘汰乃至清出市场的惩罚制度。在适当的时候要公布监理以及中介机构的“黑名单”。

五、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投诉的处理。要建立招投标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分析典型案例制度,针对投诉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投诉的管辖、评标复议、投诉时效、投诉质证活动的组织等,制定投诉处理的实施细则,尽快解决招投标纠纷,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要及时依法纠正和查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过程监督和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重。

二是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市招监办、市发改委等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管理,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做到既不失职、渎职,也不越位和滥用职权。发改委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水利、交通、建设、商务、国土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相关领域招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和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

三是狠抓典型,严查重处。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将中标项目全部转包、分别转包,或者违法将中标项目部分主体、关键性工程层层分包,以及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进行投标,或者从其他单位租借资质证书投标等行为,必须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招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严厉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以起到震慑作用。对于这次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到的问题,在处理时可以从轻;如被检查、抽查或投诉到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严惩。

同志们,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城建环保范文】三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全面推动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

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对于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强调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促进各级各类城镇的协调发展。

第一,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根据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的指导思想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首次提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必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作用,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当前在城乡规划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提出脱离实际的发展目标;违反规划,盲目圈地,以牺牲环境、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整体效益为代价提高强度开发,强拆强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被拆迁人利益受损;不按照规划组织城乡建设,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作用的有效发挥,也严重影响了城镇化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们的城乡规划监督主要是以事后监督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虽然可以在事后纠正和处理,但往往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既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通过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建立起有效的规划效能监察机制,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对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以保障城乡规划在调控和引导宏观经济健康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二,开展规划效能监察是惩治城乡规划领域中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目前城乡规划管理领域存在着诸如少数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还有的人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迎合开发商意愿,随意调整规划,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对各级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特别是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以及失职、渎职等情况进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各级政府改进工作方式,正确履行城乡规划监管职能的内在需要。这次建设部和监察部在全国全面部署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标志着政府抓城乡规划工作的思路有了重大转变,说明国家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重点已经从重规划编制、审批转向规划编制、审批与监管并重,从重属地管理转向上下联动、全面监管。我们要从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根据建设部、监察部提出的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我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到正确和严格的实施,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以及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和处罚,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比较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能够满足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三是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明显改善、各级政府之间的规划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四是基本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和比较完备的规划编制、审批制度。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意愿能得到及时反映和体现,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

五是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办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规划”。城乡规划行政权力与责任密切挂钩,城乡规划监督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完善,层级监督进一步加强。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属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 公务员 的行政效率、效果的监察。我们要按照以上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注意把规划效能监察和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各个管理环节结合起来,把规划效能监察的要求融入管理之中,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促进各级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各单位要着眼于整个系统工作效能的提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一套“分工有序、各尽其责、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依靠制度系统地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的行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三是要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公示制度,推行“阳光规划”工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自前年我市全面实行规划公示制以来,成效显著,通过规划公示,拉近了政府、规划部门与群众的距离,构建了倾听市民呼声和意见的平台,加大了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全民的规划意识,完善了规划监督的机制,使一些过去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才暴露的问题提前暴露,为我们预先化解社会矛盾创造了条件。因此,实施“阳光规划”是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工作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贯彻实施。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要规范批后公示。批后公示的目的是使规划部门明确无误地将规划审批内容公告于社会,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加大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因此,批后公示要将规划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条件用图文、数据准确直观地反映出来,使违法建设无处藏身。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应加快规划管理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无误的规划管理信息。

2、严格依法行政。规划实施的关健在管理,“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规划管理的关健体现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在规划行政审批工作中依法行政,就是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通过审查核发“一书两证”来对建设实施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在规划审批中要依法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包括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审批行为的合法性两个方面。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今年初,省建设厅制定并下发了《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暂行规程》,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一书两证”的发放程序、条件、时限以及各项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执行,保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行为程序合法规范到位。在审批依据上,一是要严格遵循经法定程序批准实施的规划,二是要切实执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和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3、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对那些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充分发挥规划效能监察的作用,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城乡规划工作环节,主动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发现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管理,防止 领导 干部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规许可情况的发生,建立有效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大家以此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根据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并加快建立城乡规划责任追究制度。

4、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监察机制。去年,建设厅下发了在各设区市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省建设厅又再次下发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这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市的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开展得比较好,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城规委专门下发文件聘请城乡规划督察员,并制定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制度,加强了对所辖县(市、区)的规划督察力度。目前,省厅正在草拟向各设区市全面开展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更新观念,改进方式,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建设部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于今年的4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明确提出城市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新办法”还理清了城市规划的层次体系,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并从审查程序上对城市规划的部门合作与公众参与予以保障;“新办法”根据近年来的规划实践,增加了有关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强化了对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对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充分关注,对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各地规划部门的 领导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按照“新办法”的要求,注意把握好以下3个问题。

第一,更新方法、充实内容,切实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水平。在修编方法上,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转变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论证工作,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要在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人口、资源、环境等进行深入、细致、科学的专题研究,专题研究的结论性意见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规划的内容上,要按照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要求,切实做好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县(市、区)域范围内的空间利用总体规划与空间分区管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利用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与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城市发展与项目建设的时序安排等方面的工作。科学确定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城市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红线”(道路控制范围)、“蓝线”(城市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黄线”(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并制订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

第二,严格程序,强化规划修编的审查和管理。一是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认定程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就原审批的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修编的理由、范围,书面 报告 原规划审批机关,经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凡未经认定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将按照违反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追究。二是切实做好规划的行政和技术审查及专家评审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首先编制规划纲要,纲要编制完成后,由市、县人民政府行文报请市局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行政和技术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前,还应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审查和评审意见以及公众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完善的情况及吸纳意见的情况进行具体说明,经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法定程序的工作。三是要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首先,用地的规模要与土地部门衔接。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滞后,没有远期20xx年的用地指标,在规模核定时上级部门缺乏依据,影响核定工作。规划部门要督促土地部门做好与上级土地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其次,用地的布局要与土地部门衔接。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应服从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四是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使规划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城市总体规划在提交专家评审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在规划中得到体观并应作为规划图件的附件。五是要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和规划编制队伍的管理,各级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开展修编工作。不得委托不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规划审查、审批机关将不予组织审查、审批工作。市局将加强对全市规划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对不按国家和省、市办法规定要求扰乱市场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各地也要大力支持,严格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确保我市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

第三,按要求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一要尽快完成到20xx年的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今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编制完成到20xx年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指导城乡建设。近期建设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相互衔接,统筹安排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二要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体系中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直接法定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步骤,是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地价测算的重要依据。为确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其编制、审批程序,树立其权威性,省建设厅专门起草了《江西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已申请列入了今年省政府立法 计划 。按照《条例》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发展地区、各类开发区、储备土地及拟出让的土地等城市建设重点控制地区,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规程。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手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手续。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放在立法的高度,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各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许可及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房管局在今年3月底成立了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规划局局长王建平担任组长,监察局副局长吴伦浩、规划局副局长杨华文、房管局副局长司德轩、规划局纪检组长张晓阳任副组长,规划、房管、监察相关执法监察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据统计,目前,德兴市、横峰县、万年县已按市里的要求,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并按要求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其它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县(区),会后要及时成立并上报。

二是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各地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大力宣传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对效能监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对领导不力、措施不严、收效不大的要严肃追查,及时曝光,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规划效能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对有法不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和失职渎职的案件,将予以严肃查处。

三是落实工作 计划 ,全面有序推进。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体上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部署准备阶段。到4月底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等。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今年的4月到明年的7月,各地要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每半年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自查自检和 总结 ,提出改进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分别于每年5月15日和 11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市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督察各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第三阶段是 总结 阶段,时间为明年7月到12月。各地对本地区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对经验要进行总结,并形成 报告 报市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通报,并向省建设厅、监察厅汇报有关情况。各地要切实按照进度安排,扎实推进,逐项落实。

同志们,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城乡规划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要求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切实提高规划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城建环保范文】四

同志们:

今天的动员大会,是我县城市建设中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专门召开这样大的会议对征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是前所未有的,这足以说明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通报了征地工作方案,国土局和某镇还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去理解和把握,按照方案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以下几方面的意见:

一、要有充分的认识

征地工作是城市建设的一项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这次征地,是我们加快东城开发,做大县城迈出的重要一步。因此,某镇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战略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充分认识好这次征地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一,这是发展城市经济的需要。从城市发展的理论上说,一个城市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反过来,又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从我们县城的发展趋势上看,无论从拓展发展空间,还是从培育城市经济增长点来说,都必须开发东城新区。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开发东城新区能为创业发展提供平台。东城将围绕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市场、物流中心等等。这样,有了市场就有了发展的平台,就有了创业的机会。比如,最近我们讨论同意了县交通局引进福建客商投资兴建综合汽车维修中心,这件事就非常好,不仅可以把各类汽车维修企业划行归市,改善县城市容环境,更重要的一点是能加速东城的开发建设,带动房地产、汽修、汽配、物流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开发东城新区的第二个原因是,能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西城区的开发空间极为有限,而且老房子多,在短时间内改造难度大,今后只有往东城发展。东城将规划建设一批新的住宅小区,真正实现物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开发的品味提升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可以这样说,东城开发建设拉开后,一定能对城市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为从经济学说,城市建设中每投资1块钱,就能产生8—9块钱的直接经济效益,能带动房地产业、建筑业、商业等十几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我们提出开发东城是可行的,也是势在必行的。

第二,这是实践新的城市开发模式的需要。在以往的城市开发中,我们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开发商取得土地后,直接卖地或建商品房,等开发建设完工后,小区内的路、沟、绿化、亮化就没人搞、没人管了,遗留问题较多。今后,在东城新区开发过程中,我们要实践新的开发模式,合理规划、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规模建设、科学建设。在征地拆迁完成后,按照建设规划,把土地交给专业的公司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变生地为熟地,先把基础设施和相关的公共事业建好,把环境营造好,使城市建设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比如,我们已对东城的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的布局进行了研究,已初步确定在东城新区的南面建设一所高中,整合某某小学和某某初中,在条件成熟时,在北面新建一所中学;在东城的南面布置县医院的中心医院,北面布置妇幼保健院;法院、检察院等一些单位的办公楼也将迁建至东城。同时,要把行政中心建好,作为“标杆”,把人流、物流、资金吸引到东城,推动县城的扩大和发展。

第三,这是改革城市运作投资机制的需要。以往我们县在城市建设投融资上大多采用的是“以地换路”、“以地换桥”等方式,也就是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先由开发商垫资建设,再用土地抵押的方式,低价出让土地来偿还工程欠款。可以这样说,这种运作机制在特定阶段和一定时期,对我们的城市建设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情况看,遗留的问题和造成的负面影响还是比较多:一方面我们搞建设没有地,而还有近13万平方米的土地留存在开发商的手中,这是一种矛盾。另一方面,对我县房地产业的良性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为此,我们从改革城市运作投资机制的方面出发,对原来的城投公司进行了改革,撤消了原来的城投公司,成立了城建公司和城发公司两个新的公司。城建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能有两块:一是受委托的行政职能,包括土地代收购、城市拆迁、国有资产收购等;二是投资经营管理职能,包括市政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建设融资等。而城发公司是政府出资与其他两个公司共同组建的公私合营的现代企业。通俗的讲,城发公司就是一个土地运营商,城市建设前期,我们借用他们的钱进行土地征用、收购或拆迁,再由城发公司对土地进行开发整理,搞好“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这样的运作机制,很好的解决了我们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而且在土地上市交易前,就完成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会带来更多的遗留问题。

第四,这是检验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需要。征地工作与群众直接打交道,面对的是不同知识结构、不同思想的人,这就需要我们有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能力、化解矛盾推进工作的能力、宣传执行政策的能力,所以说,做好这一工作是一门学问,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的满意程度,就能明显看出干部能力的强弱。尤其是这次征地面积大,而且要在短时间内完成,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对于大家来说是一个考验,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要有扎实苦干、迎难而上、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工作作风,所以,我们相关的县 领导 和部门的干部都要通过工作能力的最大化和工作作风的最优化,来全力完成这一重要的工作任务。

二、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1、明确具体任务。这次市政中心、迎宾大道等项目的征地工作和以往的征地工作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模最大。这次是我县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征地,涉及仙源、温坊两村12个村小组,征地总面积达32万平方米。二是困难最大。今天,给大家下道死命令,必须在这个月底前完成征地任务。而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多的征地任务,不管是从调查统计、签订协议、实施补偿等都有不小的困难。三是情况最复杂。以前我们在东城新区进行过两次大面积的征地,一次是清华大道(即206国道东城段)建设,一次是工业小区征地。这两次征地由于各种原因,遗留了一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到这次征地,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我们征地的难度。

鉴于这次征地工作意义重大,县委、县政府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作出了工作部署,总的要求是:市政中心、迎宾大道32万平方米土地要在本月底前全面完成征地任务。我们已从某镇和相关单位抽调了具体工作人员,今天,抽调人员都来参加了会议,所以请大家必须严格按照这一要求,明确各自职责,扎实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2、搞好宣传发动。宣传部、广电局、新闻报道组、信息中心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大造声势,重点围绕市政中心建设的意义、征地政策、工作方案等方面,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介进行宣传,使该项工作在短期内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使全县干部群众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充分理解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从而积极支持、配合征地工作。

3、进行集中培训。征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较强的原则性和较高的灵活性。这次抽调参与征地的人员,有些有一定的经验,有的还是第一次从事这项工作,对有关政策和法律还不是很熟。为了提高全体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统一标准, 领导 小组有必要搞一次简短的培训,有针对性的学习一些有关的政策、征地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制定的依据等等,只有这样在征地过程中才能把政策和依据给群众讲清楚,做到以理服人。

4、严格依法实施。今年我们聘请了中介机构及专家为我县测定了土地统一的年产值标准,为32元/m2,但我们为维护群众利益,这次征地还是按38元/m2的标准执行,这个政策大家一家要宣传好。所有征地人员都必须自觉服从全县的工作大局,按照县里统一的补偿标准和宣传口径开展工作,不乱开口子,不乱许承诺。各征地小组要保持政策的统一,对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 报告 ,征求意见,寻求解决方案,一定不能违背征地方案和标准擅作主张,决不能因各小组标准不一,产生新的矛盾,而影响全县的征地工作。

5、加强调度督查。征地工作由各小组包干负责,领导小组对征地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调度”。“两办”也要加强对这次工作的督查,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通报。

三、几点具体要求

1、转变作风。良好的作风是各项工作能否落实的关键。但是,从以往的一些工作看,我发现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有一个很不好的现象,就是有些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不同程度的存在坐而论道,执行不力的不良风气,乐于充当“五大员”,即:巧言令色、高谈阔论的“说唱员”,纸上谈兵、知而不行的“讲解员”,言行不一、表率不强的“指挥员”,乱发议论、品头论足的“评论员”,求全责备、指手划脚的“裁判员”等等,喜欢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对某件事情或某个问题的争论上,使许多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而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从而失去了许多发展的时机。这对我们的事业、对某地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如果再不改变这种不良风气,再好的方针、再好的政策和措施,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今天的动员会议结束以后,在座的各位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落实上,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把这次的征地工作做好。

2、把握政策。这次征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较为敏感。如果在执行政策上稍存偏差,就可能引发甚至激化矛盾。因此,大家一定要把握好相关政策,使征地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一是要严格依法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无论是在实际操作上,还是在有关程序上,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征地。二是要坚持阳光操作。在征地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把调查统计、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等基础工作做细做实,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该张榜公布的要张榜公布,把政策依据和补偿标准原原本本的交给群众。同时,要切实强化监督工作,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把征地工作打造成一项真正的阳光工程。三是要维护好农户的利益。就是既要做到依法征地,又要从征地农户的角度进行思考,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切实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3、协调配合。征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千家万户,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比较复杂,仅靠哪个部门、哪个单位是很难顺利完成任务的。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特别是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部门不得抵触、推诿和扯皮。这里特别强调一点,对征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该由哪个部门负责解决的,就必须由哪个部门妥善处理好,绝不能相互推诿,贻误时机,激化矛盾。

同志们,行政中心的征地工作已全面启动,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我相信,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就一定能顺利按时完成任务,为推进我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城建环保范文】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召开的,是一次时间最为紧迫、任务最为艰巨、意义最为重要、形式最为特别的再动员大会、誓师大会、出征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4月27日全市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提高全区上下思想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好查处违法建设这场攻坚战。区委、区政府对查违拆违工作高度重视,区人大、区政协对查违拆违工作高度关注,成立了由11位区级 领导 挂帅、21个部门、四街一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高规格的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下设“六部一室”。指挥部根据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案,在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查违拆违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可以说,在查处违法建设问题上,市区两级、区四大班子 领导 的认识是高度统一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消除模糊认识,坚定政治立场,打好查处违法建设这场攻坚战

建市以来,XX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管理水平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来到人都说,在变大、在变靓、在变美。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城市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一个普遍现象——违法建设,而且在特定的环境里呈现愈演愈烈之势,据摸底测算,主城区内违法建设将近有90万平方米。市政府方西屏市长在全市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 讲话 中连续用了“五个严重”,义愤填膺地指出了违法建设的极端危害性,他说:“违法建设泛滥蔓延,严重侵蚀了城市公共资源,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影响着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与发展;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正是基于对违法建设巨大的危害性的认识,市委、市政府最终下定铁的决心、拿出非常的措施,使用非常的手段,敢于碰硬,不惜代价,标本兼治,集中一段时间解决违法建设问题,坚决遏制住违法建设的势头,使城市建设逐步形成良性循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违法建设范围广、时间长,势头猛、反弹快,合法非法交织、情况复杂,查处工作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的各级干部在违法建设问题面前还存在“怨”、“怕”、“等”的思想,如果这些思想问题不破除、不解决,那么查违拆违工作就会雷声大、雨点小,就会首战必败,屡战屡败。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今天的誓师大会,有效破除广大干部中仍然存在的模糊思想认识,动员广大干部自觉从摇摆不定的立场,转变到查违拆违是一项政治任务、一场自我革命的正确立场上来,树立敢打硬仗的勇气和逢战必胜的信心,真正达到思想空前统一,步调协调一致,真正做到“无论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地雷阵,我们都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一要破除“怨”的思想,树立面对现实、解决问题的鲜明立场。不少同志对违法建设怨气已久,一是埋怨地改市后由于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调整,使得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导致违法建设逐步蔓延开来;二是埋怨政策不配套,执行政策口径不统一,特别是实施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时,为了工程进度,为了减少阻力,在违法建设认定和拆迁补偿上搞一事一议,甚至搞一户一策,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使得部分违法建设者尝到了甜头,刺激了一部分群众“以房生财”、“以违生财”的逐利心理,唯恐不搞违法建设将来就会“吃亏”,导致“隔夜房”呈爆发式增长;三是埋怨城市管理队伍没有及早采取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的防范措施,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甚至放任不管,无形中助长了一部分群众贪图不正当利益的心态;四是埋怨城市规划滞后,对重点工程拆迁、家庭分户、拆旧建新等情况,不能很好地疏导和引导群众建房行为,房子需要盖,规划不能批,导致产生一大批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违法建设。我们不能因为心中有怨气而泄气,更不能垂头丧气,而要打消怨气,理顺心气,平心静气,直面现实,正视问题,果断拿下。

二要破除“怕”的思想,树立敢于攻坚、敢打硬仗的雄心壮志。少数同志一是怕得罪人,认为违法建设情况复杂、鱼龙混杂,XX城市又这么小,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早上不见晚上见,生怕查违得罪家人、得罪熟人、得罪友人、得罪亲人;二是怕工作难度大,磨破嘴皮子,踏破脚板子,也拆不掉座小房子,存在严重的畏难情绪,怕付出没有收效;三是怕做拆违工作触及少数人利益,遭打击报复等等。要知道,查违拆违大局已定,势不可挡,“开弓没有回头箭”。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干部彻底破除各种怕的思想,勇字当头,胸怀十足的底气,拿起政策的利器,放开胆子,抹下面子,“对着有山虎,直向虎山行”。

三要破除“等”的思想,树立时不我待、责无旁贷的进取精神。少数同志一是认为今年要做的大事太多了,西有海螺三期、东有马江新区、南有站前区、中有西北外环,许多干部的精力牵涉其中,现在又要查处违法建设,的确工作压力不堪重负;二是认为查处违法建设能不能等一等、缓一缓、拖一拖,等把这些重点项目搞好后再解决;三是认为市委、市政府查处违法建设到底是大干、还是小干,是真干、还是假干,等等再说;四是认为城市建设管理和查处违法建设是市里的事、是领导的事,与区里无关、与自已无关,一推了之。查处违法建设是城市化进程中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也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早解决一天,解决的彻底一些,付出的代价就会小一些,浪费就会小一些,对城市化的贡献就会大一些,如果长期拖下去就会积重难返,更对不住子孙后代。违法建设对市里、对区里来说都是一个毒瘤,是滋长不良风气的一个重要祸端,很多项目难以实施,很多事情搞不好,就是因为风气不正,坏脚带痛好脚。彻底割掉违法建设这个毒瘤,把城市搞好了,风气搞正了,受益最多、受益最直接、受益最具体的是贵池区的老百姓;反之,让违法建设这个毒瘤继续扩散,把城市搞乱了,风气搞歪了,受害最深、受害最直接、受害最具体的也是贵池区的老百姓。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把任务交给我们,既是相信我们,也是我们份内的责任。等一等就会丧失机遇,缓一缓就会错失良机,拖一拖就会一事无成,不仅现在拆违工作搞不好,其他重点项目也推不动,将来还要回过头来搞拆违,最终影响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因此,我们要通过拆违把风气搞正,把城市变美,推动其它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奋力崛起。

根据矛盾分析法,我们可以得出违法建设问题存在一个“多数”、一个“少数”的矛盾,就是大多数干部群众对少数人建设的违法建设深恶痛绝,见到违法建设就生气,就不快活,就想把他拆掉,这就是民意、这就是主流。如果说有反对的,也是搞违法建设者自已。民心不可侮,而我们恰恰有这样强大的民意气势可用,这也是我们将查违拆违工作进行到底的坚强靠山。“民之所愿,我之所为”,过去苦于大环境的影响,我们想去做这件事而不能去做,现在有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为我们撑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为我们说话,又有合肥、芜湖、马鞍山、六安等地的成功实践,如同为我们搭起了登高的梯,借来了出海的船,我们此时若不乘势而上、乘风破浪,还待何时?!大多数老百姓都愿意干的事,我们为什么还不干,不干还叫共产党员吗?!查违拆违,人心所向,我之所责,势在必行。

总之,我们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着眼长远,胸怀大局,既要看到查处违法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又要看到查处违法建设具有广泛的民意支持和高度的价值认同,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锁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步骤,强力推进查处违法建设各项工作

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广泛。既要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强力推进;又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个击破。这次查处城市违法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本次誓师大会为起点,坚决遏制住新的违法建设的发生,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对已有的违法建设,集中精力打歼灭战,用二个月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任务。

(一)明确查处的范围和对象。本次查处违法建设的区域范围是,主城区规划区359平方公里;重点是26.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及周边地块。查处对象为20xx年12月31日以后,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证,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二)坚持查处违法建设的原则。我们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市政府要求贵池区要在市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的执法活动。同时要求,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池单位要支持配合并服从所在地的统一工作安排。

二是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带头宣传政策,带头做好被拆户的思想工作,带头帮助解决拆除中的困难问题,带头自行拆除。近期区里将组织开展集中时间、集中地段的自拆行动,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按照统一安排,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开的原则。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始终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执行有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有案可籍。在实施操作过程中,要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平公正,既拆官也拆民,既拆小也拆大,既拆明也拆暗,做到拆违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处处公正,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是坚持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对违法建设,要坚决进行拆除,并且一律不予补偿。这一点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另一方面,要带着感情,有情操作,做好思想工作,统筹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设身处地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住房、生活等困难,确保不因拆违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拆违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到位,确保治违工作健康推进。

⌑ 国外城乡规划思想总结 ⌑

城市规划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甲 方: 乙 方: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

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范围:,规划面积为 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上述范围内的 规划,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规划的深度要求。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基础资料: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图纸文件:

第六条 项目进度

整理,完成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提交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一个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进行规划工作。本阶段工作时间为 个工作日。

6. 2方案深化调整阶段: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规划的深化设计,

甲方对本阶段设计方案进行确认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规划设计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甲方提出书面确认意见后为个工作日。

6.3 提交规划成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甲方正式规划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为个工作日。

第七条 设计取费及付款方式: 取费标准及费用总额:

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确定本项目设计取费单价为万元/公顷,该项目规划面积为 公顷,总设计费为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付款方式:

7.2.1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总额30%,计万元。 7.2.2提交方案深化阶段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总额40%,计万元。

7.2.4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万元。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8.1.2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规划编制费。

收集基础资料、汇报方案等处理有关规划编制问题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评审、技术审查和论证、评审意见的汇总,并

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反馈乙方。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8.2.4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设计编制阶段的汇报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支付设计费。

9.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9.3 乙方对文件及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9.4 由于乙方的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视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直至付给甲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9.5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规划文件及图纸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10.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3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国外城乡规划思想总结 ⌑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卫生城、园林城为目标,以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程为平台,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突出城建重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强化精细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我局20__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__年工作情况

(一)规划编制

投资450万元,编制了《_县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20__-20__年)》、《_县特色商业区空间规划(20__-2030)》、《_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等10余项专项规划。严格按照“一书两证”核发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性,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目前,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0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份,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18份,确保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0__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总投资3.1亿元实施了南环路、人和大道南延、幸福大道南延、启明路、凤鸣路、和义路、江渎路、行理路西延、诚睦路南延、叠翠路升级改造、人民路升级改造等12条道路建设工程。目前,11条道路已全部竣工投投资150万元对县城主要道路路面坑槽进行了修补,修补面积约12800平方米。投资70万元铺设了污雨水管网、明沟;投资100万元对老城区人行道马路砖、路沿石进行了维修。投资1300万元完成了马颊河亮化北延和县城主次干道、单位、小区楼域亮化工程,县城亮灯率达98%以上。

(三)重点公共建筑项目建设

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每个监督项目进行跟踪督导,保证了项目进度。投资2.6亿元的亿洲乐活城市广场目前A1-A4号楼路面浇筑90%,外墙粉刷完成,门安装95%,防火门安装完成,地砖铺贴97%;A5-A8号楼路面浇筑97%,室外管网完成,阳光棚安装80%;B1-B4号楼室外管网完成,阳光棚完成80%;B5-B8号楼路面浇筑40%,室外管网完成90%,门安装90%,外墙粉刷90%。投资5.5亿元的申新泰富国际商贸城目前3000平方米的家具展示中心已投入使用,正在施工精品家具大卖场主体。

(四)房地产开发

按照做大做强房地产市场的工作思路,抓好了冶都中央公园、盛世佳园、怡园风景、香槟小镇、阳光花园等商住小区建设。投资3.7亿元的冶都中央公园一期8栋18层住宅楼已交付使用;二期7栋18层、1栋21层、1栋17层住宅楼正在进行紧张施工;投资3.6亿元的盛世佳园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二期工程5栋11层住宅楼正在做地暖,3栋6层住宅楼正在贴外墙砖,2栋18层住宅楼外墙保温基本完成,幼儿园正在进行外墙粉刷;投资1.2亿元的香槟小镇目前10栋6层住宅楼正在粉刷外墙漆,其余楼栋正在进行主体建设;投资1.1亿元的阳光花园目前9栋住宅楼外墙漆已粉刷完成80%;投资1.3亿元的金鸿美景目前4栋多层住宅楼已完成四层主体;投资7000万元的幸福嘉苑一期工程三栋住宅楼主体已建成,年底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前期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协商制定安置补偿方案;投资1.4亿元的怡园风景A、B号楼二次结构完成60%,C、D、E号楼正在做外墙保温;投资8亿元的清华天河湾目前已完成低密度花园洋房20栋主体工程,面积5.7万平方米,6栋多层建筑正在做基础桩;投资2.8亿元的金水湾小区一期工程目前3、4号楼已完成23层,其余6栋楼桩基工程和基槽土方工程已完成,年内3、4号楼封顶,其余6栋楼建设8层;一期投资3亿元的翰昆世纪城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发放土地补偿款;一期投资2.7亿元的香澜河畔小区目前已完成土地招拍挂和拆迁工作,正在发放土地补偿款。

(五)旧城片区改造

加快推进9个旧城片区项目建设。越秀国际一期已交付使用,二期工程4栋,正在进行外立面粉刷和室内安装工程,预计12月底交付使用;三期工程4栋,其中3栋已主体封顶,1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预计12月10日主体完工;四期建设12栋住宅楼,目前正洽谈拆迁置换事宜;学府大道一期工程除10号楼正在施工外,其他均已建成。二期工程37户居民已全部拆迁完毕。朝阳龙座目前两栋住宅楼已交付使用,商业楼正在进行装修,二期等待下征收决定。熙龙湾目前1#、2#、7#、8#楼正在内部挂网,准备内粉;3#楼正在支模板;4#、5#、6#、10#楼已办理规划许可证。水木清华目前1#、2#楼准备主体验收;3#楼外墙保温基本完成;4#楼二次结构已完成;6#、7#已竣工。银河花都小区目前正在做方案设计及前期准备工作。金豫花园目前6栋楼已建至14层主体。海容花园1#楼建至5层。东城尚品目前停工。

(六)建筑市场监督与管理

我们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重点项目为目的,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平,加强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在建筑市场管理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一是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完成1家单位资质申报初审工作。严把工程报建关,施工许可审批关,受理了15个住宅小区招标项目,实现公开招标率达到100%,至目前,共发放施工许可证127份。二是提高建筑设计水平,使设计产品上规模、上数量。完成了瓦屋头镇中学宿舍楼、六塔乡初级中学宿舍楼、柳格乡一中、巩营中心小学幼儿园等10余个中小学宿舍楼、餐厅的工程设计;完成了盛世佳园、水木清华、香槟小镇、阳光花园、金鸿美景等10余栋住宅楼的设计,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

三是在路灯管理方面,确保亮灯率。加强对城区近7500余盏路灯、47台路灯专用变压器的维护维修工作。至目前,共维修更换节能灯1560支、钠灯灯泡500多支、镇流器270余块、触发器350余块、LED灯具92套,维修更换路灯电缆4000余米,维护路灯配电设施80余次,维护维修马颊河亮化720人次、更换洗墙灯、水底灯共900余件套,亮灯率达到99%,设备完好率100%。接访群众路灯故障报修24人次,对报修的路灯及设施进行及时的更换维修,并事后进行回访,使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四是在墙体材料改革方面,确保基金专款专用。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开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凡在“禁实”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项目,均在办理规划、施工证前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征收,至目前共征收专项基金973万元,返退196万元。

五是在装饰管理方面,加强质量监督。对于重点工程,委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亿洲时代广场、申新泰富国际商贸城1#楼、邮政大楼、图书大厦、阳光宾馆等装饰装修工程进行了跟踪管理服务。六是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我们严把工程质量关,至目前,共监督工程项目170项,建筑面积约207.85万平方米,其中在建工程145项,建筑面积187.89万平方米,竣工工程25项,建筑面积19.96万平方米。监督覆盖率100%,受监督工程质量状况稳定,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主体结构合格率、竣工验收合格率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为100%。七是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上,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至目前共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整改指令书70份,发现安全隐患420项,当场整改408项,定人定岗跟踪整改12项。对在建的60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八是加大污水费征收管理力度。对县城规划区内单位、企业和个人自备井进行调查登记,对未安装水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至目前,全县共征收污水处理费36万元。九是加强房管监督工作,督促我县棚户区改造工程。20__年我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041套,建筑总面积122044平方,涉及7个棚户区项目,目前,除孙庄村125套、13750平方米未开工建设外,其他项目均在有序建设中。

(七)大力开展以拆促建活动。按照“以拆促建、以拆促改、以拆促转”的工作理念,树立“高标准就是节约、低标准就是浪费”和“大拆促大建、抓大不放小”的工作意识,实施和谐拆迁。我县20__年共完成拆迁2万平方米。

(八)农村危房改造。今年,分配到我县危房改造任务600户,已将任务目标分配到各乡镇,现该项工作正处于攻坚阶段。截止目前,已录入网站132户,已竣工400户,预计年底全部竣工验收。

(九)加强自身建设。

1、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自3月份启动以来,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机关学习、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会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率。同时,局党组结合自身项目建设、行业服务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千人万户大走访”、“党员三创建”、“群众服务月”等活动,局领导带头向办事群众、干部职工、行风评议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面对面进行交流,心贴心_难题,着力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推进群众关心的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和事关全县发展的重大城建项目。并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深入查摆、认真梳理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好了谈心交心记录,召开好专题_,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实效。

2、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加强廉政规划建设力度。局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三化”标准履职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要求、同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公开:一方面是抓好“三重一大”的公开工作。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经济和社会效益都要向社会公开。重要干部任免要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公开。大额度资金使用也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另一方面是财务收支和“三公”经费的公开。

二、采取的主要做法

今年我县共实施城建项目116个,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主动担当,自我加压,做到了落实指示不过夜,加快建设不停歇,严格标准不变通。

一是全员上阵。按照职责分工,把全体人员分成项目推进组、手续办理组、工程监管组,细化责任分工;班子成员带头分包项目,七个城建街区指挥部,一个指挥部配一名班子成员、一名股室长,条块结合,协同作战。二是跟踪服务。坚持项目手续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没有因手续办理而影响项目落地。同时,积极协调,帮助施工单位解决进地难、施工难等问题。如,叠翠路升级改造工程,两个月完成拆迁10万平方米。三是机制推动。在局机关开展项目竞赛活动,比质量、比安全、比速度,每周评选出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奖勤罚懒;坚持工作日报制,集体研究解决难题,确保了项目高质量快速推进。今年由我局负责的14条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全部竣工,标准高、速度快,赢得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县人民路升级改造项目,市政股、质监站24小时坚守工地,21天全线竣工通车。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我局的工作也存在诸多困难和不足:

一是土地指标审批难度大,导致签约项目迟迟不能开工;二是建设资金的严重短缺,导致部分工程进展缓慢,甚至处于停工状态;三是征收拆迁难度大,被拆迁人期望过高与补偿安置政策之间矛盾突出,旧城改造项目进展缓慢;四是群众阻工现象仍然存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五是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明显,经营城市压力加大。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20__年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与县委、县政府及时沟通,获得政策上的支持,及时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推进各项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 国外城乡规划思想总结 ⌑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要求,组织构建本市的城乡规划体系:

(一)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二)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为分阶段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每五年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三)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特定地区编制特定地区总体规划,其余地区按照功能分区和组团编制分区规划,镇总体规划纳入分区规划统筹编制;

(四)在城市总体规划、特定地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根据需要可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三个层次的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

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用以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特定地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报送审批。

第十六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规划布局确定规划管理单元,按照规划管理单元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明确管理单元的主导属性、用地功能、建筑总量、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配套规定等强制性内容以及明确规划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规定等强制性内容。

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市村庄发展阶段差异性和发展模式差异化的原则确定编制村庄规划的范围。镇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规划编制应当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优先保障村民合理需求,科学划定功能分区。

第十八条在制定或者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围绕整体城市形态和特色、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新区开发、社区环境、交通等内容组织编制城市设计。

对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建筑、公共空间的形态、布局和景观控制等需要作出特别规定的,在制定或者修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对建筑、公共空间的形态、布局和景观控制提出的规划管理要求,应当纳入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城市设计,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的审批程序执行。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层次的城市设计,可以按照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执行,或者纳入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一并审批。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市人民政府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编制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和储备供应等方面的年度计划。

第二十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人民防空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全市生态控制线划定方案并制定保护措施,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市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编制生态控制线划定方案和制定保护措施应当征询公众意见。

生态控制线划定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系统完整、因地制宜、永续发展的原则,保障城乡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管理现状,与生态保护红线相衔接,实现生态、生产、生活并重和可持续发展。

划定生态控制线,应当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生态控制线的管理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以上层次城乡规划为依据,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坚持政府组织、专家论证、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交通、文化遗产、安全等基础资料,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组织编制的需要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城乡规划审批前,审批机关可以委托承担规划编制任务以外的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对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审查。

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和其他规定,不得隐瞒真实情况、采取修改地形图和标注虚假尺寸等手段编制城乡规划,不得提供虚假的规划编制成果。

第二十五条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专业规划。其中涉及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的,应当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各行政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时,应当征求市发展改革、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擅自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修改的,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送审批:

(一)上层次的城乡规划修改对下层次城乡规划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因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建设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在实施城市建设中发现有明显缺陷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修改。

修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职能、目标、空间布局、空间开发管制、区域协调、规划区范围、规划期限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编制修编纲要、修编方案,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执行。

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细化、完善,不涉及前款规定内容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后,制定细化、完善的方案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九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以不小于一个规划管理单元为最小范围进行方案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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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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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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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行政类文件、资料,负责文件的收发、文书、机要、保卫、保密、后勤接待、教育和本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组织人事、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及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的督查及协调工作;负责规划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与解答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地方性法规、规划草案和综合性政策的起草、审查及报批工作;负责涉及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省派驻饶规划督察员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文

电 话:8179819

(二)财务科

依据国家、省、市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财务预决算计划,组织实施年终决算;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及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和财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本单位各项资金的管理(包括市重点工程拨付资金);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各县(市、区)规划部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及会计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人:章永娟

电 话:8179820

(三)技术科

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全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编制市中心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管网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消防规划等;负责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市规划设计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含市政及管线类)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定用地位置界线,绘制道路红线图及规划选址图;负责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和调整工作;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及报批工作;负责规划编制批前公示工作;负责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市规划技术审查专家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蔡勇

电 话:8179817

(四)规划用地科(信访室)

负责建设项目(市政类项目除外)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和优化调整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规划技术审查和日照分析审核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的核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工作;负责临时建筑的审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建筑类)批前公示工作;负责接待和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解释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会办公室(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郑德敏

电 话:8179881

(五)规划工程科

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建设工程开工定位工作;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核发《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负责人:刘川

电 话:8200552

(六)村镇规划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村镇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各县(市、区、经开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重大建设工程的规划指导和审查工作;指导和协助各级政府编制和调整村镇规划工作;起草有关村镇规划、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风景名胜区、历史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的教育培训、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村镇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上饶市“1+5”信江河谷城镇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桂豫

电 话:8179823

(七)市政规划管理科

负责中心城市内市政及管线工程(河道、码头、桥梁、涵洞、雕塑、绿地、公园、广场、各类市政管线及其附属工程)规划方案的审批;负责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美化亮化等的审批);负责中心城市内市政及管线工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准;负责确定中心城市范围内道路的断面形式及各类工程管线的布置方案,协调各管线的竖向交叉;负责建设项目(市政类)规划批前公示工作;负责中心城市市政、管线工程的放验线、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中心城市综合管线普查与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资料库;参与市政综合管网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消防规划的编制;负责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及其专家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汪钧

电 话:8290059

(八)行政服务科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与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及报表统计汇总;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批后公示工作;负责技术档案及项目审批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人:陈慧俊

电 话:8179811

(九)纪检组(监察室)

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负责人:鲁平

电 话:817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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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五”规划的背景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城镇化发展要求,报告中指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邵东县城乡规划工作“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期正处在一个特殊的时期,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展战略;湖南省委、省政府大力提出推进“一化三基”和新型城市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邵阳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后发赶超,实现邵阳新崛起;邵东县委、县政府提出奋发赶超,重返全省十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邵东军用机场规划转为军民两用机场,规划建设洛湛铁路在邵东通过,衡邵高速公路、吉邵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上瑞高速公路(潭邵段)的开通,为我县“十二五”发展带来了大历史性机遇。城市规划工作特别是“十二五”规划将促进邵东县城乡合理、高效、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二、“十二五”规划的原则、目标、任务

“十二五”规划的原则:一是和谐发展原则,合理开发现有空间资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自然资源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更为地服务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二是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原则,强化对区域发展的协调控制,与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湘西地区总体开发总体规划、邵阳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充分衔接,统筹县城与大中小城镇、农村中心村、基层村的协调发展,强调县城中心城市、城镇、村区域之间的紧密联系,与邵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协调,实现区域整体可持续发展。三是以人为本原则,城乡规划与建设要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通过改善交通条件、完善公共配套设施、优化生态环境、塑造良好城市景观、提高公众参与程度,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大众。四是适度弹性原则,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预留发展空间,构建具有适度弹性和适应性的城市空间结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五是科学前瞻性与现实可行性相结合原则,规划要适应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要求,保持规划的控制指导性和科学前瞻性,同时也要充分考虑规划的现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实行近远期结合,动态规划,适应城市发展的阶段需要。“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根据邵东县发展现状、趋势和城镇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以及周边地区的发展影响,因地制宜、近远结合,确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地区优势,优化区内资源配置,以重大项目的建设和产业转移为契机,通过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区划调整,重新组配空间资源,继续实施邵东县政府提出“兴商建县、兴工强县”的发展战略,做强工业、优化农业,提升服务业,实现三次产业相互促进,相互支撑,推进产业特色化、园区化建设,以工业化提升农业产业化、促进城镇化。发挥邵阳市东部门户作用,充分利用上瑞、衡邵、吉邵三条高速公路和国道、铁路的优势,加强与湘中、湘东及珠三角的联系,做强、做大商贸流通业,把邵东县建设成为功能清晰、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用地集约、布局合理的新兴中等城市、湘中南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十二五”规划的任务: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城乡区域发展,走城乡协同发展之路;优化城镇与农村中心村布局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提升;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与水资源;保障城市安全和社会安定;充分体现我县山水城市及新型农村建设特色。

第一篇优化县域村镇空间布局,打造产业群促进城镇发展

“十二五”规划内将逐步形成县城、中心镇、一般镇(含乡)、中心村四级村镇等级结构,构建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村镇区域网络。

村镇等级结构

城镇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城镇空间布局依托交通干线及各种发展条件,规划布局结构为“一核三轴一廊四区”。

(一)一核

即县域中心城市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商贸流通中心,也是邵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市域东部工商贸发达的门户型城市、湘中南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市域东部产业经济圈的副中心及市域经济副中心”,意向提升为县级市。规划建设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对全县经济和城镇发展发挥重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三轴:分为城镇发展主轴和二条城镇发展副轴

城镇发展主轴:以境内上瑞高速公路、320国道、娄邵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构成的发展轴线,同时也是县域重要的产业发展带。该轴为邵东县西连邵阳、怀化,东连湘潭、株洲、长沙的纽带,沿线自西向东依次分布范家山、牛马司、县城、黄陂桥、廉桥、界岭等6个城镇,此轴也是邵阳市城镇发展主轴的绥宁—武岗—隆回—邵阳市—邵东发展轴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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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建筑

第五十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后公布。经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存比较完整、内涵较为丰富、特色明显的传统镇街、村落和场所,以及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应当纳入保护名录。

保护名录应当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主体和保护范围界线,并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保护名录报送核定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建筑物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进行专家论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建议。对符合本条例规定而没有纳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省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将其纳入保护名录。

第五十五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区域历史风貌保护的主要原则、策略和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城市或者镇历史风貌的总体格局,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制定规划管制措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明确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具体要求,并落实到规划控制指标。

村庄规划应当对保存具有风貌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保护具有乡土特色的传统格局,以及与乡村风俗、节庆、纪念等活动密切关联的特定建筑和场所等作出规定。

第五十六条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并参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有关规定报送审批。专项保护规划经批准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专项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历史风貌保护的原则和总体要求;

(二)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三)土地使用的规划控制和调整,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的保护要求;

(四)与历史风貌保护要求不协调建筑的整改要求;

(五)规划管理的其它要求和措施。

第五十七条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明确使用功能,并可根据保护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或者编制保护规划,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十八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传统镇街、村落和场所的核心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

城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历史建筑的核心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

第五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文化保护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配合政府对保护对象做好保护工作。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捐赠等形式资助历史文化保护。

第六十条对纳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在其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但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在保护对象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或者保护措施的要求,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在保护对象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同时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

第六十一条在保护对象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三)修建生产和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四)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五)对保护对象可能造成破坏性影响的其他活动。

第六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护名录将保护对象资料纳入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房屋权属档案库中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予以标明。

历史建筑原有测绘资料不全或者缺失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历史建筑进行测绘,测绘资料纳入档案库统一管理。

第六十三条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维护、修缮。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有权不明或者由政府代管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维护、修缮。

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管理人不具备维护、修缮能力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资助。

第六十四条不得擅自拆除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因严重损坏难以修复或者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拆除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制定补救措施后,报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十五条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经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鉴定为危房确需翻建的,应当按照原地、原高度、原外观的要求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所有权人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同级文物、房产管理部门意见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进行修缮装饰、添加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将方案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房产管理部门审批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节自然风貌区

第六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城乡规划,应当确定自然风貌区,实施控制和保护。

自然风貌区应当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地貌风景区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海岸、湿地以及大型城市绿地等。

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农业、海洋渔业、交通运输、水利、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自然风貌区的保护工作。

第六十七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应当根据自然风貌资源的分布,确定区域自然风貌保护的总体格局和管制原则、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按照区域自然风貌保护的总体格局,明确各类自然风貌区的分布、范围和管制措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将自然风貌的保护要求落实到规划控制指标,并提出保护和恢复自然风貌的措施;村庄规划应当注重与山水田园、植被等自然景观的协调与融合。

第六十八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划定各类自然风貌区的边界控制线并制定保护措施,经征询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公布自然风貌区边界控制线,应当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第六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建设绿道网,绿道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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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郴资桂一体化”这一战略目标,按照“东进北扩、东进优先”的工作思路,立足部门职能,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力实施东进战略,有力推动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谋划,阳光规划,助推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

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完成了20xx年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及预算,确定了今年需完成县城总规修编和城乡结合部安臵规划等编制任务130余项,编制经费预算为1030万元。通过制定规划编制资质审查、完善规划编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建立建全台账,严格规定办结时间,明确责任追究,有效的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按照“专家领衔、科学决策”的原则,继续推行“阳光规划”,采取规划方案先公示和审批后再公告的操作模式。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先经局业务会初评,再经专家委员会论证,然后送规划委员会评审,最后在局公示栏、网站和各种新闻媒体上公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综合意见修改后出规划成果。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通过制作《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牌》,进一步接受公众监督。阳光规划的操作模式,充分体现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有序推进了规划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半年来共组织完成业务例会13次,评审项目50个;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会议6次,评审项目26个(盛世明珠、宏兴锦绣银湾、三大广场全民健身中心、向阳商贸城等);组织20xx年第一次规划委员会议,评审桂阳文化园等7个项目。

为加快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按照年初目标,目前已完成了县城总规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范围测量、经费报告、汇报材料、领导小组名单、确定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组织编制了芙蓉新区道路景观设计和东城区控规(西水片区),现已完成初步方案;组织完成了拱极广场、迎薰广场、欧阳海大道延伸段周边景观设计,已交付实施;完成了西水黎家洞、共和何家组、新荆山、牛巷口、刘家寨等城乡结合部安臵规划。

(二)、阳光服务,高效审批,动态管理促项目建设进度

积极配合县政务中心各项工作开展,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红旗窗口”称号。按“对外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内严格流程、规范操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简化内部审查,实行阳光作业,形成“全局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氛围。对受理的事项及时审核、签批,确保踏勘不过夜,回复不耽误,实行零等待审批,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提速50%以上,受到群众好评。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跟踪管理服务等八项制度。建立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台帐,对建设项目的进度、建设情况、管理责任人等进行详细的登记,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跟踪管理服务的原则,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管理服务与监督,确保工程项目按规划审批内容顺利实施,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移交政策法规股,1-5月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严格执行“一书二证”发放,半年来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条件意见书19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9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7份。

(三)、部门联动,严管重罚,确保城乡建设有序推进

今年,我局法规股与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形成部门联动,明确各自责任,以高压态势打击违法建设。并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对拱极广场建设的拆迁中,加班加点,对不配合拆迁的违法临时建筑,2天内完成调查取证及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确保拆迁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进一步缓解我局执法人员少的难题和提高案件的办结率,积极与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协商,明确职责,科学分工,形成了以巡查、处罚办结为主,拆违为辅的工作职责,延长了对违法建设突发地的巡查时间和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办结率。半年来,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21份,共查处欧阳赵其、刘新平等违法建设工程21宗,已处罚结案17宗,结案率高达80%,违法处理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根据城乡规划法所赋予的职权,我局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建设的违法成本,从去年40元/平方米提高到50-100元/平方米,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违法建设的发生。

(四)、统筹城乡,服务园区,继续推进试点设站工作

根据年初制定的规划工作任务,乡镇主要以加快村镇规划编制步伐,扩大规划管理覆盖面积为主。为确保太和、飞仙、仁义、青兰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通过积极与相关乡镇的负责人沟通,为下一步地形图测绘和资料收集等工作的开展做好了准备。同时,大力服务工业园项目建设。为园区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并派专人跟踪管理服务,有效的提高了项目的办结率。截止目前,已

⌑ 国外城乡规划思想总结 ⌑

一、健全和优化城乡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宏观指导作用。

(一)加快城乡总体规划成果报批步伐。已通过河北省第13次规委会、__市第44次规委会审查的《__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中央、省、市出台的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最终成果已上报省住建厅,等待省政府批准实施。

(二)深入完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城乡总体规划,深化完善了总体城市设计,认真梳理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完善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完成了冶金建材循环产业园区、红木文化产业园区规划方案编制并通过了市规委审查;燕山大街两侧、西二环路西侧区域和华明路西侧区域的控规方案并正在准备呈报市规委审查;编制的城镇绿道绿廊规划已完善初步方案,承唐高速出入口周边区域绿化规划方案已完成。同时,为做好冶金建材循环产业园区规划编制,完成规划区域5.8平方公里的测量工作。

(三)科学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入指导中医院迁建颐园养老城、蓝猫公司野生植物科研基地。在项目规划审批过程中,积极协助建设单位优选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深入实地踏勘,联系专家给予咨询指导,及时提供城市总规、专规、控规等相关规划资料,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截至目前,共踏勘现场70余次,其中参加中心组织联合踏勘46次,出具规划设计条件34份。

(二)重点关注,搞好服务。一是围绕全市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从优从快出具选址意见书和选址意见,加快审批进度,并对东部新城区、冶金建材循环产业园区、金卓商贸物流中心、通华东街改造、唐百购物广场、中医院迁建及颐养园康复、养老城为一体的服务综合体项目建设等全市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科学实施。二是对京秦二通道、112线绕城改建段(邦宽线至吴家坑)、玉田至城区天然气管线铺设、大型输变电工程明确专人进行规划服务,与相关设计院随时共同解决技术问题。三是做好凤凰路、愚公路后续工程及华明北路、华瑞大街开通、社会治安科技防范系统工程建设规划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天燃气、城通、电力、供热、供水等市政管线路由,促进了城区路网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坚持以点带面,指导鑫泰古玩城等21处完成街景立面改造,对临街大型在建建筑深入指导立面色调和夜景亮化设施配置。五是完成了迎接省市领导来遵调研规划布展工作和创卫创园复查规划保障工作。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升了规划队伍战斗力。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章建制、提高完善三个环节贯彻始终,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提供了有力思想保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了机关人员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干事意识,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围绕党内生活、责任约束、工作运行、机关管理、作风民主监督等五方面,建立完善了26项工作制度,并安排了集中学习;机关党员干部增强了纪律意识,加强了内部管理,形成约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围绕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管理精细化,完善制定了规划方案审查、规划审批、规划批后管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责任意识、标准意识。为强化服务意识,机关内部制定了八项便民服务措施,坚持规划服务与管理并重,建设项目实行结对服务,主动与建设者联系沟通,深入建设工地解决规划技术问题。制定了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程序公开信息,方便了来机关办事人员了解规划工作动态。三是深入开展换位实践体民情、争创好干部、正风肃纪等活动,落实“三个公开、三个清单”、代办服务制度,加强干部作风长效建设,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效能。与此同时,促进了行风建设、理论学习宣讲、纪检、文明创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等方面工作顺利完成。

20__年工作思路

20__年,继续按照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总体目标,围绕加快建设高标准中等城市、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的相关工作部署,深入优化和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监管,促进城乡规划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一是围绕“重点向西、向南发展,适度向北、向东发展”的城市发展方向和城市功能分区定位,科学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高标准规划东部新城区,以燕山大街开通、凤凰路北通为突破口,结合绿地公园,同步规划建设科技馆、规划展馆和影剧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智慧社员城、新中医院、中小企业商会大厦、汽车站搬迁工程等项目实施,规划打造迎宾景观大道和特色风貌街区,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特色更加突出;加强马家洼村改造及周边区域规划设计指导,重点规划配套学校、医院、文化场馆等公共设施;完成以旅游和商住开发相结合的老城区改造规划完善工作;加强对开元小区等周边住宅小区建设规划指导,优化提升北部行政办公区整体水平;以愚公路南通、唐百购物广场和凯莱酒店建设为契机,加强周边区域开发规划指导,打造西部高标准商贸生活区。

二是继续专门盯办城乡总体规划成果报批事宜,力争早日取得规划批准实施批复。按照《河北省全面提升县城建设层次和水平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完善完成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道路系统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完善以东部新城区为重点,覆盖中心城区全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规编制工作;完善总体城市设计和城区重要节点、迎宾线的详细设计工作。科学指导新汽车站、中小企业商会大厦、中医院迁建等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沙河南侧通华东街北侧区域、通华西街南侧、大营子、西关村等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城中村(旧区)改造修规编制工作。三是按照“规划引导、优化布局、产业支撑、基础先行、形成特色”的原则,督导各镇乡谋划启动新一轮镇乡规划编制工作,搞好与总规编制的衔接;着力督导重点镇编制和完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督导各镇乡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规划编制与报批工作,并确保按规划实施。

⌑ 国外城乡规划思想总结 ⌑

今年的时间过得很快,我在上个月就写了年终总结交了上去,当我接到通知的时候,我很惊讶,年终总结如何这般早就要写啊,还好我的工作虽然量大,但是分类起来很简单,现在就写对全年工作的总结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最重要的工作总不会再12月才发生。翻翻_年一季度个人总结、半年总结、三季度工作总结,总结修改一下,将工作量统计一下,将各种案例分类,对各种应对措施都进行梳理一下,很是简单,写_年的个人年终总结算是今年写的材料里算是最轻松的,花了半小时!

其实,我也知道我一年的工作还是可以,领导也不可能仅看我的总结报告来给我评分,呵呵。写一个总结总是必要的,总结一年的工作,特别是具体亮点的措施,好的做法,政策路线都是要在明年继续实施的,总结今年谋划明年是总结的目的。

个人总结,总要提提自己的政治思想学习,也要必要地提提在廉政和作风上的动作,参加机关的集体学习,接受机关和领导的教育,自己多看一些书,结合520思廉的内容,自己在学习身边榜样的方面的思考,从自己工作和人生的角度讲讲,这些只是开题。

作为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学习,特别是专业学习是很重要的,法律、规范、案例、本地、外地的先进做法等等,对自己的专业基础的扎实程度,恶补,职称、论文、考研、在职教育,自学、跨专业、广度、深度这些字样都可以出现,而比较实在的是在自己工作中有自己的想法,对惯例有思考,不是贪简求便,而是在工作中的开拓精神和实干。

也要适当的提提_年的工作内容,具体工作量,依法办事,服务意识,服务企业等等内容,不能乱说,要实事求是。

也要提提自己所获得的荣誉,不过我自己不愿意干,我觉得规划这行,有了成绩都该给同事,一个人工作真的微不足道,规划管理工作中必须讲团结,强调团队的力量,集体决策很重要啊!

展望一下明年的工作,不要迷茫和随波逐流哦,呵呵。

⌑ 国外城乡规划思想总结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方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组织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市区城市景观设计的编制工作。

(三)指导各县(市)城乡规划工作;督导各县(市)组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

(四)负责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并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测量工作。

(七)负责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批后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验收,并对规划批后建设项目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八)参与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工作。

(九)参与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十)负责全市规划设计队伍的管理、培训和知识更新工作;组织参与全市规划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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