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研究的作文(精选13篇)_写研究的作文

时间:2019-02-25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写研究的作文(精选13篇)。

写研究的作文(1)

论文摘要:实施新课程选修课程在高中语文教学中成为热点,它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现实意义。选修课程实施后,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文章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选修课教学策略实施的一些建议。

选修课是第八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照国家推出的新课程标准而实施的课程新增教学内容,选修课亦是新课程改革实施的三大特色之一。选修课,基于新课程提出的全面发展、有效发展、均衡发展、个性发展的理念,使高中语文课程体现了时代性与选择性,强调新课程要在重视学生“双基”的同时,兼顾学生个性的发展,真正实现以学生为本的改革目标。

选修课发源于19世纪德国的柏林大学,19世纪代,其经验传入美国,并在全美范围内得到了大力的推广与实践,收效显著。19世纪末,选修课这一体制从大学移植到中学,但在局势动荡的年代,并未得到有效坚定的贯彻实施,19上海中国公学中学部上海浦东中学等学校,最早引进西方的选修课制度,1922年,国民政府颁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规定在高中普通科中采用选修制。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及说明》首次提出在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问题。1992年,国家教委制定了《关于在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的意见》,就普通高中选修课的内容和形式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开始,高中课程改革试验正式启动,选修课作为一种重要的课程类型进入到了中国语文教育的领域。①

目前国外的选修课程制度成熟,设置较为完备,指导思想与方针也较为先进,评价机制也趋于合理。而国内对国外选修课程的研究视野,较多放在对不同国家(美国、英国、法国等)其母语课程标准中对选修课的界定,这也是一种研究的定势思维――解读新课程标准达到对选修课程设置的初步了解之后,开始着手从课程、教材、教法等方面进行研究。

目前可供我们借鉴参考的国外优秀选修课研究――“芬兰模式”。芬兰在高中课程改革中旗帜鲜明,目标明确,旨在促使学生成长为有个性的、全面发展的、有责任心的社会成员,为学生日后就业、生活、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做好准备,培养学生的学习、生存、发展能力。芬兰模式的选修课分为专门选修课程和应用选修课:专门选修课程,又称为限定选修课程,是学校必须开设但是学生不一定全学的课程,共有60门左右,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从中选修学习10门即可;应用选修课程,又称任选课程,属于学校开发和实施的课程,是芬兰高中课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课程与时俱进,跟随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可以有效帮助学生打造自我就业的能力,同时正因为课程的丰富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学生选择权缺失的可能性,选修课授课模式也较为灵活,打破日常行政班级的约束,采用无年级、无固定班级上课的形式。②

在“芬兰模式”里,学生选课时可能会出现课程内容不均或者搭配不当的情况,学校就此采用套餐式,类似于国内的模块式课程供学生参考,力争使每个学生都能在高中选修课阶段获得尽可能大的提高。

纵观各类目前有关语文选修课的文章报道、消息和研究资料,稍加整理概括,可知目前高中语文选修课存在九类误区:选修课是“暂差生辅导课”,视选修课为“补习课”,把选修课当成是“补足工作量课”,把选修课看成是“或无课’,把选修课混同为“电视录像课”,把选修课等同于“艺术、音乐、摄影等讲座及实践”,把选修课视为教师“福利课”,把选修课改为高考“深化课”,把选修课作为“学生放松课”。③

还有从管理、教学、学生三个方面提出了选修课常见的十种症状:“混乱症”、“功利病”、“专制症”、“贫血症”、“内虚症”、“低能症”、“僵化症”、“焦虑症”、“颓废症”、“消化不良症”,对了解当前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实施现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选修课实施以来,困难重重,其主要体现在:

一、如何面对高考的巨大压力;

二、怎样区分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如何矫正选修课必修化的问题;

三、师资、教材、评价欠缺有效机制。

而教师在选修课中的角色转换也是十分必要,他们必须有选择性学习的设计者、引导者、协调者、组织者、调控者的意识,并能从必修课的教学主导者身份合理自然地过渡到选修课当中来。这对新课程实施背景之下的高中语文教师的综合素质,又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与挑战。

目前在教育领域的课程、教材、教法三大基本领域内,选修课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法的.研究思考上,而提出问题的很多,实际解决问题的较少,但也因为选修课这一领域本身属于方兴未艾阶段,所以,实际落实的力度稍显力不从心。但是有了两部专著的出现,也带来了选修课随着新课标的逐步深入落实,渐渐有了起色,开始出现成效的好消息。对于选修课程本身的根源及实际存在的理论依据,课程结构,课程比例与分量的界定,没有多少争议,这是国家意志的一种统一,而大家更多的是关注教法的三大策略问题――教材的准备策略:教师、教师安排、教材的编写,选修课应该怎么上,不同的课程内容,应该怎么来进行设计,教学的组织策略:课堂上的安排与统筹,选修课与必修课程之间的关系,选修课程的教学方法与学习方法,最后是选修课程的评价策略:选修课如何与高考接轨,我们在评价机制中应该借鉴国外哪些优秀的经验。

目前选修课领域已有的专著有《普通高中语文选修课优秀教学实例选评》《普通高中语文选修课自助餐教学实验60法》《高中语文选修课典型案例研究》,前两本书是粤教版教材使用区选修课的成果展示,最后一本是北京市海淀区“高中语文选修课设计与实践研究”项目的成果,前者重视对选修课程课堂实况的记录,后者则是侧重对选修课程设置的经验总结,前者更倾向是在上课,而后者更接近于说课。虽然成书的结构不尽相同,但对选修课研究提供了宝贵的一手资料。

我国语文教育界对选修课教材并未进行统一的要求,人教版高中语文选修课教材是目前最为常见的一种,它按照新课标的指示与要求,分为“语言文字应用”、“中国小说欣赏”、“中国文化经典研读”、“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文章写作与修改”等五大类。而从《高中语文选修课典型案例研究》中得以窥见,在实际的中学一线,对选修课课程的开发是形式多样的,可以是教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开发选修课程,也有从已有的选修课教材出发,选取其中的一点,例如撷取“中国小说欣赏”中的《聊斋志异》开设专题教学。不拘一格的教材组织,整合教材资源,形成适合教师自身教学优势的课程结构,让教师们善用教材,形成特色,正是选修课程需要引导的趋势之一。 3.2课程

从课程内容上,选修课可分为学术性选修课、职业性或技术性选修课。前者侧重于基础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知识,而后者更重视实用技术的掌握。选修课的选课体制分为四大类,“任选制选课制”、“选科制分科制”、“定向选修制”、“全选修制”,顾名思义,从不同的名称完全可以看出其不同的选课方式的含义。④

华东师大二附中建构的四大系列选修课程模块是“大文化模块”(文科类,由47个子块组成),STS模块(理科类,由42个子块组成),学生社团模块(活动类,由26个子块组成),荣誉课程模式(超常类,由10个大学课程子块组成)。与语文学科密切联系的是一、三两大模块。学生在选课之初,确保了丰富的课程资源,不用担心无课可选,并提前熟悉可供选择的课程内容与教学目标,提前“配对”,充分保证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

选修课的教学应当从准备策略,组织策略,评价策略三方面有所建构,虽然教材的版本使用情况不尽相同,但基本的教学策略与原则,应该有所规范与统一。

高中语文选修课,在教学内容上,需采用重构策略,对教学内容要有教师自身的选择、整合、拓展。这是符合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跳着摘桃子”的心理趋向,旨在激发学生的挑战学习的兴趣,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而言,这也是授课教师在备课之时必经的过程,选修课的教学如果真正打破行政班级制,采用一课一班的形式,那么学生的学情对于教师而言就得从头做起,重构教学内容,就是在建构教师自身的语文教育图式,于学生而言是一种同化与顺化的相结合而更有效的过程。

高中语文选修课,在教学方法的使用上,可以大胆尝试合作学习理论,最先在美国兴起的合作学习理论不同于常见的小组讨论,选修课采纳合作教学理论,从一开始就将班级按照不同的知识背景、学习水平、接受能力分成学习小组,教学过程中不拘于授课的形式,而是分配不同的教学任务给每个学习小组,小组内部之间、小组与小组之间展开合作、交流、竞赛,针对不同的教学任务,每个成员获得不同的任务细节去完成,每个学生不再顾虑雷同与优劣的差异,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完成构建整个学习任务的那块属于自己的部分,无论是什么内容的选修课程,都能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

高中语文选修课,在教学评价上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评价内容应当侧重程序性知识,而非陈述性知识,注重学生实际的操作与实践,而不是语文知识的单纯积累。评价方式上,注重形成性评价,重视他们的学习过程,并能与高考有机融合,而不是与高考两相对立或混为一谈。在明确评价主体应是学生而非授课教师的基础上,关注学生成长发展中多元智能因素,不必等齐划一看待学生的表现,而是注重差异性,挖掘并开发他们在选修课中不同智能的突出表现。

①郑国民,尹逊才.高中语文选修课程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思考..11.

②贺雅琴,李珍梅.国外普通高中选修课改革述评――从芬兰模式谈起,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6.

③邓彤.选修课十病.中学语文教学,.5.

④肖家芸.选修课的模式建构.中学语文教学,2004.5.

方智范.高中语文必修课与选修课教学实施的若干问题.中学语文教学,.10.

写研究的作文(2)

调查报告

自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技术逐渐提高了。可人们的卫生习惯越来越差,一天不

如一天。环境污染也很严重,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去调查一下吧!

人物: 几个小伙伴

地点:大街上

内容:调查湖州卫生情况

发现:

人们随地人垃圾,吐痰。这是不好的行为因为垃圾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我们不能

为一时的方便而污染环境,我们应该做一位讲卫生的好公民!

关于小学生近视眼与视力下降的研究报告

一、 问题的提出

我们现在才刚刚上小学。可我发现我们班戴眼镜的同学很多,所以,我想借助这次机会,去研究一下小学生的视力下降主要涉及到了哪几个因素。

二、调查方法

报刊、网站等,了解小学生视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2、通过多种途径,搜集有关视力下降导致的后果。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世界上有近视眼的人占世界人数的33%

世界上近视度数最高达到3000度

四、结论

⑴做作业时的'姿势不良。

⑵每天花在上网、看电视上的时间比较多。

⑶经常躺在床上看书的人数超过八成。

所以,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是保护视力的重点,切勿让心灵的窗户受到损害。

写研究的作文(3)

在《经济法》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可以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具有其他教学方法无法比拟的优点。将案例教学法运用于经济法教学中,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案例教学法也叫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的方法。案例教学法最早在20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并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推进和教学方法与教学理论研究的深入,案例教学法已在多学科的教学活动中得到了应用。案例教学法可以通过案例把经济法课程中抽象的原理具体化,把其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使学生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在实际生活中的用处、表现,在增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的同时,也会使学生恰当地掌握这些原理所具有的特定含义和意义;案例教学法能创设一个良好的教学实践情景,把真实、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地去思考和分析,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面对困难的自信心,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极有益处。

1.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在案例讨论中,知识、思想、经验在师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生之间互相交流。案例教学改变了学生被动学习的状况,而是教师指导学生调动已有知识,进行交流总结、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合作学习。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案例这一中介,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因而学生的参与意识强,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参与、互动。这种方法不仅向学生阐明了基本理论,而且提高了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为主体,采用“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一味地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与存储,没能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参与课堂教学,思维被限制在教材上;而案例教学法,是“互动式”的教学方法,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融入到学生群体中,强调师生、学生之间的讨论对话,变被动学习为互动学习,在每个教学环节上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和集体研讨案例,使学生身临其境,置身于“当事人”地位,积极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从而可培养、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2.案例教学法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首先,案例教学是教师本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宗旨,将各种具体问题编写成案例带进教室,通过情景描述设置问题,再通过师生、学生之间的双向和多向互动交流,平等对话和研讨,对案例中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这一过程不仅深化了学生所学的知识,而且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其次,案例教学通过课堂讨论与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辩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再次,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学会了如何互相点评,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向别人提出自己的建议,还学会了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提高了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3.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首先,案例教学能推动教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实践能力。因为一个成功的案例,是教师通过各种手段采集案例材料,对案例材料进行加工、整理,使之成为适合教学需要的具有真实性、实用性、可读性的教学案例;通过这些行为,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其次,教师要上好每一节课,必须精心准备,熟练掌握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学科的知识,这样才能在课堂上应用自如,才能引导学生的思维活动,对学生发表的见解进行及时正确地点评、归纳、总结。因此,案例教学法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而且还能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

4.启发性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本身不是纯理论性的内容,也不是简单的事例,而是包含一定内容的问题。案例中的典型事例,都是为了说明具体问题而设立的。针对这些问题,让学生自己去挖掘、去体验,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开动脑筋,寻求真谛,找出问题的本质所在,从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解决的方法。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诱人深思,给学生留下较多的思维空间,教学效果非常显著。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运用已掌握的知识结合生活实际,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增强运用知识和总结经验的能力。

案例不是独立的教学形式,只是讲授教学的辅助手段。案例教学法可以且必须与传统的系统讲授法相结合,案例教学法不能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讲授。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传统教学连贯性强,这对于某些教学内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其次,在一些重要的基本概念的讲解中,传统教学仍是必不可少的。培养学生素质,提高学生能力,增长学生知识的教学手段有很多,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合理的运用方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闫燕:浅谈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中国管理信息化,.2

吴思嫣: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探讨.商场现代化,.10

写研究的作文(4)

第一,开篇引言,明确所欲探讨的文献的范围或领域。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很多领域,不可能一一详细阐述,只能选取某一方面来进行探讨。这一领域就是本科学生所欲写作论文的领域。通常这一领域是比较狭隘的,以便于集中精力,搜集资料。

第二,明确写作的顺序。如可以按照文献产生的时间顺序,文献之间的逻辑顺序(某学术观念或理论的定义、性质、作用、价值等),或以学者,即文献作者的重要程度顺序等。

第三,阐述学者的基本观点和理由。这里特别需要注意不同学者观点的对比。实际上找出观点之间的差别和对立、冲突,通常比发现不同学者之间的相同之处要更加具有学术上的重要意义,因为这可以积极地促使作者去思考问题。这里要强调的是,不仅要对研究现状进行整理和归纳,更要对该领域问题的历史学的渊源的探究和说明。

第四,结语。学术观点之间的谱系学线索的梳理,以及必要的该学术问题进一步观点或理论的展望。说明已解决的问题,以及尚未解决的问题。

研究基础的写作步骤,一般包括确定领域,搜集资料,归纳整理,简要分析概括,成文等几个步骤,与一般论文写作差不多。

写研究的作文(5)

篇1: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研究<\/h2>

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研究

与我国预算会计相对应的会计体系,在西方通常称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或非企业机构会计.

作 者:柴秀英  作者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医疗保险办公室,内蒙古,东胜,017000 刊 名: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英文刊名:INNER MONGOLIA SCIENTECH AND ECONOMY 年,卷: “” 分类号:F810.6 关键词: 

篇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研究目标<\/h2>

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

【一】1主要内容包括:

⑴ 研究的有关背景: 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 ⑵ 通过分析本地 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问题

2.1 研究的基本内容

本文的研究范围界定在中国PPP项目风险分担偏好的研究。

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识别在中国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偏好,为PPP在中国的实现提供理论依据。

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 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现状

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论文的前沿工作,主要通过对国内以及国外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现状进行整理,通过对各个研究现状的分析和归纳,总结出现今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原则。

2. 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过程

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研究理论主体,将定义好的37个风险,回馈回来的风险分担的偏好问题,转化成数据的形式,进行分析和整理。

3. PPP项目风险分担结果讨论

这部分研究内容是将以上得来的结果进行全面的总结,然后详细分列出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偏好。

2.2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 通过梳理国内外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总结PPP项目风险分担原则。

2. 定义风险因素,调查风险分担偏好,进行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

3. 总结、分析和讨论风险分担偏好调查结果,建立风险分担偏好矩阵。

3. 总体研究思路及预期研究成果

3.1 总体研究思路

在任务书下发之后,详细阅读任务书,了解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论文的规范,从而更好的完成论文的要求。

了解当今PPP模式发展现状,查阅国内外对PPP模式风险分担的研究情况,阅读相关的文献,深入了解PPP项目风险分担。

分析PPP项目的风险因素,总结出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原则。

最后对全文进行一个概括总结。

3.2 预期研究成果

通过所收集的书籍、文献、相应的规范等资料并结合自己的看法,完成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论文的编写工作。

预期成果包括:一是明确地知道PPP项目风险因素和国内外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现状;

二是通过对PPP项目风险分担原则的分析和归纳,总结出自己的观点;

三是提出自己对PPP项目风险分担方式的看法;四是阅读2篇以上的外文材料,了解国外PPP项目的现状并完成汉字以上的英译汉翻译和2000汉字以上的文献综述。

【二】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班 级 工程管理10级班

姓 名 XXX

课题名称

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

目 录

1.选题意义与可行性分析

2.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3.总体研究思路及预期研究成果 4.研究工作计划 5.主要参考文献

成绩:

答 辩 意 见

答辩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系 主 任 审 核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开题报告

1. 选题意义与可行性分析

1.1 选题意义

各国政府采购一个PPP项目优先处理的问题就是该项目的风险应如何分担。

私人投资者会评估他们处理这些风险的能力,然后提出投标价格。

合同谈判大概集中在风险分担方案上。

一般原则是每个风险应分配给控制力最强,并且以最低成本管理好的那一方。

在换句话说,最优风险分配不是让私有部门解决所有的风险,而是要寻求一个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节省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总管理成本。

不幸的是,这一标准,虽然理论上非常好,可是在风险分担方面往往会造成截然不同的结果。

有时,由于风险发散,合作伙伴中最有能力控制它的一方,可能无法以最有效的方式,以最低的成本控制风险。

因此,在PPP项目的研究领域,风险分担研究特别受到关注。

1.2 可行性分析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前阶段,过度依靠政府来独立运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国外政府早已碰到过的种种问题。

因此,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民营化。

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入PPP模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

我国政府也开始认识到这些重要价值,并为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和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

基于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风险分担作为PPP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成为许多学者讨论的话题。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问题

2.1 研究的基本内容

本文的研究范围界定在中国PPP项目风险分担偏好的研究。

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识别在中国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偏好,为PPP在中国的.实现提供理论依据。

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 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现状

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论文的前沿工作,主要通过对国内以及国外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现状进行整理,通过对各个研究现状的分析和归纳,总结出现今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原则。

2. 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过程

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研究理论主体,将定义好的37个风险,回馈回来的风险分担的偏好问题,转化成数据的形式,进行分析和整理。

3. PPP项目风险分担结果讨论

这部分研究内容是将以上得来的结果进行全面的总结,然后详细分列出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偏好。

2.2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 通过梳理国内外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总结PPP项目风险分担原则。

2. 定义风险因素,调查风险分担偏好,进行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

3. 总结、分析和讨论风险分担偏好调查结果,建立风险分担偏好矩阵。

3. 总体研究思路及预期研究成果

3.1 总体研究思路

在任务书下发之后,详细阅读任务书,了解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论文的规范,从而更好的完成论文的要求。

了解当今PPP模式发展现状,查阅国内外对PPP模式风险分担的研究情况,阅读相关的文献,深入了解PPP项目风险分担。

分析PPP项目的风险因素,总结出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原则。

最后对全文进行一个概括总结。

3.2 预期研究成果

通过所收集的书籍、文献、相应的规范等资料并结合自己的看法,完成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论文的编写工作。

预期成果包括:一是明确地知道PPP项目风险因素和国内外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现状;二是通过对PPP项目风险分担原则的分析和归纳,总结出自己的观点;三是提出自己对PPP项目风险分担方式的看法;四是阅读2篇以上的外文材料,了解国外PPP项目的现状并完成2000汉字以上的英译汉翻译和2000汉字以上的文献综述。

起止时间 内容

/第一学期

2013.11.27

教师下达毕业设计任务。

2013.11.28-2013.12.25 进入毕业论文查阅资料、调研、翻译外文阶段。

2013.12.25-2013.12.30

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初稿。

.1.4 进行毕业设计开题答辩。

2013/14学年第二学期

2014.2.5-2014.4.17

工程管理专业毕业实习

交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表。

2014.4.17-2013.5.15

开展毕业论文研究与撰稿

2014.5.15

毕业设计初稿。

向指导教师上交毕业设计

全部资料

2014.5.16-2014.5.30

根据指导教师意见最后修改并定稿、装订成册 做好毕业论文答辩汇报PPT,准备好毕业论文答辩。

2014.6.10前

完成毕业设计答辩

5. 主要参考文献

篇8:基于量子技术的目标探测研究<\/h2>

基于量子技术的目标探测研究

摘要:通过模拟人类视觉成像原理,将量子探测方法与技术,用于雷达探测,提出了量子雷达的概念.特别是提出利用激光的'原理,用于雷达信号的接收与识别.量子雷达不仅克服了现有雷达功耗大,抗干扰性能差的弱点,而且探测距离更大,分辨率高且便于成像.作 者:谭宏    戴志平 作者单位:空军雷达学院四系通信教研室,武汉,430010 期 刊:舰船电子工程   Journal:SHIP ELECTRONIC ENGINEERING 年,卷:, 30 分类号:X924.4 关键词:量子雷达    量子神经网络    量子计算   

篇9:会计目标研究的文献综述<\/h2>

会计目标研究的文献综述

【摘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会计作为一个经济信息系统的观点被人们广泛接受,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从会计假设转变为会计目标,本文就国外和国内对会计目标的相关文献进行简单的回顾。

一、国外会计目标相关文献的回顾

(一)财务报告目标概念的提出

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中,财务报告目标起到了逻辑起点的作用。理论界对于财务报告目标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

Deuine(1960)认为,企业在构造一种服务职能的理论体系中,第一个程序是建立职能的目的和目标。随着时间的推移,目的或目标是会改变的,但在任何时期,目的或目标都必须规定明白或有可能明白地予以规定。

在对财务报告目标有了足够的重视之后,理论界对“财务报告的目标到底应该是什么”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代表性观点主要有受托责任学派、决策有用学派、折中学派。

(二)受托责任学派

受托责任学派的思想早在会计产生之初就已经存在,但作为一种学派则形成于公司制盛行之时,它的发展与现代产权理论和公司制的发展休戚相关。按照产权理论,资源所有者将其资源委托给受托者,同时赋予受托者以资源的保管权和运用权,受托者接受委托者的委托,有权对资源独立自主地进行经营。通过有关组织规则和法律制度等约束机制明确规定委托者和受托者的权力、责任和利益,这样,在委托者和受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受托责任关系。而在公司制下,资源的委托——受托责任关系十分明显,客观上要求会计系统反映受托经管责任,从而形成了以受托经管责任为目标取向的受托责任学派。

Chen(1975)研究了受托责任的本质、发展历史及在财务报告中的作用,得出了以下结论:1.受托责任的概念起源于财产权利——所有权和使用权,使用权是在所有权的基础上产生的,当所有者将使用权交付给代理人的时候,代理人便负有受托代理责任。2.在明确了受托责任的起源后,Chen进一步研究了两种不同的受托责任,即社会财富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3.在中世纪时期,受托责任带有浓厚的封建庄园色彩,受托责任的概念包括了上述两种形式。4.受托责任的概念随着主流社会理念的变化而变化。在商业社会中有两种主流的社会理念:古典型和管理型,分别代表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相应的,受托责任也有古典和管理两种形式。5.对于古典型受托责任来说,管理者的主要责任是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对于管理型受托责任来说,管理者的主要责任是追求社会财富最大化,其中包括了股东财富最大化。6.财务报告是管理者基于其受托责任的基础上出具的,因此,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他们认为财务报告应有利于投资者评价管理者的业绩。7.管理者的业绩应该从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两方面进行评价,而社会利益方面长久以来受到财务方面的忽视,因此,有必要对管理者在增加社会财富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Gjesdal(1981)研究了在会计目标的确定上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异同。Gjesdal首先对会计目标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提出了研究目的,即系统地研究受托责任观下对信息的需求、受托责任与决策有用的关系,然后,作者建立了一个通用的代理模型来分析这个问题。分析的主要结论有:1.在各个分散的组织中普遍存在对基于受托责任编制的财务报告的需求,需求产生的原因是他们认为这样的报告对预测未来有用。这样,受托责任与决策有用就处于同一个概念框架之下。2.受托责任与决策有用的标准并不一样,因此,将两者区分为两种会计目标是有必要的。3.分析结果支持Ijiri的说法,即基于受托责任下提供的会计信息是有用的。

总的来说,受托责任学派的主要观点有:1.会计目标是以恰当的方法有效反映资源受托者的受托经管责任及其履行情况。2.强调会计人员的中立性,会计人员以客观的立场反映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其行为不受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影响,只接受会计准则的指导。3.强调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准则和会计系统整体的有效性。

(三)决策有用学派

决策有用学派是在证券市场日益扩大化和规范化的历史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需要有大量可靠而相关的财务信息,而信息的提供又必须借助于会计系统,因此,会计系统必须以提供信息服务于决策为目标取向。

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一号(FASB,1978)贯彻的是决策有用的思想。公告指出,在一个经济社会里,编制财务报告的职责是提供企业决策和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而不是去确定这些决策应当是什么。编制财务报告的职责,要求它提供公正的、不偏不倚的信息。公告将财务报告的目标具体确定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1.财务报告对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它使用者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及类似决策提供有用信息;2.财务报告应提供有助于其使用者评估来自销售、偿付、到期证券或借款等现金流入的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的信息,即估量现金流量前景的信息;3.财务报告应提供关于企业的经济资源,对资源的要求权以及使资源和要求权发生变动的信息,诸如有助于估量企业获得现金流量顺差能力的信息。

(四)折中学派

在受托责任学派与决策有用学派的比较中,有的学者力图在二者之间找到某种平衡,笔者将其视为折中学派。

Anthony(1983)认为在现时世界复杂的环境中,决策有用观不(下转第14页)(上接第12页)是一个合适的会计目标的标准。提供对各种投资者有用的会计信息不一定会导致财富的增加。会计信息的披露应该在使用者的需求与管理层的控制需求两方面作出权衡,以达到财富增加的目的。

(五)对公告效用的研究

美国概念公告第一号的颁布对企业财务报告目标的确定起到了政策上的指导作用。对于公告的效应,学者们也做了专门的研究。

Dopuch(1980)先对FASB1978年颁布的第一号概念公告的内容作了一个回顾,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目标与环境的关系、所提供信息的特征与局限性、潜在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外部财务报告的一般作用。继而挑选了三个有争议的会计问题进行分析,以检验财务报告目标在处理具体会计事项中的作用。这三个会计问题是:递延贷项、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勘探成本的计量、资产和负债现值的披露。检验结果表明关于财务报告目标的公告并没有使这些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我国学者对会计目标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于会计目标的讨论也涉及受托责任与决策有用两个方面。但从最近的文献看来,学者们倾向于结合中国的经济环境,将受托经管责任作为我国的会计目标。

葛家澍、刘峰对我国目前经济环境进行分析后认为,当前我国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应定位在向委托人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上,即向资源委托人报告所委托资源的保管与经营情况。将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作为财务报告目标只是一个总体目标。具体到受托责任的评价上,委托人对管理当局经营业绩将是最关注的。因此,提供有关经营业绩的计量及其结果的信息将构成这一目标下的主要内容。此外,企业经济资源的保管情况也是委托人所关注的,所以,关于企业经济资源的状况及其变动信息,也是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信息。

《会计目标》课题组()从经济管理体制、企业资金来源、证券市场三个方面对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征进行研究,从而对我国会计目标进行定位。表述为三个层次:一是会计应该提供有助于各类会计需求者进行各种决策时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包括管理型投资人、职业投资人、企业经营者、贷款人、政府、公众等;二是根据我国的会计环境,目前企业应主要为管理型投资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来看,为管理型投资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基本上可以满足我国各类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三是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可以适当提供对职业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梁爽(2005)在剖析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等几大环境因素对会计目标的具体影响后指出,会计环境对会计目标的影响是分层次、分程度的。政治因素和法律因素主要影响会计目标的存在,经济因素主要影响会计目标的定位。根据我国环境因素的影响,国家、银行和管理型投资人占所有法人企业投资者总数的绝大部分比例,证券市场的职业投资者比例较小,我国处于显性状态的投资人环境是管理型投资人,因而,应将会计目标主要定位在“提供经管责任信息”上。

周守华、肖正再(2005)通过对会计信息系统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在涉及会计事项的各类交易中利益冲突与“纳什均衡”转换机理的分析,逻辑推导出“纳什均衡”状态下的会计信息质和量的规定性和财务会计目标。主要结论:一是会计目标就基本层次上来说,就是使会计信息系统趋向权益最优纳什均衡状态运行,但能否趋向最优纳什均衡或帕累托均衡状态,还取决于会计信息系统所处的外部环境即外生变量能否使交易各方之间的博弈均衡实现最优纳什均衡或帕累托均衡;二是不同的外生变量即外部环境条件下,将有不同的纳什均衡结果。

篇10:目标<\/h2>

人生,倘若没有了目标,就像船失去了航向,失去了追求的目标。

一个人,如果有好的信仰,你会发现,人生充满了竞争,充满了快乐。

什么是信仰?

我觉得,信仰就是“正能量”,我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会被别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你长大想做什么呢?”可能我们会充满信心的说:“我长大要做……”可是,事实真的想我们小时候所说的这样吗?

信仰,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所不断的变化,只要有了一个坚定的信仰,人生就充满了奋斗的能量。

我相信,有了信仰,有了追求,有了目标,人生就会越来越精彩。

信仰,没有一个规定,没有一个限制,也没有一个圈限。我们要为了自己的信仰,不断地超越自我,不断的创造奇迹。

信仰,就是人生的目标,我们要为这个目标,不断的进取,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创新。

写研究的作文(6)

垃圾分类,你我同行调查报告

大家应该都知道垃圾分类吧,就是把垃圾分成四个大类,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可是,我们大家都办到了吗?为了了解一下这垃圾分类的事情,今天我和妈妈来到了我们现在住的地方超山村,来探究一下附近的人家到底有没有做到垃圾分类,并且看看超山的垃圾桶齐不齐全。

妈妈说:先不要去附近的居民家看,先去超山里面吧。我听从妈妈的话,和妈妈一同来到了超山里面看看。常见垃圾桶有四种颜色,分别是:蓝(可回收,可装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五大类)、绿(厨余,可装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黄(其他,可装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废物)、红(有害,可装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可以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废品),这些垃圾桶为我们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有的地方就不是这些普通的颜色,他们有灰色,有白色,也有黑色,完全不把最普遍的四色(红黄蓝绿)垃圾桶放在眼里,那今天,我就要去超山风景区来看看有没有这种情况。

我们早上等着一个很慢的人,就是我的同学伏临,我们大家正准备前往超山的时候,妈妈告诉我们:计划有变,天太热了,所以就去居民那边调查一下好了。我们听从妈妈的话,前往居民家附近看看他们的垃圾分类情况是怎样的,于是,我们一人带上一顶鸭舌帽,朝着居民家附近的垃圾桶进发。

我们走在超山村的一条街道,前往第一家调查,那时候主人不在家,我们就看了看垃圾桶,突然发现,他家只有两个垃圾桶,一个是黄色(不可腐烂)和绿色(可腐烂)。我们又翻开他家的垃圾桶盖,发现:他并没有做到垃圾分类。这时,这家的主人刚好在我们调查他家的垃圾分类情况时回来了,他看我们在翻他的垃圾桶,心里大概知道了什么,他就问:小朋友,你们在干嘛?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道:我们在调查你家的垃圾分类情况。然后黄佳慧又补充了一句话:对了,你家的垃圾分类情况很不理想,请你垃圾分类。那家的主人不知是因为羞愧还是生气,立马说道:好了作文,你们调查也调查完了,快走吧,我家的地盘不容许你们进入!我们听着这嘲讽中带着怒气的话语,不由自主走了。我们再次走在街道上,边前往下一家边讨论上一家对我们的态度,那个人真讨厌,好心提醒他却不听劝告,看来项羽又要复活喽。孙武愤怒地说道。算了,不谈论那件事了,快前往下一家吧。伏临说道。好吧,好吧,走!黄佳慧和孙武一同说道,于是我们又带着满腔怒火继续往下一家走去,并且抱着不遇到像第一家那样的人的希望。

果然,第二家和第一家完全不一样,比的生动形象点就是天堂和地狱差别,也就是天壤之别。为什么呢?你往下看就知道了。

来到第二家的时候,我们发现:家里的主人也在。不知是不是因为第一家的训斥让我们惧怕,我们不敢进去,这时,这家的主人说:诶,那边的三个小朋友,你们要干嘛?我们回答道:我们准备调查一下各家的垃圾分类情况。那为什么不过来调查呢?那家的主人又问道。我们答道:是因为那上一家的主人看我们在检查他的垃圾分类,因为没有分类,感到了难堪,所以训斥了我们一顿,还叫我们不要在调查了。哦,是这样啊,好的,进来看看吧,没事的。那家的主人又对我们缓缓的说出了这几句话。我们非常感激,说了一声谢谢您就进去了。我们看到的不只是像那第一家那样只有黄绿颜色的垃圾桶,还看到了红黄蓝绿的四色垃圾桶,我们翻开了那些垃圾桶的盖子,发现:他家的垃圾分类情况非常好。什么废报纸啊,废电池啊,过期药品啊,渣土啊分类的都很正确。走之前,那家的主人还给我们一人一瓶矿泉水,我们很感激,也就继续前往第3、4、5家了。通过调查之后,调查结果也出来了。

最终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会垃圾分类的人家基本满街都是,只有个别居民不垃圾分类,理由有两种,一种是不想垃圾分类,正如我们看见的第一家一样;还有一种理由就是不知道怎么垃圾分类,例如那些老人,残疾人,因为久久不接触外界,所以不会垃圾分类。超山这的垃圾分类不完整,只有黄绿两个桶,而且还是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这就是最终调查结果,调查人员:黄佳慧,伏临,孙武。主要执笔人:孙武。

写研究的作文(7)

摘要: 《刑法学》的教学实践是一种课程实践,《刑法学》课程的课堂实践教学可以采用精心教学、案例教学、课堂演讲、模拟审判及法庭辩论等形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刑法学》作为法学的核心课程,它的教学实践是一种课程实践,即根据课程内容和对学生的学习要求进行的实践,一般安排在课程教学期间,与课程同步进行,计课程实践学分,主要由任课教师在课堂或校内实验室组织进行,也可适当组织在校外进行。

其主要目的在于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运用,尤其是对专业课程知识点或技能点的逐个认知与训练。

在进行课程实验的时候,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要将教材中生硬的法律规范、法律知识,通过实践让其“活”起来,着力保证学生在实践课程中所学的是现实的、生动的法律知识。

笔者认为《刑法学》课程的课堂实践教学可以开展精心教学、案例教学、课堂演讲、模拟审判及法庭辩论等教学形式。

为使这些教学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完善的教学大纲,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确保了教学目的的圆满实现,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也得到了全面的培养和提高。

1.以刑法典为基准来取舍授课内容,教学重点放在对刑法典的理解和适用上,但为避免学生产生“只见树林,不见森林”的思维方式,对刑法典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立法原意、立法技术等要作必要交待,要突出刑法典总则和分则相互关系的讲解,力求让学生熟悉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的归纳与演绎这两种逻辑思维方法的运用。

2.对刑法典的总则部分的讲解,应侧重于刑法的理论内容,将理论知识的灌输和评述作为重点,力求让学生从整体上理解刑法,把握刑法的精神实质。

3.对刑法分论的讲解,应当紧扣刑法典分则对具体罪名和法定刑的规定来讲解,具体阐明每一种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掌握罪与非罪的标准、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除了按教材上犯罪分类来讲述个罪外,如课时充裕,还可以按其他的犯罪分类,用分析比较的方法来讲解个罪,如可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中的八个金融诈骗罪合在一起来讲解。

另外,对刑法分则的讲解,一定要将最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某一特定犯罪的争议融入授课内容之中,这样不仅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活跃他们的思维,而且可以使他们了解刑法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足、问题和刑法的复杂性。

1.案例讲授法。

它是以教师讲解为主的,通过教师对案例的讲解,说明课程内容,使案例与课程的基本理论融为一体,构成一个完整的课程内容体系。

这种方法又可具体分为:以讲案例为主来说明课程的基本理论,或者以讲授基本理论为主,案例起到例证的作用。

2.案例模拟法。

它是事先编好案例的脚本,由学生扮演案例中的角色,再现案例情境,给学生以真实、具体的情境感受,然后引导学生对模拟的案例进行评析。

在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组织学生开展的“模拟法庭”就属于此种类型。

3.案例讨论法。

它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的一种方法。

它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其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利于训练和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创造生动活泼的教学局面。

讨论从组织形式来看,可以先分小组讨论,然后进行全班讨论。

4.案例练习法。

在课后和单元练习及考试时,引入典型案例,以培养和检测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具体运用案例教学法时更多地使用辅助性方法,即提问式教学方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

现在有不少学生由于缺乏锻炼,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讲话,这表明,有相当数量的学生不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为了调动学生自学的积极性,了解学生学习的关注点,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表达观点的能力和勇气,我系在《刑法学》课堂实践教学中,采用了课堂演讲的教学方式。

课堂演讲是由学生讲授的一种教学方式,安排在《刑法学》总论的教学过程中实施。

主要的实施步骤为:

1.由教研室根据教材内容选定相关部分作为学生的自学素材,并提出讲授要求,讲授的内容及要求应提前一周向学生公布。

由于要求学生讲授,所以选择的内容不能太难,一般选择那些通俗易懂、条理性强的内容,如刑罚的种类、体系和各种具体刑罚方法的执行。

对于学生的选取,可采用自愿与教师指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接受任务的学生必须认真完成书面讲稿。

2.学生每人的讲授时间可定为10―15分钟。

讲授结束后,教师进行点评,一方面要对学生的讲授效果、讲授内容进行评价,另一方面要对学生讲得不对、讲得不深入、容易出错的地方进行补充,以充分适应教学的深度和广度要求。

要收集学生的讲稿,与讲述效果一起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手段。

因为法学教育要注重应用性教育,要大力培养法科学生的动脑、动手、动口能力,而模拟审判教学法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活动,巩固学生的理论基础知识,使其熟悉和掌握司法程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另外,参与模拟审判活动,能够帮助学生形成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

在模拟审判教学中,学生发挥着主体作用。

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将学生推向某个特定的法庭角色,使他们尽其所能地参与。

在庄严的法庭上,面对着参与旁听的同学和老师,学生必定会认真对待,积极性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没有担当诉讼角色的同学,也会对模拟审判表现出很大的热情,会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和评价,通过旁听,也等于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在模拟审判教学中,教师进行组织、指导、答疑和总结评论,发挥其主导作用。

笔者在《刑法学》分论的教学过程中实施过模拟审判,具体的实施步骤如下:

1.结合教学进度,选定合适案例并提出法庭审理预案,提前两周公布。

案例是组织模拟法庭的基石,案例选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模拟法庭运作的成败。

选择案例应注意是否有代表性、是否难易适当、是否为公开审理的案件等。

2.案例确定之后,应根据案情确定人选,指定学生分别担任法庭组成人员,如公诉人、被告人、证人、辩护人等。

在这一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是,要将学生分组,将那些不能上场的学生分配到某一个角色的准备过程中去。

虽然最终上场的只能是个别学生,但一定要保证所有的学生都参与到整个活动中来。

3.组织庭审的全部案件材料并进行排练。

根据具体案情,按照已确定的角色分工,由学生自己动手,准备模拟法庭必需的一切材料,如庭审调查提纲、起诉书、辩护词、代理词、相关证据材料等。

在人选、材料都准备好以后,要进行适当的排练,如有不足,要及时加以补充、修正,确保准备充分。

4.组织其他学生参加旁听,并要求旁听者做书面记录,交任课教师评阅。

法庭辩论法,是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思维训练、临场发挥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训练的.教学方法。

实际教学过程中,针对《刑法学》的前沿理论,鼓励学生主动查询更多资料,尽可能多方面地比较分析,准确理解该法律的原则和法律精神,准确地组织论辩的思路和论点、论据,临场能进行准确地陈述和辩驳。

在学生大量查询资料后,提供一定课时,把学生分成“正、反”两方进行课堂专业论辩,教师在专业论辩教学中也要为学生创造出自由发挥的空间,一般也不轻易地下结论,而是有效地控制主题和节奏,巧妙提问,引导学生展开论辩。

这种方法在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

总之,笔者认为,《刑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学科,在《刑法学》教学中,应当将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这两个环节等量齐观,不能偏废。

目前我们需要加强的是实践环节,凡能够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实践机会的方法,我们都应尝试。

除上述方法外,如能对现行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使学生有机会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直接参与案件的办理,让他们真切感受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则是最好的方法。

写研究的作文(8)

李姓,在百家姓中排行第一,据20xx年全国统计结果显示,姓李的人数达到了9500余万。李姓的起源,历史上又有哪些名人?我在网上展开了调查。

在网上,我搜索了“李氏的起源”和“有哪些在历史上比较出名的姓李的人”,从而得出以下内容。

传说蜀汉时期,诸葛亮平哀牢夷后,赐当地少数民族赵、张、杨、李姓等;但还有另外一个说法:李树图腾说。李氏因大理之宫而得姓理,后因为理徵避难以木子为食而姓李。故由理氏为培育为家生李树,并为神树,亦即图腾树。故凡李氏子孙,至今仍保留这个习惯。入李白家有桃园,唐朝皇宫宛园多植李树。

战国时期李冰父子修建了都江堰水利工程;隋代的李春不仅是著名的代桥梁专家,而且举世闻名的赵州桥是他设计并参与建造;明朝著作《本草纲目》的作者李时珍;唐代著名浪漫主义诗人李白;战国末期秦国著名将领李信……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在李姓这个姓氏中有许许多多的名人,他们流芳百世,在中国五千年历史的这幅浓重的水墨画中留下了不可忽视的笔墨……

写研究的作文(9)

大学里的教写作的教授,不知是天生智力不良欠点儿营养呢,还是长大后有人给打了一针怪药智力就出了偏差。反正那写作课是听不得的。它把本来聪明的人给教成了傻瓜。让他在以后漫长的一生中永远搞不懂作家是怎样写出作品的。我读书的时候,全亏高年级的一位有深智慧的老大哥(他叫宣文艺)传授给我的经验,才幸免于难。我一听要上写作课就赶紧把白铁皮特制的两只“马教授声音过滤器”戴在两边耳朵,才有幸保留下来一些残余的写作能力。这东西是去印刷厂后面的东风白铁社订制的.,内层是密实的绵花,三个夹层填上了建筑公司修搂房用的隔音材料,里外的白铁表面涂了一公风分厚的隔音漆,像一堆牛冀,看起来实在不美观。但恶劣的环境下人是顾不上高雅审美标准的。不好意思哟。效果极好的实用价值掩盖了外观审美上的缺陷。东风白铁社独揽了本城七所大学的生意,发了一笔不小的财。姓李的大师傅就说,“这东西做来麻烦一些,但比敲锑锅有赚头。”改革开放以后他们申请了专利。我有一天偶尔路过,李师傅还拿出那个专利证书给我看,脸上露出一点喜色和骄傲。毕竟是第二个顾客嘛!下岗有点残酷流行的年月,该社竟完全没事一样还照给职工加工资。他们已经推出了第十二代耳朵隔音设备,名字也不是当年那个了,而是叫“新生代”。

任何产品都有它的缺陷性,尤其是它刚刚发明出来尚未经过改朝换代的时间的洗礼的时候。比如爱迪生当年那个电灯泡,就几乎同天空中的闪电一样:一闪,就在漆黑的夜里消失得看不见了。爱迪生只好用手颤颤巍巍地在黑暗里摸他的灯泡。我当时用的“马教授”牌的问题是有些余音从合缝不好的缝孔处钻进来。第一堂课试用下来,我耳朵还是传进来半句话:“批叛现实主义,典型人物,典型风格,主题是揭露……”,我当时就蒙着觜笑,一边自言自语:“你才是典型人物!呵呵!”

我戴着那玩意儿,自已以为是在窃窃私语,结果声音比旷野上的牛鸣还要粗壮,音质也是牛那种令善良的人们感到撕裂的那种悲怆之声(牛为什么天生有哪种声音呢?要是唱摇摇乐要顶二十个崔健)。教室里有些混乱起来,同学们的眼睛整整齐齐地向我放电。马教授过来敲敲我的桌子说:

“听课要认真啦,

千万别分心啦;

山高有止境啦,

艺高入天庭啦。

学习乃革命啦,

嘿!

期终不及格噻!

吼也不得行。“

呵呵,革命快板文艺来了!马教随着着念他的这段快板书,一边回身往讲台上走。步子全踩在节拍上。“听课”蹋一脚,“要认”蹋一脚,“真啦”蹋一脚。每两个字一个节拍。有十来个女同学,也跟着他的节奏在坐位上蹋起脚来。

这场教训下来后我仔细检查了一遍设备,对着太阳光照。我把最大的那个孔用黄泥巴堵起来。小孔我就用些木屑嵌进去,并用补鞋匠用的胶水粘了一遍,从外层打进铁钉加固了一遍。这一下真是全听不见了。掩耳拒马,让他的声音呆在外面,呆在教室里和其他人玩儿。

我现在之所以还能在挣扎中挤出一点文艺作品来供世人享受,全靠当时那套设备。不然我写出来的要么是主题永远明确一辈子都在记的“记我生活中的一件小事”;要么是不着边迹的酸臭浪漫;要么就是而今最流行的翻板快板书(多列在一些晚报的屁股上)。那么百花齐放的革命文艺路线就少一个人走了。所以,从我这种老一代的经验来看,我一直希望李师傅他们那个厂的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我也就不计较他公然盗宣文艺大哥和我的技术据为已有还申请了专利这件事了。培养下一代嘛,搭上上一代的牺牲是伟大的道德精神

写研究的作文(10)

综述了热休克蛋白的.分类、生物学特征、生物学功能,并讨论了热休克蛋白的研究意义.

作 者:任莉萍 曹小汉  作者单位:任莉萍(山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山东,济南,250014)刊 名:安徽农业科学  ISTIC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SCIENCES 年,卷(期): 34(10) 分类号:Q51 关键词:热休克蛋白   胁迫   分子伴侣  

写研究的作文(11)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背景一般是指课题研究的出发点,主要阐述是在什么环境下产生的研究课题。

研究背景一般需要阐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国家有战略、社会有需求、研究有必要等。

1.国家新战略(计划、政策等)、时代新思路(新目标)、发展新趋势(新动态)等

阐述课题研究是当下国家所关注的话题,国家或行业有这方面的计划、政策、战略支撑;或选题体现着未来这方面发展的新思路(新理论);或选题体现着未来这方面发展的新态势。体现课题研究是围绕重要的政策、战略、目标或思路、趋势和学科前沿等问题展开的。

2.社会有需求

阐述课题研究是当下或未来社会需要的。体现学位论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

3.研究有必要

说明课题的现今相关情况,指出课题核心内容目前有哪些值得思考的话题,或有哪些不足、乱象,或有哪些困惑,或存在哪些问题等等;或者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有何异议,或是有何更深入的观点,或有哪些不足值得你再加以研究等;阐述课题研究的必要性。

4.研究新方法(新视角、理论)

说明课题研究的一般切入视角的相关情况,指出在当下通过这一新方法或新视角、新路径等去思考,可以解决、探究现今的问题、困惑等,提出创新思路、方案、策略等。

上述背景的正文撰写,要符合学位论文正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为什么、点题……。是什么、为什么的顺序根据论述需求确定)。同时要结合选题的研究对象或研究范围做一定的呼应。

这里的点题一般是回复这个国家战略的意义是什么,或者这个社会需求问题的解决将产生的效应或影响是什么,或者这个研究的作用是什么。

例如:陈玲同学的硕士论文《苏南地区休闲农业特色小镇规划策略研究》,其研究背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阐述:

(1)(国家有战略)城乡统筹驱动农旅产业融合

(2)(社会有需求)休闲需求引导农业转型升级

(3)(研究有必要)休闲农业推进特色小镇培育

例如:李霞辉同学的硕士论文《张家港市沙上地区乡村聚落形态研究》,其研究背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阐述:

(1)(国家有战略)留住“乡愁”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战略思想

(2)(社会有需求)乡村聚落是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

(3)(研究有必要)快速城镇化背景下乡村聚落被“城市化”了

(4)(研究有必要)张家港市沙上地区的乡村聚落地域特征鲜明

例如:过琰林同学的硕士论文《安徽省龙亢农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规划策略研究》,其研究背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阐述:

(1)(国家有战略)乡村振兴驱动农垦新发展

(2)(社会有需求)农旅融合拓展农场新业态

(3)(研究有必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培育农场新功能

例如:王畅同学的硕士论文《被撤并镇有机更新规划策略研究——以张家港市港口小城镇为例》,其研究背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阐述:

(1)(国家有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2)(社会有需求)全面小康目标推动被撤并镇提档升级

(3)(研究有必要)被撤并镇发展的边缘化现象亟待重视

(4)(视角有新意)有机更新理念指导被撤并镇再生发展

例如:毛玮同学的硕士论文《基于乡土文化保护的“镇中村”整治规划策略研究——以张家港市西徐市村庄为例》,其研究背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阐述:

(1)(国家有战略)乡土文化保护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2)(社会有需求)镇中村的乡土文化是城镇发展的特色资源

(3)(研究有必要)镇中村的整治规划应传承和发展乡土文化

写研究的作文(12)

合同解除损害赔偿基础问题研究                                                   1999年11月9日,南京市易发房地产公司与南京洋霸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为南京兴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1999年12月6日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为现名)签订《全同书》,约定洋霸公司购买易发公司开发的座落于本市虎踞南路44号601室商品房一套,购房款及代办费等合计418695元。洋霸公司支付易发公司现金108695元,易发公司将房屋先期交付洋霸公司使用,洋霸公司所欠房款310000元,由洋霸公司提供屋面保温材料冲抵。若因屋面保温材料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易发公司损失,由洋霸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若一方违约,应承担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后,洋霸公司于当日给付易发公司购房款及代办费计108695元。易发公司在同年11月8日给洋霸公司出具领取房屋钥匙的凭据。在合同签订后,为支付房款,洋霸公司向建设银行南京分行贷款10万元;洋霸公司为购买房屋装璜材料,南京金盛装饰城签订装璜材料买卖合同,并支付了3万元定金,由于房价不断上涨,易发公司后悔房屋卖价较低,故迟迟不交钥匙给洋霸公司。同年11月25日易发公司销售部给公司报送《关于解除我公司与南京市兴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合同书的请示》一份,其主要内容为:经工程部审核兴成公司未能提供屋面保温材料及完整的产品样本,亦未能提供产品行业及国家标准。现兴成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付房款108695元,请公司领导予以考虑退款。洋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可君在该请示报告上签名,但未作任何意思表示。同日,易发公司法定代表人鲁顶在该请示报告上签字同意用转帐支票退房款。易发公司销售部经理在洋霸公司持有的《合同书》上打叉,并注明作废。易发公司于同年11月30日、12月2日分两次退还购房款108695元,洋霸公司出具了收据。后洋霸公司诉至南京市建邺区法院,要求易发公司赔偿洋霸公司为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而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损失、被易发公司占用资金的利息损失及因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而导致购买装璜材料的定金损失共计41869.50元。 南京市建邺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易发公司不能举证证明是洋霸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合同,也不能证明洋霸公司存在违约行动。应认为是易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洋霸公司同意。但解除合同不应影响洋霸公司损害赔偿请求的成立,合同的解除并不意味着合同之债的消灭,易发公司应赔偿洋霸公司因信赖合同成立及为履行合同所遭受的损失,于是南京市建邺区法院作出判决,易发公司赔偿洋霸公司损失41869.50元。易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洋霸公司在合同解除后收回了购房款,并未提出异议,故双方均放弃了追交对方责任的权利,无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洋霸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一、二审法院对案件的事实并无争议,但在处理结果上大相径庭,主要是对解除合同的性质和功能上存在不同的认识。由于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问题不易被理论界重视,而且对合同解除后果也少有人论及,故笔者认为有必要予以澄清。笔者在本文中将联系这一案例,对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的基础问题作一全面论述。 一、合同解除所生损害赔偿概述 众所周知,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损害赔偿是各种救济方式的最终表现形式,从而成为民法的核心。在整个法的领域中没有无救济的权利,这一表述之所以正确,乃是因为对权利存在与否所能作的唯一的检验就是看对它是否存有某种法律救济。 现代债权法的重点,可说在于规范损害赔偿及损害赔偿之债。损害赔偿之债在实务上被认为最为重要,因为万流归宗,民法上的问题,归根到底,都以此为核心。损害赔偿责任被认为是民事责任中最重要、最常用和最有效的责任形式,适用范围也最广,几乎没有哪一种民事责任不能用损害赔偿来表现和衡量。正因为如此,损害赔偿吸引了众多学者对之作各式各样的研究,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曾世雄将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归纳为四类,即:因契约关系发生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因保险契约发生的损害赔偿;因法律之特别规定而发生的损害赔偿。2损害赔偿之债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如可分为法定损害赔偿之债,约定损害赔偿之债,直接损害赔偿之债与间接损害赔偿之债。本文所要讨论的合同解除损害赔偿既包括法定的损害赔偿,也包括约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直接的损害赔偿,又包括间接的损害赔偿。 笔者认为合同解除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解除对一方当事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应承担的赔偿,由于对合同解除的定义认识不同,必然对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范围认识不同,而且对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能否并存的不同认识更加会影响本文讨论命题的成立。不过令本人欣喜的是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的观点已经稳占上风,这一点在后面将有专门论述这里无须多谈。要想进一步理解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概念,必须对合同解除作进一步的细化,关于合同解除的定义目前存在争议。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行为,也是一项法律制度。它可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我国民法学者王利明、崔建远等均持此观点。但我国也有学者反对这种观点,主张协议解除是无解除权的当事人合意的结果,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是以一个新的合同代替一个旧的合同,其效力应依新合同而定,而不能适用民法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因而,协议解除不应属于合同解除的范畴。也有人认为协议解除是合同自由的应有之意。无须对此作出专门规定并纳入合同解除的范围,是否承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与要不要将此规定在合同解除制度中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我国学者之所以有这种观点,主要是受传统大陆法系关于合同解除认识的影响,符合大陆法系国家的传统观点,但英美法系国家认为合同解除分广义与狭义,狭义的合同解除相当于大陆法系的合同解除,广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协议解除。笔者认为上述对合同解除的范围的理解都不够全面,笔者认为合同的解除应分为两种,一种是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引起的解除即违约解除;另一种是因无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引起的解除即非违约解除(它应当包括因不可抗力、情事变更引起的解除,约定解除及协议解除等)。违约解除实质是对违约方的一种制裁,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责任,它侧重保护的是非违约方的利益,法律要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的经济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所以合同解除损害赔偿既包括因一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又包括非因一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在本文中重点讨论的是非基于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笔者把它称为狭义的合同解除损害赔偿。因为基于违约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可按违约行为处理,追究违约责任,处理较为清楚,笔者之所以不赞成大陆法系传统的合同解除观点,主要是因为: 1、协议解除已经成为合同解除的一种形式,而且日常生活中比较常用,如果不把它当作合同解除的一类加以规范,既不科学,也不合理。 2、协议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具有特殊性,它不同于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不对它加以具体规定,往往会影响合同法的生命力,因为法定解除是大家都熟知的,当事人在行使法定解除权时,有时也有协商的成份,而且有时在合同解除案件中,既存在法定解除也存在协议解除的情况,所以不能将法定解除与协议解除割裂开来。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来看,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协议解除。 二、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法上其他损害赔偿的区别 (一)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的区别 要想分清二者的区别,应当首先分清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合同终止是外国法学上常用的一个概念,与合同解除有密切联系,在是否应区分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上,各国立法存在分歧。在19世纪末期,德国起草民法第一草案时,曾经把终止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形式。但在制定民法第二草案时,认为终止毕竟性质上不同于解除开始把二者分开,不但名称不同,效果也不同,一般认为终止是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继续性合同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7日本民法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但在规定合同解除时,将其分为两类:一是解除的效力将溯及既往;二是解除的效力不溯及既往。大陆法系学者大多认为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有区别,认为两者都是形成权,但适用的范围效益是不同的,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认为:契约因解除而溯及地失其效力,终止则仅使契约对于将来生失效力。认为二者主要的区别就在于此。 笔者认为,合同的解除是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发生的,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的行为。合同的解除依其本义应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合同的解除既向过去发生效力,同时由于合同关系消灭使当事人不需要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也是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仅向将来发生效力,故当事人不发生恢复原状的义务。而且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情形也不一样的。我国以前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一、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二、是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四、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告终止:一、合同已按约定条件得到履行;二、仲裁机构裁决或者法院判决终止合同;三、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而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来看,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而对合同解除的情形同《涉外经济合同法》,相比变化不大。由此可见,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仍然在合同法中规定不同。从《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看,除第九十一条(二)项规定外,合同终止的意义等同于债的消灭。这可与外国的立法规定比较看出。如法国民法典第1234条规定,债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告消灭:(1)清偿;(2)更新;(3)自愿免除;(4)抵销;(5)混同;(6)标的物灭失;(7)取消;(8)解除条件成就;(9)时效完成。德国民法典在债的关系的消灭这一标题下列出四种原因:(1)清偿;(2)提存;(3)抵销;(4)免除。日本民法典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增加了第(5)项:混同。我国台湾民法典与日本法对此规定相同。可见我国《合同法》合同终止的含义等同于债的消灭。而合同解除虽可导致合同的消灭,但并不足以导致合同之债的消灭,可能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解除导致债的消灭的情形很少,只有在双方互免债务或履行情况正好平衡时才可能出现。可见合同解除应不同于合同终止。但我国《合同法》对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作了混用,因为《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正因为《合同法》没有针对继续性合同规定终止的情形,从而使合同解除既有溯及力,又在一定情形下无溯及力,合同解除充当同终止的部分角色。将原本平行的解除与终止概念变成了种属关系。9使我国的《合同法》出现了不应有的逻辑混乱和体系违反。甚至梁慧星先生也认为将《合同法》第六章由合同关系消灭改为终止导致了《合同法》第97条关于解除后果的含混规定,给法院的裁判带来了不便。10由上述分析我们可看出:1、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的损害赔偿在赔偿范围上不同。合同解除应当是溯及既往发生效力,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在损害、赔偿时,首先考虑恢复原状,即合同未履行的合同归于消灭。如合同已经履行,则双方应按照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的同样方法相互返还财产,同时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不需要或不能恢复的应补偿其代价。如法国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解除条件成就时,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并使事物回复至订立合同以前的状态。德国民法典第346条也规定,在解除合同时,各方当事人互付返还其受领的给付义务。而合同终止主要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效力只能向将来消灭,合同终止后不适合恢复原状。因为这类合同的特点是履行不是一次完结,而是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地履行,如租赁合同、雇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对租赁后的东西不能再恢复原状,对于雇用合同也是如此。所以在合同终止后,只能赔偿一方失去的利益,而不宜恢复原状。 2、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的适用要件不同。合同解除较为复杂,既包括违约解除,也包括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解除,还包括协商解除对每种解除的损害赔偿各不相同,赔偿范围也不同。通常认为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要件有:(1)、有合同解除的行为;(2)、合同解除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3)、合同解除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合同终止的损害赔偿存在的情形没有合同解除那么复杂,构成要件也相对简单,主要为(1)、有合同终止的行为;(2)、合同终止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害;(3)、损害与终止有因果关系。 3、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存在的可能性大小不同。合同解除一般都存在损害赔偿问题,因为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结束前,而且往往是单方解除,不管是履行不能时的解除还是履行迟延时的解除都会使当事人双方利益失衡,存在一方受到损害的问题,所以合同解除产生损害赔偿的可能较大。而合同终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一般不会产生损害赔偿问题,合同终止往往是正常终结,合同之债消灭,不需要进行损害赔偿。 (二)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无效损害赔偿的区别 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无效损害赔偿的区别较为简单:1、两者损害赔偿的前提不同,合同解除是建立在合同有效的基础上的,故合同解除损害赔偿是根据有效合同主张的损害赔偿,而合同无效损害赔偿是以无效为前提的。 2、两种赔偿的范围不同。基于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不仅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而且还可以要求违约方或具有可归责性的一方当事人赔偿非违约方的全部损失,既可包括直接损失,又可包括间接损失,既包括所受损害,又可包括所生利益,还可以主张全面赔偿。因为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范围当然要受该条规定的制约(主要适用于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而合同无效损害赔偿,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原则上应返还根据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不以过错为前提,无法定免责事由的都要赔偿,所以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一般比合同无效损害赔偿范围广。 3、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无效损害赔偿的理论依据不同,一是依据契约责任,一是依据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解除损害赔偿可以追究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而合同无效不可以追究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而且能根据缔约过失责任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予以赔偿。 4、是否存在追缴财产问题上不同。在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中不存在财产追缴问题,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所以合同无效财产不一定返还,还可能被追缴。因为合同无效不受法律支持,所以对合同无效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得到法律的保护较弱,不能同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相比,而且在双方当事人故意无效时,法律对他们之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不保护,由各自承担。 (三)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因撤销所产生的损害赔偿的区别。 1、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有如下几种: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在上述情形下,合同撤销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并要求相对方赔偿因合同撤销所产生的损失。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所以撤销差不多对于一切民事行为或意思表示都可以适用。所以在存在合同撤销的情形下,都可能会产生撤销权人的损害赔偿问题。而合同解除只对合同适用,所以合同解除损害赔偿适用的范围较窄,而不象因撤销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那样存在广阔的适用天地。 2、从发生的原因来看,因撤销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所以因撤销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也是在有撤销权行使的前提下才能发生,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当事人事先无法约定,也不可能约定,因为当事人往往不愿意订立一个可撤销合同,或从事一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是法律调整的结果,而不是当事人合议的结果。而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既存在法定解除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还存在约定解除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对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数额或方法进行约定,所以当事人对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预见的,也是能够事先准备的。而且在约定解除赔偿数额过高或过低时,法律还赋予一方当事人提高或降低的请求权。所以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原因既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还可能是法定和约定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3、从发生的效力看,合同解除不一定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所以合同解除损害赔偿在计算方式上分为二类,一类是有溯及力解除的损害赔偿,一类是无溯及力的损害赔偿。主要因为对合同已履行的部分无法解除或解除已无必要,这将在后面详细阐述。而合同撤销要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所以一旦撤销后合同从一开始便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因撤销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的计算起点比较明确,计算方法比较单一,而合同解除因是否恢复原状会导致计算方法上的不同,所以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 4、这两种损害赔偿的理论依据不同。合同解除损害赔偿是建立在合同有效成立的基础上,它或者是因违约责任而产生,或者是基于信赖利益受损而产生,在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因公平责任也会产生损害赔偿问题。(如在情事变更的情况下),而合同撤销损害赔偿是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产生的,请求赔偿的理论依据是缔约过失责任,即合同不能成立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三、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 合同解除产生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并不明确,因为从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并未区分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性质,而且合同解除既有约定解除,又有法定解除,还有协议解除,在不同的解除情形,要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必然不同,笔者认为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主要是基于如下理论: (一)违约责任原理,即合同义务理论。这主要是针对法定解除而言。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情形。具体表现为: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从这5种情况的规定看,除第1种情况属法定免责事由,不存在讨论损害赔偿的必要,其它几种情况都不能免责,而且承担合同责任的主要原因是违约行为,即违约是产生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违约责任作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和债务的履行的重要措施,是指在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赔偿损害、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为我国《民法通则》在第六章民事责任中包含了两种责任,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在性质上兼具有补偿性和制裁性,这也表现了民事责任的一般性质。同时,违约责任也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责任的性质,即违约责任是因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它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前提,当然合同债务既可能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也可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无论何种义务,都应该履行,不履行,即产生违约责任。而且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规定看,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责任方式基本上都可以财产、货币来计算,因而它们都属于财产责任范畴。另外,从违约责任的功能看,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法律责令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主要目的在于使受害人所受损害及时得到恢复或补救,从而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平衡。从我国《合同法》关于法定解除的规定看,主要是因一方违约而导致的合同解除,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当然是基于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学者王利明先生也认为,因为违约而发生合同解除而给非违约方造成损害,这不仅导致合同解除,而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这种责任可以包括在违约责任之中。 (二)信赖利益赔偿说。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并不总是因为违约责任,例如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因情事变更而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赔偿损失并不是建立在违约责任基础上。对此,我国有学者认为因违约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变更或解除,并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害,除了因不可抗力被免责外,在其他情况下,都应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不是违约责任,应包括在合同责任的范畴中。13 本人认为,在合同解除不是因一方违约而发生的情况下,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是基于信赖利益说,而不能用合同责任来概括,因为合同责任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既包括违约责任,也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及其他非违约责任形态,所以用信赖利益说作为非违约损害赔偿的依据比合同责任更为具体、明确,而且易于判断。首先提出现代契约法中的信赖利益的是美国的富勒。本世纪三十年代,富勒发表了《合同的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该文立即在全球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尤其是在普通法国家。在该文中,富勒把缔约过失责任转化为当事人基于对对方的信赖而遭受的损害应得到赔偿的信赖利益理论而带入了英美合同法当中。在1954年德国的判例学说也确认了导自耶林的缔约过失责任的信赖关系说,信赖关系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重新认识。14 富勒在《合同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一文中,把判予合同损害赔偿所追求的目的区分为三种:返还利益、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首先,基于对被告之允诺的信赖,原告向被告交付了某些价值,被告未履行其允诺,法院可以迫使被告交出他从原告处接受的价值。此处的目的可称作防止违约之允诺人从受诺人所支付的费用中获益,更简单地说,防止不当得利。受保护的利益可叫作返还利益。(the restitution interest)其次,基于对被告之允诺的信赖,原告改变了他的处境。例如,依据土地出售合同,买方在调查卖方的所有权上支付了费用,或者错过了订立其他合同的机会。我们可判给原告损害赔偿以消除他因信赖被告之允诺而遭受的损害。我们的目的是使他恢复到与允诺作出前一样的处境。在这种场合受保护的利益可叫作赖利益。(the reliance interest)再次,不去固守受诺人的信赖或允诺人的得利,我们可以寻求给予受诺人由允诺形成之期待的价值,我们可以在一个特定履行诉讼中实际强迫被告向原告提供允诺了的履行,或者在一个损害赔偿诉讼中,我们可以使被告支付这种履行的金钱价值。在这里我们的目标是使原告处于假若被告履行了其允诺他所应处的处境。在这种场合所保护的利益,我们可以叫作期待利益(the expectation interest)。三种利益并未给司法干预提供同等的理由,可以说司法干预之必要依列举三种利益之顺序而减弱。对返还利益司法干预力最强,法律之所以对信赖利益进行保护,富勒认为是补救和预防因信赖所致之损害的需要,及增进对商事协议之信赖的需要。富勒还认为,期待是一种可计算的现存的价值,并且法律对期待给予保护。富勒的理论被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采纳,具体体现为第2版新增加的第344条中。虽然信赖利益赔偿对法律的安定性提出了挑战,但这正是法律妥当性的要求,是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转变的体现。15 对合同信赖利益进行赔偿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和法律道德化的结果,笔者认为对合同信赖利益,不应局限于合同未成立时,在合同成立履行完毕前,合同信赖利益仍应存在,信赖利益不仅应包括消极利益,还应包括积极利益,即信赖合同成立后为合同履行作出的积极付出。我国台湾学者认为信赖利益限于消极利益或消极的契约利益的观念需要修正。16 而且从富勒的论述看,合同上的信赖利益并不局限于消极利益,对于积极付出产生的损害仍属信赖利益赔偿的范围。信赖利益是当事人为获得期待利益而支出的费用和代价,因此,不管是否发生违约,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将要履行合同产生信赖,都会支付此种代价,即使不发生违约,此种代价也是必不可少的,不支付此代价就不能获得对方的履行和利润。17 正如科宾所指出的,这些费用并不是因为违约而造成的,它们是因为信赖合同本身而支付的,因为违约的发生而使此种费用不能得到补偿。18 合同解除后的责任、给付不能的责任、不履行合同的责任都适用信赖利益赔偿。19 从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上损害赔偿的范围既包括既有损失,又包括可得利益。实际上已经包括了信赖利益赔偿在内。所以基于非违约场合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的依据在于信赖利益说,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四、小结 本文所讨论的案例中,洋霸公司因易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实际上是洋霸公司与易发公司在协商解除合同产生的,它不是基于法定解除权的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不是一方明显违约产生的,而是在洋霸公司无过错情况下产生的损害赔偿,易发公司虽与洋霸公司协商解除合同,但易发公司作为首先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赔偿洋霸公司因信赖合同将要履行所支付的代价及费用。洋霸公司要求易发公司赔偿的损失是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失,而且包括信赖利益的赔偿问题,属于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范围,符合广义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情形。

写研究的作文(13)

神奇的实验

作文课时间到了,可只见老师的桌上放了一些医学物品,我们都纷纷议论起来,老师今天怎么了,不是好好的吗,干嘛放这些东西?大家脑门上全是问号。

老师说:“这节课我们要上一节实验课,我呀,可以让一杯有色的碘溶液变成无色。”话音刚落,全班都热闹起来了,大家都不太相信。待全班安静下来,实验开始了。桌上分别有棉签,打火机,杯子和一瓶碘酒。

老师拿起杯子倒了约30毫升的水,下面同学瞪大了眼睛,不肯放过一点一滴的精彩。老师又麻利地打开了碘酒,小屋里一下子充满了碘酒味,同学躲的躲,藏的藏,都不想闻到这恐怖的“医院”味道。经不住好气心的诱惑,同学们又围了过来,见老师又向水里点了几滴碘酒,盖上盖子,接着摇了几下,水的颜色渐渐地变成了黄色。这有什么奇怪的,碘溶解在水里了呗。老师说:“等会我让这水的颜色又重新变回去,变回白色,大家信不信?”我们异口同声:“不信。”

她先拿起两根棉签,打开打火机,点上火,可我们凑得太近,呼出的气把火吹熄了。我们又重新点燃,棉签上的一团棉花燃烧起来,火苗从豆粒大小,很快窜到指甲大小,着到木棍处,竟然释放出缕缕青烟,散发出些许烧焦东西的味道,老师迅速把棉签伸到玻璃杯子里,盖上杯盖,火熄灭了,但浓浓的烟雾缭绕在整个杯子上方,我们屏住呼吸,一眨不眨得盯着杯子,一秒钟过去了,两秒钟过去了,三秒钟过去了,水的颜色没有什么变化。闫老师是在忽悠我们吧。但看看她一脸的认真,不太像呀。神奇从第4秒发生,棕黄色的液体里,似乎藏有一双神奇的手,把黄色一点点抹去,很快变成无色透明的了!我们全班都欢呼起来。

当然了,闫老师会告诉我们实验原理:碘溶液遇到烟雾分解出无色的碘离子,水就透明咯。

神奇吧,你也可以试试,但要注意安全,别弄伤自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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