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范文|苗木供应应急预案(推荐10篇)_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时间:2023-11-25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推荐10篇)。

第一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校园超市作为校园内重要的商品供应中心,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然而,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如地震、火灾、疫情等,超市的正常运营可能受到影响。为保证校内商品供应的正常进行,校园超市应制定一套完善的保供应急预案。



首先,针对主要灾害形势,校园超市应对应制定多个应急预案。例如,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预案应主要包括避难地点、紧急疏散流程、防护设备的准备和使用方法等,同时还应该根据地震等级制定不同的预案。而在疫情等传染病的爆发时,预案则需要覆盖到严格的消毒卫生措施、人员防护等方面。因此,校园超市保供应急预案应通过不断完善与更新,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其次,超市应该保障商品的备货储备。为应对灾害情况,超市应保留一定数量的必需品储备,例如食品、饮料、水、医疗用品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供应。此外,为保障商品供应的质量,超市应该严格管理和监控库存,以免过度储备而导致货物过期或损坏。



再者,所有超市员工都需要接受相关培训以让他们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及应对方法。员工应该了解每种预案的基本内容,了解某些紧急状况下如何运用物资、如何逃生等基本知识。此外,超市员工应该定期参加培训课程,了解最新的应急预案,以更好的应对未来潜在的风险因素。



另外,超市还需要提高外部协调能力。当校园超市遭遇突发情况时,它应该保持与外部资源沟通并及时获取相关的援助。可以和其他超市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共享物资和资源。此外,超市应该积极与校方、保安、院医院及社区相关机构保持联系,相互支持,合力应对危机。



综上所述,校园超市保供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完善是方便校内教职工和学生获得日常生活用品服务,特别是在突发事件中保持校园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它不仅需要一系列具体的支持政策与措施能够不断得到执行,还应得到商家、教师的广泛支持和认可,使它真正成为校园安全网络中的保障措施之一。

第二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根据我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积极配合临床一线的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我科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如下:

1. 组织领导

组长:闵虹

组员:武晓敏、温嘉琦、王淼

2. 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

(1) 消毒供应中心随时备齐常用物品和急救包,护士长或质控员每日检查,灭菌组长保证灭菌质量,并掌握各科室急救器械备用情况,当医院抢救大批伤员时,及时调剂,保证临床一线用物的供应。

(2) 医院常规停水、停电、停气时,提前利用中午或晚上时间加班备齐第二天用物,医院临时停水、停电、停气时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来水、电、气后及时完成工作,保证临床需要。

(3) 注意消防安全,下班前各组组长关好门窗、水和电源,由无菌物品存放间值班人员检查,若发生火警,可由人员通道和物品通道疏散工作人员。

3. 处理程序:

( 1 )接到临床需抢救物品电话后,根据需要马上备齐用物,消毒员和无菌间工作人员随时待命,医院抢救大批伤病员或需特殊物品时,护士长坚守岗位,及时与有关科室协调,做到决不因供应室的工作而影响临床一线的抢救。

( 2 )工作人员接到停水、停电、停气通知后,马上报告护士长,护士长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加班,备齐用物,并到后勤科了解恢复水、电、气的时间,留守人员,及时完成物品的消毒、清洗和灭菌,保证下一步的工作,临时停水、电、气时,各组人员坚守岗位,待恢复后,及时完成工作,

(3) 发生火警时,马上拨打 119 和院办(或总值班室)电话3xxxxx9(院)。拉下电闸,迅速使用灭火器,火势较大时按消防通道快速疏散工作人员。

( 4 )护士长外出学习时由质控员(武晓敏)负责全科工作。

第三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绿化苗木应急预案是指在突发情况下,为保护和维护绿化苗木的安全和生长环境而应对措施的计划。绿化苗木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当绿化苗木遭遇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将对城市生态环境和美观度造成影响。因此,建立绿化苗木应急预案,对于保障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共环境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

应急预案制定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

应急预案的制定要以科学的、专业的、系统的方法来确定适合本地区绿化苗木生长、适宜的绿化苗木品种、规模和数量,并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应急方案。

2.灵活性

应急预案要具有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和有效地进行调整。在面临突发情况时,应急预案能够指导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迅速展开行动。

3.可行性

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能够在可行的范围内实施。制定应急预案时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和管理手段等方面,保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

绿化苗木应急预案包括以下方面:

1.绿化苗木的分类

不同种类的绿化苗木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应环境要求,因此,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分类。例如,绿化树木、草坪草皆需要进行分类,以便在应急情况下能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

2.应急情况的划分

应急情况需要根据其性质进行划分。例如,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盗窃等,应该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制定

应急预案需要基于应急情况进行制定。对于每种应急情况,都要制定相对应的应急预案。如自然灾害时,应急预案应从树木维护、品种调整、抗灾树种种植、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制定。

4.现场救护方案

现场救护方案是针对应急情况的现场处理方案。当应急情况发生时,需要对现场进行认真研判,根据情况制定相对应的现场救护方案。例如,出现大量树叶损坏时,需要采取树叶病害紧急防治方法等。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实施的关键是快速、有效。应急预案要分别制定相应的人员配置和行动计划。特别是在一些突发事件中,修剪、固定护栏、剪枝等近距离的操作,要求专业工具和熟练的操作技术。因此,绿化公司需要建立专业的应急队伍,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地实施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监管和评估

制定与执行等过程中,应该建立专门的监管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持续且规范的评估将有助于完善和更新应急预案,保证其科学性、适应性、有效性。

五、应急预案的优势

建立完善的绿化苗木应急预案有以下优势:

1.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绿化苗木遭遇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其他突发情况,在提升城市形象的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绿化苗木的安全和成长。

2.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将结合各相关部门协同作业,并迅速解决突发情况,保障城市的正常发展和市民的生活安全。

3.应急预案监管与评估,能够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缺陷,及时进行改进和修正,完善绿化苗木应急预案体系。

综上所述,建立绿化苗木应急预案对于保障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共环境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绿化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具备专业的人员、设备和技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环保需求。

第四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实行常态化管理,为规范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流程,提高应急保供能力,特制定街道应急保供预案。

一、成立街道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街道成立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带领相关社区工作人员成立街道层面的指挥联络组、社区管控组和生活保障组等工作小组,迅速对小区实施有效的封控管理,暂时封闭疑似病例所在居民楼,所在小区实施7日封控管理,并对小区周边道路增设卡口,实施交通管控。

二、预案实施步骤

朐阳街道生活保障组组织召开保供工作会议,立即启动“局部封控区域保供应急预案”,明确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分工

1.指挥联络组。迅速摸清封控小区人口和住户底数,指导社区建立隔离小区居民保供微信群,在居民保供微信群开展安抚和供应宣传;安排专人对接具体保供应超市,做好超市提供配送套餐选择和线上下单流程的宣传,依托微信群搭建隔离小区的“微市场”;提前做好保供应生活必需品对接,落实好保供物资防疫安全。

2.生活保障组。进一步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储备量,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研判,提前预警。要与重点保供应超市做好对接,明确任务和具体联络员。掌握超市员工居家管控具体情况,协助非必要居家管控人员到岗到班。通知辖区其他重点保供应单位,要求进一步做好生活必需品储备和调运工作,确保市场物资供应充足,协助宣传部门向社会发布充足、稳定的保供应信息,消除市民恐慌心理。

3.社区管控组,要指导各小区社控卡点,落实好对保供应单位非必需隔离人员予以通行保障,保证保供单位正常运转。要为重点保供应单位运输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指导各交通卡点,尤其是高速公路卡点,要保障运输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各组按具体保供应工作任务迅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向指挥联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与保供单位对接

通知保供超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保供超市对封控小区实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重点保供应超市与需要保供应的社区直接对接,超市因需备货。

保供超市收到保供应任务指令后,立即启动超市保供应预案,组织所属连锁超市有针对性的向保供超市门店调运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物资;主动对接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提供保供应标准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

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将超市提供的保供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上传小区微信群,并做成展板,在小区宣传展示。

保供超市按照封控小区定单和线上下单情况组织备货和装车,根据预定时间做好保供物资运送准备工作。

(三)保供单位运输物资

交通卡口值班员对保供超市运输车辆检查后(车辆绿色通行证、驾乘人员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予以通行。保供超市车辆抵达小区门口,小区门口防控值守人员查验人员车辆信息后,引导车辆至物资存放区后,超市工作人员卸货。

朐阳街道生活保供小组组织志愿者清点查验数量种类。由志愿者将物资搬运至物资发放区,装卸和搬运物资全程,双方工作人员“零接触”。超市工作人员在社区值守人员引导下,将车辆移至消杀区,由社区消杀人员对车辆消毒后,撤离现场。

(四)社区配送物资

1.非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在物资发放区设置“一米线”,发放物资前,通过电话和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小区非封闭管控居民按楼号和单位号按户依次前往物资发放区。志愿者组织小区居民有序领取生活必需品物资,资金结算全部采取线上支付。

2.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穿戴隔离防护服,按封闭管控居民实际定购套餐情况运送物资,逐户发放。社区志愿者提前给居民打电话,物资放置居民门口,运送物资志愿者后退至安全距离,利用通讯工具通知住户开门自取,实现配送零接触。

三、其他事项

在物资供应过程中,发现需要协调沟通的问题,及时报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保物资供应顺利完成。

第五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xx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xx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全面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三、建立重点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xx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xx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xx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xx信誉楼超市、xx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xx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xx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xx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正常营业,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进出检”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暂停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场+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四、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五、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第六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点工作

(一)聚焦应急供应,着力提升蔬菜综合产能。稳定设施蔬菜生产,引导扩大蔬菜面积,增加蔬菜品种。加强田间管理,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蔬菜稳产、灾害预防、病虫害防护等指导服务,使用良种良技良机良法,提高蔬菜产量。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开展关键农情监测、预报和处置,有效防范、积极应对农业自然灾害。(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聚焦科学调控,着力稳定生猪稳产规模。落实育肥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扶持政策,巩固扩大生猪稳产规模。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排查制度,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指导养殖场完善防疫设施,建立隔离、消毒、封闭管理等制度,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聚焦依法监管,着力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力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聚焦突发事件,着力保障农产品应急供给。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及时、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稳产规模、产量、上市周期,加强精准调控、及时供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稳定市场预期。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下、运得出、供得上。(责任部门: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全体成员,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应急处置

(一)建立种植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50个农资保障小组,确保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其中16个农机合作社保障小组(本溪县10家、桓仁县5家、高新区1家),14个农资生产保障小组(本溪县5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1家、高新区3家),20个农资销售保障小组(本溪县6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2家、溪湖区1家、明山区3家、南芬区2家、高新区1家),确保春播期间封控区农资供得上、农机能下地,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粮食生产指标播种面积75.75万亩(其中大豆2.1万亩)、产量达到6.5亿斤的任务指标。(责任部门: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建立畜牧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9家饲料企业保障小组,并与外市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包括饲料企业5家、兽药企业3家、疫苗企业9家,与交通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对生产物资实行绿色通道,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饲料、兽药、疫苗等生产物资运输畅通。(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建立屠宰应急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16个屠宰场保障小组(猪9家、牛羊5家、禽2家),对需要屠宰的畜禽协调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建立销售保障体系。全市规模设施农业小区13家(20亩以上),主要生产草莓、西红柿。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22家,其中生猪58家、奶牛1家、肉牛13家、绒山羊13家、蛋鸡23家、肉鸡14家。与商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在生产的蔬菜、畜产品等农副产品出现滞销时帮助农民解决销售问题。(责任部门: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局长胡勇任组长,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士平任常务副组长,市局、中心、执法队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部门有局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畜牧渔业管理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以及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部门。

专班主要职责:负责农产品生产保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决定农产品生产保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产品生产保障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做好联络协调、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中心疫控部: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监测。

农机(农垦)科:负责农机作业机械化生产。

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管理科:负责做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负责行业疫苗报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负责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广使用卫生厕所。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应急供应秩序;加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输入监督工作。

第七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个月)。

1.4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专利权

6.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运

8.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质量标准

9.1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误期索赔

11.l.1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质量索赔

11.2.1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不可抗力

12.1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争端的解决

14.1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诉讼地为广州。

14.3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其它

21.1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第八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苗木供应合同篇1<\/h2>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运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质量索赔

11.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 诉讼地为广州。

14.3 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 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 其它

21.1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苗木供应合同篇2<\/h2>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绿化工程的需要,甲方特向乙方购买苗木,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概况

1.1苗木供应地址: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二、苗木供应时间

乙方服从甲方合理的统一安排,按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苗木供应。

三、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负责指派 为现场代表,负责对苗木质量(包括材料质量)的监督和验收以及现场协调。

3.1.2 负责按合同之约定及时支付苗款和办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3.2 乙方责任

3.2.1负责在苗木供应过程中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认真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现场代表进行供应质量与进度等的监管工作。

3.2.2乙方指派 为现场代表,全面负责该合同的苗木供应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

五、合同价款、计价原则以及款项支付

5.1合同价款及计价原则

本合同价款以清单方式计价,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见合同附件一,综合单价均已包含采购、运输、上车、利润、管理费用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5.2综合单价计算费用,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若签证涉及的单价按合同附件一没有相应或相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由双方协商核定。

5.3苗木款支付

5.3.1设置预付款,不设置进度款。

5.3.1.1苗木供应完毕验收合格发车后结清全部款项。

六、苗木供应

乙方提供的苗木应与所提供的样品图片相一致。其中乔木植物采购前,应由甲方代表确认合格,否则乙方提供的乔木植物不得进场。甲方、乙方现场核对数量。

七、苗木质量

7.1 苗木无病虫害,长势健壮。

7.2 乔木泥球按苗木直径的6-8倍起挖。

7.3 苗木运输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7.4 苗木到达现场泥球包装完整,树皮完好无损。

八、违约责任

8.1如不能按期提供苗木,则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暂定总价1‰的逾期违约金。

8.2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供应,苗木质量不合格必须无条件退货至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九、其它约定事项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苗木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供应合同篇3<\/h2>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遵守自愿、平等、公正、互惠和诚信原则,就苗木的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事项

二、苗木价款及付款方式

共计苗木价款 元,工程完工后付清。

二、运输时间和运输方式

1、运输时间: 年 月 日前 天内。

2、运输方式:由乙方到甲方苗圃地自行装车、运输,运费自理。

四、双方权责

1、甲方权利

(1)保证销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格苗木;

(2)负责将苗木按每捆 株打包;

2、乙方权利

按期到甲方苗圃地运输苗木,按规定时间支付苗木款,并提供苗木正式发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所提供苗木必须是按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如因苗木不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将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按总价款的10%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所打包苗木的数量必须是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运输时采取随机抽查5捆的方式,如抽查的5捆中有多余的苗木按约定的数量计算,如有不足约定数量的,全部打捆的苗木按不足额计算,由甲方按差额补齐。

3、甲方必须将苗木运输到指定地点,如有特殊事情,需更改时间,可提前10天通知乙方,另定运输时间,但另定的时间不能超过约定时间1个月,如在新约定的时间还未到指定地点运输,由甲方按总价款的10%赔偿乙方损失。

六、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协商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供应合同篇4<\/h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xx]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供应合同篇5<\/h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_]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数量:

二、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有关事项:

1、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绿化苗木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不仅美化了环境,还能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水源等。自然灾害、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可能会对绿化苗木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制定一份绿化苗木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绿化苗木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执行步骤,以确保绿化苗木的安全与保护。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


1. 评估风险: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各种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2. 制定预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绿化苗木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架构、预警机制、应急资源储备、应急处置措施等。


二、应急组织架构


1. 成立领导小组: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绿化苗木应急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2.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该中心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行动。


3. 设立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要求,陆续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实施具体的应急措施。


三、预警机制


1. 建立监测系统:在关键地点安装环境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气温、湿度、降水量等指标,并与预警系统相连。


2. 制定预警指标:根据绿化苗木的特性,确定相应的预警指标,如气温过高或过低、降水过多或过少等。


3. 发布预警信息:一旦监测数据超过预警指标,应急指挥中心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应急资源储备


1. 建立保障体系: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例如救灾物资、抗病虫害药剂等。


2. 建立人员储备:培训一支专业的绿化苗木应急队伍,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


3. 建立合作网络:与其他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互相支持、合作,以应对突发事件。


五、应急处置措施


1. 疏散转移: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及时疏散转移绿化苗木,将其转移到安全地点,以免遭受灾害的损害。


2. 防灾减灾:定期对绿化苗木的生长环境进行检查,修剪枝叶、施肥浇水等,预防病虫害的发生。


3. 灾后恢复:一旦灾害过后,及时对受损的绿化苗木进行抢救性修剪、补植等,促使其尽快恢复生机。


通过制定绿化苗木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相应措施,可以有效地提前应对自然灾害、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对绿化苗木的影响。预案的编制、组织架构的构建、预警机制的建立、应急资源的储备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施,都是确保绿化苗木安全的重要环节。只有做到及时预警、迅速反应、灵活处理,才能有效保护绿化苗木,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的稳定与良好。

第十篇 苗木供应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护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应急事件防护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护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规定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各等级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目镜等)、人体测温仪器类、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等物资。

三、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防疫物资管理采购参照学校《防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施行。

四、疫情防控物资入库、领用、发放

1、疫情防控物资入库验收。防控物资保障组做好到货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疫情防控物资领用。本着满足防控、费用节约的原则,根据全校控制点数量和全校师生人数,确定领用数量,领用人需在防控物资领用记录上签字并标明用于事项。

(1)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统一领用的,由各单位/部门指派人员到防控物资库领取,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供会议纪要备案。

(2)日常的防控物资领用。疫情防控演练、会议、招聘会、四六级考试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确需配备防控物资的,领取数量300(瓶、双、副)以下的,须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领取;领取数量超过300(瓶、双、副)以上的,填写疫情防控物资领用申请单,经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

(3)紧急情况的领用(会议、招聘会、四六级等考试)需要紧急领用的。负责部门可经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沟通同意后,先领取防控物资,事后按第2条补办领用手续。

3、疫情防控物资发放。

防控物资管理员负责防护物资管理和发放,严格按审批后的领用申请单发放,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并做好发放登记和监督,定期汇总物资储备情况,必要时提请补充采购。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护物资配备到位。

2、各单位/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防控物资管理员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3、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穿戴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

4、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私自截留、个人调用、转赠外送等行为的发生。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办公室将各单位/部门应急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6、本规定为专项管理规定,随着疫情变化将不断升级完善,待疫情解除后自行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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