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征读后感(汇编十二篇)
时间:2022-10-18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出征读后感(汇编十二篇)。
出征读后感 · 第1篇
“很久很久以前,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一位骑士——”故事的开始就像我们小时候坐在夏夜的月光下,倾听外婆的低声细语一样,亲切、平静而又玄秘。这个传说中的骑士之所以名扬天下,以至到今天我们还要来谈论他,除了他的英勇善战之外,真正让骑士声名远扬的却是他的那金光灿灿、耀眼夺目的盔甲。当骑士穿上盔甲出征时,村民们还以为看到太阳从北边升起,从东边落下。骑士身穿那身闪耀的盔甲,随时准备跳上战马,向四面八方冲去,向卑鄙、邪恶的骑士挑战;杀死作恶多端的恶龙;拯救出遇难的美丽少女……即使在家里,他也总是滔滔不绝地夸耀自己的光辉业绩,穿着盔甲自我陶醉,吃饭睡觉都不愿意脱下,甚至连他美丽的妻子朱丽叶和可爱的儿子克里斯托弗都记不清他的面容了,最后连他自己也忘记了自己的真面孔。
终于有一天他的妻子对他说:“你爱盔甲远甚于爱我。”她和儿子准备离开骑士,骑士这才感到惊慌,他想脱下盔甲,但是盔甲已经生锈,再也脱不下来了!
骑士去请求全国最有名的大力士铁匠帮忙,结果当然是无功而返。骑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到远方寻找能解开囚禁自己的盔甲的人。在国王的小丑乐袋的指点下,他要到漫无边际的大森林中去寻找亚瑟王的老师、神秘的魔法师梅林。乐袋有一句话令人深思:“人人皆困盔甲中,只因盔甲处处有。”
从此,骑士在梅林的指引下开始了解脱盔甲,寻找自我的征程。就像那个快乐的小丑乐袋所说的那样——万般痛苦须遍尝。骑士的历险处处险象环生,在历经沉默之堡、知识之堡和志勇之堡后,骑士终于踏上了真理之巅,同时桎梏他的那身盔甲也得到了解脱。
是什么最终解开了那比金铁还要坚硬的盔甲呢?骑士在一次次或悲伤或感动或孤独的哭泣中,是由他心灵深处真诚涌出的热泪,完全溶解了那身沉重的盔甲!
骑士终于在真理之巅“悬崖撒手”,放下自己人格的面具,发自他内心深处的泪水最终融化了已经锈蛀的盔甲。
最后,骑士不仅重获了自由的身体,更藉由全然自由的心灵体会到与宇宙融为一体的深刻感受。
骑士所经历的种种艰辛其实就是对现实生活的写照,他的经历让我们想起了自己的梦想与伤痛,从中我们也发现了自我,激励和引导着我们每一个人。
当骑士在大森林中找到魔法师梅林时,精疲力竭的骑士说:我已经迷路好几个月了。梅林的回答是:你迷路了一辈子。
而当梅林拿出一杯颜色古怪的生命之水给骑士喝时,骑士质疑地看着杯子,梅林一语道出了骑士心中的秘密:你害怕,这就是你穿上盔甲的原因。
这可是让骑士想也没有想到的呢,想想他在战场上是何等英姿,怎么可能还有自己害怕之事!其实梅林说得一点也没有错,骑士之所以要穿上盔甲,就是害怕受到伤害,盔甲成了他的保护层,金光灿灿的盔甲掩盖了他所有的缺点和恐惧。后来骑士在沉默之堡中遇到了国王,国王对他说的话则更令人深思:我们树起屏障保护自我,然而有一天我们却被挡在了屏障之后。这里的屏障,和困扰骑士的盔甲是同义语。
不难想象,骑士的盔甲,实际上是具有多重语义:它是一种人生的幻像,是一种人格的面具,是一种失去自我的虚拟的声名,它甚至就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因此,这不是一个神话故事,也不是一个单纯的励志寓言。盔甲骑士,并不是一个在很久很久以前生活在遥远之地的传说,这个盔甲骑士就生活在我们今天,就在我们的身边,他甚至就是你和我!
想一想,我们身上难道没有这样的盔甲吗?想一想,我们难道不是时刻梦想着那身带给我们荣耀的灿烂夺目的盔甲吗?因为这些盔甲,我们再也感受不到一个吻的暖意,再也闻不到空气中飘来的花儿的清香,再也无暇聆听触动心扉的大自然的天籁乐曲……但是,最可怕的还是,对这种种“感受不到”的无动于衷。
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些让人迷失自我的盔甲究竟是什么:
成功的盔甲:有谁不希望自己成功呢?然而“成功”正是一副盔甲,有人为了它,不惜损害毕生的快乐、和谐与平衡,也不愿意将它脱下。你仔细观察一下,在你的身边有多少所谓的成功者背负着这样的甲胄。
金钱的盔甲:有个富翁说:我真可怜,我几乎一无所有,我现在穷得只剩下钱了。说完,神情甚为自得。我们是不是也像这个富翁一样,为了追逐财富,丧失了真我,完全变成金钱的奴隶,其实你会发现荣华富贵如过眼烟云,千万不要让那金钱的盔甲,毁掉你的快乐、宁静和健康。
欲望的盔甲:人们常说,欲壑难填。过度的欲望也会给你带来损伤甚至毁灭,不要在欲望的盔甲中迷途。
爱情的盔甲:为了爱,你真的愿意付出一生的代价吗?你会为爱做出违心或内疚的事吗?你需要小心翼翼地在爱侣面前扮演一个她(他)所希望的角色吗?
有时候爱情也会使你丧失自我,有时候爱情也会变质过期。
知识的盔甲:知识有时也会成为人们的盔甲,这一点也不奇怪。古人就说:尽信书不如无书。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获取真知,可当你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你却获得了更多的无知。盔甲骑士在到达真理之巅时看到一块碑文:我拥有宇宙,却也一无所有。因我无法得知一切未知,就如我无法放弃一切所知。
此外我们还可举出无数的盔甲:
光荣、梦想、胜利、天才、勤奋、美丽、青春、仁慈、友谊……甚至我们正在或渴望扮演的各种角色,如父母、子女、师长、夫妻、领导、专家、先进、白领、淑女、富人、好人等等。这些各色各样的盔甲骑士,就行走于我们的面前。一不小心这些盔甲就悄无声息地穿到了我们的身上。
亲爱的朋友,你有所警醒吗?让我们意识到这些盔甲,并学习如何褪去这些盔甲,让我们为自己出征,让心灵获得自由!
出征读后感 · 第2篇
今天我刚读完妈妈给我买的《为自己出征》这本书,我就已经泪流满面了。倚栏轩文学网
《为自己出征》讲的是:勇敢的骑士杀死了巨龙,拯救了落难的公主,被封为“第一骑士”,他日夜身披黄金盔甲,时刻准备为正义出征。直到有一天,他发现盔甲再也脱不掉,他的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这一次,骑士决定为自己出征,一路上,他历尽艰险,征服了“沉默之堡”、“知识之堡”和“意志与勇气之堡” ……在法师墨林的指点下,他终于攀上“真理之巅”,悟出了爱的真谛和生命的意义……这本书讲了一个生命的意义,让我领悟了一个道理:要学会爱自己,才会能爱别人。一个人,如果他连爱自己都做不到,那么他怎么能做到爱别人?除了这些,我还学会了人生的三个要点,第一、沉默,要静下来聆听自己,就像佛学的“戒、定、慧” ,持戒是为了安定,安定是为了能聆听内心的智慧,寻找自我,寻求从内心深处所发出的呼唤。第二、放弃,我们要学会放下过去,突破框框。去体验,但要放下成见,去体验新的生活。第三、勇气和意志,唤醒真正的力量,突破恐惧,要知道很多恐惧之物是不存在的,勇敢地面对事实,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个艰难的步伐!
生命并非是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别仅仅急于发现你是谁,应该勇敢地决定你想做谁。一个不能为自己出征的人,又岂能为别人出征?
出征读后感 · 第3篇
哎,本人今天终于可以像往常的将军一样去出征了,但是呢,本将军这次出征,可不是去打仗,而是去请人。对我来说,是第一次请人,也是第一次出征。嘿嘿嘿。
大家想不想知道是谁值得本将军去请呢?普通的朋友不太可能被请,说完这句话,大家应该十有八九猜到了吧,没错,就是我的亲人,我的堂哥,和我堂哥的家人,是我最大的大姨的儿子家人。
我们请他们吃饭来了,当然吃饭还是有目的,但这篇日记的目的,可不是说请他们吃饭是为了干什么,而是说本将军出征。
我到了大姨的家以后,我就说了几句玩笑话:“咳咳,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日皇上请本女的大姨夫一家进宫用晚膳。”
说完咯咯咯的笑起来,经本人提醒他们才知道今天我妈请他们去吃饭。哎,但是他们一开始除了哥哥和姐姐以外全都不去。经我和姐姐哥哥的一番劝说他们才只好同意,过一会就和我走了:“哎呀,去呗去呗,我妈都已经买好菜,都快准备开始做饭了去呗,对了还有呢,我妈和我爸还想和我姨夫商量一下房子的事情呢……”
大姨和姨夫经不住我们的的一番劝说,终于同意,让我们玩了一会儿就走了。
回到家里,我像皇帝禀告,任务已完成,出征已结束,并圆满完成。这就是我这一次的出征。
出征读后感 · 第4篇
大晚上的还是睡不着,我想,我还是写点东西吧。
昨晚上和妈妈看的归来,然后一直到现在,精神都有点恍惚的感觉。脑海里还不时回响着郎朗弹的那首跟着你到天边的钢琴曲,那首歌的谱子虽然简单,也太太太洗脑了吧!
其实归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催泪,我在刚开始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因为那个女孩挺好看的。后来一直猜测着剧情。有一幕我最喜欢,男主角在钢琴前弹着女主角最熟悉的钢琴曲,清瘦的背影,旁边坐着烧水壶,窗边,阳光照进来,照在绿植上面。女主角渐渐认出他来,将手搭在男主的肩上。男主一震,停了弹奏,头一低,颤抖着抽泣,眼泪簌簌地往下掉。随后,男女主顺理成章地拥在一起,女主将头靠在男主颈里。轻轻闭上眼。
这一幕我哭的最多,因为我认为这次是真的好了,男主终于可以回家了。结果还不是这样,女主又精神不对了。
陆焉识,冯婉喻。爱情就是长久的陪伴吧,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盼君归来,一诉衷肠。一个在等待,另一个在陪伴中等待。
其实,我对这里最感触的并不是爱情,而是父辈的归来。我觉得,这部电影也代表着父辈文化的归来吧。我们这一代人,往往就像片中的女儿那样,试图否定,否定父亲,否定传统保守的父辈文化。其实,正是这样的父辈文化撑起来一片天,所以,当我们试图全盘否认父辈文化的时候,其实自己反而被这个时代所抛弃了。
妈妈说这个电影的结局太真实了,她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苦,她说,一旦大团圆结局了,反而是一种虚构的美化。
我不置可否,却还是想要是电影是个大团圆结局该多好,笑着哭泣,这是开始看电影的时候就在期待的一刻,却一直等到影片结束。我知道,我肤浅,我没经历过那个时代,可我真的太想看到两位老人含泪相拥。
人总会期待苦后甘甜的吧。我想,以后就要多看看喜剧片了,快乐一些,不要老看这样的发人深省的悲情片。明天我要笑着面对众人,今天,让我流尽泪水,今夜,让我心里着实痛一回。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每次最难过的时候,都会先想起你来呢?
出征读后感 · 第5篇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出征读后感 · 第6篇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初读此书,完全出于好奇。好奇原由来自于模糊记忆中一部老电影的片段。看那电影时年纪尚小,换频道瞎混时间无意看到凤凰卫视正在放的这部片子。那个镜头把我吓住了:背景是窗外极空旷又狰狞的凸凹不平的荒野,风呼啸着高高掀起窗帘,一个长相奇特的男子半跪在地上,和看上去极虚弱的一个女的相拥而泣,悲恸之状感天动地,说的一些话也是可以使人肝肠寸断,悲至极点的一类,气氛很是压抑;音乐又深重,如浊水,回旋着淤结住,流不开化不了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整个画面多少有点怪异的感觉,甚至让人有颤栗的恐怖感,仿佛有无形之手诡异的伸出来扼住了咽喉,使人窒息。很自然的我扫了眼片名,顿时觉得那名字也怪,叫什么《咆哮山庄》。就着孩童丰富想象力和自以为是的理解力,我当场对片名作了想当然的几种解释,——现在看了书才知道当时全是曲解了——对于这个有怪怪的名字的稀奇古怪电影我兴趣不大,转而换台寻动画片去了。可那魅影般的印象却再也挥之不去,萦绕记忆深处至今日。读了原着,忆起那个镜头,也知道《咆哮山庄》就是手中所捧的这本《呼啸山庄》了,才觉得那片子把味道拍得很浓,很真实,很到位。天性愚驽,书中个别文字其中的深意一时未能领会,可那栩栩如生的描写,饱含激情的对话,性格各异的人物,激起心中丰富的情感浪花,悲喜无法自制,竟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艾米莉的文字是活生生有灵性的,它们在风中呼号,在矛盾中痛苦挣扎,在痴恋中撕心裂肺,它们点化了我拙钝的心智,引着我进入那个癫狂,野性的世界,各色人物的脸或笑或泣,旋转着,在眼前变换着,冲突着,意乱神迷。寒假重读此书,再次陷入那个怪异的梦魇。
是的,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接受,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命运弄人,他们没有走到一起,但他俩的默契灵魂相依相偎,冲破一切束缚,试图越过难以逾越的造化的鸿沟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但这危险的爱使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凯瑟琳重病而逝,从此二人阴阳两隔,希刺克利夫悲痛至极,爱人的离去激化了他人性中报复的阴暗面,他疯狂的报复儿时对自己不逊的辛德森和他儿子哈里顿,报复林淳和他妹妹伊丽莎白,曾经因凯瑟琳爱的感化而深藏心底的野性暴露无遗,日益尖锐直至占据他灵魂的绝大部分,他变得恐怖而阴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着,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与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这坟墓下的人,有怎样不平静的睡眠呢”,千言万语一句话,此情绵绵无绝期。一场惊天动地,生生死死,明争暗斗,剩下宁静的旷野,柔风在草间飘动,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情在绵亘,情无绝期。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流浪儿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老欧肖收养为子,欧肖女儿凯琵琳挚爱着他;儿子亨德莱却憎恨他夺了父爱,以致老欧肖死后将希沦为奴仆。凯希二人探访画眉山庄时,凯爱上山庄长子林顿并与之结婚,希悲伤出走,三年后发财而归开始了复仇。他使亨坠落使其子吉默顿丧失人性,并诱他不受的亨的妹妹伊莎贝拉同他结婚生下儿子小林顿。凯死前生下凯茜。亨死后,希成为呼啸山庄债权人并将吉沦为奴仆,他迫使儿子小林顿与凯茜结婚,终于将两家财产都弄到手。
出征读后感 · 第7篇
同学们,你们见过自称“坏蛋”的"学渣”吗?你们见过人小鬼大,贪吃好玩的“校园明星”吗?如果没有,那就随我来看一看这本《超级坏蛋联盟》吧!
首先我先给大家介绍介绍“超级坏蛋联盟”的主办人——豆哥。豆哥,是星光小学五年级学生,不但长得胖,还是个"色鬼”,他虽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非常聪明,也非常能折腾,在学校甚至在校外那都是相当有名。就连他的死党也个性十足。我很喜欢他。也很喜欢他的超级坏蛋联盟。这本书就是讲了豆哥和他的同学的趣事。快来看看吧!
出征读后感 · 第8篇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乐趣,做自己喜欢,值得去做的事。不需要成为这一件事的专家,不需要做实验。让自己快乐,让自己喜欢的事就是属于自己的乐趣。就像文章中老舍先生写的:我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一种乐趣,花开的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
做每一件事情都有各自的好处,从中获取到知识。老舍先生不是有腿病吗。他养花后,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和朋友来分享自己的劳动果实,那是多么有意思啊!
克服困难也是一种乐趣,你越过了这个困难,也相当于越过了自己的极限。俗话说不经历风吹雨打,怎能见彩虹。即使花被砸死了令人忧伤,那也说明养花能带来情感体验,充满乐趣。
养花其实快乐!它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还可以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为一体,有益身心,更重要的它也是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的一种表现。
出征读后感 · 第9篇
今天,我读了故事《乐不思蜀》,这个故事给了我有很大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三国时期诸葛亮死后,蜀国大不如昔。不久,刘禅就被俘。司马昭建议曹髦封他为安乐公,刘禅的随行大臣隙正献计,告诉刘禅如果司马昭问他是否想念蜀国应对的一些话。几天后,司马昭在宴会上问刘禅想不想回蜀国,他居然把隙正教他的话一字不漏地背了下来,结果被司马昭识破,刘禅很老实告诉了司马昭。司马昭见刘禅很诚实,叫属下好好招待,几天后,在宴会上又问刘禅想不想回去,刘禅满意地说:"这里很舒服,回蜀国有什么好?
昏君不知亡国恨。刘禅的昏庸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刘禅的一番话不仅伤了大臣的心,恐怕九泉之下的刘备诸葛亮也会蒙羞。真叫人难以理解,诸葛亮当时为什么不取而代之,或者另选良材,难道让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断送在阿斗的手里就是对刘备的忠义,让蜀国在别人手里振兴强大也是对先帝的背叛吗?
刘禅本来就不是什么将才帅才,甚至他比普通人都要迟钝。只因为他是刘备的儿子,所以就得担起国家兴亡的重任,也就注定他要在历史上留下骂名。这不是他的错。如果他是个普通人,侍弄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可能会满意地说:"这样很舒服,做主公有什么好?"
由此看来,人的确应该量力而行,做自己能够胜任的事,做能够使自己快乐的事。
出征读后感 · 第10篇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
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
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
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
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出征读后感 · 第11篇
曹春燕我读了《简爱》这本书之后,使我感受到生活就算再苦,也要面对现实。
这本书主要内容让读者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吸引,每个人都她说的一句话所征服: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简爱这个人几乎成了全世界人民的榜样。
这本书的内容有几处最使我感动。
第一处是讲简爱是个孤儿,他被姑妈乔治亚娜.里德太太收养着。乔治亚娜.里德太太家里也有几个小孩,他们天天欺侮他辱骂他。
第二处是讲:一天简爱在看书突然里德太太的儿子约翰。里德走过来责骂他说:“你没有权利拿我们的书。妈妈说你是个靠别人养活的人,你没有钱,你父亲没有给你留下钱,你该去要饭不该跟我们这些绅士的孩子一起生活。听着你乱翻我的书架,我要教训你一顿。去站到门口去,要离开镜子和窗户。”简爱照着他的话做了,起初他不明白他的用意。可是简爱一见他举起书来要冲她扔过来,他本能的惊叫着一旁躲闪。可是来不及了,书打在他的身上,头撞在门上磕破了,流出了血,痛得厉害。但他没有反击,而是默默的藏在了心里。
第三处也是他最可怜的地方:上次约翰里德打了简爱之后,里德太太竟然把简爱关到了一个又小又冷的小屋子里,她用力敲打着门想要出去,但没有一个人管他。
虽然她姑妈家里的人没有一个人喜欢她,但她从来没想过报复。简爱的这种坚强面对悲惨命运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出征读后感 · 第12篇
《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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