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匣子读后感

时间:2026-02-28 作者:工作计划之家

火匣子读后感(集锦十六篇)。

⬢ 火匣子读后感 ⬢

最近,我小姨送了我一本名叫《火鞋与风鞋》的书,听名字就很有吸引力。我竟越看越着迷,连梦中都经常出现小说中的情景

本书的主人公叫迪姆,快7岁了,他家境贫寒,爸爸是个鞋匠,妈妈没有工作,全家都靠爸爸支撑。迪姆经常很不开心,因为全班数他最胖,全班数他最矮。可就在他满7岁那天。爸爸送他一个礼物一双鞋。他穿上新鞋,背上背包,跟随爸爸走出了大山。这个礼物对迪姆来说,意义非凡,和妈妈告别后,就开始了漫游之路。这次漫游使得他逐步有了自信。爸爸和迪姆互相起了姓名,爸爸叫风鞋,迪姆叫火鞋。第一次历险是在睡觉时,其实也称不上历险,只是一只小田鼠在树叶下钻来钻去而已,但这可把迪姆(哦,不,应该是火鞋)吓了一大跳。还有一次,他们来到了一户农家,这家人很欢迎他们,甚至农民的女儿和火鞋还成了好朋友。农民的女儿叫吉赛娜,她去放牛时把火鞋也带上了,可火鞋不会牵牛,结果,但凭着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学会了牵牛。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每经历一件一件事,火鞋就会学会一样本领,就自信一些。即使一点点,但也还有收获。

经过一个假期的风风雨雨,火鞋找回了自信。这部小说以完美的结局结束了。我真喜欢这本书,它不但让我看到了迪姆的一个快乐的假期,更让我看到了一个重拾自信的阳光男孩。自信可以帮助人走向成功,我也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自信起来,绽放甜美笑脸。

⬢ 火匣子读后感 ⬢

最近,我读了一本深有感触的书——《西方经典神话》。它主要讲西方人对“神”的幻想,对最原始社会的猜测及许多英雄惊心动魄的冒险传说。

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惊讶的是想像力是如此丰富,但又简单明了地表达了终身受用的道理。……潘多拉打开了宙斯所给的灾难匣子,藏在里面的一大群灾害立刻飞了出来……留在匣子里没有飞出来的东西就是希望。我想:为什么成功路上总是充满困难呢?这是因为宙斯把灾难放遍了人间,却把希望留住了,必须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打开“匣子”,才能获得希望,取得成功。我明白了要取得成功,必须克服困难。因此现在我不再做困难的“逃兵”了,困难反而怕我了。

读了这本书,还使我勇气大增,独立能力也有所提高。书中讲到一个叫忒修斯的英雄,从小失去了父亲,但他却毫不气馁,还创建了雅典的大事业!以前我像个“小皇帝”,自我为中心。对照忒修斯,自愧不如,从此我严格要求自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尽量锻炼自己胆量,我还争取在学校升旗仪式上讲话呢!此外我也时常向妈妈学习生活的本领。

这本书仿佛在我眼前打开了一个神奇的“匣子”,里面有:丰富的想像力,大胆的猜测力及过人的勇气……这些使我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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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桂花》读后感


《火桂花》是一本生动而深刻的小说,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独特的叙事方式,将读者带入一个独特而真实的世界。这本小说以它独特的风格和深刻而复杂的主题,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的背景设定在二十世纪初的一个乡村,主要围绕着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展开。故事以年迈的祖父母为中心,讲述了他们艰辛而富有挑战性的生活,特别是在经济困难和政治动荡的时期。通过细腻的描写,读者得以深入了解这个家庭的内心世界和他们面对的困境,这让我十分震撼。


小说的人物刻画非常生动,特别是主人公祖父母的形象令人难以忘怀。他们是普通农民,却面对着巨大的压力和困境。祖父是一个刚强而坚定的人,他始终保持着对生活的乐观和勇敢,尽管周围的一切看似都在阻拦他。而祖母是一位勤劳而坚毅的女人,她默默地支持着丈夫和家庭,用她的坚韧和智慧,帮助家人共同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他们这种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对家庭的坚守,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他们的形象深深地触动了我,使我对于生活的态度发生了改变。


小说中的火桂花是一个重要的象征。在文中,火桂花代表着希望和生命的力量。虽然火桂花的花期非常短暂,但它所散发的芬芳和美丽却令人心动。在故事中,祖父母对火桂花的追求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他们在困难的环境中寻找着光明和温暖,就像火桂花一样,在黑暗中绽放。这种对希望和生活的守望精神深深地触动了我,使我深刻思考自己的生活态度。


不仅如此,小说还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真实的情感,勾勒出了那个时代的社会背景和人类的共同命运。作者通过对农民生活的描写,展现了封建社会中人民的贫困和无助。他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特殊时期的社会风貌,让读者深入感受到那个年代的特殊意义。作为读者,通过这本小说,我愈发了解到了那个时期中国人民的不易和奋斗。


小编认为,读完《火桂花》这本书后,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小说中的主题和人物给了我很多思考的空间和启发。通过对于那个特殊时期的生活和困境的描写,作者让我深刻了解了过去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也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态度和对希望的追求。这本小说以其深刻的主题和真实的情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再次相信希望和坚持在任何时候都是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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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桂花》是中国当代作家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通过描写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中国乡村的变迁,展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生命的意义。该小说以火桂花作为象征,传达了作者对于生命的热爱和对人性的思考。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凤凰村的地方。故事的主人公孟兰是一个年轻的农村妇女,她和村里的人一样,忠实地履行着农村传统社会的角色和责任。在一个夜晚,孟兰偶然间发现了一片火桂花。这片火桂花的美丽和独特让她陶醉其中,也唤起了她对于生命的探索。


火桂花在村里的人心中是禁忌的存在,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孟兰对于火桂花抱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向往。她开始偷偷地种植火桂花,并且在深夜里静静地欣赏着它们的美丽。在火桂花的陪伴下,孟兰渐渐脱离了传统束缚,更加坚定地追求自我。她开始学习文化知识,参加辅导班,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


火桂花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孟兰的生活,也对村里的人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孟兰开始积极地引导村民改变他们生活的节奏和观念。她建立了村民学校,倡导妇女解放,提倡自由思想。这一切都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反对和压制。村民们认为孟兰的行为违背了传统和规矩,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孟兰也因此遭到了大量的批判和歧视。


孟兰没有因此放弃。她坚信自己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和知识是每个人应该享受和追求的。她始终秉持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对人性的思考,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勇气。她以自己的努力和智慧让火桂花在凤凰村绽放,让更多的人看到希望的曙光。


通过《火桂花》,莫言向读者展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生命的意义。小说中人物的塑造鲜活形象,情节刻画细致入微,让读者仿佛亲临农村,感受到了生活的真实和残酷。火桂花作为象征,代表了希望和奋斗,在荒芜的土地上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它传达了作者对于生命的热爱和对人性的思考,鼓励人们勇敢地面对困难和压力,追寻自由和真理。


通过《火桂花》,我深深地感悟到了生命的宝贵和意义。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各种挫折和困难,但只要坚持信念和努力,我们就能够找到内心的希望和力量。人性的复杂性使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我们应该尊重和包容他人的差异。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和价值观,不盲从传统,勇于追求自己真正的梦想。


小编认为,莫言的《火桂花》是一部令人思考的作品。它通过人物塑造和情节描写,深入探讨了人性、生命和自由的议题。小说中的火桂花象征着希望和勇气,它告诉我们只要坚持,就能够在荒芜的土地上绽放出美丽的花朵。该小说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深刻的内涵,让我对于生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激励我勇敢地面对困难,追求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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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着,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FZ76.com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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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这本书时,我顿觉沉重,就像被关进暗牢,只能听到心脏的搏动,只能看到双眼在闪亮。

余杰啊,余杰,你从远古走来,背负着无数先哲们的重托;你从天堂走来,撒播着振兴中华的种子;你向未来奔去,擎着一面崭新的旗帜。

你冒天下之大不韪,用锐利的眼光,借助锋芒闪烁的笔尖,抨击时弊,批评邪恶,以淋漓尽致而后快。可你似乎不在乎一些人在嘲笑你:蚍蜉撼树,不自量力。你说,拿刀的娃娃总让人不放心。

在近代中国历史上,林语堂无疑是中国人的解剖者,把中国人的人性一层层剥了开来;而鲁迅更是一代巨匠,一针见血地、入木三分的解开了中国人的痛处,并竭尽所能地觉醒民众,感化苍生。而你,则拾起了这曾几何时遗落的火炬,继续照亮这还很模糊的道路,向着先哲们曾经的理想而摸索前进。

改革开放之期,一些人投身于滚滚物质欲的大海,而往往忘掉了自己作为精神主体的存在,把自己作为人所必须具有的品格与思维抛之脑后。在这个重金钱不重文明、重物质而轻视精神的时代里,你做了你不得不做的事,因为你深爱着你所在的国度,国度里的芸芸众生。

你执意要用黑色的眼睛去寻找光明,你从另一个角度,以另一种方式,在曾经黑暗的大地上,来唤醒人们枯燥的心灵,摆脱原始的迷蒙,以求使民众觉醒来改造自己的国度,美化自己的世界。

你不是被雇佣的御用文人,在主人的呵斥下便嗷嗷几声,过后,便不留一点蛛丝马迹;你写出的是你的思想,毫不掩饰,赤裸裸地展现在众生面前,它使有些人看了面红耳赤,直骂你变态;而有些人读了它,欣赏它,并视若珍宝,欣喜若狂。

于是,从各个方面来讲,你被定格为“怪才”,但我以为你有才而不怪,怪的是人们的思想。你的确是一匹黑马,驰骋在黑夜的草原;又或许是天空中掠过的明亮的彗星,代表着一个时代,确立的是一个里程碑。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虽然你孤军奋战,心力交瘁,但真的文人和真的勇士会在烈火中永生,真金不怕火炼。

遗憾的是,你满腔苦心,却得不到应有的承认,就像尼采被认为是精神病患者。只有那些孤寂的人,蜷缩在黑暗的角落,细斟慢饮,借以慰籍愤慨的疑惑是不平的心灵。你也说,只要看见青年的枕边躺着你的文字,你便心满意足了,这是你的夙愿,你的最终着陆点。

你也在下雪的夜晚,读友人的书信,打开窗户,拾撷几片晶莹的雪花,贴在心窝最热的地方;你也不会忘记在颐和园王老先生离去的地方,洒一把“老泪”,祭祀先辈的英灵。

我们不会把你捧到喜马拉雅的山颠,只会把你抛进长江,让滔滔江水因你而肃穆;只会把你扔进黄河,让母亲河因你而清澈;只会把你丢弃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让茫茫戈壁因你而化为美丽的绿洲;只会把你……

握紧你的笔杆,暂且视它为匕首,刺向你的痛恨。更多的青年已打开了你的抽屉,冒着火与冰接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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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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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一)

从书籍分类中,《冰与火之歌》只是一本魔幻小说。但它的内涵想必不只这些。虽然你会被其中森林之了、先民、异鬼、冰原狼、龙、千面之神所具有的神力所惊诧所痴迷,但人性的丑恶善美,社会的千面百孔——在魔幻的力量下潜浮着。它就像一粒药,魔法只是包裹在它外表的一层层薄薄糖衣。

从中你可以看到艾莉亚的坚强执着,奈德的荣誉之感,瑟曦的恶毒与母爱。是的,的确有些人即令人厌恶,却不得不产生几丝赞同。瑟曦的性格的确傲慢并且毒辣,也身为王后,却一心只想着自己,从不处处提防别人,利用别人——是许多官僚之人的真实写照。但她的母爱是不容置疑的,她深受着自己的孩子,就如许多普通母亲一样,愿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但也许她原本也是个乖巧的女子,是被黑暗所迫而变成如今这样的吧。

像奈德·央塔克那要正直的人在宫廷里是活不长久的,他的性格太直,从不弯曲,常会惹恼那些心肠阴险的人物,使自己被别人根根的清除。像这样正直的人常常被黑暗所覆灭,让我们不禁垂头感叹,有多少抗争在黑雾中吞没。

艾莉亚在我眼里也是个重要角色,她的勇敢不屈打动了我。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在那个女孩从来只穿丝绸珠宝的时代,她拿起剑扞卫自己的理想并保护住了自己,似乎在告诉我们坚持梦想永不屈服总会成功。

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从来只出现在别人的章节中,但我的印象却依然很深刻。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一样狡滑奸诈,但瓦里斯有颗爱国心,赔提尔拥有爱情。瓦里斯一直都在为正义而战,但他有屈有伸,不会像奈德一样只会笔直的站着。赔提尔一只深受着凯特琳,这么多年一直未改变。得知凯特琳死后,还把她女儿珊莎救出瑟曦之物。他俩似乎在诠释着爱,是世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恶魔”提利昂想必是出场率极高的一位,每次一出场,伴随着的就是他的一串毒舌攻击。虽然他是个侏儒。但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身体残缺造就了他精神与智慧上的的丰富。从而也更突显出他对爱的追求,像一只似乎永过也飞不起来的鸟,妄想靠近那片蓝天,那朵白云。这也不只是大多数所渴望的。有人爱,被人爱。只不过越难实现的人,越渴望。

丹妮莉丝,这位“龙之母“。在第一章的出场就显得弱小与无助,谁会料想到她会强大到统一七大王国。她曾经迷茫过,伤心过。但她绝不加头,她知道一回头她就会死,她坚定地走下每一步,不屈的坚硬地面对烈火,面对前方的一切。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不要回头,往前走。

凛冬将至,黑夜袭来。唯有血与火,能坚持至春。即使世上有再多的邪恶,我们也能用正义颠覆它,因为世上是不允许由邪恶统治。黎明前的黑暗虽漫长但终有其终点。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二)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三)

本来是打算读小王子的,结果还是决定看《冰与火之歌》,想来还是《冰火》我更想也更有兴趣看。不过《冰火》确实太多了,我也只看了部分,并没有把出版的全部看完,所以也就对我看的部分发表一下感想了。

对于冰火,第一次看她,惊讶的是每一章节是以一个人做主线而写的,整个章节围绕一个人物展开,对我来说是前所未见的。稍微看了一些之后,对于里面繁杂的人物关系和复杂的人名我真是要崩溃了!

看过之后,这个给我的感觉是中世纪欧洲为背景结合异鬼等神秘魔法创作的奇幻小说,不仅仅是小说那么简单。从中看到的是战乱时冷漠的人性,处处散布的危险,每天每个人为自己的性命担忧;是一帮只懂得享受的贵族对发生在长城上的异鬼苏醒一事的嘲笑不相信,只顾得获得权力把国家握在手中,却忘记得到人们的拥戴才是真正拥有了国家。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以及“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对于提利昂,最初的好感是他在随劳勃造访临冬城时的晚宴时,他找到了琼恩,对他说的那句“世上的人都将侏儒当做私生子,但不是所有私生子都是侏儒”,在打开门那一刻他显得如此高大。之后代替他父亲做首相时,将国王之手的角色演绎的淋漓尽致,不光能完成分内之事,又探求着事情的真相,守卫君临保卫国王的安全。结果因为是侏儒,因为他父亲,因为所有人都不站在他这一边。他被遗忘,被抛弃,被诬陷成杀人凶手。当他终于看明了一切,毅然决然走上自己的路,杀死了父亲,逃出来束缚,挣脱开枷锁。

丹妮莉丝有悲惨的身世,她是被覆灭的王族仅有的两个幸存者之一,而他的哥哥又一直在做着复兴家族的白日梦,疯狂而且残暴的对待他。当她被迫嫁给了马上民族的王,摆脱了哥哥的魔爪,期许能过上幸福生活时,丈夫死去,臣民离散,又跌落人生的谷底。但她却在焚化丈夫尸体时孕育出了已经灭绝的龙,决定走上回到维斯特洛大陆的路,开始了对各个城邦的征服。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购买无垢者军队后,下达了“杀死全部奴隶主,但不要伤害老人小孩”的命令,解放了奴隶。又对无垢者们说“我给你们自由,有人愿意以自由之身为我而战吗?”时所有人选择了追随。因为背负了太多的伤痛,所以她决定把每一个人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每一位坦格利安降生时,神都会抛出一枚硬币,一面是千古明君,一面是残忍暴君。丹妮莉丝用善良征服了我。

大概就是这些把,马丁爷爷挖了太多的坑,情节也扑朔迷离的,估计等到最后结局时才能完全理解吧。

⬢ 火匣子读后感 ⬢

我是第一次读余杰书的,在此之前。虽然久闻大名,却一直没有时间可以静静地坐下来,认识一下这位北大怪才。我并不因此而感到惭愧,如同刘震云的小说一样,生活本来就漂洒着一地杂乱的鸡毛。回首走过的大学生涯,我周围的人也都和我一样,为了觅得干干净净的"一椎之地",而在对鸡毛的拍拍打打中忙碌完了学业;而另外一部分人,之所以能坐在满地鸡毛中"两耳不闻窗外事",我以为,是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脏"的革命传统。

余杰的导师,钱群理教授爱把余杰称之为"90年代醒着的,要前进的,极少数青年中的一个。"不管这样的评论是否夸张,但至少说明了余杰作为一个"思想者"的特点。余杰不是哲学家,也不是其他什么,甚至不是文学家。在我眼时,他就是一个纯粹的思想者。他从来都是"醒着的",关注的目光投到了社会林林种种的各个层面。哲学家应保持绝对的冷静、严肃,对外界一切现象都不为所动,摒绝七情六欲,身上的每一根肌肉,每一个细胞都正常跳动,运转......至少,这是古往今来,中国大凡以哲学家自称的人应有的一种态度,佛的"虚空",道的"无为",儒的"以物观物",一切无不如此。

但余杰做不到这一点,他太多情,太多诗人气质,所以思想的结果往往流于感伤,流于痛苦。在余杰的身上,有70年代青年的老成,有80年代青年的热情,当然,也有90年代青年的焦躁和阴郁。余杰不是一个冷静的人,他的身上,有着屈原"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悲怆;有着阮籍"率性而为"、"长歌当哭"的疏狂;有着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落寞。郁达夫的感伤,北岛的愤怒,顾城的偏激在他的文字间随处可见。他的另一本文集叫《铁屋的呐喊》,仅看标题,就可想见作者的心情。

余杰不是一个诗人,但我更愿把他看作一个诗人。

无可否认,90年代也许是个经济的时代,信息的时代,但绝不是一个文学的时代,诗歌的时代。余杰在《火与冰》里,更这样直接地指出:"歌德说过,先有人的堕落,然后文学堕落,这就是当代中国的文坛现状。"

什么是人的堕落?当一切都向着地位、金钱看齐的时候,文学值几何?文学家又值几何?有一个笑话说,北京王府井的一张广告牌掉下,砸死了十个人,其中九个是作协,一个是文联。这也许只是一个笑话,但在文学失重,而各种各样的"作家"、"文学家"却多如牛毛的今天,文学又拿什么来引起别人的关注?的确,一方面市面上的新书如雨后春笋地出来,充分展现着90年代信息业、出版业的兴盛发达。而另一方面,却是观者寥寥,门几罗雀。这种畸形的现象只能说明一点:原来文学中让人震颤的、有着鲜活生命力的东西消失了。

王朔有句时髦话,作家是"码文字的"。既然是"码",当然只是一大堆方块文字。其中,众多所谓的"后现代"、"超先锋"的诗歌就是这方面典型。

许多老一辈"码文字的"总是感叹90年代的青年蔑视权威,骨子里有着种根深蒂固叛逆性。也许,余杰算这方面的典型。他对那些"位高极尊"的"老作家"们是这样评价的:"功成名就,弟子们恭恭敬敬地抬着轿子。他们还在写作,回忆那些琐碎的像小草一样的旧事,并且对现状发些不痛不痒的议论......他们的下半身(生)靠上半身(生)煮着吃,吃得津津有味。许多年前,他们的创造力便全部消失,他们的晚景并非由晚年的成就来支撑......"也许,余杰激烈的说辞有些偏激,但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时下有多少的"权威"作家在下笔前曾扪心自问过,他写的就是他想说的?

当然,这之间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老巴金一身写过无数的集子,但以《真话集》命名的也就那薄薄的一本,可想而知一个作家,尤其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作家要说真话的艰难。

余杰是真诚的,所以他对此愤怒的无以复加。

"真诚"并不是90年代一个让人激动、自豪的词眼。相反,和它联系在一起的,往往是一些诸如"傻冒"、"呆子"之类的评价。在时下大多数人眼里,真诚的人都是脑子里多多少少有点"贵恙",浑身上下都透着傻气的人。

余杰是真诚的,他绝对相信,只有真诚的人才有真诚的文章,只有真诚的文章才有永久的生命力。他欣赏李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欣赏李贽的真性情。李贽是个厌恶一切虚假的人,在文学创作上一贯主张作家要有一颗"童心",他说:"童心者,真心也,是非一念之本心。"他认为只有儿童的心才是真诚的,好的作家,就应该时时保留自己那颗如白纸般纯洁无瑕的"童心"。

当然,时下倘若说哪一个作家有"童心",不亚于说一个天方夜谭的笑话。甚至,说远一点,有"童心"的儿童又有多少?在各种各样环境的影响下,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都在迅速的老成化。漫步于闹市的街头,从一张张卖冒卖花或者其他诸如此类的儿童的笑脸上,你能看到多少的"真诚"?"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一首久远的儿歌,久远的如同让我们现在去回想古罗马的流浪诗人,在大庭广众的街头高声弹唱的情景。

同古罗马一样,泱泱华夏自古被誉为诗的国度。发真情,写真感,更从来就是诗文创作的不二准则。早在《毛诗·序》中,就提到:"诗者,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衷而形于言......"指出诗歌应是诗人情感的抒发,志向的表白。

不仅写诗,古人作文也重有感而发,认为只有贯注着自己真情实感的文章,才会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力量和永存不灭的强大生命力。"文起八代之衰"的朝韩愈有著名的"养气说",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而这种浩然之气,则正是每一篇文章活的灵魂。

遗憾的是,时下的文坛,有这种灵魂的诗文已越来越少了。

真诚,往往需要青年人一种血气方刚的勇气。但,绝不是所有的青年都具有这种勇气。

在比较中西方人的区别的时候,有人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西方人张扬个性,而中国人则始终趋于一种共性之中。

的确,注重"中庸之道"的中国人,向以能把自己的个性隐于共性之中作为一种本领,甚至一种谋生的手段来看待。所谓"中者,不偏不倚也;庸者,平也",是说为人处事,必须保持一种不上不下,不进不退的境界,这在治学上称之为"恬淡",在修身上誉为"从容",在立业上当然叫作"有诚府"了。

与这一切相反,倘若有人张牙舞爪,表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个性,即便这种个性的表现方式是相当真诚的,也不为人所容许。这样的人是异端分子,在古代,轻则被摒弃,流放,如楚狂。重则五马分尸,油煎刀剐,如商鞅。中国传统的力量自古来就根深蒂固,一篇《愚公移山》脍炙人口,殊不知,撼山易,撼传统却难。世俗之情不可违反,祖宗之法不可更改,谁敢出格,谁就是出头鸟,必将众叛亲离,下场极惨,这是几千年古代史的一条公理。

时代发展了,社会进步了。但屈于传统思想、学术、道德等方方面面的制约,不敢轻越雷池一步,我以为,仍是当代中国人的一条劣根性。有对传统的怀疑,才有新的进步。西方出了个哥白尼,才有了中世纪黑云中的一道光口。时下的国内学术界,尤其是人文学科方面,最缺少的正是这样一种对传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怀疑,甚至是反叛精神。

余杰敢于怀疑、否定众多在学术界奉之为"金科玉律"的公理,敢于将批判的矛头对准那些已被"神化"了的权威身上。姑且不论他观点、思想偏激与整否,仅这种勇气,这种精神就实在是难能可贵。

很少有人能像余杰一样,把想说的话如此淋漓酣畅地说出。这之间的原因不外乎有两种:一曰"指鹿为马"。明明是鹿,相马专家伯乐却充分肯定它的日行千里,说它是骏马,而作为"门外汉"的自己,即便再怎么也觉得像"鹿"不像"马",但你敢说出吗?你不怕和权威唱反调的结果?于是,鹿成了马。二曰"三人成虎"。明明是猫,但前面的几个人出于种种原因,或者本来就想唱反调,硬说它是老虎。跟在后面的你还对自己的眼睛有信心吗?这样犹豫的结果是你相信自己看花了眼,"要不怎么别人异口同声说它是老虎?反正跟着大伙儿没错......"于是,反调成了正调,猫成了老虎。

时下的文坛,很多本来着实不敢让人恭维的作品,出笼后却赢得一片赞誉,我以为,就因为多数读者有"指鹿"或"成虎"的心理障碍,前者是自卑,后者是盲从,同样的结果是都丧失了自信的勇气。

皇帝的新装从古至今屡不鲜见,但今日的国内文坛,除了余杰,谁还有勇气像那位可爱的孩子一样,开口说NO?

⬢ 火匣子读后感 ⬢

我读完了《火云鸟》这篇课文,我对这个小朋友的感想是:我非常佩服他,他能吹出鸟叫声,别人还能听得懂,岂不是红军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了?我还觉得他很勇敢,不会惊慌,勇敢在于他不怕牺牲,别人捉他他不会惊慌失措。他要是看到敌人惊慌了,他说不定吹不出鸟叫了,但他吹出了鸟叫,他不惊慌,所以他很勇敢。

这个小朋友和王得发成为了一个好朋友,这个小朋友学了不少的侦查知识,成了个侦查员,他常和王得发一起去侦察,他把得来的消息用鸟叫告诉王得发。这样,红军就很少吃败仗了。

但好景不长,这个小朋友去莲花岩放牛,灰兵里有个探子叫独眼龙,马上就注意起来他了,太阳要落山了,放牛娃刚准备走,独眼龙就把他抓到团里去了,放牛娃用一种尖厉高亢的鸟声告诉王得发他被抓了。

这夜,红军一举就把这个团消灭了,但找遍了团部住房,再也没找到这个小朋友了。

红军没了这个小朋友,但莲花岩出现了一只鸟,它的羽毛像火)样红,人们都叫它火云鸟。

⬢ 火匣子读后感 ⬢

我读完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从中也懂得了很多……书中的迪姆认为自己是个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他的爸爸是个鞋匠,家里过得并不富裕,但是迪姆的爸爸生活的很乐观。

在他在满7岁的时侯,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迪姆不自信时爸爸总会给他讲故事,通过故事让他看到了希望,有了自信,有了勇气,爸爸还带迪姆去旅游,忘记那些不愉快重新建立自信,给迪姆和自己取名火鞋与风鞋,用两双鞋子走过的路程来说明迪姆的心理成长!我也要做个勇敢,自信,坚持,学会宽容的好孩子!

⬢ 火匣子读后感 ⬢

一周以前的周末偶尔在熟人的新居中看到《火与冰》,立即借阅。本来准备做公车作业,想不到拿起就不能放下,终于读完了。

与读《香草山》相似的感觉是,我们对许多问题有共同的看法。但令我感佩的是他在二十几岁的校园生活中,已领悟了我接近四十岁才想到的问题和部分的答案,当然前提是他的阅读量恐怕是我穷其一生也无法追赶的了。

我想起高中时张恩华老师在文科班部分同学传阅我看电影庐山恋后写的心得上批阅,如果你能常常记录下自己的感想,日后必有收获,那时我很遗憾自己的作品不曾印成铅字,而且我也不是常常获奖的写作者,但张老师对我情有独钟,寄予厚望,虽然后来我彻底地让他失望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他最看中的,不是我的文采,而是我的感悟力。虽然那时我的幼稚和对新时代的热爱使我还勉强跟上主流文化,但张老师已经看到我的叛逆,或许那也是曾经的他。

不知道余杰日后是否有更出色的作品,他的作品我读的不多,但他的这本处女作一定是他最好的作品之一,是中国文学史和社会发展史上值得骄傲的一本书。

本书心灵独白部分颇多真知灼见,及时记录心中所想,否则谁保证某些闪光的思想不会在琐碎疲累的生活中被埋没并遗忘;情感驿站中我十分钟爱天真、静穆、腼腆认真、怜悯,我认为远胜过钱钟书的类似杂文,也许他们原本是不同类型的人。两者以不同的方式入世,前者推人及己,后者则不会。钱氏的书我很多读不懂,但读的懂的,总令我感到缺少悲悯心,过于刻薄。余杰对陈寅恪和钱钟书的看法,与我竟完全一致,虽然我并不能如余杰一样拜读两位的代表作,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至今束之高阁。

余杰似乎是赞成全盘西化的,如我之前。显然他与我一样,对于中国历史缺乏全面的研读和了解,因此其中难免指出弊端却没有良策。如果有识之士能够共同探讨,彼此取长补短,逐渐达成共识,不仅是有趣的智性活动,而且也是国家之福,可当文章学识更多地用于沽名钓誉、换取财富和权力,新闻出版自由无日可待的情况下,谈何容易?不仅蔡元培是孤独的,余杰也是孤独的。

对于大学教育的日渐堕落,余杰发出最痛心的叹息。人说,司法腐败令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但大学教育的堕落将窒息社会文明进步的火种,令社会文明倒退,即使经济发展迅速。正因为每个人都自我崇拜,所以才有难以根除的个人崇拜,正因为每个人都渴望龙袍加身,所以才有长久不衰的皇权思想是危险的,尤其是在思想家没有独立人格的时候,思想家是软弱的,尤其是在思想为专制服务的时候,逻辑学乃是民主制度最坚实的根基,只有懂逻辑的国民才能建立民主的国家,弊端的消除,独立思想的形成,拥有凡事懂得推己及人、懂逻辑的国民,除了教育,难道还有其他方法吗?

余杰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批评,虽然我也是心有戚戚,但仍是醍醐灌顶。脱离民众,缺乏生存能力,确实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致命伤,这是指真诚的知识分子,而那些积极参与尔虞我诈、权力斗争的,则将知识用作戗毒的利器,具有过强的适应力和生存力。

在遍地文字垃圾的时代,这本书即使不是字字珠玑,也全部是作为知识人的余杰独立思考的成果,这本书是在江执政时出版的,那时还出版了不少好书,仅仅为此,我也对他怀着感激之心。我宁肯统治者多关注些个人享乐,少念些紧箍咒。中国的民众一向对政府期望不高,虽然颇有圣主情节。

⬢ 火匣子读后感 ⬢

我喜欢《火鞋和风鞋》这本书。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迪姆是一个很不自信的男孩子,因为他是班上最胖,全校最矮的学生,他的爸爸是个鞋匠,家里很穷,迪姆一心想成为富人家的孩子。在迪姆快过生日的时候,他很想要一份昂贵的生日礼物,可是爸爸妈妈送给他一份特殊的礼物:一双新鞋和一个大背囊,让他和爸爸一起去远方旅行,爸爸还给他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火鞋迪姆。

在旅行中,只要迪姆有一点不痛快或不自信的时候,他的爸爸就会给他讲故事,他的爸爸简直就是故事大王。

读过这本书,我不再向爸爸妈妈要这要那了,我更爱爸爸妈妈了!

⬢ 火匣子读后感 ⬢

大家都知道英雄主义就是为国家、为民族发展作出一个更大贡献更多的人;也是武艺高强,英勇过人的人;更是一种具有中国英雄品质生活的人。那么《英雄与火》就是讲为人们可以带来火种的故事。

这些都是英雄们都具有中国这一种不畏艰难,为民造福的精神,而英雄与火这一个单元都拥有着我们共同的矛盾发生冲突,就是为了人们对于需要火――没有火,所以可以被称为英雄主义的.人一定要去钻木取火或盗取天火。

祝融(上帝)很聪明。他观察敏锐,体贴入微。面对”如何在一次猛扑中产生火花”的问题,他找到两块石头,砸了两次。用这种方法,他轻轻地把两块石头磨在一起。火花溅到芦苇上,烟就冒出来了。他用嘴轻轻地吹了一下,火苗窜了起来。他是那个帮助人们生火的人,否则他们会生活在黑暗中,度过漫漫长夜,他们会吃生食,被野兽欺负。瓦肯祝融(神)是观察力,体贴,和足智多谋,我要把这些优势,我的学习和提高我的成绩。

人民苦难的初级保健提供者组成,不怕牺牲自己,勇往直前,不顾一切地想办法怎么偷火,他冒着生命危险把火烧土。他还与工作,并思考如何教人如何保持火灾。主要业务以保持神想用洪水灭掉火,在高平台上饿死,人们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英雄了牺牲的地方叫更名为商丘。这是真的怕牺牲我佩服的。我们还应该向他学习,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学习困难都没有退缩,继续前进。

这样我们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说托阿盗火,燧人氏钻木取火,普罗米修斯盗火等。他们都拥有作为一个企业共同发展特征分析就是为民造福,看见了人类社会生活需要这样苦,他们都不顾学生自己的生命危险去帮助提高人们,他们牺牲自己能够帮助人类盗取火种,为人们工作带来温暖和光明。

如果没有这些带火我们人类的英雄,人们只能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住着一个漫长的夜晚,吃生的食物,被人欺负兽,他们一个个面黄肌瘦。由于将消防英雄!

⬢ 火匣子读后感 ⬢

作为一个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人,我不仅对人类历史和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也对文学作品的品味和欣赏有一定的经验。最近我读了一本名为《火与剑》的历史小说,让我感到十分震撼和充实。今天我想通过此次读后感,与大家分享我的感受和体会。

《火与剑》是波兰文学家亨利克·辛克维奇的著作,原作名为《波兰三部曲》(The Trilogy)。这部作品描绘了17世纪波兰的历史和文化,包括波兰瑞典战争、波兰内战、乌克兰哥萨克起义等历史事件,同时也反映了波兰贵族的文化和思想。作品的推动力是人物形象和情感交织,这些角色跨越各种文化和国家,但他们的情感和信念却是共通的。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作者的历史学问和文化背景的深厚。作品以诗意的语言描绘了波兰瑞典战争中冰天雪地中的战斗、俄国边界上的城堡和山川、占领华沙的瑞典人和可怕的地下煤矿,这些精彩的背景描写使得整个小说更加立体、更加生动。作者还通过对角色的刻画与情感描写,深入剖析了文化和信仰之间的关系,一些神秘和超自然的元素也被巧妙地融入到了小说之中。

小说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那丰富的角色刻画。作者通过描写一些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形象,如女性主人公卡鲁雅、波兰将领亚当·别尼什特、乌克兰哥萨克领袖卡钦廷等,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充满活力的世界。他们身处在宏伟辽阔的历史背景之下,塑造了一个个既具有个性又贴近人性的处境和命运。他们的形象极具感染力,让人沉浸其中,一直牵挂着他们的结局,这些形象的塑造也体现了作者对历史和文化精髓的深刻认识。

在我看来,《火与剑》最大的亮点就是它对历史的忠实还原和反映。小说中的历史事件和人物形象都在历史框架和背景下忠实地展现着,如18世纪波兰国王扬·三世、第三次波兰分治等历史事件,这让读者感受到了历史发展的逻辑和规律,也更加理解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从历史角度上的发展和变革。

综上所述,读完《火与剑》这本小说,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文学作品对于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和贡献。通过小说中的描写和刻画,我不仅对17世纪波兰的历史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也更加感受到了文化和信仰对于人们命运的影响和作用。没有文学,也就没有历史的认知和认识,读《火与剑》,让我体会到了这种内在联系,也更加珍惜了文学创作对于历史的影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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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重火》读后感]这几天接连看了好几部**,巧的是,都分别提到了前尘往事,即作者在一篇新文上有涉及到另一部文的内容,《月上重火》读后感。我非常喜欢这类文章。当我在理解上一代人的怨恨的基础上看待下一代人的纷争时,总是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但又可能是因为熟识上一代在前的缘故,看文的时候总是在将俩代人作比较,但无论怎样下一代都是我比较不待见的一群人。

*昨天一天就刷完了俩部《月上重火》。但却愈发的想念林宇凰他们的那个年代,甚至更久,久到宇凰还不知谁是韩淡衣,梅影公子桓弄玉和温采刚刚开始痛彻心扉的孽缘的那段岁月。因为这是崇莲大美人爱女的故事。即使是bg我也受不了。

(bg的话,我认为还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最好看。虽然是讲述男女的恋情,但是青丘白浅让我很有爱啊!行文淡淡的,很是让我喜欢。

)《月上》其实很早就看了,但因为当时还未完结,接下来的故事也自然过了很久才知晓。看《月上》的主要目的还是在追寻着重莲的踪迹。很奇怪,看的bl虐文那么多,《花容》其实写的真的不怎么样,就同一作者的虐文而言,连《琼觞》也比不上,但我仍是对重莲心心念念。

《月上》里有提到那么一句话,公子对上官透说,现在的上官公子果然才貌双全又武功盖世,恐怕重莲再世,看到你也会老实躺回棺材里去。我对此是十分之恼怒的。不管雪芝如何美丽,上官透如何卓著不凡。

谁又能超越重莲被世人的定语?冠世美人,武霸天下。同时又开始觉得心凉,重莲弄玉他们的爱恨情仇,终究还是会被时光的浪潮所覆灭,再寻不了一丝踪迹。

雪芝的时候,没有人会记得酒鬼和琼杯的故事。梅影已纵身火海,温采墓里的琼觞亦被人盗去。也没有人知道,奉天的沈水里,曾有人面无表情地叙述着蜉蝣的故事,读后感《《月上重火》读后感》。

他撑着青盖竹伞,在伞下静静看着林宇凰,眼中是看淡一切的释然。重温旧梦,故人已去。而那时,重雪芝和上官透的一切还未发生。

又有谁知,多年以后,多少人的爱都已成殇。我原看完《十里红莲艳酒》时,小黄鸟和大美人的时光就停留在了那一段,虽知重莲命不久矣,但只要纸没写出来,我就能催眠自己。里面说,现在的他,魅力不再,不再英姿,不再高贵,不再优雅。

重莲二字,曾经是冠世美人,武霸天下的代称。重莲这个人,曾经叱咤江湖,纵横武林。不过,那是曾经。

但是这段话如今却是变做了曾经的曾经。《十里》的结局就够好了,结果蹦出一个月上里边重莲弥留的场景,戳的我的心直发疼。---十里的结尾。

--重莲并未回话,只是笑意更浓了些。他的衣上,脸上,尽是金色的阳光。在这样的季节里,即使是深紫色的眼睛也显得轻盈柔软。

耳边响起高楼飘来的笛声。他的眼眸,仿佛包纳了整个江湖,整片天下。我想这短暂的一刻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一幅画——月亮上的景色。

--我会等你五百世。重莲仍在笑着,但已疲倦至极,眼睛几乎睁不开,到时候,我还会带着你游奉天,参加英雄大会,去京城逛兵器铺,骑着白马,走遍长安的大街小巷,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在一起很开心。让所有人知道,我重莲…永生永世,深爱林宇凰…时逢初夏,红莲盛放的季节。

重莲躺在床头的样子,恍如熟睡一般,嘴角甚至还挂着浅浅的笑意。*是啊,不要面对挫折,也不要长大。总是很好的。我喜欢看你任性胡来。

我还记得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崇莲对林宇凰说的话。如今他的凰儿已然耄耋,不再年轻;他的女儿们亦经了悱恻缠绵爱恨情仇,沧桑爬上了眼角眉梢。传说中的冠世美人如谪仙般活在他们的心里,永远是一副温柔俊逸的模样。

其实,这也不错。从另一个角度看,他既不老也不死。但我还是很愤怒,我为什么要多事的去看《月上》啊啊啊!我根本就不想重莲大美人死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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